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现代化”结合: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现实选择_农业论文

“两个现代化”结合: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现实选择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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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面向21世纪的发展目标。纵观世界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历程,虽然各国因各自的国情不同,所选择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有所不同,但它们却有着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走了农业产业一体和城乡一体相结合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目前,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调整城乡关系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中所面临的两个关键问题,而农业产业一体化和城乡一体化又是当前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关系调整的两个基本点。虽然中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在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农业产业一体化(始称贸工农一体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农村经济发展路子,并且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我们在理论上对农业产业一体化、城乡一体化与农业现代化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缺乏深入研究,因而在实践中,也就容易造成彼此间的脱节,从而削弱了农业产业一体化和城乡一体化对农业现代化的综合促进作用的发挥。

一、对农业现代化的再认识

农业现代化是一个综合概念。它作为一个动态的、渐进性和阶段性的发展过程,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随着人类认识程度的加深而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

我国对农业现代化的认识,最初局限于农业机械化、水利化、化学化和电气化,以致到70年代中期突出强调要在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并把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作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唯一标志,认为引进国外的农机具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捷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农业现代化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确立了最根本的指导思想,在农业现代化的目标、道路、途径、措施等问题上,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和探讨。

目前对农业现代化的含义,国内经济理论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认识:

1.认为农业现代化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用现代工业装备农业,打破小生产的自然农业格局;二是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农业,逐步提高农业生产技术;三是由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劳动者从事农业,劳动技能和创造力大为提高;四是在充分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比较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不断挖掘土地和气候资源的增产潜力;五是采用现代化的管理体系经营农业,实行专业化、社会化生产,充分发挥人们蕴藏的主观能动性和物质条件的作用。(注:黄佩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农业》,《农业科技管理》,1997年第2期。)

2.认为农业现代化就是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历史过程,是农业通过不断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生产过程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调整农业结构和农业的专业化、社会化分工,以实现农业总要素生产率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农业持续发展的过程。(注:顾焕章等:《论农业现代化的涵义及其发展》,《江苏社会科学》,1997年第1期。)

3.认为中国的农业现代化既有世界各国农业走向现代化的共性,更具有其个性,即特殊性、多样性和复杂性。认为在21世纪中叶实现的农业现代化至少应具备如下特征:第一,要在数量很多的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的商品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第二,以生物化学技术为主,以机械技术为辅,寻求传统的精细农作技术和现代农业在保持生态良性循环下的有机结合。第三,就大多数地区而言,以劳动集约和技术集约为主,以内涵发展来提高农业总体生产效率。第四,在提高农业生产力总体水平的同时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差别、地域差别,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我国的农业现代化,不只表现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等生产方面,而且表现在农业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体制的转换等生产关系方面;不只表现为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调整,使农业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等宏观经济战略和格局方面,而且表现为农民真正成为享有平等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利益集团。(注:万宝瑞:《面向21世纪的中国农业》,《农业现代化研究》,1997年第6期。)

比较以上三种观点,笔者认为第三种观点更加全面和客观。

这是因为:第一,中国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建立在农户家庭经营基础之上,离开这一基础讲农业现代化,势必脱离中国的国情;第二,发展农业现代化,不仅要注重土地产出率,也要兼顾劳动生产率,注重农业综合生产率的提高;第三,发展农业现代化必须重视农民收入的增加,目的在于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第四,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不仅仅局限于农业内部,它既涉及到工、农、商等产业的调整,也同时涉及到城乡关系调整。

世界农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三个发展阶段。这三个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不同而具有质的区别,这种区别是由生产工具、劳动者的生产技能和生产力的组合方式等因素决定和表现出来的。舒尔茨在研究农业发展问题时,把发展中国家完全以世代相传的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农业称之为传统农业。他认为,传统农业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均衡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技术状况长期保持不变;人们对再生产资本的购买偏好和动机长期保持不变;农业生产要素供给和需求长期保持不变,传统农业实质上是处于停滞状态的,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农业。因此,传统农业不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源泉。要使农业持续增长,就必须把传统农业改变为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这也正是世界各国都在致力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根本动因。

二、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一体化内在的关系

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一体化虽然是三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之间却有着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令人遗憾的是,过去我们常常只注重三者中一两个问题的研究,而没有将三者纳入到一个大系统中进行综合研究。特别是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一体化在我国各地蓬勃发展的今天,如何理清三者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城乡一体与农业产业一体的结合发展对农业现代化的综合促进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笔者在分析总结我国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农业产业一体化发展实践的基础上,对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做如下分析和把握。

(一)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

由于本文在第一部分已经对农业现代化及其相关问题做了分析阐述,在此仅就城乡一体化及其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做如下分析:

城乡一体化是指城乡在相互联系而又相对独立发展的过程中,城乡劳动者发挥各自的能动性从而发展全社会的生产,实现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第一、二、三次产业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城乡人民共同富裕的动态过程。城乡一体化作为一个复合概念,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城乡一体化是一个目标模式,而不是一个固定的模型。 基于这一认识,才能避免理论上的片面和实践中的偏差。(2 )城乡一体化体现的是城市与乡村的关系,是一种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正是由于这种关系,也就不存在城市代替乡村或乡村并入城市的问题。(3)城乡一体化从根本上应体现的是工业与农业之间的关系, 这一关系确立了农业对工业的基础性作用,又不排斥工业对农业极强的反作用,因此,城乡一体化的实质就在于城乡在平等基础上的交换和共同发展。(4)城乡一体化的灵魂在于城乡的协调发展。(5)城乡一体化的最终目的是全社会成员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环节上的平等,这是城乡劳动者全面发展的前提。

城乡一体化作为一个发展过程,是分阶段发展的。其发展阶段是依据城乡一体化的根本——产业关系及其演变规律来划分的,也就是说,应在产业关系演变过程中来考察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农业哺育工业阶段,或称“以农补工”阶段。这一阶段,是在农业和乡村经济发展到满足生存的基础上,通过依靠农业的积累和剥夺农业的利润,来加速发展工业的阶段。最突出的特点表现有三:(1)在产品交换上,工农业产品价格存在严重的“剪刀差”;(2)在经济政策上,优先发展工业和城市;(3)在产业关系上, 工业与农业呈现的脱离现象。我国经历这一阶段的时间大约在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70年代末的30年中。在这一特殊阶段中,由于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所呈现的是一种极度不平衡的发展状态,所以很难存在实质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

第二阶段:工业、农业、商业共同发展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工业和农业仍然处于一个相互独立的阶段。一方面,农业由于不断向工业“输血”,使原本就属于弱质产业的农业更是“雪上加霜”,而农业对工业的基础性制约作用,又反过来制约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经过高速发展的工业以及所带来的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手段,对农业发展已具备了较强的促进作用。这就为以追求工业与农业和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为目标的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为解决农业生产特殊性问题和工业生产的特殊性问题,加之因工业化进程而带来的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势必带来既可以实现农业生产价值,又可以实现工业生产价值的商业的发展。商业的发展,使工业、农业、商业呈现出并存发展的状态。从我国的实践来看,这一阶段始于80年代中期,当时我国基本具备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我国经济较发达地区也正是在这时开始考虑将城乡一体协调发展作为城乡经济发展战略并加以实施。这一阶段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可以概括为:以城带乡,城乡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三阶段:一、二、三次产业相互融合的阶段。产业之间的相互融合的本质就是各次产业的协调发展。这种协调发展,不仅表现在各次产业的价值方面的等价交换,而且体现在各次产业作为总的产业的出现,即在保持各次产业相互独立基础之上的总体融合。农业中也包含一、二、三次产业;工业中也包含一、二、三次产业;商业中也包含一、二、三次产业。这一阶段,既是产业之间的高级形态,也是城乡一体化的真正本质规定性显现和合理的发展趋势。这一发展趋势,正在实践中被逐一证实。在农业中,产前、产中、产后,都包含着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在工业中,也包含着农业和商业的发展;而没有农业及其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工业,也就不可能有商业的存在和发展。我国目前城乡一体化正处在由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发展时期。当前在我国城乡出现的农工商、贸工农等农业产业一体化发展模式的蓬勃兴起,就是一个最好的验证。城乡一体化在这种过渡阶段的发展思路可以概括为:以产业间的融合带动城乡之间的融合,以城乡之间的融合促进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

基于以上对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分析研究,我们认为,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作为发展过程,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并列关系,并不存在谁从属于谁的问题。城乡一体化从产生到发展壮大的各个阶段,都对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而作为基础产业的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也必将推动旨在实现产业和城乡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实质意义上的农业现代化并不仅仅局限于农业内部,它涉及到城乡和产业等方方面面的关系。过去,我们在对城乡一体化与农业现代化关系的把握上,曾出现过偏差,既有把城乡一体化等同于农业现代化的观点,也有认为城乡一体化是由农业现代化派生出来的,是从属于农业现代化的观点。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和片面,限制了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健康发展。将城乡一体化等同于农业现代化,认为只要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城乡一体化也就自然实现了,这种观点的实质在于认为只要农业用工业化标准的方式组织生产,使农业尽可能多地产出,从而满足国民生存需要的农产品和保证工业生产的原材料的需要。这种观点的片面性在于,将农业仅仅局限于农业产业内部,把农业仍然置于一个工业生产的材料库的地位,而忽视了农业产业在全社会再生产中的基础作用,最终将制约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并将使农业发展后劲耗竭。将城乡一体化作为农业现代化一个从属概念的观点,虽然承认城乡一体化对农业现代化的促进作用,但其片面地将这种促进作用局限于农业内部,而忽视了各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和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以致于影响了城乡一体化对整个国民经济作用的发挥。

(二)农业现代化与农业产业一体化

农业产业一体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合作组织或中介组织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社会化为服务手段,通过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把农业再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是引导分散的农户小生产变为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和自我积累、自我调节、自立发展的运营机制。它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1)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 产后诸多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2)实行种养加、 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3 )提高农业产中环节的比较利益和整个产业链的增值能力,以享受产业平均利润;(4)形成自我积累、 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和发展机制。用一句话概括,农业产业一体化就是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农业。

农业产业一体化以其成长性和利益关系标准,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是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初级阶段,即雏形阶段,最明显的特征是各个生产环节正在进行有序组织,生产要素还不完善匹配,利益关系以买卖关系为主,是一种板块式利益结构,利益联系比较松散;

第二阶段,是农业产业一体化的成熟阶段,各个生产环节已有序运行,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利益关系松散与紧密相结合;

第三阶段,是农业产业一体化的高级阶段,即定型阶段,利益关系实现了由买卖关系向利益共享的过渡,形成了紧密型或渗透型利益结构,生产各环节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关于农业产业一体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目前理论界已达成共识,即农业产业一体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从属概念,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和必由之路。从世界农业发展历史看,实行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是顺应了农业发展的总趋势:一是大规模效益;二是实行一体化,系列化,标准化,工厂化;三是广泛采用高科技和先进的管理手段。实行一体化经营,是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共同趋势,是现代农业所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目前在我国,农业产业一体化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引导农民走向市场, 克服农户小规模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农民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面临着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农户小规模生产,分散经营,经济实力脆弱,难以抵御双重风险的压力。而一体化经营把分散的家庭经营同集中的市场需求有机联系起来,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引导、组织和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帮助农户规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2)有利于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加快实现小康目标。农业产业一体化把生产、加工、销售联结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在稳定农村家庭经营的基础上走外延扩大再生产的路子,使农产品不断升值,实现了全新意义上的规模经营,提高了经济效益。

(3)有利于建立企业与农户共担、利益互补的新机制。 农业产业一体化是农户与企业、农业与工商业、农村与城市共同利益的体现。实行一体化经营,不仅农业可以得到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增值的一部分利益,而且工商业也有了稳定的生产基地、原料和广阔的市场,这种风险共担、利益互补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促进了产业化组织中企业与农户新的利益机制的建立。

(4)有利于吸收更多的农业劳动力就业。 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不仅在农产品加工上有广阔的前景,可以把一个产品发展为一个企业,而且也拓宽了农业生产的领域,使农业从单一的种养向工、商、运、建、服等领域拓展,从而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容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5)有利于农科教三者的结合,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加快现有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和科研成果的转化,是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的内在要求。一体化经营有力地推动了农科教的结合,有利于解决农户小规模经营与运用科学技术的矛盾,形成一种新型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机制,以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三)城乡一体化与农业产业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与农业产业一体化作为我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关系调整的两个基本点,是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所面对的两个关键问题,也是一方区域经济实现现代化这一大问题的两个方面。虽然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之间却有着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即二者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也就是说,只有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实现,才能使城乡一体化有实质性的突破;也只有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才能促进和加快农业产业一体化的进程。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为农业产业一体化拓展了发展空间,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发展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寻找到了最佳结合点。二者互为发展条件,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之所以得出上述结论,主要基于对我国城乡一体化与农业产业一体化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的分析考察:

(1)二者产生的时间大致相同。 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一体化都是在我国工业化进入到中期阶段的80年代中期产生的,并且都产生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1986年,中共上海市委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城乡统筹规划”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并在较短时间内初步形成了城乡经济相互渗透、相互推动、协调发展的新局面;与此同时,山东省诸城市也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商品经济大合唱”的农业产业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当时虽没有明确提出农业产业一体化,但“贸工农”一体化与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发展思路,可视为对后来“农业产业一体化”的正式提出奠定了理论与实践基础。

(2)二者发展的载体相同。二者在发展中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紧紧依托于乡镇企业,可以说,乡镇企业在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发展中均起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 )农业产业一体化实现的本身就是城乡一体化的一种高级形式。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农工商、产加销发展思路,正符合作为城乡一体化高级形式的大产业发展形态。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既然前面所说二者是同时产生的,那又如何解释城乡一体化从一产生就一步发展到农业产业一体化这种大产业的高级形式呢?对此,我们应该这样理解:几乎同时产生于80年代中期的“两化”,在当时只是标志着发展思路的形成,而并不标志着二者的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思路从1986年提出到1994年正式全面实施,经过了8年的探索酝酿,直到今天, 虽然农业产业一体化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已经实现了农业产业一体化,实际上农业产业一体化目前才处于一个起步阶段,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4)二者都对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

三、城乡一体化与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结合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综合促进作用

虽然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一体化二者各自发展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在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促进作用上却有着异曲同工之灵妙。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二者的相互运动而产生的对农业现代化促进作用的发挥,决不是二者功能的简单相加,这种综合的促进作用远远大于二者之和。研究和更好地发挥这种综合促进作用,正是理论界需要认真面对的重大课题。

1.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发展稳定了我国农业发展的基础

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础,也同时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基础,基础是否稳定,将直接影响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分析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农业多次徘徊不前的原因,既有直接生产过程之内的问题,更有直接生产过程之外的因素。由于农业比较利益偏低,自然和市场风险较大,又缺乏必要的保护机制,导致农民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不高,使农业再生产缺乏应有的动力和保障。家庭承包经营虽然确立了农民的生产主体地位,却没有完全确立农民作为交换主体的地位,从而不能使农民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市场主体。要确立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必须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和巩固农民生产主体地位的基础上,让农民的经济行为向“购”、“销”两个领域延伸。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发展使承包经营的农户在成为生产主体的基础上,围绕自己的生产进入“产前”和“产后”两个领域,与工、商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服务组织建立真正的商品交换关系,从而确立了农民作为交换主体的地位,最终使农民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主体。而旨在利用现代社会发展所提供的先进技术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按工业化标准发展农业的城乡一体化,一方面依靠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手段组织农业生产,一方面依靠社会再生产和资本周转的原理,构建农业内部的一、二、三次产业分工模式,提高农业自身的积累和发展后劲,避免农业与工业、城市与乡村的对立。农业产业一体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路子,非常适合我国国情,既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又能把千家万户组织和带动起来共同发展,它们所形成的规模效益,比单纯的规模经营要大得多,发展也快得多,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中国特色农业的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城乡一体化与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结合,是全面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一场深刻革命,这一结合发展过程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单纯实施城乡一体化或农业产业一体化本身,它将在更广阔的领域和空间重新配置生产要素,农村的社会经济关系将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生新的全方位的变革。

2.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结合便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业综合效益的提高

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一直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若不逐步向城镇转移,农业的经营规模就难以扩大,经济效益就难以提高,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也将受到限制。城乡一体化与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结合发展,将为我们提供一条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在地区封锁、城乡分割、各自为政的旧体制下,乡村长期处于自给自足或半自给自足的状态,农业生产过程中物质能量的转换,生产要素之间的结合,主要在农村内部完成,而工业生产力诸要素的结合,则只能在城市的空间内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打破了地域封锁和城乡分割,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在广泛开展横向经济联合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城乡市场体系,使生产力诸要素具有充分的活力和最大限度的活动领域,并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在产业间、区域间得到合理配置。这无疑给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提供了条件。农业产业一体化不仅在农产品深加工上有广阔的前景,而且也拓宽了农业生产的领域,使农业向工、商、运、建、服和高科技等领域全面发展,从而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容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3.城乡一体化与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结合可以调整和优化农村的产业结构

作为城乡一体化另一载体的小城镇建设与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相结合,可以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形成支柱产业,提高农村工业化水平;可以促进交通、通讯、教育、文化、体育、旅游、饮食、信息、金融、保险等第三产业的加快发展。

4.城乡一体化与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结合发展可以促进“科教兴农”政策的实施

农业现代化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的。传统农业是靠世代相传的经验来进行,再生产所需的生产要素是靠农业内部提供,技术结构变化十分缓慢。为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资源型农业向科技型农业转变,就必须加快“科技兴农”政策的贯彻实施。城乡一体化与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结合发展,将市场信息、技术、资金、设备、管理、科技等生产要素普遍投入到农业再生产中,促进产业间、城乡间要素的合理有序配置,促进农村由单一的农业结构向现代产业和现代文明综合发展转变。从而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改善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5.城乡一体化与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结合发展可以搞活流通,增加农民的收入

从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对流通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要靠流通组织来实现;农业结构调整要靠流通组织来指导;一体化经营要靠流通组织来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市场中心地位及其辐射功能与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商品化动力及其市场导向机制的结合,使得二者相得益彰,可以有效地实现这一目标。

收稿日期:199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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