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与灵宝五篇真文*——《太上洞玄灵宝赤书玉诀妙经》校读拾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灵宝论文,鬼魔论文,太上论文,摄召北酆论文,赤书玉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收入明《道藏》的《太上洞玄灵宝赤书玉诀妙经》(DZ 352,以下简称《玉诀妙经》)是东晋末刘宋初问世的古灵宝经之一。此经假托“道”神告示23条玉诀,其中第12条题曰“元始五老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以下简称“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是专讲如何镇禳魔鬼的秘诀,它与第4-8条玉诀(分别题为“东方九炁青天真文赤书玉诀”、“南方三炁丹天真文赤书玉诀”、“中央黄天真文赤书玉诀”、“西方七炁素天[真文]赤书玉诀”、“北方五炁玄天真文赤书玉诀”)所讲的灵宝五篇真文及其用法密切相关。本文的主旨是讨论“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和五篇真文的文本问题,只是在解决了文本问题之后,最后才对它们所反映的魔鬼观念和镇禳之法略有论说。
小林正美和张勋燎已先后对灵宝五篇真文的文字异同做过校读考证。小林正美比勘了东晋南北朝时期记载五篇真文本文的四种道典,指出六朝末以前已有两种五篇真文流传,且认为《玉诀妙经》所记载的五篇真文属于错误的一种,另一种更接近原貌①。张勋燎在不知小林氏早已发表见解的情况下,也注意到两种五篇真文的存在。他的贡献是补充了可资考校五篇真文的若干晚出资料,包括唐宋时期的道书和墓葬石刻②。虽然两位前贤已将灵宝五篇真文的文本问题大致厘清,但仍有重要资料疏忽漏略(如宋文明《通门论》、陆修静《太上洞玄灵宝众简文》)和考校不够精审或失当之处。本文拟在借鉴参考两位前贤之说的同时,对其进行增修补订,并添上“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的考校,以副题统称为“校读拾遗”。
一、《玉诀妙经》与《天书经》之关系
可资考校《玉诀妙经》的资料主要是引用、因袭《玉诀妙经》或与《玉诀妙经》相关的《道藏》经,其中《元始五老赤书玉篇真文天书经》(DZ 22,以下简称《天书经》)是与《玉诀妙经》关系最密切也最重要的他书参校资料。从如下三个方面可以看出《玉诀妙经》与《天书经》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一)目录之著录
大渊忍尔曾考定敦煌写本P.2861v+P.2256抄自南朝梁代道士宋文明《通门论》(又名《灵宝经义疏》)卷下,其中转录了刘宋道士陆修静于元嘉十四年(437)编撰的《灵宝经目》。大渊忍尔将《灵宝经目》著录的经典称为“古灵宝经”,其成书年代大致在397-437年之间,正值东晋(317-420)、刘宋(420-479)王朝交替之际。陆氏《灵宝经目》将古灵宝经分为“元始旧经”和“葛仙公所受教戒诀要及说行业新经”两大类,前者指元始天尊演说之经,后者指太极真人徐来勒传给仙公葛玄的经典。元始旧经分为“十部”(即十个类别),包括“已出”经21卷(陆修静将其分为23卷)和“未出”经15卷。根据大渊忍尔和王卡对写本P.2861v首部残损文字的推定和校补③可知,《灵宝经目》中列在第一位和第二位的经典分别是《太上洞玄灵宝五篇真文赤书》和《太上洞玄灵宝赤书玉诀妙经》。与陆氏经目大体相同的两份晚出灵宝经目(“灵宝中盟经目”④和“斋坛安镇经目”⑤)首列经名分别为“太上洞玄灵宝五篇真文赤书”和“太上灵宝元始五老赤书玉篇真文天书经”,说明《太上洞玄灵宝五篇真文赤书》正是明《道藏》本《天书经》的原题。唐代敦煌写本《太上洞玄灵宝众篇序经》所载第一篇序文与《道藏》本《天书经》的序文大致相同,但是凡《天书经》提到“玉篇真文”的地方在《太上洞玄灵宝众篇序经》中都作“五篇真文”⑥,可以佐证原题当为《太上洞玄灵宝五篇真文赤书》。将“太上洞玄灵宝五篇真文赤书”改为“元始五老赤书玉篇真文天书经”当不晚于北周道教类书《无上秘要》编撰的年代(570),因为《无上秘要》卷26引用了一部名为《洞玄元始五老赤书玉篇经下》⑦的经典。陆修静将《天书经》和《玉诀妙经》并置于《灵宝经目》的显赫位置,说明这两部经典在最早出现的一批古灵宝经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二者性质相同,组成了十部元始旧经的第一部。宋文明对十部经的功用均分别做了说明,他指出第一部的功用是“明应化之源本也”⑧。
(二)灵宝经之分类
宋文明《通门论》转录了陆修静的《灵宝经目》之后,接着说明陆修静对十部元始旧经“总括体用,分别条贯,合有十二种”⑨。《通门论》也转录了陆修静对十二种类的解说,与《天书经》和《玉诀妙经》相关的分别是第一种和第三种:
第一经之本源,自然天书八会之文……
第三玉诀,玄圣所述,解释天书八会之文⑩。
从经名来看,《天书经》明显属于第一种(11),《玉诀妙经》明显属于第三种。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很明显,《玉诀妙经》是对《天书经》所载“自然天书八会之文”的讲解和注释。如果说《天书经》是一部“经”,那么《玉诀妙经》就相当于它的“注”(尽管《玉诀妙经》本身并未采用注的形式)。因为注文和正文具有对应关系(12),所以《玉诀妙经》和《天书经》可以互为校勘资料。
(三)内容之比较
比较《天书经》和《玉诀妙经》的内容更容易看出,《玉诀妙经》是与《天书经》密切相关的著作。《天书经》的中心主题是灵宝五篇真文。根据《天书经》卷上序文的描述,五篇真文是一批篆文体道符(因这些道符形状如云,故亦称为“云篆”(13)),它们早在天地日月形成之前即已自然生成于空中,后来由通晓其奥秘的元始天尊(古灵宝经中的最高神)用流火赤气冶炼成“赤书”(14)。《玉诀妙经》卷上序文表明,此经是通过太上道君之口讲述灵宝五篇真文如何施用的要诀。也就是说,《天书经》主要讲“天书”或真文,《玉诀妙经》侧重讲如何使用这些天书或真文。
《天书经》和《玉诀妙经》的正文有不少内容是互相对应和关联的,在此仅择取与本文相关的内容做简要讲解。
《天书经》讲的“真文”或“天书”首先按东、南、中、西、北五个方位区分,所以称为“灵宝五篇真文”。每方真文又按功能不同而区分为四组,每组真文之后都有简要说明。如东方真文(全称为“东方安宝华林青灵始老九炁青天赤书玉篇真文”)包括四组篆字体道符,第一组24个字,第二组32个字,第三组32个字,第四组32个字(15)。《天书经》对东方四组真文的说明如下:
东方青帝灵宝赤书玉篇,上二十四字,书九天元台,主召九天上帝校神仙图箓。其下三十二字,书紫微宫东华殿,主召星官,正天分数。其下三十二字,书东桑司灵之馆,主摄鬼魔,正九天气。其下三十二字,书九天东北玉阙丹台,主摄东海水帝,大劫洪灾之数,召蛟龙及水神事。合一百二十字,皆元始自然之书也(16)。
可以看出,每组真文不仅功能不同,而且每组真文的篆文字形、字数、刻写在天上哪个地方都不同。
根据前揭宋文明《通门论》,陆修静在解说十二种灵宝经时,谈到第一种“天书”共计1109字,其中668字即五篇真文之总字数(详后),它们按功能分成四个类别。原文曰:
凡有四科:第一[主]召九天上帝,校神仙图录,求仙致真之法;第二主召在宿星官,正天分度,保国宁民,若乃五星录越,四七受灾,施八会之道,行天书之妙,和天安地,则万祸自消;第三摄制酆都,馘断六天,群魔降伏,鬼妖灭爽;第四敕命水帝,召龙上云,海渎之灵,莫不敬奉之也(17)。
根据陆修静的解说,四科真文的功能可分别简单概括为求仙、禳除星宿天灾、摄召鬼魔、禳除洪水之灾。显然,陆修静的说法与《天书经》对五篇真文之功能的描述完全一致。
《天书经》记载了每方四科真文的篆文字形,但不出示与篆文相应的汉字译文。每个篆体道符都是有含义的,可以转译成一个意义相当的汉字。因为《天书经》不提供真文的汉字译文,所以根本不知道每篇真文具体表达什么内容。因为《玉诀妙经》是阐释和讲解《天书经》的著作,所以五篇天书真文的含义可在《玉诀妙经》中找到答案。
《玉诀妙经》卷上第4-8条玉诀分别罗列五方各科真文的汉字译文,并分别用小字注明它们的字数、功能和用法。如题为“南方三炁丹天真文赤书玉诀”的第5条玉诀所载的是南方四科真文的汉字译文及其说明:
[第一科]南方丹天,赤帝玉堂。中有大神,号曰赤皇。上炎流烟,三炁勃光。神仙受命,应运太阳。
其三十二字,主九天神仙图录宿名。学仙道士,常以本命、甲子、立夏之日,朱书三十二字于白剌上,记姓名、年月于剌下,投灵山之岳。九年,仙官到,使朱陵玉女三人,身得飞仙。
[第二科]荧惑辅心,井鬼守房。柳星张翼,统御四乡。轸总七宿,回转天常。召运促会,正道驿行。赤文命灵。
其三十六字,主召星官,明度数,正天分度。南方星宿越错,有诸灾异,当朱书青纸上,露于中庭,三日三夜,夕夕南向,依别呪法讫,以火烧文,散之于青烟之中。并别刻书三十六字于赤石上,埋南方,天灾自消,星宿复位。
[第三科]北摄酆山,束送魔宗。符教所讨,明列罪源。南山神呪,威伏百千。群妖灭爽,万试摧亡。
其三十二字,主制北酆,正鬼炁。行此法,黄书赤木剌上,以文向北,而依别呪文。三行此法,鬼精自灭,万魔束形。宜精心行之。
[第四科]南河水帝,太伯龙王。神呪流行,普扫不祥。洪水飞灾,止蛟召龙。开除水径,千道万通。敢有干试,摄送火宫。赤书所告,莫有不从。
其四十八字,主摄南海水帝,大运交,洪水四出,召蛟龙水神事。遇此灾及渡大水,皆黄书四十八字于青纸上,依别呒以投水中,自得过度,水官奉迎。
[总说]合一百四十八字,皆南方梵宝昌阳丹灵真老君自然之书。一名南云通天宝灵衿,一名九天神呪,一名赤天八威策文(18)。
为醒目起见,我在每科汉字译文前加上“第某科”字样,置于方括号中。最后一段文字是总说南方四科文字的字数和异名,前加“总说”二字以别之。为方便本文主题的探讨,在此也将各方主摄鬼魔之第三科真文的汉字译文及其说明引录如下:
[东方]东山神呪,摄召九天。赤书符命,制会酆山。束魔送鬼,所诛无蠲。悉诣木宫,敢有稽延。
其三十二字,主摄鬼魔,正九天炁。行此法,朱书青木剌上,以文向东北,而依别呪文三呪,鬼自束形,万妖自灭。精心行之(19)。
[南方]见上引“南方三炁丹天真文赤书玉诀”条第三科,此不复引录。
[中央]敕摄北帝,遏塞鬼门。剪除不祥,莫有当前。
其十六字,主摄北帝,正天气,检鬼精。行此法,白书十六字于黄木剌上,以文向东北,而依别呪文。三行此法,鬼精自灭,天魔束形。宜心行之(20)。
[西方]赤书玉字,九天正文。摄召万炁,普归帝君。
其十六字,主摄六天鬼炁。行此法,黑书十六字于白木剌上,以文向东北,而依别呪文。七过行之,鬼精自灭,万魔束形。宜精心行之(21)。
[北方]北山神呪,激阳起雷。流铃焕落,玃天振威。北酆所部,万妖灭摧。
其二十四字,主摄天魔北帝万鬼事。行此法,青书二十四字于黑木剌上,以文向东北,而依别呪文。五过行之,鬼精自灭,万魔束形。宜精心行之也(22)。
《玉诀妙经》按方位列示五方各科真文译文及其说明文字之后,接下来列示的第9-12条玉诀仍然与五篇真文有关,其标题依次为:9.元始五老修道求仙赤书真文玉诀;10.元始五老禳星宿客灾明天分度真文玉诀;11.元始五老禳大劫洪水召蛟龙水官度灾真文玉诀;12.元始五老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23)。这四条玉诀的标题正好与五篇真文的四种功能相应,它们显然就是与四科真文相应的使用秘诀。如“元始五老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就是各方第三科真文通用的实践要诀。上引各方第三科的说明文字均提到“依别呪法/文”,所谓“别咒”指的应当是“元始五老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条记载的咒辞。第4-8条玉诀同时按照方位和功能依次介绍五方各科真文,也用注释的方式简单提到各科真文的用法。第9-12条玉诀不分方位,只根据不同的功能讲各科真文的使用方法,讲得较为详细,包括念的咒语都完整录出。第9-12条玉诀与第4-8条玉诀是互相关联而又互为补充的。
综上所论,《玉诀妙经》按功能区分四科真文,与《天书经》和陆修静的解说完全一致。
二、《玉诀妙经》所载玉诀条目位次乙正与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之校录
上面引录的第9-12条玉诀与四科对应的情况可罗列如下:
第9条:元始五老修道求仙赤书真文玉诀(第一科)
第10条:元始五老禳星宿客灾明天分度真文玉诀(第二科)
第11条:元始五老禳大劫洪水召蛟龙水官度灾真文玉诀(第四科)
第12条:元始五老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第三科)
如上所示,“元始五老禳大劫洪水召蛟龙水官度灾真文玉诀”在陆修静所说的“四科”中属于第四科,但在《道藏》本《玉诀妙经》中却排在了第三的位置。“元始五老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本来属于第三科,但在《道藏》本《玉诀妙经》中却排在了第四的位置。很明显,《道藏》本《玉诀妙经》的第11和第12条玉诀颠倒了。
判定二者位次颠倒的证据非常充分。
证据之一,《玉诀妙经》卷上第4-8条玉诀罗列五方各科真文的汉字译文及其说明文字时,主摄鬼魔的真文都序列第三,主禳大劫洪灾的真文都序列第四。
证据之二,《天书经》中列出了五方四科篆形真文,主摄鬼魔的真文均排在主禳大劫洪灾的真文之前。《玉诀妙经》既然是阐释和讲解《天书经》的经典,四科玉诀的顺序应当和《天书经》中四科真文的顺序完全一致。
证据之三,编撰《灵宝经目》的陆修静首次提出了“四科”的概念,他所说的四科真文次序和《天书经》、《玉诀妙经》第4-8条玉诀的记载一致。根据《通门论》的转载,他是讲过摄制鬼魔的真文之后,才讲敕命水帝以制洪灾的真文(参见上引《通门论》)。
证据之四,唐末五代高道杜光庭(850-933)所著《太上黄篆斋仪》卷54(24)引用了《玉诀妙经》的四科玉诀,其排列次序如下:
第一科:元始五老修道求仙赤书真文玉诀(原文标题缺佚,据《玉诀妙经》补)
第二科:元始五老禳星宿客灾明天分度登斋安镇真文玉诀
第三科:元始灵宝五老摄召北酆鬼魔赤书上诀(据《玉诀妙经》,“上”字当作“玉”)
第四科:元始五老禳大劫洪水召蛟龙水宫度灾真文玉诀(据《玉诀妙经》,“宫”字当作“官”)(25)
以上出自《玉诀妙经》内外两方面的四条证据充分证明《道藏》本《玉诀妙经》的第11和12条玉诀颠倒了位置,二者当调换次序为是。
调整了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在《玉诀妙经》中的次序之后,还有必要对该条玉诀的文字内容进行校订。由于《玉诀妙经》并无异本存在,我们只有参考他书引文来校录该条玉诀。刚才已说过《太上黄篆斋仪》卷54引用了包括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在内的四条玉诀,下文(见本文第五部分)还将提到南宋道士吕太古所著《道门通教必用集》卷2“祝八威真文”条引录了该条玉诀的咒文。在此即以二书引文作为参校资料,将《玉诀妙经》所载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条的文字校录如下:
道言:夫受灵宝上法,致神明来降,存念响达,与天真交会(26),宜先分别鬼魔形象,遏塞干试。魔精既伏,存思自感,神明易致。行此之法,依上真文施行,便向东北,叩齿三十六通(27),闭炁(28)九息,而仰呪曰:三元(29)开明,回转天常。运推数极(30),百六乘纲。大劫交会,万妖争行。北酆不拘,放逸鬼宗。群魔纵肆,袄(31)闭天光。上帝有命,普告十方。演明天度(32),法教开张。正道治民,扫(33)除不祥。有何小妖,群聚为场。赤书玉文,检摄鬼乡。北酆三官,明速传行。千魔(34)束爽,万鬼送形。流铃交焕,激气太阳。金虎四邀,天丁捕亡。大小齐到,不得匿藏。元始所告,列奏上宫(35)。
三、《玉诀妙经》所载南方第三科真文之汉字译文校补复原
小林正美最早发现《道藏》本《玉诀妙经》卷上“南方三炁丹天真文赤书玉诀”条所载南方第三科真文的汉字译文有问题。他认为有两处错误,一是开头本来为“赤文命灵”,但这四个字却被误置于第二科汉字译文的末尾。二是有脱文,在“束送魔宗”和“符教所讨”之间缺“斩灭邪根”四个字。小林指出的错误可标示如下:
荧惑辅心,井鬼守房。柳星张翼,统御四乡。轸总七宿,回转天常。召运促会,正道驿行。赤文命灵。
[赤文命灵,]北摄酆山。束送魔宗,[斩灭邪根。]符教所讨,明列罪源。南山神呪,灭伏百千。群妖灭爽,万试摧亡。
小林正美认为,《道藏》本《玉诀妙经》所载南方第二科真文的汉字译文是奇数句,末句尾字又不押韵,整体上很不协调。而北周道教类书《无上秘要》卷24所引《洞玄赤书经》所载各科真文的汉字译文都由偶数句组成,四字一句,偶句尾字押韵,结构严谨,且与陆修静《太上洞玄灵宝授度仪》所录五篇真文的汉字译文基本一致(惟后者形式上不分科,各篇连书)。按小林正美的意见对《道藏》本《玉诀妙经》做如上校订后,校订文字与《无上秘要》所引《洞玄赤书经》载录的南方第三科真文之汉字译文基本相同。
我们认为小林氏的见解正确而又精辟,在此只是补充一些校勘依据。
第一,前已说明可据《天书经》校勘《玉诀妙经》。《天书经》所载南方第二、三科真文的篆文字形分别为32个和40个,(36)与《无上秘要》和《太上洞玄灵宝授度仪》引录的相应汉字译文字数相同而与《玉诀妙经》相异。这是判定《道藏》本《玉诀妙经》所载南方第二、三科真文之汉字译文存在错误的又一有力证据。
第二,有的道书同时记载了五篇真文的篆文字形和汉字译文。杜光庭《太上黄篆斋仪》卷54(前已提到该卷题注“出《灵宝玉诀经》”)引录的南方第三科篆文字形及相应汉字译文如下:
赤文命灵,北摄酆山。速送魔宗,斩灭邪根。符教所讨,明列罪源。南山神呪,威伏八方。群妖灭爽,万试摧亡(37)。
其中“赤文命灵”和“斩灭邪根”的篆文字形与《天书经》所录南方第三科真文的第1-4个(见下图左)和第13-16个(见下图中)篆文字形有相似之处,而“赤文命灵”四字与《天书经》所录南方第二科真文之篆文字形的末尾四字(见下图右)毫不相侔:
由此可证明《道藏》本《玉诀妙经》所载南方第二、三科真文之汉字译文有误,当据《太上黄篆斋仪》所引《灵宝玉诀经》校改。宋代王契真授、宋末元初林灵真编的《灵宝领教济度金书》是与《太上黄箓斋仪》类似的重要参校资料。该书卷271载录灵宝五篇真文的篆字符和译文(38),其中南方第三科真文的篆文和译文分别与《太上黄箓斋仪》所载相似和相同。此亦为上述校改之重要依据。
第三,《玉诀妙经》所载南方第三科真文的汉字译文(39)不符合偶句押韵的规律。按小林正美的意见校补“赤文命灵”和“斩灭邪根”八个字之后,形成了十句四言诗,偶句尾字“山”、“根”、“源”、“千”、“亡”押韵。根据《广韵》,“山”字属山部,“根”字属痕部,“源”字属元部,“千”字属先部。自三国时代起,山、元、先三韵就相押,到刘宋时期,先部的元韵字又与魂部的痕韵字相押(40)。据《广韵》,“亡”字属阳部韵,自后汉起,阳、元系阳部合韵字(41)。又据《广韵》,第9句尾字“爽”属养部韵,养、阳在汉代即同属阳部韵字(42),故第9、10句尾字亦押韵。另,“斩灭邪根”在陆修静《太上洞玄灵宝授度仪》中作“斩灭邪原”,“原”按《广韵》属元部,仍然押韵;“灭伏百千”在《无上秘要》所引《洞玄赤书经》中作“威伏八方”,在《太上洞玄灵宝授度仪》中作“威伏万方”,“方”按《广韵》属阳部韵,亦与元韵合韵。以上两个偶句尾字的异文皆押韵,可反过来验证它们本身也是韵脚。总之,揆诸韵脚,小林所校甚是。
有趣的是,既不谐韵又不与《天书经》对应的《玉诀妙经》版南方第三科真文在南宋以降的《道藏》经(43)和墓葬石刻(44)中多有所见,正确版本的南方第三科真文(45)并不多见,也就是说误本已比真本更为流行了。尽管自宋代以来几乎很少有人发现和指出南方第三科存在两处脱文的错误,但是似有道士注意到相关的南方第二科真文存在问题。且举两条资料为证。例如,假托天真皇人编撰的宋代灵宝大法手册《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DZ 219)所载“安镇星度天灾玉文”与《玉诀妙经》相同,末尾四字为“赤文命灵”,作者于其后注云:“本行经无‘赤文命灵’四字。”(46)而宁全真授、王契真编《上清灵宝大法》卷15所载五篇真文的第二科末尾无“赤文命灵”四字,第三科仍与《玉诀妙经》相同(47)。
四、灵宝五篇真文字数歧异与《玉诀妙经》误本成因蠡测
虽然《玉诀妙经》是解说《天书经》的经典,但《天书经》所录五方四科真文篆字总字数与《玉诀妙经》所录相应汉字译文的总字数不一致。《天书经》共录672个篆字,《玉诀妙经》共录668个汉字译文。如表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两者的字数之所以有出入,只是因为南方第二、三科字数不同。《天书经》分别是32和40,《玉诀妙经》分别是36和32,而其余各方各科字数两者完全相同。
若像上文所论将《玉诀妙经》所载南方第三科真文的汉字译文校补8个字(即“赤文命灵”和“斩灭邪根”),并同时删去第二科末尾的4个字(即“赤文命灵”),则《玉诀妙经》就和《天书经》完全一致,都是672个字。因为前面已从多个方面论证《玉诀妙经》须如是校补,所以也可相应推断668字版五篇真文是误本,672字版五篇真文才是正确的本子。
可以考证真伪两种版本的五篇真文都流传甚早。小林正美已经发现,《无上秘要》卷24“真文品”所引《洞玄赤书记》载录的五篇真文汉字译文是672字,但同书卷26所引《洞玄元始五老赤书玉篇经下》讲解的五篇真文则为668字(48)。这表明,至北周时代就已存在两种版本的五篇真文。我们还可以证明两种版本并行流传的时代更早。刘宋道士陆修静在《太上洞玄灵宝授度仪》中转录了灵宝道士传授的五篇真文之汉字译文(49),包括“东方赤书玉篇”120字、“南方赤书玉篇”152字、“中央赤书玉篇”144字、“西方赤书玉篇”136字和“北方黑帝赤书玉篇”120字,共计672字,与《天书经》的记载完全一致。但就是同一位陆修静,又在《灵宝经目》中明确提到五篇真文的总字数为668。宋文明《通门论》在转录《灵宝经目》的同时也转录了陆修静对灵宝经十二种的解说(参见上文),我们认为这些解说也是陆氏所编《灵宝经目》的一部分。陆修静所说的第一种灵宝经是“自然天书”,他的解说如下:
第一经之本源,自然天书八会之文,凡一千一百九字。其六百六十八字,是三才之原根,生天立地,开化人神,万物之根。[故]云有天道、地道、[人道]、神道,此之谓也。修用此法,凡有四科:……(本文第一部分已引录,此从略)其二百五十六字,论诸天度数期会、大圣真仙名讳位号、所治宫府城台处所、神仙变化升降品次、众魔种类、人鬼生死转轮因缘。其六十三字,是五方元精名号,服御求仙,练神化形,白日升腾之法。余一百二十二字(50),阙无解音(51)。
从上引文字可以看出,陆修静将灵宝天书(也称“灵宝天文”)区分为几类,每一类字数各不相同(52)。第一类天书分为四科(参前文所论),讲的显然就是灵宝五篇真文。但其总字数是668,与《天书经》有出入,而与《玉诀妙经》所记相合。陆修静可能并未意识到668字版五篇真文有误,他只是根据当时实存的古灵宝经进行解说。按《灵宝经目》编成于437年,《太上洞玄灵宝授度仪》大约编成于444年左右(53)。陆修静在这两部著作中对灵宝五篇真文总字数做了不同的记载,表明至迟在南朝刘宋(420-479)前期就已有真伪两种版本的五篇真文同时流传。
《道藏》本《玉诀妙经》不仅载录了668字版五篇真文的汉字译文,而且还颠倒了第9和10条玉诀的位次,可以说是一个存在严重错误的本子。令人好奇的是,这部误本《玉诀妙经》致误的原因是什么呢?
从事古籍校勘的学者都知道古书文字错误产生的原因很多(54),其中既有无意造成的客观原因,也有人为造成的主观原因。《玉诀妙经》的错误很离谱,似乎难以用客观原因来解释,而只能推测是抄经者故意出错的结果。首先,文字颠倒的错误一般发生在紧密相连的文字之间,《玉诀妙经》第9和10条玉诀却有相当的篇幅,抄经者怎么会因为不仔细而将二者颠倒呢?其次,《玉诀妙经》所载南方第二科真文分明是偶句押韵的一首诗(55),但末尾却画蛇添足加一句文义和音韵均与上文不相连属的“赤文命灵”,真是不可理喻。再次,《玉诀妙经》所载南方第二、三科真文的汉字译文之间有一大段低一格书写的注释(56)(注释的是第二科真文的汉字译文),将第二、三科隔离开来,抄经者不太可能因为眼睛看花、疲倦困顿或粗心大意等客观原因将第三科首四字“赤文命灵”误抄入第二科。我们推测,这些无法解释的错误都是《玉诀妙经》的抄经者人为制造的,其目的是将经文弄乱,防止秘诀泄露。
根据我们的研究,古灵宝经继承和发展了南方方士传统(57),和其他南方方士典籍一样都强调方术或道术须在师徒间秘密传授而绝不轻泄外人,且对传授仪规做了种种规定(58)。《玉诀妙经》的绝大部分文字内容都属于方士秘诀,可说是一部秘诀汇编。《玉诀妙经》本身也谈到了不轻易传经和轻传受罚的方士仪规。卷下“元始灵宝五帝醮祭招真玉诀”条明确提到“不敢泄漏,五八(按即四十年)乃宣”(59),“玄都传度灵宝五篇真文符经玉诀仪式”条明文规定“不敢宣泄,有违玄科,身死谢责,生死父母同役鬼官”(60),又说“甲受真之后,闭口奉修,密期天真,父不告子,惟在一身。七年已上、四十年中,有遇仙之人,当告九天听传。四司、五帝、三官考召甲九祖父母,对监盟言,检行慎法,不违天灵,生死同仙。亏违天科,中泄真文,生死父母,及得甲身,谢罪四明,风刀万劫,三涂五苦,不敢蒙原”(61)。可能正是受这些方士传统观念的支配,抄写《玉诀妙经》的道士故意制造了上面讨论的那些文本错误。我们可以来推测抄经者的想法。即使教外之人得到此经,也不能正确地运用它。而他本人知道自己在何处动了手脚,用到此经时知道如何复原。令抄经者没有料到的是,这部误抄的《玉诀妙经》被当作真本流传,后来被收入《道藏》,保存至今。而正确无误的原本《玉诀妙经》却亡佚了,今天我们只有通过校勘《道藏》本《玉诀妙经》来复原这部重要经典。
对现存道教做过实地调查的一些学者已经注意到,的确有道士故意弄乱科仪书以防泄密的情况。现存众多古代道书中可能还有一些存在这样的问题,《道藏》本《玉诀妙经》可以说是这类道书中一个年代很早的样本。
五、五篇真文之分科单行
张勋燎对出现在唐、宋墓葬石刻中的五篇真文(包括篆体道符和汉字译文)和各种《道藏》经记载的五篇真文做了比较和校读,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个观点,认为南宋以前灵宝五篇真文均不分科(本文所说的“科”在张氏的著作中称为“段”)单行,而是四科真文合并使用,目的是使真文同时产生四种功效。他的依据是,南宋以前记载五篇真文的《道藏》经都是按东、南、中、西、北先后次序全部录出五方各科真文或相应“玉诀”(张氏认为这种记载方式表示四科真文全部动用),专门从四科真文中抽出某一科来使用的情况只有在南宋以降的墓葬石刻和《道藏》经中才可见到(62)。
张勋燎提供了若干种考古发现的墓葬石刻五篇真文,其中有两种最能说明五篇真文分科单行的情况。一是四川成都出土的南宋淳熙十三年(1186)邓世英墓刻有五方摄召鬼魔真文的篆字及汉字译文(63),也就是我们讨论的第三科真文。一是四川成都青白江区文管所藏该区华严乡宋墓出土的五方五帝真文镇墓砖刻四件,所刻篆体道符及相应汉字译文正是我们讨论的第二科真文,惟已失去中央黄帝真文(64)。张勋燎也列举了记载五篇真文分科单行的部分《道藏》经(65)。例如,南宋西蜀道士吕元素所编《道门定制》(编于1188年)卷4所载“消灾真文”(66)就是各方第二科真文的云篆,卷8则载有称为“八威真文”(67)的第三科真文和称为“召龙真文”(68)的第四科真文。南宋西蜀道士吕太古《道门通教必用集》(编于1201年)卷2“八威真文”(69)条记载第三科真文的汉字译文,相关的“祝八威真文”(70)记载的是使用第三科真文所念的咒文,出自我们讨论的《玉诀妙经》“元始五老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条。
虽然上述两方面的资料依据都确凿可信,但它们并不能证明南宋以前尚未分科单行。我们认为,五篇真文早在东晋南朝时代就已开始分科单独使用了。至少可以举出两条依据。
一是《玉诀妙经》本身。根据前文的讨论,《玉诀妙经》第4-8条玉诀和9-12条玉诀表明,无论是各科真文的内容、功能,还是使用各科真文的时间、地点、相关用品及其颜色、所念咒文、具体做法都有区别,根本看不出各科真文须合并使用的道理(71)。编撰古灵宝经的道士之所以创造四科真文,目的正是为了适应四种不同的需求。记载五篇真文的道书虽然形式上大都是将五方四科真文同时载录,但并不意味实际运用的时候也不分科。
二是陆修静编撰的《太上洞玄灵宝众简文》(DZ 410)。此经讲的是根据古灵宝经编撰的投简仪。陆修静将投简仪区分为“投三元玉简”和“投五方真文简”两大类,前者受灵宝中盟和大盟时投,后者于传度事毕后的本命、八节、甲子日投。《太上洞玄灵宝众简文》中的最后两个条目分别题名为“五方真文赤书大字”和“投五方真文简法”,它们讲的正是“投五方真文简”的相关内容。原文如次:
五方真文赤书大字
〈篆形真文图略〉
东方九炁,始皇青天。碧霞郁垒,中有老人。总校图录,摄炁举仙。
东方真文二十四字,常以本命、甲子、立春之日,青书于白刺上。
太上洞玄弟子某岳先生甲乙,以某岁某月某日立春,于某郡某县某乡某里投剌。
本命、甲子、八节同用此。
〈篆形真文图略〉
南方丹天,赤帝玉堂。中有大神,号曰赤皇。上炎流烟,三炁勃光。神仙受命,应运太阳。
南方真文三十二字,常以本命、甲子、立夏之日,朱书于白刺上。
〈篆形真文图略〉
中央总灵,黄上天元。始生五老,中皇高尊 。摄气监真,总领群仙。典录玄图,宿简玉文。催运上气,普告万神。
中央真文四十字,以本命、甲子、春分、夏至、秋分、冬至之日,黄书白剌上。
〈篆形真文图略〉
西方素天,白帝七门。金灵皓映,太华流氛。白石峨峨,七炁烟煴。上有始生,皇老大神。总领肺炁,主校九天。检定图录,制召上仙。
西方真文四十八字,常以本命、甲子、立秋日,白书于白刺上。
〈篆形真文图略〉
北方玄天,五炁徘徊。中有黑帝,双皇太微。总领符命,仙炼八威。青裙羽,龙文凤衣。上帝所举,制至玉阶。
北方真文四十字,常以本命、甲子、立冬之日,黑书于白刺上。
投五方真文简法
各以其日,五色书简,如上法。
次登山,先东向叩齿,呪香发炉,悉如上法。
次叩齿十二通,呪曰:
玄上高灵,元始尊神。大圣徘徊,万真临轩。三景敷晖,庆云四陈。上告校图,推筭九天。今日启愿,投剌灵山。丹书赤字,自然真文。上告五帝,记名玉篇。万神监映,日月明言。愿度愿生,愿神愿仙。天地星宿,玄照我身。三官九府,五岳大神。普告无穷,削除罪根。元始大开,莫不纳言。七祖幽魂,受福自然。三涂五苦,永离八难。得与三景,同晖紫晨。转轮不灭,身得飞仙。
毕,读刺竟,投于绝岩之中,便散香灵山之上。
次叩齿三通,向本命呪曰:
元始监映,仙名已书。三官九府,罪莫不除。散香五帝,告明太虚。请如所陈,万劫长存。
仰咽九气。
次呪香复炉如上法。
八节、甲子、本命,五方用事,同此一法(72)。
按,此所谓“五方真文”明显指的是灵宝五篇真文中主求仙的第一科真文。条目“五方真文赤书大字”讲的正是五方第一科真文的篆字、汉字译文及使用说明,抄自《玉诀妙经》第4-8条玉诀。条目“投五方真文简法”基本上是根据《天书经》和《玉诀妙经》所载四科玉诀(第9-12条)中的第一科玉诀“元始五老修道求仙赤书真文玉诀”改编而成的。两者的做法基本一致,所念的咒文完全相同。陆修静只增添了发炉和复炉仪节,使投五方真文简的仪式结构更加完整(73)。按《太上洞玄灵宝众简文》的记载,将五篇第一科真文各按方色书于白刺上,此即“五方真文简”。完成叩齿、咒香发炉、念咒仪式和宣读简文(原称“读刺”)之后,将其投于绝岩之中,此即“投五方真文简法”。陆修静编撰的《太上洞玄灵宝众简文》有力证明了南朝刘宋时代举行的投五方真文简仪单独使用第一科真文,根据此经也可推断其他三科的真文也可根据各自的功能单独运用。
毫无疑问,五篇真文从它产生和流传的初期就可以分科单行。我们认为,南宋道书和墓葬石刻所载分科单行的五篇真文只不过是提供了时代较晚的文献和考古证据,并不能根据它们推断南宋以前五篇真文还没有分科单行。
六、摄召北酆鬼魔真文及相应玉诀中的魔鬼观念和镇禳之法
上文重点校读了《玉诀妙经》所载主摄鬼魔的第三科真文及相应玉诀,最后简略讨论其中反映的魔鬼观念和镇禳之法。
魔鬼观念可概括为四点:
(一)一切魔鬼统属北酆之山,其首领称为“北帝”。这种观念源出东晋中叶出现的上清经诰《真诰》(齐梁高道陶弘景编)。《真诰》卷15“阐幽微”说:
罗酆山在北方癸地。山高二千六百里,周回三万里。其山下有洞天,在山之[下](74),周回一万五千里。其上其下并有鬼神宫室。山上有六宫,洞中有六宫,[一宫](75)辄周回千里,是为六天鬼神之宫也。上为外宫,洞中为内宫,制度等耳。第一宫名为纣绝阴天宫,以次东行,第二宫名为泰谅事宗天宫,第三宫名为明晨耐犯武城天宫,第四宫名为恬昭罪气天宫,第五宫名为宗灵七非天宫,第六宫名为敢司连宛屡天宫。凡六天宫是为鬼神六天之治也。洞中六天宫亦同名,相像如一也。世人有知酆都六天宫门名,则百鬼不敢为害(76)。
又《真诰》卷13“稽神枢”也说:“鬼官之太帝者,北帝君也,治第一宫中,总主诸六天宫。”(77)根据这些说法,天下魔鬼都居住在北方的罗酆山(78)(故简称“北酆”),罗酆山的主宰者是北帝(79)。“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条中还有“北酆三官”(80)的说法,此说亦有取于《真诰》。上引《真诰》卷13说:“二天宫立一官,六天凡立为三官。三官如今形名之职,主诸考谪。”(81)
(二)魔鬼从本质上说是六天邪气,或称“鬼炁”,与九天正气相对。这种观念可能借鉴参考了《真诰》最早提到的六天/三天说。上引《真诰》的说法表明“六天”是冥界鬼神的居所,也是鬼神的代名词。《真诰》卷5称“道有除六天之文三天正法在世”(82),明确将三天与六天作为两个对立的世界。道教的“六天”概念最早可能是上清经派或与上清经派有密切交流的南方天师道提出的(83)。古灵宝经不仅采纳了天师道和上清经派的六天说(84),又引入南方出现的“九天”(85)来反抗六天。
按,“六天”说在儒教和佛教中都早已存在。儒教的六天说是东汉经学家郑玄提出的。《礼记·郊特牲》之孔颖达疏转述了郑玄的六天说:“郑氏谓,天有六天。天为至极之尊,其体只应是一。而郑氏以为六者,指其尊极清虚之体,其实是一。论其五时生育之功,其别有五,以五配一,故为六天。”王宗昱认为,郑玄其实是将天与五方帝融合起来,代表了儒教的祭祀对象,而道教反对六天祭祀,其实就是反对儒教的祭祀传统(86)。佛教中的六天则是指三界中欲界的六天。小林正美认为,道教的六天说与儒、佛二教的六天都没有关系(87)。目前还没有充分的资料依据来证实王宗昱或小林正美的看法,我们的推测是,道教之所以用“六天”来指代鬼界,是因为鬼属阴,而六在《周易》的数理中恰恰指代老阴,与指代老阳的九相对应(88)。
(三)伏灭鬼魔是致神明来降的先决条件。按“摄召北酆鬼魔赤书玉诀”条的说法,魔鬼会“干试”道士的修炼。只有先伏灭鬼魔,解除“干试”,才可专心存思,招致神明。
(四)北方酆山鬼魔被称为“魔宗”、“邪原”或“罪源”,镇禳鬼魔当从北酆鬼魔入手。五篇真文被视为宇宙本源,可凭藉真文沟通或操纵宇宙间的一切鬼神。“擒贼先擒王”,创造灵宝五篇真文的道士有意识地设计了通过摄召北酆鬼魔来镇禳一切鬼魔的第三科真文。
镇禳之法可以概括为两点:
1.以文字形式的篆体道符为主要手段,辅以声音形式的咒文。与之对照,古灵宝经《太上灵宝诸天内音自然玉字》(DZ 97)所载录的三十二天天书(称为大梵隐语,共264字)借鉴了佛教的陀罗尼咒,以声音形式为主要手段(所以汉字译文全是意义殊不可解的音译),以文字形式的篆体道符为辅。因为五篇真文重在文字形式,所以应用的方法主要是书写。按《玉诀妙经》所说,真文运用时一般都是先书写于某物上,再将其投放或安置在适当的场所。《太上灵宝诸天内音自然玉字》重在声音形式,所以应用的方法主要是诵念。如古灵宝经《太上洞玄灵宝元始无量度人上品妙经》(89)(敦煌写本)采纳了《太上灵宝诸天内音自然玉字》的“三十二天”大梵隐语,采用诵经修斋的方法以度人,也兼可摄召鬼魔。
2.遵循五行原理,按不同方位做相应的变通。这种方法纯粹是中国本土五行观念的产物,与佛教几乎没有任何干系。早期道教史上的南方方士继承和发展了战国以来出现的五行观念及相关方术,《玉诀妙经》运用五篇真文以镇禳鬼魔或达到其他目的是南方方士传统的众多同类方术中有代表性的方法。
注释:
①参见小林正美:《〈灵宝赤书五篇真文〉の思想と成立》,《东方宗教》60(1982):23-48。此文又收入小林正美:《六朝道教史研究》(东京:创文社,1990),页105-137。
②参见张勋燎:《川西宋墓和陕西、河南唐墓出土镇墓文石刻之研究——道教考古研究之三》,《南方民族考古》5(1993):119-148。此文经作者增订后易名为《江苏、陕西、河南、川西南朝唐宋墓出土镇墓文石刻之研究》,收入张勋燎、白彬:《中国道教考古》(北京:线装书局,2006),页1451-1609。
③参见ōfuchi Ninji,"On Ku Ling-pao-ching,"Acta Asiatica 27(1974):33-56;王卡:《敦煌道经校读三则》,《道家文化研究》13(1998):110-129。第三则校读见页118-129。
④见《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DZ 1125),4.8a;又见敦煌写本《三洞奉道科诫仪范》卷2,载张继禹主编:《中华道藏》(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第42册,页34上。
⑤见《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DZ 508),1.5a。
⑥参见敦煌写本《太上洞玄灵宝众篇序经》,载《中华道藏》第4册,页136中、137上。
⑦DZ1138,26.1a-6b。
⑧《灵宝经义疏》,载《中华道藏》第5册,页509上-中。
⑨《中华道藏》第5册,页511上。将灵宝经区分为十二种明显模仿佛教所谓“十二分教”的佛典分类法,后世道士将这种分类法从洞玄灵宝经扩展至“三洞”(洞真上清经、洞玄灵宝经、洞神三皇经),每洞各分十二类,称为“十二部”,总称为“三十六部”。
⑩同上,页511上-中。
(11)尽管《天书经》原题应作“太上洞玄灵宝五篇真文赤书”,但经文本身明确将它讲述的对象称为“天书”。见DZ 22,3.10a。
(12)参见程千帆、徐有富:《校雠广义·校勘编》(济南:齐鲁书社,1998),页269。
(13)《真诰》所载东晋中叶上清降诰已提到“八龙云篆明光之章”(DZ 1016,1.8b);《通门论》释云:“篆者,撰集云书,谓之云篆也。此三元八会,则《五篇》方丈、《内音》八字例是也。”(《中华道藏》第5册,页512)也参DZ 1224,《道门定制》卷4。
(14)见DZ 22,1.1b。
(15)见DZ 22,1.7b-10a。
(16)DZ 22,1.10a-b。
(17)《中华道藏》第5册,页511上-中。“五星录越”义不可通,“录”疑为“错”之形近误字。《玉诀妙经》卷上“南方三炁丹天真文赤书玉诀”条对南方第三科真文有注云“南方星宿越错,有诸灾异”(DZ 352,1.10b),可证作“错”字是。《中华道藏》本照录未改,失校。
(18)DZ 352,1.9b-11a。
(19)DZ 352,1.9a。
(20)DZ 352,1.12a-b。
(21)DZ 352,1.13b-14a。
(22)DZ 352,1.15b。
(23)见DZ 352,1.16b-21a。
(24)该卷题曰“镇坛真文玉诀·真文赤书安镇法”,题下注明“出《灵宝玉诀经》”(DZ 507,54.1a)。
(25)见DZ 507,54.21a-25b。
(26)“会”,《太上黄箓斋仪》(以下简称“《黄》”)作“游”。
(27)《黄》于“依上真文……叩齿三十六通”后有注云:“东北为鬼门。凡有大疾灾疫,妖怪妄兴,当于国城郡邑、境土东北之方,按法修斋,施文安镇。精心行之,鬼魔摧伏,国宁民安。”
(28)“炁”,《黄》作“气”。“炁”与“气”同。
(29)“元”,《黄》同,《道门通教必用集》(以下简称“《通》”)作“光”。
(30)“极”,《黄》、《通》均作“终”。
(31)“袄”,《黄》、《通》均作“妖”。“袄”、“妖”古字通用。
(32)“度”,原作“魔”,与上下文义不合。《黄》、《通》均作“度”,兹据改。
(33)“扫”,《黄》、《通》均作“摄”。
(34)“千魔”,《通》同,《黄》作“千丁”。
(35)“元始所告,列奏上宫”,《黄》同,《通》作“乞如所言,列奏上苍”。
(36)参见DZ 22,1.12b-14a。
(37)DZ 507,54.8b-9b。
(38)见DZ 466,271.1a-18b。
(39)宁全真《上清灵宝大法》卷15所列南方第三科真文及其汉字译文与《玉诀妙经》相同,惟第六句作“威伏八方”(DZ 1221,15.20b)。
(40)参见周祖谟:《魏晋宋时期诗文韵部的演变》,收入罗常培、周祖谟合著:《汉魏晋南北朝韵部演变研究(第一分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页327、332。
(41)参同上,页190、329。
(42)参同上,页182。
(43)参见[南宋]吕元素校定、胡湘龙编校:《道门定制》(DZ 1224),8.2b-3a;[南宋]吕太古,《道门通教必用集》(DZ 1226),2.25a;[宋]宁全真授、王契真编:《上清灵宝大法》(DZ 1221),15.20a-b;《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DZ 219),31.8b-9a。
(44)参见张勋燎、白彬:《中国道教考古》,页1501、1515。邓世英墓(1186年)中的南方第三科真文之汉字译文略有不同,作“南神咒,束送魔宗,明列罪原。北摄丰山,威伏八方。以此真文,存亡安吉”(页1495)。
(45)参见《灵宝领教济度金书》(DZ 466),271.6a-7a。
(46)见DZ 219,31.2a-b。
(47)见DZ 1221,15.19a-20b。
(48)DZ 1138,1a-6b。《洞玄元始五老赤书玉篇经下》未载五篇真文篆字及相应的汉字译文,只有五篇真文的注解,它对四科真文的区分及所说各科真文的字数与《玉诀妙经》完全相同。《洞玄元始五老赤书玉篇经》与《天书经》题名相近,可能同是《灵宝经目》著录之首经《太上洞玄灵宝五篇真文赤书》的不同版本。
(49)见DZ 528,25b-28a。
(50)“余一百二十二字”原作“余一百二十三字”,与所列几类天书字数总和为1109不合,下文宋文明也对十二种灵宝经作了解说,提到的相应数字为122(见《中华道藏》第5册,页512下)。王卡点校本未改。兹据改。
(51)《中华道藏》第5册,页511上一中。
(52)王承文指出了四类灵宝天文的名称和出处:第一类是出自《天书经》的灵宝赤书五篇真文,共668字(王氏并未注意《天书经》所录五篇真文是672字,而是误据《玉诀妙经》判定五篇真文总字数为668字);第二类是出自《太上洞玄灵宝诸天内音自然玉字》的“大梵隐语自然天书”,共256字;第三类是出自《太上灵宝五符序》(《灵宝经目》著录为“太上洞玄灵宝天文五符经序”)的“五方五牙玉文”,共63字;最后一类是出自《太上洞玄灵宝二十四生图经》(《灵宝经目》著录为《太上洞玄灵宝二十四生图三部八景自然神真录仪》)的“三部八景三篇玉文”(96字)和“八景箓五方魔王姓讳符名”(16字)。参见王承文:《古灵宝经中“天文”和“符图”的释读与研究》,“道教与中国文化及社会的关系:新的研究方法与视野”国际学术研讨会(香港,2009年11月26-28日)论文,页100。并参王承文:《敦煌古灵宝经与晋唐道教》(北京:中华书局,2002),页715-720。
(53)参见大渊忍尔:《陆修静について》,收入氏著:《道教とその经典——道教史の研究其の二》(东京:创文社,1997),页69-71。
(54)参见程千帆、徐有富:《校雠广义·校勘编》,页86-234。
(55)偶句尾字分别为“房”、“乡”、“常”、“行”,前三字按《广韵》属阳部韵,“行”字属庚部韵,阳、庚可以合韵。参见周祖谟:《魏晋宋时期诗文韵部的演变》,页329。
(56)见DZ 352,1.10a-b。
(57)参见吕鹏志:《唐前道教仪式史纲》(北京:中华书局,2008),页85-98。
(58)参同上,页122-128。关于其他南方方士典籍记载的传授仪规,参见页41-48,50-84。
(59)DZ 352,2.27a。
(60)DZ 352,2.29b。
(61)DZ 352,2.31b-32a。
(62)参见张勋燎、白彬:《中国道教考古》,页1494-1530,特别见页1510、1527。
(63)石刻拓片和汉字部分的释文见同上,页1495-1500。
(64)参同上,页1520。一些墓葬石刻用的是第三科真文,但所说的功效却属于第二科,即不同的科被混用。参见同书页1515-1520、1526。
(65)参同上,页1510-1511。
(66)见DZ 1224,4.12a-16a。
(67)见DZ 1224,8.1a-4b。
(68)见DZ 1224,8.5a-10a。
(69)见DZ 1226,2.25a-b。
(70)见DZ 1226,2.24b-25a。
(71)当然不排除在实际运用时的确有四科真文并用以同时收到四种功效的情况。张勋燎以陕西地区出土的唐代残存墓志为实物证据来证明四科真文可以合并使用。该墓志所刻“云篆”12行,每行12字,共144字。张氏根据字数和有变化的字形推断它刻的是五篇真文中的中央真文,刻写其他四方(东方120字、南方152字、西方136字、北方120字)的墓志已经亡佚。参见张勋燎、白彬:《中国道教考古》,页1527。
(72)DZ 410,7a-13b。
(73)参见吕鹏志:《唐前道教仪式史纲》,页184。
(74)据《洞真上清开天三图七星移度经》(DZ 1317,2.5a-6b)和《上清天关三图经》(DZ 1366,10b-12b)之同文补“下”字。
(75)据同上补“一宫”二字。
(76)DZ 1016,15.1a-2a。
(77)DZ 1016,13.3b。
(78)《抱朴子内篇·对俗》提到“势可以总摄罗酆”,是晋代已有罗酆之说。参见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页52。
(79)穆瑞明(Christine Mollier)在一篇讨论酆都山北帝驱魔法的论文中列举了道书中对北帝的种种说法。一说是阎罗王,即佛典中的地狱之王。一说是指北方星宿之神玄武,它也是西周武王的化身(将北帝与周武王联系起来可能是因为周代旧都称为“酆”,也写作“丰”)和唐代以后玄天上帝的前身。一说是北斗星神,杜光庭《道教灵验记》称其在天上掌控北斗的同时,也掌管地下酆都。参见Christine Mollier,"La Méthode de l' Empereur du Nord du mont Fengdu:une tradition exorciste du taosmemédiéval,"T'oung Pao 83(1997):329-385。又按《真诰》,北帝本是住在北方的酆都山,但宋代以后却误传是四川酆都县的“鬼城”。参见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三)》(上海:知识出版社,1994),页101。
(80)DZ 352,1.21a。
(81)DZ1016,13.4a。
(82)DZ1016,5.2a。
(83)参见吕鹏志:《唐前道教仪式史纲》,页228。
(84)参见《太上洞玄灵宝智慧罪根上品大戒经》(DZ 457),1.6a。
(85)战国时代楚国的屈原已在《离骚》中提到“九天”,当时的九天主要是指垂直方向的九重天,也有人认为是指中央加八方之天。根据另一部古灵宝经《洞玄灵宝自然九天生神章经》的说法,古灵宝经中的九天是深受佛教宇宙观影响的九重天界。《洞玄灵宝自然九天生神章经》所说的九天名称依次是:郁单无量天、上上禅善无量寿天、梵监须延天、寂然兜术天、波罗尼蜜不骄乐天、洞元化应声天、灵化梵辅天、高虚清明天、无想无结无爱天(参见DZ 318,9b-13b)。第一天“郁单无量天”与佛教四大洲之一“郁单越洲”名称很相似,其余八天的名称明显借鉴佛教的欲界六天及色界天。从名称上看,道教的九天似乎受了佛教的影响。
(86)参见王宗昱:《道教的“六天”说》,《道家文化研究》16(1999):22-49。
(87)参见小林正美:《六朝道教史研究》,页503。
(88)关于鬼属阴的说法,参见Kristofer Schipper,"Démonologie chinoise," in Génies,anges et demons(Paris:Edition du Seuil,1971),pp 405-426.
(89)载《中华道藏》3册,页32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