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领导集体关于改进体制的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领导集体论文,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党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是正确的,取得的胜利是辉煌的。”这一论断,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历史的科学总结。共和国这一时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也雄辩地检验和证明了这一论断的无比正确。
关于指导这一时期各项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中共党史研究和共和国史研究的同行们已多有阐发,兹不赘述。本文仅就第一代领导集体关于改进体制的探索略陈管见,权作对这方面研究的一点补充。
一
从遵义会议开始逐步形成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特别是毛泽东,远在土地革命和抗日战争时期就十分重视经济工作。
1933年8月12—15日,毛泽东在中央苏区南部17 县经济建设大会上所作题为《粉碎五次“围剿”与苏维埃经济建设任务》报告的有关经济部分,后经整理改题为《必须注意经济工作》,收入《毛泽东选集》第1卷,是其首篇经济学论著。他在这一名篇中指出, 经济建设“是一个伟大的任务”,为了保障革命战争的胜利,为了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在现在的阶段上,经济建设必须是环绕着革命战争这个中心任务的”。强调“只有在国内战争完结之后,才说得上也才应该说以经济建设为一切任务的中心。”1934年1月22日—2月1日, 毛泽东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进一步提出:“我们的经济政策的原则,是进行一切可能的和必须的经济方面的建设,集中经济力量供给战争,同时极力改良民众的生活,巩固工农在经济方面的联合,保证无产阶级对于农民的领导,争取国营经济对私人经济的领导,造成将来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前提。”(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0页。)
1942年12月,在延安召开的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期间,毛泽东将他撰写的书面报告《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分发给到会人员,目的在于引起他们对经济工作的重视。报告第一章《关于过去工作的基本总结》,后经修改收入《毛泽东选集》第3卷, 改题为《抗日战争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在这一章中,毛泽东提出了指导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经济财政工作总方针,即“发展经济,保障供给”。这个总方针以及他在《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组织起来》等文中强调的“在财政经济问题上,应以百分之九十的精力帮助农民增加生产,然后以百分之十的精力从农民取得税收”思想(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11页。),不仅指引抗日根据地军民胜利地渡过了经济上最困难的时期,而且为中国共产党后来领导全国经济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更为重要的是,抗日战争末期,在中共中央办公厅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举行的招待会上,毛泽东站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高度从正反两面告诫全党:“对于经济工作,尤其是工业,我们还不大懂,可是这一门又是决定一切的,是决定军事、政治、文化、思想、道德、宗教这一切东西的,是决定社会变化的。因此,所有的共产党员都应该学习经济工作,其中许多人应该学习工业技术。”“如果我们共产党员不关心工业,不关心经济,也不懂得别的什么有益的工作,对于这些一无所知,一无所能,只会做一种抽象的‘革命工作’,这种‘革命家’是毫无价值的。我们应该反对这种空头‘革命家’,学习使中国工业化的各种技术知识。”(注:《党的文献》,1993年第2期。)这一思想, 对于建国后的经济工作起了未雨绸缪的作用。
二
建国前夕,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又大声疾呼:“严重的经济建设任务摆在我们面前。我们熟习的东西有些快要闲起来了,我们不熟习的东西正在强迫我们去做。这就是困难。”“我们必须克服困难,我们必须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我们必须向一切内行的人们(不管是什么人)学经济工作。”(注:《毛泽东选集》第 4 卷, 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80、1481页。)
建国以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和国家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从执政的第一天起,就把经济工作摆在了突出的位置上。他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革命改变旧的生产关系从而解放生产力,并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只用七年左右的时间,就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迅速恢复了国民经济并开展了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还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这一历史时期中,尽管共和国的领袖们殚精竭虑地“办经济”,但是,因为新生的共和国经济基础薄弱、科学技术落后,各级执政者又缺乏管理现代经济的经验,世界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对新中国实行封锁和禁运,只有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苏联肯于支援中国,所以,新中国的经济工作就不能不参照乃至套用苏联的运作模式和经验,工业(特别是重工业)、计划管理、金融、统计等方面的工作尤其如此。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苏共二十大前后,苏联发现并揭露了其在经济建设中的偏颇和失误,诸如片面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忽视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从而造成人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长期紧张;为积累资金实行余粮征集制,强行剥夺农民劳动所得,严重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经济管理过分集中,一切权利控制在中央,束缚了地方和生产单位的能动性;等等。为了“以苏联为鉴戒”,少走或不走弯路,还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运筹帷幄的共和国领袖们,便开始总结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力图从实践中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来。
为此,毛泽东继1955年下半年从事农村调查研究、编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和着手制定《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不久,又从1956年2月开始,用近三个月的时间, 陆续听取国家34个部委(包括直属局)和部分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人的汇报。和毛泽东一起听取汇报的还有周恩来、陈云、邓小平等。通过对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调查研究,毛泽东归纳成十个问题,即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如何处理好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沿海和内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中央和地方,汉族和少数民族,党和非党,革命和反革命,是和非, 中国和外国等十种关系, 分别在1956年4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和5月2 日召开的最高国务会议上作了题为《论十大关系》的报告。目的是:“提出这十个问题,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20—721页。)
毛泽东认为,“十大关系中,工业和农业,沿海和内地,中央和地方,国家、集体和个人,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这五条是主要的。”(注:转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82页。)因为这五条涉及到产业结构,即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关系;生产力布局;国家对经济和其他事业的管理体制;经济体制,即国家、集体和生产者个人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分配;以及重工业内部的国防工业与民用工业关系等重要问题。
弥足珍贵的是,毛泽东在论述“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时,提出了政企分开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思路。他说:“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从原则上说,统一性和独立性是对立的统一,要有统一性,也要有独立性。”“个人是这样,工厂和其他生产单位也是这样。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27页。)
在论述“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时,毛泽东进一步提出了改进体制的思路。在谈到如何解决中央与地方的矛盾时,他说:“目前要注意的是,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有利。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我们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总之,要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就必须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29页。)
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 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又反复阐述了这些思路。在读第21章时,他说:
“都是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实行不实行中央和地方分权,哪些企业由谁去管,这些都是有关建设的重大问题。中央不能只靠自己的积极性,还必须同时依靠地方的积极性。过去中央有些部门,把地方办的事业不当作自己的,只把直属的企业看成自己的,这种看法妨碍了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中央和地方都要注意发挥企业的积极性。”
在读第27章时说:
“一切企业专门由条条来管,会产生很大的片面性。我们现在中央直属的企业只占百分之二十,其他的都归各级地方管,就避免了这种片面性。我们的教育也由中央和地方分管,现在的问题是,地方管的高等学校太少,科系不完全。以后要举办一些完全由地方自行分配学生的高等学校,开始可以成立这样的班和系。”
在读《结束语》时说:
“如果我们写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可以从所有制出发,先写生产资料私有制变革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然后,再写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矛盾,以及这个矛盾的发展趋势和解决的办法,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本身有个变化、变革的过程,全民所有制本身也有变化、变革的过程,如体制下放、分级管理、企业自治权等。
在我们这里,同是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但是有的由中央部门直接管,有的由省、市、自治区管,有的由地区管,有的由县管。都是全民所有制,归谁管,归哪级管,只要一个积极性还是要两个积极性,这是个很大的问题,是整个社会主义时期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要经常注意解决的至关重要的问题。……中央部门管的和地方各级管的企业,都在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具有一定的自治权。有没有这种自治权,对促进生产的发展,还是阻碍生产的发展,关系很大。”
三
根据《论十大关系》的基本精神,国务院于1956年5—8月,召开了有中央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主管体制工作负责人参加的全国体制会议。6月23日, 周恩来针对当时中央集权过多给生产力发展带来的诸多消极影响,强调分权的意义时说:“毛主席论十大关系的中心,就是动员一切力量来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个前提下提出了分权给地方的问题,以便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也便于动员全国广大劳动人民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社会生产力大发展不能光靠集权。苏联过去集权多了,地方权小了,这是一个经验教训,是一面镜子。”(注:《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591页。)
这次会议,就如何改进体制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以国务院的名义提出了《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决议(草案)明确指出:“经过七年的奋斗,我们的国家已经达到空前的巩固和统一,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阶级关系、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社会主义事业正在胜利进行,各地方已经能够集中力量来管理和发展经济、文化事业。这就有必要和可能适当地扩大地方的行政管理职权,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同时,使中央机关能够更好地集中注意力于主要工作方面,并且,使各级国家机关对各方面建设工作,能够更好地进行全面规划,加强领导,以达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速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382页。)同时还就划分中央和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理职权的主要原则,以及关于计划、财政、工业、基本建设、农业林业水利、运输、邮电、商业、文教科学卫生、政法、劳动、机构编制、少数民族等方面行政管理职权的具体划分作了规定。8月28 日,国务院第36次全体会议对决议(草案)再次进行讨论,并作了修改。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当中提出的这些来自实践的正确构想,为1956年9 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社会主义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理论准备。中共八大沿着毛泽东的这些思路继续探索,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关系的原理,从中国社会变革的实际出发,根据社会的主要矛盾的变化,提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之后,“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第341—342页。)。
刘少奇在《政治报告》中强调:“目前国家工作中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必须适当地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职权。”“不可能设想:在我们这样大的国家中,中央能够把国家的各种事务都包揽起来,而且样样办好。把一部分行政管理职权分给地方,是完全必要的。国家的很多工作,例如农业、小型和中型的工业、地方的运输事业、地方的商业、中小学教育、地方的卫生事业和地方的财政等等,中央只应当提出一般的方针政策和大体的规划,具体工作应当交由地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去部署办理,并且应当把中央机关的干部分一部分到地方去工作。”“这样,既能够发挥中央机关的积极性,也能够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使中央和地方都有必要的机动,又便于实行相互的监督。这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普遍高涨具有重要的意义。”(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49、250页。)
周恩来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也强调,要改进国家行政体制,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的方针,进一步地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管理职权,改进国家的行政体制,以利于地方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在讲到如何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职权时,又具体提出七项原则,其中第一项就是“明确地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范围的计划、财政、企业、事业、物资、人事的管理权”。同时指出,为了有效地实行上述原则,“中心的问题是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适当地扩大地方的权限。”(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第206—207页。)
陈云、李富春、薄一波等在大会发言中,也先后对如何改进国家行政体制和经济体制发表了意见。陈云就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经济运行的调节机制和市场等问题,提出了著名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主张,即“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至于生产计划方面,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是按照计划生产的,但是同时有一部分产品是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自由生产的。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因此,我国的市场,绝不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而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在国家领导之下,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因此它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新问题》,《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 页。)
李富春就改进计划体制提出了实行分级管理的建议,他说:“分级管理的原则是既要照顾到集中统一,又要照顾到因地制宜。凡需要全国统一平衡的各项重要指标,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综合平衡,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列入国家计划,由国务院统一下达;地方性的、局部性的、属于地区平衡或者各部门自行平衡的各项指标,则由各省(市)、自治区或各部门因事、因地制宜地自行平衡和安排,同时应报国务院备案,以便经过综合,纳入国家计划;其他许多次要的、种类繁多而情况又不易掌握,因而无法一一纳入国家计划的指标,则由地方或者各基层单位自行安排,国家只从大的方面加以筹划,并从价格政策、供销关系上加以调节。凡纳入国家计划中的各项指标,可以分为三种,即指令性的指标、可以调整的指标和参考性的指标。各部门和各地区如要修改指令性的指标,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调整的指标,则可以在国务院规定的一定范围、一定幅度内自行调整。”(注:《为了社会主义建设,加强全国的计划工作》,《李富春选集》,中国计划出版社1992年版,第188页。)
薄一波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验,按照工业的迅速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两个根本方面的需要,就在经济建设中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提出了“二、三、四比例”:“国民收入中积累部分的比重(即积累率)不低于20%,或者略高一点;国民收入中国家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0%,或者略高一点;国家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的比重不低于40%,或者略高一点。”(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307页。)
以上这些富有创见的构想,均被中共八大采纳,分别吸收到《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 —1962)的建议》两个划时代的文献当中。
四
中共八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将修改后的《国务院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发送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各办,中央各部委,国务院各办,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广泛征求意见。1957年1月10日, 中共中央又决定成立以陈云为组长,李富春、薄一波、李先念、黄克诚为成员的中央经济工作五人小组,统一领导国家的经济工作,并着手研究落实这个决议(草案)。
1957年9月20日至10月9日,中共中央召开八届三中全会,议题之一就是进一步讨论落实关于改进体制的决策。9月24日, 陈云在会上作了题为《经济体制改进以后应该注意的问题》的发言,强调:一、中央某些职权下放以后,必须加强对各个地方的平衡工作。一方面要有适当的分权,另方面还要加强综合。各地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全国计划机关的审核平衡。二、地方要掌握资金的投放方向,应该重点投向化肥工业、兴修水利、开垦荒地等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方面。三、中央与省市分权以后,省市还要与专县分权。财政体制一经改变,就必须建立相应的财政管理制度,如会计制度、报告制度、检查制度等。四、中央与地方各种分成制度三年不变。三年之内,地方财政分成不超过30—36亿元,外汇分成不超过4500—5000万美元。实行一年之后,如果发现有不合适的地方,要作必要的局部调整。(注:详见《陈云文选》第3卷,第75—77 页。)全会经过认真讨论,基本上通过了陈云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代国务院起草的《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和《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
《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适当扩大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工业的权限”,具体做法是:调整现有的企业隶属关系,把中央直接管理的部分企业下放给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地方企业;增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物资分配方面的权限;下放企业的全部利润,20%归地方所得,80%归中央所得,三年不变;增加地方的人事管理权限,下放企业的人事管理按地方企业办理。二是“适当地扩大企业主管人员对企业内部的管理权限”,具体做法是:在计划管理方面减少指令性的指标,由原来12项减少到4项, 即主要产品产量、职工总数、工资总额和利润,以利于扩大企业主管人员对计划管理的职责;国家和企业实行利润分成,改进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改进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除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厂长、副厂长、经理、副经理等)、主要技术人员外,其他一切职工均由企业负责管理。(注:详见《陈云文选》第3卷,第87—94页。)
《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共有七项条款:第一、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商业机构的设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决定;第二、中央各商业部门设在生产集中的城市或者口岸的采购供应站(一级批发站、大型冷藏库、仓库),实行以中央商业部门领导为主、地方领导为辅的双重领导;第三、中央各商业部门所属加工企业,除地方认为管理有困难的大型企业外,全部移交地方商业部门直接管理,但生产任务、产品规格标准、设备能力调整和加工工缴费用等有关规定,仍由中央各商业部门统一管理,以便平衡全国生产;第四、国务院每年只颁发四项商业计划指标,即收购计划、销售计划、职工总数和利润指标,允许地方对收购计划和销售计划的总额,在执行中有5%上下的机动幅度, 如果变动中央各商业部门控制的计划商品数字,需经中央各主管商业部门的批准;第五、中央各商业部门的企业利润,均和地方实行二八分成,20%归地方,80%归中央,但粮食经营和对外贸易外销部分的利润不参与分成;第六、在商品价格管理上,中央各商业部门和地方实行相应分工,设立统一的各级物价管理机构,制定全年的物价水平;第七、为鼓励地方积极完成国家的出口计划和争取若干工农业产品超额出口,中央将所得外汇分别给地方一定比例的提成。(注:详见《陈云文选》第3卷,第95—98页。)
为保证上述两个规定(草案)的贯彻落实,划定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支范围,发挥地方组织收入、节约支出的积极性,《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明确规定:第一、地方财政收入一般为地方固定收入、企业分成收入和调剂分成收入;第二,计算地方正常的年度收入,应剔出重大灾荒的救济、堵口、复堤和国家计划的大规模移民垦荒等特殊性支出,以及地方基本建设的投资;第三、省、直辖市的地方固定收入、企业分成收入低于正常年度支出的部分,中央以调剂收入补足,其占省、直辖市全部调剂收入的百分比,三年不变;第四、地方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收入超过支出的部分可自行安排使用,年终结余可转入下年度使用;第五、地方机动财力收入三年不变,三年积累一般不应超过20亿元左右,如果执行一年以后,地方所得比上述估计数字超收过多或远远不足,则进行局部调整;第六、民族自治区的财政,除全部划给地方固定收入和20%的企业分成收入外,各项调剂收入也全部划给自治区,之后根据支出基数计算,收入多于支出部分按一定比例上缴中央,收入少于支出的部分由中央拨款补助。(注:详见《陈云文选》第3 卷,第99—104页。)
这三个改进体制的规定(草案),经国务院第61次全体会议通过,并经1957年11月14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4次会议原则批准,自1958年起施行。这三个规定(草案)总的精神是,把部分工业管理、商业管理和财政管理的权力,下放给地方行政部门和厂矿企业单位。这在今天看来,仍不失为一个比较合理的改革方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经验,无先例可循,对经济发展规律和中国经济基本状况认识不足,贸然将以中央为主的条条管理改变为以地方为主的块块管理,期望以此促进地方工业自成体系,实现“大跃进”。结果,因为没有把握住下放的“度”,下放过了头,下放得过急过快,下放到地方以后又层层下放,企业建在哪里就下放到哪里,管理也无章法,造成微观经济活动失控,从统而死走向了放而乱,偏离了《国务院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的方向。据有的学者统计,中央各部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1957年为9300个,1958年减少到1200个,下放了87%。中央直属企业的工业产值占整个工业总产值的比重,1957年为39.7%,1958年则下降到了13.8%。国家计委管理的工业产品,1957 年为300多种,1959年减到215种;按产值计算,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58%。 余下的42 %则由地方管理。 在国家财政收入中, 中央直接征收的比重1957年为40%,1959年减到20%。教育方面更为突出。国务院1958 年7月20日下达决定,要求在8月15日以前,将中央直属的203所高等学校,全部下放给地方管理。(注:见《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经验》,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71、78页。)
毛泽东及时发现了这些问题,1959年6月末7月初,他在庐山同各协作区主任谈话时指出:现在的经济管理体制中有些半无政府主义。“‘四权’(人权、财权、商权、工权)过去下放多了一些、快了一些,造成混乱。应当强调一下统一领导,中央集权。下放的权力,要适当收回。”(注:马齐彬等编写:《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1949—1989)》,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169页。)随后,中共中央于1961年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并采取补救措施开始了为期五年的调整。1961年1月15日, 中共中央批转财政部党组《关于改进财政体制,加强财政管理的报告》时强调:财政大权要集中到中央,大区和省、市、自治区三级,认真实行“全国一盘棋”,坚决纠正财政过于分散的现象。1月20日又发出《 关于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特别强调:经济管理的大权要集中到中央、中央局和省、市、自治区三级,最近二三年内更多地集中到中央和中央局;1958年以来,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下放给专、县、公社和企业的人权、财权、商权和工权,放得不适当的,一律收回;凡属全国平衡的重要物资,均由中央统管统配;财权要集中,不许搞赤字预算;货币发行归中央;国家规定的劳动计划,各地不许突破;所有生产、基建、收购、财务等项工作,要执行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本帐的方针,不得层层加码。(注:见赵德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专题大事记(1949—1966)》,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917、918页。)接着,又相继制定下达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工业企业七十条”)、《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农村公社六十条”)、《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商业工作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高教工作六十条”)、《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草案)》(“科研工作十四条”)等加强监督,确保调整的条例。
上述曲折,自然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损失。由于片面强调建立地方独立工业体系,要求各地在5年到7年内使工业总产值赶上或超过农业总产值,结果造成基本建设战线过长,耗资过大。比如,全国施工的大中型项目,1958年为1589个,1959年为1361个,1960年为1815个,都接近或超过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总和1384个。 三年基建投资总额为996亿元,比“一五”时期的总和550亿元还多81%。 三年的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大上,造成了农业生产下降和此后两年工业生产的大幅度下降。1958—1960年,工业总产值每年增长34%,其中,重工业增长50.9%,轻工业增长11.96%,而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下降7.9 %。 1961 —1962年,工业总产值每年下降27.4%,其中,重工业下降34.6%,轻工业下降15%。(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经验》,第76、75页。)但是,它对以后的经济工作却有裨益,使人铭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正如毛泽东在1964年3月与李先念、 薄一波等谈经济建设时所总结的:“搞全国规模的建设,我们没有经验”,“不经过1958年到1960年的经验教训,是学不会建设的。”(注:顾龙生:《毛泽东经济年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591页。)邓小平在1987年5月同荷兰首相吕贝尔斯谈话时也强调:“我们现在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在总结了成功时期的经验、失败时期的经验和遭受挫折时期的经验制定的。历史上成功的经验是宝贵财富,错误的经验、失败的经验也是宝贵财富。这样来制定方针政策,就能统一全党思想,达到新的团结。这样的基础是最可靠的。”(注:《改革开放使中国真正活跃起来》,《邓小平文选》 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4—235页。)
五
第一代领导集体关于改进体制的探索,是对当时实行的过分集权、政企不分的国家行政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大胆冲击和突破,也是对曾经参照和套用的苏联体制模式的勇敢挑战和否定,甚至还可以看作是迄今仍在进行的体制改革的最初发韧和尝试。
当然,那次改进体制,就其广度和深度而言,都无法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体制改革相比。但是,不要忘记:“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注:《论民族自决权》,《列宁选集》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5页。)“判断历史的功绩, 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注:《评经济浪漫主义》,《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54页。)
如果将第一代领导集体关于改进体制的探索,放到五十年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历史条件下去衡量,根据他们在改进体制方面比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所“提供”的“新的东西”来判断,应当实事求是地说:大辂始于椎轮。先行者们筚路蓝缕,功不可没。因为世间一切事物的发展都要经历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人们对事物发展的认识也要经历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过程。当时,在经济建设上,全党还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正如1962年1 月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所反思的:“社会主义经济,对于我们来说,还有许多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拿我来说,经济建设工作中的许多问题,还不懂得。工业、商业,我就不大懂。对于农业,我懂得一点。但是也只是比较地懂得,还是懂得不多。……我注意得较多的是制度方面的问题,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至于生产力方面,我的知识很少。社会主义建设,从我们全党来说,知识都非常不够。我们应当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积累经验,努力学习,在实践中间逐步地加深对它的认识,弄清楚它的规律。”(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29页。)即使如此, 第一代领导集体能在彼时彼地对改进体制探索到如此程度,已属难能可贵,因而也就更值得后人珍惜、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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