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抱朴子》4組名詞看中古墓本詞的更替演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古墓论文,抱朴论文,組名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近年來,漢語基本詞(常用詞)研究越來越受到學者的重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績。①
關於基本詞(常用詞)研究,王力《漢語史稿》第四章《詞彙的發展》(後修訂爲《漢語詞彙史》)和主编的《古代漢語·常用詞》部分較早地進行了這方面的實踐。其後,任學良(1987)對《古代漢語·常用詞》有所商補,王鳳陽(1993)、黄金貴(1995)等則較全面地作過考察。至於其重要性,蔣紹愚(1989)較早就提出來了,他在《古漢語詞彙綱要》第九章第二節介紹近代漢語詞彙研究的方法時,曾經指出,近一步開展近代漢語詞彙研究,“具體地說,有以下幾方面的工作要做:(1)詞語的考釋。(2)常用詞演變的研究……”②
在基本詞(常用詞)研究領域,具有標誌性意義的事件是:張永言和汪維輝在《中國語文》1995年第6期上發表《關於漢語詞彙史研究的一點思考》一文,對漢語詞彙史研究的現狀與不足作了批評,呼籲重視常用詞研究,振聾發聩,不同凡響。
張、汪二位學者的呼籲,得到了學界積極的回應。不少學者紛紛表示贊同。李如龍說:“以往漢語詞彙史的研究多著重於疑難詞語的考釋,而忽略常用語的研究。事實上,漢語詞彙史的最主要事實便是基本詞彙的變動。弄清楚不同時期的基本詞彙及其與各方言的基本詞、特徵詞的關係,漢語詞彙史的基本面貌也就清楚地顯現出來了。”③
近年來,接連出版了李宗江《漢語常用詞演變研究》、汪維輝《東漢—隋常用詞演變研究》、管錫華《〈史記〉單音詞研究》等基本詞(常用詞)方面的研究專著。其中,汪維輝《東漢—隋常用詞演變研究》一書考察了41組常用同義詞在中古時期替换演變的情況,是迄今爲止所涉及詞數最多、範圍最廣的專門研究常用詞交替演變的著作。汪維輝還撰有《近代漢語常用詞演變研究》的博士後出站報告,開闢了歷史語言學及詞彙史研究的新領域——基本詞(常用詞)演變研究,並作了很好的示範。
單篇論文方面,管錫華《從〈史記〉看上古幾組同義詞的發展演變》對木/樹、舟/船、首/頭、馮/據、告/語、崩/薨/卒/死等6組同義詞作了分析;管氏的《從〈史記〉看同義詞“孰”“誰”在上古的發展演變》對同義詞“孰”“誰”從先秦到《史記》的發展演變作了深入的研究。孫力平等《從〈左傳〉看先秦漢語表人語義場》以表人詞語爲考察對象,試圖構建表人的語義場,爲建立先秦漢語語義場進行了嘗試。吴寶安等《先秦“皮”的語義場研究》對先秦語義場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探索。汪維輝《〈說苑〉與西漢口語》則考察了首/頭、目/眼等8組基本詞的使用情況。其他文章還有董志翹《中古漢語中的“快”及與其相關的詞語》,吴寶安《西漢“頭”的語義場研究——兼論身體詞頻繁更替的相關問題》,龍丹《魏晉“牙齒”語義場及其歷時演變》等。
汪維輝《東漢魏晉南北朝常用詞演變研究》一文闡述了常用詞演變研究的意義,並就如何開展這一課題的研究提出了初步設想。王雲路《中古常用詞研究漫談》一文探討了中古常用詞研究中的一些問題,包括常用詞的基本範圍和特色,中古常用詞研究的歷史和現狀、意義和價值,中古常用詞研究的基本内容等。
在前人時賢研究的啟發下,筆者也借着研究《抱朴子》詞彙之機,嘗試對《抱朴子》一書中的4組基本詞作些考察,以期爲相關的研究提供若干素材。不當之處,請方家正之。
二
所謂“基本詞”,有學者稱之馬“常用詞”。顧名思義,是指在漢語中經常出現、使用頻率較高的詞。
法國語言學家房德里耶斯探討了詞語替换的規律。他把詞彙更换的原因總括成兩個方面,即:“一是說話者心理的個人方面,一是使用語言的社會環境的社會方面。”④ 房德里耶斯主張從詞義的演變和詞語的替换兩個角度去觀察語言詞彙的發展,給了我們不少啟發。以下從東晉葛洪《抱朴子》入手,對《抱朴子》中“木—樹”、“舟—艘—船”、“足—脚”、“目—眼”等4組基本詞的使用情況作丁調查,解剖麻雀,希望以此來了解《抱朴子》的基本詞的使用狀況,並進而略窺中古基本詞更替演變之一斑。⑤
(一)木—樹
1.既往研究
王力主編《古代漢語·常用詞》201.【樹】條:[辨]樹,木。“樹”和“木”的顯著區别有兩點:(1)“樹”可以是動詞,“木”不可以用作動詞;(2)“木”可以當“木材”講,“樹”不可以當“木材”講。先秦的“樹”字,一般只用作動詞。詩經鄭風將仲子:“無折我樹杞。”疏:“無損折我所樹之杞木。”這是正確的解釋。“樹”作爲動詞時,也不限於種木,還可以種草。詩經衛風伯兮:“焉得諼草(萱草),言樹之背(背:北堂)。”動詞“種”字,戰國時代纔出現。孟子滕文公上:“許子必種粟而後食乎?”(第一册323頁)
王鳳陽《古辭辨》“樹木”條說:“‘樹’原是個動詞,指栽培、種植樹木……不僅種樹可以用‘樹’,種植各種農作物也可以用‘樹’。”“樹的表樹木,是由動詞的栽種義引申爲相關的栽種的對象,這種用法遠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有了……到了唐宋時代,‘樹’和‘木’基本上成爲同義詞了。”⑥(75頁)
管錫華《〈史記〉單音詞研究》圍繞着《史記》一書,又調查了《詩經》《論語》《左傳》《孟子》《莊子》和《韓非子》6種典籍中表木本植物義的“木”和“樹”,得出了4點結論。(1)“木”早(殷商),“樹”晚(春秋)。(2)先秦單用“樹”很少,有些典籍只用“木”不用“樹”。《史記》中則絕大多數用“樹”,很少用“木”,“樹”已基本替代丁“木”。(3)……二詞用義互補。(4)《史記》中“木”、“樹”的構詞能力有强弱之别。(193—198頁)
汪維輝《東漢—隋常用詞演變研究》對“木/樹”一组詞作了翔實的考察,其基本意見是:名詞“樹”春秋戰國之交始見,東漢初的《易林》已經以用“樹”爲主,《論衡》中“樹”的名詞用法也超過了動詞用法。……“樹”在口語中取代“木”當不晚於兩漢之交。(86頁)
汪維輝《〈說苑〉與西漢口語》調查了西漢作品《說苑》中“木”和“樹”的使用情況:書中“樹”凡10見,表樹木義的“木”約33見,除了“草木”、“喬木”等成詞和1例“樹木”外,還有19例。其中承用舊籍的約7例,真正出自劉向之手的約爲12例。作者指出:“雖然‘木’的數量還是略多於‘樹’,但是考慮到《說苑》一書的總體語言風格,應該說在劉向的口語中‘樹’大致已經取代了‘木’。”(28頁)⑦
2.《抱朴子》基本情況
木,《内篇》106例,《外篇》51例;樹,《内篇》18例(1例動詞,17例名詞),《外篇》8例(6例動詞,2例名詞)。
樹,先看《内篇》,總共18例“樹”,除了1例外,都是名詞,如《對俗》:“千歲之鶴,隨時而嗚,能登於木,其未千載者,終不集於樹上也。”(47頁)《仙藥》:“石桂芝,生名山石穴中,似桂樹而實石也。”(198頁)
再看《外篇》,共有8例“樹”,但有6例是動詞。只有下面2例作名詞:《交際》:“由兹論之,則交彼而遇者,雖得達不足貴;芘之而誤者,譬如蔭朽樹之被笮也。”(上册430頁)《喻蔽》:“若以所言不純而棄其文,是治珠翳而剜眼,療濕痺而刖足,患荑莠而刈穀,憎枯枝而伐樹也。”(下册438頁)
故從“樹”的用法來看,《内篇》的口語性要强過《外篇》。
和“樹”相比,“木”在《抱朴子》中的使用頻率要高得多。共計《内篇》116例,除去10例是中草藥名,15例是指“五行”之一,8例指木頭、木料或木工,1例是人名(段干木),固定結構“草木”26例外,也還有56例;《外篇》58例,除去6例“干木”指段干木(人名),1例指端木(姓氏),1例指五行,15例左右指木質、木料外,也還有35例。⑧ 這些“木”有單用,也有和其他詞的組合,如“擇木”、“草木”、“木石”、“伐木”、“木食”(均見於先秦典籍)、和“木皮”、“獨木”、“睹木”、“修木”、“峻木”、“柏木”(均係漢魏以來新見)等。
單用“木”的例子也不少,《内篇》即有十餘例,如:
《對俗》:“或人難曰:‘人中之有老彭,猶木中之有松柏,禀之自然,何可學得乎?’”(46頁)《塞難》:“蓋盛陽不能榮枯朽之木,神明不能變沉溺之性。”(141頁)《極言》:“既斷之木,柯葉猶生。”(244頁)《勤求》:“夫搜尋仞之壟,求干天之木。”(257頁)《雜應》:“或依木成木,或依石成石。”(271頁)
《外篇》也不下於5例,如:
《疾謬》:“寸飙所以燔百尋之室,蠹蠍所以仆連抱之木也。”(上册607頁)《鈞世》:“然而譬如東甌之木,長州之林。”(下册73頁)《安貧》:“若乃焚輪傾巖,木拔石飛。”(下册215頁)
管錫華(2000:197)認爲:(木本植物義)“到《史記》雖然二詞(指木、樹)仍然都用,但若除去引用先秦典籍,則是絕大多數用‘樹’,很少用‘木’,‘樹’已基本替代了‘木’。”汪維輝(2000:86)認爲:“在東漢初的《易林》裹,已是以用‘樹’爲主,《論衡》中‘樹’的名詞用法也超過了動詞用法;到了東漢中後期的翻譯佛經中,表示‘樹木’的概念幾乎已經是‘樹’的一統天下。據此推測,‘樹’在口語中取代‘木’當不晚於兩漢之交。”
但據筆者對《抱朴子》内外篇的統計,《内篇》以“木”指稱木本植物,有43例;《外篇》也有21例,都遠遠超過了“樹”,而且也不是引用先秦著作,與管、汪二位的說法不同。
(二)舟—艘—船
1.既往研究
王鳳陽《古辭辨》“舟 船 航 艘”條指出:“‘舟’、‘船’是古今詞。‘船’在秦末漢初纔流行開來。”“‘艘’和‘航’一樣,也是‘船’的通名。……或許是‘舟’的地方變音。”(222—223頁)
黄金貴《古代文化詞義集類辨考》242.窬(俞)·舟·船(舱、舡):“夏商時代……稱爲‘舟’。……西周、春秋仍稱‘舟’。……戰國時出現‘船’,又作‘舩’、‘舡’。文獻中‘舟、船’並用,……‘舟’,文言詞,多稱小船;‘船’,口語詞,多稱大船。”(1315頁)
管錫華《〈史記〉單音詞研究》以《史記》爲中心,考察了先秦、秦漢典籍中的“舟”和“船”,認爲:“船”進入書面語至遲不晚於戰國中期。“但戰國至秦,‘舟’的使用仍然佔絕對優勢。而到了《史記》,‘船’佔了絕對優勢,基本替代了‘舟’,‘舟’成了古語詞,絕大多數只保留在成語成詞之中。”(221頁)
汪維輝《東漢—隋常用詞演變研究》在前賢研究的基礎上,也考察了“舟/船”的使用情況,其基本結論是:“舟”和“船”都見於先秦典籍,“船”始見於戰國文獻,要晚於“舟”,使用頻度也要低得多。《史記》中“船”的數量已大大超過“舟”,東漢三國譯經則基本上只用“船”而絕少用“舟”。(77—78頁)⑨
2.《抱朴子》基本情況
舟,《内篇》6例,《外篇》36例;艘,《内篇》0例,《外篇》9例;船,《内篇》3例,《外篇》3例。
先看“船”,如:
《内篇·釋滯》:“廪君起石而泛土船,沙壹觸木而生群龍。”(154頁)又《祛惑》:“樓下有青龍白虎,蜲蛇長百餘里,其口中牙皆如三百斛船。”(349頁)
再看“舟”:
《内篇》有“舟車”、“造舟”、“藍舟”、“吞舟”、“乘舟”、“舟梁”等詞語組合,凡6見。
《外篇》則有“舟楫”、“沉舟”、“穿舟”、“乘舟”、“大舟”、“虚舟”、“刻舟”、“造舟”、“金舟”、“輕舟”、“龍舟”、“舟車”、“舟沉”、“吞舟”、“朽舟”、“尺舟”、“泛舟”、“扁舟”、“伐舟”、“舟梁”等,⑩ 凡36見,其中“穿舟”等詞語(共14例)先秦未見。
值得注意的,相似的“V+舟(船)”組合,《内外篇》或作“舟”,或作“船”,並用不悖。
有“造舟”,又有“造船”:
《内篇·論仙》:“噎死者不可譏神農之播穀,燒死者不可怒燧人之鑽火,覆溺者不可怨帝軒之造舟,酗醟者不可非杜儀之爲酒。”(20頁)《外篇·用刑》:“滔天之水已及,而方造舟於長洲之林。”(上册359頁)
《外篇·君道》:“猶大廈既燔,而運水於滄海,洪潦浚室,而造船於長洲矣。”(上册241頁)
有“乘舟”,又有“乘船”:
《内篇·登涉》:“吴有道士戴昞者,偶視之,以越章封泥作數百封,乘舟以此封泥遍擲潭中。”(313頁)《外篇·嘉遁》:“是聞涉水之或溺,則謂乘舟者皆敗。”(上册55頁)
《内篇·登涉》:“但乘船不身涉水者,其陽日帶雄,陰日帶雌。”(308頁)《外篇·省煩》:“或革或因,損益懷善,何必當乘船以登山,策馬以涉川,被甲以升廟堂,重裘以當隆暑乎!”(下册96頁)
有“刻舟”,又有“刻船”:
《外篇·用刑》:“所謂刻舟以摸遺劍,參天而射五步。”(上册357頁)
《外篇·廣譬》:“刻船不可以索遺劍,膠柱不可以諧清音。”(下册343頁)
從典籍用例看,“造舟”見《詩·大雅·大明》,“乘舟”見《詩·邶風·二子乘舟》,“刻舟求劍”的典籍出自《吕氏春秋·察今》,而《抱朴子》或作“舟”,或“船”,用例也都相當。如最後一组顯然是用“刻舟求劍”的典故,但後例改“舟”爲“船”,值得玩味。
管錫華(2000:221)認爲:“《史記》給我們提供了‘船’替代‘舟’的準確時間是西漢。”汪維輝(2000:79)認爲:“至遲在東漢中期,‘舟’已經被淘汰出口語,而成了一個文言詞;南北各地口頭上都只說‘船’了。”
從《抱朴子》的情況看,“舟”在書中還相當活躍,使用頻率遠遠超過了“船”。
此外,《外篇》還有新詞“艘”,(11) 有“艘楫”、“文艘”、“輕艘”(二例)、“千艘”、“瓊艘”、“大白之艘”、“泛艘”、“龍艘”等組合,凡9見。“艘”的所指似和“舟”相近。《内篇》未見“艘”一詞。
(三)足—脚
1.既往研究
王鳳陽《古辭辨》“股 脛 腓 脚 足 腿”條指出:“……小腿稱‘脚’。司馬遷《報任安書》‘孫子臏脚,兵法修列’,‘臏脚’就是剔去膝蓋骨,使小腿無法活動。‘脚’的這種意義到唐代仍在使用。”“現代的‘脚’義古代用‘足’。”(127頁)
黄金貴《古代文化詞義集類辨考》106.趾(止)·足·脚(脚):“‘足’,下肢泛稱,引申作脚掌通稱。‘脚’,小腿,漢末起可作口語中脚掌通稱。”“‘脚’是古代的口語詞。……作脚掌之稱,文‘足’白‘脚’。”(553—556頁)
汪維輝《東漢—隋常用詞演變研究》在列舉百餘條例證的基礎上,考察了“足/脚”的使用情況,認爲:“‘脚’取代‘足’可能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代替了‘足’統指腿和特指脚掌的用法,在六朝完成。……第二階段是‘脚’再縮小範圍專指脚掌。”“(‘脚’專指脚掌)是唐以後的事(但在六朝後期的北方話中已經可以看出端倪)。”(40—58頁)(12)
2.《抱朴子》基本情況
脚,《内篇》2例,《外篇》11例;足,《内篇》31例,《外篇》35例。
先看“脚”的用例:《内篇·金丹》:“有如脂之養火而不可滅,銅青塗脚,入水不腐,此是借銅之勁以扦其肉也。”(71頁)又《雜應》:“若初入山林,體未全實者,宜以雲珠粉、百華醴、玄子湯洗脚。”(274頁)《外篇·勖學》:“夫速悟時習者,驥騄之脚也;遲解晚覺者,鶉鵲之翼也。”(上册132頁)又《欽士》:“晉平接亥唐,脚痺而坐不敢正。”(上册326頁)又《任命》:“故尋仞之塗甚近而弗往者,雖追風之脚不能到也。”(上册469頁)又《疾謬》:“或蹙以楚撻,或繫脚倒懸。”(上册628頁)又:“以傾倚申脚者爲妖妍標秀,以風格端嚴者爲田舍樸騃。”(上册633頁)又《刺驕》:“或亂項科頭,或裸袒蹲夷,或濯脚於稠衆,或溲便於人前。”(下册29頁)又《博喻》:“沈閭、巨闕,斷斬之良也,而不可以挑脚刺。”(下册306頁)又:“運薪輦鹽,不宜枉騏驥之脚。”(下册315頁)又《應嘲》:“孺子之竹馬,不免於脚剥。”(下册411頁)又《詰鮑》:“穿本完之鼻,絆天放之脚。”(下册494頁)又《自敍》:“俗之服用,俄而屢改,或忽廣領而大帶,或促身而修袖,或長裾曳地,或短不蔽脚。”(下册663頁)
這些“脚”,有的是指脚掌,如《内篇·雜應》:“宜以……玄子湯洗脚。”(274頁)洗脚,就是洗足。《外篇·疾謬》:“或繫脚倒懸。”(上册628頁)“繫脚倒懸”是指用繩子繫在脚踝處把人倒掛起來。更多的是泛指腿,如《外篇繫任命》:“故尋仞之塗甚近而弗往者,雖追風之脚不能到也。”(上册469頁)又《疾謬》:“以傾倚申脚者爲妖妍標秀,以風格端嚴者爲田舍樸駿。”(上册633頁)又《自敍》:“或長裾曳地,或短不蔽脚。”(下册663頁)據筆者的初步分析,在13例中,確指脚掌的,尚不及一半。
另外,《外篇繫欽士》“脚痺”,《韓非子》作“足痺”,可見在葛洪的語言習慣裹,“脚”已經可以代替“足”。
“足”字,《内篇》共有工44例,《外篇》共有160例,但多數是“不足”、“未足”、“豈足”、“何足”、“足以”等的“足”,也可泛指腿脚;真正指脚掌的,《内篇》只有31例,如:《金丹》:“行度水火,以此丹塗足下,步行水上。”(75頁)《仙藥》:“假令左足有疾,則刮塗人之左足也。”(200頁)《外篇》僅有35例,如:《臣節》:“舉足則蹈道度,抗手則奉繩墨。”(上册267頁)《刺驕》:“毛成翼長,蟬蜕泉壤,便自軒昂,目不步足。”(下册22頁)
當然,其中有些詞語(如“舉足”)是沿用先秦的用法。
(四)目—眼
1.既往研究
王力是較早關注“目”和“眼”的詞義替换演變問題的學者,他在《〈古漢語字典〉序》(載《語文研究》1986年第2期)一文中對《辭源》修訂本把《莊子·盜跖》“比干剖心,子胥抉眼”的“眼”釋爲“目;眼睛”提出了批評,說:“‘眼’與‘目’在上古不同義。‘目’是今所謂眼睛,‘眼’是今所謂眼珠(眼珠子)。……‘子胥抉眼’,是挖出眼珠子。阮籍能爲青白眼,也講的是眼珠子。大約到唐代以後,‘眼’纔變爲‘目’的同義詞。”在《談談學習古代漢語·序》(山東教育出版社,1984年)中,王先生也談了類似的意見。(13)
王力主編《古代漢語·常用詞(七)》429.【目】條:[辨]眼,目。二者爲同義詞。“目”字產生得早,大約在文字的初創時期就有了。“眼”字晚出。先秦古籍中,用“目”的多,用“眼”的少;兩漢以後的作品,用“眼”的逐漸多起來,後來在口語中竟取代了“目”的“眼睛”這一意義。“目”的其他的用法是“眼”所没有的。(第二册599頁)
王鳳陽《古辭辨》“目 眼 睛 眸 瞳”條指出:“‘目’就是今天所說的‘眼睛’,……包括人眼的眼睛、眼球、盧童。”“‘眼’其實相當於後代的眼珠。……中古之後,由於‘目’的詞義泛化,‘眼’逐漸取代了‘目’。”(118—119頁)
黄金貴《古代文化詞義集類辨考》94.眼·目:“‘目’早見於甲骨文,‘眼’始見於戰國文献。二者均可專指眼珠,泛稱眼睛。但‘目’是文言詞,又可作動詞;‘眼’是口語詞,只作名詞。”(509—512頁)
管錫華《〈史記〉單音詞研究》在調查了先秦14種典籍後指出:“先秦主要用‘目’,很少用‘眼’(只有《易經》、《莊子》、《韓非子》3書各用1例)。”“‘目”眼’二詞從先秦到西漢的發展可以總結爲:戰國以前只用‘目’,戰國時期產生了‘眼’,但使用較少。《史記》反映出了西漢‘眼’在使用頻率上有了不小的增加,‘目’相對減少,但‘目’仍保持了較强的生命力,構新詞的能力也遠遠强於‘眼’。……‘眼’替代‘目’,在漢語史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203—207頁)
汪維輝《東漢—隋常用詞演變研究》在詳細考察了上古到中古文獻的基礎上,指出:“相當於英語eye的詞,上古漢語用‘目’。戰國時出現了‘眼’(……‘眼’多指眼球)。……至遲到漢末‘眼’已在口語中替代‘目’,六朝後期在文學語言中這種替代也已完成。但此後‘目’並未完全退出文言詞彙系統。”(24—31頁)
汪維輝《〈說苑〉與西漢口語》調查了《說苑》中“目/眼”的使用情況:書中“目”共38例,除去“耳目”、“面目”等成詞,單用的仍有20多例,遠遠多於“眼”;而“眼”有3例,是除《史記》(7例)之外西漢典籍中“眼”用例最多的了。汪先生指出:“《說苑》雖然晚於《史記》約七八十年,但在口語性上顯然不能跟《史記》同日而語。”(24頁)
2.《抱朴子》基本情況
目,《内篇》48例,《外篇》30例;眼,《内篇》2例,《外篇》4例。
“目”和“眼”是一對歷時同義詞,在《内篇》和《外篇》中,“眼”的用例較少,“目”則佔了绝對多數。就“眼”而言,《内篇》僅有2例:《微旨》:“若令吾眼有方瞳,耳長出頂。”(123頁)《登涉》:“其次服鶉子赤石丸、及曾青夜光散、及蔥實烏眼丸。”(308頁)而《外篇》則有4例:《擢才》:“眼不見,則美不入神焉。”(上册456頁)《清鑒》:“譬猶眼能察天衢,而不能周項領之間。”(上册523頁)《喻蔽》:“若以所言不純而棄其文,是治珠翳而剜眼,療濕痺而刖足。”(下册438頁)《自敍》:“弟與我同冒矢石,瘡痍周身,傷失右眼,不得尺寸之報。”(下册646頁)
從這幾例看,除了第2例是藥名外,“眼”都是單用,充當主語、賓語等句子成分。汪維輝(2000)指出魏晉南北朝時期“眼”表現出很强的構詞能力,但在《抱朴子》中却看不到這一點。
相反,《抱朴子》的“目”十分常見,並且有較多的组合的詞語,即以《内篇》而言,有“耳目”、“面目”、“兩目”、“無目”、“縱目”、“明目”(均見於先秦典籍)和“閉目”、“惡目”、“目下”、“舉目”、“獨目”、“極目”(均係漢魏以來新見)等詞語,反映出當時“目”在書面文獻中仍然十分活躍。
三
以上對《抱朴子》4組基本詞的使用情況作了考察。把這4組詞用表格表示如下:
表一
除此之外,我們還對先秦以來的幾部典籍作了一些調查統計,以便比較、參考,詳下表:
表二
從表中可以了解到自先秦至晉宋,“木—樹”、“舟—船”、“足—脚”、“目—眼”四組同義詞發展的一個粗略的輪廓,並可得出幾點結論:
《左傳》、《吕氏春秋》爲代表的先秦時期,“木”、“舟”、“足”、“目”四詞的使用頻率要遠遠高於後起的同義詞“樹”、“船”等四詞。但又有區别。《左傳》中“樹”的動詞用法尚高於名詞用法,並且未見到“船”等同義詞。到了《吕氏春秋》,“樹”的名詞用法超過了動詞用法,出現了“船”、“脚”、“眼”等新詞,“船”的用例還相當多,達到了“舟”的一半以上。
《史記》、《論衡》二書,分别代表了西漢和東漢典籍。雖然“木”、“足”、“目”的用例還是超過了“樹”、“脚”、“眼”,但《史記》中“船”的出現頻率大大超過了“舟”,《論衡》“船”和“舟”的比例也幾乎相同;(14) 都說明了漢代較之先秦已經有所發展。
《抱朴子》、《世說新語》是六朝的代表作品。二者的情形不太一樣:《抱朴子》中,不僅“木”、“足”、“目”的用例仍然超過“樹”、“脚”、“眼”,就是“船”的使用,也從《史記》、《論衡》已經達到的程度上倒退了,遠不如“舟”用得廣泛。當然,《抱朴子》出現了此前幾部作品均未使用的“艘”(據真大成提醒,“艘”的異體字“桉”在《說文》中已見,不能算作魏晉新詞)。相反,《世說新語》除了“足—脚”一組外,其餘三組,新詞“樹”、“船”、“眼”都全面超過了舊詞“木”、“舟”、“目”,應當是反映了當時口語的實際面貌。比較而言,《抱朴子》的文言色彩較爲濃厚,這從上述基本詞的使用情況可見一斑。
以上對《抱朴子》、《世說新語》等著作所作的初步的統計和分析,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古漢語基本詞演變的一些情況,提醒我們注意這樣幾點:
第一,在研究詞彙特别是基本詞彙時,要區别語料的性質,不可一概而論。同樣是中古文獻,其語料性質不同,反映口語的情況也就不一樣,《抱朴子》一書,雖說《内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口語,但《外篇》則基本上屬於文言,較難反映口語的實際面貌。因此,儘管在接近口語的文獻中新詞替换了舊詞,但在比較保守的書面語系統中,舊詞仍不妨長期使用,與新詞並行不悖。
第二,研究常用詞的更替,要區分可以單用的詞和不能單用的構詞語素。通常新詞取代舊詞,在單音詞中最爲明顯,在雙音詞或固定結構中,舊詞作爲語素會頑强地保留下來。一種較爲常見的現象是:某些古詞、舊詞,作爲單用的詞已經退出了口語詞彙系統,可是作爲構詞語素它們却比新詞還活躍,構詞能力更强,“木”强於“樹”,“目”强於“眼”,“視”强於“看”,“舟”强於“船”等,都屬於遣一情況。(15) 事實上,“木”、“舟”、“足”、“目”等基本詞即便在口語中已經退出了歷史舞臺,但並不妨礙其繼續在書面語中大量出現,就是在今天,它們在一些古語詞、成語等中還經常出現(如裹足不前,瞠目結舌,十年樹木,刻舟求劍等)。
第三,基本詞和口語的關係,也呈現出複雜多樣的情況。基本詞更替演變,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口語演變的實際面貌,但有時候未能同步,常有“滯後”的情形,要注意它往往比其他語詞要慢半拍的情形。(16) 也就是說,對基本詞反映口語的程度,要給予恰如其分的估計。
由此可見,語言詞彙的發展並不一定是直錢型的,常常會出現曲折複雜的情況(其原因包括口語文獻與書面語文獻的差異、方言的影響、作者的習慣等)。(17) 上述4組基本詞的調查情況,也正好說明了這一點。
應該指出的是:作爲中古時期有代表性的本土典籍的《抱朴子》,本身的語言風格就比較仿古(主要指《外篇》),字數也有限(185973字,不到20萬),故僅就《抱朴子》一書所見,難免以偏概全,挂一漏萬。筆者只是想做一個解剖麻雀的取樣調查工作,至於研究結論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當時語言的真實情況,尚有待於做更深入的研究。
注釋:
① 這一部分的介紹,參看王雲路《中古常用詞研究漫談》,載《中古近代漢語研究》第一輯,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263—280頁。
② 參看蔣紹愚《古漢語詞彙綱要》255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
③ 參看李如龍《漢語方言的比較研究》17—18頁,商務印書館,2001。
④ 參看[法]房德里耶斯1920:《語言》,中譯本239頁,岑麒祥、葉蜚聲譯,商務印書館,1992。
⑤ 這四組詞中,舊詞的產生年代都比較早,自不必說,新詞中,“脚”、“艘”是漢魏以後的新詞,“眼”在泛指眼睛這一義位上也始於漢代;但“樹”(名詞)、“船”二詞先秦(戰國)文獻均已見到,照理不屬於“兩漢魏晉新詞”的範圍,這裹爲了論述方便,就放在一起討論,不作區别。
⑥ 汪維輝(2000:81)指出:“王先生謂‘到了唐宋時代,“樹”和“木”基本上成爲同義詞了’,恐怕還應大大提前。”
⑦ 關於“木/樹”一組詞,魏德勝《〈韓非子〉語言研究》、趙學清《〈韓非子〉同義詞研究》都曾作過討論,參看汪維輝(2007:27—29)。
⑧ 因爲有些用例指代不明,較難判斷,故遣只是一個粗略的統計,實際用例或許會有出入。
⑨ 關於“舟/船”的以往研究,尚有王政白《古漢語同義詞辨析》等,參看汪維輝(2000:77)注①。
⑩ “舟車”一詞,《内篇》和《外篇》各1例。
(11) 友生真大成博士說:“‘艘’恐怕不能稱爲當時‘新詞’,《說文·木部》:‘,船總名。’徐鉉云:‘今俗别作艘。’‘’‘艘’異體字,表示同一個‘詞’,至晚在東漢時便已產生。”照錄其說,並致謝忱。
(12) 關於“足/脚”的詞義演變或辨析,尚有洪誠《訓詁學》、江藍生《魏晉南北朝小說詞語匯釋》等,參看汪維輝(2000:40)注①。
(13) 按:二十多年前,筆者(1987)曾撰文補正王力在這兩篇文章中的說法,略云:王先生指出上古時“眼”與“目”不同義,“子胥抉眼”、“青白眼”的“眼”指的是眼珠,不同於今天所說的眼睛,極是。但“大約到唐代以後,‘眼’纔變爲‘目’的同義詞”這一結論則嫌過晚。列舉約二十條書證,證明“眼”當“目”講已經多見於漢魏六朝。張永言、汪維輝(1995)曾舉《史記·大宛列傳》“其人皆深眼,多須髯”和《吕氏春秋》“垂眼”等例,指出:“如此看來,‘眼’當‘目’講在漢代以前就已經有了。由此我們甚至懷疑‘眼’從一開始就等於‘目’,把它解釋成‘眼球’可能是後人强生分别。”對拙文有所商正,請參看。
(14) “樹”的量詞用法也在《史記》中出現。
(15) 關於這一點,時賢已經指出。汪維輝(2000:86—87)在小結“木/樹”一組詞的演變時說:“‘樹’在口語中取代‘木’當不晚於兩漢之交。……在魏晉南北朝的文學語言裹,‘樹’也已基本替代‘木’。不過,在文言詞彙系統和現代漢語書面語裹,‘木’仍可以指樹木。”在小結“目/眼”一组詞時也提出了類似的觀點,詳上。
(16) 真大成認爲:“‘滯後’是不可避免的,但通過我們的研究所體現出來的‘滯後’的程度還取決於所選取的語料的性質,因此,在常用詞研究上,語料的選擇是至關重要的。”很有道理。
(17) 當然,我們現在所看到的這種“曲折”究竟是語言發展的真實反映,還是由於語料本身的問题所呈現出來的複雜情況?應該區分這兩種不同的“曲折”,保持清醒的認識。感謝真大成博士提醒筆者注意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