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与中国伊斯兰研究领域的反思_人类学论文

人类学与中国伊斯兰研究领域的反思_人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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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学对中国伊斯兰教的研究可归入宗教人类学或民族宗教学的跨学科范畴,学界很少从学科上进行过总结和反思,因此对田野和研究作品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多置之不顾。许多初涉中国伊斯兰教研究的人类学、宗教学、民族学和社会学的从业者,多在了解了片段性的民族风俗习惯后即匆匆进入田野,缺乏基本的人类学和伊斯兰教知识体系,这样的研究与人类学提倡“深描”的专业要求相去甚远。因此,从田野工作方面进行反思,许多研究作品都存在欠缺,甚至存在缺乏田野常识、伦理和真实性等问题。

      一、中国伊斯兰教研究的发展脉络

      按照历史线索罗列,有关中国伊斯兰教的研究大致出现过经堂教育、以儒释伊、历史考稽、多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等几种研究形态。经堂教育纵贯中国伊斯兰教发展史,虽有断裂,但一直为主流的经学研习方式,执着于传统的阿拉伯语词汇学、语言学、修辞学、教法学、经注学、苏菲主义等。这是一种以声音传播知识的过程,流传下来的文字记录的文本大多失却了口传学问的精妙之处,而以传统经堂中使用的教材及其注释为主,因学问的功力包含在口传方面,难以在文本中体现出来。以儒释伊主要盛行于明末清初,可谓比较宗教学的范畴,以文明对话为特点,是儒释道为核心的中华文明同伊斯兰文明的对话、互补、契合、融通的阶段,使原本异域的伊斯兰文明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形成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文化。民国时期,多种学科涉足伊斯兰教研究,诸如王静斋、马坚等开展了译经活动;马瑞图、马坚等开展了教义学的翻译与研究;陈垣、金吉堂、傅统先、马以愚、白寿彝等考稽史乘,关注中国伊斯兰教历史;民国回族学人创办各类报刊近300种,内容涉及中外穆斯林社会的方方面面,尤以关注中国回族社会、历史、文化和现状为主,可以说在保持了传统伊斯兰学科的基础上有了多学科的视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因在意识形态领域过于强调无神论和有神论思想的对立,对宗教的研究同宗教本身一样受到打压和忽视,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减少,原本有限的研究人员,多人转向于冷门的历史研究,回避哲学、思想和现实问题,以避免学术研究给自身带来麻烦。值此学术禁锢之时,仍有通过各种途径的坚守者,最有成就者如白寿彝、马通、杨怀中、李兴华、邱树森、周燮藩等先生。1990年代以来,随着某些高校和研究机构中伊斯兰文化或回族文化研究所的建立,以及宗教人类学、民族宗教学、宗教社会学等学科的发展,开始出现了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的伊斯兰研究。

      二、人类学与中国伊斯兰教研究的分期及主题

      人类学有关中国伊斯兰教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

      (一)清末至1949年

      清末以来就有人开展中国伊斯兰教和中国穆斯林的调查,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从调查主体的身份观察出现过四种研究群体。

      1、基督教传教士。如海恩波(Marshall Broomhall,1866-1937)和毕敬士(Claude L.Pickens,1900-1985)等。海恩波的足迹主要在中国东部及大都市,而毕敬士偏重中国西北穆斯林聚居区。

      2、日本军政界和学界的研究。自1920年代,日本军部、日本浪人、满铁调查部、日本外务部、大日本回教协会、回教圈研究所等收集了有关中国穆斯林的大量消息和资料。日本学界发行的定期刊物《回光》、《回教圈》等对中国伊斯兰教多有关注。著名的研究者如佐口透、佐久间贞次郎等进行过大量调查,范围主要在华北、东北和新疆地区。

      3、民国穆斯林学人。民国回族报刊对各地宗教状况、风俗习惯等的调查,以《月华》、《晨熹》、《中国回教学会月刊》、《震宗月刊》、《成师校刊》等刊载较多。

      4、民国学术机构的关注。如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民俗学会编印的《民俗》周刊对广州等地回族和伊斯兰教概况的调查、禹贡学会创办的《禹贡》杂志对成都、开封、包头、山东泰安、河南郑县等地回民的调查等。

      (二)1949-1966年

      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前夕,对中国伊斯兰教的调查研究以马长寿的《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和马通的《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略》最有成就,两者尽管受新中国成立之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影响,关注的是历史问题,但其研究运用了人类学的田野调查之法,深入回族寺坊,访谈当地历史当事人、知情者和村社耆老,获取了第一手田野资料,因而作品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特别是马通先生基于田野调查而对中国伊斯兰教的教派和门宦组织的分类,为学界首次展现了较为全面的中国伊斯兰教大略,影响之远可谓无出其右者。

      (三)1978年迄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教育和科研事业的发展,以及中国穆斯林社会在全球化、现代化背景下发生的巨大变化,中国的伊斯兰研究事业在保持传统伊斯兰学科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出现了多学科、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研究。人类学的关照只是这种综合学科发展过程中的一支,从学科上可归入宗教人类学或民族宗教学的范围。从研究范围和方法、关注话题、讨论深度等方面看,这一时期是人类学研究中国伊斯兰教的繁荣时期。较有代表性并引起较多关注的研究主题有:

      1、城市穆斯林研究:如白友涛、尤佳、米寿江、杨文炯、周传斌、良警宇、张中复、高永久、丁克家、王平、马东平、高占福、臧小伟、马惠兰、马雪峰、马寿荣、郭成美、季芳桐、马强、杜磊(Dru Gladney)、吉利特(Maris Boyd Gillette)、松本真澄、泽井充生等的研究。涉及城市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和西北地区的文化和商业城市,以广州、南京、上海、泉州、北京、天津、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临夏、昆明、义乌等为主。城市穆斯林是人类学近年来关注较多的主题,研究者来自国内各高校和各研究机构,也引起了国外学者的极大关注。

      2、穆斯林移民和流动人口研究:如丁宏等对流散到中亚的东干族的调查研究,白友涛、尤佳、葛壮、马艳、马强等对流入中国城市中的国内外移民和流动人口的研究,以关注流入中国中、东部城市中的西北、西南和中原地区的中国穆斯林,以及来自中东、南亚、东南亚、非洲等地的外籍穆斯林为主。

      3、边缘化穆斯林研究:如丁明俊等对藏、蒙、白、彝、傣等族中的边缘化回族的研究,以及马强等对汉、壮、满、黎、侗等民族中归信了伊斯兰教的新穆斯林的调查研究。

      4、农村伊斯兰教研究。如马平、马宗保、马强、杨文笔等对西北农村地区回族寺坊变化的研究,王建新对吐鲁番维吾尔族宗教及民俗的研究,某些进行中国村落调查、民族调查的研究项目中,对中国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村落的调查中都涉及到宗教的内容,但过于简略,甚至存在避重就轻和表面化的现象。

      5、门宦教派研究:如高占福、王建新、马平、周传斌、马效佩、丁克家、马桂芬、李维建、马景、杨桂萍、哈正利、敏俊卿等对中国的门宦教派问题、宗教组织结构与制度、具体的宗教派系如西道堂、灵明堂、洪门、法门、胡门、赛莱菲耶派等的研究。

      6、婚姻家庭研究:如李晓霞对新疆城市中族际婚姻的研究、马艳对义乌中外族际婚的研究、杨志娟对宁夏城市回族通婚的研究等,主要涉及以族群为特征的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族际婚。

      7、伊斯兰教育研究:包括诸多学者对经堂教育、女寺和女学、新式阿拉伯语学校等的研究,就学术性而言,以中外学者合著的《中国清真女寺史》成就较为显著。

      8、国内外伊斯兰思潮、运动和现状研究:主要包括对赛莱菲耶思想、泰卜里厄运动、中正主义思潮的研究。

      三、人类学与中国伊斯兰教研究反思

      (一)研究群体

      按照研究主体的身份划分,可分为信仰群体内部和信仰群体外部两种研究群体。信仰群体内部的研究以经堂教育为主,兼有经汉两通,由汉涉经,或由经及汉的贯通性学人。其特征为在教言教,即以宗教为本的主位研究,主要流行于民间。这一部分学者可称之为经院式学者,研究传统伊斯兰学科,很少有跨学科和多学科的视野。阅读和参考的文献以阿拉伯语为主,兼有波斯语典籍和汉文的翻译及著述。

      信仰群体外部的研究以国家学术体制内的学者、公共知识分子、民间文化人士等为主,基于人文社会科学的视角,以文化客位立场进行的研究。该部分学者的研究涉及历史学、哲学、宗教学、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政治学、文化学等学科,以历史学、宗教学、人类学等跨学科的研究成果较多,成就最大。改革开放之前从事中国伊斯兰研究的学人,多出身于历史学或哲学背景,因此研究伊斯兰历史和哲学的人较多,而从事实证研究的学者凤毛麟角。改革开放以后的研究逐渐引入多学科视野,随着高校专业的增加,交叉学科的出现,许多新专业、新学科的研究方法和视角被引入到宗教研究中,宗教人类学或民族宗教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涉及伊斯兰教研究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运用人类学研究中国伊斯兰教的学者中,既有中国学者,也有外国学者。中国学者的本土眼界与国外学者的异域视角,两者虽然都立足于人类学的田野调查和知识体系,但从关注问题、分析角度、研究方法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国外学者的研究因文化差异和田野困难,存在某些误读,也曾遭到学术界的质疑,但其纯正的、前瞻性的人类学研究视角对中国学者而言具有很强的借鉴和启发意义。

      (二)关注问题

      西方人类学界研究伊斯兰教的传统深厚,历史悠久,有诸多人类学家以研究伊斯兰教或穆斯林社会而蜚声学界。有学者将其研究主题总结为历史、社会、理论、知识、权利、性别、仪式等方面,并对包括埃文斯·普里查德(Evans-Pritchard)、格尔兹(Clifford Geertz)、萨义德(Edward Said)、艾克尔曼(Dale F.Eickelman)、费舍尔(Michael M.J.Fischer)、安敦(Richard T.Anton)等著名学者的作品进行了评论。①亦有学者总结和讨论过格尔兹、盖尔纳(Ernest Gellner)、艾克尔曼、吉色南(Michael Gilsenan)、宰尼(Abdul Hamid el-Zein)、阿萨德(Talal Asad)、艾哈迈德(Akbar Salahuddin Ahmad)、卢鄂德(Lila Abu-Lughod)、戴维斯(Menyl Wyn Davies)、卢肯斯·布尔(Ronald A.Lukens-Bull)和瓦里斯科(Daniel Martin Varisco)等著名学者的人类学伊斯兰研究。②总之,可谓名家荟萃。但上述学者的田野多在中东、北非和印尼的村庄,缺乏对整个中亚、南亚、东南亚,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穆斯林少数民族国家的田野经验。

      中外人类学对伊斯兰教的关注,既有相似之处,亦有很大的差异。相似之处在于两者都注重田野调查,深入研究对象内部进行参与观察,讲究立足文本之上的文化体验。差异在于西方学者的研究基于人类学的理论与视角,以人类学的思维和眼光观察与分析问题,对田野的要求高,要求研究者懂得当地人群和民族的语言、长时间参与观察、与研究对象进行持久的互动。国内学者的研究虽然不乏新颖之作,但大多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各省市各类科研课题的引导下,以研究宗教问题、民族问题为目的,现实性、应用性和功利性较强,而学术性较弱。

      根据前文对当前中国人类学伊斯兰教研究成果的总结,可以发现明显的现实性特点。无论是研究城市穆斯林问题,还是关注教派门宦问题,都同现代化、城市化、全球化等引起的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变化有关,可以说是以社会现实问题为视角,运用了人类学方法的研究。这种研究导向使现有成果大多具有宏大的研究主题和目标,而实际的、可操作性的内容少。既缺乏社会学宏观研究的视角,也缺乏人类学微观研究的深度。某些研究陷入闳大不经的所谓理论,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都较为贫乏。西方学者的研究在讨论传统人类学话题的基础上对研究主题有持续的拓展,而中国学界讨论传统人类学话题从学术功力和深度上显得一般化,尤为缺乏的是对研究主题的拓展和研究视角的深化。谨举几例,如巴斯(Fredrik Barth)对普什图人社会结构和组织的研究,纳萨里·德森(Nathal M.dessing)对荷兰穆斯林移民生命周期仪式的研究,艾米娜·艾哈迈德(Amineh Ahmed)对普什图人悲伤与欢乐仪式的研究,类似研究在国内学界仍十分缺乏。①就中国伊斯兰教而言,诸如经学传承、社会组织和结构、历史典籍和文本、仪式、口述历史、经堂语、伊斯兰艺术、音乐、性别、族群、教育、伊斯兰思潮与运动、穆斯林社会问题等方面,尚有很大的研究拓展空间。

      (三)学科背景和知识

      早期西方人类学对蛮荒民族或无历史民族的研究,在大多数情况下即是对该群体历史的建构。与之不同的是,在中国从事人类学的研究,面对汗牛充栋的历史文献,必须掌握基本的历史学知识和历史研究方法,否则会造成对历史文献的视而不见,或因解读文献的功力不够而出现常识性错误。没有宏观的历史视野,对所研究社区在地方社会和国家历史中的位置尚不清楚,就无法对该社区做令人信服的人类学解释。就从事小社区研究的人类学而言,地方文献中的地方史志、文人杂记、碑铭谱牒、账簿匾牌等必须在未展开田野访谈之前就应尽量做到披览。人类学家并非淡漠历史的人们,缺乏历史感的人类学研究,在中国通常会因常识的欠缺而难以进行和深入,或拖延研究期限。

      宗教作为一种精神文化,属于文化最深层的部分。人类学以研究人的文化为核心,因此,研究宗教信仰是人类学的传统,许多理论和思考本身就出自人类学家。他们既是人类学家,也是著名的宗教学者,游弋于两大学科之间。典型者如马林诺斯基、涂尔干、普里查德、格尔兹等,宗教学和人类学两大学科都无法回避其研究。因此,从事伊斯兰研究的人类学者有必要掌握基本的宗教学知识,特别是宗教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以及伊斯兰教基础知识。

      此外,中国穆斯林社会既是中国社会的一部分,同时也因信仰而建构的宗教社区,使其在宗教和某些社会事务领域内有着独立的运行机制,国家权力的控制力较弱。这些宗教社区因地域、派别、历史、人口和现代化程度不同等因素存在着很多差异,从事中国伊斯兰教的人类学研究,不理解或以国外的穆斯林社会结构来理解中国的穆斯林社会,则无法掌握具有中国特点的伊斯兰文化全貌。特别是对具有派别和地方特征的宗教元素,在民间看来是常识的东西,对研究者而言却是难以理清的谜团,没有长期的文化体验很难搞清楚许多细微的差别。

      对于初涉伊斯兰教研究的人类学从业者而言,建立下述基本的中国伊斯兰教知识框架尤为必要:

      1、中国伊斯兰教的生态环境。包括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应该看到不同自然生态环境中的伊斯兰文化形态亦有细微的差异,伊斯兰教对不同的生态环境有不同的适应策略,伴随其地方文化适应过程会出现新的教义解释、教法争论和社会调适。应该认识到在宁夏西海固和陇东山区、宁夏平原、河西走廊、青藏高原、中原市镇、东部都市等区域环境中,随着地理环境的变化,伊斯兰教的人文生态相应也在发生变化。伊斯兰信仰和文化绝不是孤立的存在,各种汉族的民间信仰、地方神庙、佛教、道教,以及区域环境中各个民族的文化和信仰对伊斯兰文化都会有影响。

      2、中国伊斯兰教的派别。这是让诸多学者倍感迷惑的问题,原因在于中国的伊斯兰教很难用教义学、教法学或苏菲主义等国际上通用的方法进行分类。马通先生早期将中国伊斯兰教总结为“三大教派和四大门宦”,后期修正为“三大教派、四大苏菲学派及其众多门宦分支”。对此划分,丁士仁近来进行了讨论,认为“应该是‘三大教团、四大教派’。‘三大教团’指目前存在的三个主要教团:奈格什班顶耶、嘎迪忍耶和库布忍耶;‘四大教派’指格迪目、门宦、伊赫瓦尼和赛莱夫。”④其实尚有其他视角对中国的伊斯兰教组织和社团进行划分,以利人们从更多层面增加认识和理解,这一有关认识中国伊斯兰教社会分层的问题,仍需学界从多学科的角度拓展研究视野。对于研究者而言,只有通过长期深入田野进行观察和体验,才能掌握派别之间的细微差别。

      3、中国伊斯兰教的民族属性。中国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以及边缘化的穆斯林族群,特别是近二十年来随着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互动的加深,各个民族中归信穆斯林的出现,改变了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口结构。中国的伊斯兰教已经不是“十个少数民族信仰的宗教”,某些传统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也已经不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可以将中国的伊斯兰教根据其民族属性表述为“传统上十个少数民族信仰,兼有其他民族信仰的宗教”。这一现状对于理解今日中国的伊斯兰教现状及其日后的发展和传播有着重要的意义。

      4、中国穆斯林的分布格局及研究中的区域差异。中国的伊斯兰文化上大体可分为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突厥语系各民族的伊斯兰文化和以回族为主体的受汉文化影响的伊斯兰文化。从地域上大致可分为西北、西南、中原、东部四大地域特色。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国穆斯林的整体分布格局较之以前并未发生大的变化,但从学术研究观察,对占中国穆斯林人口一半以上的新疆因民族和宗教问题“敏感”而关注较少。多年来有关新疆穆斯林和伊斯兰教的研究作品很少有刊物问津,造成研究成果缺乏,有关研究被少部分掌握了学术话语者的声音所遮蔽,很少能看到不同观点之间的对话和反思。对人类学而言,新疆丰富的伊斯兰文化资源无疑是巨大的财富,其多样性和丰富性在世界上也不多见。突厥伊斯兰文化、汉文化特色的伊斯兰文化、波斯伊斯兰文化、南亚印巴伊斯兰文化等在此经历多年糅合,不同民族之间虽有融入,但因语言、血缘、历史、传统、生活方式等仍存在清晰的边界,某些中间民族的纽带和沟通作用十分明显。如此有价值的资源未得到很好的学术关照实属可惜。宗教问题的敏感除了政治因素所致外,也同缺乏深入的研究和呈现,以及不同声音之间的平等对话有关。心平气和、以理服人的对话是宗教问题脱敏的不二法门。

      中国历次人口普查数据提供的只是户籍人口的分布格局,第五次和第六次人口普查时,中国已经进入高速人口流动期,户籍人口远不能描述真实的中国穆斯林的人口分布状况。只要观察义乌、广州、上海、北京、西安、武汉、兰州等城市中流动穆斯林的数量、参与清真寺各种活动的人口来源等,就能理解必须根据人口流动和长期居住情况来认识中国的穆斯林分布,而非户籍人口统计数据。离土离乡、迁移流动、长期滞留非户籍所在地的人口迁移事实,对认识中国穆斯林的人口分布结构有着更为现实的意义。

      (四)语言问题

      中国的人类学从业者大多不重视学习和掌握研究对象的语言,这同人类学的要求大相径庭,也是中国人类学在同其他学科的交流和国际同行对话中的软肋。在国外,从事某一族群的研究却不懂该族群的语言是不可理解的事情,在他们看来语言是研究族群的基本条件,缺乏直接获取资料的语言工具则不能入行,更不可能成为专家,即便勉强从事该族群的研究也很难得到学界的认可。从人类学的专业要求而言,从事人类学的中国伊斯兰教研究,应该重视阿拉伯语、波斯语、维吾尔语、经堂用语,以及方言的学习。语言是研究的工具,例如不懂阿拉伯语,则无法分清不同的赞圣词,因而不能据此研究各个派别的仪式。以中国穆斯林中流传的以“先知啊!祝你平安!使者啊!祝你平安!喜爱之人啊!祝你平安!真主祝福你!”为哲瓦布(回应词)的大赞为例,根据笔者的田野经历,此赞词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流传,但不同地区、不同派别念诵大赞的叨热(音调)和方式有所差别。一个熟练的人类学者,只要听到不同的叨热(音调)就基本可以辨别该赞词出自何地何派。再如不懂经堂语,在穆斯林社区中交流会有一定的障碍,无法理解其语义和结构,因此也就无法以当地人的话语理解地方性知识。

      此外,应该认识到在诵经学、经注学、教义学、教法学等方面伊斯兰世界有突出建树,但不同于伊斯兰传统学科,人类学的伊斯兰研究成果大多出自欧美学者,如果不掌握1—2门西方语言,特别是英语,是很难了解人类学最前沿的研究,从而学习和借鉴西方,同西方进行学术对话。盲目以所谓“东方学”或“东方学家”的成果排斥西方学者的研究,只能说是穆斯林学界无心无力,又不能虚怀若谷学会聆听和借鉴的排拒心理,这不是严谨宽容的为学态度。

      (五)田野伦理和技术

      人类学研究是学者根据田野资料和感受总结与分析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从业者要以谦恭虚心的态度向研究对象进行长时间的讨教和问学,在大多数时候这种问学是一种相互施教的过程,而不是人类学家以专家和学者的姿态审视研究对象的过程。人类学家的专业知识大多来自书本,但田野知识一定来自田野中的所见所闻。因此,是田野造就了成熟的人类学者,使其成为某一族群或社区研究的专家。反思中国的人类学伊斯兰研究,应该重视人类学的学科要求和本色,掌握必要的田野技术,注重田野伦理,不能因研究对田野中的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冒犯。

      1、底层与平等。人类学更多以民间立场叙事,为失语者立言,为底层和边缘群体说话。高高在上的心态会让人类学与研究对象越来越远,从而丧失了人类学的学科立场。权力集团、精英阶层、知识群体等社会上层能够利用权力、媒体、公共舆论等发言,而人类学却是为那些被权力和媒体所遮蔽和边缘化了的群体说话。无论所研究的对象属于何种社会群体,即便是社会隐性和灰色阶层,他们都有基本的人格尊严。就中国的伊斯兰教而言,研究者应该以平等的心态对待任何一个群体的成员,而不受地方政府或当地优势派别刻板印象、污名、组织打压等的影响,将其看作是反传统的、危险的异己力量。

      2、等待与信任。大多数从事伊斯兰教研究的人类学家都会经历无法进入田野的窘迫和尴尬,或在田野中四处碰壁而最终放弃,据此对田野对象留下了“排外、保守、没文化”等不良印象,使之成为个别学人污蔑田野对象的口实。人们应该懂得,对研究者而言,获得文化他者的接受需要时间和耐心。人类学历史上不乏这样的案例,著名者如格尔兹在巴厘岛的田野,遭遇了同斗鸡者一样被警察抓获的经历,才获得了受访人的信任。研究对象中的成员没有向一个陌生者提供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动辄将自己定位成文化代言人角色的思维只是人类学者一厢情愿的认识罢了,学会聆听和学习才是正确的态度。只有研究者成为受访人愿意倾诉、交流和探讨的对象,研究才可能接近真实,但这需要时间的磨砺。对于人类学一无所知的社区成员而言,人类学家就像陌生的访客,通常被看作记者、社会调查者、扶贫者、政策咨询者、秘密打探者等等,但就是不会被看作学术概念上的人类学家。特别是在宗教与权力关系紧张和思想意识形态禁锢的地区,人们对宗教话题一般讳莫如深,田野中遭到长期的拒绝更属常理。

      3、尊重与宽容。相对于异文化的研究者而言,应该尊重同自身文化相异的他者。相对于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派别或不同地域群体的研究者而言,应该尊重同自己不一样的信仰解释和实践。伊斯兰在信仰核心上是统一的,而在呈现上是多元的,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整合。在信主独一的前提下,伊斯兰具有地域、民族和历史特色,正是这种丰富性和多样性体现了《古兰经》所言“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49:13)的精神。也正是这种外显符号的多元性,体现了先知穆罕默德在《辞朝演说》中强调人类不分肤色、民族等一律平等的观念。只有尊重不同,宽容差异,才能尝试以文化持有者的眼光和心灵理解他者,达到人类学所追求的地方性解释。

      4、良知与真实。人类学的研究目的就是想要通过与研究对象的实际接触,相信眼见为实,力图达到对研究问题的正确理解,这是任何学问都致力于求真的本质要求,更是人类学的安身立命之本。媚权、媚俗、屈从某一种势力,或先入为主,居高临下,将田野只是看作捡拾“证据”的过程,此非有良知的学者,而是败坏学人名声的行为,也是人类学多遭非议之所在。观察近年来有关人类学的中国伊斯兰教研究,某些从初始就将其作为异己的、对立的,甚至受西方“伊斯兰恐怖症”(Islamiphobia)污名的影响,将个别民族成员有违伊斯兰教义的行为看作是其信仰使然,进而鼓吹对宗教进行打击和限制,这种歪曲事实、混淆视听的做法,只会将更多的信教群众推向对立面。“对于复杂社会里的田野工作者而言,最大的挑战是防止他们的材料片段化(fragmentation)和去背景化(decontextualisation)。片段化就是收集的资料分散,而且没有关联性;去背景化则是收集的材料只是片面的知识,缺乏将其与包罗万象的视角相联系的信息。”⑤无论是片段化还是去背景化,都同人类学者的田野态度和田野过程有关。学者如果不能保持冷静、客观、独立的精神,特别是没有学人的骨气,则很容易被外部力量左右,学问的真实性就值得考量。

      5、感谢与感恩。人类学的整体观,要求人类学家对研究对象文化的各个层面都有关注,不能根据个人的喜好挑拣某一层面或某一类人做访谈,因此,人类学家在田野工作中通常得到的是整个社区中人们的帮助。尽管有些研究因有经费的支持,可以招募报道人(informats)来协助工作,但报道人在大多数时候扮演的只是中间人的角色,从事联络事宜,直接的田野仍来自一个个鲜活的受访人。将田野只是当作自己完成论文的试验田,将经历过的人和事看作是理所应当的赠予,自己只是田野中的一位匆匆过客,给社区的印象是“做完研究就杳无音信了”,这是对田野中曾经获得的支持、帮助、理解、宽容等感情和道义的隐昧。如果人类学是一门不懂得感谢的学科,一定会被研究对象看作是殖民的学问。同样,一个隐昧在田野中得到过善待的人类学从业者,败坏的不仅是个人的名声,而是人们对人类学学科道义和价值的怀疑。无论何时,都应该学会感谢田野中的人和事,是他们成就了日后见诸文字的人类学家的研究。

      6、互惠与回馈。田野调查既是学者获取资料的过程,也应成为通过学者的力量为社区做贡献的机会,力图通过学者的建言,使社区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一处田野就是人类学家的一处家园,如果说某处田野造就了某位学者,那么人类学者也应该学会回馈曾经赠与自己学问的田野。

      7、不急于下结论。中国伊斯兰教的多样性特点,决定了对这种信仰和文化的理解和解释具有一定的难度,没有长期浸染于田野中的经历,要做出判断是很困难的事情。因此,对于那些初涉伊斯兰教研究的从业者而言,最好的方法是就自己所获材料做可能的归纳和分析,而不要急于下结论,以避免因自己的不成熟结论而遮蔽了真实,造成揭示真实的困难。

      8、避免掠夺式田野。不要把受访人的慷慨看作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对于某些因各种原因而长期被遮蔽的群体而言,他们的慷慨只是希望借助学者之笔揭示真实,因此他们对人类学家的写作充满了期待。无论从田野中获得了何种文本或话语资料,都应该学会保护,千万不要因自己莽撞的田野而挑起社区中的纷争和流言,给某些受访人造成伤害。对于那些自认为在为失语者代言,因此夸夸其谈、心安理得,攫取田野资料如收废品的研究者们,希望珍重人类学的声名,在这个文化昌盛的时代,即便是那些失语者,也一定能遇见最起码有道德的代言者,而不是掠夺者的一再叨扰。

      (六)大传统与小传统

      大小传统是人类学研究中的二分法之一,意在通过区分进行比较和分析,发现研究对象内部的结构、秩序和意义。相对于中国主流以民间信仰、佛道教和无神论为主的信仰,伊斯兰教无论作为文化、信仰还是生活方式,都作为小传统存在。但在中国穆斯林群体内部,可以根据派别、区域、人口等重新区分大小传统。如在宁夏南部山区,西吉县以哲赫忍耶为人口占多数的派别,分布范围广,影响大,处于大传统的地位;而泾源县以格地目为大传统。在同心县,根据地区不同,某些地方以伊赫瓦尼为主,而某些地方以虎夫耶洪门为主。对那些新兴城市穆斯林社区,如深圳、义乌,以及大量外籍和外地穆斯林移入的城市,如广州等,应该观察随着移民所负载的伊斯兰文化传统对当地伊斯兰教大小传统的重构,甚至博弈。在义乌,因多地域、多族群、多派别、多种职业人群的迁入,具有地域、行业、族群背景人群的聚居,形成了城市不同片区中的主流信仰人群,这些群体的信仰特色很难简单用中国人熟悉的教派门宦来识别,但的确存在片区中的大小传统。如居住在五爱的也门人,居住在樊村、端头、宗塘的宁夏西海固人,位于某餐厅实践赛莱菲耶思想的礼拜点等,相较于整个义乌穆斯林社群而言是小传统,但在各自的居住社区内又是具有地域、族群、派别特色的大传统,周围生活的不属于该地域、族群和派别的人都处于小传统的地位。

      因此,大小传统并非一成不变的固定模式,而是一个随地域、时间、人口等因素而变化的概念。准确定位当地伊斯兰中存在的大小传统,以及这种区分形成的历史和现实,对于正确认识当地的派别结构、主流思想、社会影响、社会网络等具有重要意义。

      人类学中国伊斯兰教研究仍处于摸索阶段,在理论、方法、视野、深度、伦理、问题意识等方面仍需努力和改进,特别是语言、伊斯兰知识、田野技术和方法等方面急需改善,否则会失去同西方人类学伊斯兰教研究对话的基础和资格。同时,应该有更为宽广的学术视角,不要让中国的人类学伊斯兰教研究仅成为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视角下的应时之学,以敷衍政治和获取研究经费而夸大其词,脱去了这一学科所追求的通过理解他者的文化,进而反思自身文化,完善自身道德这一更高的理想。

      ①Gregory Starrett,The Anthropology of Islam,Published in Anthropology of Religion:A Handbook,Stephen D.Glazier,ed.,Westport,CT and London:Greenwood Press,1997,pp.279—303.译文参阅马强:《人类学视野下的伊斯兰教研究》,《青海民族研究》,2007年第2期。

      ②Gabriele Marranci,The Anthropology of Islam,New York:BERG,2008.

      ③弗雷德里克·巴特著,黄建生译《斯瓦特巴坦人的政治过程:一个社会人类学研究的范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Nathal M.dessing,Rituals of Birth,Circumcision,Marriage,and Death among Muslims in the Netherlands,Uitgeverij Peeters,Belgium,2001; Amineh Ahmed,Sorrow and Joy among Muslim Women:The Pukhtuns of Northern Pakista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

      ④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略》,宁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丁士仁:《中国伊斯兰教门派划分的新视野》,载刘义章、黄玉明主编《基督教与中国文化论文集刊》2《不同而和:基督教与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对话与发展》,香港建道神学院2010年版,第181—190页。

      ⑤托马斯·许兰德·埃里克森著,周云水、吴攀龙、陈靖云译《什么是人类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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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与中国伊斯兰研究领域的反思_人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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