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人认识到『信用有价』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实施联合激励 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诚实守信个人可以享受15种优惠便利,包括享受城市落户优先或加分便利,享受同等优先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惠,享受政府公益性场馆服务便利,在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游览时可免押金租借导览设备等。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体两面。事实上,融资、租赁、出行、旅游、创新创业等许多社会事项,都具有享受信用便利的空间。让信用纪录良好的守信主体受到更大尊重,可以进一步增强守信者的获得感,让他们更直观地认识到“信用有价、守信受益”,从而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激励对象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曾获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等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的个人;二是经由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机构推荐的诚信状况为优秀的个人;三是个人申请。可见,有别于已建立的各类信用体系,此次的激励名单数据库具有独立性。
(扶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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