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体育院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发展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制改革论文,国家体育总局论文,对策研究论文,体育院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0 问题的提出
建国初期,为加快对体育专门人才的培养,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我国采取了在华北、东北、西北、西南、中南、华东等地区“布点建校”的战略措施,国家体育总局(原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于50年代相继建立了北京、上海、武汉、沈阳、成都、西安6所直属体育学院。40余年来,直属体育院校为振兴中华体育、培养体育专门人才和推动体育科技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并成为我国体育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直属体育院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的办学体制与新的历史时期对直属体育院校的要求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系科和地方所属单科体育院校的迅速发展引发的体育专门人才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从而对直属体育院校在“九五”期间乃至下个世纪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是仍然坚持原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体制,还是打破旧模式、跳出老框框,实行战略转移和重新布局,真正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关于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等?这既是新的历史时期下直属体育院校如何面向21世纪所必须回答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是在世纪之交的关键时期,如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探索一条有自己特点的办学道路的实践问题。
1 直属体育院校办学体制现状分析
我国直属体育院校现行办学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属于一种以国家拨款为主要经费来源,以体育教育为主要专业,以体育师资人才为主要培养对象的部委所属单科性体育院校。经40余年的发展,虽然直属体育院校在办学体制改革上进行了种种尝试和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建立了以攀登世界竞技体育高峰为目标的附属竞技体校,加强了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等,但从办学体制本身看,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仍然属于以培养体育师资人才为主要任务的师范类单科性体育院校。这种数十年一贯制的办学体制,不仅滞后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束缚了直属体育院校自身优势的发挥,而且使直属体育院校与综合性大学及师范学校中的体育系科和地方所属单科性体育院校之间,无论在学校性质、主要任务和人才规格等方面的区别甚微,从而使原已存在的办学特色、规模效益、生源和人才输送渠道等问题更为突出和激化。
1.1 直属体育院校发展速度慢,规模效益较低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直属体育院校要面向社会、走向市场,就必须重视效益问题。但由于长期以来,直属体育院校将自己“束缚”在争夺体育师资人才市场这一狭小的领域中,各直属体育院校办学规模从1980年的1180人(平均在校生),经15年的发展为1748人,年递增率1.8%,这种规模不仅与发达国家有着很大的差距,与我国普通高校平均水平也有着较大的差距,且差距有逐渐扩大趋势。针对直属院校办学体制改革问题,我们向各直属院校领导层、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运动系等负责人及有关专家进行了问卷调查与座谈,从专家问卷结果看,调查对象对直属体育院校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效益的评价多为“一般偏下”(见表1)。
1.2 新增专业设置重复,优势和特色难以形成
80年代以来,直属体育院校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认识到,仅靠体育教育专业是难以发展的,必须另辟蹊径,以发挥优势和形成特色。这一指导思想无疑是正确的,但在运作过程中,却仅仅向着增加专业数量、扩大专业口径的方向发展,相继增设了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新闻、保健康复等专业。虽然专业数量有所增加,但同时出现了新增专业设置重复(见表1)和规模小、效益低的问题,有的专业尚不足100人。
1.3 生源质量较低,人才渠道不畅
从恢复高考以来,生源质量一直是困扰直属体育院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老大难问题,某些临时主攻某一体育项目、以求通过体育加试的高中毕业生和“调剂生”(指各省市招生时为保证招生指标的落实,将非体育院校志愿的考生调剂为体育院校考生)占应届入校学生总数的比例逐年增长,部分专业中的“调剂生”几乎达90%以上;相反,从小学到高中常年坚持运动训练、热爱体育运动的学生,由于文化成绩低于录取分数线或低于上述两类学生的成绩,而被拒之门外;有着良好的体育基础或实践经验、稍加系统学习即能成为颇有发展潜力的管理、新闻工作者或学生,也由于同样原因而难以进入大学深造。结果是文化或体育冒尖的人才进不来,而招进来的学生却大多“两头”都不突出。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有关专家和院校领导者均反复强调了改革现行招生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见表2)。
由于生源质量不高,在较大程度上决定了人才培养质量水平难以有突破性进展。这种体育基础不扎实、文化成绩不突出的人才进入人才市场后,竞争能力十分有限;再加上人才特色不显,各专业的学生又不能互为融通,与其他师范等大学培养出来的体育人才区别不大,更增加了毕业后择业和就业的困难,直属体育院校在体育人才市场中所占的比例呈下降态势。
1.4 办学经费短缺,欠账逐年增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教育的地位空前提高,教育的投入有了前所未有的增长,直属体育院校也是如此;据不完全统计,“八五”期间,直属体育院校经费年均增长率为13.33%。然而,尽管投入逐年增加,由于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与经常性开支增长速度快于事业经费增长速度,出现了经费投入绝对数增长而实际使用的经费比例却逐年降低的状况。据对直属体育院校经费使用情况及实地调查,直属院校的“人头费”占事业费比例达80%左右,有的学校达90%以上,致使教学、科研、训练费用严重不足;各直属体育院校的校舍、场馆等硬件设施大多为50年代所建,维修、改造任务艰巨,但由于经费不足,欠账逐年增加。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1996年对6所直属体育院校的调查结果表明,经费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直属体育院校发展的一个关键性因素(见表1)。
2 直属体育院校办学体制改革模式战略选择
要彻底改变目前状况,就必须更新旧有办学指导思想,在已有成绩和条件基础上构建一个全新的、能够发挥直属体育院校优势、形成人才特色、更好为实现“两个计划”目标服务的办学体制。为此,直属体育院校在办学体制改革模式上则面临着三个战略选择:一是维持现有办学体制;二是在保持直属体育院校的单科院校性质基础上,适当扩大运动训练专业和竞技体校办学模式,但依然以体育人才的学历教育为主;三是彻底打破原有办学模式,以培养高水平竞技运动人才和规格齐全的体育专门人才为主,办成优势足、特色显、活力强、水平高、影响大的“教育、训练、科研、管理”四结合基地。
在上述可供选择的三个改革模式中,第一种模式显然不符合当前体育体制改革发展趋势和未来世纪体育事业的发展对直属体育院校提出的要求。这在我们的调查结果也得到了证实(见表3)。第二种改革模式虽然也提出建设“教学、训练、科研”三结合基地的设想,并成为当前多数直属体育院校正在努力达成的目标,但由于采取的仍是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办学体制,占有较大比重的体育教育等专业仍保持着主体专业地位。在这种不改变学校办学体制性质的改革过程中,虽然适当扩大了运动训练专业和竞技体校办学规模,但由于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大多缺乏高水平或较高水平的运动经历,其教学组织形式和教育计划基本上与传统体育教育模式雷同,从而使得学校在办学重点、师资力量、场馆设施、资金投入、人才规格等方面均难以真正做到“教学、训练、科研”三结合,形成了“教学一条线、训练一条线、科研单独干”的“三张皮”现象。这也是20多年来直属体育院校在建设“三结合”基地和改革办学体制上未能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原因之一。可以设想,若未来直属体育院校办学体制仍然囿于以学历教育为主,则上述现象将不可避免地延续下去。第三种模式则立足于将直属体育院校的功能与作用放到整个社会的大环境以及整个体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中去思考。首先,50年代“布点建校”,以培养体育师资等人才为主的战略目标业已无成。目前除直属体育院校外,尚有10所地方和解放军体育学院、75个培养本科生的体育院、系和234个培养专科生的体育系、科,致力于培养以体育师资为主的体育专门人才。因此,直属体育院校仍以培养常规体育人才为主显然是不明智的,而应实行战略转移。
其次,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撤消部委或行业办高校已成改革发展的定势,但出于行业的特殊性而特许保留直属体育院校。这意味着只有真正办出直属体育院校的特色,才能求生存、求发展。而直属体育院校的特色主要在于其具有培养高素质的竞技运动人才、实现科训结合的优势和潜力,以及培养门类齐全的多种规格体育专门人才的办学经验和条件。因此,直属院校办学体制的改革必须把战略重心放到培养攀登世界高峰的高素质竞技运动人才、实现科训一体化和培养具有直属院校特色的不同类型和规格的体育专门人才上来。
第三,直属体育院校要在今后复杂多变的大环境中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就必须做到“三多”:①为适应社会对体育人才的多种需要,必须培养多种类型的体育专门人才。这也是相对于其他体育院、系、科来讲,直属体育院校的优势所在,以及保留直属体育院校的使命与缘由;②为满足体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包括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常规学制教育与非常规学制教育等。这种办学模式已非“教学”二字可以涵盖其真正含义,而必须将之改为“教育”。③从社会上寻求多个办学支撑点。包括与省区市联合办队、与兄弟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联合办校等,尤其是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联合办基地、训练中心,甚至是承办或管理国家集训队等、从而使直属体育院校集运动训练、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全民健身、信息咨询、科学管理于一体。
纵观世界各国体育院校办学体制,虽受不同国情影响其办学体制各异,但除综合性大学的体育院系外,独立建制的高校大多具有培养多种类型体育专门人才、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和培养高水平竞技运动人才的特点,如俄罗斯国立体育大学、日本体育大学等。而法国体育学院、澳大利亚体育学院更是典型的以培养“精英运动员”为主,集“教育、训练、科研、管理”于一体的教育体育机构。上述各国体育院校办学体制模式也为我们提供了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
3 直属体育院校办学新体制的构想与改革措施
3.1 直属体育院校办学体制及其运行机制构想
根据直属体育院校现状分析结果及办学体制改革模式分析,按照“将培养服务于两个计划的不同类型人才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特色、发挥优势,以及合理布局,充分发挥直属体育院校在六大区域的示范带头作用”的原则,我国直属体育院校办学新体制的总体构想为:建立以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基础(中专)、培养竞技体育专门人才和分流成为其他专业的体育人才为中级(大专和本科)、培养优秀运动员和不同专业研究生为高层的三级教育、训练网络,通过与社会各界联合办学,尤其是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联合办基地或训练中心,以及承接和管理国家集训队等,形成竞技体育紧密依托于教育体系、培养高级竞技人才与其他体育专门人才相结合的“教训、训练、科研、管理”为一体的办学体制(附图)。这种以竞技运动人才培养为基础、以分流进入不同专业进行学历教育为结合点的体制,在某些体育发达国家中已被运用,对于我国而言,该体制的优势还表现在:
(1)通过建立一条龙式教育与训练相结合体系,使直属院校在竞技体育紧密依托教育体系、运动训练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的两大优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2)由于实现了竞技体育与教育体系的紧密结合,运动人才的“进口”与“出口”问题也得到相应解决;同时,在后备人才训练过程中逐步分流到不同专业的学生,由于运动技能强、身体素质好,一旦系统掌握了专业理论与知识,就能造就具有直属体育院校特色的高素质的体育专门人才。
(3)为国家体育总局根据总体运动项目布局、各直属体育院校传统项目特点以及所在区域人才资源特点等,进行运动项目的宏观管理和重点基地建设创造了条件,促进和推动各直属体育院校尽快形成各自不同的运动项目特色。
(4)办学体制的变化将引发对现有专业的深化改革。通过改造现有专业和加大对传统和优势专业的投资力度等措施,形成不同直属院校的专业特色和学科特色。
3.2 直属体育院校办学体制改革措施与对策
(1)保留和构建6所直属体育院校的新型办学体制,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满足社会对多种类型体育专门人才的需求。社会主义现代化不仅需要培养高素质的教练员、运动员、体育教师、体育管理人员、体育科研人员、裁判员、体育医务人员等,还需要培养具有广博知识,既懂体育又懂经济的体育产业经营人才,以及胜任国际体育组织活动的体育官员等。上述不同类型和规格的体育人才,不仅是体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动体育事业前进的巨大动力。而直属体育院校则在培养多种类型和不同规格的体育专门人才方面,拥有其他地方体育学院和师范类体育系、科所不能比拟的优势。充分发挥这种优势,满足社会发展对多种体育专门人才的需求,既是未来世纪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赋于直属体育院校的历史使命。
同时,分布六大行政区域的直属体育院校发展历程雄辩地证明,当年从整个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不同区域进行“布点建校”的战略思想是正确的;今后则更应立足于已有成绩和经验基础上,充分发挥直属体育院校在推动不同区域体育事业发展、满足社会对不同类型体育人才需要、贯彻实施两个计划纲要等方面的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当然,在4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不同直属体育院校的发展速度、规模、特点、优势也不尽相同。因此,构建直属体育院校新型办学体制也必须根据不同院校实际,按照“统一认识、试验论证、全面铺开”三个阶段,实施改革方案。在试验过程中,可选取1~2所基础条件较好、办学经验较丰富、改革步伐较大的学校进行试点,在体制改革、项目布局、训练基地建设、招生体制改革及其运行机制上边试验、边总结,为1~2年后全面铺开提供可供借鉴的办学经验与方法。
(2)争取一定的政策支持,保证“教育、训练、科研、管理”一体化运行机制落在实处。直属体育院校由现在的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单科性质行业学校走向一种全新的办学体制,显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办学指导思想、办学重点、专业调整、机构改革、资源配置、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其中,尤为重要的并直接关系到体制改革目标能否现实的,是争取国家和有关决策部门的政策支持。主要有:
①满足新型直属体育院校办学体制需要的招生政策。按照新的办学体制构想,今后直属体育院校的生源将由现在的全部或绝大多数来自于应届生逐步过渡到以各级体育学校、各省市专业队等专项人才为生源主渠道,以应届生等为辅助渠道的多渠道招生体制,从而为既有一定体育运动基础,又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的学生进校深造奠定基础。这种以后备运动人才、包括有较高运动天赋的初中毕业生和部分优秀运动员为生源主渠道的招生体制与现行的招生体制有着质的区别。因此,必须在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的直接领导和双重参与下,改革现行招生制度,制定新的招生程序、标准、方法以及相配套的政策和措施,以保证新的办学体制顺利运行。
②直属体育院校与项目管理中心共同管理运动项目的政策。直属体育院校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基本上形成了自己的运动项目特色和一定的优势,同时具有一定水平的训练基地和设施条件,以及多年的运动训练和项目管理经验。因此,根据不同直属体育院校自然条件、人才资源、运动水平等特点科学地进行项目重点布局,并根据其项目特点,将有关项目管理中心与直属体育院校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承担项目发展、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全民健身和产业开发等任务,不仅有利于加快实现国家体育总局关于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目标,而且使项目管理中心有所依托,为尽快实现项目协会实体化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为直属体育院校真正实现“教训、训练、科研、管理”一体化的运行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③对直属体育院校经费投入的倾斜政策。按照新型办学体制模式构想,直属体育院校不仅仅是培养不同规格体育专门人才和进行有限项目运动训练的事业单位,而且是担负着一定的项目管理职能、能够承接优秀运动队甚至国家队或国家集训队的训练和管理任务、利用多学科和科研人才聚集优势直接为竞技运动提供高水平科研服务,并力求建成具有国内乃至亚洲先进水平的项群训练基地的机构。显然,依旧按照过去的只能维持现行机构运转的经费投入政策,是不可能实现上述目标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争取对直属体育院校经费投入的倾斜政策将成为实施和实现新型办学体制模式的决定性因素。这种经费投入虽然与过去对直属体育院校经费投入总量相比,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无论从办学体制改革成果、运动项目发展和管理新思路,以及形成竞技体育发展的新的增长点等方面看,其产生的效应和效益都将是巨大的。
(3)积极推进与各级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建、联办直属体育院校。各直属体育院校虽然肩负着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培养多种规格的体育专门人才等发展体育事业的任务,但首先面向的是所在地方的社会、经济、体育等发展对直属体育院校提出的各项要求。这既是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关于高等教育必须面向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要求,也是直属体育院校在未来发展中寻求多个办学支撑点的客观需要。因此,直属体育院校办学体制改革必须坚定“积极推进与各级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建办学”的思路,在以国家体育总局为主的条件下,发挥地方政府和直属体育院校各自的优势,坚持竞技体育与体育教育相结合,走运动队院校化的道路,共建和联办竞技体育人才和其他各类体育专门人才培养基地,达到资源合理配置、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加速有文化的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和高素质的多种类型体育人才的培养,为国家和地方体育事业的繁荣作出贡献。同时,应根据各直属体育院校的实际,积极探索与各级体委、各运动协会、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其他类高校、科研单位及企业合作、协作办学的途径,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直属体育院校办学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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