从全面对抗到第二次合作--从“九一八八”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的国共关系_抗日战争论文

从全面对抗到第二次合作--从“九一八八”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的国共关系_抗日战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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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论述了从“九·一八事变”到抗战全面爆发6年间的国共关系,即国共两党从尖锐对立到第二次合作的历程。文章的着重点在于分析国共两党在民族危机加深的背景下两党政策的演变。结论是国共两党在民族矛盾成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时刻,能够捐弃前嫌,以民族利益为重,互谅互让,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抗日战争的掀起并走向胜利,作出了各自的贡献。

【关键词】 国共关系 民族矛盾 统一战线 谈判 合作 国民党 共产党

近代以来,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构成了中国社会的两个主要矛盾。而民族矛盾又常常居于主动的地位,支配着两个主要矛盾的消长,对于中国社会与政治发生巨大的影响。从“九·一八事变”到“七七事变”、“八·一三”上海抗战,日本帝国主义的步步入侵将中华民族的生存问题又一次严峻地提了出来。对于这个问题,国内各派政治势力都无可避免地需作出自己的应对,调整自己的纲领与政策,于是在中国最大的两个政党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之间,便由全面的对抗和两个政权的对立到合作抗日,结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经历了曲折的变化。

一、两个政党、两个政权的尖锐对立

“九·一八”事变爆发之时,国共两党正处于严重的对立状态。中国共产党经过几年艰苦斗争,在国民党军队的反复“围剿”中建立起十数块革命根据地,建立了拥有相当实力的红军,自下而上地建立了苏维埃政权。此时,中央红军胜利打破了国民党军队的第三次“围剿”,并于1931年11月7日十月革命纪念日在江西瑞金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两个政权的对立,使两党的对抗更加激烈化。这一状态,影响了国共两党领袖的政治思维。

对于“九·一八事变”所带来的严重的民族危机的问题,蒋介石国民党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导致东三省的沦陷。在“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仍然坚持反共内战的政策,对外妥协退让。1931年11月,蒋介石提出“攘外必先安内,统一方能御侮”的国策,作为内政外交的政策支点。在此政策下,国民党政府置民族危亡于不顾,对日本帝国主义的进逼步步退让,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军和苏区加紧围剿,施行白色恐怖,对国内其它反蒋势力进行镇压。虽然蒋介石并非没有考虑抗战的问题,但这个问题远远没有放在一个应有的位置。

在中国共产党方面,支配党的决策权的“左”的领导者亦没有及时看到“九·一八事变”之后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他们仍把苏维埃政权与国民党政权的对抗当作中国社会政治的主题,执着于“革命危机”、“两个政权对抗”、“一省数省首先胜利”的思维范式。“九·一八事变”后,中共中央发布的一系列文件,均反映了这种思维范式,如“目前中国政治形势的主要特点,是江西红军冲破了敌人的第三次‘围剿’与其它苏区红军的胜利,是普及全中国的灾民斗争,与澎湃着冲击着前来的反帝潮流”,①“中国目前形势的特点,是两个政权——地主资产阶级的国民党政权与苏维埃的工农民主专政——的尖锐对立。这是目前政治生活的核心,这是全国革命危机生长的最主要的标志”,②中共中央规定的任务,是“为扩大苏区、为将几个苏区联系成整个一片的苏区而斗争,为占领几个中心城市以开始革命在一省数省首先胜利而斗争”。③

受着原有的政治思维范式的局限,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及其政治指导者共产国际对于“九·一八事变”的判断,也存在着明显的偏差。“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共产党发布了一系列的决议、通告,表明中国共产党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坚决抵抗态度,号召全国人民武装起来,反抗侵略。这些文件在动员人民等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从这些文件中,可以看到中共领导者对于“九·一八事变”存在着两个方面的认识:其一是将其视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瓜分中国的重大步骤;其二是认为“九·一八事变”是日本帝国主义对苏联进攻的准备。这两个认识基点,一是民族危机的问题,一是世界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对抗的问题。

对此,共产国际从资本主义世界与社会主义世界的对立和决战的立场出发,强调帝国主义国家在反对苏联与反对中国革命上的一致性,认为满州事变是帝国主义“靠牺牲苏联来摆脱危机”的一步,“侵占满州——这不是对蒋介石和国民党的战争,这是对中国劳动群众、对中国革命的战争,这也是对我们的战争”。④

对这一点,中共领导人与共产国际是相当一致的。中共中央在《关于日本帝国主义强占满州事变的决议》中提出:“满州事变是瓜分中国为各个帝国主义者的殖民地的开始,是反苏联战争的序幕,是世界新的帝国主义强盗战争的初步”。⑤中共领导人特别强调,“九·一八事变”更主要的还在为的进行反苏联的武装干涉,为的武装干涉中国革命,来反对中国的民众”。⑥因此,在政治宣传与政治动员上,以反对进攻苏联、武装保卫苏联作为重要的口号。这就与中国所面临的危机和中国民众的认识相脱节。

与此相联系的是对国民党的看法,这就是对国民党与日本帝国主义的一致性有所夸大,认为:“国民党政府事先参预了日本武装占领满州的计划,命令自己的军队无条件的缴械投降,将千百万的劳动群众给日本帝国主义者蹂躏、虐杀、奸淫与剥削”,“国民党政府的投降帝国主义与无耻出卖民族利益,给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政策与武装占领作开路先锋”。⑦因此,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同时也是阶级的斗争,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中国工农红军和广大被压迫民众,以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以求中国民族彻底的解放与独立”,“要真正实行民族革命战争,直接与日本帝国主义作战,必须首先推翻帮助日本帝国主义压迫民族革命运动,阻碍民族革命战争发展的国民党反动统治”。⑧这样,争取一省数省首先胜利和与国民党反动统治展开决战的方针,有了这一方面的逻辑依据。

中国共产党的方针,反映了其在处理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关系问题上的主张。

二、关于下层统一战线的政策及与国民党反蒋势力的合作

中国共产党在“九·一八事变”后,关于统一战线的政策依然是以两个政党和两个政权对立为前提的“下层统一战线”的方针,“尽量同下层小资产阶级群众,如象一部分革命学生、小商人、以至城市贫民成立反帝的统一战线,并且成立这种反帝的公开组织,而取得其领导”。⑨中共中央也提出了“争取民族革命战争中无产阶级的领导权”的口号,但“下层统一战线”的政策,与其说是“联合”的,不如说是“排异”的。由于没有解决民族解放与阶级斗争、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的关系,没有解决统一战线的合作对象问题,否定代表民族资产阶级的“中间势力”的存在,甚至将其视为“最危险的敌人”,更不承认上层资产阶级、大地主阶级的民族意识与反抗外敌的可能性,这样的“统一战线”是不完备的。“争取民族革命战争中无产阶级的领导权”也只能是一句空洞的口号。

1933年1月17日,中国共产党以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和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名义发表《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入华北愿在三条件下与全国各军队共同抗日宣言》,表示在三条件下,准备与任何武装部队订立作战协定,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一)立即停止进攻苏维埃区域;(二)立即保证民众的民主权利(集会、结社、言论、罢工、出版之自由等);(三)立即武装民众创立武装的义勇军,以保卫中国及争取中国的独立统一与领土的完整。”

这个抗日合作条件的发布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但一些论著认为它表现出中国共产党对国民党的态度有了新变化。这恐怕并不妥当。对中共的决策人物来说,这几个条件与其说是一个需切实实行的政策,不如说是一个宣传程度更大的政治口号。博古后来在解释这三条件的意义时说,它“揭破了国民党的‘红军捣乱后方’的谎话与造谣,使国民党军阀处于最困难的地位中”,“这个宣告瓦解了‘围剿’苏区部队的军心,直接帮助我们彻底粉碎四次‘围剿’”。⑩

蒋介石国民党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一直坚持内战立场,无视全国人民日益高涨的抗日浪潮。蒋介石的顽固态度激起越来越强烈的反对,引起国民党内许多人士的不满,国民党内在抗日与内战的问题上的分化日益加剧。1933年5月,冯玉祥、方振武、吉鸿昌等在张家口成立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尤其是1933年11月,十九路军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等在福建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与国民党蒋介石及南京政府对抗,并积极与中共方面联络,寻求合作。

中国共产党在上述三条件下与国民党内的反蒋势力的确进行过程度不同的合作。如何看待这种合作?国内一些研究者认为,这是国共两党在“严重对立中的局部分作”,这种“国民党和共产党开始局部的合作”,使得“国共两党严重对立的坚冰开始消融”。这个观点在理论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更无法说明当时国共对抗的基本事实。我们认为,所谓国共合作首先是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作为两个政党之间的合作,这是基本前提。如果缺乏这个基本前提,而将仍处于对抗状态中的两个不同性质的政党的成员之间的某种合作与往来,,尤其是与对抗另一方中的异己的力量的合作当作两党的“开始局部的合作”,这是不客观的。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内反蒋势力的接触与合作,当然不是促进与国民党的合作,目标在分化国民党的力量,达到推翻国民党的统治的目的。

不仅如此,由于下层统一战线政策的局限,在与国民党内反蒋派别的合作上,也存在着问题。这样在这个合作上,就包含着两种矛盾的态度,如对福建事变,一方面与福建人民政府合作,订立协议,形成某种合作的局面,另一方面,借闽变化之机,策动地方起义,加紧在十九路军中的士兵工作,要求福建事变的领导者“同苏维埃政府老红军联合一致去进攻中国民众的共同敌人——日本与一切帝国主义的走狗中国国民党,首先是从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南京政府”,不承认在对抗的两个政党与两个政权之外中间势力的存在,为此发出警告:“中间道路是没有的,一切想在革命与反革命中间找取第三条出路的分子,必然遭到惨酷的失败,而变为反革命进攻革命的辅助工具!”(11)

在这个矛盾的态度下,在与福建人民政府的合作中有了很大的保留。在蒋介石调集军队大举镇压闽变之时,并未采取完全可能有效的措施来支援十九路军。十九路军门户洞开,孤军奋战,最后归于失败。闽变的失败,中国共产党失去了一个可能成为较为可靠的同盟者,陷于某种孤立的位置。对此不仅没有醒悟,反而抱有某种不正常的心理,认为闽变失败只是证明了“在革命与反革命中间找寻第三条出路”失败的必然性,证明福建事变的领导人的真实目的只是“要阻止民众革命斗争的发展,麻痹与欺骗群众,使反帝反蒋的斗争陷于失败,而帮助帝国主义国民党巩固自己的统治。”(12)

由福建事变这个事例,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当时与国民党不仅不存在所谓“局部合作”的问题,即使与国民党内分裂出来的政治势力的合作,也是有很大条件的。

三、国共两党关于合作问题的初步接触

在民族危机对国内政治格局引起变化的过程中,华北事变是一个关键。1935年夏,日本加紧了对中国侵略的步伐,强迫国民党当局签订了秦土、何梅两协议,取得了包括北平、天津在内的河北、察哈尔两省的大部分主权,并进一步策划华北五省自治,将其势力扩张到整个华北。

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直接威胁整个中华民族的生存。对此,蒋介石国民党也无处可退,因此不得不将抵抗日本的侵略问题提上日程。为了这个目的,蒋介石对外考虑缓和与苏联的关系,争取这个北方近邻在道义上和军事上的支持。与这个外交目标相应的,也需重新考虑中国共产党的问题。当然,蒋介石亦不会考虑将中国共产党作为在抗战中平等的政治军事伙伴。他认为中共在第五次“围剿”后军事实力已不足道,无力与国民党抗衡,国民党在与共产党的关系上,拥有大得多的法码,可以取得支配的和主导的地位。蒋介石在得悉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共代表团在大会上的发言后,开始寻找线索,与中国共产党接触,讨论两党关系问题。

在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开始出现根本性的转变。1935年7、8月间,共产国际召开了第七次代表大会。鉴于法西斯势力日益猖獗的形势和1928年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以后的关门主义倾向的问题,决定建立广泛的反法西斯统一战线。根据这次大会的精神,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王明等起草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在10月1日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名义发表。“八一宣言”提出愿意与全国各党派、各军队、各界同胞在抗日反蒋的基础上结成统一战线,中共不再将自己当作抗日救国的唯一力量,承认包括国民党在内的国内其它政治势力在抗日救国这一历史使命下的地位,愿意在共同的政治目标下结成平等的合作关系。这与“下层统一战线”有根本性的不同。因此可以说,“八一宣言”是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的奠基性的文件。

为结束国共两党在政治上的僵局,探讨新关系的途径,南京国民党政府驻苏联武官邓文仪受蒋介石的亲自指示,在1936年1月与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潘汉年接触,转达蒋介石关于统一全国共同抗日的主张,接着又与王明见了面。由于国民党方面坚持在承认蒋介石与南京政府权威的基础上实行合作,而中共方面则坚持两党平等合作的立场。双方接触未能取得成果。

在此同时,蒋介石、陈立夫指派时任浙江省建设厅长和浙赣铁路理事会理事长的曾养甫通过浙赣铁路理事会秘书谌小岑寻找中共关系。中共北方局于1935年12月先派吕振羽到南京试探,接着又派北平市委宣传部长周小舟到南京,与已任南京政府铁道部次长的曾养甫会见。

谌小岑除联系吕振羽、周小舟一线外,还联系上中共上海党组织方面的张子华,并委托张子华前往陕北。

国民党方面还通过宋庆龄找到中共地下党员董健吾,请董健吾赴陕北联系。1936年1月,董健吾到达西安,因大雪滞留,后与曾养甫委托前往陕北的张子华相遇。2月下旬,在东北军帮助下进入陕北苏区瓦窑堡。

董键吾、张子华在陕北会见了博古,向博古汇报了国民党方面的用意与条件,董健吾转交了南京方面的密函。根据此情况,毛泽东、张闻天、彭德怀等提出五项条件作为谈判前提,请董健吾、张子华转达。张子华还直接前往山西东征前线向毛泽东、张闻天等汇报。林伯渠在3月15日写了给覃振等人的信,由张子华带回。

1936年,是国共两党就合作问题紧锣密鼓地接触与谈判的时期。上述几个途径沟通了处在政治军事对立状态和相互隔绝的国共两党的联系,双方均多少表现出政治解决两党关系的诚意。然而这些接触主要通过中介人进行,有关人员往来奔波,谈判进程屡有反复,进展不易。这主要是由于双方在经过长期的隔绝和对立斗争之后,缺乏足够的了解和信任,坚持己方的立场较多,对于合作另一方政治利益的考虑不甚实际。国民党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蒋介石国民党的基本立场是“收编”,坚持取消苏维埃、改编红军。这样来实现其政治上与军事上的统一”。这个条件,是进一步在政治上与军事上削弱共产党,从谈判桌上取得需在战场上得到的利益。这当然为中共所无法接受。在中共方面,亦提出建立国防政府和建立抗日联军的主张,包含有否定国民党政权合法性和重组政府的意思。这个态度也过于硬性。

1936年8月15日,共产党国际致电中共中央,就中共在与国民党合作问题上作出指示。9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逼蒋抗日的指示》。由“反蒋抗日”到“逼蒋抗日”,实现了进一步的转变。这个指示说,“目前中国人民的主要敌人,是日本帝国主义,所以把日本帝国主义与蒋介石同等看待是错误的,‘抗日反蒋”的口号,也是不适当的”,“我们的总方针应是逼蒋抗日”。这样,在政治上明确了以蒋介石为联合对象,为国共合作扫清了一个障碍。

1936年10月,潘汉年作为中共代表携带中共中央《国共两党抗日救国协定草案》,赴上海与国民党谈判。中共中央提出的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停止军事敌对行动;停止进攻红军与进攻苏区;在不改变共产党的领导的条件下,红军与全国军队实行统一的指挥与编制;改革现行的政治制度;与此之前召集全国各党各派各军选举救国代表大会或国防会议;建立统一的军事委员会与总司令部6项条件,主张“双方均保持其政治上与组织上的独立性”。

对蒋介石来讲,此时国共合作最大的问题在中共所拥有的军队。此时,红军宁夏战役失败,军事上十分被动,蒋介石在军队问题上态度更为强硬。这样在11月潘汉年与陈立夫在上海沧州饭店谈判时,陈立夫就干脆撇开中共的草案,迳自提出四条办法:1.对立的政权与军队必须取消;2.红军可保留3000人,其余由南京政府编遣;3.军队师以上干部一律解职出洋,半年后召回按才录用,党与政府干部可分配在南京各机关服务;4.如军队问题能如此解决,则中共方面所提各项要求都好办。

陈立夫的条件实际上是蒋介石提出的。这不啻是要中共“投诚”。陈立夫也知道问题重大,潘汉年作不了主,建议周恩来出来与蒋介石面谈。然而国民党的条件如此苛刻,中共中央理所当然地表示拒绝,表示“我们愿以战争求和平,绝不作无原则之让步”的强硬态度,国共谈判陷入僵局。

四、中共与国民党地方实力派的合作与西安事变

中共在与国民党蒋介石进行秘密接触的同时,积极与国民党上层人士、军政要员和地方实力派联络,探求合作的途径,并把这种联络与合作视为与国民党的合作的基础。这一点,在确定“逼蒋抗日”方针后更加明确。

以两广事变为例。两广事变爆发时,中共中央基于反蒋抗日的立场,认为两广事变是“中国人民武装抗日讨逆的广泛的统一战线的开始”,“吾人号召全国人民及一切真心爱国的党派团体与军队,一致起来响应西南的抗日救国行动,推倒汉奸头子蒋介石”,并且“准备在军事上及其它方面给西南以各种可能的援助”。(13)然而,在确定“逼蒋抗日”方针后,中共中央对两广方面的立场也发生了大的变化,主张“在对付宁粤两方这种冲突时,我们应力求避免在全中国人民面前袒护一方的态度”。(14)毛泽东在致两广事变领导人李济深、李宗仁、白崇禧的信中表示:“当前急务,在于全国范围内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向南京方面一致呼呈,请其将仇恨全国人之心移以对外,蒋介石以及中国国民党一律参加抗日统一战线,实为真正救国政策之重要一着。”(15)

在西北方面与张学良、杨虎城的合作也是这样。在1936年6月20日,中共中央的《关于东北军工作的指导原则》中,提出“争取东北军走上抗日是我们的基本方针”。为达到此目标,关键在于“使东北军脱离卖国贼蒋介石的控制与影响,公开起来反对蒋介石丧权辱国的一切无耻行为,拒绝执行蒋介石进攻苏区与红军的命令。”然而,要以反蒋作为与中共合作的条件,东北军张学良是不接受的。张学良曾明确表示,蒋介石有抗日的要求,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应包括蒋介石在内。(16)

因此,中共在西北方面与张、杨的合作,主要地是以抗日为基础,以抗日作共同的目标与基础,反蒋则退到更为次要的地位。在“逼蒋抗日”方针确立后,这个问题更好地得到了解决。

中共与东北军、西北军的合作,在西北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局面。这种合作,在某种程度上讲,可以称为国共两党的“局部”的合作关系,它成为促进国共合作的一部分重要的条件。

1936年10月下旬,蒋介石为解决中共的军事力量的问题到达西安,推行大规模军事“围剿”红军的计划,将已与中共有合作关系的张、杨逼上了梁山。12月12日,张、杨发动西安事变,扣留了蒋介石。在中共的斡旋下,西安事变得以和平方式得到解决,蒋介石作出了“停止剿共、联共抗日”的许诺。这也是张、杨所要实现的目标。

如前的所述,西安事变之前,国共两党已有过较长时间的试探、接触与谈判,因此西安事变的结果,经过了长时间的酝酿与准备。海外有些研究者据此认为,张、杨发动西安事变纯粹多此一举。这是不公正的,它忽视了蒋介石西安事变前在中共的军事力量问题上的顽固立场和在此问题上军事、政治手段都无法解决的难局。西安事变成为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枢纽,张、杨功在国家民族,已成历史定论。

五、西安事变后的谈判与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形成

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为第二次国共合作开辟了道路,但国共两党实现合作,除了在抗救国这一共同基础之外,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问题包括合作的政治形式、双方的政治地位,政治关系,作为各自的有力的政治资源的军队、苏区等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共两党举行了多次谈判。这些谈判主要有1937年2月12日到3月15日周恩来、叶剑英与顾祝同、贺衷寒、张冲在西安的谈判;1937年3月下旬到4月初周恩来与蒋介石在杭州的谈判;6月至7月周恩来与蒋介石,周恩来、博古、林伯渠与蒋介石、邵力子、张冲的谈判;8月周恩来、朱德、叶剑英与康泽、邵力子、张冲的谈判和9月博古与康泽的谈判等。

这些谈判,主要围绕这样一些问题展开:1.军队问题,2.边区问题;3.中共的合法地位问题;4.组织各党派联合体的问题。

关于军队问题,国民党方面一直将中共拥有的军队视为严重的问题,在谈判中坚持要求控制中共军队的数量,插手对中共军队的指挥权;中共方面则要求保持与中共军队实力相适应的编制,并尽可能保持发展的余地,在军事指挥权上,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蒋介石提出准编四团制两师共1万5千人,副职由国民党方面派人充任。中共则提出红军改编为4个师,每师3旅6团1万5千人,全军6、7万人。双方激烈谈判,互有让步,达成协议编成3个师4万5千人。蒋介石又提出3个师以上只设政训处,并要求毛泽东、朱德,尤其是朱德出洋。中共则提出3个师以上设某路军司令部或总指挥部,以朱德为指挥官。“八·一三事变”后,迫于形势,国民党方面不得不接受中共条件,在8月19日达成协议。

在边区问题上,中共方面同意将苏维埃政府改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结束两个政权对立的状况。但要求实行民选,实际是保持中共的领导权。国民党方面则提出“特别区与中央法令不相合,可名为行政区”,并且要求取消民选,行政长官由国民党政府任命。经讨价还价,国民党方面同意陕甘宁可保持完整的行政区,但指定行政长官以国民党方面的丁惟汾为正,中共方面林伯渠为副,中共坚不同意,主张林伯渠正张国焘副。至1939年9月,双方互为让步,以丁惟汾暂不到职,由林伯渠代理正职的方式解决。

中共的合法性与组织联合大党问题上,蒋介石力图以取消共产党的独立地位为目标,要求中共表示取消共产主义,信仰三民主义。虽中共表示可以服从三民主义,但不可能放弃共产主义,承认国民党在全国的领导,但取消共产主义则不可能。在政治问题上还讨论了成立国共两党合作的组织“国民革命同盟会”的问题,但国民党蒋介石着眼于取消中共的组织,中共在坚持政治上组织上的独立性问题上则坚不妥协,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当国共两党在谈判桌上紧张斗争时,日本帝国主义连续发动“七七事变”,“八·一三事变”,中日大战已经开始。在此紧急形势下,没有时间再讨价还价,双方谈判便加速进行,许多问题都以互相让步的形式予以解决,一些问题则暂时搁置下来。这也埋下了后来在国共合作关系中的矛盾。

1937年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公开发表《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次日,蒋介石发表对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谈话。宣言和谈话的发表,表明中共地位正式被承认,标志着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正式形成。国共两党在经历了十年内战和两个政权严重对立的过程,在民族危亡的关头终于走到了一条共同的战线。国共两党在民族矛盾成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时刻,能够捐弃前嫌,以民族利益为重,互谅互让,为中华民族的生存、社会的进步作出了各自的贡献。正如毛泽东所说:“两党的统一战线是宣告成立了。这在中国革命史上开辟了一个新纪元。这将给予中国革命以广大的深刻的影响,将对于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发生决定的作用。”(17)

注释:

①⑨《由于工农红军冲破第三次“围剿”及革命危机逐渐成熟而产生的党的紧急任务》,1931年9月20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431、440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12月版。

②《革命危机的增长与北方党的任务》,1932年6月24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8册,277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12月版。

③《中共中央关于争取一省数省首先胜利的决议》,1932年1月9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8册,30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12月版。

④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反对日本侵占满洲》,1931年11月6日。《共产国际和中国革命教学参考资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⑤⑦《中共央关于日本帝国主义强占满洲事变的决议》,193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444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12月版。

⑥《苏区中央局关于领导和参加反帝国主义进攻苏联瓜分中国与扩大民族革命战争运动周的决议》,1932年5月11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8册,194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12月版。

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宣布对日作战宣言》,1932年4月15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8册,178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12月版。

⑩博古《为着实现武装民众的民族革命战争中国共产党做了什么和将做什么?》1934年7月8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310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3月版。

(11)《中共中央为福建事变告全国民众书》,1933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8册,783页,784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12月版。

(12)《中共中央为福建事变第二次宣言》,1934年1月26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63页,64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3月版。

(13)《毛泽东关于西南事变的谈话》,1936年6月9日。《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6册,209-21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0年1月版。

(14)《中央关于逼蒋抗日的指示》,1936年9月1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10月版。

(15)《毛泽东致李济深、李宗仁、白崇禧》,1936年9月22日。《毛泽东书信选集》,70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12月版。

(16)见应福田《张学良与西安事变》,56页,中华书局版。

(17)毛泽东《国共合作成立后的迫切任务》,1937年9月29日。见《毛泽东选集》,第2卷,364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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