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生产者的宗教心理分析_中国宗教论文

小生产者的宗教心理分析_中国宗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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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有一位名叫杨格非的新教传教士,他在中国布道时遭到人们的冷遇。在给教会的报告中,他愤愤地写道:“中国人似乎是我所见到和了解到的最漠不关心、最冷淡、最无情、最不要宗教的民族。”[①]类似杨格非的见解在西方思想家那里也有许多,包括国内学术界也有不少人主张中国是一个淡宗教的民族。这就涉及到学术界一个颇有争议性的问题:中国到底是个淡宗教的民族还是个浓宗教的民族?中国的小生产者乃至中国人到底信不信仰宗教,有没有宗教意识?而要回答这个问题,关键在于怎样看待和理解宗教。

如果我们将宗教理解为人对于某种超人间的精神力量的崇拜,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仪式和活动,那么,迄今为止,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或者至少是一个民族中的一部分成员都没有摆脱宗教的影响和支配。甚至“人类学家已经发现没有一个社会是没有宗教的。”[②]只不过是由于各个民族不同的文化背景,他们的宗教信仰具有不同的特色,在宗教神话、伦理情绪、组织活动、礼拜仪式等各方面显示出一系列的差异。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一般说来,受儒家思想熏陶的士大夫阶层通常相对地淡于宗教,他们追求的人生价值理想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主张积极地入世,并且十分注重伦理道德规范对社会和人的心灵、精神的调控作用。而认知心理结构比较简单、处于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重压之下的农民小生产者则相对地浓于宗教。当然,由于科学文化水平低下、认识结构简单、理性思维缺乏,农民小生产者的宗教信仰又是与封建迷信活动(占卜、算卦、风水、相面、相骨、方术等)和各种民俗崇拜(神、鬼、佛、祖宗、命运等)交织在一起的,从而显示出与正统宗教不同的特色和肤浅性、混杂性的一面。

宗教属于人的信仰领域,它表达了对宇宙和人类自身的终极性关怀。根据宗教心理学的理论,宗教意识具有两个层次:一是意识形态层面的神学、宗教哲学、宗教伦理学以及教会的社会学说;二是社会心理层面上的对人们实际起作用的意识,包括人们的宗教观念、感情、心理和行为模式。小生产者的宗教意识基本上停留在社会心理的浅层次上,它是小生产者在以自然经济为基础、家族血缘为本位、传统正统正教和文化相渗透的条件下所形成的,并内化于主体头脑中的对于某种超自然、超人间力量的感受、体验、向往和崇拜,是小生产者人生态度、价值取向、社会理想等诸要素在心理幻想层面上的折射和投影。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小生产者的宗教心理,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一、多神崇拜

西方的基督教信仰是一种崇拜,它只是崇拜—神——上帝。在它看来,统治宇宙万物的只有唯一的神——上帝,上帝是唯一的创世主,是天地间唯一的主宰,上帝是独一无二的,具有排他性。而中国的民间宗教是多神论宗教,小生产者的宗教心理之中所信奉、崇拜的偶像是多神。小生产者的多神崇拜信仰集中表现为自然神灵的崇拜(或称为“神”的崇拜)和祖宗亡灵崇拜(或称为“鬼”的崇拜)。

对于神的信仰崇拜起源于原始图腾崇拜中“万物有灵论”的观念,即相信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有灵魂。小生产者信奉的神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自然界的事物,另一类是各种神话传说以及正统宗教(例如佛教、道教)中的诸神。前者体现出小生产者对于自然界的依赖性,后者则表明了传统正统文化和宗教向民间文化和宗教渗透性。农业小生产者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是一个以自然经济为基础、家统血缘为本位的宗教封建专制社会,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相补充而构成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小生产者从事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基础,也是小生产者宗教心理形成最深刻的根源。自然经济是一种脆弱型的经济结构,其典型特征是“靠天吃饭”。只有风调雨顺,农业生产才能获得丰收,小生产者的生活才能维持温饱并获得安宁,否则,便会给小生产者带来无穷的灾难。因此,在小生产者的文化心理结构中,很自然地形成了敬天、畏天的心理,形成了对与农业生产相关的自然文化的顶礼膜拜。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它们使人屈服于环境,而不是把人提升为环境的主宰;它们把自动发展的社会状况变成了一成不变的自然预定的命运,因而造成了野蛮的崇拜自然的迷信。”[③]在小生产者那里,对于自然之神的迷信和崇拜是多神崇拜:种地有土地神(土地菩萨),上山打柴有山神,下海捞鱼有海神;天上有玉皇,地下有阎王;想当官发财敬禄神、财神,想增寿、赐福敬寿神、福神;风有神、雨有神、雪是神、电是神,就是树木花草也能成神。总之,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有神灵,都可助人一臂之力。为了避免自然灾害而使农业生产能顺利进行,为了子孙的繁衍和自身的生存,就必须求得各种神灵的保佑。而且,神越多越好,神多力量大,能保佑自己本人和家庭处处平安,事事如意,各路众神能够排除所有的天灾人祸。

在对自然诸神的信仰和崇拜中,土地神是他们最亲近的神,也是占居地位最高的神。因此,小生产者对自然诸神的崇拜中集中表现为对土地神以及以土地为中心的多神崇拜。这不难理解,因为“民以食为天”,种地是小生产者谋生的主要手段和办法。土地是小生产者的命根子,是解决他们吃、穿、住、用等基本生活需要和保证自身安定的基础,也是小生产者占有社会财富的主要方式和实现自我价值的主要场所。小生产者所从事的农业生产,是直接依靠土地的,因而,他们既不象逐水草而居的游牧者那样飘忽无定,也不象大工业工人、商人那样可以择地就业、自由迁移。他们世世代代以种地为主,生于此、长于此、老于此、死于此,依靠对土地的精耕细作,再加上家庭手工业的补充来谋求自给和温饱。而土地的自然本性也满足了小生产者求稳的价值心态。因为,土地不怕刀兵水火,是可以遗留给子孙的自然资源;土地具有很大的缓冲性和抗击力,即使遭到天灾人祸、兵荒马乱的破坏,它也可以在较短的时间里重新恢复,具有顽强的恢复机制。土地的自然本性以及小生产者与土地的血缘联系,使得小生产者形成了安土重迁的心理,形成了对土地的顶礼膜拜。在小生产者的文化心理结构中,土地神是他们最亲近的神,也是占居最高地位的神。土地神(土地菩萨)最通人性、最平实无华,其形象或布衣草履,或成双成对,象征着小生产者执著地把家庭扎根于土地的文化心态。由于对土地的依赖和崇拜,决定了小生产者在认识和评价客体对象时,往往是以土地出发。中华民族解释世界形成和发展变化的原始“五行说”(金、木、水、火、土)以及反映中国乡里民众价值取向的民间五神(福、禄、寿、财、土),都以“土”为核心,为出发点和归宿地。在中国乡里民众、小生产者那里,有许多以土为贵的谚语、俗语,如“黄土生金”,“有土必有财,悖入财不见”;有直接描述人与土地之间的关系的农谚“人吃土一辈,土吃人一回”(人一辈子以土地为食,人死之后埋入土地);还有许多以土拟人和以人拟土的俗语,如“地面”、“地骨”、“地头”、“地尾”、“地脉”、“地乳”(山)、“地须”(草)、“地眼”(泉)以及“土命人”、“泥性子”等等。所有这些都反映了小生产者执著土地、崇拜土地,将自己的命运交付给土地的文化心理。以土地为人之本,“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④],以种地为万事之本,除种地之外,视其它行业为歪门邪道、不务正业,成为小生产者普遍的价值心态。

对祖宗亡灵“鬼”的崇拜体现了小生产者对家族血亲的高度重视,也折射出家族宗法制在构筑小生产者宗教心理中的基础作用。在中国古代的典籍中,“鬼”是与人的死亡联系在一起的。《礼记·祭法》:“人死曰鬼”。《说文》释“鬼”云:“人所归为鬼,从人象鬼头,阴阳气贼害”。《玉篇》卷二十说:“天曰神,地曰祗,人曰鬼。”当然,在小生产者的宗教心理中,鬼可以区分为好鬼和坏鬼,善鬼和恶鬼,有升上天堂之鬼(变为神),有打入十八层地狱之鬼,还有(鬼)连阎王爷也不收留——到处飘泊不定的孤魂野鬼。恶鬼经常在人间作崇为害,称为“厉”。杜预注:“厉,恶鬼也”。厉鬼、恶鬼既有意外事故中的死亡者(“横死”,“强死”,“凶死”)和非正常死亡者(吊死、溺死、饿死、冻死、难产死等),也有冤死者变成了鬼,“冤有头,债有主”。前者需要借他人之尸还魂,后者则要讨债报仇。《墨子·明鬼》描述有:杜伯这个冤死鬼“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射周宣王;庄子仪之鬼“荷朱杖”,击杀燕简公。这体现了小生产者“因果报应”的思想和观念:“顺天意者,兼相爱,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⑤]对于恶鬼,小生产者是持敬而远之的回避态度,而对于善鬼,则顶礼膜拜。在小生产者的文化心理结构中,“善鬼”是自己本民族、本家族的死者,是自己的祖先,主要是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祖宗,还包括正常死亡者以及活人有恩于鬼魂,鬼魂因而报答施恩者。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祖宗以及历史上和文学小说中的明君贤相、英雄人物具有“神”的特征和功能,他们是保佑自己生活安定和家族血缘延续的神秘力量,因而成为小生产者崇拜的主要偶像。

对于小生产者的自然神灵崇拜和祖宗亡灵崇拜,我们应该作辩证分析。一方面,以土地崇拜为核心的自然神灵崇拜,强化了小生产者的土地意识,使小生产者将自己和家庭扎根于土地,对土地精耕细作,从而使中华民族在历史上达到了农业文明的最高峰。祖宗亡灵崇拜强化了小生产者的宗族观念,在维系家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凝聚力以及和谐团结方面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作用。这种牢固的家族观念在外敌入侵时会演化发展为一种民族、国家的整体意识,从而使爱国主义者有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另一方面,无论是自然神灵崇拜还是祖宗亡灵崇拜,都表明小生产者在自然和社会面前丧失了主体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宗教崇拜“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再度丧失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⑥]自然神灵崇拜和祖宗亡灵崇拜使得人们形成了一种狭隘封闭的思维和保守惰性的人格。它为重农抑商、家族至上,思想文化上的排他性和盲目的优越感等观念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心理上的支持。

二、索求型的宗教心理取向

与西方基督教“奉献型”的宗教心理不同,中国的小生产者是一种典型的“索求型”的宗教心理。基督教是以否定、贬低现实的感性生活为特征,它得与一种殉道精神,主张用惩罚肉体来拯救灵魂,实现灵魂的升华与超越,认为人生的义务就是忍受苦难、磨乱,问上帝献出自己的全部的身心。这种“奉献型”的宗教心理是以所谓“原罪说”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的。基督教经典《圣经》写道: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在狡猾的蛇的引诱下,违背了上帝的意志,偷吃了伊甸园里知善恶树上的智慧果,结果心明眼亮,知道了羞耻。这就造成了人类的所谓“原始罪恶”,上帝发现之后,就开始惩罚他们,让夏娃在怀孕和分娩时伴随着剧烈的疼痛,让亚当终身劳碌。这样,上帝的子孙——人类的后代就因始祖之罪而代代有罪,一生羞愧惶恐。按照这种“原罪说”,虔诚的信徒们始终以上帝的罪人自居,他们认为自己降生下来就有罪,而“罪恶”的尘世生活又使这种罪孽更加深重。所以,基督徒们认为自己在尘世上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不断地忏悔,并且以终身的苦修作为赎罪的方式,以求得上帝的宽恕,死后才能进入天堂。中国封建社会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的农民小生产者的生活要比西欧封建领主经济条件下和印度的种姓制度统治下的农民小生产者的生活富裕、充实和幸福,加之中国传统文化的乐感性质和小生产者“务实求验”的现实人生态度,使得中国的小生产者对原罪说不感兴趣,苦的宗教难以产生和流传推广。基督教所宣扬的人生就是受苦、人类的始祖——耶稣基督最后以钉死在十字架上而告终,在小生产者看来更是阴森恐怖、难于接受的。中国的老百姓、小生产者信仰宗教的目的并不是看重天国的真实价值,也不在于将自己奉献给崇拜偶像向其忏悔赎罪,而在于以宗教迷信信仰作为逃避苦难、获得现实感性生活的幸福和向崇拜偶像索取保佑的手段。

索求型的宗教心理取向,是以个体小生产者功利主义的价值观为基础的。春秋战国时期,代表小生产者利益的墨子的功利主义公式“兼相爱,交相利”,就是这种价值观的典型反映。在墨子看来,只有在互利的前提下才能互爱。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小生产者在进行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劳动过程中,所获得的互助合作经验的反映。而“索求型”的宗教心理取向,则是这一人际交往关系中的经验向神学世界的扩大和延伸,即从人际互利扩展为天人交换、人神互换,人对于神、鬼、佛的物质奉献和心灵虔诚,是为了神、鬼、佛赐福于人间。所以,中国的老百姓,小生产者对于天国的真实价值以及灵魂解脱、灵魂救赎之类的宣教不感兴趣,而执著于实用性的人神互换。

索求型的宗教心理的浓淡,往往根据客观环境和主体需要的不同而变动。当小生产者处在天灾人祸等逆境状态时,对神的需求心理较之顺境时更加深厚。“家里有病人,不得不信神”,有病时信,没病时不信;没有儿子时信,有儿子就不信了。所谓“平时不烧香,急时抱佛脚”,“无事不登三宝殿”,就是这种心态的真实写照。从信教者的年龄上看,不同年龄的主体会发生方向和程度上的差异。比如,老年人(尤其是老年中的鳏寡孤独者)的信仰心态通常比自信的年轻人虔诚。从性别和身分角色上看,男人崇拜福、禄、喜神,女人偏爱送子娘娘;读书人(耕读结合者)崇拜孔子,习武人崇拜关公(关云长)。所有这些现象,都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反映出小生产者信神的目的,完全是出于个体或家庭生存、安全和发展的需要。这就使得小生产者的宗教心理取向具有浓厚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色彩。

索求型的宗教心理体现了小生产者对现实感性生活的肯定、依恋和执著,反映出的是一种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的人生态度和精神。当然,这种拘泥于日常实用、功利主义的宗教心理,也限制了小生产者的抽象思维能力的提高和理性思维的发展。

三、市俗化的宗教仪式

西方基督教的宗教仪式是通过设立庄严、肃穆、神圣的教堂,通过教堂里神甫讲经、高唱圣歌,制造出一种神圣而又神秘的氛围。深入其境者会感到心灵得到净化,忘记掉了尘世间的一切,从而使人体验到自己本体、独立主体和人格的存在,达到人神对话的境界。现代西方基督教就宣称:上帝既不存在于天上,也不存在于地下,而是存在于人的心中。基督教通过教堂制造出的这种仪式、氛围,有利于培养人们的自我意识、反省意识、主体意识,有利于人的理性思维的发展。而中国的小生产者的宗教崇拜不追求繁琐的礼节和仪式,其宗教仪式具有浓厚的市俗性、功利性和实用性的特征。“晨昏三叩首,早晚一炷香”,就是典型的宗教仪式。小生产者在求神拜佛的宗教仪式活动中,心里所想的、所关心的还是市俗、尘世、眼前的功利。一方面焚香许愿,叩头作揖,一方面念念有词,祈祷神仙佛祖保佑自己治病生子、免灾去邪、避祸降福。这样,市俗、功利型的宗教仪式淹没了小生产者对生存的意义和终极本体的追问,不利于其理性思维的发展。

从宗教仪式上所供奉的偶像来看,西方基督教堂所供奉的偶像是上帝——耶稣基督,坚决反对将不同宗教信仰的偶像同时供奉、祭拜,否则,将被视为异端、异教。而中国的民间宗教、小生产者的宗教仪式上,往往是堂前孔子,屋后观音,左如来、右老君、敬关公、接财神、信龙王、供土地……菩萨与神先齐餐,鬼怪与神仙共祭。异质的偶像之间互不干扰、互不排斥。这种儒佛道不分、人神鬼不分的宗教仪式,反映出小生产者宗教心理的混杂性、功利性、包容性,限制了其理性思维的发展。

从宗教活动、修行的方式上看,小生产者的修行方式是外在的而非内省的,入世的而非出世的,自力的而非他力的。小生产者将修心落实于修行。而修行无外乎是烧香磕头、求神拜佛、捐塑佛像、铺路修桥、广行善事、诵经礼拜等外在方式,缺乏一种修心、拷问灵魂的自我反省意识。小生产者往往把现实生活痛苦的原因归罪于上辈或前生修行不善,把幸福的希望寄托于子孙或来世,“不修今世修来世”,今世、来世而不是出世,是小生产者修行的主要目的。与西方基督教强调只有依靠基督外在的救赎,世人才能洗涤罪性、获得灵魂的解脱不同,小生产者的修行方式强调自力,即依靠自己的修行来摆脱现实的苦难。而“自力”也无外乎是吃素念佛、修桥铺路、布施救生、敬父孝母等外在方式和道德完善。

总之,小生产者市俗功利型的宗教仪式和外在的修行方式,限制了小生产者抽象理性思维的张扬和发展,使得中国民间宗教具有包容性、肤浅性和混杂性的特征。

注释:

① 参见顾长声:《从马礼逊到司徒雷徒——来华新教传教士评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89页。

② 参见〔美国〕休斯顿·史密斯:《从世界的观点透视中国宗教》,转引自汤一介主编《中国宗教:过去与现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7—68页。

④ 《庄子·达生》。

⑤ 《墨子·天志上》。

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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