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管理论文_陈柳因

如何做好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管理论文_陈柳因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 401120

摘要:施工招投标是合法进行的一种经济活动,在我国建筑市场经济中一般选择这种竞争方式来公平竞争,从公平公正的竞争中选择使自己满意的施工队伍,它的优点是能够有效地发挥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为了使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变得更加科学化、有序化、规范化,我国相关机构增加了对施工的招投标的管理力度,制定了《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些相关的法律文件,使之进入了法制化阶段。虽然做出了许多的努力,但是我国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水平上仍然处在一个较低的位置,还存在着一系列的突出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还需对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使招标投标活动变得更加规范。

关键词:招投标;施工;管理建议

一、基本概念

招标是指招标人公告或者邀请书等形式,邀请具有法定条件和有承建能力的企业或者组织参与投标竞争。要求公平、公正,在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择工程项目承包人,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工程项目或服务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与投标,并遵从一定程序从其中选择合适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投标是指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遵从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的报价,参与投标,经过一系列的竞标,投标人凭借企业的优势、实力和投标技巧获得项目承包资格。

二、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1、招投标市场管理不规范

招投标工作牵扯到很多个部门,招投标机构因为属于不同的行业,所以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其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行为。比如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的不用进入招投标管理中心,因此有些项目就将招标额限制在20万元以下,故意减少招标程序,然后在施工上再增加项目等。

2、违规操作

在我国有很多工程是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的,如果不在透明的情况下进行招投标,那么在招投标阶段是很容易出现象“暗箱操作”、“先定后招”等这些现象的,这些现象是不符合经济市场调节的,有些现象甚至是违犯法律法规的。出现这些现象表明招投标已经失去了公平工作的竞争原则,也表明政府官员存在腐败问题。虽然国家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完善,整顿了建筑工程招投标,但是从最近这些年的政府工程建设情况来看,并没有太大的效果,建筑工程招投标中依然存在着“违规操作”,违规行为已经普遍到招投标管理中的大部分环节,从个人行为发展为系统操作。还有一些建设项目的部门对于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严重松懈,导致一些本不具备投标资格的组织也参加了招标,而这些不具备参加招标组织还成为了项目的承包机构。有些部门把一项工程分成好几个小项目让人分别承包,这是一种违规行为,容易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互相推诿、责任分不清等情况。如今,招投标的一系列违规行为已经对建筑施工的经济与秩序造成了非常大的冲击

3、报价不合理

很多企业不愿暴露自身的真实管理水平与施工的设备配置,对于项目开发没有相应的设想金额,企业的投标报价多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设定的额数,然后在进行一些上下浮动,这种属于盲目报价,是一种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表现。某些企业只知道一味的降低价格,从价格方面来取得竞标上的优势而没有自己的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进行调查,也没有所需成本进行核算,虽然这样盲目报价也有可能中标,但这样通常会使企业得不到大的利润,而获得利润才是企业的目的,所以他们要么降低工人的工资,或者是降低工程质量,这种现象往往会造成一些不良后果,比如建筑工程变成豆腐渣工程,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等

4、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明显

潜规则是无处不在的,在建筑工程中的招投标也一样存在,当地政府往往会为了当地经济发展,袒护当地的企业,对地区招投标实行地方保护主义。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预审阶段中招标人给外地企业附加许多条件或要求,区别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有时候甚至会直接将外地企业给排除掉,实行潜规则.在招标人心中,外地企业远不如本土企业,本土企业优势往往会大于外地企业,而且在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处于同一水平或外地企业略高于本地企业,招标人往往考虑本地企业。当地政府有时还会通过各种方法增加外地企业的支出费用,迫使外地企业退出竞标。

三、招投标管理问题建议

1、规范和强化对专家评审组的管理

选择专家审理在招标管理中是尤为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一环节中选择必须要非常谨慎。招标方选择的人才不仅要在建筑工程项目技术与经济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还要熟练掌握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条件建设单位可以建设一个评审库,根据专业与招标内容的不同,建设几个专家库,并根据招投标的内容来选择合适专家去参加评审,在评审时,评审专家进行自我判断,不能干涉其他评审成员的评审意见,不得发表具有引导性的意见。还可以构建一个监管机制,监督工作人员,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错误,减少损失。

2、依法制定统一的招标投标地方配套性法规和规章制度

建立监督制度监督业主的行为,对应该招标而没有招标、将工程拆分让人分别承包等行为必须严肃查处,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处罚。构建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对于一些违规和有其它不良行为的企业或人员,将其加入黑名单,限制他们进入市场;对于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必须依法给予降级或直接清出市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类的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不能超过投标总金额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的人民币,对政府采购类投标收取金额不得超过投标总金额的1%。

3、合理定价的指导

招标方应严格制定定标的原则、报价的评定方法、正常的标价的浮率,有时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允许禁止标价下浮。投标单位如果低价竞标,招标方可以要求报价人对其价格组成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包括其相关建造技术、原料和成本维护成本等多种组成因素,并拿出相关证明。投标公司也要有一定的安全意识,自己的报价属于商业机密,不能让别的投标公司查出自己的报价信息,防止报价泄露,使自己在和别的公司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而且提交报价单应该选择合适的时间,既不能过早也不能过晚,最好处于中间时段。

4、避免地方保护主义

我国的占地面积是非常辽阔的,每个地方都想让自己本土企业发展的更好,因此就排斥外地企业,这样是不行的。如果每个地方都这样做,不仅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甚至会影响到国家的团结。国家在法律法规上应该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中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地方政府应公平公正对待外地企业,严禁制定以自己利益为中心的特殊标准,当地政府必须严格监控与管理投标的相关,当地政府不仅要从行动上还要从思想上自觉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的完善,可以有效到防止不正当竞争关系和政府腐败问题,提高了建设工程的质量,使我国各地经济交流更加密切,这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的完善工作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这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还需要不断的在实践中去探究和改善。

参考文献:

[1]傅纯,李佳山.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几点体会[J].山西建筑,2007,1.

[2]杨莹.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1.

[3]曹著.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发展之路[J].山西建筑,2007,3.

[4]傅纯,黄文俊.业主对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应对策略[J].山西建筑,2009,07.

论文作者:陈柳因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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