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双维起源与职能定位——马克思主义的解说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论文,起源论文,职能论文,启示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家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整个理论体系极重要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国家起源与职能的理论,不仅重要而且争论也较大。现时期对这一理论进行深入探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家起源的双维性与本质
“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70页)。 “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这一点即使在民主共和制下也丝毫不比在君主制下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336页)。长期以来, 人们一直视上述观点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国家起源和职能的经典论述,把国家仅归结为政治统治和阶级斗争的组织机构;而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和强调统治和斗争职能,忽视了其他职能,从而导致一系列失误。
关于国家的起源问题,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作过清晰的阐述,通过对社会组织形态——家庭、氏族、国家——演变的考察后指出:“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66页)这一论述表明, 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使社会发生阶级分化时,国家就因这种分化成为必要。而这一阶段的典型特征是私有制和国家的出现,经济利益和矛盾冲突便成为所有社会冲突的根源,国家这种表面上超脱于社会之上的组织力量就是用来缓和冲突、协调矛盾的。在晚年的杰作《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恩格斯更为深刻地指出:“既然甚至在拥有巨量生产资料和交通工具的现代,国家都不是一个具有独立发展的独立领域,而它的存在和发展归根到底都应该从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中得到解释,那么,以前的一切时期就必然更是这样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47—248页)。这就充分表明了他的国家起源的经济根源的看法。
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从上述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和本质的三点重要思想:①国家不仅是组织协调社会经济活动需要的产物,在其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中,同时伴随着阶级斗争和阶级矛盾的调和。也就是说,国家的起源不是一维的,而是经济和非经济因素的双维起源,这两种起源因素与其他因素的合力,最终决定着国家不同阶段的职能和形态演化。②国家起源于社会并日益成为超脱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实施对社会的管理、协调和组织。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调控只能是间接的、宏观的,社会越进步越是如此。③国家作为把产生于经济利益的“阶级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的协调组织者,其阶级性是内在的,不容否认的。只要阶级分化依然存在,源于经济利益的阶级冲突就不可避免,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就依然存在。从这种意义上说,国家与其阶级性同根并生。
二、国家职能定位
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的双重主导性动因决定着国家的基本职能。
1.政治统治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本质上是辩证统一的,政治统治职能使国家成为“纯粹压迫性机构”,成为“阶级统治的工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412页)。 但这种职能是以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219页)。这说明, 国家是从人类社会发展中分离出来的公共机构,它一方面执行公共管理和干预经济等方面的社会经济职能,另一方面又执行统治阶级进行阶级专政和其他统治职能。这两方面在国家中是内在统一的。
2.国家政治职能的实现方式与社会经济职能实现方式具有本质区别。国家政治职能主要是为阶级专政服务的,它的实现方式主要是暴力,在这层含义上,国家就成为纯粹管理人的机构。“这个机构,这个管理别人的集团,总是把持着一定的强制机构,实力机构,不管这种加之于人的暴力表现为原始时代的棍棒,或是奴隶制时代的较为完善的武器,或是中世纪出现的火器,或是完全根据现代最新技术造成的二十世纪的奇妙武器,反正都是一样”(《列宁选集》第四卷,第47页)。即用暴力来维护统治阶级的生活条件,以反对被统治阶级。而经济职能的实现方式,则是公共服务和管理,“……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64页)。可见,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国家社会经济职能的实现方式主要是公共服务和管理。
3.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是国家政治职能的萎缩和社会经济职能扩大的过程,也即由政治国家向非政治国家转化的过程,即国家的逐步消亡过程。“所有社会主义者都认为,政治国家以及政治权威将由于未来的社会革命而消失,这就是说,社会职能将失去其政治性质,而变为维护社会利益的简单的管理职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 第554页)这实质上也就是国家的消亡。很显然, 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存在着“社会—国家—社会”这样一种内在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逻辑。当然,这一逻辑的最终显性化或历史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国家消亡的过程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过程,“国家完全消亡的经济基础就是共产主义的高度发展,那时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已经消失,因而现代社会不平等的最重要的根源之一也就消失,而这个根源光靠生产资料转为公有财产,光靠剥夺资本家,是决不能立刻消除的”(《列宁选集》第三卷,第253页)。这一论点, 是我们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应始终牢牢把握的。
三、启示
在国家主导的以经济转型为核心的社会全面转型期,国家职能的定位及运作已成为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成败的核心问题之一。从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及职能理论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以下几点有益启示:
1.国家起源的二维性及其职能的二重性告诉我们,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国家的行政权力与经济权力,行政机构与经济机构,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是并存互促互动的,决不能片面地强调一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同时,国家职能二重性的内在统一,又决定社会改革中不可能也不应该将二者分裂开来,人为地片面推动某一方面的发展;而只能根据社会发展特定阶段的性质,以国家统一性和整体性为前提,有目的地利用国家控制力的地位和作用实行配套改革。我国在这方面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今天,尤其是在我国国家主导型“渐进式”改革的大环境下,正确理解这一点极为重要。
2.国家起源的双重动因中,经济需求是首要动因,它是阶级斗争的前提和基础。国家的一切调整和职能运作,归根结底所指涉的都是经济利益,“暴力也是一种经济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7卷,第487页), 只不过因利益主体指向性的不同决定着阶级力量的次序演化和组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阶级矛盾已不是主要的冲突根源,暴力作为一种协调手段的重要性日益降低。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社会改革中,尤其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为主线的全面社会结构性转型中,社会层化现象已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改革本身的“非帕累托改进”效应,又给这种社会分层注入一种内在的失落情绪和制度仇恨感,而这一切归根结底是导源于利益主体指向性的改变所引起的资源配置体系的变动。在这样一种社会大变革的情况下,国家的双重职能的角色和运作指向的定位应是比较明确的:以利益关系的协调和矛盾解决为改革的推进创造有利环境,一切改革措施的制定和实施都必须围绕利益做文章,经济手段是主要的,暴力手段只能在万不得已之时才能作为权宜之计用以维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3.社会发展的进程内含着“社会—国家—社会”逻辑的历史化。也就是说,社会发展的进程,是国家阶级统治职能的不断萎缩和社会管理职能的不断放大的过程,社会每前进一步,国家社会管理职能就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发展,国家的最终消失是社会管理职能的全面社会化。因为那时已不存在阶级或阶层冲突。但这种状况的最终实现,是要靠生产力的高度发达。现在而且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都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发展社会生产力始终作为中心任务,阶级矛盾和冲突已不是主要社会冲突和矛盾的根源。我们要有意识地强化和扩大国家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中,以经济的发展促进国家职能的转化和定位,同时以国家有意识的职能转化来推进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把握住现实社会的发展阶段,把握社会发展阶段中国家职能转换和消长的临界点,有步骤地推进改革,这是我们现阶段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