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泸州市规划设计院) 四川泸州 646000
摘要:近年来泸州在城市如火如荼的全面建设中,伴生着一系列城市风貌、功能完善、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问题。泸州的城市建设应在充分保障生态功能的基础上,注重与泸州市生态绿地及公共游憩系统建设、特色风貌塑造、历史文化保护与展示相结合,塑造泸州“绿色生态为底、自然山水为骨、历史人文塑魂”的独特城市风貌。
关键词:城市设计 城市双修 历史文化保护
泸州城市因水而生,由长沱两江交汇的中心半岛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今天“肘江负山,枕带双流”、满城水色满城山的山水名城格局。泸州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突显规划引领,重视城市用地功能布局、景观系统与自然山水的融合,有效保护了泸州大江山水格局,构建泸州城区“两带相结、四片相拥、六楔相通、多点相联”的生态安全空间格局。泸州将建设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南部中心城市,除了在各个层面迎来了新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城市风貌、功能完善、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却在城市如火如荼的全面建设中,伴生着一系列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1、城市设计风貌控制力度不够,地块开发的强度过于平均,建筑设计水平不高,导致城市空间特色不足。
2、开展城市双修、疏解老城优化环境矛盾比较突出,项目推进困难。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不够,还未形成完善的保护机制体制,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急需提升。
二、问题解析
1、由于缺少精细化的统筹管控,城市建设过程中对于公共空间的不重视,出现了公共空间被侵占,建筑项目之间缺乏协调管理、街道氛围缺乏系统规划设计等导致了风貌环境基底的流失。
2、快速建设中忽视了对城市文化的挖掘,新建的建筑风格同质化严重,缺乏地域特色,尤其是滨江区域的城市天际线因为地块开发强度过于平均,导致了滨江第一界面被高层占据,城市天际线缺乏韵律。
3、目前泸州建成区内的建筑大多处于一个高密度建设、快速发展的时代,因为建设时间比较接近,建筑和建筑之间往往会出现价值观相似,建筑风格相似、立面单一、地域性特色欠缺的情况。同时开发商追逐利益重地块内部空间打造,街道空间感缺失;建筑设计单位多遵从开发商业主的需求,忽略了城市风貌,而且设计水平也参差不齐;建筑审批缺乏相应标准,建筑识别性较弱,乱搭乱建现象频繁,建筑立面控制力度不够,给城市风貌的塑造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影响。而在旧城区中,因为旧城区开发地块多破碎,缺乏系统的规划设计,新建建筑多为高层,与周边老城低矮建筑形成了突兀的矛盾。
4、我市规划区中的山体、水系生态脆弱、重要性较高,但却处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或处于城市蔓延区内,存在发展和保护之间的矛盾:建成区周边山体受损严重;水系存在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等诸多问题;公园绿地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系统性不强,棕地存在环境风险且缺乏可适用技术与标准进行修复;城市其他生态空间受城市发展不断蚕食和侵占而萎缩。
5、我市道路交通体系尚不完善,局部片区路网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不足,对步行空间与公共交通空间等绿色出行方式考虑不足,停车供需差额仍较大。在基础设施方面,基础设施管网老旧,各类设施建设滞后,各类架空线路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景观风貌。公服设施存在分布不均、供给不足、服务能力较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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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目前旧城进行改造的手法粗糙决断,遍及是推倒重建,没有“改”只有“造”。 由于旧城区城市用地紧张、人口密度大、住房紧张,因此在旧城改造的时候,通常采用提高建筑密度和增加建筑高度的方法来解决此类问题,但同时引起了该部分地区人口和产业的过度集中,公共绿地等生态环境建设相对落后,旧城区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旧城区的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所以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政府部门往往过度专注于经济效益,没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忽略旧城区改造中应尽量平衡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7、自1994年,我市成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我市虽然编制完成了《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但没有城市紫线到目前尚未划定,历史建筑群和历史地段等未设立明确的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导致建筑风格不协调,影响景观视廊,影响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环境整体性。
三、优化途径
1、编制《泸州市城市风貌和建筑特色规划》,提出风貌提升措施和制定实施管理路径为重点,指导不同项目建设时使用同一评价和管理标准。强调其在土地出让、方案审查、专家评审等一系列缓解中发挥作用。
2、塑造“显山、亲水、织绿”的独特城市风貌,构建山水城相融的天际线。强化第一滨水界面,降低滨水500m范围的开发强度,高度控制在50m以下,引导特色街区及公共设施布局。强化城市滨江风貌,打造城市滨江客厅,同时注重城市地标区域的“有机集中”,形成天际线焦点,优化天际线形象,协调山水城之间的关系。
3、搭建多层级的“连山通江”的城市公共空间。山水作为泸州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资源,加强了城市的体验感。
4、结合新技术,搭建技术管理平台,加强城市风貌管控力度,强调从总体层面、片区层面、地块层面对开放空间、特色街道、城市天际线、特色建筑等4大风貌要素的控制。
5、深入推进生态修复,强调生态效益优先。从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的大局出发,保护好泸州独特的自然生态资源,划定山体保护红线和城市绿线。加快修订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大老城区小游园、微绿地建设力度,推进老旧公园改造,提升绿地品质和生态效益。
6、积极开展城市修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增加公共空间,改善道路交通。统筹规划建设基本商业网点、医疗卫生、科教文体、养老、物流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根据人口规模和分布,合理布局城市广场,满足居民健身休闲和公共活动需要。
7、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善照明、停车、电动汽车充电、二次供水等基础设施,实施小区海绵化改造,配套建设菜市场、便利店、文化站、健身休闲、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服务设施,加强小区绿化,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方便居民生活。
8、有效平衡旧城改造中开发与疏解功能的资金问题。强调资金基本保障,积极争取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多渠道、长期稳定地增加对旧城改造工程项目的投入。积极拓展融资机制,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运用多种投融资手段,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型投融资机制。
9、全面完善法规体系。完成《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泸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及草案编写,与《泸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充分衔接,从法规层面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各项要求予以明确,全面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刚性。制定《泸州市历史建筑和重要传统风貌街巷现状测绘成果标准》,完成传统风貌规划设计导则、城市紫线划定技术导则编制,为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标准支撑。
10、对重点区域采取抢救性保护,实现遗产保护、环境改善和社区和谐等多重目标的共赢。
四、结束语
泸州的城市建设应在充分保障生态功能的基础上,注重与泸州市生态绿地及公共游憩系统建设、特色风貌塑造、历史文化保护与展示相结合,塑造泸州“绿色生态为底、自然山水为骨、历史人文塑魂”的独特城市风貌。
参考文献:
[1]沈磊.天津城市设计读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
[2]彭高峰.“读懂广州,聚焦品质”城市品质提升的广州范式[J].城市规划.2017(41):42-49
论文作者:魏键鑫,刘斌,赵光荣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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