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与出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中的中国民俗学_民俗论文

思路与出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中的中国民俗学_民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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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8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5X(2007)02-0001-06

从2003年年初文化部正式启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开始,到目前国务院批准公布了518项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进入实施保护阶段为止,仅仅度过了四个年头,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已经在全国上下掀起了举世公认的热潮。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场紧锣密鼓的文化热力运动,却意外地启动了相对冷寂多年处于低温状态的中国民俗学,同时,几乎所有的民俗学人都不仅亲眼目睹了这场文化热力运动的进程,而且更重要的是,全国各地绝大多数民俗学者还亲身经历并参与了这项民俗文化保护工程的实际工作,做出了颇为可观的显著成绩。

面对这种令人特别关注的民俗文化科学环境的新动向,应该如何认识和思考?应该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和策略?笔者认为,这是值得新世纪民俗学人认真探讨的实际问题。

一、关于思路

在这里,我想借用一个自然科学定律对当前中国民俗学所受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的深刻影响做一些分析说明。

目前,中国民俗学处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热潮中的状态,几乎完全符合热力学的基本定律之一——热力学第二定律。热力学第二定律有两种表述,其中很朴实的表述是克劳修斯在1850年提出的,所以科学界通常把这种表述方式称为“克劳修斯表述”。克氏指出:在自然条件下,热量只能从高温物体(或系统)向低温物体转移,而不能由低温物体自动向高温物体转移,也就是说,在自然条件下,这个转变过程是不可逆的。如果以这个定律来仿真解说当前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热的传导现象,也可以如是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传导中,国际性强有力的文化战略、策略、举措和经验凝聚成的高温热量,必然或自然而然地传递给处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低温状态的中国及遭受冷落的中国民俗学;相反,鉴于以往若干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中国及中国的民俗学要想自发地从低温状态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仅有的微弱热量传导给国际范围的强大热潮并做出贡献,那不仅是极为有限的,甚至是不可逆的和不可能的。按照自然定律所指出的,要使热量的传递方向倒转过来,使热量从低温物体传至高温物体,只有靠“消耗功”来实现。中国和中国民俗学必须依靠自己的人力、财力、科学创新能力、卓绝的工作能力,并将其作为文化保护工程的“消耗功”来实现,也可以说,要为此而付出巨大的努力和代价。四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践证明,中国和中国民俗学已经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了,而且已经取得了喜人的成效。

(一)民俗学冷冻期反思

让我们回顾一下上述在中国这种特有的民俗文化科学的发展动向。原来我们所认为的中国的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民俗学的复苏,其实只是一个民俗学人自我陶醉和自我安慰的谀美之词,因为,在国家改革开放之前的几十年间,全民族的民俗文化遭遇的是逐步升级的破坏、打压甚至禁绝,传统的民俗学科也已经被禁锢成钟敬文先生所说的“绝学”。笔者在1978年写的一篇文章中说过:“从1878年英国民俗学会的成立算起,到现在整整一百年了。这百年间,人类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经历了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无论西方还是东方都发生了地覆天翻的变化。我们这个具有悠久文化、古老风俗传统的多灾多难的中国,也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然而不能否认的是,我国民俗学活动却悲剧性地被中断了将近四十个年头。从五四运动的反帝反封建浪潮中刚刚发展起来的中国现代民俗学活动,被许多可以理解的政治的、历史的因素所抛弃。而建国以来三十年当中发展起来的部分民族学研究和民间文艺活动,又被林彪和‘四人帮’所洗劫,伤势之重,惨不忍言。”①今天经过反思,笔者仍然认为这个论断并不过分,只是在改革开放前夕笔者的表述在认知上显然还很幼稚可笑。民俗学和民俗文化活动被政治的和历史的因素抛弃了40年,并不都是“可以理解”的,应当说有相当大一部分原因是不可理解的或令人无法理解的。“文革”期间对民族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活动的绞杀,又怎能仅仅理解为几个政治符号人物的罪咎?1980年3月笔者在大学讲堂上首开民俗学课时,还曾经把这种民俗学活动中断几十年的惨淡现象美誉曰“民俗学的休眠期”。但是,无论如何,民俗文化连同研究它的民俗学,在中国大陆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极其严酷的濒临绝境的冰冻期,这是毋庸讳言的和无可辩驳的历史事实。

(二)民俗学低温期回顾

此后经过了拨乱反正,民俗学随着思想解放而产生的民俗文化的自发修复和恢复,也渐渐自发性地萌发了自身的劫后余生,以微乎其微的财力和并不雄厚的专业人才实力,维持着艰难的民俗学科的有限建设。民俗学劫后余生的奇迹般标志是20世纪同龄人顾颉刚、常惠、容肇祖、江绍原、杨坤、杨成志和钟敬文等老一辈民俗学家的群体健在和复出,其中以钟敬文为代表的几位学术带头人还重新扛起了重建民俗学的大旗。这成为这个时期中国民俗学的不幸中之大幸。接着中国民俗学界进行了规模不大的老中青学术梯队的建构、交替和传承。尽管在民俗学业内呈现出很多自我感觉良好的成绩,中国民俗学界也曾经如数家珍地多次展示过成果,但是和与其同步发展的相邻相近的人文学科比较起来,在兴旺发达的社会学、民族学映衬下,民俗学的客观影响依然微弱,学术地位照例偏低,它在社会学科全面发展的热烈氛围中依然遭受冷落。经过将近20年的艰苦努力,中国民俗学和与其紧密相关的民间文艺学不但没有被列入强势学科的行列,相反却总是被拦截在二三级学科间难以提升。在这种学术环境中,许多勤奋辛劳的民俗学人也由于难以有用武之地而少有作为,不少满腔热情投入民俗学事业的新人也因为学科领域的冷寂而寒心离队。体制的缺陷、学术的偏见和不正的学风沉重地打击了民俗学人的学科发展信心。这些都使中国民俗学伴随着它的学科对象——备受摧残和冷遇的民俗文化及其遗产,不得不依旧处于缓慢行进的甚至相对静止而寂寞的低温期中,确实难以寻找到真正的复苏与崛起的升温热点。民俗学界同仁们都不会忘记,就是在这个低温期间,几乎所有的民俗学世纪老人都相继离去,人们最后告别的是2002年1月仙逝的百岁先师钟敬文,他留下了毕生宝贵的精神遗产,奠定了20世纪中国民俗学自身建设的根基。他在临走的前几天,吟诵了一首七律,诗中说:“历经仄径与危滩,步履蹒跚到百年。曾抱壮心奔国难,犹余微尚恋诗篇。宏思遐想终何补,素食粗衣分自甘。学艺世功都未了,发挥知有后来贤。”②这首百岁绝唱不仅是钟敬文作为学者和诗人的终生感悟,更重要的也是他对20世纪末中国民俗学历史境况的深沉感叹。

最值得反思的是,这期间中国社会正在急剧转型,中国民俗文化的传统与现实遭遇了现代化、全球化的凶猛冲击,民俗文化及其整代民俗传人的生存环境受到空前的破坏,民俗文化的原形态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而处于低温状态的中国民俗学界此刻显得有些迟钝、冷漠,甚至面对社会的剧烈变动漫不经心近似局外的看客,错失了自觉振兴民俗学的良机而少有作为。

(三)民俗学热潮期检测

1.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传导

就在中国民俗学无可奈何地在低温期缓慢徘徊时,国际上早已经掀起了保护民间文化的新一轮热潮。1989年11月15日,在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二十五届会议通过了《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提出了“民间创作”(或民间文化)的概念,启动了民间创作保护工程。它强调了民间创作作为文化遗产和现代文化的组成部分所具有的特殊性和重要意义。考虑到民间文化传统形式的极端不稳定性,特别是口头文化的不稳定性和有可能消失的危险,认为各国政府在保护民间文化方面应起决定性作用,并应尽快采取行动,执行保护民间创作的各项规定,以便在其领土上实施该建议所规定的原则和措施。《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指出:“民间创作 (或传统的民间文化)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其表达形式包括:语言、口头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风俗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许多联合国成员国的民俗学组织和学者个人纷纷被卷入这项专业性很强的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并形成热潮。然而中国的民俗学会或民间文艺协会及其成员由于没有本国政府的主导,所以并没有任何回应,因而错过了一次发展学术的机遇。这一错就错失了九年大好时光,国际上的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再一次升温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并正式提出了和人类口头并列在一起的非物质遗产这个概念,它的另一译名是“无形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委会宣布了对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评审鉴别目的:号召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及地方社区采取行动对那些被认为是民间集体的保管和记忆的口头及非物质遗产进行鉴别、保护和利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些文化特性永存不灭。同时《条例》明确重申“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The Oral & Intangible Heritage)的定义就来自1989年《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语言、口头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竞技、神话、礼仪、风俗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除此之外,还包括传统形式的传播和信息”。由此可见,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定义其实就是原有的民间创作的定义。随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立即启动了各成员国申报世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活动,使世界性的民俗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到一个新阶段。2001年5月,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向全世界公布。在这19个代表作中,有5个为戏剧类,我国的“昆曲艺术”名列其中;还有4个为音乐、舞蹈类,2个为口头遗产类,1个为手工艺类,7个为民俗类。从比例来看,民俗类(包括民俗文化空间)占有很重要位置。接下来中国的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族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艺术相继被列入世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这些代表作公布后在国内外产生了轰动效应。

全球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热潮,终于因为中国政府的有效参与在中国境内文化界、学术界迅速升温。只不过由于中国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传统职能所限,这种升温的热量最初只在传统艺术领域传导,并没有向民俗文化领域延伸和扩展,所以民俗学界的学人们依然平静如常,还没有发现自身的民俗文化研究和外面世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存在着哪些必然的联系。

2.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传导

2003年1月显然是一个非凡的月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正式在全国范围启动。月初就成立了文化部的领导小组,月中就举行了启动工程的工作会议,月末就组建了第一届保护工程国家级专家委员会,在被聘任的27位专家委员中,民俗学专业教授占1/3。从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工程很快就与中国的民俗学发生了热线连接,于是民俗学的研究和应用出现了始料未及的新热潮。与此同时,中国文联民间文艺家协会也启动了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吸引了数以百计的民俗学者参与了民俗民间文化遗产的抢救性普查工作。

2004年以政府为主导的全国性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从两批试点工作向全国推展开去,大型的专业培训班已经在国家级、省级先后举办,数以千计的基层民俗学、民间文艺学专业工作者参加了培训,全国各地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民俗学者承担了普及与提高民俗学知识和方法技能的传授和讲解工作,同时还有一大批民俗学家被聘为省市两级专家委员会的咨询委员或评审委员。当年9月,以《中国民俗文化的根基及其深刻影响》为题的民俗学专题讲座破天荒地首次进入中央“部级领导干部历史文化讲座”的讲堂,受到政府高层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③。自此,举国上下掀起一股传播民俗文化知识和应用技能的热潮,民俗学从原来的冷门学科迅速上升为炙手可热的热门学科,一大批民俗学者不得不暂时离开平静冷清的书斋生活,投身到民间文化保护的热点工程中去做贡献。

2005年是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扩大发展和继续提升的关键之年。4月,我国率先签署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6月,国务院发布了重要的18号文件,动员全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了该项工作的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公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等。同时召开了里程碑式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国家级专家委员会的民俗学专家不仅事先参与了这次会议及一些文件的准备,还应邀出席了会议。6月末7月初,民俗学者积极协助政府实施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工作。紧接着,全国各地大批民俗学者纷纷应邀投入到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热潮中,进行有效的民俗文化遗产项目的认定、鉴别、评估和遴选工作,有的甚至深入到民俗文化活动第一线和各地民俗文化传承人相结合进行采录工作,切实发挥了民俗学理论结合实际的作用。9月以后,又有一批民俗学者从全国各地应邀来到北京,直接参与了对大批量民俗文化类申报项目的专业评审,直到年底完成了第一批国家级遗产代表作的推荐。

2006年毫无疑问成了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年。5月末,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中民俗文化类及与其密切相关的其他类别的遗产项目被列入国家保护规划,占有重要位置。6月初,全国上下隆重举办了我国第一个“中国遗产日”活动,影响深广。民俗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成为全国城乡民众的热门话题,并牵动了大多数基层乡镇百姓的心,这是多年来很少见到的情景。大都市里的许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民俗学者纷纷参与策划并筹备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专业单位;有的民俗学者甚至以高度的热情宣布准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科研计划。

面临2007年计划中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面对已经向纵深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国民俗学和民俗学人将有更大的用武之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高温热传导,已经向原来处于低温状态的中国民俗学导入了相当多的热量。下一步已经热起来的中国民俗学和民俗学人该如何用自身的“消耗功”来实现把热量反过来传导给民俗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就成了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3.中国民俗学的热传导

这里指的是因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而很快热起来的中国民俗学的热,再反过来怎样导入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中去的现实问题。显然,靠以往低温状态下的能量是难以完成导入的。且让我们检测一下: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动态的文化工程,只要运作得当,就会产生热效应,并有可能激活所有与之相关的处于静态的人文学科,使它们转化为热门学科从而得到某些发展和进步。民俗学正属于这种与之密切相关的学科,自然会成为热门学科。

(2)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也不属于同一个范畴,它们之间也不存在种属关系。由于它们分别是从“非物质”和“民俗”两个不同的分类角度划分的文化领域,所以彼此的内容和形式多有交叉和重合,可以认为,民俗文化的所有表现形式都是非物质的或无形文化形式,而非物质的文化表现形式却大于民俗文化,它同时还涵盖非民俗非民间的其他文化形式。两个领域的文化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交叉重合的关联,所以非物质文化的遗产保护工程的热潮就不可避免地会激活民俗学理论与实践的应用功能。

(3)但是,作为一门人文学科,民俗学终究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的工程学,它还有与哲学、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或民族学交叉相关的科学任务,还有本体的或本格的学科自身建设任务。显然,中国民俗学借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加快自身的学科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无论怎样热,也不可能吞没或取代民俗学,而民俗学借此良机升温加热才是关键。

(4)就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热的走势来看,民俗学自身的自觉升温发热(而不是盲目的高温发烧),必将直接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向更加科学化高质量的方向发展。为此,目前民俗学升温的切入点,似乎应该是加强应用研究,优先结合实际加强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研究,丰富并完善高水平的“中国应用民俗学”的理论与方法。

(5)由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来得突然,而中国民俗学与之相应的有关理论和可操作的方法还不够完备或难以适应,所以,最直接的学科任务就是尽快建立一整套的保护民俗文化遗产的应用理论和操作方法,丰富当代民俗学的多样化的分支学科建设。

总之,处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中的中国民俗学界,确实已经到了群策群力、振奋精神、高效率、高水平地建设适应时代需要的新型民俗学体系的最佳时期。

二、关于出路

如果上述思路基本上贴近实际情况的话,那么确定目标找到恰当的出路就显得十分重要。如今是个提倡创新的时代,但是创新要贴近实际,否则盲目的创新不会创出有效的成果。全国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抢救和保护,让我们看到了民俗文化现在生存状态的客观实际;在保护工程中已经运用的知识、方法和技能,使我们检测到民俗学自身知识质量、水平以及工具性的操作技能等主观实际。经过近年主客观的两个实际的紧密互动,我们不难发现处于主观方面的中国民俗学,自身存在着不小的缺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民俗文化的原有底数不清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指标是首先摸清遗产地理分布状况。然而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直到社会转型的今天,中国民俗学从来就没有(也不可能有)建立起一套民俗志书可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依据和参考。近年有的新编地方志书里编入了民俗章节,也几乎是从清代以至民国时期地方志中原封不动抄录来的。中国民俗学从来就没有有计划地全面地测查过现当代我国民俗文化版图,到底原来有多少民俗文化可以作为遗产,没有依据。

(二)对民俗文化的变异动态不明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指标是必须优先抢救处于濒危状态的遗产。但是,中国民俗学从来没有调查过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到“文革”时期到底毁坏了多少民俗文化遗产,毁坏的都是什么;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球化的冲击又破坏了多少,灭绝了多少,破坏的和灭绝的都是什么遗产,还是没有查过。民间文化的生存状态、濒危状态也没有调查过。对民俗文化嬗变、剧变一直缺乏具体了解。

(三)对民俗文化的表现形态不解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指标是保护好民俗文化遗产项目所有表现形态的原真细节。然而现有的民俗学知识对于各地方各民族遗产项目千姿百态的民俗多样性表现,常常给予笼统的、模糊的、类型化的或概念化的解读分析,对文化形态的重要细节缺乏科学关注。多年来的民俗学概论知识难以解析丰富多彩的民俗形态。

(四)对民俗文化的传承机制不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指标是要认真保护民俗文化的传承人及其传承机制,以便保持其传承的可持续发展,并把这看做是保护的重中之重。然而传统的民俗学更多关注的是民俗事物和现象,对民俗文化千百年沿袭不断的传承机制和方法手段,却缺乏具体的调查研究。因而面对如何保护艺人、匠人和传人或隐蔽的或公开的多种多样的传承形式和行业传承机制,民俗学知识与方法显得相当苍白无力。

(五)对民俗文化的遗产分类不准

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认定按国际标准要求民俗遗产类别和其他类别一律要从它们的文化表现形式上认定。但是,我国传统的民俗学分类基本上是以民俗文化存在的物质与精神的几大范围划分的,具体的民俗几乎都是以民俗内容划分的。因而每当和艺术门类的遗产放在一起从表现形式分类时,就会发生难以认定的困惑。比如,舞龙舞狮的表现形式分类被艺术门类认定为龙舞狮舞的舞蹈类;与此不同的是,民俗学从舞龙舞狮的文化内涵分类认定为民俗社火,而社火的表现形式怎样鉴别,缺乏标准。

从上述五点检验现有的民俗学知识与技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适应或相契合的程度,可以看到,这种契合程度不是很高而是偏低。作为民俗学人,面对现状首先应该着眼于自身民俗学理论与方法的创新,立足于民俗学自身建设的加强才会有出路。否则,如果一味地挑剔遗产保护工作的欠缺,不去做加强民俗学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和创新,其后果必将失去民俗学提升的良机,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无益有损。

由于本文的话题是在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热潮中的民俗学,所以这里所说的民俗学出路也正是围绕着这个主题来探讨的。因为,前面已经提到,民俗学的学科建设任务还有多项,并不只是伴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共同前进的出路。但是,也必须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毕竟是一个长期的文化建设事业,民俗学为此而振兴是适时的和值得的。

最后,本文提出四个民俗学研究课题作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热点相契合的切入点,相信从这里会传导出民俗学的热潮来。

第一个课题是:紧紧围绕前不久国家具体部署到基层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进行各地区、各民族民俗文化遗产地理分布的调查研究,也包括民俗文化遗产生存环境调查研究和民俗遗产生存状态研究,特别是濒危状态的详尽统计和调查研究。这应当是中国民俗文化主权分布版图的重要调研活动,它和民俗文化濒危状态的调研汇集到一起,将可以被纳入作为国家文化战略决策依据的基本国情记忆库中。该项应用研究课题成果有重大价值。

第二个课题是:密切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表现形式的采录挖掘,进行各种类别民俗文化遗产的文化形态学研究。这种调查研究要运用微观研究的所有方法和技术手段,尽可能从民间传承人那里采集所有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各具特色的文化细节,从而汇聚所有的原真性的文化遗产元素,再现民俗遗产清晰的整体形态,而不再是传统的类型化的形态研究的那种由学者主观做出的归纳和描绘。在这个课题中,要提倡不打折扣地尊重民间传承人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个课题是: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对民间传承人的保护、对民间传承机制的保护都已经进入国家和基层保护单位的计划日程,但是,对于民间传承人的传统传承机制如何保护,必须做深入调查研究。以往的民俗研究,几乎很少关注民间古老的文化传承规则原型,特别是那些独具特色的无形的潜规则,都是过去在田野作业中被忽略的。不调查研究民间传承人群体内部的文化传递活动及其规律,保护传承人和他们的传承机制就是一句没有依据的空话。民间传承学的系统研究,只能在民间传承的生存聚落中调查才有望成功。

第四个课题是: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分类工作实践,很有必要对民俗文化的表现形式按照民俗的原型和遵循民间传统的习惯分类法,再做出一套民俗分类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经号召各成员国的专家,尽量结合本国实际做出更好的分类,以适应遗产保护的需要 民俗文化的科学分类是一个不小的课题,以前的教科书式的分类,其实只是一种划分范围的凑合归类。我相信随着文化科学不断进步,技术手段日益更新,民俗的科学分类会有一个适应新情况的新系统的。

最后,不能不再强调一句:民俗学的思考是多角度的、多侧面的和多样化的,民俗学的出路也是多方向的和多轨道的甚至是放射性的,因此也不应该把民俗学仅仅捆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机器上运转。但是,无论如何在这个特定的年代,突然掀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始料未及地激活了低温期间的中国民俗学,使它很快地在应用中展示了一种显学的光彩,民俗学因此为之一振并由此而升温,这终究是一件多年不遇的好事。

收稿日期:2007-01-17

注释:

①参阅王文宝所著《中国民俗研究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5月第1版)一书第252页《重建民俗学的新课题》一文。

②参阅笔者在《西北民族研究》杂志2002年第2期上撰写的《圣洁时辰零点零一分——沉痛哀悼百岁宗师钟敬文先生逝世》一文。

③参阅《2004部级领导干部历史文化讲座》(2005年7月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出版)一书第317-352页《中国民俗文化的根基及其深刻影响》讲座全文,主讲人:乌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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