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收入分配的研究现状、基本判断及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收入分配论文,现状论文,建议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当前收入分配的研究现状
1、对收入分配概念的全方位界定
概念的界定是研究问题的基础和起点。为了有助于全面理解收入分配,学术界给出了多种解释:有学者从积累和消费的角度出发,认为收入分配是一定经济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出来的产品或价值形式的收入,按一定的标准分给消费者的活动过程。也有学者认为,从社会再生产过程来看,收入分配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分配主体按照一定的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对生产成果进行分割的经济活动。还有学者从社会经济关系的角度观察,认为收入分配是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同一定的生产力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而且作为生产要素所有权的实现,直接涉及作为所有经济关系中的核心内容的利益关系或利益格局的最终形成。再有学者着重从国民经济核算角度分析,认为收入分配是国民收入或社会产品按照一定原则由分配主体分归于不同社会集团或不同社会成员的经济活动过程。目前学者多从要素分配的角度解释,认为收入分配是将社会生产成果按照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所作贡献的大小在生产要素之间,以及要素所有者拥有要素的多少在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的一种活动。
2、对收入分配研究分类的重新划分
以往对于收入分配的传统划分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按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划分宏观收入分配和微观收入分配;另一种方法是按宏观经济运行的分配环节,划分收入初次分配和收入再分配。而在目前现实研究中,学术界一般将收入分配等同于居民个人收入分配,从而对收入分配做出了新的划分,也就是按分配的依据和结果,划分功能性收入分配和规模性收入分配。功能性收入分配也称要素收入分配,它是从收入来源的角度来分析各种要素对生产的贡献与其所得之间的关系,主要研究收入分配的依据和标准。规模性收入分配也称个人或家庭收入分配,它是从收入分配的最终结果来分析各个阶层的人口或家庭所得到的最终收入在社会总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及变动情况、变动趋势等,主要研究国民收入在各个家庭或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分配状况。
3、对收入分配领域讨论重点的进一步明确
尽管目前学术界有关收入分配的探讨在许多方面还无定论,但其关注的重点已逐渐显现,(1)关于收入分配原则的讨论,主要是围绕如下问题展开的:按劳分配原则与按要素分配原则有何区别、联系?如何划分生产要素?要素参与分配的依据是什么?要素如何参与分配?按劳分配中的“劳”与按要素分配中的“劳”有何区别?如何实现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的结合,结合的基础是什么?生产要素如何共同创造价值?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是什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是否是商品?按贡献分配能否作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集中表现形式?(2)关于公平与效率的讨论,大致是围绕如下问题展开的: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是什么?新时期的公平分配原则是什么?如何体现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最佳组合?如何阐明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之间的联系?所有制结构与公平和效率的关系是什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内涵是什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能否作为收入分配的原则和依据?如何把握现阶段居民对分配不公的承受能力?如何确定现阶段收入不平等的区间范围?(3)关于宏观收入分配格局的讨论,重点是围绕如下问题展开的:如何评价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否合理,标准是什么?国民收入分配中市场机制如何更有效的发挥作用,政府如何在此基础上加强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向居民个人倾斜是否合理?如何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理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如何规范政府收入,努力提高财政收入的“两个比重”?(4)关于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的讨论,大体是围绕如下问题展开的:如何从公平、效率和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待收入分配差距?如何更好地运用现代分析方法,完善统计指标以准确地度量收入差距?收入分配差距的长期趋势是什么?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的成因是什么?收入分配差距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是什么?如何评价收入分配差距是合理还是不合理,标准是什么?如何健全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和调控体系?
二、对当前收入分配领域的基本判断
理论研究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围绕我国收入分配的现状,学术界主要给出了以下几方面判断:
1、对现阶段宏观收入分配格局的基本判断
总的看法,一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宏观分配的总体格局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测算显示,宏观收入分配中,居民所得份额基本稳定,企业所得份额有所减少,政府所得份额略有上升。二是在政府可支配收入份额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出现“两个比重”下降,特别是中央财政困难加剧的局面,主要是政府收入结构不合理,政府非规范性收入迅速扩张的结果。三是在宏观收入分配中,居民所得份额基本稳定,分配向个人倾斜的趋势得到了有效抑制,居民个人收入总量已不是主要矛盾,问题主要是内部分配结构不合理,收入差距扩大。四是20世纪90年代宏观分配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企业所得份额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企业收入减少,发展后劲严重不足,难以适应结构调整的需要。
2、对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状况的基本判断
个人收入分配差距逐年拉大是现阶段我国收入分配状况的主要特征,并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不同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对于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成因分析,各方看法不一,有一类观点认为,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是我国经济增长或发展、经济改革或体制变迁、经济政策及其变化三个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另有一类观点认为,二元经济结构和初始条件差异是影响收入分配差距的根本原因;再有一类观点认为,再分配领域各种调节和管理手段未能有效发挥作用也是主要因素;还有一类观点认为,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导致我国居民收入差别非正常扩大的根本因素。在评价个人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差距是否适当时,各方面学者争论得比较激烈。有的学者认为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是适当的;有的学者认为没出现明显的两极分化,但已经过高;有的学者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个人收入分配状况进一步恶化;甚至有学者认为贫富两极分化的问题十分明显。
3、对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基本判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全面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使收入分配的方式、结构以及体制、机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是初次分配逐步引入了市场机制,城乡居民的收入机会增多,收入种类增加,收入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二是城镇职工的养老、医疗和住房制度改革,将过去属于福利再分配的项目逐步纳入了初次分配范畴。三是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中的特殊困难人群和城市贫困家庭进行生活救助,初步建立起了再分配调节机制。
4、对收入分配领域存在问题的基本判断
首先是政府收入行为不规范,非税收入在我国财政性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由此造成财政收入“两个比重”过低,严重影响了财政职能和作用的发挥。其次是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现象仍较严重,导致企业应得利益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偷税、漏税、骗税使政府收入受损,而企业负担过重则影响了企业发展的后劲。再次是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影响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由于户籍制度、行业垄断和违法违纪等因素造成的差距扩大现象,是无序和不合理的,它不仅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而且降低了居民的消费预期,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
对于如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减少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学术界提出了多方面的政策建议。笔者循着学者们有关收入分配的思维轨迹和逻辑脉络,把其中既具有理论前瞻,又体现时代特色的观点做了梳理归纳:
第一类观点认为,调节收入分配,应充分发挥市场、政府和社会三方面的综合作用:(1)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主要是深化所有制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分配秩序;规范工资分配关系;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2)充分发挥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主要是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视货币政策手段的调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试行通货膨胀补偿。(3)充分发挥社会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主要是通过引入非市场非政府组织的调节主体,充分发挥他们的调节功能,来缓解政府压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第二类观点认为,解决我国目前收入分配问题的关键在于规范政府行为。透视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种种矛盾,几乎都同政府部门的行为不规范直接相关。因此,应以规范政府行为为主要线索,调整政策、端正角色和健全制度,来重建我国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机制。所谓调整政策,就是变“放任”或“容忍”为积极地介入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尽快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政策手段,将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社会所能认可的范围内;所谓端正角色,就是坚持以社会公共利益的极大化为政府部门的唯一行为动机,立即采取所有可以采取的措施,剥离搀杂于政府部门行为中的自身利益因素,使其行为真正走上与其角色相符的轨道;所谓健全制度,就是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迅速施行各种可以施行的方案,全面清除体制漏洞,规范市场经济分配秩序,铲除行政权力对资源配置的过度干预。
第三类观点认为,今后一段时期,收入分配调控的重点在于:(1)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整改革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和机构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企业分配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改革,创建规范的、符合市场机制运行要求的分配制度。(2)进一步规范分配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摒弃行业经营中的非自然垄断因素,最大限度地引入竞争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3)进一步改革税收制度,强化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从规范政府分配行为入手,合理调整三者利益关系。(4)在经济稳定增长的条件下,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助力度,缓解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社会振荡,在保障人们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使收入水平不断提高。(5)在规范劳动收入来源渠道的同时,注意拓宽和保护劳动者获得资产收入等其它要素收入的合法渠道和权利。(6)建立健全个人收入核算体系,为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创造基础条件。
第四类观点认为,应通过三个方面来改进当前收入分配的调节:(1)要抓住改革和发展两个环节。只有深化改革,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转型期的无序状态所带来的问题。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为公平分配和减轻贫困打下牢固的物质基础。(2)发挥政府在收入再分配上的功能。政府在收入再分配上的功能主要是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这两个途径来实现的。税收的主要对象是高收入群体,转移支付的主要对象是低收入群体。(3)改进宏观经济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改善低收入人群的教育状况,从而为人们取得比较平等的收入结果创造一个较为平等的起点。促进劳动力的流动,使人们在参与收入的创造和分配的过程中有一个比较平等的机会。宏观经济政策还应该通过促进产业结构的转换来改进收入分配的状况。
第五类观点认为,调节收入分配,财政应扮演重要角色,在收入、支出和管理三方面做出制度安排:(1)财政收入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提高财政收入比重,为政府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提供财力保障;深化税制改革,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科学设计公债的发行制度,调节居民收入分配。(2)财政支出制度安排主要包括,通过政府间转移支付和政府对个人的转移支付来缩小地区间和各阶层间的居民收入差距,同时正确运用财政补贴手段,慎重选择补贴对象,最终来实现政府直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政策目标;政府通过购买性支出,主要是教育支出、公共工程支出和支农支出来间接影响收入分配。(3)财政管理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税收征管;加快“费改税”进程,尤其要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严肃财务制度,规范企业的收入分配行为。
第六类观点认为,要强化收入再分配环节中的税收调控,通过提高税收依存度、完善税制结构、优化税种体系、调整税收政策和加强税收征管,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收入分配税收调控机制。具体措施:(1)提高税收依存度。就是提高税收收入占整个政府支出的比重,以此来促进财政收入“两个比重”的提高。(2)完善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3)建立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个人收入分配税收调控体系。在完善消费税制和财产税制的基础上,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证券交易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4)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对低收入群体给予税收优惠。(5)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强化税收征管,堵塞漏洞,防止税收流失。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加快税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四、我们的结论
通过上述对当前收入分配研究现状、基本判断及政策建议的总体把握,似乎可以得到如下初步结论:
1、市场化进程中的收入分配问题必须长期加以关注。尤其是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社会经济领域发生的重大变革直接触及作为各种利益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导致收入差距过大和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的出现,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必将影响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因此,必须在继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以实现收入分配的尽可能公平。
2、破除群体内分配平均主义、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关键。从目前收入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来看,一方面在各群体内部分配中,非工资分配占很大比重,住房、医疗、津贴、实物福利等均是人人有份的“大锅饭”,导致群体内收入分配的平均主义,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另一方面,在群体外部,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两群体间的分配矛盾最为突出,是导致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方面。因此,我们既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破除群体内收入分配的均等化,又要着重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调节过高收入,改善过低收入,从而培育出中等收入阶层,扩大它在社会各阶层中所占比重,使其成为带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以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3、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政府和社会调节收入分配的综合效应。调节收入分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调节作用。也就是说,市场调节起基础作用,通过机会均等和公平竞争,最大限度地刺激要素投入而体现效率;政府调节起主导作用,以法律、行政手段对收入行为进行规范,并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进行调节;社会调节起辅助作用,主要通过个人提供或接受赞助、捐赠,来补充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
4、调节收入分配,财税部门大有可为。对收入分配来说,初次公平是基础,但再分配调节也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初次分配出现不公时,税收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起到公平收入分配的作用。一方面税收天然地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各种有利条件,几乎所有的税种都可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另一方面转移支付则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收入分配不公、抑制收入差距拉大和消除贫富分化悬殊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