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形、形名到形而上——“形而上”道路之生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形而上论文,道路论文,形名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09)06-0052-10
20世纪以来,学者们多喜欢弃“形”直接讲道、讲理、讲“形上”,尤乐于撇开其原始含义,从抽象与具体等架构来诠释“形上”与“形下”①,以至在此之外的可能性亦被质疑。从《易·传·系辞上》看,“形而上者谓之道”中的“形”被理解为规定道、器的根据,理解与把握“道”之道路相应经由“形”而被确定。由“形”而开启、通达“形而上”的道路,也是一条研究、进入“形而上学”的道路。以“形”来理解并阐释“道”、“器”思路是否更健全不敢臆断,但正视从“形”出发研究“形而上”的可能性或有益焉。
一、大象无形
“形”的观念之历史的展开同时表现为逻辑的开展。从观念史看,尽管“形”字出现并不晚②,但形体之区分、分离无疑是较晚的事,在价值上更迟迟难获认同。《老子》之“大象无形”③ 崇尚的是具有未分化特征的“象”,而表现出贬低形体之分化、分离的趋向。“象”既指形式,又指实质,乃形式与实质未分之统一体。在《老子》中,“大象”(即“道”)乃创生之源,万物与人乃这些崇高者所创生,故它们也如“象”一样具有着神圣性,具有“象”一般的力量、生命力,成为生生不已的宇宙“万象”。“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④“恍”、“惚”是“道”的存在形式,也是“道”生化万物万象的方式。这里的“物”与“象”处于同一序列,“大象”与“道”居于同一序列。承大象之生机言,“物”有其“象”,“象”成其“物”,“象”为物之“体”。在此意义上可以说,“物”即“象”,“象”(而非“形”)即“物”。“有象”而“有物”,也就有了“形”,或者说,“有形”之“物”根基于“无形”之“象”。从生成秩序说,就是由无名、无形之道到有名、有形之物: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⑤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万物得一以生。⑥
《老子》关注物之“生”,物之“生”即物之“形”,即获得各自独特的形状。“生”或“形”的动力源于“道”,“道生之”或“万物得一以生”是也。道生物自然而生,自然者,自成也⑦,即自己成长、成熟。“成”不是一成不变之“成”,“成”指生、长、收、藏整个完整过程。“形”属于“有”,“无形”是“无”,万物之“形”与“成”源于无形之道。将无形之道作为有形万物之根确立起来,这样有形而有限之万物就有了无限性、绝对性。人工所造之物——器同样由无形之道衍生出来:“朴散则为器。”⑧“朴”即“道”,将“器”的原理归之于“道”无疑深刻影响了《易·传·系辞》之“形而下者谓之器”思想。
万物秉得无形之道而得以生,在人类的视野中,在得道成形的同时,万物也因获得的“形”而潜藏着远离“道”的危险。相对无形之道,有形的万物打动人的感官,满足人的欲望,也因此更容易获取人们的目光,更容易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俗人昭昭……俗人察察……众人皆有以。”⑨ 昭昭、察察之“前识”,即对事物清楚明白的掌握。看得清楚者乃因以有形有名者为实在,想得明白皆因以有形有名者为目的。一旦人们把有形者当作终极目标追求,把它们理解为唯一的实在者,也就入了迷途。《老子》不否认“有之以为利”⑩,但他更要求从“有”回归“无”。一方面,在实用层面上发挥“无”的妙用,“无之以为用”(11);另一方面,在根本处确立万物、有、无的谱系:“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12) 破除以“有”为终极存在或唯一实在之陋见,从而确立大本大根。
当然,《老子》的重心是确立安身立命的“道”,而他对道的规定更侧重于从道自身的规定性入手,因此,他更多强调的是“道”与“物”之“异”,强调“异”的结果则是突出了“道”的自身性,遂有将道隔绝于万物的倾向。《老子》一直使用“无形”、“无名”、“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抟之不得”等否定性语言来表述“道”,从而凸显出它与有形有名之物对立特质。如: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13)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14)
道常无名……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15)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16)
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17)
“有名”乃有形有状之万物,“名”之“始制”乃是“无名”之道所衍生的结果。叶落终将归根,创生者同样也是归宿,有名有形之万物终将回归无名无形之道。这种回归既是大道运行之必然,也是思想之必然、价值之必然。
二、形不胜心,心不胜术
相较《老子》对物之“形”的思考,孔子更关注人之“行”。《论语》中没有出现“形”字,但在实质层面,孔子对“行”的理解、规定与“形”密切相关(古“行”字与“形”字通),并且深刻影响并规定着后儒的思考。孔子讲人道,讲“礼”这种“人文之形”,主张以有形之“礼”来规范行为、形体(“非礼勿动”),成就文质彬彬的德行与德性。通过形式性的“礼”使言行有序,由这些有序、有形的言行出发即由“行(形)而上”成就绝对价值的道路。当然,孔子以礼正身、以德润身的前提是以仁充实礼,其强调行为的自觉性,也即强调内在仁爱心性对外在行为的主导性,即形体服从于仁爱之心,由仁爱之心统摄行为。“人而不仁如礼何?”(18) 德性、德行优于自然欲望及形貌。孔子虽以文质彬彬为理想而反对质胜文,但以仁充实礼的思路决定内在的仁爱才是文质彬彬行为、形体意义之支撑点。可见,孔子对人“行”之看法类于老子对物“形”之看法,行(形)的意义奠基于仁(道),行、形不具有终极的自足性。
作为孔子的继承者,思孟及荀子对“形”的看法与孔子基本一致。但思想架构已有所转:转“行”而结合“行”与“形”,思考“行”与“形”之根基,即后世所谓“行而(形)上”也。行,事也,情也;形,式也。转“行”为“形”,转“行而上”为“形而上”,已经从偏重于动态的考察转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更多静态结构趋向:
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19)
有诸内必形诸外。(20)
形色,天性也,唯圣人然后可以践形。(21)
作为天性的“形”需要转换、教化成德性之“形”。这种转换不是否定天性,而是以德“润”身,使天性德性化。形之出既由仁义而发,由己出若天性使然。这个以心灵自觉主导、自然呈现的境界当然很高,以至孟子认为唯有圣人才能“践形”: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22)
形色是自然属性,对此讲“命”不讲“性”,因为形色非自己所能决定,所谓“莫之致而至者命也”(23)。讲命是接受形色事实,但不是接受形色的支配,不是按照形色原则办事。在孟子看来,形色只是“小体”,仁义之“心”才是“大体”,“从其小体为小人,从其大体为大人”,人应当“养气”,先立乎其大者,确立起大体的主导性,这样,形色服从大体支配,表现大体,即在一言一行中表现出来,此即所谓“践形”也。孟子认为,仁、义、礼、智、天、道皆根于心、皆出于性,它们对人来说不仅是可能性,也具有可掌控的现实性。因此,不可自暴自弃谓之曰命定。仁、义、礼、智、天、道在人身之实现即表现为由内而外之涌现:“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啐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24) 以德润身,以礼润形(文质彬彬),得诸内,形诸外,形被理解为内心的表达载体。(25)
孟子以心胜形,荀子则进一步主张(道)术胜心,心胜形:
相形不如论心,论心不如择术。形不胜心,心不胜术。术正而心顺之,则形相虽恶而心术善,无害为君子也;形相虽善而心术恶,无害为小入也……故长短、小大、善恶形相,非吉凶也。古之人无有也,学者不道也。(26)
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不形则虽作于心,见于色,出于言,民犹若未从也,虽从必疑。(27)
荀子一直坚持“隆礼尊贤”(28),与孔子一样,主张以人之精神来充实“礼”,“礼以顺人心为本,故亡于《礼经》而顺人心者,皆礼也”(29)。形式性的“礼经”以实质性的人心为本,顺人心即礼,因此,形的价值系于心。形相与心术皆有善恶,价值上两相权衡,心术之善大于形相之善。就人之为人说,心术之善恶成为区分君子、小人的标准。荀子大量列举了形恶而心术善之往圣,及形善而心术恶之暴虐之徒,其目的就在于说明,术胜心,心胜形。
诚中形外,先秦大儒并没有如《老子》一样为皈依道而弃形,对于形体的需求他们大体表现出积极的关怀。孟子主张把养欲与仁义教化结合起来:“百亩之田,勿夺其时”,“五亩之宅,树之以桑”,“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30) 荀子更直接肯定养欲的意义,甚至以“养”诠释“礼”:
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刍豢稻粱,五味调香,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苾,所以养鼻也;雕琢刻镂,黼黻文章,所以养目也;钟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养耳也;疏房檖越席,床笫几筵,所以养体也。故礼者,养也。(31)
心平愉,则色不及佣而可以养目……屋室、庐庾、葭稾蓐、尚机筵而可以养形。(32)
形体需要养,但形体之养并不是目的。人之为人者是“义”,形体之养并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因此,形体之养远不及心术之养(在孟子为“思”,在荀子为“学”)重要。小体服从大体(或无形体之心),形体服从心术,或者说,追求形体之上者,这才是大儒们之真正关怀。
三、有形者必有名
“形”作为独立的、本质性范畴自形名家开始,名学的肇始与“形”的自觉相关联。由于对“名”的思考与对“形”的理解相联系,名家亦称为形名家。形名可分两层次:一般意义上讨论形与名的关系,将“形”作为具有本质意义的存在进行探究;应用层面上的形名,将形名当作根据,由形名比详而展开活动。形名家往往根基于前者而落实于后者,比如,公孙龙以“白马论”出名而以“名实论”指向现实。
类于《老子》,形名家大都认同无名、无形之道到有名、有形之物这个分化过程,如邓析所说:“无形者有形之本,无名者有名之母。循名责实,实之极也;按实定名,名之极也。参以相平,转而相成,故得之形名。”(33) 由于《老子》将无形之道作为有形万物之根确立起来,这样有形而有限之万物就有了无限性、绝对性。形名家以无形之道作为讨论形名的基础,其意图显然在于为形名之本质性提供一个前提。随着形名之辩的深入,这个前提很自然地被形名家淡化乃至抛弃:
夫明于形者分不遇于事,察于动者用不失则利。(34)
视能见于无形……不以目视则照于无形矣。(35)
百官有司,各务其形(《四库备要》本改“形”为“刑”)。(36)
循名责实,实之极也……明君之督大臣,缘身而责名,缘名而责形,缘形而责实。(37)
“大道无形,称器有名。名也者,正形者也。形正由名,则名不可差……大道不称,众有必名。生于不称,则群形自得其方圆。名生于方圆,则众名得其所称也。”(38) 其顺序大致是:无形之道生有形之物,名则生于(有)形。“群形”生于“不称之道”,如《老子》一样,道生之“生”乃是群形之“自生”。“名”由“形”生,故名由形定。
首先,“形”指与视觉(目)相对应的形状,这与稍后的《公孙龙子》对“形”的使用是一致的,即以“目视”与“马形”相对,而以“手拊”与“坚体”相对。其次,“形”指确定的规定、职分。如《邓析子》所论,明于形者不待与事遇而知分。我们看到《邓析子·转辞》中“身”是指身份,“名”是名分,“形”即指所负职分,“实”是指实际功效。由“缘名而责形,缘形而责实”,可知“形”乃是循名责实之“名”与“实”的中介。故“形”又不限于“刑”,百官各务其形之“形”乃职分也。
与《老子》关注“无形”、“无名”之道,关注由有形到无形的“复初”、“返本”(“有形”、“有名”是待超越者)有所不同,形名家更关注有名、有形界“形”与“名”之间的内在关联:
有形者必有名,有名者未必有形。形而不名,未必失其方圆白黑之实。名而不可不寻,名以检其差。故亦有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检名。察其所以然,则形名之与事物,无所隐其理矣。(39)
名者,名形者也;形者,应名者也。然形非正名也,名非正形也。则形之与名居然别矣。不可相乱,亦不可相无。无名,故大道无称;有名,故名以正形。今万物具存,不以名正之则乱;万名具列,不以形应之则乖。故形名者,不可不正也。(40)
形未名不失其实质,名无形不成其所以然,形名指向一个有着“所以然”、有“理”的世界,指向一个有秩序的道路。由“形”走向“名”,即由“形”而通达名言世界,有了“形”、“名”则万物敞开其意义。形与名不能等同,形不是名,名不是形。万物现于前,不以名命之称之则乱。“名”为“形”命名,一旦名定,彼此区别之众形则一形有一名,则名就成为形的标准。故《尹文子·大道上》又曰:“名也者,正形者也。形正由名,则名不可差。”万物由形而名,由名而得秩序。形属于存在着的万物,经过命名而与名相应,形就成为名的内容或实质,成为“名”之有意义的根据,故“形以定名”。名不可乱,万名离形同样会产生混乱。
名之起源于万物自身的差异,有了差异就有了分别,形奠基于差异、分别之上,名则确定了这些差异与分别:
名称者,别彼此而检虚实者也。(41)
“形”是“分定”,即自身规定性的确定。“奇正无穷,分也。”“分”是有差异、有分别者,在一定意义上可看做特殊规定性或特性。《尹文子·大道上》则说:
名宜属彼,分宜属我……白黑、商徵、膻焦、甘苦,彼之名也;爱憎、韵舍、好恶、嗜逆,我之分也。
“分”指“名分”,具体地说,是指“我”对事物的判定、区分、辨别,故曰“分宜属我”。但我之“分”应该对应于彼之“名”,名分察则得,名分混则失。因此,名分虽二实一。类似的说法有:
故有形之徒,莫不可名……分定则有形矣,形定则有名[矣]。(42)
物固有形,形固有名。名当谓之圣人……物固有形,形固有名,此言不得过实,实不得延名。姑形以形,以形务(43) 名,督言正名,故曰圣人……以其形因为之名,此因之术也。(44)
所谓“以形务名”、“以其形因为之名”,就是以“形”作为制“名”的根据。
公孙龙对“形”与“名”的看法最为世人熟知。在“白马论”中,公孙龙论证道:“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形,非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形”非“色”,亦非“色形”,它只与“马”相关。《尹文子》对“牛”与“形”有类似说法:“牛则物之定形。”(45) 为什么会用“形”来界定“牛”、“马”等物呢?
如前所述,“形”与视觉对应,偏重于形状、形式。公孙龙亦谈论“体”或“质”,比如《坚白论》所论之“坚”。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公孙龙以“坚”与人的触觉(手拊或捶)对应,同时,他以“坚”、“白”与“石”独立,而相互分离,在这个意义上,“坚”、“白”不得作为“物”的本质规定性(46)。“言马所以名形也”,也就是说,“马”这个“名”是“名形”的,即马之“形”乃是马的实质,按照我们今天的哲学概念说,马之“形”就是马的本质、马之性。可以看出,形名之学发展到公孙龙这里,已经摆脱早期“无形生有形”的存在论前提,而径以形为性、以性为形,或者说,形即性,性即形。(47) 对于形名家何以独以“形”为“物”(马、牛)之规定性,我有个推测,这可能与以“象形”为主的汉字之特殊的造字法有关。(48) “牛”、“马”等物之“名”(字)由摹拟牛马之“形”而得,“字”、“形”与“物”本身为一。基于此,形名家才会说“马所以名形也”、“牛则物之定形”。
四、从“形”到“使形者”——庄子扭转形名
相较于《老子》、形名家对无形(道)及有形(物)的分别关注,庄子则对“德”给予更多关注。得道为德,或者说,得道成形,形名家所隔绝的无形与有形在庄子思想中得以通达。
首先来看看《庄子·天道》对形名家之“形”的观念的批评:
是故古之明大道者,先明天而道德次之;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仁义已明,而分守次之;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形名已明,而因任次之;因任已明,而原省次之;原省已明,而是非次之;是非已明,而赏罚次之。赏罚已明,而愚知处宜,贵贱履位,仁贤不肖袭情;必分其能,必由其名。以此事上,以此畜下,以此治物,以此修身;知谋不用,必归其天。此之谓太平,治之至也。
故《书》曰:“有形有名。”形名者,古人有之,而非所以先也。古之语大道者,五变而形名可举,九变而赏罚可言也。骤而语形名,不知其本也;骤而语赏罚,不知其始也。倒道而言,迕道而说者,人之所治也,安能治人!骤而语形名赏罚,此有知治之具,非知治之道;可用于天下,不足以用天下,此之谓辩士,一曲之人也。礼法度数形名比详,古人有之,此下之所以事上,非上之所以畜下也。
在庄子看来,最大的危险来自儒家的形名说,批评儒家形名说乃是庄子首要任务,即反对以礼乐仁义形名匡天下之形,如:“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县跛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跛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过也。”(49) 形名在庄子治道中列于第五位,它根基于分守,分守根基于仁义,仁义根基于道德,道德根基于天。同时,它也是因任、原省、是非、赏罚的基础。较之形名,礼乐仁义近于道德、天、大道,但与道“近”对人迷惑亦甚,对天性之伤亦大。形名较之仁义更远离大道,但远非最坏,庄子反对的是“骤而语形名”,反对将形名当作根本的东西看待。在他看来,“礼法度数,形名比详,治之末也”(50)。形名只是“治之末也”,决不是“治”之“本”。可见庄子没有直接抛弃形名,而是以“天”、“道德”消化了形名。
对于形名家所津津乐道的“指物论”、“白马论”,庄子批评道:“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白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白马之非马。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51)
如前述,“白马论”以“形”规定“马”,把马当作“定形”(《尹文子》:“牛则物之定形”)。针对形名家这个观点,庄子以“化”(52) 来解构“定”,或者说,庄子更强调形之化与生。“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之人?”(53)“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54)“形”源于道,它不是自足的而是被生成的。“形”归于道是从本原处说,为了解构形名家形即性(本质)的观点,庄子进一步论述道:
汝身非汝有也……是天地之委形也;生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顺也……夫昭昭生于冥冥,有伦生于无形,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故九窍者胎生,八窍者卵生。(55)
故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存形穷生,立德明道,非王德者邪!(56)
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57)
种有几,得水则为继……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58)
有形生于无形,形生于精,生于气,是“气之变”。“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莫得其伦。”(59) 同一物之形、不同形之间如气一样不断流动、转化,相互生成。
一受而成形,对于成形者来说,形不是一物之为一物的主导,简单说,形不是本质。对于物来说,有“使其形者”(60) 或“形形者”(61);对于人来说,心、德、神支配着形,“执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神全。神全者,圣人之道也”。(62) 由德而形而神。德是一物之所以为一物者,由德而有形,由形而神得以生,但神却是形的主宰。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庄子的策略:形朝本原处追溯,则是形归气,形归道;既形之后,形则归于生,归于神,从而有力地反对、驳斥单纯以形为性的形名家。
破除以形为性之说乃是为重建做铺垫,庄子对“形”给出了一个明确的定义:
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留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性修反德,德至同于初。同乃虚,虚乃大。(63)
宋人林希逸对此有精彩的解析:
末形者,言一所起之时也,若有分矣,而又分他不得,故曰且然无间……无间,便是浑然者,有分便是粲然者。此命字即天命,谓性之命。留动而生物,元气之动,运而不已,生而为物,则是其动者留于此,故曰留动而生物。留动二字下得极精微,莫草草看过。动,阳也,留动,静也,静为阴,此句便有阳生阴成之意。物得之而生,既成物矣,则生生之理皆具,以元气之动者,而为我之生者,此谓之形也,看他形字却如此说!实他书所无。(64)
近人钟泰解释道:“动”即流行也。流行之中而有留滞,则无间者卒有分矣,是物之所从生也。分者不一,则成亦不一,是物之所以有万也,故曰“留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此文“留”字最为要义。(65)
按照这些解释,“留”是流行之留滞,是气之留,是道之留。道留、气留而聚成万物,故万物有形而不离道。正是在道留成物基础上,庄子也以形论物。“成形”意味着特定“生理”的确定。形变而“生理”在变,在此意义上也可以说是种变、类变、性变。例如:
彼正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故合者不为骈,而枝者不为跛;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天下有常然。常然者,曲者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附离不以胶漆,约束不以纆索。(66)
物皆有特定“生理”,有特定“生理”而有“定性”,有“定性”而可言“定形”,“合者不为骈,而枝者不为跛;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但是,这个“定形”是以自性为准的,而非外在的规矩尺度。庄子此处所谓“钩”、“绳”、“规”、“矩”、“胶漆”、“纆索”即我们通常所说形式性的标准,对于具体的存在者(“曲者”、“直者”、“圆者”、“方者”等)来说,形式性标准决不能充当它们唯一的尺度。“礼乐”、“仁义”于人性亦然,只是外在形式性东西,以之范导人,即是“削其性者”、“侵其德者”。
形是生之理的载体,形之在是生的前提与基础。但形与生并不同一,形全而不必有生。在庄子看来,现实的万物之为万物在于生而不在形,如果没有“生”的统摄、护持,形也就由聚而散:“有生必先无离形,形不离而生亡者有之矣。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悲夫!世之人以为养形足以存生;而养形果不足以存生,则世奚足为哉!”(67)“形”指形体、形骸,“生”指生命,两者并非同一。以物养形,形而有生,无离形是“生”的前提;但“形不离而生亡者有之矣”,有形而无生,形即为可弃之敝履。类此,在失去神、德情形下,形并不具有独立的价值。在两者不可兼得情况下,为了保全生、德、神,“离形”就成为不得已的手段。所谓“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是也。形得之与道、德、神、生而得形全,“离形”则指向道、德、神、生之实现。
这里庄子思想的两个层次昭然浮现:一方面,反对形名家以形为性(本质)的看法,而将形的本质归诸气、道、德、神、生;另一方面,将形视为道的直接显现,视为生之理的体现,故由形可入道。既由形入,又需要超越形至于形上,这正是庄子卓绝之智慧。《易·传·系辞》总结性地提出“形而上者谓之道”,正是继承了这个理路。
五、《易·传》“形而上”道路之生成
如果说庄子对“形”的理解偏重“生”之“理”。《易·传》(68) 则更多考察了无生命的统一体,而且《易·传》区分了形之上下,并从上而下地贯通了形上与形下。
形而上、形而下提法见于《易·传·系辞上》:
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乾坤,其《易》之缊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毁,则无以见《易》。《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69),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
“大象无形”,“道”无形,“意”无形,但经历形名家及孟子、庄子充实后,“形”与“道”、“性”、“心”都建立起内在关联,这就出现了经由形来理解、规定道、器的思想趋向。就文本说,这里“形而上”之“形”指的是有形的卦爻符号:卦、辞等(70)。这些符号有本义,有特殊义,也有引申义、一般义。引申义、一般义不在本义、特殊义之外,或者说,两者不是内外关系、包含关系,而是“上”、“下”关系。拘泥于前者,象、卦、辞则仅有狭义、死义,后者才有活义。这一层以“意”的传达为中心,实质是形与意的关系,经过立象活动,不可见之“意”通过“形”传达,“意”凝在“形”上,因此,“象”指涉可见之形,更指涉不可见之“意”。从上下文看,形而上、下直接指涉《易》与乾坤关系,《易》是形而上者,乾坤是形而下者。乾坤显现《易》道,乾坤毁则无以见道,《易》道则是乾坤显现的根据,无《易》道,乾坤变易之几亦失去动力。由象见意,由乾坤见道,如此铸成由形而上的思想道路。
就《系辞》乃至整个《易·传》来看,“形”又超出卦象,而指向一般意义上的存在。“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71) 后世对于“形”的解说不一:“形,况山川草木。”(72)“形:山川动植之属。”(73) 山川动植之属即指大地上一切有形的存在者。天地氤氲,乾坤交感,众形由此而生,由此而化。不管是天上之“象”,还是地上之“形”,皆充满变化,皆包含向上、向下的无限张力与可能性。“形”虽较“象”为确定,而变化不彰。难以变化者非不变也,整部《易》的核心精神就在于阐明世界变易原理,《彖》传对“形”之变易特征有鲜明的交代:
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要理解“品物流形”之“形”,必须要明白整段话的内容。
学者们大体上都认为这段话是对“元亨利贞”四义的解释,但对于何谓“元亨利贞”又有歧义。不少易学家都以四季循环来贯通,即将“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配“春”,以“云行雨施,品物流形”配“夏”,以“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配“秋”,以“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配“冬”,以“首出庶物,万国咸宁”配“来年”。按照这样的解释,“云行雨施,品物流形”配“夏”,可是“夏”并不是“成”,而是“长”。事物之“成”包括“生、长、收、藏”完整过程,“长”只是完整过程的一个环节,这正是“流形”之“流”之特征。“长”由“生”而流来,并流向“收”与“藏”。就“形”说,云行雨施诚然促成了形之长,但同样也将形推进无尽的大化流行之中。“品物流形”之“形”恰恰是不断流动转化的,夏所体现的“形”之“成”同样展现着“形”之生与化。
“品物”,不同种类的万物,“流”,流动,“形”,万物之形状、形态。万物之“形”一直处于流动、转化过程中,也就是说,“形”有因有果,有本有源,有始有终。“各正性命”是在此流动转化中的“正”,是在乾道变化过程中得以实现的。“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74) 物之形与成乃精气聚散流变所致,一成非永成,精气流变不止,众形变化不已。从根源说,“形”之“流行”乃“乾道变化”的结果,“形而上”指示的正是由形而至大化流行、乾道变化之方向。
圣人立象仰观俯察,立象非从无到有造象,“立”是将世界万象取出而已。仰观俯察亦无遗乎“形”,即不仅取天之象,还取地之“形”,立地之形。形与意通过“立”亦可为“象”,形而上与形而下之分正是基于“立象”活动。作为“这一个”、“那一个”之“形”很容易被执为确定者,但“形”一经“立”便不仅仅是“这一个”、“那一个”之“形”,而是“通”向万象之“类”。由“立”,在地之“形”就上升为“象”。与万象通,形便与“道”一;立象为尽意,意与形在象中亦为一。单就“形”看,形为器,就完整的“象”看,形器本于象、道。“制器者尚其象”(75),对器而言,与道为一之象乃成器之“形式因”。“形而上”之“上”就是向上的指引。
所以,形之所以有“上”、“下”之分,乃在于形自身趋向确定性,而不包括内在的意、道,后者恰恰是主导形体者。定形者即被确定者,所谓“形而下”之“下”就是指“形”的这种被确定、被主导的性质。相应,所谓“形而上”之“上”指的即是“形”之主导者,即主导“形”之动因、法则。(76)
形上与形下之分与形自身本质的缺失有直接关系。形不是性,不具有自足的本质,而只是道的表现。不过,形自身虽没有本质性,但经由形,向上可达道,向下可成器,因此,形成为理解、规定道、器的根据,这与庄子所开创的道路无疑是一致的。汉人宇宙论的兴趣与这一由形而上的思想道路不无干系(确切地说,汉人宇宙论主要是以“形而前”解释“形而上”)。当然,上下之分是道路之分,也是价值之分,为了彰显道器之别,后世蔚为大观的“道器”之辩总是围绕着“有形”或“无形”展开,最常见是将“形而上”之“道”理解为“无形”(77),“形而下”之“器”理解为“有形”。
以无形、无体、超乎形器之上、未成形质(78) 等诠释“形而上”,形而上往往导向与“形”分离、与“形”异质,乃至与“形”不同世界的存在。强调形而上、道之“无形”,其目的在于强调道与形的异质性,这种解释的危险之处就在于,对“无形”的强调往往导致对“形”道性、本质性的否定,许多思想家都警觉到这种倾向(79)。从史的角度看,汉代蔚为大观的“形神”之辩亦围绕着形与形上者(“神”)是否可离、以及两者主从关系展开,不过以尊神为主导的观念取向还是弱化、取消了“形”独立意义。在《说文解字》中,“形”则被理解为“从彡”,“彡”即“毛饰画文也”(80),成为纯粹与本质无涉的“形”,或者说,“形”彻底成为无本质的东西。形而上的道路遂成为单纯形上的追求。
形本身沦落为纯粹无本质的“毛饰画文”,“形而上”终结即刻面临万物以何为体问题。从中国哲学史看,形、体分离导致的是“体”的追问与反思,即以“体”为“体”(本质),而对“体”的追问最终导致“本体”(81) 观念的诞生。正因为形已成为无本质的毛饰画文,其所催生出来的本体观念也呈现出特殊内涵,我们通过西方哲学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这一点。西方哲学通过“形”来界定“个体”之“体”,即有“个”又有“体”。如亚里士多德说:“实体是指那些单纯的物体,例如土、水、火以及这类东西,一般来说物体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东西,动物和精灵,以及它们的各部分。……故实体具有两方面的意义,或者作为不用述说他物的终极载体;或者是作为可分离的这个而存在,每一事物的形状便具有这种性质。”(82) 每一事物的形式都具有“不用述说他物的终极载体”与“可分离的这个”这两个实体的根本特征,这两个特征也是“个体”的基本特征:“不用述说他物的终极载体”是有“体”,“可分离的这个”则是有“个”。当“形”与本质剥离而成为纯粹无本质的形式,以形展示的“个”与“体”因此剥离:有个而无体。相应,诞生出来的“本体”观念也就与“形式”(形)剥离。王弼曰:“万物万形,其归一也。”(83) 所归之“一”乃无形之体,“万形归一”实质即是“万形一体”。故中国哲学中的(本)体只有一个,西方哲学中的(个)体却是“万”(有),形式因即本质因,每一形皆成一体也。
注释:
① 如冯友兰:“我们所谓形上、形下,相当于西洋哲学中所谓抽象、具体……理是形而上者,是抽象底;其实际底例是形而下者,是具体底。”(冯友兰:《贞元六书》,第36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② 较早的文献有“雷雨之动满形”(《易·屯》);“乃审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尚书·说命》)。
③④⑤⑥⑨⑩(11)(12)(13)(14)(15)(16)(17) 《老子》,第四十一章、二十一章、五十一章、三十九章、二十章、十一章、十一章、四十章、一章、十四章、三十二章、三十七章、四十一章。
⑦ 《老子》,第二十八章。所谓“自然”之“然”,按照《广雅·释话》:“然,成也。”“自然”即“自成”、“自熟”。
⑧ “器”字不从“犬”,而是从“豕”,本义养猪用的石槽,引申为人工制品(何金松:《汉字文化解读》,第596页,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
(18) 《论语·八佾》。
(19) 《中庸》。
(20)(21)(22)(23)(24) 《孟子》“告子下”、“尽心上”、“尽心下”、“万章上”、“尽心上”。
(25) 王夫之对“形色,天性也”解释道:“妖祥之变有色矣,而不能有形,则无定性;草木之类有形矣,而不能有色,则无觉性。若夫人也,则外形之用,色所发也……性也者,即此内外成形至实之体……人之形则为人之性,犬牛之形则为犬牛之性。”(《船山全书》,第13册,第680页,长沙,岳麓书社,1996)基于此,王夫之对于“绝形”说提出批评:“以累于形者之碍吾仁也,于是而以无欲为本之说尚焉。乃或绝形以游于虚,而忘己以忘物,是其为本也,无本者也。形皆性之充矣,形之所自生,即性之所自受。”(《船山全书》,第13册,第638页)“形皆性之充”,形性非二而一,在此意义上,形即性。王夫之以“形”论“性”可以看作是向形名家的复归。
(26) 《荀子》“非相”。
(27)(28)(29)(31)(32) 《荀子》“不苟”、“大略”、“大略”、“礼论”、“正名”。
(30) 《孟子·梁惠王上》。
(33)(34)(35) 《邓析子·无厚》。
(36) 《邓析子·无厚》。形名家多有礼法政治关怀,“形”、“刑”相通。但形名说之意义远超出礼法政治领域,包含我们今天所熟悉的逻辑学及存在论的意义。
(37) 《邓析子·转辞》。
(38) 《尹文子·大道上》。
(39)(40)(41)(45) 《尹文子·大道上》。
(42) 《孙膑兵法·奇正》。
(43) 务,读为“侔”,取也(郭沫若:《管子集校》,见《郭沫若全集》,第6卷,第4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44) 《管子·心术上》。一般看法是:《管子》在战国时期及其后成书,包含儒、道、兵、名等各家杂说,“心术”中有关于形名的重要思想。
(46) 《坚白论》有:“天下无白,不可以视石;天下无坚,不可以谓石。坚、白、石不相外。”现在一般认为,这段是宾客之诘难,公孙龙的观点正与之反对。
(47) 谭戒甫对形名家的思路有深刻的揭示:“因为凡物必有形,再由形给它一个名,就叫‘形名’。由是得知:形名家只认有物的‘形’,不认有物的‘实’。他以为‘形’即是物的标识,‘名’即是形的表达,物有此形,即有此名。若人由名求物,由物求形,是易见的。若必由名而求物实,那个实究竟是什么东西,很难说的;即或能说,而所说的究竟能够达到什么程度,还是很难的。然则‘实’这个东西,终于不可捉摸,只好归到形和名罢了。”(《公孙龙子形名发微》,第1—2页,北京,中华书局,1996)如果仅指公孙龙,这个论断还是不错的。但在其他形名家那里,问题可能没这么简单,如“形”在邓析那里被理解为通达“实”的桥梁:“明君之督大臣,缘名而责形,缘形而责实。”名、形与实并非同一,形侧重指形式性方面,“实”侧重指实质性方面。形名之辩与名实之辩关注点相应表现在形式与实质不同方面。“形”名家的功绩在于将“形”独立出来,并确立为“名”的直接相关者。
(48) “牛”字甲骨文、金文分别为、;“马”字甲骨文、篆文分别是、。
(49)(50)(51)(53)(54)(55)(56)(57) 《庄子》“马蹄”、“天道”、“齐物论”、“德充符”、“大宗师”、“知北游”、“天地”、“至乐”。
(52) 章太炎在《齐物论释》阐释为:“‘以马喻白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白马之非马。’所以者何?马非所以命形,形者何邪?惟是勾股曲直诸线种种相状,视觉所得,其界止此。初非于此形色之外,别有马觉。意想分别,方名为马,马为计生之增语,而非拟形之法言。专取现量,真马与石形如马者等无差别。而云马以命形,此何所据?然则命马为马,亦且越出现量以外,则白马与马之争绝矣……假令云:‘马者所以命有情,白者所以命显色;命显色者非命有情,故曰白马非马。’庄生奚以破之邪?”(《章太炎全集》,第6卷,第18—1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章论立足于破生、无生,故对《庄子》破除形名、护持真性之说加以非难。庄子“破”(形)、“离”(形)乃破形名家以“形”为“性”说,其意在护生、全生而不是破生。
(58)(59)(60)(61)(62)(63)(66)(67) 《庄子》“至乐”、“寓言”、“德充符”、“知北游”、“天地”、“骈拇”、“达生”。
(64) 林希逸:《庄子鬳斋口义校注》,第195页,北京,中华书局,1997。
(65) 钟泰:《庄子发微》,第261—26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68) 《易·传》可能作于战国,但其发扬却依靠汉人。或者说,与汉人精神最相契(如《大学》、《中庸》与宋明人相契一样)。由形入,由形而上,这正是汉人精神。“形”既包括有形之万物(对外物兴趣盎然如汉赋),也包括礼数名教。由形入,形被理想化为道、德、神的直接显现、载体;由形而上,形的本与体被引向“形上”,最终使形成为与本、体剥离的纯粹形,“形而上学”的内在张力在大汉精神史中被充分展开。
(69) 帛本《系辞》则为:“刑而上者胃之道,刑而下者胃之器。”
(70) 不少学者都注意到这个问题,如王博:“什么样的索材让《系辞传》的作者想起道和器的问题。从文章看,这个素材就是卦象和意义的关系问题……器,就是对卦象的概括;道,就是对意义的概括。”(《易传通论》,第171页,北京,中国书店。2003)作者在关注道器时也注意到了器与卦象的密切关系,但显然对“形”及由“形”而上之道路缺乏自觉。
(71) 《易·传·系辞上》。
(72) 孔颖达:《周易正义》,第584页,北京,九州出版社,2003。
(73) 朱熹:《周易本义》,第285页,天津市古籍书店,1988。
(74)(75) 《易·传·系辞上》。
(76) 关于“形”与“象”之别,可参考贡华南:《中国思想世界中的形与象之辩》,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77) 如王夫之:“‘形而上’者,当其未形而隐然有不可逾之天则,天以之化,而人以为心之作用,形之所自生,隐而未见者也。及其形之既成而形可见,形之所可用以效其当然之能者……‘形而下’,即形之已成乎物而可见可循者也。”(《周易内传》,见《船山全书》,第1册,第568页)
(78) 戴震则进一步以“形以前、形以后”来解释“形而上、形而下”:“形谓已成形质,形而上犹曰形以前,形而下犹曰形以后。阴阳之未成形质,是谓形而上者也……有质可见,固形而下也。”(《戴震全书》卷六,第176页,合肥,黄山书社,1995)以“前后”解释“上下”,以“未形”释“形而上”,“未形”实质上仍是“无形”。
(79) 如王夫之带他几分自我批判性质的反省道:“形而上者,非无形之谓。既有形矣,有形而后有形而上。无形之上,亘古今,通万变,穷天穷地,穷人穷物,皆所未有者也……器而后有形,形而后有上。无形无下,人所言也。”(《周易外传》,见《船山全书》,第1册,第1028—1029页)从《周易内传》到《周易外传》对“形而上”、“形而下”的诠释明显有变化,即明确了“未形”与“无形”的差异,未形而形自生之类的表述让位于以“有形”立论,以“治”而论“上”、“下”。比如,“圣人者,善治器而已矣。自其治而言之,而上之名立焉,而下之名亦立焉”(《周易外传》卷五,见《船山全书》,第1册,第1028页)。当然,以“治”论“上”、“下”其实还是将“形”的动因置于形之外的他者(人)。陈梦雷亦说:“道超乎形而非离乎形,故不曰有形无形,而曰形上形下也。”(陈梦雷:《周易浅述》,北京,九州出版社,2004)
(80) “形”字古文从“开”与“彡”,《说文解字》:“形,象形也。从彡,开声。”“形”义从“彡”,按照《说文》,“彡”义即“毛饰画文也”。徐灏注曰:“毛饰画文者,谓凡毛及饰画之文。”《广韵·衔韵》曰:“彡,毛长。”“毛饰画文”即用羽毛装饰或刻画出来的文彩、纹理,对物体来说,毛饰画文指“外”而不及“内”。《说文》曰:“开,平也,象二干对构,上平也。”“开”音同“见”,与“彡”合义即指与“质”、“生”、“体”、“神”相对待的、平列着的毛饰画文,即事物外露、可见的形貌。
(81) 王弼本体观念恰恰建立在对《老子》的重新诠释之上,即对无形与形等核心观念重新理解与规定,这恰恰是本文从《老子》开始的原因之一。
(82)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97页,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83) 王弼:《老子注》,第四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