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21世纪的日本经济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经济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日本经济近年来经历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衰退后,目前已经走出谷底,步入了缓慢复苏的轨道,但是,日本经济的前景究竟如何?怎样面向21世纪?面对这些问题,日前日本经济企划厅以“向着改革正式起动的日本经济”为题发表了1997年度的经济白皮书。
今年的经济白皮书与往年相比一般有三、四个章节的不同,本次白皮书只有两个章节,在第一章节肯定了目前日本经济景气已恢复到以民间需求为中心的自律性状态以后,接下来第二章着重讨论了日本经济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因而格外引人注目。白皮书提出日本经济必须尽快进行结构性改革,以重新构建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经济发展的基础。
一
日本目前的经济管理模式是随着战后五五年体制一起建立起来的,当时为了保持国内经济的稳定和尽快形成国际竞争力,在经济的许多领域设立了一系列限制,以有利于寡头垄断大企业竞争力的提高,比如在金融方面实施了银行业和证券业的严格分离和金融界中的护送船队方式,即在大银行的周围聚集着许多中小银行,并且法律规定不允许银行倒闭,等等。现在来看,这些限制在当时保证日本经济的有序竞争方面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
可是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发展,当日本已经基本上完成了赶超欧美先进国家的目标,想要进一步争取更大发展时,却陷入了低增长的泥窝,特别是经历了最近几年泡沫经济带来的有史以来的最严重的经济衰退后,回过头来,再作审视,人们发现了日本经济自身的弊病,这就是一系列限制措施阻碍了日本经济的效率,于是有识之士大声呼吁,日本经济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首先,人们非常关注的一点是日本的制造业是否丧失了竞争力?制造业曾经在日本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而“与生产现场密切联系的制造技术”是日本制造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法宝。白皮书经过详细的分析得出结论:直至目前日本仍然保持着制造业的比较优势。但是又警告说,随着经济活动全球化的进展以及产业结构的变化,日本的企业系列等传统的生产方式、生产体系也在起变化,因此难以保证今后仍然能保持优势,而要使技术能力在今后也能有效地运用于制造业中,从而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一机制不会丧失,唯一的途径只能是通过强化市场机制来促使技术和经营资源相互结合。
其次,至今为止日本在制造技术方面的能力已被世界所承认,但是面对着日新月异的技术革新、技术进步,今后的课题是不管制造业还是非制造业在高风险的条件下创造出全新的技术和产品。也即至今为止日本只是模仿欧美开发产品进行加工制造的路已经走到了尽头。今后必须由日本独立地开发出新技术和产品来,才能在世界经济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而为加强下一世纪日本在制造业方面的领先地位,唯一的对策是加强基础科学的研究和基础性技术的开发研究。
第三,在非制造业经济中由于内外市场分割等原因,低效率的问题比制造业更严重。但是,近年来制造业在日本经济中所占的份额相对变小,因而非制造业生产率的上升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提高了,为使生产率能提高,在非制造业方面的新兴企业的加入、经济结构的改革及促进竞争的政策是不可缺的。
日本曾在1985年首先对航空、电信等垄断行业进行了民营化的改革,改革的效果是明显的,改革后由于新兴企业的参入促进了竞争,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据计算,从1986年至1995年的十年间,电信行业的全要素劳动生产率提高了88.9%,其中40.6%被认为是由于撤消管制后的竞争效果所带来的。相应的航空运输业界的全要素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4.3%,其中9%是由竞争所带来的。怪不得, 经济界有关人士再三呼吁,要使未来日本经济的增长潜力变为现实,一是要在其他行业也放松管制。因为与上述两个行业相比较,从70年代后半期至90年代前半期的近 20年间,零售业的非效率性降低了9%,即从原来的37%降为28%,同期银行业的非效率性只改变了4%,即从26%降为22%, 而电力业界,从80年代前半期至90年代前半期的十多年中非效率性降低了1%, 即从7%下降为6%,所有这些行业中金融业的情况最糟。
战后日本的金融体系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也为了便于政府机构引导金融,设置了种种限制,如行业分离、利率限制、内外金融分割等等。现在发现这些限制,导致了效率低下及各种弊病。例如,长期以来,财政投融资项目建设工程的效率低下,并且由于日本的行政机构是纵向分割的各省厅,导致各省厅为自身利益而形成的争项目重复建设现象,再加上一部分官僚和机构依赖于这些项目而生存,严重的甚至成为腐败的温床,日本的金融、资本市场由于管制和陈旧的商业习惯,使得金融中介系统没有充分发挥机能。据认为,金融中介方面存在的低效率问题,不但会导致金融的“空心化”而且使资源分配的机能下降,长期来看将成为日本经济整体发展的制约因素。
与制造业方面通过强化市场机能来促进基础性研究、开发有独创性的产品不同的是,非制造业特别是金融业要放松及撤消管制,依靠市场机制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其中特别强调要通过撤消金融业的管制,改组金融业,从而提高金融业配置市场资源的机能,此举是否成功被认为是影响未来日本经济竞争力的关键。
二
战后,日本的金融体制一直实行的是护送船队的方式,即在大藏省下的几个大银行周围聚集着许多中小银行,就如同许多小船集结在航空母舰周围,大家一起前进,这样可以抵御风险。日本的体制是不允许银行倒闭的,这种方式对于避免银行的倒闭,保持社会稳定,保证高速增长的资金来源十分重要。
但是,随着近年来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这种方式越来越不适应了,就象这次“住专”风波,最终要由政府出资(实际上是动用了公众的纳税额)来接收债权,这引起了公众的极大不满。日本政府开始对现有的金融模式开始改革,即更多地引进市场机制。
日本金融管理模式改革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是放松管制,加大市场开放度;二是加强对银行的监督管理;三是建立风险保障机制。
金融放松管制的措施主要有:
①撤消原先对银行、证券、信托业各子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的限制,即允许打破行业间壁垒,进行跨行业竞争。
②允许人寿保险和灾害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可相互进入对方的领域经营。
③撤消对金融持股公司的禁令。
④有价证券买卖委托手续费完全实行自由化。
日本的金融市场正在不断加大开放度,大藏省日前宣布,为使东京金融市场更有活力,从1997年起,将允许在交易所外进行股票和商品的期货交易。这是因为,至今为止日本一直坚持股票和商品的期货交易(金融衍生商品)要与股票交易一样集中在交易所内进行,即在场外进行的交易一律视为非法。但这样一来,交易全部流向了海外,形成了东京市场的空心化,为此,大藏省不得不宣布从1997年开始金融衍生商品的交易分阶段实行自由化。
在这以前,大藏省为保护投资者,又规定了金融商品的信息必须全部以“时价”(即现在价值)公布。因为“时价”的信息可依赖程度高,并且规定了公认会计士对此有监查的义务,这样对投资者全面认识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帮助。
日本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一)加快制定法律,健全金融管理
金融业管理的改进要有法律制度作保障,为此日本加快了制定金融管理法律的进程,最近将有四部与金融有关的法案被通过。
“储蓄保险法修正案”等有关金融的四个法案成立后,由于导入了“早期预防纠正措施”(日语称“早期是非措置”),将使金融行政当局能按照新的条例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以及一旦银行等金融机构确实面临破产时能按新的手续迅速处理。这些法案同时也对存款储蓄人提出了“自己责任原则”的要求。至2000年为止,日本政府对储蓄者的存款是全额保护的。
到目前为止,对破产金融机构的处理政策是在大藏省等的指挥下由有关金融机构协商后制定的。这样做存在的问题是,着手处理时往往已经很迟。为解决这一问题,同时使金融行政的规则明确化,在“确保金融机构健全经营法案”这一法案中导入了“早期纠正措施”的条款。
具体内容是,大藏省规定,只在国内营业的金融机构其自有资本的比率不得低于总资本的4%, 持有海外营业点的金融机构不得低于国际清算银行(BIS)所规定的8%,一旦低于上述标准,大藏省就将动用“早期纠正措施”来处理,预计大藏省最迟将于1997年春以省令的形式颁布具体执行措施。
即使有了“早期纠正措施”,也不能保证破产一定不会发生。为此’关于金融机构破产更新特别法律案’规定,一旦有金融机构面临破产时,允许金融监督当局向法院申请开始实行公司破产更新手续,进而进行法律清理,这样,一旦当时找不到合适机构来接收破产金融机构时也能使处理迅速进行。
一旦实施法律清理的话,破产金融机构就不再存在。这时储户必然要求提取存款,但在五年后(即2031年)在实现了金融机构经营信息公开后,1千万日元以上的存款部分将不一定能全部取回(即只保证1千万日元),实际上是要求储户根据金融机构的经营信息自己作出判断,负起选择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象这个责任来。
(二)金融行政当局强化业务管理
大藏省从1997年度开始将对金融机构的检查制度做根本性改革,以自有资本比率和风险管理机制为基准而导入金融机构信用评估制度。这样一来将改变目前实行的原则上2~3年才检查一次的方法。具体做法是:今后对评估后信用级别高的银行每4年进行一次检查, 而对信用级别低的银行则每年检查一次,并且对这类金融机构的检查内容也将极为严格,将对所有贷款项目作检查。
检查手续做到透明的同时,原定于1998年4 月开始导入的“早期纠正措施”将提前执行,以使经营力弱的银行尽快改观。
“早期纠正措施”的内容是:根据低于基准的程度分别要求其:订出业务改善计划、减少分红、缩减总资产、限制高利借入、停止业务活动等这样逐步升级的做法。
除大藏省外日本银行(中央银行)也强化了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机制,日本银行日前宣布对风险管理的考核基准从原来的220 个项目增加到554个项目,考查的标准也提高了。
全面改造的考核内容主要是:避免贷款过于向某一企业或某一行业集中,同时将贷款对象信用等级也作为考核内容,还有内外的统一管理等等具体的项目,同时,经历了大和银行的巨额损失事件,在考查标准中还设立了是否配置精通业务的熟练人员自我检查等体制强化考查项目。
(三)各银行自身加强风险管理
为应付各种不测事件,各银行自身也加强了风险管理体制。在建立市场风险管理机制时各大银行所采用的是一种叫做价值风险比的方法,简称VAR, 它是以过去半年至一年间的市场行情变动数据为基础来计测风险的方法。即用它来测定:如市场向不利方向变动时的预想可能最大损失额。在1995年的年度会计报告书上,东京三菱、使友、三和等银行均公布了各自市场部门的VAR数据。
日本长期信用银行从1996年度开始将利用这一机制使每个交易员明白自己所持交易额的予想最大可能损失额(实际上在损失达到一定额度时,另有一套使交易被强制取消的机制。)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让预感最大损失额作为各个交易员的自我管理指标来使用。
另外,还在讨论进一步运用这一体系来对交易员进行评估,即对取得同样营业成绩的两个交易员来讲,其予想最大损失额这一指标较好的交易员的得分就高。
富士银行原来对各个不同营业部门给定了所持余额的框度,现在引入了这一机制后,如果这一部门预想最大损失额在所许可的范围内的话,超越持有额度进行的交易也将得到认可。这是基于这样一种想法,即基于交易员的市场观,“在赢利时积极地运用资金(赚钱)。”过去也想这样做,但又怕风险增大。现在可以在增加市场部门营利效率的同时,用统计手法将交易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另一方面,国际清算银行(BIS),规定从1997 年底开始将采用二次管制,即坏帐的风险和市场风险加起来不得超过8 %这一自有资本的额度,对风险的测定不仅是VAR,用BIS设计的标准计测方法也可以,为此,日本许多地方银行正向BIS的标准手法靠近。
东京都民银行在决定采用标准手法的同时追求更严密的管理体制,该行于7月份设立了风险管理专职部门。
但是就是加强了管理以后,银行经营不良倒闭的风险还是存在,为此,专门成立了储蓄保险机构,即一旦银行倒闭,储户的存款将由储蓄保险机构来偿还,有了这道屏障之后,银行倒闭引起社会动荡的风险大大减小了。当然,这个储蓄保险机构的资金是由各银行平时按其资产额的一定比例提交的,当然,一开始时大藏省和日本银行也提供一定资金。
但新的条例规定自2031年起一旦银行倒闭,储户在这家银行的存款第一次只归还1千万日元,超过1千万日元的部分将在今后的五年内分期归还。
这样储户也必须增强风险意识,即在存款的时候必须考虑银行的风险等级,把钱存到安全的地方。这对储户是一种考验,对银行来说是一种鞭策。
由上可见,日本的金融体制正在进一步向国际规则靠拢。
日本金融政策的主要设想是:金融行政管理与金融业务彻底分开,为此,目前正在讨论中的是,将金融行政管理当局从大藏省中独立出来,这样可保持金融行政管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当然这样做涉及到日本整个行政体制改革的问题,目前正受到朝政各党的关注,涉及到各方面利益的调整,但这次大藏省改革很可能成为行政改革的突破口。
日本的金融体制改革还在不断地进行中,它加快制定金融法律、加强金融监管,银行自身加强风险管理等等做法对我们加强和改善金融管理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综上所述,日本经济确实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因此,今年的白皮书呼吁要以改革来启动整个日本经济。但是改革后,要涉及到方方面面利益的调整,特别是将对战后延续至今的日本管理模式做根本性的变革,因而并非易事,比如在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放松管制方面,就涉及到中央政府各省厅机构的精简合并、人员裁减和权限的缩减、转移等等问题,这些必然会遭到有关省厅的抵制和反对,这正是日本的改革虽然已经议论了好几年,但是至今为止还是雷声大、雨点小的原因所在。因此,怎样实现这一改革是摆在桥本内阁面前的一大课题。
标签:银行论文; 日本银行论文; 银行风险论文; 经济风险论文; 经济论文; 金融论文; 金融机构论文; 经济学论文; 央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