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严把土地“闸门”,从土地规划管理、征地制度改革、保护耕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入手,重点抓好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土地开发整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政策引导和资源保障,切实履行了“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
关键词:农村国土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必须进行严格的国土资源管理,使农村建设用地能够发挥最大效益,在保障耕地面积的基础上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在进行国土资源管理和农村建设用地合理利用上,必须依据一定的原则,同时也看到当前我国农村在土地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改进。
一、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的原则
1、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必须依法进行国土资源管理,在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的过程中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决不能损害和限制农户承包土地的权利。特别是要注意操作的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性、公开透明性和合理合法性,决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损公肥私的行为。
2、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在进行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特别是需要对土地用途进行改变时更应该倾听农民群众的需求,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各项手续等进行完善,避免在农村引起社会群体矛盾。
3、依法办事,不超越法律的范围
在进行农村土地流转时,必须严格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其他的相关政策,做到权证到户、手续完善、程序合法,绝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甚至损害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国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土地承包经营操作不规范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大地减少,导致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入不敷出。一些地方的经济来源除了较少机动地承包费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收入,甚至出现了新债务。因此,为了提高集体经济的收入,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随意地变更《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或者调整农民的承包土地,使农户的权益受到很大的损害。还有一些地方的基层领导为了在城镇建设中获得个人的利益,不经承包户的许可强制流转农户的承包地,出卖集体土地,或者是通过高价对外出租获取经济效益,其中挪用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现象最为突出,造成农民的不满,甚至出现群体上访事件。
2、农村村民宅基地违法层出不穷
目前,农村宅基地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类违法现象: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当前,有不少农户采取隐瞒已有房屋、虚报家庭人口、变更户籍等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二是非法转让宅基地,利用集体资产进行隐形交易。近年来,部分村民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两处甚至多处宅基地,然后将宅基地倒手转让,从中非法获取暴利。三是超面积占地、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法律赋予土地管理部门的执法权力就是单一的制止权,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申请法院执行,需要漫长的时间,期间违法建筑已成规模,这时候再去执行,给群众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群众抵触情绪极端强烈,它必定牵扯着农民的切身利益。没收或拆除很不现实,这是当前土地管理中非常棘手的问题,违法占地处理难的问题。因此,对违法占地行为,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综合处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三、农村国土管理工作对策
1、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和耕地保护
要不断加大农村建设用地的管理力度,有效控制农村建设用地的合理性,对于各种项目建设需要有严格的程序和合法的手续办理。同时,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针对农民宅基地的问题,需要严格掌控、依法依规审查批准,有偿收回空置的宅基地,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发展生态文明的建设,注意建设节约用地。最重要的是,土地资源管理人员还需要积极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及土地合理流转使用的方法,促进生产的发展。在建设项目时,需要保护好有限的耕地资源,在使用农村土地资源时必须进行相关的规划,尽量不用或少用耕地进行建设。
2、建立合理的流转制度
从法律政策上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内容,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有形土地市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的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等行为。确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和范围。明确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土地产权关系清晰;土地所有权人自愿流转;在有权部门进行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权属合法、四至清楚、面积准确、没有纠纷;符合用途管制要求,原则上不改变批准用途,严禁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3、健全和完善征地补偿措施
征地补偿工作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是确保土地征收利用、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保护的重要方法。首先,国家应当根据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对我国的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给予指导性的规范和统一,出台相关的征地补偿制度和补偿标准,为基层国土征地补偿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其次,为了减少土地征地过程中出现的土地纠纷问题,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首先要做好人民群众对补偿措施、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情权,做好相关的学习宣传工作,尽量拓宽土地补偿途径,做好相关的安置工作,提高征地补偿工作的有序性。
4、加大对于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做好国土资源监督管理需要有效地借助现今高速发展的科学技术,通过利用卫星图片、遥感测绘等多种方式来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在对于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过程中要积极联合其他执法部门一起进行联合执法工作,并及时做好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信息披露,加强舆论监督管理,以使得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对于发现的重大典型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需要联合法院、纪委、公安等多个部门进行执法办案,加大对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对于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时效性。此外在国土资源监督管理中建立起完善的分级制度,以使得各级国土资源监督管理部门有着各自明确的权限与范围并建立起完善的快速反应机制,让国土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在国土资源监督管理过程中要坚持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形成定期与不定期的公开曝光与通报机制,切实做好国土资源监督管理工作。
5、严把宅基地审批关,要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
新建宅基地由村民个人申请,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张榜公布,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宅基地的审查申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登记确权,颁发证书。在审查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标。农村村民一户有两处宅基地的,必须由村民组或村委会将多余的宅基地依法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且事实上已形成超标准的建房用地,原则上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除。对于房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村民可以转让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结语
实现土地两权分离有利于提高现有土地的商品率、产出率和利用率。然而在推进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正视当前在农村建设用地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解决,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林和明,蔺中,李金成. 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分析与测算[J]. 安徽农业科学. 2013(05)
[2]吴涛,孔庆福,易胜果.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效益评价[J]. 安徽农业科学. 2013(15)
论文作者:张永国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17
标签:宅基地论文; 国土资源论文; 农村论文; 土地论文; 建设用地论文; 村民论文; 国土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