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主导地位的几个战略问题_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加强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主导地位的几个战略问题_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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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5-8273(2008)06-0040-07

只要有意识形态存在,就必然存在着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斗争,就必然存在着不同意识形态为争取领导权而进行的斗争。当然这种领导权的斗争不能仅仅理解为阶级斗争,而且还要理解为各个不同领域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斗争,理解为争取话语权的斗争以及显示意识形态正确性的斗争。马克思主义作为国家意识形态不能孤立地局限于学者的研究领域,孤立地局限于口头的宣传,而要深入到整个社会生活领域。这就需要我们在意识形态建设中运用一系列策略。本文提出四个策略。

一、思想斗争与物质生活

马克思主义认为,意识形态和经济基础的关系是经济基础决定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对于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这表明,一方面,由于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意识形态斗争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社会经济领域的利益斗争,表现为不同思想认识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意识形态不仅仅局限在思想领域,还通过转化为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而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因此,要强化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还必须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中保持其主导地位。

在实践中,人们常常把经济基础决定意识形态这个思想绝对化,忽视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这是显而易见的错误倾向。如果意识形态没有相对独立性,那么我国在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以后,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就会使得资产阶级思想、小资产阶级思想、封建思想没有存在的客观基础,对资产阶级思想、封建思想的批判自然没有必要了,意识形态斗争也就完全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不同生产方式的斗争,而不是思想斗争。意识形态对于经济基础具有相对独立性,这意味着并非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切斗争都是阶级斗争,都是物质利益之间的斗争,在一定的条件下,意识形态的斗争可以不依赖经济基础而发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正是意识形态在思想领域争夺话语权的斗争,是关于社会状况的解释和未来社会建设的构想之间的斗争。因此,如果经济基础对意识形态的决定作用在二者关系中占主要地位,意识形态斗争的根本任务就不仅仅是思想主义制度客观化为资本主义市场交换的经济基础。一旦这种意识形态客观化为经济基础,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接受其中所包含的意识形态,而不会质疑这种意识形态。在这里,日常经济活动成为意识形态的仪式,如同教堂的宗教仪式一样。用卢卡奇的话说,就是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意识形态物化了。于是,从表面上看资本主义社会无需进行意识形态教育,但事实上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从意识形态斗争的策略来说,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不能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局限于思想领域,局限于思想斗争,而是要把马克思主义融合到社会经济生活和日常生活中。例如,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使社会主义的某些内容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正是这种实践着的社会主义不断加强和巩固着现实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当人们享受到国有经济在实际生活中带来的好处时,就自觉不自觉地成为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履行者。我们要进一步努力把马克思主义转变为生产方式的一部分,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宣传,停留在口头说教的马克思主义是没有生命力的。

总之,一方面,我们必须承认马克思主义的超越性,承认马克思主义的许多构想是我们的未来目标;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努力把马克思主义某些社会构想现实化,使之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这是我们在意识形态建设中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认为,这就需要我们的理论工作者进行一些细致的工作。把那些现在能够做的和将来要做的区分开来,把共产党员所要做的和普通劳动者要做的区分开来,把一般的社会宣传和专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区分开来,有层次、有区别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宣传和教育。

二、从虚假意识到理性话语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认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是一种虚假意识。据此,人们把意识形态理解为在特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产生的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虚假意识。这其实是一种误解。按照对于意识形态概念的这种理解,马克思主义就是为了无产阶级的利益而产生的一种虚假意识。这实际上就是把意识形态和科学对立起来。阿尔都塞就犯了这样的错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分析了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并表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具有虚假性。但马克思并非认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必定是虚假的,例如,资产阶级在其革命的开始时确实反映了被统治阶级的普遍利益。[1](p.100)显然,把意识形态等同于虚假意识存在着许多理论上的困难。为了避免这些困难,人们引入了列宁的意识形态概念。列宁在《怎么办》一文中强调,事实上绝大多数工人阶级成员所持有的信仰和态度与他们的客观处境是不一致的,无产阶级不仅现在没有促使他们满足基本需求和首要利益的信仰,而且永远也不会自发地产生一种适当的意识形式,最多可以期望一种工联主义意识。他说:“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2](p.317)因此,正确的无产阶级世界观必须从外部由其先锋队组织无产阶级政党引导、灌输进去。列宁使用的意识形态术语并不是指工人运动中无产阶级事实上所持有的信仰和态度,也不是指先进共产党员在工人阶级中间散布的虚假意识形式,而是指那些从工人们的自身利益出发并能最好地促使他们去重建社会的信仰和态度。列宁的意识形态概念没有直接说明意识形态的真假问题,而从无产阶级的利益和需要的角度来说明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概念具有引导无产阶级革命的功能,具有积极意义。应该承认,意识形态是真实意识还是虚假意识,与意识形态的积极功能没有必然联系。并不能说,凡是有积极功能的意识形态就是真实的意识形态。但是,列宁的意识形态概念表明,不能简单地把意识形态等同于虚假意识,意识形态也可以有真实性:只要它能够反映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趋势,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它就是真实的。列宁的这一思想与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思想是一致的。资产阶斗争,而主要是变革经济基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活方式变革;如果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的相对独立性即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在二者关系中占主要地位,意识形态的斗争就会突出强调思想斗争。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意识形态的斗争是极其错综复杂的,既存在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也存在着不同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生活方式之间的斗争。

在意识形态斗争中,我们必须摆正意识形态和经济基础的关系,必须摆正意识形态斗争和经济制度变革之间的关系。在当前的中国社会,既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不同的经济成分,存在私有经济和传统的农业经济,那么与这种私有经济和传统的农业经济联系在一起的思想观念就不可能完全消失。表现在意识形态斗争上,我们一方面要坚决地和小资产阶级思想、封建的小农意识作思想斗争,另一方面又要承认私有经济和小农经济存在的合理性,承认私有经济和小农经济的生产生活方式,这就必然造成意识形态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和冲突。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要和一切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作坚决的斗争,要彻底消灭一切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我们就必须面对如何认识和解决现实社会中所存在的各种不同的经济成分的问题;如果我们承认各种不同的经济成分存在的合理性,我们就必须承认各种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存在的合理性。这正是当前我们的意识形态工作所面临的最为困难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我们在经济工作中又必须承认私有经济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占主导地位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似乎和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冲突。这个冲突似乎使我们陷入窘境:要么放弃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要么彻底消灭各种形式的私有制。为了摆脱这种窘境,一些学者在理论上做了许多工作,主要的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反对对马克思主义作教条主义解释;另一方面对私有经济和市场经济作重新诠释,以使马克思主义和现行的经济体制相适应。我认为,这样的努力无疑是必要的,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但这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正确地理解意识形态的斗争和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

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有时候还相当大。某种意识形态在缺乏特定的经济基础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存在。例如,在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时候,封建意识在中国仍然具有相当大的影响。这是传统意识的惯性作用。反过来,人的思想还有一种超前性。人们发现社会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变革现实的思路,马克思主义的部分内容就属于这种超前性的意识。既然马克思主义有一定的超前性,那么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原理和现实现象发生不一致也是正常的。例如,消灭私有制。但是,马克思主义的超前性意识不是脱离实际的乌托邦,而是有客观基础的。在中国,公有制经济仍然占主导地位,在这种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基础上,马克思主义的许多构想可以逐步变为现实。之所以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在中国占据主导地位,是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在这里占据主导地位。反过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当然,无法否认的是,在今天的中国,各种不同的经济成分仍然存在,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和社会思潮仍然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任由这些不同的社会思潮存在和发展,而是要使这些不同的思想观念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改造。由于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通过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的行为主体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接受马克思主义。这表明,对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我们可以通过思想的说服和教育引导它,而不能用政治的手段消灭它。意识形态工作是长期的、艰巨的,对于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有充分认识。

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意识形态在经济体制变革中可以客观化为经济基础,使经济基础具有意识形态功能。例如,由于资本主义社会是“自由平等”的社会,资本主义市场交换中的“平等交易”获得了意识形态功能。对于许多资产阶级思想家来说,所谓自由平等就是要保证市场交换的自由和平等。马克思主义由于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根本趋势,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真实性,从而能被人民群众自觉接受。如果马克思主义理论或者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宣传违背社会发展的根本趋势,脱离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那么它就会沦为虚假意识。虚假意识可能会一时欺骗人民群众,但其效用不会持久。只有那种反映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趋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要求的意识形态才具有持久的积极意义。

因此,意识形态既可能是虚假意识,也可能是正确意识。它的虚假性和正确性不是由它的社会功能决定的,而是由它对于历史趋势的正确把握、对于社会现状的正确解释以及对于解决社会问题、建设美好未来的有效性来保证的。马克思强调,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是虚假的,因为它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普遍利益。但是资产阶级在推翻封建统治的时期确实代表了全社会的普遍利益,这时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正确地反映了社会现实,正确地预测了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因此,它是正确意识,而不是虚假意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由于包含合理因素,才能在批判借鉴的意义上成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资源,作为一种正确意识,马克思主义就是在批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如果意识形态都是虚假意识,都是欺骗,那么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工作就是要彻底否定和抛弃一切意识形态,而不是要保证和加强自己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主导地位。实际上,一切意识形态都必须努力地正确地反映社会现实,从而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当然,这并不是说,意识形态不包含虚假因素。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之所以包含了虚假因素就是因为,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实,但是它总是根据自己的价值需要,有选择地反映社会现实,有选择地掩盖现实中的矛盾,有选择地为资产阶级的利益辩护。它用部分正确的东西掩盖其虚假性。马克思主义对其他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斗争的实质就是批判和揭示其中的虚假性,吸收其正确因素。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是正确的意识形态,是因为它是对于社会现实的正确反映,是建设未来的有效纲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古尔德纳关于“意识形态是理性话语”的说法是正确的。“意识形态作出了对于社会世界的一种诊断并且声称它是真实的。它提供了一幅精确的社会图像并声称(或暗示)它的政治方针就是建立在那个图像的基础之上的。”[3](p.31)

既然意识形态是一种“理性话语”,那么它就必须在话语的交流过程中获得对于社会现实的正确理解,提出建设未来的理性纲领。在当前中国社会,由于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经济成分,有不同的社会阶层,有不同的利益团体。这些不同的社会阶层、利益团体都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价值观念,有自己的“理性话语”。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斗争异常复杂。新自由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都是西方社会的舶来品,它们在西方社会都有各自的社会基础。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某些人的个人利益特别巨大,需要得到保护。而新自由主义对于私人经济领域中的自主性要求正是满足了这些人的需要。市场经济中所出现的巨大收入差距,又凸现了平均社会财富的诉求。民主社会主义代表了这种思想趋势。这恰恰是新自由主义所反对的。在西方社会这两个思潮之间就存在着冲突。当然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民主社会主义都是和马克思主义对立的。但是正如当年马克思吸收资产阶级思想中有价值的因素一样,今天,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也必须仔细地分析这些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中所包含的合理因素,并吸纳这些合理因素,同时,揭露其问题和错误。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任何理论都是从相对真理逼近绝对真理。曼海姆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这种基本思想用于意识形态研究。他强调,意识形态的发展趋势就是从虚假意识发展到真知灼见。这就是说,不同的意识形态最初都是局限于特定的利益或利益集团的,后来在意识形态的斗争中,某些意识形态开拓了视野,接受了其他意识形态的合理因素,从而使意识形态越来越趋向于真知灼见。某些意识形态由于过分局限于自己的传统观念,不愿意接受其他思潮中的正确思想,被逐步淘汰。马克思主义要保持其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就是要不断地逼近真理,只有这样,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才不会动摇。相反,如果马克思主义走向了狭隘的小集团思潮,那么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就会丧失。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指导思想必须考虑到社会各阶层的普遍利益,充分反映各阶层的社会诉求,普遍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是在实践中发展着的理论,如果故步自封,裹足不前,脱离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就会丧失生命力。

三、阶级意识与意识形态斗争策略

马克思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1](p.98)也就是说,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会借助于自己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来再生产社会意识形态,从而为自己的统治地位辩护。进一步考察统治阶级如何通过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而获得在思想上的统治地位,有助于增强意识形态斗争的策略性。

历史上,各个统治阶级都把意识形态注入生产方式之中,并借助于生产方式使人们潜移默化地接受这种意识形态。例如,在封建社会,封建的土地占有制度使占有土地的人必然获得特殊的领导地位。家长在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中的领导地位,也使家长的权威被确立起来。同样,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资产阶级意识也是通过市场经济中的自由交换使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接受的。虽然统治阶级在物质生产资料中占据了统治地位,但是意识形态作为影响和引导人的思想,只能是被人们所自觉接受,而不能靠经济力量的强制和收买。这就是说,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可以借助于经济的力量获得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统治地位,但这不是通过强制和收买而是通过驯服于物质生产方式,通过舆论的引导和教育而逐步实现的。通过强制和收买而获得的意识形态统治地位实际上是一种虚假的统治地位,是统治者的自欺欺人,结果只能是所有的人都按照同样的方式说话,而这绝不意味着人们思想的一致。因此,马克思主义必须借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而使人自觉地接受。

马克思指出,一个阶级在物质生产上占统治地位,其在思想上也能够占统治地位。这不是因为统治阶级可以通过经济的手段来诱惑被统治阶级接受统治阶级的思想,也不是说统治阶级可以用物质的力量来威胁被统治阶级来接受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而是说统治阶级可以借助于意识形态的生产和传播的工具来扩大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使被统治阶级接受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这种宣传不能仅靠政府,还要依靠社会的其他力量,包括宗教、教育、政治制度、工会、大众传媒、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等。这就是阿尔都塞所说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个国家,不仅要通过暴力机关的强制来维持统治的话,还要通过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来使人民自觉地接受国家意识形态,从而实现社会的非暴力整合。阿尔都塞说:“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在掌握政权的同时对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并在这套机器中行使领导权的话,那么它的政权就不会持久。”[4](p.338)

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不仅要掌握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而且必须使大多数人民群众自觉地接受意识形态。如果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仅仅停留在掌握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水平上,那么这种意识形态的统治地位仍然是不稳固的。因此,当前,我们强化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是完全必要的。

但是,宣传必须有技巧。在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中,要善于利用不同的社会思潮。西方学者在分析意识形态的特点时指出,意识形态的概念通常是一些能指和所指脱离的概念。本来,能指的符号总是要和所指的内容结合在一起才有意义。例如,当我们说“房子”的时候,“房子”总是与房子的含义发生联系。意识形态为了能够发挥作用常常把能指的符号和所指的内容分离开来。这是因为,只有能指的符号与所指的内容发生分离的时候,能指的符号才能够包含更加广泛的意义,具有更大的包容性,更容易被社会所接受。如果意识形态的符号缺乏这种包容性,缺乏吸纳其他内容的弹性,那么这种意识形态就很难被更广大的人民群众所接受。拉康把这种能指的符号称为“漂浮的能指”。例如,资产阶级所宣扬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实际上都是一些“漂浮的能指”。这些概念本身是空洞的,不同的人完全可以进行不同的解释。但是,资产阶级思想家正是借助于这些“漂浮的能指”,进行“宏大叙事”,把资产阶级的利益偷偷摸摸地灌注到这些概念中。这些“宏大的叙事话语”非常能够迷惑人,使许多不明真相的人为之倾倒,当前,中国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马克思主义观念实际上也有许多诸如此类“漂浮的能指”,这些没有确定内容的漂浮的能指很能吸引人。在过去的意识形态斗争中,我们否定这些“宏大的叙事话语”,揭露它们的虚伪性,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却给人留下一个印象,似乎马克思主义不讲人权,不讲平等,不讲民主。实际上,马克思主义不是不讲人权、平等、民主,而是因为人权、平等、民主被资产阶级玷污了。在今天的意识形态斗争中,马克思主义应该改变策略,接管这些“宏大的叙事话语”,掌握这些话语的领导权。当然马克思主义接管这些“宏大的叙事话语”,不是要欺骗广大人民群众,而是要赋予这些“漂浮的能指”新的内涵。用拉康的话说,就是要用“主人能指”来缝合这些“漂浮的能指”。马克思主义就是这种“主人能指”,它把各种漂浮的能指结合起来,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来丰富其内涵,从而加强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统治地位。以人为本就是这种意识形态策略的具体体现。

在现代,随着社会集团利益的多样化和国际交流的扩展,各种不同的思潮都会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其中,某些思潮与特定的社会阶层的利益和需要有关,有些思潮与特定的社会阶层的利益和需要并没有直接关系。这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社会思潮都是阶级意识,都与特定的社会集团的利益有关。不同的社会阶层都可以利用这些非阶级性的社会思潮为自己的利益服务。例如,女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等,这些思潮本身都没有直接与特定的阶级利益有关,而是广泛地与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和需要有关。某些环保企业可以利用生态中心主义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某些政党可以利用女权主义为自己的利益服务。马克思主义也要深入研究这些新形式的社会思潮,合理地利用这些社会思潮。

四、从国家意识形态到大众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建设要获得成功就不能把意识形态局限在少数人的学术圈子,就不能停留在口头宣传上,必须与日常生活密切结合起来,把意识形态变成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制度而融合到日常生活之中。马克思主义要能够融合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就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国家意识形态转换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众意识。具体地说,就是要使马克思主义融合到中国文化之中,成为中国文化内在的核心的组成部分。通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解决当代中国社会中的现实问题,马克思主义就能逐步融合到中国现代文化中,并成为社会整合、培养人格的重要思想资源。

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文化氛围中,人的个性和人格等都是在这种社会文化氛围中生成的。任何一个人来到社会都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文化系统而被培养成为这个社会所需要的主体的。所谓主体,都是按照文化系统的模式培养起来的。当人被培养成为主体的时候,他实际上就是按照文化系统的需要来建构自我,理解自我。本来,文化系统对于个人来说完全是外在的,是“大他者”,但是自我却在文化的熏陶中把这个“大他者”转变成为自我。同样,如果我们把马克思主义转变成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转变成为我们社会生活的一部分,那么马克思主义就会很容易转变为个人生活的一部分,甚至成为个人人格的一部分。于是,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马克思主义就不再是“大他者”,而是我们每个人的“自我”,是我们自我的一部分。在这个时候,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主体”,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就会被培养起来。而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通过社会文化建设,通过大众文化建设,把所有的人都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是必然的。马克思主义就应该同日常生活中的文化结合在一起,并通过这种文化上的熏陶而使人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主体。我们的意识形态建设的目标就是要使马克思主义成为主体所接受的文化的一部分,成为个人文化品格的一部分。

就当前我国的意识形态建设而言,马克思主义还应该通过中国化而成为大众意识,使马克思主义从国家意识形态转换为大众意识形态。这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本身的变革。当前,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中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是,研究成果是专家看不懂、课堂没人听、无社会作用的空洞玄思,理论研究脱离生活实际,脱离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

在意识形态建设中,在努力强化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的过程中,我们要关注并促使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与大众意识之间的互动。前文已述,任何国家的意识形态建设都要使用国家意识形态机器。但是,如果仅仅停留于此,这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不能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化活动互动,其所宣传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就会被日常生活中的大众意识所抵消,那么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就仍然是表面的,不切实、不稳固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要借助于学校、新闻媒体、借助于工会、文化体育活动而密切地融入人们的大众文化生活中去,成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一旦马克思主义和大众文化结合在一切,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就从国家意识形态转换为大众意识形态。而作为一种大众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就会深入人心,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就会从根本上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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