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信息管理与网络经济的宏观调控机制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网络经济论文,信息管理论文,宏观调控论文,机制论文,中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网络革命对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和管理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经济学的观点来说,网络和数字技术的革命性在于它大大降低了人们的信息成本[1],从而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创造、传播、交流和获取知识与信息的方式和效率,使人们获得了空前的信息自由。这种空前的网络信息自由所释放出来的巨大社会能量,反过来又刺激了网络经济(又称数字经济、虚拟经济、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或“新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的空前发展。
但是,一枚硬币总是有它的两面。过低的信息发布成本使大量劣质信息和垃圾信息得以在网上泛滥,过低的信息储存、复制和传递成本导致了信息在不同网站之间的大量交叉重复,网络在大大降低人们的信息搜寻成本的同时却使信息的萃取(鉴别、筛选、序化)成本空前提高了。对于生活在网络时代的人们来说,与空前的信息自由相伴而来的是空前的信息爆炸和空前的信息污染。对网络信息运动在认识上的无知和管理上的乏术,也给以此为基础的网络经济的发展前景蒙上了阴影,甚至给它招来了“数字泡沫”的恶名。然而,一个不容置疑的问题是,我们必须学会科学地驾驭网络和新兴的网络经济。
在前期研究[2]中,我们基于网络信息与银行货币的相似性,导出了网络信息增长的动态规律及其数学模型;并依据这一模型提出了“禁止信息转发,以消除网上泡沫信息”的信息政策主张和“建立类似于中央银行性质的、具有宏观知识调控功能的中央信息库”的设想。本文拟对以中央信息库的构建为核心的网络信息的中央集成管理问题和网络经济的宏观调控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1 构建中央信息库的必要性
集成的思想与方法早已是信息管理的核心观念之一[3~5]。严格地说,信息集成管理包括信息功能的集成、信息流的集成和信息手段的集成。网络的出现虽然实现了社会信息功能和信息手段的综合集成,但对于社会信息流(信息资源)则只实现了集合而没有实现集成。集合只是信息资源的简单堆加,只是社会原有的各种正式与非正式信息流在网络上的简单汇集;而集成则是信息资源的有机重组——从宏观的资源布局和制度安排到微观的数据格式和信息存取规则,应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网络信息资源建设、管理和利用的效率。而构建中央信息库,则是实现网络信息资源集成管理的最佳方式。
在目前的分布式网络结构下,由于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或部门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集成管理,因而对网络信息资源的集成利用主要依靠搜索引擎和网络导航来实现。但在浩瀚的网络信息海洋面前,这种“后组式”的集成利用方式显得格外的力不从心。因为任何搜索引擎都很难覆盖网上所有信息,更不用说对它们进行系统分类、标引、鉴别和筛选了。有关统计表明,现在最好的搜索引擎最多也只能覆盖网上1/3的信息,各种搜索引擎组合搜索覆盖的网络信息可以达到42%,仍不到50%[6]。即使搜索引擎能够达到100%的信息搜索覆盖率,网络信息的分类、标引、鉴别和筛选也完全能够跟上,但由众多的用户、图书馆或信息服务商来分别做这样的工作,势必造成大量的重复劳动,生成大量的重复信息产品,从经济上说也是不合算的。因此,从分别、随机、“后组式”的信息搜索集成,走向集中、稳定、“先组式”的信息组织集成,是网络信息资源集成管理的必然选择。
正如极端的政治民主是一种灾难一样,极端的网络民主和信息民主也是一种灾难。在网络面前,社会正式交流渠道与非正式交流渠道的传统界限已经变得很模糊了,传统大众传媒所起的那种“看门人”作用和信息筛选机制不见了,以致于网上信息鱼龙混杂、良莠难辨。现有的网络信息管理常常是一种事后管理模式,如删除网页、关闭网站、惩办“黑客”等,缺乏有预见性的事前管理和全程监控机制。这种管理虽然非常必要,但单纯依靠这样一种“后控式”的管理模式,是永远也不可能消除网络上的泡沫信息、劣质信息和垃圾信息的。只有建立中央信息库,逐步健全和完善网络信息的“预控”管理机制,科学解决信息民主与信息集中的矛盾,才能扭转网络信息管理的被动局面,最大限度地挖掘网络信息潜能。
为了理解建立中央信息库的好处,让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两幅图。假设网络由N个站点(分别用1,2,3,…,i,…,n表示)构成。图1表示没有中央信息库时的网络结构,图2表示有中央信息库时的网络结构。
图1 没有中央信息库时的网络结构
图2 建立中央信息库之后的网络结构
在现有的分布式网络结构下(如图1所示),每个站点发布的信息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自己创造的新信息;二是转发其他站点发布的信息。如果每个站点都完全转发其他站点发布的信息,且各自创造的新信息互不重复,那么,网络上的转发信息(泡沫信息)量将是真实信息(不重复信息)量的N-1倍[2]。如果考虑到各站点创造的新信息也存在一定重复量,那么,真正有用的信息就被淹没在大约N倍于自己的泡沫信息之中——网络越大、网络站点数越多(即N越大),则网络上的泡沫信息也越多。
除了信息内容的交叉重复之外,信息形式的不规范也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数据结构和信息格式规范,每个网络站点都按照自己所喜好和意愿的方式发布信息,使得网络信息的形式千姿百态、五花八门,给网络信息的处理、存储和利用造成了极大的麻烦。
从信息获取和利用的角度来看,这种分散的网络信息结构,还导致了大量无谓的信息访问、搜索和处理工作量。为了获取全面的网络信息,每个网络站点都必须搜索和访问其他N-1个站点,因此整个网络在各站点之间必须设置的访问接口数达N(N-1)个之多。这就是说,在这种网络信息结构下,网站之间的访问接口数(以及由它而决定的网络信息访问和搜索工作量)将随着网站数量的增加而成平方倍增加。考虑到每个网络站点都需要识别和过滤其他网站上的泡沫信息,都需要处理和解决其他网站信息与自身信息在形式上不一致的问题,那么,这种网络信息结构实际上把整个网络处理泡沫信息和不规范信息的成本也成平方倍地扩大了。
但在建立中央信息库、实现网络信息的中央集成管理之后(如图2所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首先,由于各网络站点的所有可靠信息都要集中存储在中央信息库中,而任何一个信息库内部原则上是不允许重复信息存在的,因此相互重复的冗余信息必然要在存入中央信息库时被剔除。同时,由于各网络站点可以随时从中央信息库访问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互相之间再也不需要重复转发各自的信息了。这样,即使中央信息库不能百分之百地消灭泡沫信息,也可以把泡沫信息降低到最低限度。其次,所有存入中央信息库的信息必然要遵循统一的格式和标准,而这种标准又必然会影响和约束各网络站点的信息发布行为,因此信息不规范的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最后,由于所有成熟可靠的信息都可以在中央信息库找到,因此人们绝大多数的信息需求都可以在中央信息库得到满足,再也不需要像过去那样对全部网站进行盲目搜索了,只需要访问中央信息库(获取成熟可靠的信息)和少数相关站点(获取尚未进入中央信息库的最新信息)就行了。这样,中央信息库在大大减少信息搜索和访问工作量的同时,也使处理泡沫信息和不规范信息的成本降低到了最低限度。
2 中央信息库的构建方式与结构模型
中央信息库不是空中楼阁。抛开现有的网络管理机构和国家信息管理机关去构建中央信息库,既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又面临极大的社会阻力。制度经济学的原理告诉我们,过高的制度变迁成本往往会使制度变迁变得难以实现。如果我们把建立中央信息库看作是一种制度变迁的话,那么我们就应该选择一条制度变迁成本最低的道路——以现有网络管理机构和传统中央信息管理机关为基础进行功能整合与重构,以“扬弃”的方式实现网络信息管理的制度创新。
国际互联网络名字与编号分配机构(The International Corporat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ICANN),是目前国际互联网领域管理规则的权威组织,其好比是互联网世界的“联合国”,由来自世界各国的18名代表所组成的ICANN理事会是其最高决策机构[7]。ICANN所管理的资源都是互联网运行所必须的基本资源:DNS、IP地址、TCP/IP协议、根服务器。因此,它所制定的各种政策、做出的各项决定与互联网的平稳运行息息相关。各个互联网接入国家的相应组织通过向ICANN提出申请,接受ICANN的授权对本国的互联网资源分配进行管理。我国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GNNIC)就是这样一个机构[8]。尽管ICANN和CNNIC的工作至关重要,但其管理功能十分有限:仅限于网络用户域名的认定,而对域名之下的信息内容和用户信息行为丝毫不加干预;除了域名数据库之外,它不掌控也不影响其他任何信息资源;它的角色就像一个只开户头而不管资金结算的银行一样。应该说,网络信息的泛滥与ICANN的放纵不无关系。
相比之下,传统社会对信息内容和信息行为的管理要严格得多。虽然人人都有言论自由,但正式的信息发布行为必须通过受控制的媒体以合法的方式进行。国家或国际社会不但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如新闻出版署)管理媒体的登记审批和相关号码资源(如ISBN书号、ISSN刊号等)的分配——这一点与ICANN很相似,而且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知识产权局、国家图书馆、国家信息中心等)来审查、保管和保护信息的具体内容和形式——这一点与ICANN完全不同。有些机构还同时具有多项中央信息管理功能,如专利局既要:审查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也要负责专利号的分配,还要提供专利文献的保存与查询服务;我国的新闻出版署既宙批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的资格和ISBN、ISSN号码资源的分配,也审查报纸、杂志和书籍的具体内容,并与国家版权局合署办公,采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组织形式对国家的版权问题进行管理:以提供国家文献信息保障服务为职责的国家图书馆,也常常和以接受、保存文献呈缴本为职责的国家版本图书馆合在一起。在联合国,更是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下属机构,将上述各项管理功能全部整合在一起。正是这种严格而系统的管理,使传统社会的信息流动相对于网络社会要规范有序得多。
毫无疑问,传统社会的信息管理经验(对信息传播媒体及相关号码资源的管理和对信息具体内容和形式的管理有机结合)值得网络社会借鉴。正如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一样,未来的中央信息库也应该成为“网站的网站”,而不应该像今天的ICANN或CNNIC一样仅仅是一个颁发牌照的网络行政管理机关。如果说在传统社会,由于固化信息载体的限制使得各种信息活动之间存在着刚性壁垒,以致于各种信息管理机关林立、整合难度较大的话.那么在网络社会,在各种刚性信息壁垒已经被网络这种高度集成的活化信息载体扫荡一空之后,把各种信息管理机关的职能整合起来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事实上,只要在管理域名及相关号码资源的ICANN或CNNIC的基础上,追加赋予其管理网上信息资源的职能,则一个功能完备的中央信息库就可以迅速建立起来了。
与ICANN或CNNIC所不同的是,中央信息库将来不仅要记录和保存域名与号码这种形式性、地址性信息资源,而且还要记录和保存内容性、知识性信息资源,鉴于内容性、知识性信息资源包括全文型(文献单元型)信息资源和知识单元型信息资源,而两种类型的信息资源均为人们所必需,且均有相应的信息管理技术(数字图书馆技术和知识仓库技术)来支持,故应该分别建库以便于人们利用。这样,中央信息库就由域名数据库、全文知识库和知识元库这三个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信息子库构成(如图3所示)。
图3 中央信息库的结构模型
以后,申请注册域名都必须同时或提前向中央信息库提交内容和形式均合乎要求的知识性信息(包括全文信息和知识元信息),只有被知识元库收录的知识性信息(代表申请者贡献的创新知识量)达到一定数量标准的申请者才能获得顶级域名,达到低一数量级标准的申请者获得次级域名,达到更低一数量级标准的申请者获得三级域名……依此类推。这样就能通过中央信息库的建立和运行,把网络域名管理与网络信息(知识)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值得指出的是,新一轮建设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浪潮正在全球迅速兴起。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2003年启动的高级网络基础设施计划(Advanced Cyberinfrastructure Program,ACP)明确提出,要建设为科研与教育提供新的知识环境的整合基础设施,通过这个“百科全书式”的基础设施全面实现科学技术与工程的新革命。如果说1993年克林顿时代美国提出的NII的Infrastructure是工业经济的国家基础设施,那么NSF-ACP的Cyberinfrastructure则是知识经济的国家基础设施。英国e-Science计划、欧盟的GEANT(高速欧洲研究网)、日本的Grid Datafarm等也是这种性质的国家知识基础设施项目。我国也在积极应对变革,相继推出了China Science Grid(GAS,2001)、中国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2002)、中国知识资源总库(2003)等建设项目[9]。所有这些表明,网络信息(知识)的中央集成管理乃是大势所趋。但单纯的技术主义路线很可能是走不通的。因为从历史来看,制度创新与技术更新对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在实现网络信息(知识)的中央集成管理的问题上,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了这一点。
3 中央信息库的宏观调控机制设计
我们知道,强大而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功能使中央银行在传统的工业社会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而这种调控功能是通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利率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运作机制来实现的。中央信息库要想在未来的网络信息社会(亦称知识社会)取得类似的地位,也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运作机制,来实现其对网络信息传播和社会知识创新活动的强大而有效的宏观调控作用。这些亟待建立的机制包括:①自动地把网络信息集纳到中央信息库来。②保证中央信息库中的信息在内容和形式上是最优的。③让信息提供者和知识创新者成为知识经济的最大受益者。为了方便起见,姑且分别称之为“信息集纳机制”、“信息优化机制”和“信息赢利机制”。
3.1 信息集纳机制
适度的信息集中是中央信息库得以存在和运转的必要条件,正如适度的货币集中是中央银行得以存在和运转的必要条件一样。但广泛分布的网络信息怎样才能集中到中央信息库来呢?用普通图书馆的搜集、加工、存储的办法肯定是行不通的。因为那将是一个无法承受的、工作量近乎天文数字的浩大工程,而且按照这种被动反应模式,有限的社会信息处理能力永远也赶不上网络信息爆炸的速度。
很难想象,如果中央银行也像普通图书馆那样被动地向一家家商业银行征求、搜集、保存它们的剩余资金,那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很难想像它还能够对经济运行施加有效的影响。恰恰相反,它采用了一种非常主动而强硬的方式:借助于法律赋予的权力,规定所有商业银行必须按照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向其缴纳存款准备金。这就有效地保证了货币向中央银行的适度集中,并由此而奠定了央行以货币供应量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制度基础。
传统的国家版本图书馆所实行的呈缴本制度,是一种与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极为相似的文献信息集纳机制:所有出版机构必须依法向国家版本图书馆缴送出版物保存本。从1537年法国颁布《蒙特斐利法》建立呈缴本制度至今,时间已经过去了近5个世纪,但这项制度仍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它为国家保存各种文献的版本和进行国家书目登记工作提供了保证,为国内和国际范围的出版物资源共享、文化交流提供了条件。
现在,呈缴本的范围已经从传统出版物延伸到电子出版物。例如,我国《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第14条规定:“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自电子出版物出版之日起30日内向新闻出版署、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版本图书馆缴送样品。”可以预见,呈缴本制度由传统出版物向电子出版物、再向网络出版物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延伸,是一个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建立网络信息呈缴制度是迟早的事。如前所述,如果我们能把信息呈缴与域名申请挂起钩来,则这项制度在网络上的实施效果将会更佳。
3.2 信息优化机制
建立网络信息呈缴制度以后,中央信息库虽然免去了信息搜集之苦,并使信息来源有了可靠的保障,但如果没有有效的信息质量控制机制,面对纷纷呈缴而来的、质量参差不齐的、形式五花八门的网络信息,中央信息库的信息加工任务仍将十分繁重。货币的同质恒值性,使中央银行(除了花费较小精力辨别货币真假外)几乎不需要考虑存款准备金的质量问题。而网络信息的鱼龙混杂,却使中央信息库不能不考虑呈缴信息的质量。如果中央信息库不能从繁琐的日常信息加工活动中解放出来,那么,它就不但不能腾出精力对网络信息运动和网络经济运行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反而有被网络信息洪流淹没的危险。因此,能否建立一个最省力而有效的信息质量控制与优化机制,自动实现库存信息在内容和形式上的最优化,就成为中央信息库能否像中央银行那样有效运转的一个重要条件。
所幸的是,我们从传统的专利申请与审批制度那里找到了这样一种最省力的信息质量控制与优化机制。各国专利法普遍规定,申请专利者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并对这些文件的具体内容和格式作了详尽的规定。这些规定既保证了专利在信息形式上的规范性,又保证了专利在信息内容揭示上的准确性和充分性。而“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审查和“先来先得”(把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者)、“后来优得”(新专利的实施若依赖于旧专利时可以获得强制许可)的授权规则,则通过专利申请人之间的自由竞争保证了社会技术知识持续创新和优化的动力。
如果把专利申请的这一套形式规范和自由竞争机制移植到中央信息库来,则中央信息库的信息优化就可以自然实现。例如,规定进入中央信息库的信息必须遵循统一的格式,技术性信息可直接套用专利申请文件的格式,理论性信息可按照论点、论据、论证制定标准化格式,描述性信息可按照时间、地点、人物、起因、过程、结果制定标准化格式,等等,以确保网络呈缴信息的规范化;规定信息呈缴者在提交全文信息的同时还必须将其创新点以标准的知识元格式提交上来,便于确定知识发现的优先权和建立“纯化”的知识元库;规定“先来先得”的信息入库原则,即提交的信息如果相互雷同,则最先提交者获得信息入库和信息拥有权,以确保知识创造者的自然竞争和信息呈缴的积极性;规定“后来优得”的信息优化原则,即对中央信息库中的信息提供更优版本者,将自动取得与其优化改进程度相一致的对该信息的分享拥有权,以确保对既有信息进行优化的行为得到鼓励,自动实现库存信息的剔旧和更新。
3.3 信息赢利机制
确认信息呈缴者和信息优化者对库中信息的所有权虽然非常重要,但这种所有权如果不能为他们带来现实的利益,其激励作用就会大打折扣。无论是进行知识的生产创新,还是将所得知识按照中央信息库的规范信息格式进行表达和呈缴,以及对既有的库中信息进行优化,都是需要花费成本的。如果这些知识贡献活动的收益回报大于所付成本,知识贡献者觉得有利可图,那么这些知识贡献活动就将持续进行,中央信息库也会持续而有效地运转下去。反之,则知识贡献活动就难以继续,中央信息库就会运转失灵并最终破产。因此,能否让知识贡献者得到足够的经济回报,能否让知识贡献者成为知识经济的最大受益者,就成为中央信息库的运作机制设计中最关键、最核心、最深层的问题。
但是,中央信息库显然不可能以直接向知识贡献者支付报酬的形式使每个知识贡献者都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因为它自己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就算它有钱,它也无法准确评估每一条信息的价值,因而也无法决定该给每一位信息呈缴人多少钱。事实上,中央银行和专利局都不是采用直接付酬的方法来激励商业银行和专利申请人的。相反,它们还要反过来收取费用(中央银行要向商业银行收取铸币税、再贷款利息以及无偿占有存款准备金的利息,专利局要向专利申请人收取专利审查与维持费)。但商业银行和专利申请人为什么会如此乖乖听话呢?原因是商业银行和专利申请人一旦获得银行经营权和技术专利权之后,可以利用这种特许授权,从后续的投资和独占性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得更大的利益。因此,中央信息库只要能够建立起类似的授权机制,使做出知识贡献的信息呈缴人能够从后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得足够的利益补偿,那么,中央信息库就同样能够像中央银行和专利局那样持续有效地运转起来。
问题在于,中央信息库不能照搬照抄中央银行和专利局的做法。因为货币最增值的环节是它的投资性使用,所以银行经营授权的核心是贷款权——商业银行可以从发放贷款中获益;专利技术最赢利和最容易监督的环节是它的生产性使用,所以专利授权的核心是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专利权人可以从许可使用中获益;而网络信息的使用价值却是最难以把握(他人看了不一定有用)和最不容易监督(他人用了,权利人很难知道)的东西,因此网络信息的授权保护就不应该以信息的使用权为核心。事实上,禁止上网和阻碍自由下载等限制信息使用的信息保护措施往往反过来还降低了信息本身的价值(如论文的被引率、网页的被访问次数、期刊的影响因子、软件的知名度)。
鉴于信息访问(与使用不是同一概念)和信息发布是网络信息运动中最容易监督的环节,而信息的发布传播(尤其是广告)同时也是网络信息运动中最赢利的环节,因此网络信息的授权保护应该以信息的传播经营权为核心。也就是说,人们经营赢利性网络信息业务的权利应该与其对网络社会的知识贡献量(即其在中央信息库的入库信息量)挂钩,对中央信息库中的任何信息都不拥有所有权(即对网络社会没有任何知识贡献)者不得在网上从事网络广告、电子邮箱、内容提供等网络经营业务。比如说,可以规定一个比率,知识贡献者将依据这个比率按照其在中央信息库拥有库存信息的数量以及这些信息的被访问下载数量,自动获得相应的在网上可发布信息数额、可开办电子邮箱数额、可检索信息数额等网络信息业务经营权限;而拥有这些网络信息业务经营权限的知识贡献者,既可以自己开办网站进行经营,也可以以许可证贸易的方式将这种经营权限转让出售给其他商业网站。这样,知识贡献者就能切实分享到知识贡献的好处,成为知识经济中的最大受益者,社会知识创新就能持续进行;而中央信息库也可以通过调整法定网络信息比率(经营权限)或通过公开市场买卖网络信息业务经营权,对社会知识创新的规模和质量进行宏观调控。
4 结语
民主与集中是一对辩证的矛盾。人们已经懂得,政治民主的实现依赖于法制的统一和政府的强大有力,经济民主的实现依赖于市场的有序、货币的统一和政府的宏观调控。因此,人们也应该懂得,网络信息民主的实现依赖于统一有效的网络信息规范和集中有力的网络信息管理机关。那种宣称网络革命将打破现行垂直社会结构的预言,似乎过于武断。那些激进的网络民主主义者,应该从历史上的无政府主义者和自由资本主义者那里吸取教训。在一个政府软弱的国家,人民的政治民主不过是一句空话。在强有力的中央银行出现以前,自由资本主义饱尝经济危机之苦。在缺失中央信息管理者的网络上,我们也正在吞食着信息爆炸和信息污染的苦果。过度的网络民主其实是一种灾难。有鉴于此,本文侧重于从制度层面对中央信息库的构建和网络经济的宏观调控问题进行了粗略的探讨,但愿能于国家知识基础设施和国家宏观知识管理体系的建设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