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与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监控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银行业论文,风险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银行业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据着重要作用。我国是典型的国有银行占主导的银行体系,而国有银行通常无法按照资本最充分利用的方式配置资本(La Porta等,2002),这可能使得银行体系内往往积累了大量金融风险。国有银行与政府这种若即若离的微妙关系,虽可使其在商业化进程中转嫁金融风险,但却不能减少金融风险(王楚明,2006)。保障银行业安全对金融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保障银行业安全的关键在于系统性风险的监控,这正是2008年金融危机给我们留下的深刻反思。也正是因为2008年的这次危机,防范系统性风险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成为了各国金融监管的重心。各国审计机关越来越重视维护金融安全、防范系统性风险。2009年,美国审计署(GAO)就金融监管方面的问题发表了多份报告以及提供了多份证词,还就金融体系容易出现系统性风险提出了三方面的原因。欧盟审计院(ECA)对包括衍生品、对冲基金和私人股本在内的资本市场的监管和风险的管理进行审计,就有关存款担保和资金需求方面提出建议。但尚无经验证据表明政府审计到底能否发挥监控系统性风险的作用,以及如何发挥作用。本文以我国16家A股上市银行为研究样本,在回答政府审计能否监控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政府审计功能作用发挥的路径。 二、制度背景与文献回顾 (一)制度背景 2008年金融危机促使全球金融监管规则不断改进,监管当局确立了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新的金融监管模式(BCBS,2010)。由此,宏观审慎成为了各国监管的重点,而防范系统性风险被认为是宏观审慎监管的根本目的(Borio,2003)。我国在“十二五规划”、《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都提出要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强调对银行资本、流动性、杠杆率、拨备等的审慎监管,增加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流动性和资本的额外要求,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可见,系统性风险的监控已然成为当前我国金融宏观审慎监管的重心。 《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强调,政府审计应揭示和防范金融风险,完善金融监管,推动建立健全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和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具体而言,审计内容应涵盖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及审计调查,金融机构的政策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以及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审计,促进金融机构优化资产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弥补制度缺陷,提升风险抵御能力,还要从宏观或系统上揭示系统性风险隐患,促进建立健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 (二)文献回顾 现有关于政府审计与系统性风险的研究,从多角度探讨了政府审计发挥监控系统性风险功能作用的实现方式。刘志红(2011)提出,审计机关应从宏观和系统的角度重新定位审计工作的方向和着力点,在审计理念、监督视野、审计内容以及技术方法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或变革,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审计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中的作用。蔡利等(2013)从审计方法创新的角度提出,应将连续审计引入政府审计监控系统性风险领域。审计署金融审计司课题组(2015)则是从宏观、中观以及微观三个层面,基于治理的视角探讨了政府审计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作用机制。而现有研究仅是从理论层面回答了政府审计能够监控系统性风险的问题,并且对于政府审计功能发挥的作用路径缺乏相对一致的结论。 三、研究假设与设计 (一)研究假设 从世界范围来看,当前政府审计的具体实践已然体现了监控系统性风险的功能。在GAO每隔两年就发布一次的“高风险领域清单”中,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就一直被作为高风险项目。GAO曾就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金融市场的监管、系统性风险以及大型复杂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系统监管情况等问题提出过重要措施或建议。GAO还从大型的和相互联系的金融机构的金融监管制度缺失、金融监管覆盖面以及金融监管适应性等方面分析了美国金融体系易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原因。GAO在系统性风险监控方面的经验为其他审计机关提供了借鉴。 我国审计机关对于银行体系的审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金融监管机构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关注的重点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和预算编报是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重点在于揭露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管理漏洞以及薄弱环节;三是金融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2014年,审计署对2名金融机构领导人员进行了审计,着重检查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防止权力的异化,滋生腐败;四是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审计。2009年以来,政府审计连续开展重点商业银行信贷投放跟踪审计,关注商业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揭示和反映新增贷款信贷结构调整不到位、投放不均衡、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基于此,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 H1:政府审计效能与系统性风险负相关,政府审计功能发挥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 国际清算银行(BIS,2008)对系统性风险监管强调的重点,包括两个维度:一是时间维度,重点在于考察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效应。二是空间维度,重点在于监控系统重要性银行。系统重要性银行概念的提出,正是为了解决金融危机暴露出的“大而不倒”的金融机构监管缺失,是强化宏观审慎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维度之一(岳毅,2012)。国际上采用的监控系统性风险的主要监管工具之一就是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如强化公司治理、提高资本充足率等(张晓朴,2010)。这种“系统重要性”体现为金融机构对系统性风险的贡献程度(Tarashev等,2009)。政府审计对这8家银行的审计,从经营管理的改善、风险监控的完善、治理结构的健全等,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稳健运行,就成为政府审计作用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着力点之一。基于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H2:政府审计效能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程度正相关,政府审计功能发挥能够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 H3: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存在显著的中介效应,政府审计功能发挥能够通过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性来防范系统性风险。 (二)研究设计 1.样本选择 本文以2007~2014年A股上市银行为样本,最终得到有效观测值122个。政府审计相关信息来源于审计署网站“公告及解读”及“报告及解读”,即上市银行2008~201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和2007~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银行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缺失数据则通过手工查阅上市银行年度报告进行补充完善。 系统重要性的评估应包括规模、可替代性和相互联系三个维度(IMF,BIS和FSB,2009),我国监管当局也通过“规模、关联度、不可替代性以及复杂性”四个指标来衡量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被审计的8家上市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已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根据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信息披露银行包括这8家银行。我们以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三家银行作为参照,以资产、负债规模作为“规模”的衡量指标,以存放同业款项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作为“关联度”的衡量指标,以员工数量作为“复杂性”的衡量指标,来考察其他5家银行的系统重要性。以各项指标中三家银行的最小值作为计算基准,从“规模”指标来看,以中国银行为标杆,总资产和总负债在5家银行中最低比例为18%,接近20%;从“关联度”指标来看,以中国农业银行为标杆,最低比例接近10%;从“复杂性”指标来看,以中国银行为标杆,最低比例为11%。基于合理推断,这8家上市银行在我国银行业中的影响力较大,影响范围较广。因此,本文将其视作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代表。 2.变量定义与模型设定 (1)系统性风险的衡量 本文采用单个金融机构对系统性风险的贡献度来度量系统性风险。现主要衡量指标有边际期望损失(MES)和条件在险价值(CoVaR)两种。Acharya等(2010)基于期望损失(ES)模型率先提出了边际期望损失(MES)和系统期望损失(SES)两种方法;Adrian和Brunnermeier(2011)创造性地将条件在险价值(CoVaR)引入系统性风险研究。而对于我国市场,这两种方法都被广泛使用。范小云等(2011)比较了MES和CoVaR的差异,指出MES克服了CoVaR存在的问题,度量了门限值以外的所有损失,更能体现宏观审慎监管理论。因此,本文采用MES来衡量单个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贡献度。 对MES的计算,首先要计算条件期望损失(ES),即由Acharya等(2010)的定义给出:标签:银行论文; 系统性风险论文; 政府审计论文; 银行风险论文; 银行监管论文; 金融监管改革论文; 金融论文; 银行系统论文; 风险模型论文; 金融机构论文; 审计目的论文; 风险管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