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值计算中的误区_劳动生产率论文

商品价值计算中的误区_劳动生产率论文

商品价值量计算的误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误区论文,价值论文,商品论文,量计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价值量及其相关的计算题,在近年的高考中频繁出现,自2007年以来,连续4年每年的全国卷(Ⅰ卷和Ⅱ卷)都有2道此类计算题,似乎有每年必考之势,尤其是去年的三套全国卷(全国文综Ⅰ卷、Ⅱ卷和新课标卷),每套试卷中也都有一道此类的试题,其他自主命题的省份所命制的试卷中也出现过不少此类的试题。可是在今年的所有高考试卷中,此类的计算题,除了全国新课标卷的第12题之外,已经找不到第2道这样的试题了。这种变化,与几年来人们对此类高考试题的争议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其中至少5道试题的命制有明显的失误。

单位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价值量计算的试题,都是在考查对这一原理的理解和应用,但是,不仅仅是高考命题者对这一原理的理解有误,很多教师也陷入了误区。

一、误区之一:把一个国家的平均劳动时间当成“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者把一个国家的劳动生产率当成“社会劳动生产率”

一个国家生产某种商品的平均劳动时间(国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是一个概念?在传统教学中没有说明,今天处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生产已经实现了全球化,把一个国家生产某种商品的平均劳动时间看成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显然是行不通的。单位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应该由全球的平均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不是由一个国家的平均劳动时间决定,这应该是毫无争议的。存在相关错误的高考试题有3道。

例1.2008年高考海南政治单科试卷第2题

假设某国生产M商品的企业只有甲乙两家。2007年甲企业的产量为10万件,每件商品的生产时间为6小时;乙企业的产量为8万件,每件商品的生产时间为10小时。如果2008年甲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20%,其他条件不变,则2008年M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

A.5小时B.7小时C.7.5小时D.8小时

公布的答案:B

该题提供的条件只能计算出该国生产M商品的平均劳动时间,并不能计算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除非全球只有该国生产M商品,可是题中并没有这个条件,因此该题不严密。

答案的解题思路是:2008年的总时间÷2008年的总件数=7小时,即(6×10+10×8)÷{10×(1+20%)+8}=7(小时),很明显答案的解题思路中偷换了一次概念,即用“某国M商品的平均劳动时间”替换了“M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偷换概念,此题是根本无法计算的。

(此题的错误,笔者在《一个国家的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成反比吗》一文中论证,详见《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09年第10期)

例2.2009年全国文综Ⅱ卷第24题

2008年某国生产甲商品100万件,每件商品的价值量为6元。如果2009年该国生产甲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20%,其他条件不变,则甲商品的价值总量与单位商品价值量分别为()

A.720万元、6元 B.720万元、5元

C.600万元、5元 D.600万元、6元

公布的答案:C

该题的答案C中的5元,是命题者把“该国生产甲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20%”当成“生产甲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20%”而得出的,即6÷(1+20%)=5(元)。在没有给出“全球只有某国生产甲商品”这个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和上题一样,不偷换概念也是无法得出5元的。

与上题不同的是该题能计算出真正的正确答案,而答案应该是A,因为社会劳动生产率没有变,该商品的价值量也不会变,仍然是6元,该国生产了100×(1+20%)=120(万件),所以价值总量应该是720万元。因此此题虽然能够计算,但是答案是错误的。

(此题的错误,笔者也在《一个国家的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成反比吗》一文中指出)

例3.2010年全国新课标文综卷第12题

按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议,成员国90%的贸易商品实行零关税。如果以前一件10人民币元的M商品出口到某东盟成员国N国的关税为5%,本外币间的汇率为1:8。2010年该商品实行零关税,中国生产M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25%,其他条件不变,则一件M商品在实行零关税之前和之后出口到N国的价格用N国货币单位表示分别为

A.80,84 B.84,80

C.84,64 D.84,100

公布的答案:C

答案C中的“零关税之后到N国的价格用N国货币表示是64元”,这是根据教材原理“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价值决定价格”得出的:10元÷(1+25%)×8=64元。

首先,“中国生产M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25%”,是一个国家的劳动生产率提高,而不是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由以上两题的分析可以证明,这种变化不会带来国际市场上M商品价格的下降,此题的解题思路同样是错误的。

其次,我们按照教材理论计算的价格是理论上的价格,是否实际上在国际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会变成64元呢?显然也是不可能的,世界市场上的商品价格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哪个国家率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了成本,就能取得价格优势,在竞争中就处于有利地位。既然世界市场上M商品由它的社会价值决定的价格是80元(N国货币),中国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取得了16元(N国货币)的价格优势,有较大的降价空间,可以通过适当的降价占领市场,但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一定要降至64元(N国货币)。因此答案C中的64元是与实际不符的。

(此题错误的详细论证可参见笔者在《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0年第8期发表的《全球化背景下的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格》一文)

前面两题没有涉及国际市场价格问题,其错误不容易被人们发现,而此题却使得同类错误暴露无遗。

连续3年此类计算题出现错误,足以说明这一误区的普遍存在。此类试题受到质疑应该是今年的价值量计算题数量减少的原因之一。

二、误区之二:一个环节的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成反比

“环节劳动生产率”是笔者首次提出的一个概念,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中并没有这一概念,研究现代社会商品生产的价值量问题,有必要提出这一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基于一个事实: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的今天,商品生产不是一个环节完成,并不同于古代在无主的草原上制作草鞋那样,可以就地免费取得原材料,商品的价值量应该包括原材料的价值和把原材料加工成商品的价值。

生产一件纯棉服装至少包括一件服装所需要的棉花的生产、把棉花纺成棉纱、把棉纱织成布、把布加工成服装等多个环节,那么生产一件服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应该是各个环节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和。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都会使生产服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但一个环节的社会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关系只是一种负相关,而不是反比例关系。

也就是说,“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中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指的是全部环节的平均劳动生产率,而不是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的社会劳动生产率都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成反比。例如:服装行业把20元布匹制作成一件服装,价值量30元,如果服装行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一倍,只能使该环节创造的价值(10元)降低为原来的50%,即(30-20)÷(1+100%),而不是一件服装全部价值降低为15元。高考试题和教学中存在的误区是,把现代社会商品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把原材料加工成商品)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当成一件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来计算商品的价值量,是不可能正确的,这是对价值量计算理论的误解。存在此类错误的高考试题有以下3道。

例4.2010年全国文综(Ⅱ)第24题

假设某企业2008年的生产条件属于社会平均水平,生产一件甲种商品的劳动耗费为6元,产量为10万件。2009年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50%,其他条件不变,那么,该企业生产甲种商品的个别价值、社会价值和价值总量分别为

A.4元、4元、60万元

B.6元、8元、90万元

C.4元、6元、90万元

D.8元、6元、120万元

公布的答案:C

该题答案的解题思路是,某企业2008年的生产条件属于社会平均水平,其生产一件甲种商品的劳动耗费为6元,那么甲种商品的单位价值量就是6元。

该题中某企业“生产一件甲种商品的劳动耗费为6元”,从题中的字面来看,其中的“劳动耗费”,并不包括原材料的耗费;而所有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包括命题者),也绝对不会认为题中该企业的“劳动耗费”还包括生产原材料的劳动消费。也就是说“6元”只是生产甲种商品过程中,把原材料加工成甲商品的劳动耗费,而不是2008年该企业生产的甲种商品的个别价值的全部。

由于生产甲种商品的劳动时间包括生产原材料的劳动时间与把原材料加工成甲种商品的时间,而“6元”只是某企业生产甲种商品的“个别价值”中的一部分,“6元”也就只能是甲种商品的“社会价值”的一部分。甲种商品的“社会价值”应该是“6元”与原材料的价值之和,应该大于6元。

把题中的2008年“劳动耗费6元”,当成2008年生产甲种商品的全部的社会必要劳动耗费——社会价值,这是与实际不符的。

在原材料的价格不变的情况下,“2009年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50%”,意味着该企业在把原材料加工成甲种商品的环节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50%,改变的只是加工环节的附加的个别价值,并没有影响原材料价值的变动,因此答案牛的个别价值“4元”[由6÷(1+50%)=4计算而来]也是不能成立的,应该是4元与原材料价值之和,肯定会大于4元。

我们不妨假定该题中的生产一件甲种商品原材料价值为3元,2008年生产一件甲种商品的劳动耗费为6元,在“2009年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50%”情况下,该企业生产的甲种商品的个别价值是多少呢?应该是3+6÷(1+50%)=7元。此题的错误应该是不容置疑的。

例5.2011年全国新课标文综卷第12题

2010年某企业的生产条件处于全行业平均水平,其单位产品的价值量为132元,产量为10万件。如果2011年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10%,而全行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20%,其他条件不变,则该企业2011年生产的商品价值总量为

A.1452万元

B.1320万元

C.1210万元

D.1100万元

公布的答案:C

该题的答案的解题思路应该是:2011年单位产品价值量为132÷(1+20%)=110(元),某企业2011年生产的件数为10×(1+10%)=11(万件),故该企业2011年该企业生产的商品价值总量为110×11=1210(万元)。

该题的答案与大多数考生的答案是一致的,此题不会对考试结果产生影响,但是此题的答案却是经不起推敲的。

通过我们对2010年全国文综Ⅱ第24题的分析。就不难发现,两题的错误原因是一样的,目前大多数高中师生或许觉得这是正确的,然而这却是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我们不妨给该题加一个条件,一件服装的原材料价格为120元,那么服装行业每生产一件服装就要亏损10元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服装行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只能改变服装在加工环节增加值的大小,而不会改变原材料生产环节的价值大小。正确的解答为120+(132-120)÷(1+20%)=130(元)。

题目中虽然没有说明某企业生产什么,但既然是现代社会的企业(发生在2010年和2011年),就不能免费就地取得原材料,题中的与“某企业”生产条件一样(平均水平)的“全行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20%,同样指的是把原材料加工成商品的劳动生产率,这种变化能够带来该商品价值量的缩小,与商品的价值量成负相关,却不是反比关系。因此该题的解题思路中,计算的2011年单位商品价值量为110元是与事实不符的,该题的答案也是不能成立的。

例6.2008年的“准高考题”:杭州市2008高三质量检测(也是网上流传甚广的一道计算题)

假如一件上衣的价格为40元,现在生产上衣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一倍(生产上衣的原材料价格不变),下列叙说正确的是:

①如果供求关系和纸币发行量不变,则一件上衣的价格为20元;②如果供求关系和纸币发行量不变,则一件上衣的价格为40元;③如果供求关系不变,纸币发行量增加一倍,则一件上衣的价格为40元;④纸币发行量不变,如果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则一件上衣的价格或低于20元,或高于20元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做过这道题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D项,不错,该题的“正确答案”就是D。仔细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该题也是一道错误的试题,是没有答案的,D项中的20元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们不妨假定题中一件上衣的原材料价格为30元,试想在“生产上衣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一倍”的情况下一件的价格能是20元吗?也就是说,整个服装制作部门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后,一件上衣的价格都会低于原材料的价格,这是绝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要说明的是,此题绝非该试卷命题者的原创,笔者在网上发现,至少在2003年就已经出现这道题了(网上的“2003年秋季期中联考高一政治试卷”的第13题与此题一模一样,该套试题注明“命题单位:英山一中,命题人:余锦文”。是不是余锦文老师的原创,笔者不敢妄下结论)。

很明显,2010年全国Ⅱ卷的第24题和2011年新课标卷的第12题存在的错误与此题属于同类的错误,都是把生产一件商品的一个环节的劳动生产率当成了生产一件商品的全部社会劳动生产率,只是该题的错误更为明显——题中明确说明“原材料价格不变”。

3道试题出现同类的错误,并且连续两年出现在高考试题中,说明人们在价值量计算时,有必要引入“环节劳动生产率”的概念。

三、两个误区在教材上的表现

(一)新课标政治教材与大纲版有一处改动,对比二者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表述就会发现,教材编写者也忽略了计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的原材料因素

大纲版表述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的高低有两种表示方法,一种是每个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数量,一种是生产单位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人教社《高中思想政治一年级(上)》2008版第11页)。

新课标版的表述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商品的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指劳动者的生产效率。它通常用单位劳动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来表示。”(人教社《高中思想政治必修1经济生活》2008版第11页)。

“制造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时间”与“制造某种商品的劳动时间”相比,后者更容易使人误解为所有企业制造一件产品的平均劳动时间就是必要劳动时间。尤其对劳动生产率的表示方法,更易使读者误以为一个企业生产一件产品的时间就是这个企业生产的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其实只是个别劳动时间的一部分)。

(二)大纲版的“算一算”栏目

大纲版教材第11页(人教社2008年版)有“算一算”栏目是:

假如生产一件服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8小时,售后收入16元,某一服装生产者率先提高劳动生产率一倍,他8小时生产的服装的售后收入是多少?

(人教版与之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的答案是32元)

教材编写者的思路是:“生产一件服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8小时”,那么“某一服装生产者率先提高劳动生产率一倍,他8小时生产的服装”就应是2件,每件16元,售后收入是32元。

然而命题者的思路是与实际不符的,上面我们已经分析过,现代社会的商品生产不是一个环节完成的,题中的“某一服装生产者”是不生产服装的原材料的。编者的错误是把“生产一件服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8小时”,当成了“服装生产者8小时制作一件服装”,这里显然是混淆了两个概念。“生产一件服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8小时”既包括生产一件服装所需原材料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包括服装生产者制作服装消耗的必要劳动时间,生活在现代的人绝对不会认为(命题者也不会这样认为)题中的“某一服装生产者”同时也是原材料(布匹或者皮革、线等)生产者,因此“生产一件服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8小时”,服装生产者制作一件服装的时间就不会是8小时,而是小于8小时,因为生产者只进行一个环节的生产(加工),这样“某一服装生产者率先提高劳动生产率一倍,他8小时生产的服装”就一定不是2件,而是多于2件,那他的售后收入肯定不是32元,而是大于32元。此题的错误告诉我们,教材编写者对此类问题的理解也是陷入了误区的。

结论:从高考及其他试题命题者的失误、教材的相关表述,我们不难看出,目前的高中政治学科的经济学内容的教学中,普遍存在两个盲区:一是一个国家的劳动生产率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关系;一是现代社会生产条件下,环节劳动生产率与全部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弄清楚这两个关系,填补我国经济学教学的这一空白,相关内容的教学才能够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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