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的欧洲一体化理论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欧洲论文,理论论文,建构主义论文,一体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构主义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崛起的国际关系理论派别。关于它的理论方法和基本观点国内学者已多有论述。90年代后期,建构主义开始转向欧洲一体化研究。建构主义学者针对欧洲一体化所提出的一系列分析框架和理论主张,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重视。建构主义作为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新型学派,对于欧洲一体化这样一个具有一定历史超前性的社会形态,有着什么样的理论解释,其学术意义何在?这是本文想要回答的问题。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建构主义关于欧洲一体化的研究做些介绍和分析:建构主义一体化理论的研究目标及其理论定位;建构主义关于欧洲一体化的理论分析;建构主义一体化理论的学术意义。
一
(一)建构主义一体化理论的研究目标
建构主义是在20世纪9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国际关系理论,并从90年代后期开始转向欧洲一体化研究。起初,许多学者并不是以建构主义者的身份参与一体化的研究,他们常常加入各种论战,如关于政府间谈判的研究,或者是多层治理方面的问题。1999年《欧洲公共政策杂志》(JournalofEuropeanPublicPolicy)特刊《欧洲的社会建构》的问世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在特刊中,建构主义学者明确提出建构主义将作为一个学派参与欧洲一体化的研究。
建构主义挑战和批判的目标直接指向国际关系在欧洲一体化上的主导理论——理性主义。(注:理性主义理论指国际关系理论中逐渐走向趋同的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它们共享同一个理性主义基底:行为体是理性个体,按利益最大化原则行动,行为体的偏好是给定的。理性主义理论在90年代成为国际关系理论在欧洲一体化研究中的主导理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自由政府间主义、“发言机会假定”、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等。)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欧洲一体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引起了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注意,它们开始把论战扩展到欧洲一体化领域。其起因是新自由主义学者批评新现实主义强调相对收益和忽视国际机制作用的观点,指出近年来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已经对新现实主义的这些观点构成了严重的挑战。(注:SteveSmith,“InternationaltheoryandEuropeanintegration”,inMortenKelstrupandMichaelWilliamsetal.,InternationaltheoryandpoliticsofEuropeanintegration,London&NewYork:Routledge,2000,pp.39—40.)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论战的结果是双方的理论逐渐趋同,两者逐渐融合为同属一个阵营的理性主义理论。温德(Wind)指出,“不把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看作是一个单一的理性制度主义立场,而要去区分它们在欧洲一体化上的研究方法是徒劳的。利用博弈理论分析,它们在理论起点和制度概念上都是个体主义的。其主要分歧只停留在相对收益和绝对收益的争论上。”(注:M.Wind,“RediscoveringInstitutions:AReflectivistCritiqueofRationalInstitutionalism”,inK.E.Jorgensenetal.,ReflectiveApproachestoEuropeanGovernance,Houndmill:Macmillan,1997,p.24.)90年代以来,理性主义成为国际关系理论在欧洲一体化中的主导理论。
在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全面介入欧洲一体化研究的背景下,建构主义作为新来乍到的挑战者,也开始卷入关于欧洲一体化研究的论战。
建构主义把欧洲一体化看作是一个新政体的形成过程。建构主义学者认为,在这个进程中,行为体(国家、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身份、偏好和行为方式都会发生变化。《欧洲的社会建构》在其“序言”中写道:“大量明显的证据表明,作为一个进程,欧洲一体化对欧洲的国家体系及其构成单位有一种变革性的影响。欧洲一体化本身经过了多年的变化,有理由假定在这个进程中,代理者(agents)的身份、乃至利益和行为都同样发生了变化。”(注:ThomasChristiansen,KnudErikJorgensen,andAntjeWiener,“TheSocialConstructionofEurope,Introduction”,JournalofEuropeanPublicPolicy,1999,Vol.6,p.529.)建构主义学者认为,这些关于身份、利益或偏好的变化往往被主流一体化理论特别是理性主义所忽视。他们指出,建构主义由于其理论的特殊性,能够理论化并解释这些变化。分析、解释欧洲一体化作为一个新政体的形成过程以及它所带来的变革性变化,正是建构主义研究欧洲一体化的目标。
(二)建构主义一体化理论的理论定位
建构主义学者把建构主义的一体化理论定位为欧洲一体化研究中的“中间地带”(themiddleground)理论。所谓“中间地带理论”主要意味着建构主义要建立国际关系理论在欧洲一体化研究中的“中间地带”理论。我们知道,建构主义是作为一种国际关系理论参与欧洲一体化研究的。斯蒂夫·史密斯(SteveSmith)把当前的国际关系理论分为理性主义、反思主义和建构主义三个阵营。建构主义学者很早就把他们对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定位为在理性主义和反思主义之间的一种“中间地带”理论。(注:EmmanuelAdler,“SeizingtheMiddleGround:ConstructivisminWorldPolitics”,EuropeanjournalofInternationalRelations,1997,Vol.3,pp.319—363.)他们认为,在当前的国际关系理论中,理性主义和反思主义处于两个极点,双方由于认识论(前者主张实证主义,后者坚持诠释性的认识论)上的严重分歧,无法沟通,而建构主义是一种处于这两个极点之间的一种理论方法,能够和这两个极点进行相互对话。此外,建构主义学者把他们关于欧洲一体化的理论定位于一种中层理论,而不是一种宏观的大理论。他们希望能够对欧盟和一体化进程中的某些具体问题做出经验性研究分析,而不是只满足于对主流理论如理性主义的纯理论批判。
二
(一)建构主义的理论基点
近年来国内介绍和评价建构主义的文章和书籍已有不少,所以本文不打算用很多篇幅来阐述建构主义的理论来源和理论框架。建构主义并不是铁板一块,而是分为多个派别,其中以温和或常规的建构主义和激进的建构主义之间的分歧最为明显。温和的建构主义在认识论上主张科学实在论和实证主义研究,而激进的建构主义则反对实证主义,坚持诠释性、解构性的研究方法。对于认识论上的分歧,一些建构主义学者主张建构主义应该是一种本体论优先于认识论的理论方法,希望以此涵盖建构主义内部在认识论上的分歧。
尽管如此,建构主义学派也有一些共同点。一是国际政治的根本结构是社会的而非仅仅是物质的(社会本体论);二是国际结构影响了行为体的认同和利益,而不是仅仅影响了它的行为(结构主义方法论)。(注:郭树勇:《建构主义与国际政治》,长征出版社2001年版,第81页。)
建构主义的一体化理论就是从这两个共同的理论基点出发的。首先,建构主义强调社会本体论。建构主义认为,国际现实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只是物质因素,也有观念因素。鲁基(Ruggie)指出,“从根本上说,建构主义重视有关人类意识的问题”。(注:JohnGerardRuggie,ConstructingtheWorldPolity:EssaysonInternationalInstitutionalization,NewYork:Routledge,1998,p.33.)温特(Went)也认为建构主义的本体论不同于理性主义的物质主义,是理念主义,即社会结构主要是由观念构成的,物质因素通过观念才有意义。(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版,第28页。)建构主义所研究的人类意识问题和观念因素包括主体间意识、规范、规则、制度、通常程序式的实践、话语、交流行为、集体认同(身份)的形成、国家安全文化等等;其次,建构主义采取结构主义的方法论。建构主义批评理性主义采取的个体主义方法,即以代理者为中心(agent—centered)的研究方法,并且认为理性主义关于行为体具有固定偏好的观点是错误的。建构主义强调结构和行为体的相互建构作用。行为体的身份、偏好和行为都是受社会环境(主要由观念构成)影响的,即结构建构了行为体。同时,行为体通过日常的实践创造、再现和改变着社会环境。(注:ThomasRisse,“SocialConstructivismandEuropeanIntegration”,http://www.fu-berlin.de/atasp.)
(二)建构主义关于欧洲一体化的分析框架
从这两个理论基点出发,建构主义学者建立了建构主义一体化研究的分析框架。如果说新现实主义和政府间主义重视国家在一体化中的中心作用,而新自由主义在此基础上又加上了国际制度、影响国家偏好的国内因素和国家间谈判的话,那么建构主义的分析范围更为广泛。建构主义学者认为,欧盟的制度不仅包括正式的规则和规范,还包括很多非正式的规则、主体间意识和话语等社会因素,而欧盟作为一个社会结构,它不仅包括物质权力的分布,更重要的是它主要是由这些社会因素所构成的。建构主义“指出了一体化研究在注重经济和物质的解释的同时,更要看到社会因素的作用。”(注:陈玉刚:《国家与超国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6页。)他们批评理性主义理论忽视了这些社会因素的作用。建构主义学者指出,这些社会因素最主要的作用是它们建构了欧盟中各种行为体的行为、身份与偏好。同时,行为体(包括决策者、政治家和学者等)通过学习、认知以及互动,再现、改变着这些社会因素。
建构主义一体化理论的分析框架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欧盟制度的作用;第二,政治共同体和身份的形成;第三,交往和话语的作用。其中,主流或者是温和的建构主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第一和第二个部分,而第三个部分——关于交往和话语则是激进建构主义感兴趣的领域。
第一,欧盟制度的作用。关于欧盟的制度,理性主义特别是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一样,都强调欧盟制度对行为体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欧洲一体化中具有独立作用。理性主义把国际制度(包括欧盟)定义为理性行为体在追求固定偏好的过程中,与它们所采用的战略有关的一些博弈规则。建构主义学关于欧盟制度的定义则更为宽泛,“欧盟的规则和规范不只是条约、普通立法和欧洲法院的判例,在此之外,我们还需要考虑欧盟政策进程中的未成文的行政程序,和大量的共同理解,制度间安排,以及每天在欧盟行政实践中出现的非正规的行为模式。”(注:ThomasChristiansen,KnudErikJorgensen,andAntjeWieneretal.,TheSocialConstructionofEurope,London:SAGEPublication,2001,p.13.)所以,理性主义对欧盟制度的作用分析不够深刻,因为欧盟的制度建构了行为体,它不仅形成了行为体的动机,而且还建构了行为体的偏好和身份。
建构主义强调构成欧盟制度的规则、规范的社会化(社会建构)作用。一方面,欧盟的规范和规则对于行为体的行为有规范和引导作用。这种规则引导的行为不同于理性主义所说的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战略性和工具性行为。建构主义学者认为,制度能产生一种“适当性的行为逻辑”(logicofappropriate),(注:OleJacobSending,“Construction,ChoiceandChange:Problemswith‘LogicofAppropriateness’anditsUseinConstructivistTheory”,EuropeanJournalofInternationalRelations,2002,Vol.8(4),p.445.)即行为体的行为不是为了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和偏好,而是为了去做符合于规则和规范的“正确”的事情。这是因为行为体包括政府、公司和社会团体都深深地嵌入了他们所处的社会制度环境并受其影响。比如,欧盟的成员国资格(EUmembership)就以这种方式影响了成员国的行为,这种成员国资格使德国、法国、意大利不再简单地以欧洲国家,而是以欧盟国家这一身份来定义自己的国家性(statehood)。另一方面,欧盟的规则和规范建构了行为体的身份,成员国和普通欧洲公民的身份在一体化进程中都产生了变化。
第二,政治共同体和身份的形成。政治共同体一直是研究欧洲一体化的学者们感兴趣的问题,哈斯(Hass)、多伊奇(Deutsch)等人对此都有论述。建构主义学者如卡赞斯坦(Katzenstein)、阿德勒(Adler)、温特等人很早就致力于关于北约和欧盟的“多元安全共同体”的研究。温特指出,多元安全共同体的形成依赖于集体身份的建立形成集体身份有四个条件: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性和自我约束,(注: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430页。)他认为目前这种多元安全共同体已经在北约和欧盟中建立起来。
身份(identity)这个概念在建构主义理论中处于核心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建构主义是身份政治理论。在哲学层面上,身份指的是使事物成为该事物的因素,回答的是“我或我们是谁?”的问题。温特把身份作为有意图行为体的属性,它可以产生动机和行为特征。(注: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2页。)身份可以分为个体身份和集体身份。其中集体身份按照所在团体范围的大小,可以分为某一团体如政党的身份、国家身份乃至超国家身份。建构主义认为,行为体的身份决定了它的行为和利益。由于身份具有主体间性,即行为体是通过他者(theothers)对我的观念和与他者的比较来认知自己的,所以集体身份具有对内包容和对外排斥的作用。一方面,行为体认同该团体的其他成员是“自己人”,和自己有共同的目标和命运,从而会把同一团体的其他成员的利益定义为自我利益的一部分;而另一方面,行为体会把团体外的个体视为“他者”,“他者”和“我”是不同的,有着不同的利益。乔纳森·莫塞尔(JonathanMercer)指出,这种对团体内和团体外的不同态度会产生两种趋势,一是有利于加强团体的凝聚力,二是会产生对团体外个体的排斥甚至歧视。“我们越强烈地认同一个团体,团体内和团体外可见的差异就越大。欧洲认同的感觉越强烈,‘我们’和‘他们’不同的感觉也越强烈。”(注:JonathanMercer,“AnarchyandIdentity”,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49(2),Spring1995,p.250.)
建构主义学者利用身份理论从三个方面来研究欧洲一体化中的身份和认同问题。首先,建构主义学者指出,欧洲一体化不仅是一个新的政体的形成过程,也是成员国政治身份的变化过程。在这个政治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行为体原有的身份与认同,特别是国家的身份和认同会发生变化。托马斯·里舍(ThomasRisse)分析了二战后德国、法国和英国参与欧洲一体化的过程,认为身份的变化是这三个国家对于一体化的不同态度的主要原因。(注:ThomasRisse,“RegionalismandCollectiveIdentity:TheEuropeanexperience”,http://www.fu-berlin.de/atasp.)德国在二战后改变了原来的民族主义和国家身份,法国在戴高乐结束执政之后,也改变了以国家中心主义和民族主义为特征的戴高乐主义,逐渐认同欧洲,所以法德能够成为推动欧洲一体化的坚强核心。而英国始终没有认同自己是欧洲的一员,只把自己定位为欧洲大陆的“他者”,或者是欧洲大陆的朋友,反对一体化进程侵犯英国的主权和国家认同,所以成了欧盟中“最慢的船”。其次,建构主义学者还讨论了一个潜在的“欧洲认同”问题。欧洲认同是一种“超国家认同”,表现为欧盟各成员对于欧盟这个共同体的一种归属感。如果欧盟将发展成一个政治共同体,那么按照比较政治学的观点,欧盟作为一个政体,应该和国家有一个国家或民族认同一样,拥有一个欧洲认同。从建构主义的角度看,身份、认同都是可以建构的,欧盟作为一个正在形成的政体,欧洲认同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但是,欧洲认同的本质是什么,如何在欧洲文化多样化的基础上建设潜在的欧洲认同,这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三,从身份决定利益的观点以及身份的排斥和包容原则出发,建构主义学者讨论了欧盟的共同外交、东扩等问题。
第三,交往和话语的作用。建构主义学者利用哈贝马斯(Habermas)的交往理论和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ian)的言语行为理论,研究了欧盟中成员国等各种行为体的社会行为以及他们的话语实践。他们指出,行为体的互动和交往是在一定话语环境中进行的。“如果我们要理解和解释社会行为,我们就需要注意言词、话语和交流语言,因为代理者就是通过话语的实践来感知世界并赋予其行动以意义的。”(注:ThomasRisse,“SocialConstructivismandEuropeanIntegration”,http://www.fu-berlin.de/atasp.)
建构主义学者把欧盟制度看作是一个正在形成的话语体系,认为欧盟的条约、指令和决策程序都构成了一种特殊的话语、概念和词汇,它们常常只被特定范围的政治阶层所理解和运用。建构主义从两方面来理解话语在欧洲一体化中的作用。首先,一些学者利用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建立了一个以辩论和说理为中心的行为体互动模式——交往合理性模式。在这个模式中,行为体用辩论和说理来质疑任何因果性和规范性陈述的有效性,并寻求一种交往中的共识。在交往中,参与者能被更好的观点所说服,权力和社会等级的作用则居于次要地位。这种交往中的辩论和商讨虽然有一定的目的性,但是行为体互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实现自己固有的偏好”,而是为了寻求一个合理的共识。更合理的、更正确的观点能改变行为体对世界乃至自身利益的看法。建构主义学者把这种交往模式应用到欧盟研究中。他们指出,欧盟成员国在讨论解决共同问题时,往往要通过辩论、商讨的过程来建立一个合理的共识。其次,话语的作用还体现在它对欧盟的“意义建构”(meaningconstruction)上。各种理解欧盟本质的尝试不仅是对一个未知的政体的描述,而且还参与了对这个政体的建构。比如学者、政治家们对于欧盟的看法(联邦、邦联、国家联盟或其他)本身就对欧盟的发展起了建构作用。托马斯·迪亚兹(ThomasDiez)指出:第一,对同一事物不同的话语表述反映了一定的含义。(注:ThomasDiez,“Speaking‘Europe’:ThePoliticsofIntegrationDiscourse”,inThomasChristiansen,KnudErikJorgensen,andAntjeWieneretal.,op.cit.,p.87.)例如,在20世纪60年代的英国,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往往指“共同市场”(CommonMarket),但是在当时的德国,EEC却常常被当作Gemeinschaft(即Community,共同体)。(注:Ibid.,p.89.)这表明了英德两国对欧共体的不同态度。第二,话语的表述包含了一定的权力关系。(注:Ibid.,pp.89-90.)谁说话,谁掌握了话语,谁提出何种问题,这些都是话语权的表现。话语权还表现为话语是“自我实现”(self-fulfilling)的预言,即如果我们接受这种话语,我们会按这种话语去做,从而实现了这种话语。以“欧洲的多层治理”这一话语为例,迪亚兹认为“它在某种程度上结构化了欧洲人关于欧洲治理的概念,推动一体化向这个系统方向(多层治理)前进。”(注:S:ThomasDiez,op.cit,p.92.)
三
建构主义转向欧洲一体化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斯蒂夫·史密斯指出,“所有这些(建构主义的一体化研究)为欧洲一体化研究的建构主义转向构建了基础,我的可靠的预测是,这个转向将是这个领域未来许多工作的基础。”(注:SteveSmith,“SocialConstructivismsandEuropeanStudies”,inThomasChristiansen,KnudErikJorgensen,andAntjeWieneretal,op.cit.,p.187.)的确,经过短短的几年时间,建构主义已经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流一体化理论——理性主义在欧洲一体化研究中最主要的对手。(注:MarkA.Pollack,“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oryandEuropeanIntegration”,JournalofCommonMarketStudies,June,2001,Vol.39,No.2,p.222.)这充分说明了建构主义一体化理论的潜力。建构主义参与欧洲一体化研究,对于欧洲一体化研究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建构主义从社会化的角度来理解欧洲一体化,为解释和分析欧洲一体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学者和政治家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欧洲一体化有着不同的解释与设想,这些不同的解释和设想构成了当今欧洲一体化的复杂性与多样性。新自由制度主义和自由政府间主义偏重于从经济利益的角度研究欧洲一体化,这或许能够解释一体化作为全球化影响下产生的一个普遍性趋势的动因。但是它不能解释欧洲一体化不同于普通国际组织包括其他一体化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盟)的超国家因素和一体化的政治动机。新功能主义曾经是欧洲一体化的权威理论版本,但是,由于难以解决外溢从经济技术领域扩展到政治和安全领域以及效忠转移的问题,新功能主义不得不面临衰落的境地。现实主义虽然指出了“欧洲一体化最后能否成功取决于政治发展而不是经济发展”,(注:RobertGilpin,GlobalPoliticalEconomy,PrincetonUniversityPress,2001,p.357.)并认为一个有力的权力中心(法德)的存在是推动一体化的关键因素。但是,由于强调相对收益和势力均衡,现实主义对欧洲政治一体化的前景是悲观的。欧洲一体化从一开始就带有一定的政治动机(解决欧洲内部和平问题),一体化的组织和制度自创立初始就有一定的超国家性质。马约之后,政治一体化逐渐被推上欧盟的议程。如何解释这一进程以及预测今后一体化的发展成为学者们关心的问题。而建构主义从社会化的角度为解释和分析欧洲一体化特别是政治一体化提供了新的思路。按照建构主义学者的理解,欧洲一体化是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共有观念)的产物。在二战后民族主义普遍受到反省的情况下,一些具有欧洲统一思想(这种思想可以追溯到康德、卢梭以及更久远的中世纪)的政治和学术精英为一体化创制了一个超国家的共同体制度。行为体(包括成员国以及其它团体和个人)通过学习、认知,逐渐内化了有关一体化的规范、规则,从而导致行为体的身份、偏好和行为模式都发生了变化。行为体通过互动,推动这些规范和规则不断深化发展,也推动着一体化朝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方向前进。
其次,建构主义的研究有利于填补国际关系理论和比较政治之间的理论鸿沟。比较政治常常把欧盟与某种国家形态相比较,而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则固守“政府间”主义,认为欧洲一体化属于国家间关系的范畴。由于比较政治和国际关系的立场不同,前者认为功能转移已经发生,而后者认为功能转移并没有发生,民族国家还紧紧控制着一体化的进程,所以导致双方的理论研究难以沟通。而建构主义正可以利用自身的研究方法,努力填补两者之间的理论鸿沟。在这方面,很多建构主义学者都在做出努力。“霍赫(Hooghe)开始在国际层面上验证来自国内的关于社会化的假定,而一些国际关系学者如查科尔(Checkel)和里格罗(Legro)也已经开始连接和检验关于国际和国内规范互动的特殊假定。”(注:MarkA.Pollack,op.cit.,p.238.)雷·考斯洛斯基(ReyKoslowski)用建构主义理论研究欧盟中的联邦主义,(注:ReyKoslowski,“UnderstandingtheEuropeanUnionasaFederalPolity”,inThomasChristiansen,KnudErikJorgensen,andAntjeWieneretal.,op.cit.,pp.32-50.)而琼·肖(JoShaw)则参与了关于欧盟宪政主义的讨论。(注:JoShaw,“PostnationalConstitutionalismintheEuropeanUnion”,inThomasChristiansen,KnudErikJorgensen,andAntjeWieneretal.,op.cit.,pp.66-85.)
再次,建构主义参与一体化研究,它所引发的建构主义/理性主义之间的论战把欧洲一体化研究从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边缘推向中心。早先的新功能主义/政府间主义的论战只局限于欧共体内部,相对来说并没有扩展到更大范围的国际关系研究。而如今欧洲一体化的建构主义/理性主义之争不仅成为整个国际关系理论中理性主义和建构主义两个学派论战的重要部分,同时,欧洲一体化也越来越成为一个研究全球化、制度化、规范扩散和身份变化的实验室。在国际关系研究中,这也反映出欧洲一体化研究开始从边缘地位走向中心的一个趋势。
此外,建构主义转向欧洲一体化研究,对建构主义理论本身的发展也有重要意义。研究欧洲一体化可以为建构主义自身的理论构建和检验提供支持、创造条件。欧洲一体化作为一种特殊的国际政治,对建构主义学者很有吸引力。建构主义重视身份、文化、观念、主体间性、社会化等方面的研究,而欧盟是一个“独立存在的领域,很少有国家间政治的领域(像欧盟那样)这么经常召唤理念,身份和认同这么明显地利害攸关,利益如此复杂,如此有挑战性和不确定。”(注:AndrewMoravcsik,“ConstructivismandEuropeanIntegration:ACritique”,inThomasChristiansen,KnudErikJorgensen,andAntjeWieneretal.,op.cit.,p.176.)所以,研究欧洲一体化可以促进建构主义理论的完善与发展。
与理性主义主流一体化理论和比较政治相比,建构主义的一体化理论还很薄弱,这主要体现在建构主义关于欧洲一体化研究的纯理论分析相对来说较多,而经验性分析还发展得很不够。而且,建构主义内部不够统一,学者们从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理论假定出发研究问题,所以史密斯从反思主义的角度认为根本就不存在一个所谓的建构主义学派。(注:SteveSmith,op.cit.,p.187.)理性主义学者则批评建构主义缺乏可证伪的科学假定和明确的研究议程。(注:AndrewMoravcsik,op.cit.,p.177.)这些都给建构主义在欧洲一体化和整个国际关系研究中建立中间地带理论带来了困难。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建构主义是一个处在不断发展、不断分化组合中的理论,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一种共享一定的建构主义理论基底(社会本体论和结构主义方法论)的包括众多理论派别的理论方法。可以相信,建构主义将成为研究欧洲一体化的工具箱中不可或缺的理论工具之一,为一体化研究做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