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以来货币政策在陕西的传导效果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陕西论文,货币政策论文,效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一项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货币政策在保持物价稳定、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998年以来实施的货币政策的主要内容是:(1)1998年1月央行取消对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商业银行按信贷原则经营的自主性增强。(2)1998年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13%下调到8%,1999年11月进一步下调到6%,金融机构流动性增加,据估计可用资金增加近8000亿元(注:当然也采取措施,发行特种金融债券来对冲金融机构过多的流动性。),支持了以国债发行为主的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1998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累计发放国债项目配套贷款相当于国债资金的两倍多。(3)1998年以来连续五次降息,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下调2.34个百分点,对启动投资、促进消费、引导预期,减少企业利息支出,支持资本市场发展,降低国债发行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4)1998年5月恢复公开市场操作,积极运用国债回购,投放基础货币,对增加市场流动性,促进贷款投放,适当增加货币供应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注意适时从二级市场购入国债现券。(5)执行金融稳定工作计划,有效化解金融风险。主要工作包括组建信达、长城、东方、华融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发放再贷款,支持其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收购不良资产和支持债转股;为确保少数严重资不抵债地方金融机构顺利退出市场,确保居民存款支付,确保金融和社会稳定,根据从严掌握的原则,适当给予再贷款支持;支持和配合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提高其资本充足率等,发挥了货币政策保证金融稳定的作用。(6)对商业银行因出现资金不足而向央行提出的再贷款要求,给予合理的再贷款支持。(7)通过发放支农再贷款、推广小额信贷等多种方式,改进对农业的信贷支持。(8)2003年到2004年,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两次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发行央行票据,回收流动性。
但是,历史的演进、地缘的差异、周边环境的不同使各地区的经济、文化、思想观念等方面各有千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省(市、区)由于区域政策、改革步伐、发展思路的不同,这种地区间经济、金融差距不仅没有缩小,还有逐步扩大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统一的货币政策实施虽然保证了全国宏观调控方向上的一致性,但是各地货币政策执行的效果却有所不同。本文从陕西省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探讨了货币政策在本地区的执行效果,并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陕西省经济金融发展的基本情况
陕西省地处内陆,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金融发展相对滞后。但是,由于其占据着承东启西、联结南北的战略位置,拥有着资源、科技等明显的区域优势,在区域经济金融发展中始终处于“桥头堡”的地位。
(一)国民经济稳步增长,产业结构日趋合理。1979-1998年,陕西省国内生产总值以年均9.4%的速度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年均增长5.7%,第二产业年均增长10.3%,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2.4%。1998年后,国家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货币政策的实施为陕西省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逐步推进更为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陕西省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1998-2003年,陕西省国内生产总值继续以年均9.4%的速度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2003年,陕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398.58亿元,占西北五省区经济总量的37.97%,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9%,增速为近10年来的最高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同时,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比重降幅较大,第二产业比重增加,第三产业比重小幅上升,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由1998年的20.5∶41.1∶38.4发展到2003年的13.34∶47.26∶39.40。
陕西省GDP增长及三次产业结构情况表单位:亿元
年份
国民生产总值
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实现额 增长 实现额 占比
实现额 占比 实现额 占比
1998
1381.53
9.10% 283.49 20.52% 567.66 41.09% 530.38 38.39%
1999
1487.61
8.40% 267.5
17.98% 641.9
43.15% 578.2
38.87%
2000
1600.92
9.00% 279.12 16.81% 731.9
44.07% 649.9
39.13%
2001
1841.24
9.10% 280.52 15.24% 815.69 44.30% 745.3
40.48%
2002
2035.96
9.70% 303.79 14.92% 925.78 45.47% 806.39 39.61%
2003
2398.6
10.90% 320.04 13.34% 1133.6
47.26% 944.99 39.40%
(二)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工业生产顺利进行。改革开放以来,陕西省农业及农村经济释放出巨大的活力,农村产业结构和农业生产方式有了较大改善。特别是近五年来,陕西省各级部门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变化,努力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较好地实现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2003年,陕西省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40.1亿元,较上年增长5.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675.7元,较1998年增加270.11元。同时,在陕西省工业强省战略的推动下,陕西省工业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工业运行质量不断提高。1998-2003年,陕西省工业增长速度年均增长11.5%(注:1998-2002年工业增长速度数值来源于历年《陕西统计年鉴》分行业国内生产总值指数中的工业计算,2003年数据来源于陕西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3年实现工业增加值834.76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1.56%,较1998年提高0.23个百分点;200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47.69亿元,较上年增长57.7%。
(三)信贷总量逐年增加,信贷环境有所改善。经济的发展带动了金融发展,而金融的发展又支撑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六年多来,陕西省各级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努力增加信贷投放,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不断改善金融服务,确保了地方经济金融的平稳健康发展。1998-2003年,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共增加2881.3亿元,各项贷款共增加2170.6亿元;止2004年6月末,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5016.6亿元,占全国各项存款余额的2.18%;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3684.6亿元,占全国各项贷款余额的2.17%。同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减少,不良贷款比例逐步下降。
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年累计增量月度趋势图
(四)贷款投向结构继续优化,重点支持了工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是加大农业信贷投放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六年来,陕西省各级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生产增长和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投入。止2004年6月末,陕西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为301.7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19%,较1998年末提高1.04个百分点。二是配合工业生产的高速增长,工业贷款稳步增加。止2004年6月末,陕西省工业贷款余额为524.8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4.24%,基本满足了企业生产资金的有效需求。三是满足西部大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基本建设贷款增加较多。止2004年6月末,陕西省金融机构基本建设贷款余额为796.3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1.61%,较1998年末提高13.07个百分点,重点支持了交通、通讯、电力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推动了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效实施。
二、陕西省经济金融发展的特点分析
(一)经济发展的特点
1、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资金自身积累能力较弱。虽然近年来陕西省经济实现了较快增长,但受自然条件较差、生态环境脆弱、生产方式较为落后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思想观念陈旧、市场意识不强、改革步伐缓慢等主观因素的影响,陕西省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自身资金积累能力较弱。2003年,陕西省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经济总量的2.06%,较1998年提高0.32个百分点;陕西省人均GDP为6480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1.42%,排在全国31个省区中的第26位。
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年累计增量月度趋势图
陕西省金融机构贷款增量投向历年比较图
2、产业结构层次较低,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不足。目前,从陕西省三次产业内部结构看,第一产业中农业占比较大,并以传统种养殖业为主,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不高,农业规模化经营不够,产业化水平较低;第二产业中的工业仍以能源、机械、军工、纺织等传统产业为主,产业技术升级压力较大,工业生产层次低,工业化程度不高;第三产业虽然发展相对较快,但传统商业、餐饮业比重较大,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缓慢,对第一、二产业效率的提升作用较弱。产业内部结构的不合理导致三次产业之间的相互促进和带动作用不强,资源在产业间难以得到有效配置和高效利用,影响了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3、国有经济占比较大,经济增长缺乏活力。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影响,陕西省国民经济中国有成份占有较大比重,并以能源、原材料和初级工业品生产工业企业为主。同时,国有企业改制步伐缓慢,非国有经济又缺乏发展空间,整体经济活力明显不足。1998-2002年,陕西省全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和集体占比虽有小幅下降,但均在80%以上;而其他经济类型和城乡个体工业仅占20%以下,大大低于发达省份,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陕西省工业总产值中各经济类型增长情况图
4、居民收入水平低,消费需求不旺。一方面,受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影响,陕西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缓慢。2003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06元,较上年增长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人均消费支出5667元,较上年增长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5%。同期,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676元,比上年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仅增长2.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仅为1455元,较上年下降2.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5.3%。另一方面,由于陕西省居民消费观念较为保守,消费层次较低,消费需求明显不旺。1998-2003年,陕西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5个百分点;六年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72.92亿元,仅占全国的1.77%。
5、地方财政困难,投资能力严重不足。由于地方经济实力较弱,陕西省财政收入增长较缓,财政支出居高不下。1998-2003年,陕西省累计财政收入为776.1亿元,累计财政支出1818.8亿元,两者相差1042.7亿元。加之近年来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社会保障支出逐年增加,地方财政压力越来越重,严重制约了自身投资能力。2003年,陕西省财政自给率(注:财政自给率=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支出*100。)仅为41.80%,较1998年下降了14.36个百分点。
陕西省居民人均收入增长情况表单位: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实现额
增长(%)实现额
增长(%)
1997年
4001.35.03% 1273.3
9.29%
1998年
4220.24
5.47% 1405.59 10.39%
1999年
4654.06 10.28% 1455.9
3.58%
2000年
5124.24 10.10% 1443.86 -0.83%
2001年
5483.73
7.02% 1490.8
3.25%
2002年
6330.84 15.04% 1596.3
5.02%
2003年
6806.47.50% 1675.7
5.00%
6、以内向型经济为主,出口需求对经济的带动作用弱。一方面,由于陕西省地处内陆地区,对外联系与交往相对较少,开展外贸的渠道不畅;另一方面,企业长期依赖政府保护,企业决策者缺乏战略眼光和“走出去、引进来”的市场开拓意识,导致陕西省外贸进出口总量一直较小。2003年,陕西省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27.84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5.2%,仅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0.33%;进出口总值在西部12省区的排名由2001年的第2位下滑至2003年的第5位,2003年外贸增速则仅处于12省区中的第9位。另外,从陕西省出口产品的结构看,除机电产品出口较多外,原材料、纺织品等资源性、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仍占较大比例,对省内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不强。
7、对外开放程度不够,利用外资水平较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我国利用外资额逐年增加,但由于陕西省投资的软硬件环境相对较差,对外资吸引力不大,加之国家利用外资向东倾斜的政策,西部地区外资利用率明显偏低。2003年,陕西省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29个,较上年增长12.8%;合同外资金额8.34亿美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仅占全国的0.72%;实际使用外资4.66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仅占全国的0.87%。对于陕西这样一个发展资金不足的省份来说,引进外资金额少一方面影响了经济增长的速度,另一方面在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拓宽管理思路、产品开发和创新等方面与发达省份相比也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二)金融运行的特点分析
1、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从陕西省银行业的组织结构看,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仍占据垄断地位,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市场份额小,资金实力弱,竞争力不足。止2004年上半年,陕西省内共有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注:除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为省级分支机构外,进出口银行设有代表处;)、7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家外资银行、3家城市商业银行、3家城市信用社和1000多家农村信用社。从非银行金融机构看,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机构数量较少、发展速度慢、业务范围窄。止2004年上半年,陕西省仅有证券公司4家(注:证券营业部为65家。)、保险机构1293个。2003年,陕西省股票及基金交易量为894.16亿元,证券交易总额为1916.11亿元,分别约占全国交易总量的1.34%和2.01%;同期,陕西省实现保费收入74.89亿元(注:该数据包括财险和寿险。),仅占全国保费收入总额的1.93%。这种金融组织体系的不健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资金在金融市场上的自由流动,影响了资金的有效配置,不利于金融业的全面发展。
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与增量占全国比重情况表
各项存款
各项贷款
余额占比
增量占比
余额占比
增量占比
1998年 2.11%2.29% 2.15% 2.12%
1999年 2.10%
2.25% 3.14%
2000年 2.15%2.51% 2.21% 1.96%
2001年 2.23%2.72% 2.26% 2.64%
2002年 2.22%2.19% 2.25% 2.18%
2003年 2.21%2.14% 2.23% 2.14%
2004年6月
2.18%1.92% 2.17% 1.78%
2、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与信贷资金供给相对不足,与地方经济增长对资金的需求尚有一定差距。近年来,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稳步增长,但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陕西省企业效益总体表现不佳,居民收入增长缓慢,信贷资金来源相对不足。止2004年6月末,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5016.6亿元,仅占全国的2.18%,较1998年末有小幅提高。其中,企业存款余额为1583.1亿元,储蓄存款余额为2781.0亿元,分别占全国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余额的1.99%和2.44%。同时,陕西省信贷投入虽然不断增加,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水平,但是与区域经济发展对资金的强烈需求相比,信贷资金总量仍然不足。止2004年6月末,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3684.6亿元,占全国各项贷款余额的2.17%,占比虽较1998年末略有提高,但与1999-2003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各项贷款较年初增加255.1亿元,仅占全国各项贷款增加额的1.78%,较1998年末下降0.34个百分点。相比之下,陕西省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却不断上升,由1998年的1.74%持续上升为2003年的2.06%,2004年上半年仍保持2.05%的比重。因此,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和信贷资金供给相对不足的情况与地方较快的经济增长对资金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陕西省经济的持续发展。
3、信贷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与经济结构的调整步伐不一致。一是中长期贷款增加较多,份额较大,短期贷款占比较小,期限结构不均衡。1998-2003年,陕西省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年均增长25.17%,六年来共增加998.4亿元,占各项贷款增加额的46.0%;短期贷款年均增长6.26%,共增加831.3亿元,占各项贷款增加额的38.30%。止2004年6月末,陕西省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495.4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40.59%,较1998年末提高17.46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余额为1757.3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47.69%,较1998年末下降22.01个百分点。二是农业贷款、工业贷款总量与增量占比均较小,与两者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重要地位不相符。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关乎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工业则是支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2004年一季度,陕西省工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8.4%,拉动经济增长约7.3个百分点。相比之下,农业贷款和工业贷款的投放则相对较小。1998-2003年,陕西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增加额占各项贷款增加额的6.73%,工业贷款增加额占各项贷款增加额的7.15%;止2004年6月末,陕西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工业贷款余额分别为301.7亿元和524.8亿元,分别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19%和14.24%。三是基本建设贷款占比较大,银行的潜在风险较为集中。止2004年6月末,陕西省金融机构基本建设贷款余额为796.3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1.61%,较1998年底提高了13.07个百分点。这种信贷投入的过度集中同时意味着风险的集中,一旦资金运作的某一环节出现问题,银行将面临严重的违约风险。
4、非法人金融机构在地方金融市场中仍占据主导地位,而地方法人类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较小,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有较大的局限性。止2004年6月末,陕西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931.9亿元和1985.0亿元,分别占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的58.44%和53.87%,分别较1998年末下降9.19和17.81个百分点;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619.5亿元和438.6亿元,分别占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的12.35%和11.90%,分别较1998年末上升9.45和9.74个百分点。同期,陕西省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832.2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的16.59%,较1998年末下降4.15个百分点;各项贷款余额为668.3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8.14%,较1998年末提高3.5个百分点。虽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地方金融市场中的份额较大,但由于两者均实行的是系统内资金调度,当地方经济发展较弱、贷款的有效需求不足时,大量的资金被上存到总行,导致资金的外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相比较而言,地方法人类金融机构更能从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但是却由于资金实力弱、业务范围窄等缺陷,无法满足各方面的资金需求,从而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时有较大的局限性。
5、资金资源在城乡分布不均,县域经济金融发展薄弱。由于城乡经济发展差距的扩大,县域金融服务始终较弱。从近年来资金的地区分布来看,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和运用都集中于城市,而县域的资金供应不足,加之1998年以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从县域范围内的战略性退出,使原本资金供应就不足的农村金融更加薄弱。2003年,陕西省西安市及其他地市城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占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的85.09%,较2001年末提高5.92个百分点;其各项贷款余额占陕西省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79.12%,较2001年末提高4.25个百分点;而2003年其他县域地区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仅占全省各项存、贷款余额的14.91%和20.88%。这种资金在城乡地区分布的不均进一步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导致城乡经济差距的持续扩大,而这种差距的扩大只会在更大程度上收缩县域的金融服务功能。造成农村经济金融相互制约的恶性循环。
6、金融机构经营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仍需改善,备付率下降幅度较大。1998年以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通过充实资本金、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强化风险管理等手段,不断提高竞争力;股份制商业银行则积极发挥经营机制灵活、绩效明晰、治理完善的优势,不断扩大业务规模,经营效益大幅提高。但是,从陕西省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机制转换步伐缓慢,业务创新不足等问题,盈利能力依然较弱,资产质量仍需改善;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发展较快,但规模较小,业务增长波动幅度较大,资产状况也需进一步关注。2003年,陕西省金融机构仍处于亏损状况,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亏损不仅没有减少,还有所增加。同期,陕西省金融机构虽然实现了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的“双降”,但不良贷款占比仍较高。同时,由于近年来金融机构贷款投放、票据融资、同业拆借等资金运用的增加,金融机构可用资金减少,流动性降低,备付率下降幅度较大。止2004年6月末,陕西省金融机构备付率较1999年末下降了4.81个百分点。
7、信贷贫金使用效益偏低,经济增长依赖信贷资金的程度有所扩大。从全国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看,一方面1998年以来国内市场低迷,有效需求不足,市场整体经济效益不高,信贷资金占用的时间较长,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随着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的增加,信贷资金长期使用趋势明显,回收、周转的速度下降,导致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下降。2003年,全国每百元GDP占用信贷资金136.25元,较1998年多占用27.49元。受上述因素影响,陕西省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也较低,加之经济金融发展相对滞后,信贷资金在金融市场上未能实现有效配置,资金使用效益更低,经济增长依赖信贷资金的程度不断扩大。2003年,陕西省每百元GDP占用信贷资金147.99元,较1998年多占用13.39元,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74元。
8、货币市场体系建设和业务发展滞后,影响了货币政策机制的有效传导。陕西省货币市场的发展以2001年末西安市金融机构隔夜同业拆借系统和外汇交易中心西安分中心的建立为契机,逐步走上了规范运作、稳步发展的道路。目前,主要以成员单位在西安市金融机构隔夜头寸拆借系统、银行间同业拆借系统、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上的网上交易为主。从近几年的发展来看,虽然交易量增长较快,交易成员不断增加,市场发展日趋活跃,但是与发达地区及全国相比,金融机构参与市场交易的数量较少,交易量规模较小。止2004年6月末,西安市金融机构隔夜拆借系统成交金额为15.39亿元;陕西省金融机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网上交易成交24.5亿元,仅占全国的0.30%;债券回购交易累计成交852.24亿元,同比下降16.49%;债券现券交易累计成交75.1亿元,同比下降73.13%;外汇累计卖出折美元共计6506.72万美元。由于货币市场的发展滞后对金融机构在资产负债结构调整、流动性管理、盈利能力的提高等方面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阻碍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影响了货币政策在地区间的执行效果。
9、资本市场发展缓慢,直接融资渠道较窄。1990年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设立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建立,而1993年“陕解放”的上市则拉开了陕西省资本市场的帷幕。止1998年末,陕西省各类证券经营机构中,证券公司4家,信托投资公司5家,证券交易营业部42家;全省股票投资者开户数为95万人,全年证券交易额为1082.44亿元。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规范与成熟,陕西省资本市场也有所发展,但是与经济发展的步伐相比明显缓慢,企业融资能力受到一定制约。这种融资渠道的狭窄使陕西省的资金短缺问题更加突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压力明显增大。止2003年末,陕西省共有25家上市公司,较1998年底增加7家,仅占全国上市公司总数的1.94%;2003年新上市公司一家,在A股市场上的融资额为2.29亿元,仅占全国A股首发筹资额的0.41%。而且,从陕西省资本市场的总体情况看,已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较弱,除少数几家公司符合再融资条件外,多数公司都不符合再融资条件;而拟上市公司则普遍存在着资产规模小、盈利水平低、改制遗留问题较多等缺陷,因此后备上市资源缺乏,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有限。
三、货币政策执行效果分析
在发达国家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的传导主要通过利率途径实现,而信贷传导和汇率传导等其他传导途径则居于次要地位。但是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现状看,虽然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各种资源要素的配置实现了由指令性计划向市场化的转变,货币政策的调控手段也由直接调控转向了间接调控,但由于金融市场还不完善,资金的价格——利率形成机制还不是完全由市场来决定,间接调控也还只是非完全型的间接调控,因此目前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还主要以信贷传导途径为主。同时,由于各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不同,货币政策传导途径的表现在地区间可能略有差别,而陕西省受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限制,以信贷传导途径为主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就显得更加突出。
(一)陕西省货币政策传导途径的因素分析
1、信贷传导途径
(1)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突出,信贷类金融中介的融资功能进一步强化。在现实的金融市场上,当交易主体双方进行直接的资金融通交易时,存在着较高的交易成本和普遍的信息不对称。由于陕西省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双重落后,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相对于其他地区更加严重,银行等信贷类金融中介的融资功能进一步强化。从资金需求方看,国有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较多,一方面为了拓展经营急需信贷资金的投入,而另一方面财务状况较为混乱,信息披露程度低,不符合直接融资的条件;中小企业还处于低层次发展阶段,家族式管理居多,存在着规模小、管理方式落后、经营行为短期化、财务体制不健全等缺陷,信息透明度极低。从资金供给方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步伐缓慢,经营机制僵化,业务创新能力低,拥有信贷权限的省级分行与掌握较多企业信息的基层行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陕西省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更加明显,更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而这又进一步强化了信贷类金融机构的融资功能。
(2)融资渠道狭窄,直接融资能力弱,间接融资压力较大。表现为:一是上市公司数量少,直接融资能力弱。止2004年6月末,陕西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和配股,共从证券市场上募集资金约100亿元,仅占全国上市公司筹集资金总额的0.91%。特别是近几年来,陕西省新上市公司数量少,融资规模较小,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普遍不强。二是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严重不足,企业融资难度加大。从1984年开始,我国开始出现部分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的现象,并逐步走上了规范发展的轨道。但是1988年出现的乱集资、乱投资等金融秩序混乱的现象,企业债券不能及时兑付,影响了企业债券市场的正常运行,债券市场逐步萎缩。从陕西省企业债券的发展情况看,能够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的企业微乎其微,企业债券市场几乎是一片空白,严重阻碍了企业的融资需求。
(3)金融机构应对货币政策调整的能力较弱,政策执行效果更加明显。当中央银行出台一项货币政策时,其执行效果与金融机构的执行情况密切相关。如果金融机构应对货币政策变化的能力较强或已经根据预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则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所产生的影响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抵冲;反之,货币政策就能够达到或者超出其预期效果。而目前陕西省金融机构应对货币政策调控的能力如何呢?答案是较弱。这是由于从资金运用能力来说,陕西省金融机构存在着经营机制较为僵化、金融创新能力较弱、业务范围狭窄等缺陷,使得金融机构在应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整时的能力和灵活性远远低于发达地区的省份;而在较为发达的地区,这种局限性可以通过较为灵活的经营机制、创新的金融工具以及多样的业务拓展而有所弥补。2004年上半年,在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出台下,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加较少,贷款增幅下降快于全国的趋势就证明了这一点。
(4)微观经济主体对市场信号的反应相对迟缓,影响了货币政策执行的时效。当金融机构根据货币政策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后,企业和居民等微观经济主体也会根据金融市场上的信号做出反应。如果微观经济主体行为较为成熟,对市场变化反应迅速,货币政策的传导速度就快;反之则货币政策的传导速度就慢,要达到政策的执行效果就存在一定的时滞。从陕西省企业的经营模式看,绝大多数企业还存在着经营观念陈旧、市场营销意识不强、产品不适应市场发展变化等问题,对资金成本、市场价格、融资条件等市场信号反应迟缓;从居民的行为模式看,多数居民投资观念保守、消费习惯较为传统,对存款利率、消费方式、投资方向等市场变化常常处于等待、观望、徘徊的状态,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做出相应的行为决策。因此,这种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的不成熟,客观上阻碍了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影响了货币政策执行效果的时效。
(5)货币市场参与主体少,交易品种和规模有限,制约了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的有效发挥。随着我国货币政策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公开市场操作已经成为中央银行调控金融市场的重要手段。但从陕西省货币市场的发展情况看,不仅货币市场的参与主体少,而且交易品种单一,交易规模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的有效发挥。如目前陕西省西安市隔夜头寸拆借系统市场成员仅有25家;在债券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品种主要是国债,而金融债、企业债数量极少;票据市场规模不大,2004年上半年陕西省承兑汇票余额为201.2亿元,贴现与再贴现余额为189.9亿元,仅占全国贴现与再贴现余额的1.76%。
2、利率传导途径
目前,我国的基准利率是中央银行对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其利率水平由中央银行根据国内经济金融市场上的变化来决定,有一定的浮动区间,并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因此利率还不是完全由市场来决定,其作为货币政策传导途径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从陕西省金融市场环境来看,一方面市场主体不成熟、参与资金交易的机构成员少、市场交易规模小等因素对资金价格的形成——利率的影响较小;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主体对物价水平反应迟缓,对真实利率的变化较为冷淡,因此利率对产出和价格的影响力更加弱化,利率传导途径作用不大。
3、汇率传导途径
1994年汇率制度改革后,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并在一定程度上以盯住美元为目标,因此汇率水平的变化并不是完全由市场供需来决定的,无法根据经济金融市场上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这就决定了汇率传导途径在我国货币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作用有限。从陕西省的汇率传导机制来看,一方面省内外汇市场本身规模就小,汇率变化对地区经济的影响不大;另一方面,由于陕西省属于内陆地区,进出口量在经济总量中的占比较小,出口需求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不强,因此货币政策执行过程中汇率传导途径的作用更为有限。
(二)陕西省货币政策执行效果分析
1、存款准备金率的影响
1998年我国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以来,至今已进行了五次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应该说,每一次的调整都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波荡起伏。1998年3月21日,人民银行在将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和备付金账户合并为法定准备金账户的同时,将法定准备金率由13%下调至8%,这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所面临的内需不足、外需下降的情况下做出的重要决策。虽然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大幅下调使金融机构的可用资金增加了约4000多亿元,扩大了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能力,但同时中央银行通过设立临时账户,冻结了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下调存款准备金而释放的流动性,商业银行新增可运用资金近2800亿元购买了财政部发行的2700亿元特别国债和423亿元专项国债(注:数据引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稳健货币政策与中国金融发展》一文,作者:詹向阳 张兴胜,2003年3月25日。)。因此,在政策出台初期金融机构的各项贷款增长较为平稳。1998年,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14.73%,仅高于GDP与物价上涨之和4.03个百分点;但是从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的月度增长趋势看,增长趋势还是明显高于1997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存款准备金下调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1999年,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较年初增加340.3亿元,同比多增97.2亿元;各项贷款的月均增长速度达到19.0%,较1998年高出4.9个百分点;金融机构新增存贷比高达133.60%,而1998年仅为79.16%;金融机构备付率为8.85%,较1998年提高0.45个百分点。
1999年11月21日,根据当时全国贷款总量增加较少、广义货币增幅逐步回落的态势,人民银行再次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8%下调至6%,金融机构增加可用资金近2000亿元,并全部由其自主使用,为商业银行扩大贷款发放进一步创造了条件。2000年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13.4%,较1999年提高1.2个百分点,较好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景气回升。但是,从陕西省当时的金融运行情况看,存款准备金的下调效果并不十分明显。2000年,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1.4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3个百分点,较年初增加261.6亿元,同比多增37.3亿元。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陕西省金融机构存贷比较高,影响了贷款的继续增长。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开始逐步强化信贷资金的内部管理,对存贷比过高和亏损较为严重的分支行采取了减少新增贷款规模、盘活资金存量的措施,陕西省金融机构在亏损依然严重、存贷比很高的情况下,贷款增长受到较大程度的制约。二是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双降”压力较大,“惜贷”现象依然严重。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我国认识到了金融风险的严重性,并开始着手解决我国金融机构中存在的大量不良资产的问题。陕西省金融机构在历史包袱较重、资产质量状况不佳、贷款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必然出现“惜贷”的现象,影响了贷款的较快增长。三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三大退出”战略缩小了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县域贷款投放量大大减少。
从2001年开始,随着陕西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加强,其不良贷款率稳步下降,经营效益逐步改善,贷款营销意识有所增强;同时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进入加剧了业务竞争,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改善,陕西省贷款投放呈持续大幅增长态势,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物价小幅上涨。2001-2003年,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年均增长16.79%,共增加各项贷款1325.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2003年,陕西省GDP增长达10.9%,是1994年以来的最高水平;物价水平小幅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水平较上年上升1.7%。
然而,针对2003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出现的投资和信贷增长过快的苗头以及部分行业和地区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3年9月21日起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6%调高至7%。在此政策作用下,陕西省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2003年四季度各项贷款增加91.6亿元,同比少增39.0亿元。2004年,面对依然强劲的贷款增势,央行于3月25日决定从4月25日起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将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执行7.5%的存款准备金率,其他金融机构仍执行7%的存款准备金率;4月12日又决定于4月25日起将存款准备金率再提高0.5个百分点,以达到防止信贷总量过快增长、保持货币金融环境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势趋缓,2004年上半年各项贷款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4.23%,低于上年同期7.12个百分点,较上年年末和今年一季度末分别回落6.06和4.05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7个百分点;较年初增加255.1亿元,同比少增108.4亿元。同时,虽然上半年贷款增量较少,但是近三年已经投放的大量贷款对地方经济的支撑作用依然强劲,上半年陕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07.1亿元,增长13.1%:各种物价指数持续上涨,1-6月陕西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3,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达到108.3。
2、利率调整的影响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通过灵活调整利率总水平和结构已经成为中央银行实现间接调控的重要内容,特别是1998年以来,为了扩大内需人民银行五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以期为实现消费和投资的稳步增长以及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仅1998年,人民银行就分别于3月25日、7月1日、12月7日三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其中存款平均利率累计下调1.15个百分点,贷款平均利率累计下调2.22个百分点。从全国情况看,利率下调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增势有所减弱,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的增加。1998年下半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各月增幅平均达到8.02%,而上半年各月增幅均低于7%;企业亏损的现象有所缓解,工业增长速度呈现回升态势。从陕西省情况看,利率调整虽然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增加较少,但对促进需求的效果还不明显。1998年,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较年初增加307.2亿元,同比多增16.0亿元,其中企业存款下降幅度较大,同比少增35.8亿元;储蓄存款继续增加,同比多增20.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6.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
1999年,为进一步扩大内需,扭转通货紧缩局面,人民银行于1999年6月10日再次下调利率,其中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平均下调1个百分点,贷款利率平均下调0.75个百分点,同时开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从而为增加居民消费、减轻企业利息负担、扩大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这次利率下调与1998年末的利率下调综合分析,对分流居民储蓄存款、促进消费需求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999年,全国金融机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较年初增加6253亿元,同比少增1362亿元。与全国相比,利息下调政策在陕西省的实施效果也很明显:各项存款增势趋缓,消费需求平稳,经济增长势头良好。1999年,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较年初增加254.7亿元,同比少增52.4亿元,其中企业存款同比少增2.8亿元,储蓄存款同比少增25.7亿元;市场商品销售平稳,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7.1亿元,增长7.1%,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GDP增长8.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2000-2001年,在稳定的利率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下,陕西省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居民储蓄存款增加较多,消费需求稳步回升,各项经济指标表现良好,这与全国经济运行出现重大转机、工业经济效益明显好转、物价指数止跌回升的良好态势相一致。2001年,陕西省金融机构储蓄存款较年初增加246.1亿元,同比多增95.5亿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5.12亿元,增长9.4%;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841.21亿元,比上年增长9.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
2002年,考虑到国内经济增长的不稳固和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人民银行于2月21日降低了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存款利率平均下调0.25个百分点,贷款利率平均下调0.5个百分点。由于此次存款利率降幅不大,加之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城乡居民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增强,居民储蓄意愿仍然较强。但是,贷款利率的下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利息负担,对改善企业的经营效益、增强盈利能力、促进企业扩大投资起到了积极作用。2002年,陕西省工业生产保持了较快增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530.59亿元,增长15.4%;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水平大幅提高,工业经济效益指数达到114.26,较上年提高10.27个百分点,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的快速增长。2003年,陕西省工业对全省经济的贡献率达到近50%,拉动经济增长5.3个百分点,成为支撑全省经济增长的核心力量。由此可见,贷款利息下调的政策在陕西省的执行效果是比较明显的。
3、再贴现率调整与再贴现额度的影响
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再贴现属于辅助性的政策工具,加之我国的再贴现规模较小,再贴现率对信贷资金的调节作用不是很大。但是,随着近几年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再贴现工具在引导金融机构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信贷资金投向、信贷总量以及增强流动性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1998年3月21日,人民银行改革了贴现、再贴现利率的确定方式,再贴现利率首次成为独立的基准利率种类,为中央银行运用再贴现利率调节宏观金融、发展商业票据市场、解决企业之间的相互拖欠问题创造了条件。同时,再贴现利率下调为6.03%,并随后于7月1日和12月7日相继下调为4.32%和3.96%,三次再贴现利率累计下调4.06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达50%,贴现利率也随再贴现利率以相应幅度下调。贴现利率与再贴现利率的下调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保证了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对扩大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规模,稳步发展票据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1998年末,陕西省承兑汇票余额为23.66亿元,年累计发生额为33.76亿元;票据贴现余额为16.03亿元,年累计发生额为36.27亿元。
1999年,为了进一步推动票据市场的发展,人民银行于6月10日将再贴现利率再次下调为2.16%,下调幅度达45%,同时增加了对各分行的再贴现额度。这一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商业银行开展票据业务的积极性,政策执行效果非常明显。主要表现为:一是票据业务发展迅猛,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在各项再贴现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陕西省各商业银行纷纷扩大分支机构的票据承兑、贴现授权,票据业务量迅速增加。2000年,人民银行累计办理再贴现额是1998年的近5倍;金融机构累计签发承兑汇票90.19亿元,累计办理贴现120.14亿元,分别是1998年末的2.67倍和3.31倍。二是票据融资大幅增加,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在地方有效信贷需求不足的情况下,金融机构通过票据业务的拓展满足了企业的融资需求。2001年,陕西省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余额为56.5亿元,是1998年的3.53倍,较年初增加33.7亿元,同比多增19.9亿元。三是再贴现工具有效性增强,中央银行的调控能力扩大。随着票据市场规模的扩大,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手段调整基础货币投放、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向的能力得以扩大。四是金融机构资产结构得以改善,盈利空间扩大。2001年末,陕西省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23%,较1998年末提高1.37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办理贴现后仅通过再贴现就可获得利差1.04亿元(注:该数据为粗略测算值,贴现率按4%计算,再贴现率按2.16%计算。)。
但是,随着票据业务的迅速拓展,票据市场上也出现了部分金融机构违规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贴现严重依赖再贴现、票据流通秩序混乱的现象。为了规范票据业务发展,防范票据风险,维护票据流通秩序,人民银行于2001年9月将再贴现利率由2.16%调高为2.97%。同时,根据人民银行总行“适度集中再贴现业务管理”的精神,绝大多数中心支行的再贴现转授权窗口被撤销,再贴现授权额度为零。从政策的执行效果来说,达到了中央银行的预期目的:中央银行信贷资金的投放量减少;金融机构的贴现业务不再单纯依靠中央银行的再贴现资金,而更趋向于通过贴现业务来调整其资产负债结构;以省会城市为中心的区域性票据市场逐步形成。但是,其中也有几点发展趋势值得我们关注:一是由于贴现与再贴现之间的利差大大缩小,大量的承兑汇票贴现后流向转贴现渠道,央行的再贴现业务急剧萎缩,再贴现功能趋于弱化。2002年,陕西省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余额为139.3亿元,较上年增长近1.5倍;而同期人民银行累计办理再贴现额则较2001年减少了85.3亿元。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适应市场发展变化、加强票据业务经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则明显较弱。2002年,陕西省股份制商业银行票据融资增加45.9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票据融资增加额的近80%;而国有独资商银行票据融资额仅增加19.9亿元,同比仅多增4.7亿元。三是金融机构地方分支机构的盈利空间缩小,对地方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所减弱。由于人民银行地市级中心支行再贴现限额被收回,金融机构地方分支机构在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多数通过向上级行转贴现来实现资金的回收,从而缩小了盈利空间(注:这是由于一方面贴现与转贴现之间的利差小于贴现与再贴现之间的利差;另一方面,再贴现利率提高后,转贴现一直处于卖方市场,转贴现利率有所下降。)。同时,金融机构通过使用央行再贴现资金来实现对地方的信贷支持力度也因再贴现政策的紧缩而减弱。
2004年,基于宏观调控的需要,人民银行于3月25日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再贴现利率在现行再贴现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加0.27个百分点,达到3.24%,这实际上进一步强化了2001年以来再贴现的紧缩政策,使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量进一步收紧。2004年上半年,陕西省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余额为192.5亿元,较年初减少10.1亿元;再贴现余额较年初减少28.82亿元。
4、再贷款的影响
1984年人民银行实施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再贷款作为一项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在调控基础货币投放、引导信贷资金投向、调剂金融机构资金余缺等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再贷款的总量调控功能逐步弱化,而在支持信贷结构调整、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特别是在陕西省资金供求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再贷款的作用就更加明显。
(1)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
1999年,人民银行针对当时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不足的状况,将中小金融机构纳入再贷款支持范围,并由仅限于满足金融机构短期流动性需求扩大到中长期信贷投放。在随后的几年里,陕西省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限额逐步增加,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使用效果明显。2003年末,陕西省年累计发放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同比多增5.75亿元,对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增强了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提高了其盈利能力。2004年6月末,陕西省城市商业银行各项存款余额为232.9亿元,是1999年末的2.94倍(注:这一比例还包含了部分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的因素,同样其各项贷款增长率也包含该因素影响。);各项贷款余额为179.7亿元,是1999年末的4.51倍。二是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活跃了地方经济。再贷款的发放扩大了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使部分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得到了较好的满足,地方经济发展活力逐步增强。三是支持中小金融机构扩宽了业务范围,培育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再贷款支持下,陕西省商业银行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和居民消费水平,积极拓展汽车消费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消费信贷业务,并逐步走上成熟发展的轨道,为其资产总量的扩张、利润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
为适应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保证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1997年人民银行开始向农村信用社发放再贷款,以满足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的需要、农业生产的季节性需求以及支付清算中的临时头寸不足。随着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其在增加农业贷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日渐显著。1999-2003年,陕西省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361.7亿元;2004年6月末,陕西省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余额是1998年末的近46倍。使用效果主要表现在:一是引导农村信用社调整了业务方向,农业贷款投放量大幅增加。支农再贷款的投入,引导了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理念、服务观念、业务发展思路上的转变,逐步加大了对农业的信贷投入,充分发挥了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1998-2003年,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共增加农业贷款134.5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增加额的92.14%;止2004年6月末,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达277.2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91.89%。二是支持了农业生产,促进了农民增收。六年来,陕西省农村信用社严格按照支农再贷款使用范围的规定,积极支持农村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发展等合理资金需求,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2003年,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675.7元,较1998年增长19.22%。三是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得到增强,经营效益大幅提高。一方面,支农再贷款的发放扩大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缓解了其资金紧张的局面;另一方面,通过使用支农再贷款,农村信用社还获得了可观的利息收入,实现了扭亏增盈。
(3)紧急再贷款
1999年,人民银行制定并颁布了《紧急再贷款管理办法》,规范了紧急再贷款的条件、用途、期限等问题,以提高中央银行保支付再贷款的使用效果,发挥其在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方面的作用。从陕西省的情况看,针对部分城乡信用社存在的违规发放贷款、违规拆借资金、高息揽存而导致支付压力逐步增大的问题,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及时向陕西省部分中心支行下达了紧急再贷款限额。目前,高风险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已逐步好转,经营效益指标逐渐改善;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经营风险和支付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和缓解,确保了地方金融和社会的稳定。
(4)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
为处置金融风险,保证金融稳定,1999年以来人民银行及时运用再贷款,专项用于解决地方各类金融机构如农村合作基金会、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社以及供销社股金服务部等支付风险。同时,颁布了《关于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的规定》,由地方政府承诺还款,通过城市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有效支持了这些机构从市场平稳退出,保证了金融秩序的稳定。从陕西省的情况看,通过发放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协助地方政府对各种农金会和股金服务部的资金状况进行了清理,对农村合作基金会和供销社股金服务部社员股金等进行了债务清偿,确保了农民群众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权益,维护了农村经济金融的稳定。
5、信贷政策的影响
伴随着我国中央银行金融调控方式的转变,信贷政策也实现了由直接的计划指令性向间接引导建议性的转变。特别是为了配合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人民银行通过制定和实施信贷政策来引导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向、优化资金配置、传达中央银行政策意图的方式已经成为了金融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的信贷政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扩大国内外需求。包括《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1998年)、《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1999年)、《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鼓励扩大外贸出口的意见》(1999年)、《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2000年)、《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办法》(2002年)等。二是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制定并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农村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1999年)、《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2000年),《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1999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2002年)等文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积极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三是配合财政政策,支持国民经济增长。1998-2002年,人民银行引导商业银行逐步加大了对公路、铁路、航运、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的信贷投入,配合6600亿元国债发行,发放银行配套贷款1.3万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四是针对经济增长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信贷调控。2003年6月份,针对部分地区房地产信贷投放过快、隐含风险加大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适时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房地产信贷进行了风险提示,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信贷市场的发展。
在贯彻执行总行信贷政策的基础上,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还结合陕西省经济发展实际和经济结构调整重点,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了对农业产业化、非公有制经济、县域经济、中小企业等方面的信贷投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第一,地方信贷投放力度增强,较好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增长。1998-2003年,陕西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以年均15.98%的速度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5个百分点;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3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9个百分点。第二,信贷结构不断优化,投向重点突出。主要表现在:基本建设贷款增加较多,农业贷款、工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稳步增长。1998-2003年,陕西省金融机构基本建设贷款增加444.5亿元,占各项贷款增加额的20.48%,较好地满足了西部大开发建设资金的需要;农业贷款增加146.0亿元,占各项贷款增加额的6.73%,有力地推动了农民增收、农业生产增长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业贷款增加155.3亿元,占各项贷款增加额的7.15%,支持了工业生产的高速增长;2001-2003年个人短期和中长期消费贷款共增加181.0亿元,占这三年各项贷款增加额的13.65%。第三,助学贷款业务取得一定进展,有效地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止2004年6月末,陕西省金融机构助学贷款余额为2.64亿元,其中国家助学贷款余额为1.71亿元。第四,宏观调控措施成效明显,对部分行业的贷款得到有效控制。一方面,121号文件出台后,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贷款风险更加关注;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的贷款投放更加审慎,并将从部分行业中逐步退出。
虽然信贷政策的实施在多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这种软约束的政策有一定的局限性。当信贷政策的导向符合金融机构经营的“三性”原则时,金融机构就会向信贷政策所引导的方向发展,但是如果其在业务拓展中发现信贷政策的导向与其经营原则有冲突时,则这种信贷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必然会受到阻碍。目前,我国国有银行虽然已向商业化经营转变,但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部分带有政策性的业务,如: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而这种政策性贷款一方面与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不相符,另一方面又缺乏财政等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因此在推广中存在一定的困难。正如专家所指出的:任何“指导意见”既不是数量性工具,也不是价格性工具,而只是一种道义劝说,是一个软约束,贷款程序、贷款数量的决定权仍掌握在商业银行手中。因此,信贷政策的实施如果缺乏与之配套的其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等的支持,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四、政策建议
(一)灵活调整再贷款的地区分布,促进东中西部地区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针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的不均衡和产业结构的差异性,应根据不同地区再贷款的使用情况对再贷款资金在地区间的分布进行调整,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如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的使用,西北地区由于信贷资金供给相对不足、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弱、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对支农再贷款的需求更加迫切,再贷款使用的边际效益更高。因此,总行应加大对西北地区的再贷款投放,特别是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的投放,以支持西北地区薄弱的农村经济发展。
(二)建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放宽对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权限。由于目前货币政策传导途径仍以信贷传导为主,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地方金融市场上仍占据主导地位,其分支机构在信贷传导中的作用非常重要。但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当前的信贷管理体制仍较为僵化,省级分支机构的信贷权限不足,县级分支机构几乎没有信贷权限,极大地制约了其对地方经济金融的支持力度。因此,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应加强省级分支机构的管理权限,使其能够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增加对西部地区的信贷投放,有效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三)考虑到西北地区信贷资金匮乏的实际,建议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规定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用于部分地区或企业。基于西北地区自身资金积累能力较弱的缺陷,可以探索对欠发达地区非法人金融机构余额存贷比、增量存贷比等指标进行限制性管理,保证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运用在当地。同时,制定区域性的信贷政策,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对地方非法人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在县域地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运用规定一定比例,以活跃地方经济发展。
(四)及时出台与货币政策相配合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等,确保货币政策效果的实现。任何一项战略政策的有效实施,都需要财政、货币、产业等相关政策措施的相互配合,虽然货币政策能够通过调控金融机构等经济主体来实现一定的目标,但由于信贷资金的逐利性限制了其在欠发达地区的投放,因此只有通过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相互配合才能实现资金的逆向流动(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资本应从欠地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即顺向流动;若要求资本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流动,则属于逆向流动。),才能充分发挥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才能实现地区间的协调发展。当前,在宏观调控政策和国债发行规模逐步减少的情况下,更应该增加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通过完善财政贴息制度和设立担保基金等多种方式增加对西部的直接投资,降低投资风险,改善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并以此促进民间资本及信贷资金的投入,实现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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