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民族文化何以影响民族经济-基于贵州南脑村的调研论文

乡村振兴视域下民族文化何以影响民族经济-基于贵州南脑村的调研论文

乡村振兴视域下民族文化何以影响民族经济
——基于贵州南脑村的调研

李 军1,龚 锐2,罗永常1

(1.凯里学院旅游学院, 贵州 凯里 556011; 2.贵州民族大学 山地旅游与民族经济研究院, 贵州 贵阳 550025)

摘 要: 文化作为影响经济发展的主观变量备受学界关注,通过对贵州南脑村深入地田野调查发现,民族文化对民族经济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互惠互助、文化内聚力、乡规民约等文化传统在降低发展成本、增加村庄公共物品、促进村寨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思维惯习、巫术迷信、特殊习俗等文化传统制约着村寨经济发展。基于此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不仅要充分发挥民族文化的基础性与战略性作用,更要正确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做到“扬”与“弃”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 乡村振兴;民族村寨;思维惯习;文化内聚力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经济活动既受到物质资本、信息资本、金融资本等经济因素的制约,也受到文化习俗、文化心理、文化观念、文化价值等非经济要素的规约。文化作为主观变量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一直备受国内外学者关注。亨廷顿认为,文化是指一个社会中的价值观、态度、信念、取向以及人们普遍持有的见解(本文沿用此概念内涵)。迈克尔·波特在研究文化与经济关系时提出了经济文化概念,具体含义是指那些对个人、单位及其他机构的经济活动有影响的信念、态度和价值观[1]。诺斯认为,不仅由明确的法律典章规定的“显性”制度对经济增长有显著影响,而且由看不见的文化习俗、价值传统、伦理精神、行为习惯等文化因素决定的“隐性”制度同样对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2]。国内学者罗卫东(2001)、高波(2004)、李永刚(2013)先后提出精神资本、文化资本与文化精神等概念,旨在阐释“是人类的主动精神推动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而有关民族文化与民族经济关系的研究成果也颇为丰富。李明文(1997)指出,民族地区贫困落后是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非经济因素(文化)是造成民族地区不能脱贫甚至是返贫的主要原因。张锦鹏,苏常青(2003)认为,民族经济发展受到强大的非正式制度因素制约,对经济发展有着直接的阻碍作用,而且有一种十分顽固的排斥力使外部的支持和帮助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王杰(2016)则认为,虽然国家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和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支持,但总体而言民族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其重要原因便是忽略了民族经济习俗的主要作用[3]。李忠斌(2011)指出,只有结合特定区域的文化因素,才能解释民族地区经济状况的历史成因,才能找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契机[4]。并从文化作用于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及选择方式论述了民族文化作用于民族经济的实现机制[5]。而在现阶段的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部分学者提出要充分发挥文化的作用,因为乡村文化在乡村振兴中具有基础和战略意义,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之举[6],既是凝聚人心的黏合剂,也是汇聚力量的发动机,可以说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巨大文化资本[7],因此要充分挖掘乡土文化的价值,把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与现代文化的融合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化在现代乡村经济、社会以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的作用[8]

久病虚损及年老体弱的人,尤其需要平调阴阳、流畅气血,不宜急补、峻补,只能平补、缓补。最好先从小剂量开始,逐渐调整到最佳剂量,且宜选药性平和、补而不滞、滋而不腻的药物。

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梳理发现,大部分学者从宏观视角论述了(民族)文化对经济(民族经济)的影响,是一种抽象的经验总结,是严密的逻辑推导结果,这无疑对现阶段民族地区推进乡村振兴具有普适性的指导意义,但遗憾的是该研究领域缺乏深入的个案分析进一步论述与阐释这一观点。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文化作为主观变量用于指导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既可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可能有消极的制约作用。因此,在研究中除了用辩证思维看待民族文化双重作用外,更为重要的是要严谨审慎地厘清哪些文化要素对乡村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而哪些文化要素对乡村社会运行起着消极地制约作用,如此才能充分发挥民族文化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与战略性”作用。笔者以贵州黔东南南脑村为个案来探讨民族文化影响民族经济的学术命题,主要是基于民族经济与民族文化的考虑:其一,民族村寨经济发展的典型代表。南脑村距大塘镇政府驻地19公里,距雷山县城31公里。共有3个村民小组,127户527人,人均耕地面积仅0.79亩,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9户251人,是国家三类贫困村。该村寨远离现代经济功能辐射区,经济自发展能力较弱,种植水稻是当地民众主要的生计方式,与外界经济互换活动甚少;其二,民族村寨文化保育的典型代表。因受地理区位和自然条件限制,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互动交流少,相对完整地保留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如互惠互助、扫寨与保寨、婚丧嫁娶仪式等。以此为典型个案来探讨民族文化何以影响民族经济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二、民族文化对民族经济的正向作用

(一)互惠互助的文化传统降低发展成本

互惠互助的文化传统不仅在村寨振兴中发挥着文化聚合与整合功能,而且承载着重要的经济发展功能。互惠是人类历史上最基本的交换制度形式,在人类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古代东方社会的基本制度形式[9]。人类互惠的逻辑根本上是一种文化的逻辑,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的表达。对人类社会而言,互惠是一种往来。这种往来关系使得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及人群与人群之间能够相互联结在一起、捆绑在一起[10]。可以说在民族村寨中,人与人、户与户、村与村之间自古以来就有互惠互助的文化传统,如民族村寨中存在的“帮工”“讨活路”等互惠组织呈现出自我与他者基于互信机制的情谊道德经济,体现了一种并置差异性之情谊道德社会的地方性智慧[11],正是这种互惠互助的文化传统联结着人类社会发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民族村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的二元特征,一方面具有现代市场经济特征,另一方面保留着传统发展方式,在村庄社会没有完全纳入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情况下,村寨经济社会发展概况不能完全用货币指标来度量,更多体现的是一种非货币化的消费,因单个家庭积累的金融资本和物质资本有限,不可能以价格为媒介通过市场交换获得发展需要的各种资源,此时只能凭借地方性智慧——以互惠互助的方式获取自身发展所需要各种生产生活资料。这样就可以把分散的个体凝聚起来,拧成一股强大的合力,通过特有的互惠机制调动整个村寨的力量来完成单个家庭无法办成的事情。例如,在乡村社会中修房建屋对个人或家庭而言非同小事,按照市场经济逻辑当事人要承担材料成本、搬运成本、工匠成本等费用,若修建2层楼200平方米的木楼(实际上远远大于200平方米)至少需要30多万,这对民族村寨中的绝大部分家庭而言是一笔天文数字,但村民仍可以充分利用传统文化中互惠互助的习俗来化解这一难题,最终建成新房所花成本却不到1/10。2018年3月该村王氏村民修建了300多平方米的小木楼,累计支出3万多元,其主要用于购买现代建材(钢筋水泥)和支付少部分工钱。在修建新房过程中,所需劳力较少之时由老哥老弟老庚(好朋友)轮流帮忙,而到了立柱子、盖瓦等需要大量劳动力集体协作之时,全寨村民根据当事人需要按照约定日期集体上门“讨活路”,木工、瓦工、搬运工齐上阵,男女老少忙得不亦乐乎。同时左邻右舍也会给当事人赠送建房所需要的各种木材,这样就进一步减少了材料成本。另外,当村寨从传统自给自足经济向现代商业交换经济转变时,采用互惠互助的情谊道德经济可以减少交易成本,因为这一文化传统是现代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一种纽带、一种保障机制、一种润滑剂[12],可以增进在交易过程中彼此之间的信任,“使得人们在每天进行交换时不用随时随地进行思虑交换条款”,从而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该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于2017年12月成立了村级三农合作社,在驻村书记的帮助下引进了种植香菇的大棚蔬菜项目,但该项目运行的最大困境是用工量大且不能及时发放工资。正是凭借村庄社会依托互惠互助积累起来的特殊信任,即便在数月不发工资的情况下,村民依然在合作社务工,直到2018年6月项目投产后才发放村民5万余元的工资。这一现象恰如李永刚指出,一种好的区域文化,会使这个地区的投资、交易、合作等各种经济活动更加活跃和频繁,减少摩擦与冲突,从而使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更快[13]。总之,互惠互助的传统习俗不仅具有传统意义上的文化整合功能,而且在减少家庭开支、降低发展成本以及节约交易成本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经济功能。

(二)文化内聚力增加村庄公共物品供给

村寨既是内部成员文化内聚力与整合力的场所,也是村民生活共同体的特殊空间。生活在其中的个体也必然对村寨有着较强的依附性、集体意识与认同感。因为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共生共存,要实现个体的长久利益,就必须维护村寨的集体利益,而维护村寨利益的集体行为进一步加强族群成员对村寨的依赖与认同[14]。对于任何一个传统村落而言,以集体意识和村寨认同感为核心的文化内聚力是民族村寨得以生息繁衍的动力机制。也正是基于此,村民会用自己实际行动维护村庄的集体利益,而这种集体利益集中体现在村庄内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为帮助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尽管国家从宏观层面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特色村寨保护政策、集中连片贫困区扶持政策、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兴边富民行动等[15]。但因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其人力、财力与物力有限,相当一部分政策地方政府难以具体施行,尤其体现在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上,再加上地方政府不可能事无巨细地兼顾到每个村寨发展所需要的公共物品,基于上述原因民族村寨发展所需要的各种公共物品总体上供给不足。当政府的正式制度不能完全提供村寨公共物品的情况下,民族村寨内部利用文化向心力机制解决这一难题:其一,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2008年撤校并点后该村里孩子面临上学难的问题,2017年汇聚多方力量成立全镇唯一一所极贫村级幼儿园,由村委会提供教学场所和教师宿舍,村民筹资购买教学用品,驻村书记除了通过社会关系提供师资外,利用相应的优惠政策为入园儿童争取营养餐与学费补助;其二,集体筹资修建便民桥。村寨与外界的唯一通道受河流阻挠,“冬天赤脚过河,夏天看天过河”。为解决这一难题,2015年该村以户为单位集体筹资20万上交到交通局(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大部分村民捐助100-1 000元之间,而外出经营苗圃的王氏村民捐助5万元,经过全体村民2年多的努力,该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预计2018年10月通车;其三,集体筹集节庆活动资金。该村是典型的苗族传统村落,可以说文化底蕴深厚,民族节庆多样,节庆期间娱乐活动丰富多彩,既有传统的歌舞表演,如芦笙舞;也有现代的体育竞技,如篮球比赛。按照惯例,举办方不仅对获奖的团体(个人)发放丰厚的奖金,而且对前来观看的村民赠送一份精致礼品。这些开支均由村寨内部解决,其具体措施是采用轮流举办与自愿捐助,即邻近村寨联合起来轮流举办大型集体活动,村民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捐助10元、20元、200元不等。笔者参加过掌雷村苗年跳芦笙和三穗寨头二月二节庆活动,每次都设有筹集资金的组织机构。这些案例表明,当正式制度不能提供村庄社会发展所需要各种公共物品之时,村庄以其特有的文化向心力汇聚个体力量,增加相应的公共物品供给。正如温莹莹指出,非正式制度不仅仅是对正式制度的补充,更重要的是当社会中正式制度缺失或作用薄弱的时候……其替代正式制度并发挥社会制约与整合的功能[16]。公共物品是民族村寨振兴的前提与基础,既要发挥政府的外部帮扶作用,同时更要发挥村寨内部向心力的凝聚作用,如此才能增加村寨公共物品的供给,也才能增强村寨内生发展能力。

(三)乡规民约促进村寨社会持续发展

民族村寨有着一套完整的生产生活习俗,包括社会交往习俗、农业生产习俗、婚丧嫁娶习俗、饮食习俗等方面,这些习俗产生于少数民族改造自然与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深受所处生态环境的影响,在丰富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同时,还是一种文化因子植入到民族属性中成为族群标识符[3],构成区别于他民族的符号及本民族存在的象征[24],因为文化是人与自然和社会互动的产物,是人的谋生之道,个体的成长过程就是将外界文化不断内化为自身文化的过程。正如吉尔茨所言,人就是为自身编织的文化之网所悬挂的动物,人是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文化的产物,更是文化传承的活态载体。在村寨社会,内部个体成员为得到群体的认可,必须习得并再生产出相应的习俗。民族村寨中的传统习俗并非抽象,而是具体的,是可以感知的并活态存留于各种仪式中。村民正是用这些特定仪式符号来完成内心的情感表达:如表达喜庆的结婚庆典、满月酒、房屋落成等仪式;表达哀伤的丧葬仪式、表达规训与警示的扫寨仪式、表达风调雨顺保寨仪式等,这些仪式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集体性。但每一种仪式开支较大,依靠个体无力承担,这就要激活村寨内部的社会资本采取自愿捐助的分摊机制来化解这一难题。举行仪式的成本分摊机制看起来靠集体力量承担,而实则最终由集体中的原子化个体来承担。因为无论哪一种仪式,都是对村寨物质财富总量的耗散,过度频繁的仪式活动更是对村寨物力与财力的浪费。笔者长期深入到极贫民族村寨调研发现,接连不断的仪式活动不仅加重了内部成员的负担,而且把整个村寨推进了贫困的深渊,可以说每一次仪式都将村庄陷入更深层次的恶性贫困循环中。笔者在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蹲点调研期间,该村共计举办6次集体性仪式:2017年8月驻村书记聚会仪式;2017年12月大桥开工仪式;2018年1月扫寨仪式;2018年3月保寨仪式;2018年6月欢庆六一仪式、2018年9月扫寨仪式,每次集体聚餐开支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元。驻村仪式是蒲书记为拉近村民关系自己承担,扫寨仪式由火殃头梁氏村民承担,其余的仪式由村民集体出资。2017年12月,该村老年人去世的丧葬仪式宰杀近20头黑毛猪;2018年3月王氏村民新房修建仪式宰杀黑毛猪30余头;2018年7月,村支书老母亲去世丧葬仪式宰杀黑毛猪20余头。值得一提的是村支书老母亲上山后的“三七天”(上山后的第21天),按照当地习俗亲戚朋友们带着糯米饭、米酒、煮熟的鸡鸭鱼等美食到支书家参加特殊的仪式——为亡者送饭吃,即通过巫师邀请已故老人回家吃饭,仪式当晚招待客人20余桌,捎去的礼品堆满了堂屋,折合成人民币上万元。除此之外,当地村民祭坟也要邀请亲戚朋友宰杀猪牛,少则1-2头,多则上10头。上述这些案例再次表明:中国的农村不仅是乡土社会,更是人情社会、道德社会与伦理社会,正是靠人情、伦理、道德把原子化的个体关联在一起,成为互利互助的有机统一体。从这个意义上讲,村寨内部成员家中有红白喜事举行相应的仪式无可厚非,因为这种仪式具有很强的整合功能,把个体与村庄整体联系在一起,可以增加个体对村寨的集体认同。但不能忽视这些仪式造成了大量财富的浪费,不利于村寨经济的转型发展,应当在新时代发展中对其不合理成分加以摒弃,在保留仪式的象征意义与文化内涵基础上简约办理,如此就可以避免整个村寨陷入集体性浪费的怪圈。从经济学视角进一步审视,若将这些仪式的开支节约出来用于扩大再生产,那将是一笔可观的原始资本积累,可以形成强大的村域经济发展合力,从而整体上提升村寨经济发展能力。

三、民族文化对民族经济的制约作用

(一)文化惯习制约村寨经济发展

如果你不了解这个地方的历史,不知道这片桃园的过去和现在,这真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可是,对于这片桃园及其所在的这块地方,我却知根知底,它的故事现实版是这样的——

某一文化事项一旦被村民接受和认可并纳入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体系后,这种文化便具有自我调适、自我建构与自我强化的功能,也就是民族村寨文化具有一定的“惯习”,在新的环境中会沿着过去的路径进行演变。如果是优秀文化因子,这种“惯习”进入良性循环轨道,既可以把原有的优秀文化特质传递下来,又可以对民族村寨发展产生正效应;但如果是欠合理的文化要素,这种“惯习”有可能使文化发展沿着错误的路径“锁定”在某种无效的状态,同时又会排斥对其他文化要素的吸收,不利于文化的转型发展,以至于产生文化发展的负效应。长期生活在极贫民族村寨中的村民,他们凭借既定的模式回应着现实中的一切变化,自如地应付着各种各样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过着一种自我复制、循环往复的生活[20]。受此思维惯习的影响,再加上长期以来生活环境游离于现代化和其他民族,其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缺乏新元素的碰撞与冲击,为适应特定的社会只能向长辈学习,传统的生活方式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过着“未来重复过去”的生活模式,因思维锁定在某种特定的文化情境中,必定表现出缺乏相应的闯劲与创新意识,缺乏先行先试的勇气,缺乏战胜困难和与命运抗争的豪情壮志,更是不知变通,未曾思考如何提升综合能力获取新的生活方式,从而改变自身的命运,面对新的发展机遇不假思索便主观认为“不可思议”,从而犹豫观望,止步不前。甚至以群体性力量扼杀其他新的生产方式,对大胆创新者不是支持与拥护,而是秉着看笑话的态度冷嘲热讽,甚至把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扼杀在摇篮中,成为阻碍村寨发展的绊脚石。2017年8月蒲书记刚到南脑村驻村扶贫,为完成秋季攻势发动村民种植反季节蔬菜,并与生态农业银枫公司和匀城监狱达成协议按0.3元/斤的价格进村收购。该消息传开后村民们觉得此事不靠谱,一方面村民从未见过在村里将蔬菜变卖成现钱,另一方面蔬菜滞销不仅亏损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资料,更不足以支付进城卖菜的车费,部分村民对驻村书记表现出极度不信任;而部分村寨精英和致富能人不是带头行动而是鼓动他人种植,其目的在于等着看失败的笑话。驻村书记为完成脱贫任务带头种植2.6亩蔬菜,反复动员后村支书、预备党员等10余户村民加入。2018年2月26日一辆白色大卡车进村收购蔬菜,全寨村民亲眼见证了白菜和萝卜是如何变成现钱的,多则3 000余元,少则几百元。王氏村民由衷感叹道,“我今年57岁了,第一次在村里看到把白菜和萝卜卖成钱”。该案例说明,村民的思维已经陷入深度的闭锁状态中,在其潜意识里,蔬菜除了食用与养牲畜之外别无价值,更不可能成为脱贫致富的增收渠道,即使驻村书记和政府搭建了销售平台,在村民看来依旧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因为没见过,所以就主观断定不可能。这一现象正如张雄所指出,它不是一种理性的随机选择,而是一种习惯心理在特定环境刺激下所做出的行为复制。它没有缜密的逻辑推理形式,仅仅依靠一种稳定的心理定势和人类长期实践活动形成的习性及取向来判断主体与对象存在的关系[21]。但在2018年5月全镇推广的黄金种植中,该村对产业扶贫态度发生了根本性地转变,不仅用完本村30亩指标,而且还占用了邻近村寨的100亩指标(因思维惯习其他村寨村民同样采取不合作、不参与、甚至消极抵抗的态度),该公司又额外奖励20余亩,最后该村累计种植153.21亩,户均增收6 885元,最大增幅2万元。驻村书记在日记中写道:这次蔬菜种植“成功”,对这个信息闭塞的村寨是一次集体性的精神洗礼,用实际行动让村民见证了“不可能”是如何成为“可能”的,打破了世代沿袭的思维惯习,改变了村民的观念,解放了村民的思想,使整个村寨焕发出新的精神风貌,不仅激发了村寨的内生活力,而且也为各项扶贫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该案例表明,只有通过正确的引导打破传统的路径依赖,才能改变村民的思想观念,也才能重塑村民的文化心理,如此才能用新思维、新理念、新方法指导村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行动,从而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二)巫术迷信制约村寨经济发展

辛秋水指出,由于山区的地理和文化、经济等原因,居住在农村里的人不少还处于只信神不信人的迷信之中[22]。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与宗教活动相关的封建迷信,通过封建迷信活动求医治病、请神驱鬼;传统的祭祀活动;算命先生与风水先生的迷信活动……不少人便到封建迷信或宗教中寻求精神上的寄托或安慰[23]。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巫术迷信都是牛鬼蛇神,对经济发展起阻碍作用,内藏着理性认知的巫术迷信有助于民族村寨社会稳定与持续发展,对现阶段的乡村振兴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例如少数民族信奉的“山神”“树神”“猎神”“水神”等,以“迷信”的方式诠释人与大自然和谐共生的大智慧。但也有部分迷信活动束缚着人的思想观念,并以特有的文化观念作用于人的经济行为中,导致人的行为有悖于常理,出现“落后的观念必然导致落后的思维,落后的思维必然导致落后的行为,落后的行为必然导致落后的结局”。贵州黔东南雷公山一带苗族村寨中的村民有“用鬼”习俗,方术迷信色彩较为浓厚,家里稍有不顺认为鬼神作怪,就要请鬼师辟邪消灾,如房子着火用鬼、家事不顺用鬼、保寨祈福用鬼、身体不适用鬼、母猪下崽少也要用鬼。按照文化相对论,这一套用鬼习俗在一定时期内有其独特的文化价值,例如获得心灵的慰藉以及对自然的崇拜等,但同时不合理及频繁的迷信活动会造成生产资料与物质财富的浪费,从而影响家庭及整个村寨经济的发展。南脑村李氏村民,家有2个孩子上学读书,母猪是家庭重要的收入来源,一般每次下崽5-11个,按照猪崽10-13元/斤,一年下崽2次有近万元的收入。但2017年9月仅下1个小猪崽,按照当地村民说法,这是不吉利征兆,将会给家里带来厄运,必须用鬼才能消除灾难。按传统习俗,李氏村民邀请鬼师和自己社会关系网较为密切的人把母猪赶到河边,待鬼师做完一系列法事后将其宰杀掉,同时还必须把母猪吃食的猪槽扔到河沟里冲刷,如此才能彻底洗掉霉运。在用鬼过程中主人忌讳未邀请或关系疏远的人参加,更不能围观。在现代生物科学看来,偶尔下1-2个小猪崽是正常的生物现象,也绝非村民迷信认为其是不祥之物的象征。正是因为每一次产小猪崽多,所以偶尔一次少就变得“不正常”。事后笔者访谈该农户是否见过因此而带来不吉利的案例。村民的回答是,“这是祖辈传下来的,寨子上也没人见过,但大家都这样做,我也只能这样,哪个不怕带来厄运嘛”。从该案例可知,在缺乏现代知识的指引下,民族村寨世代延续至今的祈福求福的迷信心理或许是错的,或许是个传说,或许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但却被村民当成亘古不变的真理或信仰。在一个极贫民族村寨中,母猪作为农户极其重要的生计资本,原本可以在其精心经营下获得更多的收入,当拥有一定资本积累后可以选择更好的生计方式,可现实呈现的是因巫术迷信不仅夺走了母猪的生命,而且连猪槽也不放过。当然,村民也会因获得心理或精神慰藉的愚昧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一方面因为迷信将原有的生产资料毁掉,另一方面又无力获得新的生产资料,将本已贫困的家庭推向更为贫困的深渊,由此形成向下累积因果循环:贫困——迷信活动——丧失生产资料——更加贫困。

(三)特殊习俗制约村寨经济发展

乡规民约是乡村民众为了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间纠纷、保障村民利益、实现村自治,民主议定和修改并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17]。其产生于乡村社会,在村民日常生活与互动交往的逻辑中生成与发展,以不成文的方式引导与规约村民的思想和行为。一旦生成后其本身也就作为一种事态、一种情形像一种社会规则那样对成员的各自行为有一种自我强制性的规约[18]。从制度运作效率看,在某些情况下非正式制度比正式制度更易于被特定群体成员所接纳,也因此更为有效,其作用机理是通过社会文化机制约束、引导及规范个人的行为,使全体成员遵从特定的社会规范,从而达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规避一定风险之目的。因火灾致贫是黔东南民族村寨的特有灾害现象,自2000年来当地政府为减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进行相应的正式制度建设,但并没有减少火灾发生频率,如2000-2005年火灾发生255起,2006-2011年发生355起,这表明地方政府推进的正式制度建设并达到减少火灾的预期效果,更有部分学者甚至提出火灾正式制度的“失败”,呼吁在立法中把正式制度与地方性知识有机结合起来[19],也就是要尊重地方性知识,充分发挥乡村民约在防火减灾中的作用。而笔者调研的南脑村有一套完整的民间防火减灾制度,包括扫寨、敬鬼火、火禁忌等,发生火灾后对肇事者(火殃头)处罚比较严厉,如喊寨、罚4个120、罚种树、罚扫寨等。2017年农历腊月二十七,梁氏村民因家里线路老化,再加上木房年代已久,不慎家中着火,按照村里乡规民约“两防安全”第4条:“凡发生火灾火警,罚事故责任人500-1000元,另加扫寨费用”,也就是发生火灾后举行仪式所有的开支必须由火殃头来承担,包括黄牛、米、酒、鸡、鸭及邀请祭司的费用。但肇事者是建档立卡的深度贫困户,只能依靠自己在村庄的社会关系筹借6 000多元的扫寨费,第二天下午全体村民外出举行扫寨仪式。该仪式的独特意义在于通过这种集体性仪式的在场感不仅可以达到对违反乡规民约者的惩戒,同时也教育了其他村民。虽然对个体而言造成了本已贫困的家庭因扫寨变得更加贫困;但从村寨整体利益视角看,正是凭借对违反者的严厉处罚,并以惯例形成具有强大约束力的社会文化机制才能避免制度的文本化,才会将防火意识内化到村民的行动中,从而减少火灾发生的频率,达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相互警示之目的。若再完善的制度仅停留在文本上,发生火灾后又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必然导致对火灾悲剧的集体失忆,再次发生类似悲剧的可能性就会增加,而一旦发生火灾给村寨集体带来的灾难是毁灭性的,少一次集体性的灾难,对个体成员相对严厉的处罚也有其合理性。又如该村为获得可持续生计制订了如下乡规民约:“辖区内河道禁止炸鱼、电鱼、闹(毒)鱼、塞河捕鱼。炸鱼者处罚一炮500以上。闹鱼者,每次处罚2 000元以上。电鱼、网鱼、塞河者每次处罚100-500元”“乱砍古树、风景树处罚500-1 000元”,正是这些不成文的规定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与各种资源的持续利用。总之,以扫寨防火、持续生计为代表的乡规民约在现阶段的乡村振兴中有着重要的社会文化价值,通过对个体成员行为的规范与引导不仅有利于村寨集体利益最大化,而且有利于村寨社会的永续发展。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贵州南脑村个案调查发现,民族文化对民族经济发展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传统文化中的合理成分有助于村寨经济发展,具体体现为:互惠互助的文化传统不仅可以减少发展成本与节约交易成本,同时为村寨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文化内聚力可以增加村寨公共物品供给从而保障族群内部公共事务的正常运转;以扫寨为代表的乡规民约有助于村寨社会的延续与发展。这些文化传统是村寨社会内部的“米提斯”资源,是民族群众地方性智慧的集中体现,在民族村寨振兴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缘于人与自然社会互动中的有限理性及民族文化内在特性等原因,某些文化要素如巫术迷信、思维惯习、特殊习俗等不仅束缚着人的思维,而且会造成生产资料的破坏与物质财富的浪费,不利于村寨经济发展壮大。

IUI因操作简单、并发症少、易被患者接受等原因,已成为最具代表性的辅助生殖技术之一。IUI的适应证包括因男方因素、宫颈因素、免疫因素及不明原因等造成的不孕不育。本研究中的IUI临床周期妊娠率为11.93%,较文献中报道的约20%IUI总临床妊娠率较低[4]。IUI成功率受多因素影响,本研究重点从男方年龄、女方年龄、不孕年限、女方BMI、女方基础内分泌(FSH、LH、E2)、不孕类型、精子浓度、活力、总数、TMS、PTMS等方面对511对夫妇(1 090个周期)进行分析,探讨对宫腔内人工授精妊娠率的影响。

乡村振兴的目的离不开村民自身,离不开乡村自身,客观上既需要全体村民参与,更需要激发文化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只有文化在村落中能够旺盛地、蓬勃的成长和延续,这个乡村过去、现在和未来才具有长期的活力[25]。但文化作为主观变量既可能是民族村寨经济发展的动力,也可能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阻力;既可以成为村寨经济发展的资本,也可以成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成本。客观上要正确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做到“扬”与“弃”的有机统一。因为某些传统文化即便看来已经“腐朽”或“落后”,其仍然还有特殊的生命力。在乡村社会运行中有着独特的规范力与号召力。为此,在现阶段乡村振兴的文化建设中不能完全否认传统文化存在的合理性与积极成分。在对欠发达地区的精神价值的再造中,我们不能完全抛弃传统,另起炉灶,只能在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改造[20]。因此在民族村寨振兴中要大力弘扬传统中优秀文化,把优秀文化因子与现代经济发展融合起来,使之成为村寨社会转型发展的动力,从而推动民族村寨振兴;同时要摒弃文化传统中的某些落后要素为民族村寨经济发展扫清障碍,一方面在不同文化的互动交流中主动吸纳融合现代文明和他民族文化的养分,既保留了民族特色,又促进了民族村寨传统文化的转型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自上而下的移风易俗对传统文化进行积极引导,打破文化发展的路径依赖,使之朝着良性方向发展;最后,通过民族经济的发展推进民族文化转型发展。因为民族文化与民族经济是一个双向互动过程,不仅要发挥民族文化在村寨经济发展中的动力整合功能,更要通过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人流等要素加强民族经济在民族文化发展中导向作用,使民族经济与民族文化相互促进与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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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Does the National Culture Affect the National Econom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Nannao Village ,Guizhou

LI Jun1,GONG Rui2,LUO Yong-chang1

(1.School of Tourism ,Kaili University ,Kaili ,Guizhou ,556011; 2. Institute of Mountain Tourism &Ethnic Economy ,Guizhou Minzu University ,Guiyang ,Guizhou , 550025, China )

Abstract : As a subjective variable affec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Culture has attracted much attention from the academic circles.Through in-depth field investigation of Nannao village in Guizhou, Ethnic culture has dual effects on the national economy: on the one hand, cultural traditions such as mutual benefit, cultural cohesion, village rules and regulations play an active role in reducing development costs, increasing village public goods, and promoting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villages; on the other hand, cultural traditions such as thinking habits, witchcraft and superstition, and special customs restrict villages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the village. Therefore, we should not only give full play to the basic and strategic role of national culture in promoting the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in ethnic areas, but correctly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radition” and “Modernity” so as to achieve the organic unity of “carrying forward” and “abandoning”.

Key words : rural revitalization; ethnic village; thinking habits; cultural cohesion

收稿日期: 2019-03-10

基金项目: 贵州省教育厅2018 年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项目“乡村振兴视域下贵州特色民族文化产业竞争力提升研究”(黔教合KY [2018] 366 )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李军(1987- ),男,土家族,湖北利川人,博士,凯里学院旅游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民族文化与民族经济;龚锐(1960- ),男,四川富顺人,贵州民族大学山地旅游与民族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民族文化与山地旅游;罗永常(1963- ),男,贵州黎平人,凯里学院旅游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民族文化旅游。

中图分类号: C95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21X(2019)05-0077-08

[责任编辑:吴才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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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民族文化何以影响民族经济-基于贵州南脑村的调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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