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三个层次及其关系_大学论文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三个层次及其关系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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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制度既是确定大学生存与发展的行为规范或规则,同时又是大学在长期的发展和实践中形成的道德、观念、习惯、风俗等的体现。它一方面约束着大学的行动,同时又为大学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自由活动的空间和范围,是大学在发展和办学过程中一系列权利和义务及责任的集合。同时,大学制度是分层次的,由宏观层次的大学根本制度、中观层次的大学一般制度和微观层次的大学具体制度构成。大学制度作为一个体系,不同层次有不同体现,是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和实施机构三者的有机统一。

一、现代大学的根本制度

现代大学的根本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根基层面,体现了大学的特有本性和固有传统。高深学问是大学的本质特性和存在根基,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是大学最根本、最悠久的传统,是大学作为高深学问组织本性的具体体现,并且是由高深学问的性质而决定的。在大学发展过程中,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始终是支撑着大学制度维系、发展的根本所在。(注:邬大光.现代大学制度的根基[J].现代大学教育,2001,(1).)大学作为传承和环境的产物,一方面与环境不断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另一方面,又体现了其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学术和学术活动具有探究性、自由性、自主性和学科性等特点,(注:张俊宗.学术与大学的逻辑构成[J].高等教育研究,2004,(1):6-7.)这些特点与大学的产生、发展,学科、专业的性质,人才培养的途径以及大学的社会职能的本质特性同根同源、一脉相承,这也是由高深学问的性质所决定的。

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在大学的特有本性和固有传统的基础之上,其现代意义并非要完全割裂与传统大学的所有联系,抛弃大学与生俱有的内在逻辑,若此,再完美的制度也不是大学制度,更非现代大学制度。正如弗莱克斯纳所言:“现代世界无论有多新,总是扎根于过去。过去是我们赖以生长的土壤。”(注:[美]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现代大学论——美英德大学研究[M].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中世纪大学实质上是西欧特有的产物,它显然是中世纪留给现代社会的最有价值和最丰富的遗产之一。”(注:AlanB.Cobban,The Medieval Universities:Their Development and Organization [M].Methuen & CoLtd,1975:235.)现代大学是中世纪大学的直系后代,其许多特征源于中世纪大学,如教学组织、课程、考试和学位,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宗教性与国际性,职业性和实用性,民主性和平等性等,都是直接从中世纪继承而来的。(注:贺国庆.中世纪大学和现代大学[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4,(2).)无论从哪一视角去洞察现代大学制度,都不能放弃大学作为高深学问机构的学术性特有本性和大学自治、学术自由这一固有传统的追求与探寻。这些大学的本质特性和传统,虽然在不同时代的发展中,在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结合中被衍生出不同的大学发展模式,但却一直是大学与生俱有的东西,是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关键部分,失去了这些关键部分,大学就失去了精华。

从大学的历史演进和发展看,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时只是大学在自身和社会之间用最悠久的传统所形成的一座有形或无形的围墙。围墙之内,大学以其原有典范和各种仪式来强化学者的集体意识,以捍卫自己的“疆域”,以此保持着与社会的距离,使大学的学术研究不受政治和外界的控制和干扰,能够按照自身内在的发展逻辑运行;围墙之外,当大学之外的机构想触及和碰及它的时候,在心理上和行动上往往形成一种慎重从事和有所顾及的理智行为,这种慎重从事和有所顾及,既源于对大学高深学问的敬畏、追求和理解,又源于对大学存在意义的呵护和需求,同时避免因强行推动而进行的大规模突变对大学发展造成的伤害,体现了国家控制的限度。尽管美国的现代大学以其多样性,以及对广泛社会生活的快速反应和最大适应性著称于世,然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仍这样陈述学术自由的重要性:“我们的国家深深地保护学术自由,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这已成为一种超验的价值,而并不仅仅涉及到教师。”(注:Keyishian V.Board of Regents[M].U.S,1967.)对于这种“超验的价值”,William G.Tierneyt曾这样阐释:“学术自由作为一种‘超验的价值’,意味着学术自由的理念如同民主本身的概念,是一种永恒的、超越时空且世代相传的价值。”(注:William G.Tierneyt.Academic Freedom and Tenure between Fiction and Reality [J].The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Vol.75,No.2.March/April 2004.)而阿什比也曾有过这样类似的表达,他认为,关于学术自由的运用,一百年来始终没有什么变化,这一点是很明确的:“就是可以自由地发表新思想和新发现,不仅不必因其向正统挑战而怀有畏惧之心,并且确信这种新思想或新发现如果经得起考验,就可以变成新正统以代替旧正统。在科学研究领域中是不分等级高下的,科学上的权威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学问的整个结构是由构成真正学识的共同意见结合而成的。就这一点而言,学术专业似乎确立了超越国家、民族、政治、宗教而独立的不成文的专业标准了。”(注:[英]阿什比著.滕大春,滕大生译.科技发达时代的大学教育[M].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

由此看来,大学自治、学术自由的现代意义并非是为了割断大学与外界的联系,放弃社会的干预。随着大学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中的地位越来越举足轻重,国家对大学的干预也从未停止过。它所强调的更多的不仅是大学学术的独立性,也不仅是大学所秉承的历史传统,它的合法存在的依据是大学和外界出于对知识的研究与传播的保护,以及对发展学术的前提和方法的规律性的认识所达成的边界与共识,这既是大学对自身历史传统的秉承,又是社会把大学作为学术和文化组织的认同。知识对于人类的共同价值,正如美国前总统林登·B·约翰逊的著名演讲词中所揭示的那样:“知识的费用——不管其价格如何——比之于世界在整个人类无知的历史上所付出的代价来说,总是微小的。”这是基于一个政治家的清醒认识而对知识和文化所做出的深刻理解和价值判断。

随着大学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大学对外来经费的依赖性逐渐增强,并且担负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在大学自治与政府约束之间,以及大学维护学术自由与承担社会服务之间,面临着难以回避的矛盾和现实,受到了时代的挑战,需要重新在传统和环境之间寻找和选择新的平衡点,以实现大学与社会双方价值互利共生和多赢。

然而,任何双方的价值共赢只有通过价值妥协才能实现,“任何一种价值都是这样一种价值,你要想得到它,就必须承受其他价值有所损失的痛苦”。(注:齐格蒙·鲍曼.后现代性及其缺憾[M].学林出版社,2002:4.)“就高等教育而言,任何重大事业的成功都是各种互相矛盾的价值观念彼此妥协的结果。高等教育系统本身就显然是一个妥协的产物。……一旦某些价值观通过职位和权力得到了具体体现,而另一些准则和目的却受到了压抑或否定,整个系统就会因缺少正常的妥协而陷入一团糟的境地。”(注:[美]伯顿·R·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大学自治、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之间的关系也莫不如此。

因此,现代大学的根本制度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方面,大学必须拥有高度的自主性和学术自由的精神,维护大学作为独立学术组织的应有边界;另一方面,大学要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与社会建立更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如何平衡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大学与大学之间的关系,不断完善自身的学术品质,维护大学的自主地位和学术自由的本质精神,使它们在冲突中达到某种平衡,也就成为建立现代大学根本制度的核心问题。

二、现代大学的一般制度

现代大学的一般制度是处理大学内部事务所必须遵循的规则,主要涉及了大学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一般来说,一种制度的建立,从不健全到健全的过程即制度化的过程,需要以下三个方面的努力:(1)确立共同的价值观念,树立一致的价值取向,建立规范体系,加强个人对组织的认同,增强群体的凝聚力。(2)根据共同的价值需要而制定规范,把人们的行为纳入相同的固定模式之中。(3)建立机构。规范的实施要由组织机构做保证,制度化过程也是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的过程。现代大学制度包括了“现代大学和现代社会”和“制度”本身的双层内涵,并且从本质上说这更是一种特定和具体的制度建设。

虽然从制度的层面分析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构成,为现代大学制度构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理论支撑点,但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大学作为学术性组织的本质特征决定了现代大学制度与一般制度并不能完全一致。现代大学的一般制度最具戴维斯先生所说的“规范秩序”和“既存秩序”双重现实的特点。在大学组织内部,它既要避免因大学管理的“无政府化”而必须建立“规范秩序”,又要充分体现和呵护大学特有本性和固有传统而客观存在的“既存秩序”,并促使两者达成有效平衡。

大学是一个以高深知识为核心、由生产知识的群体构成的学术组织。大学组织的这一特征表明,现代大学一般制度毕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制度,它区别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甚至于一般的文化制度,具有自身的内在特性,体现了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精髓和灵魂。高深知识的显著特征和学术自由的特点,使得学科和学院两种组织模式相互交叉,构成大学的总体矩阵。学科和学院在大学基层单位的汇合,使大学组织成为一个重心在基层的单位,由此决定了大学组织是一个松散耦合的系统。大学是一个高度分化和低度整合的组织,大学组织成员之间、组织的各个子系统之间只是一种松散的关系。(注:[美]伯顿·R·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这一组织特性使得大学的“既存秩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学术民主权力和学术民主管理在大学管理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一席之地,其主要力量是相关学科的专家权威;二是大学组织的协调和控制主要依靠基层的创新,其主要手段是隐性的观念和价值体系,而非显性的指令和规则,是非正式的、非理性化的、非系统化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如道德、观念、习惯、风俗等,它更加根深蒂固,更加深入人心,在大学的一般制度中会起到更加久远的作用;三是大学内部的改革是以新化旧的渐进式的,常常是渗透院校边界的变革,大规模突变式的改革往往会造成大学自身发展内在逻辑的中断和毁灭。大学组织的“既存秩序”有效地保护了教师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了大学自身的免疫力,是大学按照学术活动内在规律办学的根本保证,也是提升学科水平、推动学校发展的关键。

然而,随着大学功能的多样化和规模的迅速扩大,导致组织和管理复杂性增加,大学从封闭系统变成开放系统,从单一目标转向目标多元化,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这一切从根本上决定了大学在处理内部事务时的复杂性。一方面,大学机构本身变得庞大和复杂,更加显示出了理性公共组织以科层化和专业化管理的基本特征,需要实现对学校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整体规划与协调,保证人力、财力、物力的合理投入和分配,维护大学组织的正常运转,促进学术事业形成整体合力与优势,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大学与政府、社会的关系更加密切,导致许多传统大学所远离或没有触及的问题已经现实地摆在大学面前,在沟通大学与外界的关系、增强大学的办学活力等方面,大学自身行政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发挥着越来越不可或缺的作用,成为大学的一个更为显著的特征。

在现代大学中,学术系统和行政系统作为大学相辅相成的有机部分,两者拥有着各自存在的合理性和缺陷,也由此使大学里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相互交织,彼此矛盾却又彼此互补。变革两者的现存架构,明晰两者相互关系的界定,恰当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形成两者关系的协调均衡发展,也因此成为现代大学一般制度所涉及的核心主题。

三、现代大学的具体制度

现代大学的具体制度是大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在大学内部制度中的体现,是与学术自由相对应的学术责任的外化形式。在强调大学自主、学术自由的同时,也意味着将有更多更大的责任转移到大学。埃里克·阿什比在对影响大学的因素的研究中得出这样的结论:大学主要受到来自市场、政治及大学自身三种力量的影响,来自政治和市场的力量对大学的影响并不一定大于大学自身的力量,这三种力量构成比例的不同,以及它们相互作用时各自力量大小变化的速率,决定着大学发展方向的不同,以及大学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注:[英]阿什比著.滕大春,滕大生译.科技发达时代的大学教育[M].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大学要在自身的发展中承担更多更重的责任,必须激活和规范自身的办学行为,建立大学良性发展的内部具体制度,形成自主办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如果没有大学良性发展的内部具体制度,即使再好的外部制度环境,也不可能成为卓越的大学。大学具体制度解决的是大学自身发展活力和如何健康发展的问题。

随着我国从计划管理体制下政府办大学走到了高等教育市场化、大众化和国际化,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已从办学校开始走向办教育,管理重心转向了制定宏观教育政策和营造教育环境,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在进一步扩大。然而我国大学在长期的计划管理体制下不由自主地形成了对政府的依赖,养成了按照政府政策和管理条例办学的惰性,这种种依赖和惰性造成了大学独立思考、自主办学能力的低微或欠缺,“官本位”思想在大学无处不在的蔓延,以及学术自由、思想自由精神的自我丢失。在很长一段时期,大学过于重视并强调政府的宏观管理政策的改革,总认为大学的趋于完善以及大学变革的力量必须来自外部,尤其是依靠政府。这种责任的完全转移或体制依赖,导致大学放弃了自己的责任,往往在问责于社会的同时,忘记或忽视了问责于自己。

大学具体制度的建立应主要涵盖大学法人制度、组织制度、人事制度、教育和研究制度、学科制度、学术保障制度、资源配置管理制度等的建立、创新与实施,与学校的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有着密切的联系,并显示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大学的不同个性和特色。大学具体制度既要规范大学整体的行为,又要严格约束大学个体的行为,并有效地制止大学办学过程中形成的权学交易、钱学交易、学术腐败、资源浪费等不端办学行为,提高大学的有效管理。大学具体制度的建立要体现大学的责任和责任的追究,应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其核心目的应是为了促进大学自省、自重、自律意识的形成,形成并提升按照大学自身规律自主办学的能力,克服自身的盲从,找回丢失的自我,提升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彰显大学的活力。

综上所述,由宏观层次的大学根本制度、中观层次的大学一般制度和微观层次的大学具体制度构成了现代大学的制度体系。只有三者协调一致的时候,大学才能有活力、有生机地生存和发展,才能提高大学办学的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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