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女性服饰“骚”与“骚扰”之争:公共空间性别化的后果_公共空间论文

上海地铁女性服饰“骚”与“骚扰”之争:公共空间性别化的后果_公共空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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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4-2563(2013)01-0010-08

2012年夏天上海地铁官方发布的一条地铁中应对性骚扰问题的争议性微博,引发了部分女权主义者的抗议,并在社会上激起了热烈讨论,成为中国性别平等领域的一个重要的公共事件。

发生在地铁等公共场合中的性骚扰,在全球范围内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社会问题。笔者将发生在公共场合中来自陌生人的性骚扰作为一种特定形态的性骚扰进行考察,分析了它与一般的性骚扰相比具有的一些特点。本文的重点是讨论并试图厘清此次论战引发的三个彼此关联的问题:(1)公共场合中的性骚扰为什么发生?现有理论是如何对其进行解释的?简而言之,就是为什么“扰”的问题。(2)女性为什么会选择甚至偏爱暴露的衣着?除了个人喜好,是否还有其它更为深层的社会和文化原因?简而言之,就是为什么“骚”的问题。(3)地铁官方、主流媒体及其代表的普通民众,和发起此次论战的女权主义者的一个核心争议在于性骚扰与女性穿着之间是否具有某种必然联系?作为性骚扰的受害者,衣着暴露的女性是否也应当承担责任?对于这个问题,如果超越普通民众的“常识”或者女权主义者的“信念”,学术研究给予了怎样的回答?简而言之,就是“骚”和“扰”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

一、事件回放:围绕“骚”“扰”的公众争论

2012年6月20日晚上,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官方微博“上海地铁二运”发布了一则微博:“乘坐地铁,穿成这样,不被骚扰,才怪。地铁狼较多,打不胜打,人狼大战,姑娘,请自重啊!”——配图是一名身着黑色丝纱连衣裙妙龄女子的背面,由于面料薄透,致使旁人能轻易看到该女子内衣,确实非常性感。然而,这则提醒微博,引来了诸多网友的非议。一些网友认为,穿得暴露不暴露是个人自我选择的问题,没有任何人可以以此为借口对他人进行性骚扰。另外一部分支持上海地铁二运的声音则认为,公共场所的穿着应该注意场合,这是起码的常识和公德。针对近期频发的地铁性骚扰事件,作为地铁营运管理部门,上海地铁二运发布微博是一次善意的提醒。一些关注女性权利的微博用户,最先对地铁二运微博中的不当用词表达了不满,并通过微博动员,要求地铁二运方面删贴并道歉,但没能得到地铁方面的回应。6月24日中午,两名年轻女子出现在上海地铁二号线内,其中一位身裹黑袍,举牌显示“我要清凉不要色狼”;另外一位则一身短打,外戴金属“胸器”,举牌声称“我可以骚,你不能扰”,引起围观。她们是上海一家女权组织的志愿者,此举意在抗议地铁二运微博中的不当言论,认为其传达的价值观显示了对于女性的不尊重。这一行为艺术,很快就通过配图微博将话题扩散,不仅在网上博客和微博引发激烈讨论,而且各种传统媒体也纷纷进行了报道。

围绕地铁官方发布的微博及其后续事件,互联网和传统媒体上展开了大量讨论。论战各方的观点,按照北京致力于妇女传媒监测的《女声网》的归纳,主要有以下三类:[1]第一,声称“你可以骚,我就能扰”,谴责妇女衣着暴露为“堕落”、“放荡”,或通过与性冲动挂钩将男性性骚扰合理化,或将性骚扰解释为男性对女性衣着暴露的反应甚至报复。这一类的言论除了在互联网上大量出现,也在传统媒体上不乏支持者。①第二,强调上海地铁二运的微博,是“善意”提醒,即使措辞不当,妇女也有必要在公共场合得体着装。这些讨论的共同之处是把焦点从性骚扰转到了妇女着装,从保守的道德立场出发,反对着装自由权。这类观点主要来自具有较大影响的主流媒体的评论者。②更多的主流媒体观点试图做持平之论,比如央视的报道一方面充分肯定“上海地铁二公司是一种善意的提示”,另一方面“在遣词用句方面的确应当斟酌斟酌”。针对女性穿着清凉在夏天拥挤的地铁里发生的问题,地铁运营方在提醒女士要有防御之策之外,还应当有应对之策来面对这种性骚扰事件的发生。[2]第三,聚焦于地铁公司言论之不当,强调性骚扰的违法性,反对针对受害者的污名和二次伤害。③此外,还有一些言论,在同意女性着装“不当”可能会带来其他人困扰的同时,切割其与性骚扰的联系,将乘客有权评论甚至控告着装“不当”作为最底线,但守住不可性骚扰的原则。这一类观点也占据相当的分量,而且受到妇女权利主张者的欢迎。

根据中国新闻网的一项近10万人参与的网上调查,④超过80%的参与者认为性骚扰频发与女子穿着暴露有必然联系,仅有不到14%的参与者认为两者没有必然联系。关于上海地铁二运发布的微博有无不妥的问题,13%的参与者认为不妥,理由是“怎么穿衣服是个人选择,不应对此说三道四”;另有18%的参与者也认为不妥,但理由是“将性骚扰频发归咎于女性着装,有推脱责任之嫌”;两者相加共有31%的投票者不认同地铁方面的做法。与此相对,更有66%的参与者认为地铁方面的做法并无不妥,包括22%的人选择“配图中的女子穿着确实过于暴露”和44%的人认可地铁方面“发微薄仅是善意提醒,并无指责之意”。针对后来女权主义者的抗议行动,表示认同的参与者占到28%,包括13%的人认为“是在为妇女争取身体自主权,很有必要”,另外15%的人肯定此举“普及了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女性身体的基本常识”。然而,67%的参与者并不认同此次抗议行动,但是基于的理由不同:42%的人认为“上海地铁二运说得没错,女性着装不该过分暴露”,另外25%的人则认为抗议行为“有点小题大做,并且涉嫌炒作”。

综观此次地铁微博引发的女性着装的“骚”“扰”之争,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当前社会中性别和性权意识的现状。首先,鉴于夏季地铁中性骚扰频发的问题,绝大多数人认可地铁的做法是一种善意的提醒。但是地铁微博的言论实质上将性骚扰的归咎于个人原因——无论是(男性)难以控制的“危险”的性唤起,还是女性的过于露骨的衣着,忽略了一个正在经历重大转型的父权社会中蕴含的深层社会和文化因素。其次,作为身体自主权的一部分,女权主义者主张的“穿衣自主权”并未获得广泛认可,多数人强调女性着装仍然需要受制于公序良俗,不能够过分暴露。即便是认可女性权利的一方,仍对抗议行动大胆声称的“我可以骚”的主张有所保留,回避了“骚”中的性权意味及批判意识,甚至不少网友认为此口号过于激进,可能导致对于女权支持的削弱。第三,此次论战的关键点在于性骚扰和女性穿着之间是否具有必然联系。无论是出于地铁运营方发布微博的初衷,还是事后各种网上调查显示的结果,多数人国民似乎认同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而这正是女权主义者挑战并试图通过此次论战进行更正的“常识”。针对这些问题,本文采用社会学的分析视角,特别是立足已有的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将在下文中逐一厘清。

二、城市公共空间和来自陌生人的性骚扰

作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性骚扰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女权运动兴起后得到了广泛的重视,相关研究大量涌现,也深刻影响了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那什么是性骚扰?1980年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发布了关于在工作和教育环境中口头的和身体性骚扰的指导原则。EEOC将性骚扰定义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中发生的不受欢迎的性试探、索求性利益,或者其他包含性涵义的口头或身体行为:(1)明示或暗示顺从该行为是某人被雇佣的条件;(2)该行为不合理地影响了某人的正常工作表现;(3)造成威胁性的、不友善的或令人反感的工作环境。EEOC指导原则的重点之一是,该行为是对方不想要的、不受其欢迎的,并且可能影响工作机会。[3](P449)这一描述性定义成为后来学术界对性骚扰进行研究的基础。自“性骚扰”的概念从20世纪90年代引入中国以后,学者也陆续开展了相关的理论和实证研究。[4]在延续了西方性骚扰研究的主要问题意识的同时,由于中国社会中传统文化中对男女两性的具体要求和社会性别不平等的现状,相关研究在界定性骚扰时内涵更为宽泛,在具体的骚扰行为上包括的范围更广,[5](P67)从而也引发了性骚扰概念在中国适用泛化的批评。[6](PP12-13)

传统的性骚扰研究常常限于工作场所和教育机构,受害人与施害人彼此认识,存在地位和权力的差异。但是,性骚扰也可以发生在其他公共场合,比如本文讨论的地铁。事实上,发生在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性骚扰,在世界范围内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社会问题。《纽约时报》的一份随机调查显示,多数生活在纽约的女性都有在地铁上被性骚扰的经历。2004年一份调查中显示,二三十岁的日本女性当中,有近64%曾在公共交通上遭到非礼。这些骚扰主要在天气转暖的季节,尤其是上下班的高峰期时段,受害者一般为成年女性。[7]这一类当事人双方为陌生人,发生在公共场合中的性骚扰就被称为“陌生人骚扰”(stranger harassment),也有学者使用“街头骚扰”(street harassment)。按照金伯利·费尔希尔德(Kimberly Fairchild)和劳瑞·路德曼(Laurie A.Rudman)的定义,与受害人不相识的陌生人(比如,不是同事、朋友、家人或者熟人)在大街、商店、酒吧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合对受害人实施的性侵害。[8](P339)虽然陌生人骚扰的定义是性别中性的,但这一领域的研究主要关注男性以年轻女性为性侵害目标的情形。陌生人骚扰“包括言语与非言语的行为,比如打口哨,抛媚眼,眨眼,抓挠,掐捏,尖叫或者品头评足;这些评论常常带有性的意味,针对的是女性个人的容貌或者在公共场合的形象”。[9](P523)根据萝丝·麦克米兰(Ross Macmillan)等人在加拿大进行的全国性样本研究,85%的女性有过被陌生人骚扰的经历,其中大多数是来自陌生人的不受欢迎的性关注;51%的女性经历过来自认识的人的性骚扰,其中5%为直接针对当事人的性骚扰。研究显示,陌生人骚扰可能比相识的人的骚扰更为常见。[9](PP06-322)唐灿的早期研究显示,公共场合在中国是最容易发生性骚扰的地点,70%的女性受访者受到陌生异性的身体触摸和以性为内容的玩笑辱骂等不同形式的性骚扰。[4](P32)白威廉等人(Parish,W.,Das,A.,and Laumann,E.)在中国的近期研究显示,4.6%的女性有过陌生人骚扰的经历,低于同事/朋友(7%),但高于约会对象或者男友(3.6%)。[11](P417)中国和西方国家相关数据的差异,应该归因于性骚扰界定以及整个社会对于性骚扰认知和意识的差异。

三、为什么“扰”:公共空间,权力关系和性骚扰

城市的公共空间本身就是性别化的,城市生活不仅创造,同时也反映了社会性别的结构性影响。[12](P289)女性在公共空间中的不利地位,既存在于正式的工作领域,也表现在城市的日常生活之中。发生在公共场合的性骚扰,可以从权力差异理论、社会文化差异理论和日常活动理论(routine activities)的不同视角出发进行解释。前两种理论深受女性主义理论影响,而后一种理论则得益于传统符号互动论以及当代犯罪学影响。

权力差异理论认为当事人之间正式或者非正式的权力差异,无论是源于社会规范、组织结构,还是人际特征,都会增加骚扰发生的可能性。这一理论包含两个主要机制:一是受害者的脆弱性;二是掌握权力者受到威胁后的反应。[11](P412)性骚扰中体现的权力关系差异就是性别权力差异。这一理论将性骚扰置于性别结构性不平等的权力关系的框架中考察。总的来看,男性比女性拥有更多的资源,从而将女性置于附属和依赖的地位。权力关系中的脆弱性使女性更易受到性骚扰的伤害。性骚扰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控制的方式,从而使男性支配的现实得以维持和复制。当男性感到权力地位受到挑战和威胁,就会诉诸性骚扰以维护自身的利益。[13]在对街头骚扰的一个经典研究中,卡罗尔·加德纳(Carol Gardner)指出性骚扰的实质就是男性向女性显示自身对于公共空间的权力。事实上,除了女性,其他遭受歧视的弱势群体,比如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等,在城市中最容易成为被骚扰的目标。在加德纳看来,城市中针对女性的陌生人骚扰是如此普遍,似乎已经成为社会公共生活的一个固有部分了。“女性……遭遇大声的羞辱,公然的尾随以及来自陌生人的抓扯。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人——无论是施害人,还是管理者——认为发生了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因此,陌生人骚扰可能被认为是日常生活中无伤大雅的部分,不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11](P4)

社会文化理论聚焦于性骚扰背后的性别的社会和文化建构。性别气质的差异是社会和文化建构的结果,体现在不同的性别期待和扮演不同的性别角色。女性被建构为男性欲望的客体,使得男性对女性的性侵犯获得了某种意义上的社会合法性,从而支撑了各种暴力对待女性的文化“神话”(myth)。性骚扰成为男人向女人以及其他男人证明自身男性气质的一种手段。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早期的生物-自然解释将性骚扰的发生归咎于男性在性上具有更多的攻击性,同时性欲更加旺盛并且难以控制,体现了男性气质的本性。这一观点后来受到越来越多的批判:这样一种“冲动的”和暴力的男性气质并非天然,本身就是特定的社会和文化建构的产物。[15]虽然饱受质疑,男性气质的“天然本性”作为一种“常识”仍然在普通民众,甚至知识精英中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此次上海地铁微博论战中,类似观点不绝于耳。比如一篇文章谈到“某些女子着装的薄、透、少,造成充满性暗示的社会氛围”;强调当事人由于“薄露透”招致性骚扰是个人的问题,“随机的性唤起会引发犯罪,难道不是一个常识吗?为自己好,也当自重”。⑤加德纳指出人们对于公共秩序的理解,反映了传统性别关系的预设,要求男女恪守各自的性别角色和性别期待。女性被不断提醒要回避某些公共场所,要有人陪伴,要注意行为举止,避免招摇。与此相对,男性则把公共场合看做自己理所当然的领地。女性“不合时宜”地出现在某些公共场合(比如单身酒吧),或者行为举止挑战了传统性别规范(比如穿着暴露的服装),可能就会面临性骚扰——这是她们“违反”性别角色的后果,而作为施害方的男性则是自身男性气质的自然展现。女人应该遵守这些公共场所中的潜在规则和通行“常识”,这也成为“好女人”和“坏女人”的界限。“好女人”通过自我行为审查,可以获得保护;而“坏女人”破坏了这些规则和“常识”——正如下文中要着重讨论的那样,在公共场合“发骚”,那么,她们遭受骚扰也就成了咎由自取。[16]

与上面两个理论相比,受到犯罪学影响的日常活动理论更加关注微观层面,重点考察受害人特征以及具体情境中包含的风险因素。这一理论解释公共场合中的性骚扰,关注三个核心机制:机会、利益和成本。机会指的是施害人和受害人彼此接触的可能性;利益指的是受害人的性吸引力,构成施害人的获利;成本指的施害人实施行为遭受惩罚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城市中的工作女性由于更有可能独自出门在外,出现在街道上或者其他公共场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而也就有更多的机会与男性接触,因此遭受性骚扰的可能性更大。和“机会”相对,与“成本”相关的是特定情境中的实施性骚扰的制约性因素,包括来自家庭和社区的支持和保护。在现有关于性骚扰的文献中,成本也包括社会或者组织中的一些规范限制,比如性骚扰有更多可能在性别角色刻板印象比较强烈的社区内发生,而在将对施害人进行制裁的社区就较少发生。[11](PP412-413)和本文话题紧密相关,“利益”因素不仅包括受害人本身容貌具有的吸引力,也包括“自我呈现”时有意或者(更多的时候)无意传递出来的具有性意味的信号,其中就包括举止和穿着。从这一视角出发,穿着暴露和性感的服饰,可能与性骚扰的发生有着某种联系。日常活动理论主要关注性骚扰当事人个体特征的理论,虽然有助于评估风险而制定政策,但是常常引发争议,因为它往往带有责备受害人(blame the victim)的倾向。讨论受害人因为穿着暴露而遭受性骚扰的文献,这一理论强调的只是受害人个人行为选择的结果,而忽略了穿着暴露——或者“发骚”行为背后的社会和文化语境,而这正是本文接下来着重讨论的问题。

四、为什么“骚”:女性身体客体化的社会根源

此次事件的初期,由于受到许多微博用户,尤其是女性用户的批评,整体舆论聚焦在地铁微博中的不当言论。然而,真正将此次论战推向高潮的是三天后女性主义抗议者“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的口号的横空出世,这样一种“不加反省”而且更加“明目张胆”的姿态,迅速使得论战的焦点发生转移,而且吸引了更多平日对于性别和性议题并不关注的男士的加入,话题逐渐转向对女权主义的攻击,“女权压倒男权”、“过头”、“极端”等常见的言语被不断重复。

当论战焦点从“扰”转移到了“骚”,女权主义者和反对者围绕“骚”的问题针锋相对,几乎难以调和。女权主义者主张拥有着装的自主权,包括穿着暴露的服装——这既不能成为被骚扰的理由,同样也不能成为地铁官方进行道德训诫的对象。女权主义者要求的着装自主权,本质上是身体自主权,这是过去数十年全世界女权运动努力要争取的权力。与此相对的反女权主义的声音,在大肆抨击中国社会“性化”导致的乱象的同时,矛头指向的却是女性的穿着。上文提到的一篇媒体文章中进行了直接的抨击:“好多女人的穿着,刻意呈现的就是性气息,让异性觊觎,让同性嫉妒,她们要让公共场合的空气因自己而颤抖。谁也似乎阻挡不了这股洪流。‘我的身体我做主’,道德崩溃,法律颓丧,在泛滥的身体性面前,谁也无能为力。”⑥“骚”在中国文化的语境下本来是一个贬义词,是对挑战传统性别规范的女性的污名和控制。在此次的地铁抗议行动中,女权主义者来了一个意义反转,大张旗鼓地主张我有“骚”的权力,正如一名主要幕后策划者在微博中写到:“‘骚’是歧视性的语言,是对妇女的污名,我们就要用这种被污名化的词来反抗污名,把词的含义在文化中反转。如果说‘你可以骚我就可以扰’的叫喊是张扬男性性欲的进攻性,那么‘我可以骚你不能扰’,就是针锋相对地张扬女性自在自主的性,并非进攻性的,但绝不退缩,也不做自我检查。”[17]反对的一方强调女性在公共场合穿着暴露,不但是不自重的表现,而且也是对公众(主要是男性)造成的视觉和心理骚扰,结论就是“你的‘骚权’,不能侵犯我的人权”。[18]

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双方的论战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角度:女权主义者大声疾呼“骚”是我的自由和权利,但是没有看到的是这种“骚”很多时候也可能是男权社会强加于自己的枷锁和义务;反女权主义的一方把女性的“骚”当做完全的个人选择,而忽视了“骚”的社会根源以及自身作为男性在造就“到处都是乳房”这一“乱象”过程中的作用。这样的一种忽略,使得双方丧失了一个可以透过反思进行对话的路径。笔者在这里着力强调的就是社会学视角下为什么“骚”的问题?换句话说,女性的“骚”受到哪些社会力量的形塑?具有怎样的社会根源?女性身体和性在公共空间中的客体化,成为一个不断蔓延的趋势,女性美貌的建构几乎只能通过展示性感来实现。无论是穿着暴露的衣裳,还是大胆地裸露身体,性感的女性形象充斥今天的日常生活。这些对于女性的再现传递的信息非常明确:今天的社会中要做一个美丽漂亮的女人,就必须呈现一个时尚性感的外在形象。在这样的一种社会压力之下,一定程度上的身体暴露,成为标准的女性形象的一部分。当今社会的各种时尚,事实上都是以一种最为性化的方式聚焦女性的身体。这样一来,女性就完全沦为客体,她的价值取决于所能呈现的性感程度。与此同时,女人们不可避免地只能选择这样的穿着。更为重要的是,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之下,女性普遍缺乏权力,价值主要取决于自身的外在形象。她们发现性感的外表成为她们在当前社会中拥有的为数不多的资本之一。面对性别的结构性不平等,女人们除了配合将自身作为性客体,以期换取实现向上社会流动的机会,并没有更多的选择。在这一过程中,女人们不得不将性作为从男人那里分享权力的一种工具进行运用,并把对完美身体的追求内化为一种实现自身价值的体现:是否达到社会期待的性感和美丽形象,作为一种自我评判和获得自信的标准。市场经济主导的男权社会对理想的女性气质的建构,一方面,女性需要展示性感实现自身的价值,进而获得向上流动和与男性分享权力的机会;另一方面,女性又必须遵守男权社会中的各种性别规范,不断进行自我审视,避免由于展示性感而落下“发骚”的骂名。这样的一种两难困境,被此次论战中的一名参与者非常精准地指出:“对女性的身体形象和言谈举止,从来就有一套男性角度、人们习焉不察的审查机制。女性要‘像个女人’,她们穿着打扮必须尽量突出其女性身体特征,让男人们赏心悦目;而同时,‘像个女人’就是女人的原罪,被视为男性社会越轨行为的始作俑者,她们必须尽量并拢手脚、收缩空间,拿捏‘迷人’和‘放荡’的界限,时时自我审查,忍耐各种不便。”[19]

值得强调的是,“骚”不是一种自然的表现和流露,而是具有深刻的社会性。除了“发骚”植根于男权社会对女性气质建构的内在要求,关于什么是“骚”和什么算“骚”其实也是社会建构的。此次论战中的主流声音尽管认定地铁微博言辞的确有所失当,但是公共场合要求着装得体没什么不对。这里的“得体”及与此相对的“骚”,内涵其实相当模糊,并无一定之规,具体的意义更多地受到社会语境的影响,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迁而不断发生变化的。改革开放之前,特别是文革时期,两性在着装上差异不大,女性的性别特征和个性追求都淹没在男性化的着装体系中。“在国家自上而下、强大又统一的道德宣教下,凡是与女性的第二性征相关的物品都是一种禁忌,令普通个体羞于启齿,并尽量试图逃避。”如果妇女们的服装不符合当时的着装规范,社会就会将着装与其思想意识和道德水准直接挂钩,并对其进行社会制裁。[20]关于“得体”的认知,其实是一种带有高度等级色彩及性别化的行为规范,处于边缘和底层的群体由于无法遵循而遭到贬斥。女性比男性更受其制约,这种要求已经成为了一种特别的社会性别的控制机制,妨碍了女性对于社会生活的参与。

已有研究显示,两性人际互动过程中存在“错觉”理论(misperception theory)。按照这一理论,男人比女人更倾向于赋予日常互动更多的性的含义。[21](PP84-101)对于女性衣着暴露的动机,男女两性有着明显不同的认知。西方国家女性遭遇性骚扰和性暴力,经常面临的一个的指控就是实施性侵害和被害人穿着“诱惑性”的暴露衣着之间的联系。这一预设背后包含一个最为盛行的强奸“神话”:女性穿着性感暴露的衣服,为的就是引诱男人,传递的信息就是希望男人发动和实施性行为,进而证明女人应当为男人遭受诱惑而实施的性侵害承担责任。[3](PP462-464)这样的预设正确吗?阿维美里·莫尔(Avigail Moor)的研究发现,对于女性衣着暴露,男人和女人对其动机的理解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男人认为女性穿着性感暴露的衣服是传达发生性接触的兴趣,而女人则否定这一动机,只是希望自己变得更具吸引力。女人们承认这样的衣着,可能会唤起男人的性欲,但这决不是女人这样穿着打扮的目的,让自己看起来美丽漂亮,得到一种自我价值的肯定,仅此而已。[22](P120)

五、“骚”和“扰”的关系:来自社会科学经验研究的发现

前文引述的中国新闻网的一项近10万人参与的网上调查,超过80%的参与者认为性骚扰频发与女子穿着暴露有必然联系,这似乎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常识。然而,女权主义者在此次论战中反复声明: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着装与性骚扰有何联系,这种“常识”是错误的,“骚”和“扰”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本文特别引用白威廉和他的同事在对中国城市性骚扰问题的一个全国性样本研究。研究发现,女性在公共空间的特定自我呈现和性骚扰的发生之间,事实上存在一个关联的关系。[8]

白威廉团队的研究数据来源于1990-2000年中国健康和家庭调查,涵盖除了西藏和香港之外的所有省市。研究对象是20-64周岁的中国公民,最终有3821名经过抽样的受访者接受了调查,完成率为76%,其中有3108人回答了关于性骚扰的相关问题。作为一个严谨的全国性样本研究,此次调查对于我们了解中国城市中性骚扰的整体情况以及相关因素,具有重要的意义。此次研究的设计和结果,也为本文探讨的公共场合中女性着装和性骚扰的关系,提供了有价值的实证研究发现。首先,研究不仅调查了性骚扰发生的整体情况,而且还对施害人的类别进行了区分,包括上司、同事/朋友、陌生人、约会对象和其他,这样就可以单独考察陌生人实施的性骚扰,并和其他类别的施害人进行比较。第二,研究运用了日常活动理论,考察了“机会”、“利益”和“成本”等日常活动因素对性骚扰发生的影响。其中的“利益”维度不仅包括受害人的外貌的因素,而且还引入了新的性别和性规范影响下的“自我呈现”的因素,包括对消费主义社会中性感形象的接纳和实践,性观念与性态度和性的实践。研究者设计了三个变量:(1)希望减肥,(2)对于婚前和婚外性行为的态度,(3)对色情物品的消费;用于对上述三个“自我呈现”的因素进行操作化。这样的具体定义未必完全涵盖了中国语境中“发骚”的意义,但基本把握了其主要内涵。第三,研究者运用了多变量分析的方法,揭示了上述各种变量的关系,从而从统计学的意义上回答“骚”和“扰”的关系。

研究结果显示,不仅(自我评价)漂亮的女性更容易受到性骚扰,而且那些行为做派更加现代的女性,包括接纳新的女性美丽性感形象标准,拥有更加开放的性价值观和对性有更大的兴趣,也更可能成为性骚扰的目标。此外,我们还能从研究结果中比较不同类型的性骚扰之间的差异。受害人拥有开放的性价值观,对施害人为约会对象或者男友的性骚扰影响最大,这很容易解释,因为亲密关系中的男人对女性伴侣这方面的观念了解最多。与受害人的性兴趣关系性骚扰,出现在上司、同事/朋友和约会伴侣/男友身上,而不是陌生人,因为只有和受害人经常交往的人才能了解受害人这方面的兴趣。值得注意的是,最容易受到陌生人性骚扰的女性,正是那些希望减肥,也就是那些积极接受和勇于实践新的美丽性感形象的女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女性在公共场合上的“骚”,的确更容易成为“扰”的目标。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引用的这个研究证明衣着暴露与性骚扰有关联关系,但并不意味着衣着暴露是导致性骚扰的原因,更不是实施性骚扰的理由。事实上,这不仅是性骚扰当事人的个人特质的问题,也和男女两性的权力平等有关。正如19世纪伦敦街头的无人陪伴的中产阶级女性常常面临陌生男人的骚扰表明的那样,[23]当父权社会中关于女性行为的规范正在经历变迁的时候,言语甚至身体骚扰成为对那些挑战和违背传统规范的女性的惩罚。这一“转型社会”理论也可以看作是权力差异模型中的“权力-威胁”理论的一个延伸,因为女性变得“强势”以后,使男人感到权力地位受到了威胁,性骚扰就成为男人进行还击的反应。同理,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女性,无论是观念还是行为,都在逐渐突破传统的性别和性规范,也开始在公共场合遭遇更多的性骚扰。来自父权社会的反应,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不仅那些挑战中国传统规范,观念更加开放,欲望更加强烈和积极实践新的性感形象的女性更加容易遭遇性骚扰,而且白威廉团队的研究还发现其中具有的地域差异,在相对更加传统的中国北方和内陆省份,针对女性的性骚扰的发生频率最高。在这个意义上,关注男女不平等的权力差异理论同样提供了强有力的解释,此次论战中女权主义者提出的诸多批判性观点,是具有经验基础并值得整个社会反思的。

①比如老愚:《舆论天平不能倒向“发骚女”》,《经济观察报》2012年6月28日。

②比如秋风:《礼俗优先于权利》,《南方都市报》2012年6月27日;李铁:《偏极端的权利诉求可能适得其反》,《南方周末》2012年6月28日。

③比如姚景:《地铁公司能否指责女乘客着装》,《新京报》2012年6月26日。

④《上海地铁称女性穿清凉装招致骚扰女权者抗议》,中国新闻网,2012年6月25日。本文引用来自6月26日的网上调查数据。

⑤参见秋风:《礼俗优先于权利》,《南方都市报》2012年6月27日;李铁:《偏极端的权利诉求可能适得其反》,《南方周末》2012年6月28日。

⑥参见秋风:《礼俗优先于权利》,《南方都市报》2012年6月27日;李铁:《偏极端的权利诉求可能适得其反》,《南方周末》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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