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综合评估研究论文_韩照晶1,韩照亚2

1.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 030000;2.国网晋中供电公司 山西晋中 030600

摘要:电力直接交易作为提质增效的一个重要举措,为企业降低能耗成本支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文章重点就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综合评估展开研究。

关键词:电力直接交易;市场销量;综合评估

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电力直接交易的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直接交易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按照自愿参与、公平竞争的原则,在电力交易平台通过双边协商或集中撮合交易等市场方式进行的购售电交易,电网企业按规定提供输配电服务。直接交易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坚持市场化原则,保证电力市场公平开放,降低电费电价,逐步减少成本支出,减轻企业压力。例如2018年,安徽电力直接交易持续增长,全年电力直接交易电量达580亿千瓦时,其中年度双边直接交易450亿千瓦时,年度集中直接交易70亿千瓦时,6次月度集中直接交易60亿千瓦时,市场交易规模同比创新高,释放改革红利32.74亿元。再例如2018年,河北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27家发电企业与370家电力用户、35家售电公司通过河北电力交易平台,达成交易2642笔,总成交电量351亿千瓦时,为电力客户节约购电成本5.2亿元,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一、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分析的理论基础

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分析需要解决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市场成员是否拥有影响市场效率的能力及其大小;二是市场成员是否利用其能力影响市场效率及其影响程度。本文从政府干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间的相互作用,即政府干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G-SCP 范式),分析影响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的因素。

(一)政府干预(G)

我国政府对电力直接交易的干预主要体现在两个层次:一是市场改革方案的设计;二是实施方案过程中对市场成员和市场交易的具体干预措施,包括市场成员准入和退出条件、清洁能源准入条件和补贴机制、价格管制等。

(二)市场结构(S)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形成“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市场主体模式,打破以往原有的垄断格局,开展了电力直接交易,发电侧和售电侧竞争程度提高,但目前仍未转向充分竞争。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干预对市场结构的改变具有重大作用。市场结构主要包括市场主体的规模数量、集中程度、能源结构以及网架结构等。

(三)市场行为(C)

对电力直接交易市场绩效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拥有较强市场力的主体,包括寡头垄断者和高效率经营者,拥有较弱市场力的市场主体对市场绩效的影响很小。市场行为主要包括电量申报策略、报价策略等,从而形成价格和数量的结果。

(四)市场绩效(P)

特定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会产生特定的市场绩效,市场绩效也会影响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体现为市场绩效,市场成员协调运营产生经济类效益和社会类效益,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分配情况和资源优化配置情况等。

综上所述,我国政府干预很大程度上影响市场结构,市场结构进一步决定市场行为。在此基础上,特定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将产生特定的市场绩效。反之,特定的市场绩效是由特定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导致的,市场行为又由市场结构决定,市场结构又受政府干预的影响。所以,通过反向倒推可以进一步找到影响市场绩效的因素;通过调整政府干预提升市场绩效。

二、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评估指标体系

在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考虑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的目标是达到有效竞争,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和资源优化配置。因此,本文基于G-SCP 范式分析的指标划分为供给侧、需求侧及协调运营三个维度,构建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评估指标体系,如表 1 所示。

表1 基于 G-SCP 范式的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评估指标体系

其中:S1、S2、S3、S4分别为排名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的市场份额;Si为第 i 个发电商的市场份额;N 为市场中的供应者总数;Qk为最大供应商的供给量;Qi为第 i 个供应商的供应量;QD为市场需求量;PS为生产者剩余;TS为市场总剩余;P 为成交电价;MC 为发电边际成本;Pc 为从电网企业购电的成本;Qs 为申报供给电量;Qd 为申报需求电量;Pj为第 j次的成交电价;P 为平均成交电价;Qe 为清洁能源成交电量;Q 为市场成交总电量。其中,市场公平性、市场监管水平和市场建设方案完备性反映政府改革方案设计和干预措施的科学合理性;TOP-4 指标和 HHI 指标反映供给侧的市场集中程度;申报供需比反映供给侧和需求侧相对报量情况;用户满意度、单位购电成本降低率、成交价格稳定性和清洁能源效益反映了电力直接交易的市场绩效。

三、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综合评估的应用

本文选取我国 A 市场和 B 市场 2018 年 3 月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的市场实际数据,如表2示

表2 电力直接交易的市场数据

首先,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各项指标的主观权重;其次,基于各市场实际数据,运用熵权法确定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各项指标的客观权重;最后,通过加法集成法得出综合权重(a=0.509,b=0.491),结果见表3。

表3 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各评估指标的权重

通过 MATLAB 运算求得各市场的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等级及其可信度因子,同时根据各市场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的市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结果见表4。

表4 各市场评估结果

从表4可以看出,整体上两个市场效率都处于较高水平,但 B 市场效率比 A 市场效率略高。市场绩效方面,B 市场的生产者剩余占比较低,市场公平性和监管性水平以及市场建设方案的完备性指标都较高,因此 B 市场的竞争效率较高。但是 B 市场的清洁能源效益指标为 0.146,而 A 市场为 0.257,因此 A市场在清洁能源利用率方面做得更好。市场行为方面,从申报供需比可以看出,A 市场可能存在持留行为,有市场力的供应商为了攫取超额利润进行经济持留或物理持留。市场结构上,A 市场 TOP-4 指标超过了 0.65,而 B 市场的 TOP-4 指标和 HHI 指标都明显低于 A 市场,可以看出 A 市场为高度集中市场,而B 市场竞争更加充分,实现了有效竞争。在 SCP 理论中,市场结构决定市场绩效,因此 B 市场较为充分的竞争也决定了其更好的市场绩效。基于此,政府应该分别针对 A、B 两个市场进行合理的调控,应加强对A 市场的监督和管制,以防止市场主体过度集中;适当放宽 B 市场清洁能源的准入,以及对于清洁能源的补贴机制,使得清洁能源有较强的竞争力,从而提高清洁能源效益。

四、提升电力直接交易的市场效率的相关举措

(一)加强电力市场的顶层设计

电力市场改革需要顶层设计,才能高屋建瓴,有序推进,保证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的提高。现阶段我国还面临可再生能源与电力市场相融合的问题,需要政策的支持。因此,我国电力直接交易的设计方案和具体干预措施应该借鉴国外成熟的电力市场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理顺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效率的内在逻辑。

(二)促进市场主体的充分竞争

电力市场运营应该坚持公平公正、依法合规的准则,保障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电力直接交易开展提供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应鼓励清洁能源参与市场竞争,实现电力市场的健康绿色发展。

总之,本文运用G-SCP范式选取了市场效率评估指标,并将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相结合,使得市场效率各项指标权重科学合理。通过算例分析,综合评估了 A、B两个市场的运营效率,并分别从市场绩效、市场行为、市场结构、政府干预四个方面分析了 A、B两个市场的运营状况,为电力市场监管机构方案设计和市场主体行为选择提供依据和建议,从而不断完善市场机制,提高市场效率。

参考文献:

[1]闫林林.浅谈电力直接交易的运用和效果[J].通讯世界,2019,26(05)

[2]殷惠艳,杨怡静.完善云南省电力交易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研究[J].云南水力发电,2019,35(02)

[3]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完善直接交易机制[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19)

论文作者:韩照晶1,韩照亚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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