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辛的探索曲折的发展——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基的历史贡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曲折论文,当代中国论文,领导集体论文,艰辛论文,贡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率领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从根本上结束中华民族百年来遭受西方帝国主义侵略与凌辱的历史,开辟一个中国亘古未有的新时代。创建新中国后,他们又马不停蹄地从国家走向繁荣富强、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根本前提出发,进行一场新的性质不同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在世界上人口最多、一穷二白面貌依旧的东方农业大国的错综复杂的历史环境中,他们坚持走自己的路,在艰辛而又开创性地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道路的征途中,既有过凯歌行进的时期,又经历了曲折发展的岁月,还曾遭遇大动乱的年代。他们不管面临的是顺境还是逆境,但都始终以百折不挠的精神,努力前行,获得许多弥足珍贵的经验与教训,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初步而坚实的基础。我们要永远铭记他们的历史贡献。
一 在探索中,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
在中国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中国共产党创立时期就明确宣告的奋斗目标,更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形成后长期以来的坚定信念。因此,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一旦成为定局后,他们便开始筹划,并在新中国诞生后立即有步骤地开始全面确立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因为他们十分清楚:“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1]651当然,这更是发展与壮大、巩固与加强新生人民政权的根本保证。
(一)确立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
1.确立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并且强调:“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以示和蒋介石政权不同。”[2]135-13612月30日,毛泽东为新华社起草的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中正式宣布:中国人民要“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一切反动势力,不动摇地坚持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封建主义,打倒官僚资本主义,在全国范围内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3]1475
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系统地阐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领导力量、内容和实质、民主和专政的关系等根本性问题,强调指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3]1475-1481这样,标志着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基本形成,为新中国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政策基础。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由周恩来起草、经毛泽东最后审改定稿、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规定:新中国国家政权是按照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组成的,这就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4]1 9月30日,毛泽东起草的《会议宣言》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将遵照共同纲领在全中国境内实施人民民主专政”[5]11。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毛泽东在这年初花两个多月时间主持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总纲》第一条中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6]522这段时间,毛泽东的有关讲话和批示进一步充实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得到健康的发展。
进入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和阶级关系有了重大变化。对此,毛泽东指出:“我们国家内部的阶级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了。”[7]474这样,周恩来及时地提出了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新任务,指出:“现在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应该是: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从国内来说,残余的反革命分子没有完全肃清,从国外来说,帝国主义还敌视着我们,因此,我们的专政应该继续。但是,由于我们的专政更加巩固了,工人阶级的力量更加强大了,所以我们的民主就应该更扩大,而不应该缩小。”“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消灭剥削阶级。专政的权利虽然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但这个权力是相当集中相当大的,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忽视民主。苏联的历史经验可以借鉴,所以我们要时常警惕,要经常注意扩大民主。这一点更带有本质的意义。”[8]207显然,这为我们指出了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总趋势和大方向。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确立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进一步巩固与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最根本最长远的政治保证。
2.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早在1940年1月,毛泽东就主张:“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1]677这一主张,在当时的抗日根据地是通过召开各种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参政会议,组织三三制来付诸实施的。1948年1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指示又指出:已经具备条件的解放区,可以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各级人民政府。“在将来,革命在全国胜利之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应当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3]1272-12739月,他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分析中国近代历史上资产阶级议会制试验失败的教训后,明确地宣布西方国家两院制的政治模式不适用于中国,因此“不必搞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和三权鼎立”[2]136,坚定地主张在中国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说,这是中国人民从自己亲身实践中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1949年9月30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强调“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4]4。建国初期,由于还不具备召开由普选产生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因此没有立即在全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在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国内政治局势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中共中央开始酝酿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新中国宪法。1953年1月,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上专门就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问题的讲话,提出“抓紧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建议[9]258,得到会议采纳。这次会议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成立以周恩来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起草委员会。2月,刘少奇出任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随即,各项筹备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毛泽东主持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6]522;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6]532。这次会议还通过了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刘少奇在会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性质、法律地位等作了深入的说明,强调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管理自己国家的最好的政治组织形式。”“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制度“所以能够成为我国的适宜的政治制度,就是因为它能够便利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能够便利人民群众经常经过这样的政治组织参加国家的管理,从而得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说:“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就是这样能够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能够监督其实施的国家权力机关。”[10]141-15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的立法权”[11]。至此,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确立。担任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刘少奇,陆续领导制定了一批重要法律法规,对新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诞生后,在组织和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
3.确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948年4月30日,毛泽东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明确提出。这年下半年,应中共中央的邀请,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从国民党统治区、香港相继北上,前往北平参加政协会议。
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因为这样,我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3]1437根据毛泽东的意见,经过一年多筹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年9月在北平胜利召开。针对有人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不再需要政治协商会议的看法,周恩来在会上强调:“就是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政协会议还将对中央政府的工作起协商、参谋和推动的作用。”[12]146这次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4]1,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形成。
1954年12月,毛泽东邀请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座谈,阐明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后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他指出:人民政协的性质有别于国家权力机关,“也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而“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是党派性的”[6]384-385。这对于提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对人民政协地位、作用的认识,消除各种顾虑,鼓舞他们的政治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他们参政议政、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的作用,都产生了积极的重大影响。
50年代中期,毛泽东在总结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13]34他还进一步说明:“凡属一切确实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它们采取长期共存的方针。”所谓互相监督,就是说,“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13]234-235
历史的经验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其他方面的代表人物提供了广泛政治参与的渠道。对国家事务的重大问题,通过各种形式事先充分协商,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思广益,达成认识上的基本一致;通过民主监督,有利于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克服官僚主义,从而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获得更广泛的政治基础,并在维持政治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4.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早期,中国共产党曾经主张实行联邦制,但是随着对中国国情的深入了解,这个看法便有了根本性的转变。1947年10月,毛泽东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便已指出:“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3]1238
在考虑和筹建新中国的一段时间里,是实行联邦制还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需要作出抉择的关系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经过党内的反复酝酿,毛泽东根据我国历史上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特点,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民族理论同中国的国情和民族特点结合起来,提出了在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理论。1949年9月7日,周恩来代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向已到北平的政协会议代表作报告时,强调:“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我们虽然不是联邦,但却主张民族区域自治,行使民族自治的权力。”[12]140他郑重地向代表们解释,希望大家能同意这个意见。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各民族代表、各党派、各团体代表就国家结构形式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民主协商,一致认为中国只能建立单一制的人民共和国。为此,大会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4]12这样,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成为新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1950年9月,毛泽东就区域自治作出批示:“区域自治问题,牵涉很广,有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甘肃、西康、云南、广西、贵州、海南、湘西等处,有的须成立内蒙那样的大区域政府,有的须成立包括几个县的小区域政府,有的是一个县或一个区的政府,疆域划分,人员配备,政策指导,问题甚多,须加统筹。”[14]29根据毛泽东的这个批示精神,在全国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条件基本成熟以后,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周恩来主持政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这个《实施纲要》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并为以后制定宪法的民族区域自治的有关条款提供了重要参考。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正式把民族区域自治确定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按照宪法的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全国得到普遍的推行。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全国总共建立98个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和西藏)、29个自治州和64个自治县(旗),全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格局基本形成。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和普遍推行,从根本上改变了历史上不平等的民族关系,既保障了各少数民族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利,又维护了各民族的大团结和祖国的统一。它深远而重大的意义,突出地体现在: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和有效实施,这样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生的实行联邦制的苏联、南斯拉夫等国家解体、世界民族分裂浪潮肆虐的时候,在中国的土地上却没有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这使人们更加清楚地看到了作为政治家、战略家的毛泽东等的远见卓识。对民族工作倾注很多精力的周恩来曾感慨道:中国共产党确立的“这样的制度是史无前例的创举”[8]258。
(二)确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首先,作出并实施“没收官僚资本”的决策。
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根据发展了的客观形势,在中共中央扩大会议的报告中及时地作出了“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决策[3]1253。这之前,中国共产党在较长时间里一直认为,现阶段革命的主要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而没有提出没收官僚资本的问题。这是主要是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到这次会议时,解决这个问题的历史条件已经成熟。1949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及时地发出了《关于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指示》。4月25日,毛泽东在他起草的和朱德联名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中宣布:新解放区,“凡属国民党反动政府和大官僚分子所经营的工厂、商店、银行、仓库、船舶、码头、铁路、邮政、电报、电灯、电话、自来水和农场、牧场等,均由人民政府接管。”[3]1457-1458
没收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这是一项牵动全局、影响深远的大政策。因为旧中国的官僚资本占了全国工业资本总额的2/3,在工业、交通的固定资产总额中占4/5,全国银行也基本上由官僚资本经营,形成了对国民经济的垄断地位。到1950年初,全国除台湾省外的官僚资本企业均被中央人民政府接管,全部控制了全国的铁路和现代化交通运输业,建立了国营经济领导下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这样,国营经济从总体上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成为新生人民政权最初的经济基础,进而为全面恢复国民经济准备了较为雄厚的物质力量,有力地推动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方向发展。
其次,提出并实施过渡时期总路线。
随着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和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完成,艰辛探索中的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又找到了用和平的渐进方法,领导全国人民在进行以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要任务的经济建设的同时,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便确立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绝对统治地位。1952年9月24日晚9时,毛泽东召集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当天下午6时才回国抵京的周恩来汇报同苏联商谈“一五”计划轮廓问题的情况,讨论“一五”计划的方针和任务。毛泽东在会上说:“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15]151这是他在新中国成立后最早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
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作了系统阐述,要求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个新的建国方略。9月25日,全国政协在庆祝新中国成立4周年的口号里,向全国正式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随即,在全国掀起一个学习和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高潮。到1956年,我国大规模经济建设取得了初步而明显的成绩,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基本完成。三大改造的完成,不仅标志着新中国确立了自己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使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有了得以牢固依靠的经济基础,更重要的,还标志着新中国已经全面地确立了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不容忽视,在确立新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过程中,在三大改造后期出现了一些缺点、偏差。主要变现在:一是在社会经济模式的选择上,片面地追求公有制,忽视了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情况下,多种所有制经济还应有比较充分的共同发展,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二是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选择上,只注意到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两种形式,没有看到公有制还可有其他多种实现形式;三是在方法步骤上,出现“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16]801。但是总的说来,在这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中,生产没有下降,反而有所增加。因此,我们不能苛求前人。正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的:“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16]801
新中国成立后,近60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雄辩地证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为新中国确立和始终坚持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构成了一个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社会主义性质的、完全创新性的,既自成体系又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这些制度所形成的综合效力,对于有效地发扬人民民主,保证祖国统一与民族团结,保障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维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对于国家组织极大地提升综合国力的像“两弹一星”、三峡电站这样的高新科技研制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对于国家抗击洪涝、地震和冰冻雨雪等自然灾害,都发挥了难以估量的重大作用。同时,为党在新时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并在新时期得到很好的继承、很大的完善和发展,甚至还有重大的突破。
二 在探索中,取得了重要的理论成果
在社会主义改造即将基本完成之际,毛泽东又不失时机地把主要注意力转到经济建设上来。这时,新中国所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仍然是复杂而严峻的。这是因为,在国内,尽管新中国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并成功地实现了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已经开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经济文化落后、人口众多、发展很不平衡的国情依然没有根本性改变,对于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还缺少一套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在外部环境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世界进入了冷战时代,尽管经过抗美援朝战争和日内瓦会议、万隆会议的外交斗争,为新中国建设赢得了一个相对宽松的国际环境,但仍然面临着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阵营对我国进行政治孤立、军事遏制、经济封锁、贸易禁运和进行颠覆的现实威胁。在这样的国内国际形势下,究竟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怎样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这是摆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前的一个新的重大课题。他们没有现成的经验和道路可以遵循,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也不可能提供现成的答案,必须靠自己艰辛探索。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决心走自己的路,明确提出:“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17]23-24从此,他们开始了人生征途中另一次重大而且更为艰巨的,在中国怎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全方位探索,并取得一批重要思想理论成果。其中,最具代表性和深远影响力的是:
(一)发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
毛泽东的探索是从听取国务院一些经济工作部门的汇报开始的。从1956年2月14日开始到4月24日结束,他“床上地下、地下床上”连轴转,实际调查研究时间为43天。周恩来、彭真、薄一波等经常参加,刘少奇、陈云、邓小平有时参加。他们以集体智慧,共同探索社会主义的建设规律。在大规模调查研究和深入地理性思考的基础上,毛泽东形成了关于十大关系的思想。这是他在建国后乃至一生中所作的规模最大、时间最长、周密而系统的经济工作调查。
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他用矛盾论的方法详实地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应遵循的基本方针,提出了系统的、具有理论创新的重要思想,重点是讲经济建设问题,同时也包括与经济建设有关的一些重要问题。其中,关于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关于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关于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关于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关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都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具有战略意义和带有全局性的问题。比如,他提出要坚持工农业并举的工业化道路,指出:“沿海的工业基地必须充分利用,但是,为了平衡工业发展的布局,内地工业必须大力发展。”对于发展重工业,“你如果是真想,或者想得厉害,那你就要注重农业、轻工业,使粮食和轻工业原料更多些,积累更多些,投到重工业方面的资金将来也会更多些。”几十年后算总账,这种办法反而“会使重工业发展得多些和快些,而且由于保障了人民生活的需要,会使它发展的基础更加稳固。”[13]25又比如,他强调:“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13]28-31,坚持三者利益的统筹兼顾。《论十大关系》的核心思想就是:“一定要努力把党内外、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13]44这之后,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都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对《论十大关系》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宣传和阐释,还对其中的一些思想进行了延伸和发挥。朱德在谈自己的学习体会时说:“把这十大关系、十大矛盾解决了,就能够动员一切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周恩来在国务院和中共中央会议上的讲话和报告中说:“十大关系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关系摆得是否恰当,其他各条有政治生活上的、思想上的和是非问题,而主要的是经济关系,中心是这个。”“这十大关系问题并不是一提出来就能解决得了的,具体的解决还需要今后在实践中、在采取具体措施中、在反对错误的倾向中不断努力。”陈云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模式的基本构想①。
实际上,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产生重要影响的中共八大会议所通过的《政治报告》以及其他重要报告和决议,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吸收了《论十大关系》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观点,就连八大路线也能从中找到渊源。
可以说,《论十大关系》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中国历史的重要转折关头,以苏联为鉴戒,总结中国经济建设实践经验,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开篇之作,是当时在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上可能达到的最全面、最深刻的认识,是在探索中取得的主要成果。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关于国民经济建设的方针,主要体现在《论十大关系》中。正如毛泽东1960年6月在《十年总结》中指出的:“前八年照抄外国的经验。但从一九五六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18]213到20世纪70年代,邓小平仍然给予高度评价:“这篇东西太重要了,对当前和以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理论指导意义。”
(二)确定八大主题,制定八大路线
中共八大召开之时,距离七大已有11年。面对这期间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复杂严峻的国内国际形势,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来说,将受到一次重大考验。八大能不能在形成《论十大关系》思想的基础上,再提出一条适合中国发展的路线,成为关系到中国共产党能否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一个大问题。正因为如此,毛泽东会同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陈云等,对胜利召开八大并确立一条正确路线都格外重视,并作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1955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作结论讲话时,正式宣布中央决定1956年下半年召开八大,并号召“为在1956年胜利地召开八次大会而斗争,为胜利地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而斗争”[19]75-76。10月,他在七届六中会上再次提出:“八大会议标志着我们党前进一步。现在起,到明年下半年开会,现在起进行准备工作,”“要搞的更好一点,完满地来开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八大”。在他看来,胜利召开八大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正确地确立会议的主题、指导思想,制定正确的八大路线。
八大的主要任务就是根据中国国情制定出一条正确的发展路线,而会议的主题正是形成这一路线的前提。因此,毛泽东对确定八大的主题非常重视,思索了很久。他从最初拟写八大开幕词提纲、草稿到最后定稿,始终都牢牢地把握着“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的中国而奋斗”[20]201这一主题。
刘少奇、邓小平、周恩来在会上分别作的《政治报告》、《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和《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都是会议的主要文件。毛泽东不仅总揽全局,指导文件的起草工作,同时也直接参与八大主要文件的修改;而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则是侧重分管一个方面文件的起草,有的还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参与另一方面的文件的修改。这种既明确分工又紧密配合的工作方式,使八大主要文件的起草获得圆满成功,充分反映出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对毛泽东领导制定的八大路线,刘少奇在《政治报告》中给予了言简意赅的概括:“我们党现时的任务,就是要依靠已经获得解放和已经组织起来的几亿劳动人民,团结国内外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充分利用一切对我们有利的条件,尽可能迅速地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10]203八大路线包含着经济、政治、文化和党的建设等丰富内容。在经济上,毛泽东等党的领导人科学地分析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提出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党的工作重心由革命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是八大路线的核心。在政治上,提出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统一战线,继续反对官僚主义以改进国家工作,正确对待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各阶层力量。在文化上,要求用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去武装群众,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党的建设上,针对党的组成结构和人员的变化,提出用正确思想纯洁党的队伍,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实事求是的观点和做法改进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
八大以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主题而载入史册。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尽管党的八大路线在八大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没能得以很好的贯彻执行,党的工作甚至背离了八大路线,但是在26年之后,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开幕词中仍然作出这样的评价:“1956年召开的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分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形势,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八大的路线是正确的。”[21]2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关于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的论述,关于加强执政党的建设,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以及关于处理复杂的国际关系等一系列正确思想,都被吸收到邓小平理论中,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极大地、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
(三)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
社会主义社会有没有矛盾?毛泽东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长期的观察,1956年国内出现学生罢课、工人罢工、农民闹事,国外发生波匈事件,更引起他对这个问题的深入思考。同时,他还看到:斯大林的一个重要错误,就是否认并掩盖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认为阶级斗争消灭后国家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对内已失去效力,只剩下对外的职能。但斯大林的行动与自己所讲的不一样,在阶级消灭后仍然大捉大杀。
对此,毛泽东在这年12月初提出了“人民内部矛盾”的科学概念,指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矛盾,要采取不同的方针、不同的办法,解决不同性质的矛盾[22]69。紧接着,从1957年1月中旬到4月中旬,他通过由小范围到大范围、党内到党外、北京到外地的多次会议上演讲和座谈等途径,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再思考,初步形成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并从4月下旬到6月中旬,经过对讲话稿的13次修改,于6月19日在《人民日报》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首次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进行系统的理论概括,突破了国际共运在长时间中流行的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观点,深入地总结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社会矛盾的性质和国家政治生活主题发生深刻变化的经验,同时借鉴和吸收了一年多来国际共运的经验,详细地阐述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方法。他作出明确论断: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与旧社会的矛盾要严格区别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对于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要用不同性质的方法才能解决,用专政解决敌我矛盾、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同时在一定条件下两类矛盾可以相互转化;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向自然界开战;要从六亿人口出发,统筹兼顾,适当安排。他强调:在旧的矛盾解决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需要人们去解决。”[14]215
从毛泽东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在他看来,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指导党和国家的全局工作,解决国内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领域的一切问题的总方针。
应该看到,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形成过程中,还凝聚了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其他成员的智慧,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在讨论《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筹备召开中共八大、对《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修改稿征求意见过程中,他们都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思想。例如:党的八大提出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刘少奇提出“现在在人民内部的矛盾已成为主要矛盾”,并“大量地表现在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上”[10]203;周恩来提出“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苏联的历史经验可以借鉴”,“所以我们要时常警惕,要经常注意扩大民主,这一点更带有本质的意义”[8]207;邓小平提出今后的主要任务是搞建设,共产党要接受来自党的监督、群众的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22]271-274;董必武提出依法办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23]418-419。同时,刘少奇在谈到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方法时,总是用“和解”、“妥协”、“调和”等提法,而避免将“批评或者斗争”并用,他认为“斗争”的方法只适用敌我矛盾,不适用于人民内部;在人民内部用“斗争”方法,违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实践证明,在政治上把“批评”和“斗争”加以区分,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其他成员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提出的这些思想理论观点,从多方面为党处理复杂的社会矛盾打开了思路,对毛泽东长期思考和逐步形成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重要原料。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毛泽东在社会主义时期的最重要的著作之一,成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人探索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标志性理论成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所阐明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方法,涉及到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对于我们在新世纪新时期正确解决和处理改革和发展中的各类社会矛盾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四)提出社会主义社会阶段论和“两步走”的战略
为了纠正在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产生的“共产风”的错误,从理论上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毛泽东多次号召学习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社会主义部分,并在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组织读书小组开展学习。读书中,毛泽东在认真总结两年来所犯错误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建成社会主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明确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阶段论的重要思想。他指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后一阶段,到了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极为丰富和人民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24]116
1961年9月,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要有几十年到一百年的时间,比如50年到100年。要完成社会主义的阶段,需要很长的历史时期。1962年1月,他再次强调:“中国的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要使生产力很快地发展起来,要赶上和超过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一百多年的时间,我看是不行的。”“我劝同志们宁肯把困难想得多一点,因而把时间设想得长一点。三百几十年建设了强大的资本主义经济,在我国,50年内外到100年内外,建设起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那又有什么不好呢?”[24]301-302所提出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论和完成时间应“设想得长一点”的思想,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针政策的制定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可以说,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最初萌芽,为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料。
为了逐步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毛泽东提出了“两步走”的战略,即第一步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四个现代化。1963年8月,他在审阅《关于工业发展问题》草稿时,又将“在3年过渡阶段之后,我们的工业发展可以按两步来考虑:第一步,搞10年,建立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使我国工业大体上赶上世界先进水平;第二步,再用10年,使我国工业走在世界最前列”一段文字中的两个“10年”,都改为“15年”,将“走在世界最前列”,改为“接近世界的先进水平”[25]347。同月26日,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听取邓小平汇报对文件的修改情况时说:宁可把时间放长一点,第一段15年,然后再搞15年。对我国现有的水平不要估计过高。估计低一点,留有余地,比较更好一些。
1964年12月21日,周恩来在第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向国内外正式宣布:为了实现把我国建设成为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从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可以按两步来考虑: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工业、科学技术和国防现代化,使我国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8]439这是中国共产党最早提出的我国经济建设远景规划的宏伟蓝图。“两步走”的战略,曾经对中国经济发展起过重要的指导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确立的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正是根据建国后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同时考虑到毛泽东、周恩来的上述远景规划而提出的。
新中国成立后,近60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雄辩地证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探索中形成的重要思想理论成果,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财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思想来源,并在新时期得到充分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当然,他们提出的重要思想理论观点绝不限于以上方面,还包含了其他方面的丰富内容。例如,还提出了关于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外交方针,关于实现“四个现代化”和科学技术是关键的思想,关于“三个世界”划分的理论,等等。这些都是极为珍贵的政治遗产和思想遗产。
三 在探索中,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大力发展工业,这是几百年来世界强国发展的必由之路,这更是将社会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的新中国逐步地由落后的农业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26]1030的必然历史要求。但是,究竟应当采取怎样的方针、通过怎样的途径,也就是说,是走西方国家先发展轻工业,花50年到100年实现工业化之路,还是走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先发展重工业,用短得多的时间就实现工业化之路,并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这成为摆在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陈云、李富春等五年计划编制者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他们必须在一段时间里殚精竭虑地思考和果断明确地回答这个问题。
面对前面所述的新中国面临的严峻的国际环境,面对新中国几乎没有重工业,交通运输极不发达,数量不多、开工不足而且得不到新装备的补充和改造的轻工业的严酷现实,经过反复比较和论证,毛泽东和周恩来、刘少奇、陈云、李富春等果断地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1954年6月,毛泽东在谈到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时指出:“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27]5061956年11月,周恩来进一步就建立以重工业为重心的、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问题作了明确说明。他说:“我们的工业化就是要使自己有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我们所说的在我国建立一个基本上完整的工业体系,主要是说:自己能够生产足够的主要的原材料;能够独立地制造机器,不仅能够制造一般的机器,还要能够制造重型机器和精密机器,能够制造新式的保卫自己的武器,象国防方面的原子弹、导弹、远程飞机;还要有相应的化学工业、动力工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等等。”[8]232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以此途径实现工业化,就是为了尽快改变国家经济落后面貌,维护国家独立,真正使中国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还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毛泽东已经开始指导了充分体现优先发展重工业方针的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五年计划经过4次编制后,到1954年初,毛泽东立下“军令状”,要求从2月15日起,用一个月时间再拿出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稿。这年11月,毛泽东和刘少奇、周恩来、李富春在广州,集中精力审核修改国家计委9月向中共中央提出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初稿)》。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原则通过体现优先发展重工业政策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初稿)》。毛泽东在会议的开幕词中还强调:“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实现党的总路线的一个重大的步骤。这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应该根据实际经验,认真地讨论这个计划草案,使它的内容能够比较妥当,而成为切实可行的计划。”[9]3907月,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1956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八大会议的《政治报告》中继续强调:“为了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我们在今后必须继续贯彻执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政策。”[10]228
优先发展重工业,在“一五”计划期间,主要体现在重点建设苏联援建的156项骨干工程项目。这些项目,是中国政府分3次同苏联政府签订协议才确定下来的。第一次是1950年2月,正在苏联访问的毛泽东、周恩来、李富春在莫斯科同苏联政府签订了《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等,规定苏联将在5年内向中国提供总数为3亿美元(折合12亿卢布)的贷款,年利率为1%,10年内还清。中国将用这笔贷款向苏联购买建设所需成套机器设备,苏联将帮助中国建设与改造50个工业企业。第二次是1953年5月,经李富春在莫斯科长达10个月的商谈后,以国防工业为重点,中国同苏联签订了第二批供应91个工业企业项目的协定。第三次是1954年10月,经周恩来、陈云、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李富春等同来访的苏联政府代表团的多次会谈,签订了苏联帮助中国新建15个工业企业项目的议定书。这期间,毛泽东4次会见苏联政府代表团,感谢苏联对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给予了全面的、巨大的援助,并出席了苏联援助中国建设项目签字仪式。这156项骨干工程项目,无论从建设规模上还是从技术水平上看,都是中国近代以来前所未有的。毛泽东、周恩来、陈云、李富春等在考虑这些项目的布局上,有两个重点:一是合理地利用东北、上海和其他城市已有的工业基础,强调对以鞍山钢铁联合企业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的改建和新建;二是开始建设华北、西北、华中等新工业区,形成以武汉钢铁联合企业和包头钢铁联合企业为中心的新工业基地。到1956年,鞍山、包头、武汉三大钢铁基地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第一座生产“解放牌”载重汽车的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第一座制造喷气式歼击机的沈阳飞机制造厂相继建成投产,等等,我国在钢铁、冶炼、能源、化工、机器制造、汽车制造、飞机制造、船舶制造等方面实现了令中国人民惊喜不已的零的突破。
到1957年底,“一五”计划的主要指标大都大幅度地超额完成。这是中国工业化从百年梦想变为现实的第一步,为在中国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防工业体系,从而实现工业化,奠定了重要基础。历史事实证明,在新中国当时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局势下,在“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指导下,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确实是战略性的高瞻远瞩之举,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极其重要的。
在不断地艰辛探索中曲折前进,是20世纪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的重要特点。在新民主革命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经历了长期艰辛探索,走过曲折道路,最终取得胜利。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同样经历了长期艰辛探索,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也走过了曲折的道路。在经济建设上,毛泽东犯了因为急于求成、违背客观经济规律而发动的“大跃进”的错误。他在主观上是想闯出一条中国自己的新路,让人民尽快过上好日子,但由于在胜利面前滋长了骄傲情绪,急于求成,又过分自信地沿用中国党在革命战争年代所熟悉的那种大搞群众运动的做法,违背了经济发展客观规律,更为重要的是没有找到一条正确的经济建设模式,结果受到了严重的惩罚。在政治斗争中,毛泽东犯了反右斗争扩大化的错误,逐渐偏离他所确立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之后,毛泽东曾经努力纠正错误,希望回到正确轨道上来,但是终究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实现,而且在“左”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甚至导致发动“文化大革命”这样严重的全局性错误。这几次严重的“左”倾错误,都给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了巨大而惨重的损失,给我们带来了沉重而痛苦的教训。
尽管如此,但是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带领下,从1953年“一五”计划开始到1976年“四五”计划结束的20多年时间里,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仍然是比较快的。据统计,1952年到1978年的26年间,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2%,其中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1.2%[28]347。其间,还取得了1964年10月爆炸第一颗原子弹、1967年6月爆炸第一颗氢弹、1970年4月发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等一些重要的高新科技成就。这些成就表明,中国在尖端科技领域的某些方面正在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20世纪70年代初,中美关系的正常化极大地改善了中国的国际环境。在毛泽东的明确支持和关注下,在周恩来、李先念、陈云等和随后复出的邓小平的正确领导和艰辛努力下,中国又形成了自引进苏联156项援助项目后的第二次引进高潮,先后从西德、英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引进一批技术先进的成套设备和单机,引进总额达到51.4亿美元。这是打破“文化大革命”中对外引进停滞局面和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重大步骤。这些项目到1982年全部投产,成为80年代中国经济大发展的生力军。
总起来说,到70年代中期,国家在重工业方面已经有了较为完备、自成体系的机械制造工业。在此基础上,中国的汽车制造业、造船业、飞机制造业和国防工业等,都从无到有、由小到大逐步地发展壮大起来。
新中国成立后,近60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雄辩地证明: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下,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为新时期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华民族的重新振兴,奠定了初步而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 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经历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艰苦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艰辛探索,才使中国在20世纪逐步地实现了第二次历史性巨变。这次历史性巨变,是对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进行的一次根本性变革,彻底摧毁了对外妥协卖国、对内残酷压迫人民的国民党反动政权,逐步地建立了崭新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并逐步建立起一个独立自主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古老的中国以崭新的姿态屹立在世界的东方,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分量也由此变得越来越重、话语权越来越大,成为世界任何国家都不能小视的、有效地保障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要力量。
总之,他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艰辛探索中,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形成的重要思想理论成果和取得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他们在探索中出现的严重失误,在探索中没有弄清楚的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些问题(可以说,还没有找到一条正确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又为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如何拨乱反正、进行新时期的改革开放,提供了深刻的启示和弥足珍贵的借鉴。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29]300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中国再次处在向何处去的重大历史关头,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应该如何继承和发展毛泽东艰辛探索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重要思想理论成果?应该如何总结经验教训,特别是从“文化大革命”那样全局性的失误中吸取教训,把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到一个历史新时期?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担当起了改革开放、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历史重任。这是又一场新的革命。
从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开始,到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再到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创立的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他们一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面对新情况,回答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大胆地突破和创新,一次又一次地实现思想观念上的重大飞跃,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理论观点。改革开放30年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在实践中不断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中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一直在健康而持续地向前发展。
注释:
①“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内容是: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是补充;在生产计划方面,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市场是补充;在社会主义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主体,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是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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