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知识理论写作:知识理论研究的问题与实质_知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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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知识论”笔谈——知识论研究的问题与实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知识论文,笔谈论文,实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1-4721(2004)02-0012-07

“知识论”,顾名思义,以“知识”为研究对象,因此它以知识的存在为前提。由于 知识本身的种类、形态与内容是处于变化之中的,因而知识论对于知识的理解自然也会 随之而发生变化。

在近代,成熟的知识形态主要有数学(主要是欧几里德几何学与算学)、牛顿物理学, 因此它们构成了知识论思考的基本对象。理性主义者(如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兹 等)以数学为知识范本,认可天赋的先验知识的存在,将演绎推理解释为思想的知识方 法,并以必然性和确定性作为知识的内在属性。经验主义者(如培根与洛克等)则以物理 学这一经验科学为知识范本,因此,他们否认天赋知识的存在,突出归纳法的作用。不 过在知识的属性上,仍然是与理性主义者一样,将必然性和确定性视为知识的根本属性 。

近代知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休谟以“因果性”概念为依据,怀疑经验科学及 其方法的确定性,从而否认经验知识的必然性。力图对这一挑战做出回应,以求重新奠 定知识大厦之基础的是康德。康德哲学的宏伟蓝图,在理论哲学领域里进行着至少两项 重要的革命,一是将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以“存在”(在亚里斯多德那里是“实体”,在 莱布尼兹那里是“单子”)为对象的形而上学,改造为为知识提供逻辑根据、即认识之 原理的形而上学。因此在康德哲学那里,形而上学与知识论是合一的;二是试图将理性 主义与经验主义两派之中的合理要素整合起来,思考各种类型的知识,包括数学、物理 学与哲学在知识类型上的共同性,并在有关知识的解释上进行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 ,将知识论从符合论改变为先验论。

康德这一知识论构想是建立在对知识的三重层次划分的基础上的。在他看来,最低层 面的知识是经验性的知识,即一般意义上的自然科学知识,它们的依据是“经验的法则 ”,所以亦可称为“应用的理性知识”。[1](P3)第二层面的知识是自然科学中的“纯 粹的部分”,即包含着“一切对自然的解释的先验原则的部分”,这一部分属于“纯粹 理性的知识”,它们构成自然科学的“先验的法则”,亦即作为自然科学的基础或前提 条件,从而也可称为“自然的形而上学”。第三层面的知识是哲学意义上的形而上学知 识,它们来自于对数学、自然科学中的这些“纯粹部分”、以及形而上学本身的反思。 康德在类型学上将它们归属于同一类型的知识——先天综合判断,并从中剥离出它们构 成的诸先天要素:广义的纯粹理性(包括纯粹直观、先验想象力、先天统觉等),及其先 天具有的范畴和由范畴引出的综合判断原理的体系。这些要素构成一切知识的根据。这 种为知识寻求根据的努力,在黑格尔那里则表现为一种概念的逻辑。一些根本性的范畴 (本质、现象等)成为知识的根据。按照黑格尔的哲学,不论是人们的思维、或是自然界 本身的运行,都是依据这些范畴而进行的,都服从于范畴所展现的本质与规律。

在当代,西方知识论发展的一个明显变化是随着分析哲学作为主流哲学的登场,“形 而上学”遭到无情的批判与摒弃。为知识寻求形而上学根据的努力,被斥为无意义的东 西。哲学回到经验论,知识论也如此。虽然如此,知识论寻求知识根据的努力依然在进 行着,只不过这样的根据不再是“形而上学”的,而是经验的,它们表现为知识的诸种 条件,包括真、确证(理由)与信念等,尤其是其中的“确证”这一条件,它构成当代知 识论的核心部分。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在1963年,一位名叫葛梯尔(Edmund Gettier)的 教授发表了一篇仅有两页篇幅的论文:《确证的真信念是不是知识》,针对西方传统的 知识的三元定义(即知识必须满足真、确证与相信这三个条件),提出了后来称为“葛梯 尔反例”的两个反例。这两个反例对西方知识论提出的严重挑战在于,即使满足了知识 的三元定义,其结果也可能仅仅是偶然为真的,因此也算不上是知识。[2](P54-56)

对葛梯尔反例的回应可区分为“确证主义的”与“非确证主义的”。前者用加强确证 的条件的途径来解决,要求根本性的论证和推论都不能建立在错误的前提或假定之上。 “不可败性”理论是这种解决方式的一个代表。它认为葛梯尔反例的实质在于认识者是 从虚假的信念中推出它的合理的真信念,因此它对知识的定义所强化的条件是:主体S 相信P的理由不应当包括任何错误的信念。后者则要么寻求用增加知识条件的做法来解 决,要么用完全替换知识条件的做法来解决。诺齐克的“真理追踪论”寻求的是第一种 做法,他为知识的三元定义所增加的条件是:“如果p不是真的,S就不相信p;如果p真 ,S就相信p。”诺齐克希望用这两个增加的条件来保证知识只能是确证的真知识,而不 允许存在侥幸的认识。戈德曼的“因果性”理论等寻求的则是后一种方法,即用完全替 换知识条件的做法来解决葛梯尔问题。他认为葛梯尔问题的实质在于信念与使信念为真 的东西(事实)是不同的,因此认识者所相信的东西并不是事实,并且它所推论出的东西 纯粹是一种巧合。为此,戈德曼强调的是作为原因的事实与作为结果的信念之间的联系 ,也就是说,对于知识P来说,事实P应当引起信念P;反之,假如某一信念并没有因果 地与相关的事实相联系,它就不是知识。

除了对知识条件的研究之外,当代知识论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对确证理论的研究。在 这方面主要形成两大流派,一是“内在主义”,另一是“外在主义”。内在主义断言信 念的确证完全是我们心灵“内在状态”的功能,是一个心灵内部的活动过程。这表现在 信念的确证是由它与其他信念或理由的关系决定的,因此确证是由心灵活动按照一定的 认识规范(包括强调认识者的责任)所产生的,并且这种心灵活动的各个要素(感觉、直 观、信念等)都是可以通过内省或反思加以把握的。外在主义则主张与信念的确证相关 的不止是内在状态,而是主要在于与外部事实的联系,以及产生信念的过程与方法的可 信赖性,如正确的知觉、推理等过程。如果某一认识过程是可信赖的,这意味着它具有 较高的真的比率,那么它就可能使形成的信念成为确证的。

就两者的比较而言,内在主义属于比较传统的思路,将知识的获得与确证归结为意识 的内在行为,属于“意识哲学”的范畴。而外在主义另辟蹊径,寻求从信念与外部世界 的联系中、或信念产生的可信赖过程中获得知识的确证性的根据。但不管是何种主张, 它们的目的都是要为知识及其确证寻找有效的根据,这与近代知识论的目的是一致的。 这表明知识论研究不论其问题的提法或论证形式作何变化,其实质依然有其同一性,都 是寻求把握知识的根据,即知识需要满足的各种条件。

反观中国现代的知识论研究,在可谓凤毛麟角的原创性著作中,造诣最高的当属金岳 霖。他的《知识论》一书以“理解知识”为宗旨,详细地论究了知识论的各个问题域, 如知识的质料、认识的诸种方式、认识的关系与性质、因果范畴等熟悉的知识论内容, 直至自然、真理和语言等本属形而上学或语言哲学的东西。金岳霖总是尽量地挖掘、使 用中国哲学的语词,如“能”、“所”、“理”、“式”等等,来使知识论的概念与语 言中国化。不过我觉得该书的一个最大的缺憾,是它并没有一种明确的问题意识,因此 未能像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明确要解决的是“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狄 尔泰的解释学提出要解决的是“人文科学如何可能”的问题,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 》要解决的是“理解如何可能”的问题那样,从某个根本性的问题入手来进行思考,并 围绕着这一问题产生一整套系统的知识论。我想,金岳霖著《知识论》的这些得失,对 于我们反思知识论的问题与实质,亦会是有所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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