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产业融合研究新进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进展论文,国外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 言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扩散,一些基于工业经济时代大规模生产分工的产业边界逐渐模糊或消融,并在原有的产业边界处融合发展成新的产业业态,成为价值的主要增长点和经济增长最具活力的源泉与动力。这一堪称“革命性”的产业创新,首先发轫于服务业,并逐步向制造业和农业渗透扩展,引发了一场新的产业革命,推进了全球经济服务化趋势的发展,并导致社会经济的深刻变化。这一现象也使得建立在明确产业分工基础上的传统产业经济、企业管理理论以及公共政策面临新的挑战。因此,这一现象受到西方发达国家学界和政府部门的广泛关注,相关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
关于产业融合的思想最早源于Rosenberg对美国机械设备业演化的研究。根据Rosenberg的研究,19世纪早期,在高度一体化的生产体系中,一些机械设备被制造出来,专门用于生产满足用户需求的各类终端产品。但是,直到19世纪中期,一个独立的、专门化的机械设备业才开始出现。Rosenberg认为,这种独立化的过程主要与钻孔、打磨等通用机器制造技能在众多产业的广泛应用有关。他进而把这种产品功能和性质完全无关的产业因采用通用技术而导致的独立化过程称为技术融合(technological convergence)。[1]1978年,麻省理工学院(MIT)媒体实验室的创始人Negreouponte通过对最新技术发展的观察,用三个重叠的圆圈来形象地描述电子计算机、印刷和广播业三者间的技术融合,并指出这三个产业的交叉处将是成长最快、创新最多的领域。他们的开创性思想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此后,许多学者沿着他们的思路,从各自专业的角度展开对产业融合问题的研究。综观国外关于产业融合的研究文献,目前国外学者对产业融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业融合的概念、产业融合与产业演化的关系,产业融合对企业战略管理的影响和产业融合与政府规制的关系等几个方面。
二、产业融合的概念
尽管产业融合现象作为一个热门话题,已经广泛讨论了近三十年,但是关于产业融合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表述,产业融合概念也往往与技术融合、数字融合、三网融合、融合等概念混用。归纳起来,关于产业融合概念的表述主要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首先,从信息传输产业的融合来叙述,认为产业融合是在数字融合的基础上出现的产业边界模糊化现象。这一定义局限于以互联网为标志的计算机、通信和广播电视业的融合,可以称为狭义概念。欧洲委员会在1997年的绿皮书中指出,融合是指“产业联盟和合并、技术网络平台与市场等三个方面的融合”。[2]美国学者Yoffie(1997)将产业融合定义为“采用数字技术后原本各自独立的产品的整合”;[3]美国学者Greenstein和Khanna指出“产业融合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是指为了适应产业增长而发生的产业边界的收缩或消失”,并将产业融合区分为“替代性融合”和“互补性融合”。[4]Ono和Aoki则构建了一个用三维坐标表示的理论框架,并藉此来阐述电信、广播等媒体信息服务融合的实质。[5]Lind提出了一个具有操作性的融合定义:“以前各自分离的市场的合并以及跨产业进入壁垒的消除”,[6]并用如图1所示的四个圆圈彼此渐进融合成一个大圆圈的图象来形象地说明IT、电信、媒体和消费电子业融合成一个大产业的过程。
附图
图1 融合过程[6]
其次,从服务部门的结构变化来定义产业融合,这可以称为“中义”概念。如澳大利亚政府信息办公室在其《融合报告》中将融合直接定义为“由数字化激活的服务部门的重构”,并指出融合实质上是两种服务传递结构模式之间的转变,传统的模式是通过模拟或物理技术来提供大众化的产品服务于国内市场,公司实现水平和垂直一体化的结构;新的服务传递模式则是通过可编程数字化网络进行大众定制化来服务于国际市场,用户可视服务和不可视传送平台之间实行垂直分割。[7]这个定义揭示了融合的三个主要特征:(1)融合不仅仅发生在电信和广播业,而是发生在整个知识和交易密集型服务部门,如通信、金融、广播、教育、卫生保健和零售业;(2)融合本质上是结构性的,与融合相关的最显著变化是产业结构的变化;(3)技术变化使融合成为可能,但并不是融合的驱动器,融合的驱动力来自于对商业利益的追求。[7]
再者,从更广泛的内容和范围,或产业的演化发展角度来界定产业融合,可称为广义的概念。如除前述的Rosenberg之外,Sahal(1985)和Dosi(1988)也沿用技术融合的概念,指出某些技术在一系列产业中的广泛应用和扩散,并导致创新活动发生的过程,可被视为技术融合。Malhotra将产业融合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过去各自独立的产业,当它们的企业成为直接竞争对手时就发生了融合”,并认为这种融合的发生是经由两个相互关联的过程来进行的,即来自需求方的功能融合(functional convergence)和来自供给方的机构融合(institutional convergence)。当顾客认为两个产业的产品具有替代性或互补性时即发生了功能融合;而当企业认为两个产业的产品之间存在联系而生产或销售这两个产业的产品(作为独立的两个产品或作为产品包)时即发生了机构融合。[8]Stieglitz综合前人的研究指出,市场(产业)既可以用需求因素也可以用供给因素来定义,因而市场(产业)融合就可以区分为供给方技术融合和需求方产品融合。用相似的技术能力生产不同的产品和服务即为技术融合,而通过使用不同的技术提供替代性或互补性产品即为产品融合,这两种类型的融合又分别可进一步分为替代性和互补性融合。[9]Bally认为,技术融合不仅仅发生在信息传输业,在诸如保健食品、数码相机、包装技术和机械工具等领域均有技术融合发生,因此更一般地看,技术融合是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各独立产业或市场部门的边界,并使它们融合成一个新的竞争环境的技术共同成长过程。[10]Lind更是指出,“融合无处不在(convergences are ubiquitous)”,并将他原来仅用于定义信息通讯业产业融合的概念扩展到了更广泛的领域:“融合是分离的市场间的一种汇合和合并,跨市场和产业边界进入壁垒的消除”。[11]
上述各定义对产业融合这个范畴的界定虽有广、中、狭之分,但其所概括抽象出来的含义侧重点不同。不过,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认为产业融合是一种新的经济现象,并已广泛影响产业的发展,甚至正在重塑产业的结构形态。从上述产业融合概念的演进来看,早期的研究多从狭义的角度来界定产业融合的概念,这主要体现了信息传输业出现的产业融合现象最为明显、影响最为深远的现实。随着融合现象的日益普遍化,学者们开始从更广泛的视角来定义产业融合概念,相信随着产业融合现象的不断扩展以及人们认识的不断加深,对产业融合概念的表述终将趋于“融合”。
三、产业融合与产业演化的关系
产业融合作为产业演进中的一个重要裂变过程,对产业的技术创新、市场结构、公司行为等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最早关注产业融合现象的学者大多是从事产业演化研究的学者。如继Rosenberg之后,Sahal(1985)和Dosi(1988)在进行了对技术创新的研究以后,指出技术融合所产生的创新活动及其在一系列产业中的广泛应用和扩散会激活那些原本死气沉沉的市场,推动某些产业的发展,就如数字电子学对计算机和通讯业所产生的影响那样。Gaines揭示了信息技术融合的技术基础,认为信息技术融合存在替代和不断学习的过程,数字技术的出现是产业融合的重要驱动力。数字技术属于通用技术,通用技术能使不同产业原本无关的企业产生相互依赖性,数字技术跨产业(如计算机和通信等)的扩散,使这些隶属不同产业的企业因为产业间供需双方的联接而成为直接的竞争对手(Malhotra,2001)。Cantwell和Fai等人指出,技术融合的一个重要结果是拓宽了大型企业的技术基础,因为大型企业为了适应这种技术革新,必须吸取其他产业的不断发展并会影响到自身业务的技术知识。这样,这些大公司就能把它们拥有的更宽广的技术基础当作进入新技术融合市场的跳板(Teece等,1994),从而赢得竞争优势。[12]
Stieglitz将产业融合分为技术替代性融合、技术互补性融合、产品替代性融合和产品互补性融合四种基本类型,并运用演化经济学和产业生命周期理论构造了一个产业融合类型与产业动态演化的理论框架。在这一框架下,Stieglitz以掌上电脑业为例分析了不同的融合类型在产业演进过程中的各自作用。他指出,20世纪90年代早期是掌上电脑业的形成阶段,互补性技术融合是产业演进的主要驱动力,通过技术融合,产业得以不断创新和快速增长。进入21世纪以后,这个产业进入竞争激烈的成熟期,互补性和替代性产品融合便成为这个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新的通信标准和3G技术的出现催生了无线通信、掌上电脑和在线服务的互补性产品融合,而小型化技术的发展则导致了掌上电脑和手提电话之间发生了替代性产品融合,企业在不断利用产品融合所创造的创新机会来获取竞争优势的同时,也推动了这个产业的不断发展。他进一步指出,产业融合,无论是技术融合还是产品融合,都是一个包含三个具体阶段的动态化过程。第一阶段存在两个从供给到需求都不相关的产业,融合的过程由外部因素(如新的技术发明、政策管制放松)所激发;第二阶段意味着市场结构和公司行为开始变化的产业发生融合;进入到第三阶段,这两个产业从技术或产品市场的角度看具有相关性,并且市场发展趋于稳定化。
Gerum等人在Stieglitz研究的基础上,将Stieglitz提出的产业融合分类法运用于移动通信业,分析了不同类型的产业融合对移动通信业演进所产生的影响。他们的分析表明,在产业演进过程中的不同分叉(ramifications)处,产业融合的类型往往不同,不同类型的产业融合导致了产业创新体系的转换,从而推动了产业不断演化发展。例如,在移动通信业的演化发展过程中,首先是技术替代性产业融合导致了第二代数字接入技术的出现(如GSM标准),其后作为NTT DoCoMo's i-Mode服务或欧洲WAP标准的产品创新启动了一个能使移动电话接入互联网的互补性产品融合过程,而W-LAN或Wi-Fi表现为一种竞争性接入技术。这种技术源自于一种原本与移动通信的创新体系无关的产业——计算机网络业,而Wi-Fi产生于一种网络技术与无线电技术的融合过程,这些技术融合的发生导致了终端产品的创新(如移动电话综合了越来越多来自其他产业的产品特征,兼有数字摄影、掌上电脑和视频游戏等功能),并最终出现了一种移动终端设备的替代性产品融合。[13]
四、产业融合对企业战略管理的影响
随着产业融合程度的深化,日趋动态化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使得基于静态环境的传统战略管理理论面临巨大挑战,这一现象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他们纷纷着眼于融合时代的战略管理研究。
首先,企业对产业融合的战略反应。Estabrooks(1995)概述了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的各种技术和发生的规制事件对计算机公司(如IBM)进入通信和数据处理业,电信公司(如AT&T)进入计算机业的推动,进而探讨了计算机、通信、媒体、娱乐业和金融服务业等行业的许多公司对规制和技术变化做出的战略反应,并着重描述了企业为了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而做出的跨产业融合的多元化战略反应。Tapseott(1996)注意到,在一个崛起的数字经济里,主要的经济部门正由彼此融合的计算机、电信和内容产业所构成;而在这个融合的时代,一些公司视野狭隘,只关注自己的市场和资源,另一些公司则拥抱融合,通过多元化的投资进入相近产业。因此,他预言在电信、计算机和内容产业里将会发生许多结构性变化,如某些特殊集团公司的进入和退出。同时,他还注意到数字网络,如互联网正在消减中介的作用,中介要在数字经济时代生存就必须创造新形式的价值,并取信于客户。Malhotra则在其提交的题为《产业融合中的企业战略:美国商业银行对商业—投资银行业融合的战略反应调查》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建立了一个便于理解和测算产业融合的概念性框架,认为企业对产业融合做出的两种很有意义的战略反应是:融合产业进入的多元化,即“融合多元化”(convergent diversification),以及通过收购活动所进行的产业内扩张,即“产业内收购”(intra-industry acquisition)。企业采用融合多元化战略是为了生产与它们原属产业产品功能有关的新产品,如为了应对电信和有线电视的融合,美国许多电信公司都通过多元化进入有线电视业,美国最大的电信公司AT&T,现在也是最大的有线业务公司。此外,企业通过这种融合的多元化反应还可以促进两个产业的融合,这方面的例子如美国在线和时代华纳的合并促进了“新”“旧”媒体间的融合。企业进行“产业内收购”是一种快速提高市场势力、效率以及获得资源的途径。Malhotra利用1987~1997年美国95家最大商业银行的数据,系统分析了商业银行面对产业融合挑战所做七的战略反应。结果表明,企业的反应能力比企业的反应动机对企业的战略反应程度具有更重要的决定作用,尽管产业融合诱发了所有企业提高反应程度的动机,但是企业必须注意自身的资源基础以及这些资源基础怎样支持其不同的战略反应。大企业和小企业有更高程度的融合多元化活动,而中等企业则倾向于更高程度的产业内收购活动;产业专用资产或可替代资产均与融合多元化活动正相关。
其次,产业融合的价值链解析。有学者进一步研究发现,产业融合产生于一个或多个价值链环节,如采购、生产和分销等,并打破原有的价值链关系。例如,Evans和Wurster(1997)以私人银行为例阐述了这个问题,Hagel III(1996)考察了商务网站价值链的融合问题;Wirtz深入分析了媒体和通信业融合的过程及价值链发生的变化,并且指出驱动产业融合的因素包括数字化、智能网络结构的发展和媒体平台技术融合等技术因素、规制放松以及用户偏好的变化,而产业融合的发生也会推动这些因素的发展,并对公司战略产生特殊的影响。随着媒体和通信业产业融合的发展,以前各产业所特有的价值链将会解体,形成一种混沌的价值链网,其中原来各价值链的核心环节将会重新组成新的价值链,当然只有那些能真正产生潜在价值的核心环节才会重新组合。[14]Wirtz把这种价值链的重组称为价值增值环节一体化,并认为这种一体化是公司应对产业融合所导致的不确定商务环境的核心战略。但他同时又指出,他的研究结论难以扩展到其他产业,因为其他产业不一定经历同样的融合过程,通过新价值增值环节一体化而引起的价值链重构也并不一定以同样的方式进行。
再者,产业融合对企业战略管理的影响及适应融合时代战略管理框架的构建。Kaluza等人采用一种三步推进的分析方法全面探讨了数字融合对战略管理的多种影响。他们的分析表明,无论是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还是聚焦战略,由于其静态性特点,因此虽然在边界明确的环境下才能得到有效实施,但是在边界模糊化的动态化产业融合中,其有效性大受影响。[15]为此,他们提出了一种所谓的“克努兹动态差异化战略(Kaluza's dynamic differentiation strategy)”来替代波特的一般战略。这一战略强调通过同时关注成本、差异化、弹性和时间来获取竞争优势的理念。
Rangone和Turconl(2003)通过考察多媒体融合过程中电视业市场结构的演进趋势,详细分析了多媒体融合后的电视业务边界、价值链、购买者和供应者类型、潜在进入者和替代性产品和服务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个有助于电视公司管理者进行战略决策的战略参考框架。
Broring和Stefanie以制药业和营养保健食品业的产业融合为例,分析了产业融合对不同产业背景的企业创新战略的影响。他们把创新战略分为技术开发、市场开发和技术密集市场开发三种,并指出进入融合型产业的企业采用何种创新战略这部分取决于它们已有的核心能力,而类似建立战略联盟的动态能力才在企业选择创新战略时起主导作用。他们的分析表明,如果一个技术密集型B2B公司只是为了开发利用其在营养保健食品业相关技术开发方面的核心能力,就应该实施一种纯粹的技术开发战略;而对于一个市场密集型食品公司来说,采用市场开发型战略就能发挥其B2C的技能。然而,这两种战略选择不利于企业追求价值最大化。因此,第三种技术密集市场开发型战略被大多数融合产业部门的企业所采用。为了采用这一战略,企业必须意识到自己将会面对资源缺口,而动态能力将是企业获得新能力或组建跨产业联盟的关键。[16]
五、产业融合与政府管制的关系
对于传统上受政府规制的网络产业来说,政府管制的放松促进了这些产业的融合,但是另一方面,随着产业融合的不断深入发展,一些产业的边界开始模糊甚至消弭,跨产业边界的新服务、新产品大量出现,使得基于产业分立的传统规制框架面临巨大挑战。因此,重新考虑政府管制并设计一个适应融合时代的管制框架,便成为产业融合研究方面的第一要务。为此,大量的学者、政府机构以及国际组织纷纷对此展开研究,并且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成果:
首先,产业融合所提出的规制问题以及构建新规制框架的主要原则。Poullet等人(1995)在对欧洲普遍使用的二分法(dichotomic)(或称部门法)规制体系进行了系统分析以后指出,媒体和电信产业之间的融合将在有关竞争性保护、多元化保护以及普遍服务等方面,与现行规制体系发生冲突,因此在构建新的规制框架时应该着重关注所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了构建新法律框架的主要原则:(1)关于网络运送,由于电信技术的融合发展并没有形成能够传输各种信息产品的单一网络,反而导致了多个更有效率的综合性网络并存的结果,因此,规制不必再遵循技术标准,而应该关注用户的选择,将管制重点放在网络接入和互联规则方面,同时清除针对广播和电信技术的规制差异,并采用通用标准。(2)关于服务提供,多媒体市场的发展改善了各种家庭娱乐信息服务的质量,并且还丰富了它们的内容,同时也导致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如如何识别权利所有者、如何控制产品的使用或信息的接入等)变得更加突出,因此,既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但又不能滥用,以至于过度限制版权信息或专利信息的接入等。(3)关于服务的使用,由于传输通道安装成本下降,并且可为公众提供家庭服务,多媒体市场首先是个公共市场,因此新的规制体制必须反映普通服务的重新定义、隐私和消费者保护这三个问题。
欧洲委员会(1997)在其发表的《电信业、媒体业和信息技术部门融合绿皮书》中,详细讨论了融合的定义、融合现象产生的技术基础、未来市场的发展趋势及其对传媒和信息技术产业可能产生的冲击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未来管制政策的五项原则:(1)规制应该局限于那些为了实现明确的目标而确实需要规制的领域;(2)未来的规制方法应该反映用户的需求;(3)政府应该根据清晰、可预期的需求来制定规制决策;(4)政府部门应该努力营造有利于参与的融合环境;(5)独立和有效的规制者将成为融合环境的核心。
Blackma分析了电信和其他传媒产业间的技术融合所产生的规制问题,认为产业融合将会导致可供选择的网络增多,在增加信息传输容量的同时减少了交易成本,从而提高了市场的竞争程度;另一方面,融合也改变了频谱的稀缺性,使得信息服务变得更为广泛可用。因此,必须重新检查原来基于市场失灵威胁和公共利益的规制基础,重新设计一种适应信息市场的新的规制框架。这个规制框架的主要设计原则应是营造一个最能发挥新技术效率的竞争性市场,但同时又能对消费者和公共利益提供必要的保护。其中的关键就是确保瓶颈设施的接入和市场的发展不会因为市场的排斥而受到抑制。而竞争程度的不断提高意味着原来专门针对特定部门的规制应让位于有关竞争的法律。[17]
国际电信联盟(ITU)于1999年连续发表三篇研究报告(分别为《电信规制时代的政府作用》、《网络的挑战》、《1999年电信改革趋势和国际互联网的发展:融合与规制》。其中,第一篇报告是关于发展中国家电信规制作用的专题调查报告,第二篇探讨了国际互联网对国民经济的当前和未来影响,而第三篇则以全球化的视野分析了产业融合对规制当局的近期和远期影响。这三篇报告都认为,数字网络的引入对世界经济已经并将继续产生深远的影响,数字技术使传媒与电信和计算机的融合产生了1+1+1>3的效应。为了防止市场份额的丢失或是进入新的市场,许多公司纷纷与其他公司进行并购或缔结联盟,从而在获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并减少交易成本的同时,也采取了违反竞争原则的行动,对现行规制体制提出了挑战。
其次,产业融合的政策含义。欧洲委员会绿皮书的发表不但在欧盟各成员国掀起了一场关于产业融合与政府规制的大辩论,而且也引起了其他国家的广泛关注。此后,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纷纷展开了有关产业融合的调查和考察,并起草或制定了相应的促进产业融合的文件或政策。如英国于1998年发表了《通信规制绿皮书:信息时代的融合途径》和《融合技术:新知识经济的结果》两篇关于产业融合的报告。前者集中讨论了融合对涵盖广播和电信业的规制框架的政策含义,后者则评估了信息系统、电信与广播的融合在以后10年对企业、政府政策以及除信息业以外的其他产业的潜在影响。这份报告提出的政策建议包括:(1)鼓励创新成果的尽早应用;(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3)优化对可应用于所有电子媒体的内容的筛选;(4)解决产业融合导致的就业问题。
OECD也发表不少关于产业融合的研究报告,如1998年的《交叉持股与融合:政策问题》1999年的《面向融合的广播业的规制和竞争问题》和《互联互通与国际互联网:局域网络与骨干网络层面上的规制和竞争问题》。这些报告指出,规制政策应该直接鼓励网络服务提供商(ISP)运用价格策略来推动互联网的接入。另外,由于骨干网络市场目前主要由几家大公司控制,存在扭曲竞争和滥用市场势力的风险,因此,规制者必须通过制定政策(如网络传输价格、强调同等义务、禁止垂直一体化等措施来防止滥用市场势力)。
Tadayoni和Skoub以丹麦陆地数字电视的引入为例,对媒体的融合进行了一般性分析,并探讨了这种融合所具有的规制意义。他们认为,融合过程创造了新的商业机会和新的竞争规则,从而改变了商务交易概念以及业务间和价值链竞争合作关系。从内容到终端用户之间的价值链,传统上是由不同的法律和机构来管制的,融合不仅要求对整个规制框架进行调整,而且要重新思考和设计规制框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版权,现有规制体制不利于利用许多与融合有关的机会。[18]
再者,关于规制规则和机构的融合问题。Martha等人指出,信息产业的融合导致了跨产业边界服务的出现,这些变化使得传统上基于确定的产业边界、针对某一产业而设置的规制机构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应该对原有机构的组织功能进行调整使之适应新的产业环境。Martha等对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下属各局制定的规制条例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各下设局的功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叠问题。例如,传统上按产业类别进行规制的公共传输、有线电视和大众媒体等部门,由于技术融合都能提供多种服务;而按照功能重新对它们的规制问题进行归类,它们的功能实际上都可归纳为:制定费率、分配频谱和提供普通服务。如果继续沿用原来的组织结构必定会造成冲突、混乱以及各方资源的浪费。因此,面对融合的信息产业所出现的新问题,FCC必须进行相应的功能和组织结构调整,才能够促进这个产业进一步发展。[19]
Geradin将研究的范围拓展到所有网络产业(电信、邮政、能源和运输),认为融合是网络产业的主要发展趋势,各种网络产业间的融合可在网络设施、服务或商业战略三个层面发生,融合模式可分为:(1)深度跨产业融合(deep cross-sectoral convergence),如电信、音像和信息技术产业部门间的融合,是三个层面都发生的融合;(2)松散融合(loose convergence),即多效用模式(the"multi-utility" model),如电力和电信部门间的融合,只在网络或业务层面发生不完全的融合;(3)特殊合作(ad-hoc co-operation),如铁路和航空运输业之间以一种特殊方式进行的合作,其中,多效用模式是近几年来发展最显著的一种融合,但同时也向规制当局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如防止竞争和非竞争部门间的交叉补贴问题,消费者在接受同一供应商提供的多项公用事业服务时的权利保障问题,以及确保不同部门规制者决策一致的问题。显然,目前针对各产业部门制定的规制规则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融合环境,必须对此加以调整或彻底变革。但是,如果只进行调整又会出现新的问题,因为尽管网络产业间融合程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不同的服务或产品由同一网络传输成为可能,但还是不能改变这些服务或产品的性质而使其变为同一服务或产品,如电力、电信未来可能采用同一线路传输,但它们仍会保留各自的特点;尤其是煤气和自来水仍然要由特殊网络来传输,这就需要解决瓶颈问题。因此,也不能将不同部门的规制规则统一为单一管制规则。[20]
表1 技术融合的影响因素和结果
作者
影响因素结果
Rosenberg(1963) 技术迅速变化大量的产业技术融合
Yoffie(1996)技术、放松管制、管理创新数字融合:半导体、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产业融合成交叉产业
EuropeanCommission(1997)技术和管制 信息传输技术(ICT)的融合对产业和市场
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Greenstein和Khanna(1997)以前几个独立的产业一起成长为边界消融的两种方法:替代性融合和互补
新的产业性融合
Gaines(1998)新的技术整合融合
Gambardella和Tornsi(1998)
技术多元化 融合和商业运作绩效的提高
Kaluza等(1999) 数字技术、放松管制和快速的技术
进步传统的战略管理概念变得过时
Bresnahan和Richards(1999)
管制障碍降低世界范围内的垂直竞争
Lei(2000)
创新商业化 产品开发、竞争和价值创造过程的特征发生
变化,改变了特定产业的边界和竞争结构
Bertels(2001)
技术传统电话技术标准和技术诀窍的改进以
及电话和计算机领域专家的协作
对所有通信市场的影响:新的机会和成本
Kurth(2001) 技术进步、管制框架和需求 优势
Stieglitz(2002) 技术变化和规制普遍放松 电信、计算机和娱乐市场正在融合
Zhang(2002) 技术进步和规制放松导致竞争加对现有规制机构的挑战
剧
Borés等(2003)
电信市场自由化和技术变化
由电信、广播、信息技术和娱乐部门组成的
统一市场
Herkman(2003)
数字化 媒体业的聚集和市场的形成
Lind(2004) 技术
并购
Hacklin等(2004) 技术的合并 创新增加
资料来源:Bally,2005。
六、小结
总起来看,国外学者和有关方面对产业融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并且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除了上面提到的研究内容外,还有相当多的研究项目讨论了技术融合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产业融合对能源产业的影响、产业融合与全球化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研究成果大多集中在电信、传媒、娱乐、金融和商业等已经出现产业融合现象的产业,并以具体的案例分析、实证描述居多,而具有一定抽象度的理论分析则比较少。实际上,作为一种“革命性”的产业创新形式,产业融合使得建立在清晰的产业边界上的传统理论无一例外地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产业生命周期理论、产业组织理论、产业结构理论、产业规制理论、产业创新理论和战略管理理论等。因此,如何对这种“革命性”产业创新形式进行一般性理论阐释,并以此为出发点构建能适应产业融合环境的理论体系、应是产业融合研究的重点。目前,关于最基本的产业融合概念,国外学者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可见,对于尚处在发展阶段的产业融合理论,还有很多空白需要填补。尤其在经济全球化和服务化的背景下,深入、系统地揭示服务业内部行业以及服务业与制造业、农业融合的内在机理、表现形式及社会经济影响,把握全球经济服务化的实质,无疑将成为今后产业融合方面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