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经济》百期纪念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发展民族工业研讨会发言摘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业经济论文,中国论文,外商论文,研讨会论文,直接投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为纪念《中国工业经济》杂志出刊第100期,《中国工业经济》编辑部最近召开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发展民族工业研讨会。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经贸委、机械工业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学者,就当前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民族工业的涵义、外商投资对民族工业的影响、国际上利用外资的经验教训,以及利用外资发展民族工业的对策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一系列政策建议,中国社科院副院长王洛林同志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现将有关专家学者的发言摘要刊出。
正确处理利用外资和发展民族工业的关系
1.当前,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发展民族工业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发生了一些争论,参与争论的既有学术界人士,也有政府部门和企业界的同志。而且,这场争论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以及关心中国经济发展的外国朋友的普遍关注。
我们国家实行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政策已经十几年了。在这十几年中间,在引进外资的问题上虽然曾经出现过各种看法和议论,但把引进外资和发展民族工业的关系作为一个突出的问题提出来,而且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争论,似乎还是第一次。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在一系列工业部门中已经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和这些工业部门的民族工业企业的竞争日益激烈。
第二,由于在民族工业中居主导地位的国有工业企业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它们在同外商投资企业竞争的过程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有的甚至在竞争中被挤垮。
总之,外商投资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已经同民族工业的生存和发展发生了矛盾和冲突,有关引进外资和发展民族工业的关系的争论就是这一矛盾的反映。因此,尽管争论双方有时也使用一些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字眼,但争论的实质是经济利益的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发生这样的争论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对这场争论煽风点火,夸大引进外资和发展民族工业的矛盾,显然不利于进一步对外开放;采用回避态度,掩盖已经存在的矛盾,也不利于妥善处理引进外资和发展民族工业的关系。
2.引进外资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为了国家的繁荣富强。因此,从长远来说,从理论上说,我们国家引进外资是有利于民族经济发展的。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这二者之间又难免发生矛盾。要处理好二者的矛盾,协调好外商投资企业和民族工业企业的不同利益,取决于两个条件:
第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与此有关的一系列配套改革的步伐。
第二,合理地掌握引进外资的规模,及时调整外商投资的结构,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
加快改革步伐是改变国有企业在竞争中的不利地位的根本措施。过去十几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一直落后于对外开放的步伐。这种情况在改变开放初期是难以避免的,但不能听任其长期延续下去,否则既不利于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又不利于发展民族工业。
然而,国有企业改革以及与之配套的金融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都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这就提出一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在一系列改革措施基本完成以前,在我们的民族工业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都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我们对自己的民族工业是否应当采取比发达国家更多一些保护措施,我们对于某些部门的引进外资的规模是否应当加以控制?
有的同志不同意使用“保护民族工业”的提法,觉得保护民族工业意味着“保护落后”。其实,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的相当一部分工业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这是不奇怪的,但我们主张对民族工业加以适当保护,并不是为了保护它的落后状态,而是为了保护它在一些重要工业部门中的主导地位。当然,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工业部门,保护民族工业的力度应该有所不同,不该保护的时候硬去保护,不利于提高民族工业的竞争能力;该保护的时候不去保护,会威胁民族工业的生存和发展。至于在当前是否应该把保护民族工业作为经济政策的重点加以强调和贯彻,确实应当权衡各方面情况慎重考虑,但保护和发展民族工业这个原则是一定要坚持的。
3.前面已经提到,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对外开放的步伐总的来说快于改革的步伐。但在经济研究工作中,情况正好相反,对于对外开放的研究远远落后于对改革的研究,特别是对于引进外资的问题研究得很不够。现在全国已经有二十多万家外商投资企业,关于这些企业的情况既缺乏完整的、系统的统计材料,更缺乏深入的研究。在有的城市里,连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数都有二三个不同的数字,外资委、工商局、税务局掌握的外商投资企业数都不一样。统计材料缺乏,实地调查又遇到很多困难,因此研究工作者把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研究视为畏途。
针对这种情况,我建议中央的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组织一次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普查,按照统一制定的指标体系把外商投资企业的全面情况弄清楚,在这个基础上再组织力量,对于与引进引资有关的问题进行研究。我相信,这项研究对于全面总结十几年来引进外资工作的经验教训,对于今后如何进一步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都是会有帮助的。
应从理论上阐明当代民族工业的标准和涵义
“二战”后,随着资本跨国界流动、生产国际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往来、互相渗透更为密切,经济的相互依存进一步增强。在这个过程中,尽管存在着南北差别、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不平等贸易,但与“二战”前世界殖民主义统治体系相比,情况确实有了很大改变。国家之间资本相互流动和渗透,确实模糊了企业所有权的民族属性的严格界限,那么是否还存在民族工业乃至民族经济呢?
答案是肯定的。只要还存在国家,公民还不可能成为世界公民,民族资本和民族工业就始终存在。从一般理论意义上说,民族资本和民族工业是与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国家的一般系统相联系;从现实法律意义上说,是与不同国别的公民权利相联系,公民的财产法权都只与民族国家的法律相联系。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对其自身拥有的资本依法享有充分的权利,而对其可使用甚至可支配的别国公民的资本只依法享有部分权利,这就是东道国公民在民族资本和外国资本之间不同的权利差别,这种差别便是区分民族资本和非民族资本的基本界限。可见,并非在东道国注册、并受东道国法律保护的外国公民投资的企业就是民族企业,因为东道国公民对其并不享有充分的权利。
当外国人资本和东道国资本融合为合资企业时,区分资本的民族属性仍然是易于做到的,但如何定义它是否民族企业呢?一般是依据股权比例的大小,这无论从统计上还是实际操作都很重要,但这个标准不全面。
股权比例决定收益分配比例,而且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权相联系,但有时股权比例与决策权是相分离的,特别当东道国缺乏经营管理人才的情况下,东道国控股的合资企业也可能是由外国人控制经营管理决策权,从而有时不能保障东道国的合法权益。被外国人控制的民族企业就很难成为真正的民族企业。
有时,股权比例和经营管理决策权都控制在东道国公民手中,但该合资企业只是外国大企业的一个简单加工装配工厂,其增值率很低,这也很难算民族企业。关贸总协定制定了原产地规则,规定增值10~15%的产品才算东道国产品。如果不符合原产地规则,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是东道国产品,而是别国产品,那么这个企业又怎么能算民族企业呢?可见,增值率也是区分是否民族企业的重要依据,而这一点也是符合发展生产力检验标准的。
当代跨国经营还有一种方式,即采取特许经营方式(Franchise),如麦当劳快餐店、肯德基炸鸡店等等,它要求东道国企业必须采用外国品牌、质量、技术标准,而且要接受其检验,但允许使用东道国资本,经营管理、利润主要归东道国,外国公司只获取特许权转让费,那么这种企业显然也不能算民族企业。因为全世界都知道,麦当劳、肯德基炸鸡是美国人的产品和品牌,其无形资产属于美国公民。品牌既是无形资产又反映民族文化内涵,属于精神领域的东西,它对人们的识别和认同有强大的影响,因此产品品牌也会成为判定企业民族属性的重要标志。
综上所述,从研究的角度看,股权比例、经营管理决策权、增值率、品牌这四方面是区别合资企业民族属性的主要标准。目前有的统计工作为了简便和可能性,只把股权比例一项作为识别标准,应该说并不严谨。
还应该指出,提出上述四项标准,只是从发展中国家的现状出发来考虑的。实际上,在当代发达国家的跨国经营中,非股权安排成为控制其海外分支机构的一种重要方式,这是因为发达国家对跨国经营有着强大的技术控制力。技术控制力未来将成为判定企业及其竞争力的民族属性的重要依据。美国《哈佛商业评论》曾发表过一篇文章叫《谁是我们》,举例说有A公司,总部在纽约,绝大部分股权为美国公民拥有,大多数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是美国人,但R&D及产品设计、加工制造均在海外进行;B公司总部在日本,绝大部分股权属于日本公民,董事和经理也大多是日本人,但R&D、设计、制造等均在美国进行。作者认为能增强美国竞争力的是B公司,因为B公司提高了美国劳动力的质量和生产力水平。可见,技术控制力会弱化股权比例和经营管理权在企业民族属性中的重要性。由此说明,增强东道国的技术开发能力,是维护东道国民族经济自主地位并发展民族企业竞争力的根本途径。
分析合资企业的民族属性,并不单单是为了强调民族经济的自主地位,而且也是为了说明,在当代开放经济条件下,民族经济和民族工业不可能固步自封、纯而又纯,相反,民族工业应该而且也可以在利用外国资本中成长壮大起来,民族品牌也是在引进消化吸收外国技术中成为有竞争力的品牌。因此,当代民族工业既应当区别于封闭经济下排斥外国资本、外国技术的狭窄民族工业,又应当区别于跨国公司控制下的附庸工业,它是开放的,同时又是独立自主的;当代民族工业品牌也是既应当区别于封闭经济下完全只采用本土传统技术的旧品牌,又应当区别于完全舶来的洋品牌,它首先应是民族性的,其次又是世界性的,这就是民族工业的现代化涵义。
吸收外商投资 促进我国工业发展
今年1~6月,我国新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14054家,协议外资额455.42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196.62亿美元。截止到今年6月底,16年来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已达273318家,协议外资额达4416.54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1545.29亿美元。我国已连续第3年在世界上仅次于美国,成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国家。外商投资不仅来源广,渠道宽,形式多样,规模和质量不断提高,外资结构得到调整,而且跨国公司投资日益增多,企业经营效益提高,外资经济总量迅速扩张,外商投资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随着外商投资不断向国内外市场扩展,对国内工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外商投资开始逐步形成与国内工业“联手”和“对手”并存的新局面,引起国内外有关方面的关注,对外商投资也有不同的议论。可以说,这是外商投资发展的必然。
尽管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已有相当的规模,但我国经济发展规模大、人口多、底子薄,区域和行业发展不平衡,资金短缺仍然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吸收外商投资的水平,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国家一项大政方针。因此,我们要认真抓好投资环境,完善法律体系,深化改革,努力创造新优势,大力引进外资,增强国民经济发展后劲。从世界经济发展来看,外商投资规模大小与本国经济自主性并不存在线性关系。只要我们确立正确的外资战略和具体的产业导向,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引资方式,推行投资多元化,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宏观监管等种种有效手段,完全可以实现引进外资与经济自主性的双重目标。限定外资规模,既不符合我国加速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吻合,在实践中更难以操作。
“民族工业”是受政治奴役、军事侵略、经济掠夺的特定环境争斗产生的。在当今世界经济趋向全球化、一体化的新格局中,需要对其过时或不科学的依附、排他性予以区分,明晰其内涵与外延,确定其主体和具体的保护对象,按照国际通用的规范及我国对外已承诺的基本原则,适时适度保护国内的主导产业和幼稚产业,以维护国家整体权益。外商投资是我国多种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国内工业的对立面,而是应该互接互补,共同联手与真正的外国进口的“洋货”相抗争,这是上策。当然我们还需要把“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细化,开放成熟产业和一般产业,鼓励外商投资特别是鼓励跨国公司投资于我国优先发展的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和其它主导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鼓励外商投资与现有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和加强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并根据不同产业、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失时机地开放国内市场,真正实施“以市场换技术,以产权换资金,以资源换项目,以存量换增量”的战略,逐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促进外商投资发展,使我国企业加速与世界经济接轨。
大力吸引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是贯彻执行“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的关键所在。实践证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具有“引进一个,带来一串,辐射一片”的功效,可以加速推动我国经济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国际分工,可以从跨国公司全球经营网络中获得其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所带来的机遇与收益。我们要抓住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有利时机,珍惜这一得来不易的成果,正确认识、认真分析跨国公司的经营方式和发展战略,积极防范跨国公司在投资中存在的市场垄断、投资控股、价格转移、逃税漏税、挤占名牌等现实问题。跨国公司投资引发的一些消极作用,应该说既有国内企业经济观念相适应的过程,但更多的是国内经济体制及企业本身管理问题。当然跨国公司的战略目标与我国经济发展长远目标发生偏离,产业和地区投向也有偏差,加上中方企业部门审批多、利益主体难以协调与配合,人员素质、管理水平、信息网络、资金技术等都存在不少差距,与跨国公司相比,地位反差很大。对此我们不能回避,必须制订切实的措施加以规范,加强调查研究,不宜把中方内部存在的缺陷都认定是跨国公司带来的弊端,需要进一步观察与探讨,不宜过早下结论,或限制跨国公司的对华投资发展。如果痛失我国经济发展的机遇,将是不可挽回的重大失误。
为了维护国家整体利益,需要加强对跨国公司投资战略及经营行为影响的研究。也可以根据国际惯例及我国国情,设立权威的国家经济安全预警体系,包括跨国公司市场占有比例及进入关键产业的深度和广度的市场结构要素;中方股权或利用分配比例,国产化或当地含量比率的获利分配要素;跨国公司资源(主要指技术、管理等)要素转移及中方吸纳扩散的要素转移效益;跨国公司投资一体化促进我国国内企业动态发展的动态优势可得性;衡量跨国公司投资产生的积极或消极效应对全社会收益与成本的影响;跨国公司传递的国际经济波动及我国抗御能力分析,即对外依存度的影响。要对上述六大要素进行量化,综合考虑跨国公司对我国经济安全的影响,这样可以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高度,积极、合理、有效地吸收跨国公司来华投资,也可以据此制定鼓励性和限制性相结合的全新策略,把吸收外商投资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上来,更好地趋利避害,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地发展。
吸收外商搞活国有企业,壮大国内工业,增强国家综合国力,这是18年来改革开放的总体形势,利大于弊。当然在合资热潮中,由于多种原因,确实存在不少的问题,加上国有企业受到债务、社会负担、冗员等困惑,很容易把外商投资作为感情渲泄的对立面,产生种种议论,对此,要多一些理性思考,少一些惊慌失态,要冷静地思考吸收外商投资的得与失,利与弊。从总体来看,外商投资在国民经济总量中仍然很小,只能是一部份补充。而国有企业吸收外商投资,可以促进制度与机制创新,实现投资主体多元,推动产权改组与变革,并引进适用的先进技术,产品升级换代,推动企业走向市场,从而改变了多数国有企业存在的“有体制无机制、有资产无资金、有产品无市场”的老大难问题。引进外资盘活国有资产,实现资本结构改革,增加企业规模,促进国有企业“聚合”与“裂变”,使国有企业的资产保值与增值。实践证明,外商投资是搞活国有企业的一种有效的经途。当然,国家也应该对国有企业从根本上予以扶持,包括重点扶持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国有企业,采取资金融资、发行债券,组建投资性控股公司等特殊措施,并在贷款、收购、兼并、税收、上交利润等多方面扶助,增强国有企业发展后劲,增强对外来竞争的抗争能力,国有企业完全可以再造辉煌。外商投资是促进国内工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国有企业主导地位不会轻易被侵蚀,反而会在引资联手中得到加强。当前最为紧要的是重温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对外商投资,要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不要争论,不要停顿,不要松劲,要转变观念,进一步冲破姓“社”姓“资”或姓“中”姓“外”传统观念的束缚,以“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大胆推进,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处理好引进外资和发展民族工业关系的关键是增强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1.实行对外开放就是参与国际竞争
十几年来,我国经济对外开放取得了重大成果,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一旦实行经济开放,国际竞争就在国内和国外的两个市场展开。80年代以前,我国民族工业参加国际竞争的形式主要是使国产工业品打入国外市场,依靠的主要是在资源竞争上的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即以国内廉价的劳动力、土地和原材料,生产具有价格优势的工业品,通过对外贸易,进入国外市场。但近年来,情况迅速地发生变化,我国民族工业在资源竞争中的优势正在逐步减弱。这实际上是几乎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经历过或必将会经历的历史过程,即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导致低价格资源优势的丧失。
从90年代起,如何增强我国工业品的产销竞争力开始成为民族工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课题。尽快形成大规模的生产能力,并使国产工业品在价格性能比上接近和优于外国产品,成为民族工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在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一些国产家用电器在国内市场由劣势转变为优势,直至进入国外市场。而在增强我国工业品的产销竞争力的过程中,引进外资和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引进外资,一方面促进了我国工业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也使我国民族工业面临的国际竞争态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外国资本以收购、兼并、在与我国企业合资中获取控股地位等方式,将一些民族工业企业转变为外资(或外商控股的)企业。现在,在有些过去完全是由我国民族工业占据国内市场的行业中,外国资本已形成很大竞争优势,有的甚至已居主导地位,以资本实力的竞争优势对我国民族工业展开攻势,争夺市场份额,使其产品(包括由其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大范围占领我国市场,已成为一些外国大公司进入我国市场所采取的一种引人注目的竞争战略。这使我国民族工业企业往往陷于两难处境:不引入外资,企业在资金实力和技术水平上处于劣势,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而引进外资,则意味着要以丧失以企业的(部分)所有权和经营权以及民族工业的市场占有率为代价。
2.必须真正学会有效地利用外资
与世界许多国家,尤其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将利用外资作为发展经济的一种有效的途径。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我国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将有越来越多的外国资本进入我国。引进外资的多少甚至成为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标志之一。
但是,当我们庆贺引进外资的成功之时,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引进外资并非只是引进一种可以为我所用的资源,而实际上同时也引进了国际竞争的一种最激烈的形式,引进了一只要在市场竞争中与我国的民族工业一争高低,以至大口吞食我国民族工业领地的“怪兽”。例如,一家中国企业,经过多年的建设,形成了相当的生产能力,一天,一家外国公司购得了这家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的股权,此后,无论这家企业再生产什么产品,往哪里销售,它都不再是“中国企业”了。换句话说,你曾经过几年、十几年以至几十年的努力才建立起来的一个企业,在资本市场运作或企业产权交易运作的转瞬之间不可思议地完全改变性质,成为不为你所拥有和控制的东西。在资本实力的竞争中,你可以“利用外资”,但外资也要利用你。究竟是谁利用谁?取决于各国企业间国际竞争力的比较。
于是,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一个问题:利用外资究竟意味着什么?市场经济的一条基本规则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宴席,一切依赖于交换。你要“利用外资”,就必须用“被外资利用”的条件去同外国人(外商)交换,让外国人分享利润,赚取比在他们的国家可以赚到的更多的钱。这是最起码的条件。不过,这样的条件只能满足“胃口”较小的外商,所以我们也只能获得不太大的利用外资的利益。要想更多地利用外资,你就得出更高的“被外资利用”的价码,即满足外商更大更多的要求。那么,“胃口”很大的外商要求什么呢?他们要占有你的市场,要兼并、收购你的企业,要控制整个行业……,资本的“胃口”是无限大的,这本来就是它的天性。从这一意义上说,一百五十多年前用炮舰作后盾的外国资本同今天打着“为中国的现代化作贡献”旗号的外国资本并没有本质的区别。用“帮助”、“友谊”之类的美好语言来粉饰资本的天性,不是无知就是愚蠢。
不过,更愚蠢的是,因为担心或惧怕外国资本的“侵略”本性而拒绝引进和利用外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是发展生产力的“第一推动力”,“一切生产力都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马克思语)。从某种意义上说,拒绝引进外资和利用外资,就是拒绝先进的生产力。所以,问题不在于是否要引进外资,而在于如何才能真正有效地利用外资,使外国资本在获得自身利益的同时,确实也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
3.赢得国际竞争才能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
历史事实表明:一方面,对外开放是发展我国民族工业,实现工业化和工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除此之外,绝没有第二条道路。另一方面,对外开放的道路绝不是一条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实行对外开放就是参加国际竞争,就是要到国际市场上去拚搏,就不得不准备经历一次又一次“敌”强我弱的苦斗,承受一次又一次竞争失利的磨难,这就是现实的逻辑!
随着国际竞争在我国市场上的展开,一系列新的问题摆到我们面前,例如:
外国的竞争对手会不会将先进技术转移给我国企业?通过引进外资,究竟能不能获得真正先进的技术?或者,怎样的对外开放形式才有利于中国真正能够获得先进技术,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现代化?
外国大型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兼并、收购中国企业,或通过中外合资方式取得控股地位,进而大量占领中国市场;有些行业或产品,外商投资企业已占据或即将占据支配地位,这对中国的产业升级和体制转换,究竟有何利弊得失?会不会对中国的产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在这方面,政府要不要实施“保护民族工业”的措施?怎样才能做到“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
对外开放同时也就使中国企业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如果中国的产业不能增强自己的国际竞争力,那么,进一步的对外开放就将使中国产业在国际分工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企业应如何对待这一问题?政府在政策上应怎样处理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中国产业提高国际竞争力之间的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的一、二、三次产业中,工业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最快,这突出地表现在:在我国出口商品中,工业制成品所占的比重已从80年代的不到50%,提高到了现在的85%以上;在外贸政策上,我国工业品市场的保护度大幅度下降,仍能保持贸易顺差;我国工业品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也有明显提高。相比较来说,我国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很弱,所以,在政策上,我国还必须对其实行较高程度的贸易保护。从这一意义上说,我国工业品面临的国际竞争还只是我国民族经济与国际资本竞争的第一个回合,更加惊心动魄的国际竞争还在等待着我们!
如何正确处理引进外资和发展民族工业的关系,将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长期的战略问题,这一战略问题的实质是:除了靠增强我国民族工业的国际竞争力之外,别无其他选择。不能在国际竞争中自强,就会在国际竞争中灭亡,这就是我国的民族工业面临的严酷现实!
当前利用外资中存在的问题及若干政策建议
一、外资推动增长与改革的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各种渠道吸收外资,外资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增长和体制改革各方面的影响日益增强。199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外商直接投资所占的份额约为8%;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中,外商投资企业的份额为13.8%;已经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超过15万户,就业人员超过160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10%以上;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为1098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9.1%,其中出口469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1.5%,进口629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比重为47.7%;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的税收已接近700亿元,占全国工商税收近十分之一。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具有资金雄厚、项目规模大、技术先进、投资项目之间关联性强等特点,这类企业的内部管理和运作较为规范,资金到位和合同履行情况较好,多数企业劳动条件得到改善,职工收入增加,企业的环保意识也明显加强。
通过与外商合资,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培养了一批掌握大型跨国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知识的人才。从长期发展看,利用外资在这两方面的积极意义甚至更强于对当前增长、就业和出口的促进作用。跨国投资之所以被称为“一揽子创造性投资”,就是因为随着资金的转移,技术、管理、人才培养、市场网络等都会随之移向受资方。如果没有外资进入,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和国际化进程不会推进的如此迅速。
二、利用外资中存在的问题
大规模利用外资也引起一些需要认真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第一,跨国公司选择我国行业“排头兵”进行合资,使国内技术开发能力下降,部分原有名牌退出市场。跨国公司来我国投资,一般选择我国具有一定实力、活力和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作为合作伙伴,这些企业原来都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些是国内同行业技术开发能力最强的企业。合资以后,由于外方控股,拥有决策权,大多取消了原有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而利用跨国公司本部的研究开发机构提供技术,这样就大大削弱了我国自主进行技术开发的能力,形成对国外技术的依赖。相当一部分跨国公司要求合资企业使用它们的品牌,迫使我方名牌产品退出市场。
第二,在某些行业里,较大比例的市场由外方控股的合资企业占领,但出让市场并没有换回先进技术和增加出口能力。在一部分行业中,国内主要大企业基本上都已合资,多数由外方控股。跨国公司纷纷在我国设立独资控股公司,统筹管理其在中国的投资业务,它们在中国进行战略布点,分割市场,产销网向全国延伸。合资企业在站稳之后,又通过扩股、再合资、兼并、收购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对中国市场的占有率。这些企业的扩张能力很强,可以预见,某些市场将由外资企业占大部分份额已成定局。然而,我们让出了很大份额的国内市场,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先进技术和扩大出口能力,产品几乎全部销往国内市场。
第三,对国内一些优势企业造成冲击,改变了正在进行的产业重组过程。从总体上看,今后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制约因素不是供给不足而是市场需求约束,因而以国内市场为主要目标的外资进入,必然会给民族工业带来一定的冲击。以往十多年中,一些行业通过引进技术,在国内市场激烈竞争的推动下,产品的技术档次和质量水平迅速提高,在国内外市场上都有较强的竞争力。当然,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和国内经济体制的约束,即使是国内的优势企业,与国际大跨国公司相比,竞争力仍有差距。目前中国正处在高速增长时期中的一个调整阶段,国内企业两极分化明显,一部分行业有望通过再次优胜劣汰的生产集中过程,使优势企业的规模、市场份额和技术水平再上新台阶。然而,国内市场对外资大规模开放,使一些未合资的优势企业反而处境困难,形成以我为主的大公司的过程受到干扰。
三、若干政策建议
今后中国经济进一步国际化、市场化和产业结构及技术水平的升级,都需要继续利用外资,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推动体制改革和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在这个前题下,需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按照未来5年我国经济发展的总目标,调整和改进利用外资的政策和工作。
1.要尽快制定、落实有约束力和可操作的外资导向政策
对不同行业、不同技术水平、不同出口比例的合资企业应在外资股比、进入条件、市场份额等方面制定不同的政策。
2.加强对外商直接投资工作的全面和全程管理
我国吸引外资工作中一直存在着重引进、轻管理的问题。立项之后的管理、监督、服务问题,是我国目前吸收外资中的薄弱环节,这方面的工作要尽快跟上。
3.保持市场的竞争性
在一些行业中,跨国公司的行为从单个企业的控股开始向控制市场发展,少数行业和地区出现了外商形成垄断势力的现象或趋势,对此要及早制定对策,尽快制定反垄断法,保持市场的竞争活力。
4.加强行业协调功能,好的经验应及时总结和推广
大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有明确的长远发展战略,一些重要项目可以考虑由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国内企业的引资行为。国内已有这方面的经验,应及时总结。
5.增加引资透明度,平等对待国内外投资者
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及其它中方利益受损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引资过程缺乏透明度和竞争机制造成的。今后应尽可能使引资条件公开化,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合资者。
四、加强利用外资的理论研究和基础工作
利用外资有一系列理论问题需要研究。第一,投资者动机和行为的研究;第二,利用外资收益与代价的比较研究,不同行业利用外资后市场容量、市场结构的变化不同。第三,利用外资的规模和界限研究,从市场份额、利益分配比例、国内企业受冲击程度等方面,建立起利用外资的监控指标体系。第四,建立外商直接投资数据库,为研究外资问题和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全面、系统、可靠的数据和资料。
当前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问题及原因
改革开放17年来,外商投资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但是,在引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中,有些问题将对我国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主要有:
1.外商投资结构不合理,不利于我国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地区经济均衡发展。在国民经济三大产业中,我国基础薄弱的第一产业吸收外资占总量的2%左右,第二产业占总量的70%左右,第三产业占总量的28%左右。在第二产业中,外资大部分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基础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相对较低。例如在1994年,已投产营业的38715户外商投资企业中,属技术先进型的企业仅1559户,约占投产营业总数的4%。在第三产业中,房地产、、金融、保险和娱乐业外商投资数量多且增加非常快,而交通运输、科教、卫生业的外商投资较少。
从外商投资的地区分布看,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约占外商直接投资总量的80%左右,例如,1994年中西部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42.9亿美元,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12.7%,而广东一个省实际利用外资就达289.9亿美元。
2.外商投资企业抢占我国市场。从总体上看,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只占全国工业产值的14.5%,市场份额并不高。但从结构上看,在某些行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份额较高,一些重要产业的市场正逐渐被外商投资企业控制,这些行业主要有机械电子、洗涤剂、轮胎、啤酒、化妆品和饮料业。例如,在移动通讯产业,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已占国内市场的90%;计算机产业能够形成批量生产的企业多是外商投资企业,其产量约占总产量的60%;国内高档洗衣粉50%以上的市场已被外商投资企业占据,预计今后,国内洗衣粉市场的竞争主要是几个国外跨国公司的竞争。又如,我国机床行业原来有比较好的基础,但是,目前进口和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已由1990年的27%,上升到1995年的64%。外商投资企业占据市场并形成垄断后,一方面使正处于改革时期的国有企业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处境更为困难,另一方面,使国内民族工业的相应产品很难再发展起来。
3.外商控股企业越来越多。在合资企业中,外商投资比例越来越大。从行业角度看,我国工程机械行业19家合资企业中有15家已被外方控股;在生产集成电路的前8家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有6家,其中5家企业由外方控股。从地区角度看,1995年,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外资比例为58.7%;福建省全省投资总额最大的26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商控股25家。有些外商在合资初期并不要求控股,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外商往往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控制企业的股权。例如,重庆市兆峰陶瓷公司在合资初期中方股权占75%,在第一次增资扩股后,中方股权降为50%,在第二次增资扩股后,中方股权又降到25%。近几年来,外商独资企业的数量也增加很快。据国家工商局统计,1993年底外商独资企业占三资企业总数的24.5%,1994年,这个比例增加到29.2%,1995年又上升到32.9%。如果这种趋势持续下去,必然会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的自主性和独立性。
4.多数外商投资企业没有技术开发能力。引进技术是我们利用外资的重要目的之一,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外商来华投资带来的技术一般都是二流、三流的技术,一流的先进技术很少。在选择国内合作伙伴时,外商多选择具有一定实力和效益较好的企业,这些企业在合资前大都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但合资后,基本上都采用外商提供的技术,还有不少外商不允许合资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造成合资企业普遍缺少技术开发能力,在技术上越来越依赖于外商。例如,上海市在利用外资中比较重视技术开发,但在被调查的十几家较大的合资企业中,也只有3家建立了技术开发机构。据机械工业部门反映,机械行业合资企业的技术开发基本上被外方控制。在技术上依赖外方最终将会导致在经济上也失去独立性。
5.许多国产名牌在合资和竞争中丧失。国产品牌丧失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一些外商凭借其资本和技术优势,在投资时明确要求生产的产品使用它们的品牌,结果使中方企业培育了多年,在国内市场上享有一定声誉的品牌丧失;二是原有国产名牌在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国外品牌竞争中被挤垮。这种现象在我国家电、服装、饮料等日用消费品行业中表现得比较突出,最知名的品牌几乎都是国外的。另外,国外名牌对我国市场的大举进攻给我国企业创造和发展自己的名牌也增加了难度。国产名牌的丧失,给我国企业无形资产造成了直接损失,更重要的是使我国名牌失去了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不利于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6.外商投资企业偷漏避税行为严重。有相当数量的外商投资企业采用“高进低出”、隐瞒销售(营业)收入、虚增成本,不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等手段偷、漏、避税。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我国外商投资企业40%以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偷、漏、避税行为,有的地方甚至高达80%。湖北省在1995年的税收检查中,共检查外商投资企业1194户,各项补交税款高达2241.53万元。外商投资企业这种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不仅破坏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造成了大量利润外流,侵蚀了我国社会和经济利益。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认识不足。一是对我国利用外资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认识不足。随着我国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国外大型跨国公司开始在我国进行大规模系统投资,其投资动机正由主要获取低成本生产资源和享受优惠政策,转向抢占我国市场。二是仅认识到了外商投资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正面影响,对其负面影响缺乏警惕。
2.经济体制与引进外资新形势不适应。从表面上看,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是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管理不严等,但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某些方面和环节的改革还不到位,经济体制还不适应进一步利用好外资的要求。
3.对外资管理体制不健全。从管理机构看,对外资管理的机构多,职能重叠,界限不清。计委、经贸委、外经贸部、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各把一段,缺乏统一管理和协调部门,造成各方互不通气,各行其事。从管理方式上看,目前我国对外商投资的审批制度还存在不少缺陷;指导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还缺乏可操作性,且内容不全,责任也不明确。
4.法律不全,执法不严。目前我国还没有规范市场行为的反垄断法和反倾销法。这两个法是一个国家管理市场竞争主体,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法律。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有些不规范行为,虽然有法可依,但由于种种原因,执法不严,从而也纵容了外资企业的不法行为。
利用外资发展民族工业的对策
最近,“如何保护民族工业”成了舆论的一大热点。啤酒、饮料、洗衣粉、电视机等行业,纷纷由外资控股,一时间,似乎民族工业已经面临危机的关头。对此,理论界应当保持清醒的认识。利用外资来发展我们的民族工业是我们的长期国策,开放引资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是有目共睹的。一味地保护,只能保护落后。在引进外资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也确实需要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引进外资既不是“草船借箭”,也不是“引狼入室”,这里有一个如何正确处理保护民族工业与发展民族工业的关系问题。我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1.抓住控股
新一轮引资热的最大特点,就是海外的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涌入中国,他们资金雄厚,投资中国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求控股。大公司的到来是我们开放政策成功的证明,他们看中了未来中国巨大的潜在市场和政治、社会环境的稳定,他们大多瞄准中国的行业排头兵。对此,中国的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特别是地方政府),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控股权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大问题,涉及到是利用外资还是被外资利用的问题。对于那些规模较小、技术水平一般的企业,控股与否并不重要,对于规模较大、在行业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不能轻易由外资控股。控股权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经营方向、发展规模、产品定价、劳动用工、技术进步、新产品开发、国际市场营销、用什么牌子、广告投入以及宣传谁的牌子等等。对于大企业来说,不仅关系到合资双方的利益,甚至涉及到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外资控股,合资企业就成了他们海外的子公司,生产销售和财务结算都要纳入总公司。反之,中方控股的合资企业,整个战略决策就由中方为主来做安排。因此,在开放引资的问题上也应坚持“抓大放小”,只要抓住大企业的控股权,整个行业就不会被外商所左右。
2.保护名牌
名牌的多少是一个国家产品竞争力的象征,也是一国经济实力的体现。合资企业的产品用什么品牌是发展民族工业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现在国际市场上有很多标有“Made in China”的产品,商标却是外国的。这只能算是“在中国制造”,而不能算“中国制造”,原因就是它不是中国的品牌,是外国的名牌。中国的各行各业,都有叫得很响的名牌,合资之后不再使用,长此以往,中国将没有自己的名牌产品,从而也就没有自己的民族工业。新一轮合资潮中,不少名牌被外国的大公司吃掉了,这是民族的悲哀。但也有一些企业坚持用自己的牌子,而且打响了自己的牌子。“王朝”葡萄酒同法国“人头马”合资,中方控股,利用“人头马”在世界的影响,坚持打“王朝”的牌子,走出了一条合资的成功之路。“双汇”火腿肠多年来坚持多头引资,用30%的资本控制了70%的外资,使“双汇”成了在海内外都叫得响的名牌。当然还有一批中国的名牌早被外国的大公司瞄上了,象健力宝、娃哈哈、长虹、海尔、乐凯、活力28等等。这些企业敢于坚持用中国的牌子生产表明了他们作为中国人的骨气。对这些企业所面临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的重重困难,国家应当给予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具体的困难,不能因为缺乏资金使他们丢掉牌子。保护名牌是发展民族工业的关键。
3.开发技术
通过合资引进先进的技术,是提高我国工业技术水平的一条成功的捷径。在合资中对引进的技术要作严格审查。技术是否先进,是否适用,要有严格的标准。为了吸引外资,我们往往以让出一定的市场份额作代价,但是能否换来先进的技术提高我们民族工业的水平呢?从实际情况看,虽然大多数外资或合资企业的技术是比较先进和适用的,但也确有一些项目不仅是国外淘汰的设备和技术,即是在我国也是比较落后的,有的甚至是严重污染环境的技术和设备。对引进技术需要严格把关。另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一直是我国的薄弱环节。工业经济的发展最终要靠技术的发展,“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技术发展轨迹永远不能使我们的民族工业超越别人走在世界前列,我们必须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培育自己的技术开发能力,走出一条“引进—吸收—开发”的技术开发新路。现在需要解决的是增加技术研究与开发的经费,加大开发力度,提高大型企业中间试验的装备水平和检测水平。技术的开发能力是工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应用技术主要依靠引进的状况必须彻底改变,才能使我们的民族工业走上振兴之途。
4.政策引导
实践证明,开放引资的大政方针是正确的,这一条不能变。但在给予外商的优惠政策上,应当根据我们的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倾斜政策,引导外资投向急需发展的行业和地区。我们的产业政策大纲颁布以后,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形同虚设。有些引进的技术并不急需,有的国内已经开发成熟,就不能再给予优惠。有些外资大量投向商业贸易、房地产,对基础产业的发展没有什么帮助,政策上也应该有所区别。在区域经济的布局上,多引导外商向中西部投资,政策上给予优惠。在产业组织政策上,多鼓励国有大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特别是那些技术开发能力强,产品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国家要积极扶持,在税收和银行贷款方面适当给予一定的优惠,使他们解脱债务负担,同外资企业平等竞争。在政策上多鼓励国有大企业利用外资,嫁接改造,再不可因政策性歧视逼其“改嫁”。
5.市场转换
外商进来主要是看中了中国的大市场,我们让出一定的市场换来需要的技术,有利于发展。但是我们的发展也同样需要市场,怎么办?在开拓国内市场的同时,要注意拓展国际市场空间。用企业的说法叫“到敌人后方去”。我国的进出口贸易额已经占世界第11位,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我们不仅在轻纺、机电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上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在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上也有一定的优势。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民族工业有着非常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
总之,外资的进入对于发展我们的民族工业利大于弊,对于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既不能听之任之,也不能惊慌失措。我们要加快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振国有企业的雄风,要加快市场经济的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加强政策引导,加快技术进步,增强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当前最需要注意的是,在合资中要抓住大企业的控股权,保住中国自己的名牌,进一步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我们的民族工业会在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
从韩国、巴西利用外资的经验教训中得到的一些启发
作为摆脱殖民主义者统治以后的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几乎都以实现“工业化”作为摆脱贫困、取得政治与经济上独立自主的主要途径。但“工业化”建设离不开引进发达国家的技术与资金。如何正确处理利用外援与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为主的关系,往往是发展中国家或经济发展的后进国家在工业化建设中的一个十分重大的课题。各国工业化的模式与发展的道路并不完全一致,发展成就也各有差异。从一些国家的实践经验中,笔者深深体会到如何结合具体情况,在利用外援中,既能做到积极合理,又能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是真正高效率地促进“工业化”发展的重要环节。
一、韩国的经验
韩国在“二战”后的不长时期内便进入新兴工业化国家行列,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在工业化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韩国从1962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出了“经济自主”的奋斗目标,而到1987年开始的第六个五年计划,便提出为确立“技术立国”、争取“由新兴工业化国家向先进工业化国家迈进”的奋斗目标。30年的工业化建设的成就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进程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增长的快节奏上。显然技术进步的因素在经济发展中起到核心作用,同时,大规模地利用外援,并在利用外援的过程中,能够摆脱负面效应,高效率地促进自力更生能力的成长,又是其中的关键环节。笔者认为韩国的经验主要有二条:
1.从工业化建设一开始就坚持把技术进步放到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60年代初期制定的经济发展战略提出:一是要依靠发达国家的资金,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二是在初期,实行以利用外资和发挥国内丰富低廉的人才资源优势相结合为特点的出口主导型发展战略。但重要的是在编制第一个五年经济发展计划的同时,即制订了与之紧密配合的技术进步政策,其核心内容是:在消化、吸收与改进技术的同时,努力促进国内技术开发能力的提高,并相应地建立起法规、体制、机构和官民一致的科研体系进行保证。因此,韩国的技术引进工作,在50~60年代属单纯引进阶段;60年代末做出摒弃成套设备引进方式的决定;70年代加强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国产化;80年代进入对国外先进技术“模仿”与“创新”相结合的阶段;90年代则是为发展独创能力而奋斗的阶段。
2.“技术型”的利用外资战略
尽管外资在弥补经济建设中国内资本积累能力的不足、解决国际收支平衡问题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从总体看,韩国对外资的利用基本上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并努力做到以发展自身自力更生能力为前提选择外资的方式。
二、巴西的经验
巴西在独立以后,经济发展走过了一条十分曲折的道路。从巴西的实践经验中充分显示了利用外援中存在着“发展与反发展”、“控制与反控制”的复杂因素。从独立到“二战”以前,在欧美发达国家大量资本输入的情况下,巴西的工业化进程十分缓慢,经济发展呈半殖民地特征,主要经济部门受外资控制。仅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外资控制放松之时,民族工业才有较多自主发展的机会。“二战”结束以后的三十多年间,巴西经济实现高速发展,很快进入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行列。但在80年代初陷入债务危机,经济出现十多年的滞胀局面。
国内有些学者对巴西战后利用外资归纳出3条经验、3条教训:经验是:(1)不失时机,大胆引进;(2)积极引导,加强监督和管理;(3)合理使用,提高效益。教训是:(1)盲目乐观。表现在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偿还能力,和过于乐观地估计国际经济和金融市场形势。(2)建立在高度依赖外资的基础上的经济增长过热;(3)债务结构不够合理。笔者对巴西利用外资的得失也提出二条认识:
1.强烈的发展的信念与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实现较好的有机结合
从本世纪30年代作出采取“进口替代型”工业化发展战略以后,强烈的发展信念使巴西曾抓住一切机会和条件,引进外资和技术,进行有步骤的发展,在工业化建设上争取了时间。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从未忘记加速民族经济的成长和本国自力更生能力的积累,以保证坚持“独立自主”,因此对外来力量的利用注意了方向上的合理性。在两者结合的条件下曾使巴西在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并在推进产业结构高度化方面,其步伐快于许多发展中国家。
2.在利用外资上由被动转向主动,尤其在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方面由自由化到加强管理与引导,自60年代下半期以来经验日趋成熟
首先,在“二战”以后,巴西利用外资由被动转向主动,除国际大环境发生很大的变化等外部因素以外,本身反控制的努力是主要因素。巴西人坚信只有在强大的民族经济面前,外国资本、跨国公司才能变得无能为力。为了较快地发展自主经济,并加强与外国垄断资本相抗衡的力量,巴西政府在发展民族经济中,坚持了以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为主的做法。政府不仅对经济加强了干预,而且努力参与,尤其注意将经济命脉和涉及国家政治及经济安全的关键性工业部门都掌握在国家手中,而且由政府直接从事大批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建设,对一些关系到国家未来的新兴技术产业的发展,政府也倾注了极大的努力。在60年代下半期以后,巴西的对外借款较快地超过吸收直接投资,与大规模地进行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的建设直接有关。
其次,努力把利用外援,争取时间,“加速发展”与“加速自力更生能力的成长”结合起来。50~60年代,是巴西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自由化时期,在加速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的目标下,使某些自己的能力一时够不上,而又急需发展的资金与技术密集型的制造业由大跨国公司较快地建立起来,如轿车、橡胶加工、医药等等。巴西的做法一是规定国产化率指标与期限,带动了当地配套工业和技术的发展;二是提出了出口的要求。当然这样的一批利润率较高的富有生命力的新产业被外国资本所控制,巴西也为之付出了代价,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自身的资本积累能力的提高。在有些大型原材料工业的建设中,利用外资、引进成套设备,巴西人从规划、设计开始,便从头到尾参加建厂工作,同时引进技术建立一定的设备制造能力。如钢铁工业,巴西通过唯一的一套成套设备引进工程便努力建立起自力更生能力。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巴西政府的意识已从追求经济自立,转向追求技术自立。开始注意对外资、外技的进入加强立法管理和监督,同时加强了国内科研体系的发展与金融支持,尤其在发展类似信息技术工业这样的高技术工业时,采取在高度保护国内市场的条件下,限制外国直接投资的进入,强调尽可能地依靠自己的力量,包括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来进行发展。只对差距过大的领域,如大型计算机等允许跨国公司进入建厂,但强调了技术转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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