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1]2015年在《空间财政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空间财政是近年出现在公共经济前沿研究中的崭新课题。在本文给出的一般化定义中,空间财政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的财政行为主体之间基于空间依赖关系而产生的财政资源跨辖区配置活动以及对这些活动进行规制协调的统称。空间并非确指某种地理特征、行政辖区或经济区域,而是一个具有抽象内涵与具体外延的理论概念,特指某种经济行为所具有的内在空间属性与外在空间效应。空间属性与时间属性一样不可或缺,其对经济行为产生的外在影响即所谓的空间效应。从实证研究的角度来讲,空间效应可以用空间计量经济学术语表述为不同空间权重下的空间依赖关系,而在本文的理论研究中则意味着财政行为或者公共经济资源的空间配置面临不同的交易成本。进而,由于广义空间交易成本的存在和不一致,在非平滑的现实经济系统中,地区间的财政差异必然同时存在,且能够通过适当的实证方法加以测度、估计和检验,在理论分析中亦能够有效地进行模型化,并配合理论范式和研究方法上的创新。作为初步的尝试和探索,本文主要选取了中国31个省级政府的公共经济统计数据作为经验分析的样本。这是由于,在中国这样幅员辽阔和地区差异较大的国家,财政行为的空间属性和空间效应都能够得到较充分的体现,结合中国国情和体制特点进行的理论建设更具有现实的解释力和实用性。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开展了空间财政视角的理论建模和拓展应用,并在公共规制层面提出了“分区建制”的具体构想与实践建议。全文的核心思想在于,将财政行为所具有的空间属性和外在空间效应归结为广义空间交易成本下的地区间财政差异,在财政分权、财政竞争以及财政分区协同与合作的大背景下加以分析、控制、协调以及规制,在保持适度财政差异的基础上促进财政政策供给的区际均衡和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对均等化。尽管本文的理论分析范式和实证研究方法与一般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研究有所区别,但就基础理论的承继关系和理论研究的落脚点来看,本文主要体现了包含空间影响的非均衡协调发展理念,具有相当程度的创新性与包容性。全文共分7章:第1章:导论。提出问题,阐述研究背景、意义、逻辑层次与篇章结构等。第2章:空间财政的理论内涵、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式。较为系统地介绍和阐释空间财政概念的基本内涵与构成要素;对研究对象进行广义与狭义上的界定和区分;在批判继承传统地方财政理论研究范式的基础上对空间经济学理论分析框架加以借鉴汲取,探索包含空间交易成本的财政理论建模方法;最后简要介绍空间统计、空间计量经济学等实证研究方法和工具,兼顾了与理论研究方法的结合。第3章:中国财政分权的多维测度与空间分异。中国特色的财政分权是研究当代中国财政和公共经济问题的重要体制性背景,同时又是地区之间财政相对比较优势的体现。由于财政分权安排涉及到财政管理运行的诸多方面且不同省份之间的财政体制差异较大,与单一测度方法相比,多维测度方法能够提供更为丰富的比较信息。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经典统计分析和空间统计学方法,将我国省际分权指标可视化,直观地反映出我国各个省区的财政分权水平及其空间相关性和异质性。第4章:地区间财力差异的空间结构与成因探析。这一章主要由两部分组成,是使用较为规范的财政数据,对地区间一般财政差异进行空间上的分解与分析;二是从流动性税源空间配置的视角,将一般财政差异中所包含的局部差异进行归纳抽象,通过构建一个简单的空间滞后模型对其空间结构的可能成因亦即空间经济机制的存在性进行计量分析,使得财政差异不仅表现为一般财政收支问题,而且很大程度上源自空间经济内生因素。第5章:空间经济机制下的财政介入与财政竞争。结合中国的财税体制特点,首先对权威体制下的财政变量进行适当的理论抽象并引入核心边缘模型,以此作为基础模型分析税收和补贴对生产、消费以及市场均衡的影响;进而探讨在分权安排下存在地区间财政竞争时的非对称收益,以及财政竞争对贸易自由度亦即相向不相等的空间交易成本的影响,讨论了公平视角下地区间公共物品溢出均衡时的门槛补贴条件及其与税收水平的动态关系;在数值模拟的基础上分析了税收、补贴与工资水平、产业份额变动之间的动态关系,初步揭示了相机决策时点的选择问题以及市场分割与脱节等现象。第6章:非对称财政调控的稳定性与非均衡协调。作为第5章的拓展,针对现实经济中可能普遍存在的地区经济和市场非对称、非均衡的状态,结合财政的职能与政策目标,探讨了在存在经济集聚力和分散力的市场中如何进行财政调控的问题,在对地区间财政博弈进行条件约束的基础上,重点讨论了流动性要素进行空间配置的同时如何实现财政调控稳定性的理论条件,以及在财政差异突破稳定性条件时如何进行非均衡协调的问题,提出了构建补偿准则下的转移支付机制以及促进财政合作的理论构想,并对模型的适用性与可能拓展进行了说明。第7章:分区建制构想下的财政协同与公共规制。在阐述分区建制构想的基础上结合客观实际,深入分析了我国财政分区的内在动因与实践形式,进而提出了在财政分权、分区与区域市场经济联系的激励下促进财政协同合作的可能路径,并在规制层面进行必要的配合,即通过实施以“因素法”为主导的财政均等化措施硬化预算约束,同时加强对财政外部性的治理,规范预算软约束。
孙文珺[2]2010年在《我国公共财政支出监督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公共财政是国家为了弥补市场缺陷,依法通过税收等手段筹集资金以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财政类型。在财政资金的收支过程中,处于中枢地位的政府责任重大。其对于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不当,将会影响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最终侵害纳税人的利益。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下,政府及其官员在行使权力时带有自利倾向使得财政资金的分配有偏离公共财政目标的风险,因而构建政府财政支出的监督机制十分必要。国外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研究成果已是汗牛充栋。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公共财政的需要,以经济学和政治学的角度对财政监督进行探讨成为财政监督研究的核心,而通过法学视角对于财政监督进行权力(利)和义务的分析,还远未达到以上程度。国内对于财政监督的研究起步较晚,在法律制度层面,除课税行为因其对公民财产权的直接侵夺而受到较多关注外,财政支出行为由于其“给付行政”的表征,其固有的国家权力之合法性和合理性却长时间被忽视。在现实生活中,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的情况还不在少数,每年审计署报告的违规资金数额更是惊人。在此客观形势下,构建完善的财政支出监督法律制度势在必行。因此,本课题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在写作研究过程中,笔者遵循以下的研究思路:首先,对公共财政支出监督的基本概念进行阐述,并且在经济学、政治学和法学上为公共财政支出监督寻求理论支撑。其次,对“四万亿”投资政策进行介绍,指出其在财政资金监督方面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并深究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财政民主意识的薄弱和财政支出监督法律模式和制度的缺陷。再次,通过对发达国家的经验介绍最后提出我国财政支出监督法律制度的完善措施。在此种研究思路下,文章主要运用以下研究方法:第一,归纳演绎法。通过对“四万亿”投资计划中暴露出的问题,从中归纳出我国财政支出监督在模式层面和法律制度层面存在的缺陷;第二,比较研究法。通过对国外典型国家财政监督法律模式和相应制度的考察,从中汲取有益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理论和经验。第三,规范分析法。通过对我国涉及财政支出监督的具体法律制度的分析,指出其不足以及相互之间的冲突,并提出修订思路。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四万亿”投资这一背景,从一个动态的角度生动反映出我国现行财政支出监督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这与以往论述财政监督的文章只是抽象列出问题,然后再解决问题有所不同。通过举出“四万亿”投资这一实例,可以清晰反映财政支出监督中的问题,有利于对症下药,完善我们的监督机制。当然,文章也存在着以下不足:限于题目限制,文章只是通过“四万亿”投资中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四万亿”投资过程中未体现出的但是我国财政支出监督机制中可能尚存在的问题,本文没有涉及。同时,对于社会监督中的社会中介组织监督以及政党监督,限于篇幅本文也未作深入探讨。
孙建军[3]2010年在《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政策研究》文中认为基本公共服务直接关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公共服务中最核心、最根本的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明显提高。然而,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仍然面临着两大突出问题:一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二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在城乡、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和个人之间的结构失衡现象严重,存在明显的分配不均。随着当今世界各国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的发展趋势,以及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步伐不断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日益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目前学术界已经就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提出背景、理论基础、供给范围、绩效评价和实现路径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广泛的研究。然而,现有研究缺乏合理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研究体系,难以从公共政策的特征出发,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全面、系统地政策分析。这容易导致政策目标不明、价值取向不清,难以构建合理的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定量研究,也使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政策实施缺乏针对性的思路和方法,不利于政策实践。对此,本研究基于公共政策视角,借鉴西方政策科学和公共服务供给的理论成果,结合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政策的现实考察,从价值取向、政策制定、政策执行和政策评估四个维度建立“金字塔型”理论分析模型,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政策的目标、价值取向、政策制定方法论、政策执行模式和政策评估标准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分析。同时构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政策公众满意度测度指标体系,选取浙江省舟山市为政策评估对象开展实证研究,并最终提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政策实施的有效路径。通过以上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得出以下五个结论:(1)“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政策的终极目标,“均等化”是实现终极目标的中介目标,而“满足社会公众基本的生存和发展需求”是其出发点和根本目的;(2)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终极目的之下,“效率与公平统一”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政策的价值取向;(3)“有限理性主义”是当前时期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政策制定的方法论,这就决定了政策制定在介乎完全理性和完全非理性之间的有限度理性条件下进行,决策中追求“满意”标准,而非最优标准;(4)当前时期,我国应当坚持“一主多元”供给模式,努力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政策执行过程中,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广泛参与的多元供给机制互补的格局;(5)公众满意度,作为当代政府绩效评估的有效管理工具,坚持“公众为本”,强调以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为最终评价标准,充分体现了公共责任和公众至上的管理理念,理应成为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政策的评估标准。纵观整个研究过程,在充分借鉴与应用现有理论成果和研究方法的同时,本文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尝试性的创新:(1)基于多维视角分析,从价值、目标和过程三个维度系统地界定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从而为全面开展政策分析奠定了基础;(2)基于公共政策视角,从价值取向、政策制定、政策执行和政策评估四个维度建立起“金字塔型”理论分析模型,为全面、系统地研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政策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3)基于“金字塔型”理论分析框架,立足于现实与挑战,全面分析并提出了当前时期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政策的总体要求。即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以“效率与公平统一”为价值取向,以“有限理性主义”为政策制定方法论,以“一主多元”为政策执行基本模式,以“公众满意度”为政策评估标准。这不仅丰富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研究的理论成果,也为推进政策实施提供了参考依据;(4)基于公众满意度标准,从公众期望、感知质量、感知效果、信任度和公众抱怨五个维度开发了测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政策公众满意度的量表,并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其进行检验分析,最终获得科学、合理的测度指标体系。这不仅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政策评估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进行了探索性的尝试。诚然,囿于研究者自身的学术水平,研究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为此,本文最后部分明确指出了本研究的局限性以及未来有待完善和深入研究的方向。
张函梅[4]2012年在《参与式预算:公共预算改革的有效实施路径》文中认为参与式预算一词源于巴西,是指在政府预算过程中持续引入积极有序的公民参与,使公民能够参与讨论核心公共领域的公共政策或具体项目,并共同商议和决定公共资源的实质性分配,主动监督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它力图打破公共预算领域专家统治的模式,引入全新的民主预算模式,并将被作为一种新的公共决策方式,通过公民对政策或具体项目的选择以及对公共资源使用效率的监督,将公民对政府“钱袋子”的监督落到实处。21世纪是以公民参与和公民治理为主导的时代,随着公民自治意识的高涨,已在各个领域掀起一股公民参与决策过程的浪潮,公民参与和监督日益成为公共决策制定中的重要环节,公共预算这一长期由专家统治的神秘领域已然成为公民关注的焦点。随着巴西参与式预算成功经验的传入,我国已经开始在少数地区进行参与式预算试点改革并取得初步成效。但参与式预算目前还存在哪些不足?要在我国的广泛推进还需做哪些改进和调整?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一些初步的构想。本文回顾了国内外学者关于参与式预算的相关研究成果并对其作出评析,重新界定了本文所研究的参与式预算的内容和范围,并分析了参与式预算的内涵和外延。在此基础之上,介绍了巴西参与式预算的经验和成效,并结合我国参与式预算试点的实践情况,总结出目前我国参与式预算实践还存在的不足之处,并针对这些不足提出了完善参与式预算的具体实施路径。
鲍曙光[5]2014年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研究》文中认为贫困是一个古老而沉重的话题,是一种与人类社会相伴随的现象。贫困是人类要面对的重大挑战之一,在很多国家,贫困状况随着繁荣程度上升而更趋严重。因此,消除贫困是国家和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重要的政策目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开始有计划的实施大规模减贫计划,贫困人口迅速减少。按照官方贫困标准线,1978到2010年三十多年间,农村贫困人口由2.5亿减少到2688万,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使如此多的人摆脱了贫困,中国在扶贫领域取得的成就无疑是史无前例的。尽管扶贫成就巨大,当前中国的扶贫任务在很多方面尚未完成,甚至在某些方面变的更加艰巨。我国贫困特征发生变化,开发式扶贫及经济减贫效率日趋降低,差距问题凸显都对扶贫提出了新要求,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已成为新阶段致贫和返贫的突出因素。对此,党和政府存在清晰的认识,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使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因而,本文从减贫视角研究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希望通过将减贫目标融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使基本公共服务惠及穷人,从而适应新时期反贫困工作的需要,完善反贫困体系,提高反贫困效率。第一部分是文献综述和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一章从贫困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两方面梳理现有文献,发现当前扶贫研究多集中于开发式扶贫,考察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对减贫的影响,但对于基本公共服务与减贫的关系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与减贫目标衔接的研究还有待深入。第二章是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全面总结了贫困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概念,确定本文研究范围。同时梳理基本公共服务与减贫的基础理论,从理论上分析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与减贫的关系,认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与贫困指标体系存在对应关系,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本身既是减贫的重要手段,又可以推动减贫机制长效化。基本公共服务从提高经济增长减贫效应,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率,提高贫困人口发展能力和系统消除致贫因素四方面影响减贫。第二部分是国际借鉴和启示部分,包括第三章。这部分梳理了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和印度等国家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总结各国实践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认为基本公共服务是减贫的重要手段,财政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第三部分是我国农村扶贫模式分析和反贫困政策转变研究,包括第四章。现有农村扶贫模式的局限性、我国贫困性质演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都要求我国反贫困政策调整。我国扶贫开发主要任务已经由解决温饱为主向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转变,反贫困政策也要在扶贫开发基础上,将减贫目标纳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减贫。第四部分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减贫的基本逻辑和路径,包括第五章。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减贫主要着眼于提高贫困人口可行能力,主要方式是将减贫目标纳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减贫需要在投入、产出和消费以及体制保障三方面体现减贫要求。投入阶段主要依赖于财政资金分配和投入过程中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基本公共服务产出和消费阶段主要依赖于考虑贫困人口需求,体制保障主要体现在以均等化为导向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本部分还分析公共财政在其中的定位和主要手段,梳理了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减贫的主要政策。第五部分是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与减贫的实证分析,包括第六章。本章从定量角度分析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与贫困的关系,研究表明基本医疗和社会保障对减贫具有重要作用,而农村基础教育是农村减贫的必要和基础性条件。当前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存在供给不足、城乡非均等、地区非均等和供给成本差异大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阻碍了当前农村减贫事业发展。第六部分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问题的原因分析,包括第七章。这部分从财政角度分析了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问题存在的根源,认为财政体制不完善是导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失衡的主要原因之一。第七部分是政策建议部分,包括第八章。这部分主张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革要按照非均衡、差异化路径推进,并将基本公共服务分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惠及穷人和增强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两大子目标和近中远三个阶段。然后,本部分从减贫目标融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减贫的财政制度改革两方面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将减贫目标融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体系,重点在于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或实施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过程中兼顾穷人的需要来拓展扶贫的内容和领域,在贫困线设定、项目衔接、瞄准机制、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等方面推进减贫目标与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相结合。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减贫的财政制度改革则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在合理划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基础上,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并重的转移支付体系,并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
牛富荣[6]2016年在《基于社会分工视角的中国财政功能研究》文中指出我国于1992年确立了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与传统计划经济相比较,体制转轨意味着资源配置主体要从全能型政府让位于市场。在此背景下,面临着“市场应该干什么,政府应该干什么,财政应该干什么”的问题抉择。于是,被视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西方“公共财政”进入人们视野,并逐渐确立为“主流”财政模式。与“公共财政”一脉相承的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调节经济职能遂成为“主流”财政功能。现行财政功能以“市场缺陷”为理论依据,将财政仅仅视为一个经济范畴和经济工具,在我国市场经济确立之初,对收缩政府经济行为,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发挥了积极效应。但是,由于英美财政学者在研究财政问题时的出发点和方法论过于“经济学化”,过分地注重了财政的经济属性以及财政问题的经济模型化分析路径,而忽视了财政所固有的政治、社会、历史等属性,致使财政研究走上了一条“纯”经济学分析道路,财政沦为政府执行经济政策的一个工具,失去了其政治、社会等领域的丰富生命力和解释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并赋予财政“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战略地位,指出财税体制关乎资源配置、市场统一、社会公平以及国家长治久安。这意味着,财政功能已延伸到政治、社会、经济等更广的空间,提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财政不再仅仅作为一个经济范畴、一个经济工具而存在,将在更广的平台、更大的范围、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于是,探索并建立“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功能”,成为一项新的时代使命。本文以“社会分工”为研究视角,以“系统论”为研究方法,构建了以社会复杂巨系统为平台,以“人的需要——社会分工——社会巨系统结构分化——政治子系统内部功能分化——财政产生及其功能定位”为演进路径的财政功能研究理论逻辑。遵循这一理论逻辑,本文考察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区隔分化社会、阶层分化社会、功能分化社会——社会分工的特点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财政功能历史演变。时至今日,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中国发展主旋律。国家治理现代化条件下社会分工的细化和深化对财政功能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于是,本文回归并秉承财政的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经济属性,坚持财政的“公共性”本质属性,基于财政与政治子系统、社会子系统、经济子系统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发展和创新了财政功能体系。最后,基于绩效测度结果,分别提出了财政功能的实现路径和宏观保障措施。本文主要的工作、观点及创新如下:(1)以社会分工为视角研究财政功能,初步构建了以社会分工为演进路径的财政功能理论逻辑。本文认为,人的需要推动下的社会分工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全过程,是社会进步和社会变迁的内在动力机制。财政是社会分工在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人类社会随着分工不断深化,伴随着社会关系不断调整、社会结构不断演化以及社会功能不断分化的过程中得以产生并发展的。社会分工的深化促进了财政的产生,社会分工的历史性决定了财政功能的动态性。(2)明确提出以系统论为方法、以社会复杂巨系统为基点的财政功能研究。本文认为,财政是社会复杂巨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财政功能是财政作用于外部环境时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功效。在社会复杂巨系统中,政治子系统、社会子系统、经济子系统与财政的关系更为直接、实质、密切。因此,财政与这三个子系统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共同规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和财政功能的主要内容。(3)借鉴卢曼的社会形态划分标准,本文系统地梳理了区隔分化社会、阶层分化社会、功能分化社会的分工特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财政功能定位。与区隔分化社会极其简单的自然分工、如同复制的社会结构相一致,财政功能仅仅体现在氏族酋长或部落首领们将集中起来的剩余产品用于满足原始公共需要而进行的公共分配行为;与阶层分化社会以阶级分层为主的分工模式相适应,财政被贴上了强烈的阶级性,成为阶级统治的工具;与功能分化社会各系统高度分化高度整合的分工模式相适应,财政成为一个独立运行的社会子系统,通过为政治子系统供给能量,将社会各个子系统有机地连接在一起。社会分工的演进与变迁决定了财政功能具有历史性与特殊性的统一。(4)初步构建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条件下的分工模式相适应的财政功能体系。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治和多维治理向度平衡发展的现实,立足财政与政府、市场、公民社会之间,财政与政治、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本文提出了财政的理财限政功能、财富分配功能、满足公共需要功能,并将理财限政作为财政之首要功能,从内涵、依据、内容、范围、目标、作用机理和实现途径等方面对现行“财政三职能”进行了发展和创新。每一个功能都是财政“公共性”本质的体现,是财政所固有的客观存在。(5)以绩效测度为依据,本文提出了财政功能的实现路径。除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外,还需要进行伤筋动骨的“大手术”。包括重构财政基础理论、强化政府预算的外部控制机制、贯彻税收法定原则、建立“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并存的公共选择机制、形成政府、市场、公民社会之间的平等互惠、协同共治和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平衡发展的国家治理模式。本文提出的财政功能实现路径,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实现“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财税改革指明了更为宏观、长远的发展理念和未来方向。本文的研究价值在于:理论层面,回归财政是一个集政治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为一体的综合性范畴,创新财政理论,提升财政功能;实践层面,初步构建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功能体系,落实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战略使命。
马珺[7]2000年在《对公共财政的多维考察》文中认为本文尝试对公共财政在中国的确立做一个确当的解释。论文分为三篇。 首篇回答公共财政是可欲的(desirable)吗?通过对西方公共财政起源与发展的历史分析,发现该财政模式中蕴含的三大理念,即对个体的平等关怀与尊重、有限政府、实行法治符合正义的财政制度的精神,这表明西方公共财政模式中内含的基本价值是可欲的。 次篇回答公共财政在中国是可能的(possible)吗?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因素是统合中国政治、经济、社会诸领域的主导力量,国家被认为是整合并代表了个体的利益,因此政府不仅做出整体决策、也代理个人选择,这规定了计划型财政的主要特征。随着经济领域改革的推进,个人、企业、地方政府、社团及其他第三部门等的自主地位不断增强,国家-社会关系相应变迁。由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经济与社会领域的相对分离表明,中国财政模式转型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事实证明,财政模式未能适应新的形势及时作出调整,其职能必然与其收入基础产生冲突,长期以来人们探讨的各种财政困境,原因皆出于此。 末篇回答公共财政在中国是可行的(available)吗?财政学规范研究的使命是建构理念层面的公共财政,告诉我们应去往何方;财政学实证研究使我们明白何以在此,以及当下面临的处境;在此基础上,财政学对策研究告诉我们趋近理想的可行方式是什么。当前首要的任务是,消除国家本位主义的消极影响,确立价值的个体本原地位与财政立宪观念,其次才是在政府职能与财政收入、支出、预算管理等方面边际上的调整。 公共财政在中国的确立不只是财政模式的转换过程,而是整体中国社会变迁的一个子过程,是中国现代化过程的一个方面,它的成功必将推动中国现代化的步伐,同时,现代化的其它方面也对中国财政的转型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肖应明[8]2015年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富有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今天,传统的政府与社会高度合一的社会治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对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立足于民族问题与国家安全这一时代背景,以云南省为例,从社会治理的视角出发,紧紧围绕“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这一主线,采取多学科研究的方法,阐释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在逻辑关系,通过比较西方国家治理经验和中国历朝历代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历程,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进行了细致分析和科学总结,系统梳理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变迁和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深入剖析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现状、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探讨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思路、价值导向和未来走向。本文由导论、正文(一至六章)和结论构成。导论: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阐述了社会治理的时代背景,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以及国内外关于民族治理的理解与把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掘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梳理了学术理论界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国内外研究进展及其存在的问题,从而形成了该课题的研究现状、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1章:概述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理论。着重对社会治理的科学内涵、基本内容以及对社会治理创新相关概念进行了多维度解读,通过界定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概念,进一步彰显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问题的意义。同时,分别论述了西方社会中与社会治理有关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治理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的社会治理指导思想,阐释了社会治理创新理念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本土化逻辑,这是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问题研究分析的基础。第2章:梳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历程。笔者采用历史分析法从宏观上把握社会治理形成的历史发展脉络,回溯分析了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历程,系统描述了不同历史时期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不同内容、性质和特点,在此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情况,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阐述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制度深刻变革与社会治理的关系,从理论和实践上对这些原因作进一步的总结归纳,此章是后面一章分析现状和问题的基本点。第3章:探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现状和问题。主要阐述了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受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化的影响,受文化、传统习俗、宗教等因素的影响,受社会结构性变迁引发社会治理转向的影响,存在着不同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有的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治理能力的加强而得到解决,但有的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得更加突出,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蕴涵着社会治理的经验教训。第4章: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多维构建。主要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充分应用社会传统治理资源等方面,全面阐述了国家权力在创新社会治理、协调民族关系中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指出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是一个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领域,包含多方面内容的复杂问题,其创新社会治理也不能仅仅从民族事务和民族工作上做文章,而是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多管齐下、多维构建。第5章:阐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价值导向。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云南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保持同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握社会治理的主动权,真正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发展、维护祖国统一。云南省在践行群众路线中探索出来的“孟连经验”、“插甸经验”、“莲池模式”, 充分说明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中坚持群众观点、走好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同时也为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第6章:揭示社会治理创新的未来走向。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是一项长期的、艰辛的、系统性工程,是一个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过程,必须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遵循少数民族自身发展规律,把握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抓住“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带来的历史机遇,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作出全方位思考,进一步加强和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社会治理思想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的思想理论和战略部署的研究,注重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不断发展与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结语: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对研究趋势作出展望。
贾旻[9]2016年在《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职业教育作为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提高人力资本的一种教育类型,具有与市场、企业紧密联系的天然本质,职业教育培养的人的职业能力素养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与经济效益,推而广之,进一步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国际竞争力。放眼世界,职业教育均面临着人才培养质量无法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的结构性矛盾,以及人们不得已而选之的“二流教育”尴尬境地。因此,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社会公信力成为职业教育改革的迫切之举。本研究引入“行业协会”与“治理”两个概念,将“行业协会”作为研究对象,从“治理”视域切入,从“为什么”、“是什么”以及“如何运行”几个方面展开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研究,从而实现职业教育的现代化转向,达到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与社会公信力之目的。本研究在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善治”目标的价值指引下,遵循“获取历史与国际经验——理论探讨——构建分析模型——关照中国现实——提出改进策略”的研究脉络,坚持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范式,具体运用调查法、文献法、历史法与比较法,借鉴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与教育学等学科知识与理论开展研究。研究内容以及研究结论通过四个板块、七个模块得以详细呈现。第一板块以为何参与治理为核心主题,具体包括第一章“绪论”与第二章“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合理性”两个模块。在概念界定、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明确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意义以及本研究的价值所在。职业教育是具有“职业性”、“技术技能性”以及“跨界性”的教育类型,本质上属于准公共产品;解决当下职业教育培养人才职业素养偏低、教育质量饱受诟病的难题,职业教育需要引入政府以外的利益相关主体,联合采用行动、协商共治,即实现从“管理”走向“治理”的现代化。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要求赋予其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参与人力资源培养,企业又希望将部分责任转移出去;行业协会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身份有助于解决企业搭便车而导致的人才培养“集体行动困境”。职业教育界的本体诉求与现代化诉求、企业转移社会责任的呼唤以及行业协会的能力保障耦合,展现了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合理性所在。第二板块以参与治理的历史与国际经验为核心主题,具体包括第三章“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历史演变”与第四章“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实践类型”两个模块。探寻职业教育发展轨迹,行业协会一直是学徒职业培训的责任主体。欧洲行业协会经历了“全面管理——边缘化——有限参与”的发展轨迹,我国行业协会也经历了从“游离于学徒培训之外”到“介入学徒培训”的演变,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主要源于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诉求。当下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实践可以总结为合作治理、协作治理与参与治理三种类型,体现着各国行业协会的治理能力与治理运行机制的差异。第三板块以参与治理的理论探讨与理想模型构建为核心主题,具体包括第五章“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运行机理”。构建了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善治”价值关照之下的治理系统模型,具体包括合理性系统(已在第二章呈现)、职能系统、运行系统、保障系统与目标系统,这是应然层面的理想图式。行业协会承担着决策咨询、管理与服务三项主要职能,基本价值追求是在政府、市场与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之间构建平等合作关系,实现职业教育公共利益最大化。治理运行呈现在静态上呈现为网络型治理结构,其有效运行受到激励机制、协调机制与评价机制的规制,并且需要制度与非制度化的外部保障。第四板块以关照中国现实为核心主题,具体包括第六章“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现实困境”与第七章“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改进策略”两个模块。通过样本选取、深度访谈等调查手段获取中国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现实窘境: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决策咨询、管理与服务三大职能未能充分彰显,运行中受到动机、组织机构以及治理机制的困扰,保障略显不足。因此,从治理主体视角来看,行业协会应加强自身组织能力建设,政府要以责任有限的服务型政府为努力目标,转变治理方式;从治理运行来看,提供多种类型的外部保障,明确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完善行业协会的参与治理职能。
武小龙[10]2015年在《城乡“共生式”发展研究》文中认为本文的研究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基本的社会现象:一是城市发展中的"伪城市化"现象,这一现象主要是指,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虽然居住在城市并被计算为城市人口,但他们并不能享受到与市民同等的城市各类公共服务,其收入和消费水平无法等同于一般城市人员。这种掩盖在城乡经济增长光环下的城乡居民实质上的权利不平等现象,可以说是城乡关系失调的一个真实的反映。二是农村发展中的"空心化"现象,这一异质现象,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过程在村庄的物质形态中的表现,是村庄外围粗放发展而内部衰败的空间形态的分异现象,包括人力资本空心化、土地抛荒化、家庭空巢化、公共服务空心化等多种形态表现。这一现象对城市化发展、新农村建设、以及城乡一体化推进均有较大影响。透过这两个基本的社会现象,可得出这样一个问题:即城乡关系失衡。故而,本文主要围绕"城乡关系失衡"这一核心问题意识,着力提出"城乡对称互惠共生发展"这一新的理论概念,试图以实证为辅助的规范研究法,尝试性地建构起"城乡共生式发展"这一中国城乡关系应然形态的理论架构,从而为城乡关系的实践提供理论上的指导。因此,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从"生态学"的视角提出并建构"城乡共生式发展"这一理论体系。这一研究主要从三方面展开:第一,利用生态学中的"共生理论",提出并论证了中国城乡关系"共生发展"的总体概貌,即"病态共生"到"常态共生"的发展指向;第二,在价值层面上,从"对称性发展理念、互惠性发展理路、共生性发展格局"三大维度论证了五位一体的城乡对称互惠共生体系:第三,在实践路径上,提出并论证了"中央的次级城市发展战略路径、地方的可持续性经济发展路径、村社共同体重塑的乡村建设路径"三个操作性措施。对此,本文的研究展开分为以下七大部分:第一章:导论。这是本文的开篇。一是,基于相关的社会现象和背景,确定本文的研究问题,从而明确选题的目的及其意义。二是,确定研究对象后,着手对已有研究展开文献综述的梳理,包括对已有成果展开形式上的考察,从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等角度对中国城乡关系的研究进路展开述评,对国外城乡关系理论研究的脉络展开梳理,从而提出本文研究方向。三是,对本文涉及到的基本概念和核心语汇展开系统诠释,厘清城乡关系、城乡一体化、城乡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城乡共生发展之间联系和区别,并进一步界定城乡共生发展的基本内涵。四是,阐明本研究的总体框架与逻辑思路,并指明相关的研究方法、研究创新与存在不足。第二章:共生理论:观察中国城乡关系转型的新视角。本章主要提出共生理论这一新的研究视角并论证其与中国城乡关系研究的适切性。一是,探讨了中国社会转型中面临的"二元性秩序"问题,并且这种"二元性秩序"正逐步萌生出"共同发展"的内生性诉求。二是,阐述了 "共生理论"的内涵、实践运用及其与城乡关系的契合性,共生理论构成了"共同发展"内生性诉求的理论先声与理论依据,该理论的核心要义是强调共同进步、合作共赢,强调的是一种病态到常态的发展过程;目前"共生理论"主要集中于物种共生、生态景观建设、以及区域发展等领域的研究,对城乡关系问题的应用较为薄弱;而在研究要素、研究目的、研究过程上,共生理论均与城乡关系紧密契合。三是,简要阐述了中国城乡关系的"病态共生"与"常态共生",中国城乡"病态共生"关系主要表现在城乡二元结构的持续存在、城市偏向政策的依然严重、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显著等方面,"常态共生"则是中国城乡关系的发展指向,这是一个涵盖"政治、经济、生态、社会、文化"五大层面的"对称互惠共生"系统。第三章:中国城乡关系的历史与现实:病态共生。本章主要立足于回答城乡关系"是什么"这一问题,以奠定本研究理论建构的现实基础。一是,从共生理论的视角梳理建国以来中国城乡关系的变迁历程,总结出中国城乡关系主要经历了 "寄生共生、偏利共生、非对称互惠共生"的三大演变形态。二是,从实证层面对当下城乡关系的现实境况进行描述性分析,指出城乡差距较大的客观现实,主要表现为区域整体性发展、城乡经济发展、城乡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失衡与严重差距;同时,对当下城乡差距程度以及波动趋势进行实证评价,指出中国城乡差距程度总体上呈现由东向西阶梯性递增的趋势,并且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城乡差距水平呈现波动性扩大趋势。三是,从理论层面对中国城乡关系的变迁逻辑进行了总结提炼,指出建国以来中国的城乡关系主要遵循"病态共生"到"常态共生"的内在发展规律,而"病态共生"则是城乡关系发展至今的总括性表达,体现为一种城乡二元的结构以及公平效率的丧失,本质上反映为对社会正义的缺失、偏离和违背。第四章:中国城乡病态共生"内在机理"的理论解释。本章主要立足于回答城乡关系"为什么"这一问题,主要利用"中央—地方—民众"三层分析框架来解释城乡病态共生的内在原因。一是从"自上而下"的角度,引入"城市偏向理论"对中央城乡关系发展的战略决策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指出中央"城市偏向"的发展政策是城乡"病态共生"关系形成的本质原因,这种"城市偏向政策"主要表现为1978年之前的价格偏向和1978年之后的非价格偏向。二是从"地方政府自身"(作为一种官僚机器特性)的角度,引入"策略主义"的分析维度,指出地方政府(县乡两级)在城乡关系建设中的"策略行政"是引发中国城乡关系"病态发展"的直接原因,这主要表达为三大基本策略:对"硬指标"的变通、经济短期行为、"争资跑项"的策略行为。三是从"自下而上"的角度,引入"结构功能主义"理论,指出在乡村结构转型下"乡村空心化"所带来的乡村建设动力不足和民众基础缺失构成了中国城乡关系"病态共生"的又一潜在原因,这主要包括集体层面的"权威空心化"、精英层面的"人才空心化"、个人层面的"合作空心化"。"中央的政策偏向、地方的策略行政、乡村的基础缺失"共同构筑起了中国城乡"病态共生"的内在机理。第五章:中国城乡"对称互惠共生"常态关系的理论建构。本章主要立足于回答城乡关系"应是什么"这一问题,系统阐明城乡共生式发展的理论架构。首先,从"对称性发展理念、互惠性发展理路、共生性发展格局"三大维度阐释五位一体的城乡对称互惠共生体系。其次,分别从"政治、经济、生态、社会、文化"五大维度建构了城乡对称互惠共生发展"五位一体"的共生体系:一是城乡"政治共享"发展机制,包括:政治实体性资源的共享、经济实体性政治资源的共享、规范性政治资源的共享,也即是政治权力组织的合理安排、国家财政的合理性分配、政策制度的合理性设计;二是城乡"经济共荣"发展机制,包括:城乡土地收益共荣机制与工农业发展共荣机制,也即是"土地发展权同等、权属利益均等、国民经济合理分配",以促进城乡经济均衡发展;三是城乡"文化共融"发展机制,这主要从"文化观念、文化符号、文化记忆"三大层面建构"城乡文化共同体"以促进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的真正共存与融合,从而带来城乡社会稳定发展的内发性秩序;四是城乡"社会共建"发展机制,包括:官民合作共建、民众集体行动共建,即通过政府的政策制定以及居民的合作参与来推进城乡社会民生事业的共生发展;五是城乡"生态共治"发展机制,这一机制以生态型政府为建构基础、以合作式治理为建构路径,通过政府主导,民众、非政府组织的公共参与来达成城乡生态合作善治关系与永续性发展。第六章:中国城乡"对称互惠共生"发展的实践路径。本章主要立足于回答城乡关系"怎么做"这一问题,旨在阐明具体的发展策略。一是,城乡"对称互惠共生"发展需立足于乡村本位的价值思考以及践行均衡发展的战略思路。二是,城乡"对称互惠共生"发展需要城市市场(共生界面)的引导、以及政策制度(共生环境)的支持。三是,城乡"对称互惠共生"发展需要中央、地方、乡村的衔接来共同推进,分别是:中央层面的次级城市发展战略路径,包括探索"多样化"的城镇化发展之路、打造"差异化"的新农村建设方略、寻求"合作化"的城乡融合新模式;地方层面的可持续性经济发展路径,包括推动"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制"转变、以及建立科学发展的政绩评价体系;乡村层面的村社共同体重塑路径,包括强化村社权力以应对"权威空心化"、吸引人才回流以应对"人才空心化"、塑造村社认同感和凝聚力以应对"合作空心化",当然,还有必要在"城市包容乡村发展"价值理念的基础上建构一个更大的社会共同体——"城乡共同体",以此来促成城乡"对称互惠共生"发展的实现。第七章:结论与讨论。一是,对全文进行总结,得出研究结论。二是,对城乡"对称互惠共生"发展进行了简要的政治学讨论,一方面,在城乡对称互惠共生发展中可实现"社会正义"理念的重构;另一方面,在城乡对称互惠共生发展中可实现"强国家的治理、以及强社会的初步发育"。
参考文献:
[1]. 空间财政问题研究[D]. 温馨. 东北财经大学. 2015
[2]. 我国公共财政支出监督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D]. 孙文珺. 华东政法大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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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与式预算:公共预算改革的有效实施路径[D]. 张函梅. 广州大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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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基于社会分工视角的中国财政功能研究[D]. 牛富荣. 山西财经大学. 2016
[7]. 对公共财政的多维考察[D]. 马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0
[8].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研究[D]. 肖应明. 陕西师范大学. 2015
[9]. 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研究[D]. 贾旻. 天津大学. 2016
[10]. 城乡“共生式”发展研究[D]. 武小龙. 南京农业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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