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上海华商纱厂联合会与棉纺业的自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纱厂论文,棉纺论文,华商论文,上海论文,近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4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309(2006)5—091—06
近来我国棉纺织品屡遭欧美各国阻击,技术性贸易壁垒、配额限制、特别保障措施、反倾销指控和制裁等接二连三,严重影响我国棉纺织业的正常发展。在各种建议对策中,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呼声,要求我国纺织行业协会认真反思,厉行变革,在保护本国企业利益,应对外部压力和制裁时,起到政府或其他机构不能替代的作用。这种要求和期望并不过分,其实正是每一个没有异化的工商团体的最基本职能。早在七八十年前就有不少工商团体已将此视作己任,其中华商纱厂联合会(简称“纱联会”)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它在远为艰难甚至绝望的近代棉纺业自救活动中,克尽厥职,起到应有的作用,值得重视和借鉴。
纱联会是创始地和主要活动都在上海的一个全国性棉纺业同行组织, 筹办于1917年3月,正式成立于1918年3月,到1942年12月解散,前后经历了二十六个年头。纱联会的发起是为了改变当时华商纱厂日益严峻的生存环境,在危机中觅得一条生路。在筹备之际,有人提出新成立的联合会,组织制度“应求完备,若勉强成就,有何裨益?中人习惯设立一会,终成一空牌子而已”。[1] 把纱联会定位在一个务实的能真正起到作用的工商团体。事实上,纱联会成立后,在棉纺业自救活动中确有作为,尤其在调节棉纺业内部和外部关系上,起到了个别厂商无法替代的作用,试予分述。
一、团结同业,共度棉纺业危机
纱联会成立的宗旨为“集全国华商纱厂为一大团体,谋棉业之发展,促纺织之进步”[2],特别强调团结同业联合行动,以集体之力争取生存和发展。它给自己制定的职责包括寻常职务和特别职务。寻常职务的头一条是“遇花纱布市发生争夺问题或意外危险,本会应详切讨论,力于维持”。这一职责也是各成员企业最迫切的要求,杭州鼎新纱厂的张松筠曾说:“惟此会对于各厂家宜特别保护。例如今年纱价大涨,各厂竟将贵价之花收进,忽然纱价大跌,纵有贱花,亦因贵纱未脱,不能收买,吃亏真正不小。设无一联合机关,中国纱厂如何支持?兄弟意思会中应设一坐办,专任各种事宜。”[3] 得到会众赞成。
纱联会应对国内花纱布市场的重大变化或意外风险,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方法,是建立价格联盟,集体限制生产。1921年秋,棉纺业出现萧条状态,华商各厂不堪忍受,纷纷要求采取集体行动解救危机。经过反复酝酿,到1922年8月30 日纱联会在征集上海各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集体维持最低限价的决议:“公定于两星期内各厂开纱以一百三十五两为最小限价”。议决实行后,市场棉纱价格一度回升,然终不能维持,到下旬竟跌至124两左右。纱联会再拟对策, “乃复于九月二十八日召集本埠各华厂及驻沪代表临时会议。当时颇有主张缩短工作时间,以减少生产而定市面者”。[4] 于是由纱联会向全国各纱厂发出集体限制生产的决议:“自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起停止工作四分之一。以三个月为限,届时设市面仍无起色,续停四分之一”。[5]
这一议决发布后,上海各纱厂全体认真执行,外省市的纱厂也多有闻风相应者,于是纱价始渐见起色。为了巩固成果,1923年3月13日纱联会再作议决“停工半数,或将夜工完全废止”。上海各厂当即签字赞成,外埠纱厂由纱联会分电征请一体实行,多数厂商也函复赞同。所有停工各厂,均由纱联会发贴通告,“并公推吴麟书、崔景三、荣宗敬、刘柏森诸君为监察人,监视本埠实行减工各厂”。[6] 因执行认真,效果较为显著。
自设交易所,利用交易所调节纱价也是纱联会的成绩。纱联会创办华商纱布交易所是日资压迫的结果。1919年8月日商取引所(即交易所)决定从9月1 日起兼做棉花贸易,并在浦东建设栈房,为囤花之用。其目的无非要操纵中国的棉花市面,而制华商厂家死命。纱联会闻讯后立刻制定两套对策,一是治标:“(甲)各厂不往取引所购花,必坚持到底。(乙)凡在取引所买卖花衣之花行、花号及拍客等,各厂与之断绝往来,并登报宣布此旨”。二是治本:“联合棉业设立花纱交易所,或由本埠各厂向产棉区域公设花行”。
1920年1月6日,纱联会决定由华商纱厂、纱号联合组织纱布交易所,“每股五十元,共二万股,计一百万元。推聂云台、徐静仁、刘柏森、荣宗敬、郑培之、吴寄尘、杨翰西、穆藕初诸先生为筹备员,与各纱号接洽,再由纱号公推筹备员”。[7] 华商纱布交易所在1921年7月1日正式成立,理事长穆藕初在开幕演说中宣布,成立交易所有两个目的:“一保障棉业,免受意外之亏折;二发展棉业,巩固同业均等利益”。[8]
华商纱布交易所成立后,纱联会维持纱价有了新的工具。1924年7月, 花纱布市场又起风波,形势异常危险,各厂决定联合一致,维持纱价,以保血本,但又顾虑棉花价格涨得更快,使前功尽弃。后经纱联会公议决定:“本月份向纱布交易所购进棉纱二万包,以一百七十三两为限,其盈亏由左列各厂按股公摊,并公推宗敬先生主持一切。将来棉纱收进时,由麟书、庆云先生向客帮售去。计分十股,每厂一股”。[9] 有了交易所,维持的纱价容易确定并更合理。如1925年4月29日纱联会作出规定纱价办法的议决:“(一)以‘人钟’(申新名牌产品,为纱布交易所标准交易商品)为标准。(二)以两星期为限,至五月十三日止。(三)在此限价以内,各厂不得出售:十六支‘人钟’大包厂盘一百七十两,其余名牌棉纱照纱布交易所现行等级表依次升降”。[10]
为了更积极地预防市场风险,纱联会主动承担起信息调查、收集和预报的责任,承诺“遇花纱布市有意外之变更及印、美棉收成之丰歉,本会调查有得,应预告各会员”;“调查日、印纱之品质,销售之情形、地点及其额数,并调查国内花纱布种种市况及其他商业上之活动,定纱业中应兴应革事宜,随时报告于会员”。[11] 我国经济统计缺乏、信息滞后,使棉纺业资本家常有黑夜行舟之憾。纱联会每年派出8~10名调查员,分赴山西、陕西、河南、湖北、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等省,调查棉花状况。从1919年起,每年出一册《棉产调查报告》,详细报导各地棉收丰歉、产量实数。还每年修正出版一次《中国纱厂一览表》,表中分列全国华商、日商、英商纱厂的资本额、锭数、织机数、工人数、用花量、产纱量、产布量,资料颇为详备。又注意收集国内外经济信息,利用纱联会创办的《纺织时报》,介绍国外先进的纺织、机械、漂染等新技术新理论,介绍世界棉产情况、各国纺织界消息,并及时报告中外花纱贸易情况,尤其是日本棉纱输入中国的统计资料。
改进工艺,提高生产力,无疑是增强华商纱厂抗风险能力的治本之策,纱联会在这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一是协助纱厂改良棉种,提高原料质量。纱联会成立了一个植棉委员会,一方面从国外引进优良棉种,在我国主要植棉区推广。如1920年,纱联会从美国购得“脱”字棉、“郎”字棉等优良棉种十吨,运赴河南、陕西分给当地棉农。[12] 另一方面购买土地,设立植棉试验场,先后在宝山张华浜、 南京鼓楼、武进奔牛、滦县唐山、丰润塘坊、湖南沅江三星湖等地建立起试验场,经过试验,找出了适合我国不同地区播种的优良品种和种植方法。同时,纱联会又与金陵大学农学院、国立东南大学农科等高等院校建立长期合作,提供科研津贴及种种便利,产学研结合,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二是与教育界合作,培养急需的纺织人材。纱联会与江苏省教育会共同筹建纺织技工学校,又专门设立介绍部,为浙江省立甲种工业学校、苏州省立第二工业学校、南通纺织学校及北京工业专门学校的毕业生联系实习,推荐给会员纱厂使用。
二、处理与其他行业和外资企业的关系
协调棉纺业与其他行业的关系,是棉纺业自救活动中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纱联会理应担负起此责。民族棉纺业与其他行业有共同的利益和敌人,尤其在抵抗帝国主义侵略和外资压迫方面利害更为一致。在历次爱国运动和抵货运动中,纱联会与其他工商团体联合行动,共同进退。但是近代中国工商业整体落后,利润微薄,各行业之间难免因利益分配发生冲突。1919年6月4日,中华国货维持会致函纱厂联合会,要求其劝告同业,平沽纱布,其函云:“国步艰难,事变纷起,忧国之士,渐知以务本为要图,故提倡国货之举,日有所闻。当此时期,买者卖者,正宜较(交)相辅助,以救危亡。敝会近接来信多起,均以纱布涨价,劝请平沽为言。素仰贵业诸君,一时俊彦,深明大义,共维国货,想有同情,爰特不揣冒昧,敬乞贵会长劝告同业,苟无不得不加之情形,还以决不可加为至要,区区愚忠,谅荷采纳”。[13]如前所述,纱价疲软一直是华商纱厂的心病。“五四运动”中日纱遭到抵制进口锐减,国内棉纱供不应求,纱布市价节节攀升,华商纱厂得此良机正欲谋图发展,却受到其他行业的非议,不得不有所顾忌。
棉贵纱贱是长期困扰国内棉纺业的痼疾,棉之所以贵,是因为国产棉花不足供应,纱之所以贱,是因为日纱大量倾销之故。所以华商纱厂都希望从海外得到棉花输入。上世纪30年代初已任纱联会会长的荣宗敬多次提议,“借入美棉四十万包至六十万包,先付现四成,余可俟三年后付清,年利四厘,由中国政府担保”。但遭到当时的“上海市商会、棉业联合会等团体竭力反对,因借用外国棉花,则国产棉花销路必窄,花价势将大跌,影响农民甚大,无异饮鸩止渴,事遂未成”。[14] 后来,到1933年6月才成立中美“棉麦借款”,大量美棉美麦涌入, 果然对国内农业及相关产业造成严重影响,而华商纱厂期待的大好局面也未出现,倒是个别资本技术占优的大企业(如荣家、永安等)乘机发动行业兼并,确立起本集团的垄断地位。
在处理棉纺业与其他行业的关系时,纱联会自然首先考虑本会成员的利益,但也常兼顾其他行业,特别是相关行业。1920年上半年,国内纱业市场发生危机。纱业与纱厂唇齿相依,休戚相关。纱联会很快作出《关于救济市面之法案》:“(甲)议本会各厂暂以维持纱业为目的;(乙)公决上海及内地各厂开出之纱,概不结价;(丙)议由会向纱业公会公所调查纱号之资本总额及经理人等;(丁)议破产之纱号须送账纱业公所,由本会派人前往查账,将来无论该纱号或其经理人再营纱业,本会各厂一体拒绝”。[15] 此方案目的在于维持纱业,协助纱业渡过难关,但其中明显含有防止棉纺业受纱业危机牵连遭受损失之意。
纱联会还经常在自己的刊物杂志上登载国货广告,为其他行业的华商企业作宣传。宝源纸厂和维大公司都是华资企业,纱联会多次发函各纱厂介绍这些厂生产的包纱纸和纱管。生产纱管的维大公司,规模小,产量低。为了使本国棉纺业所用的附件不再仰给他人,纱联会董事会议决定在会员厂中招股扩充维大公司,各纱厂积极响应,很快集资白银39500两,注入该公司。[16]
华商棉纺业在国内民族工业中是老大,与外资企业交往时却常受欺负和排挤,对华商纱厂压力最大的就是日资企业。日资纱厂不但资本大、技术强、管理好,而且有一个强有力的同行组织——大日本纺织联合会。它和日本棉业的同行组织结成一个更强的实体,在垄断中国原棉收购,向中国进行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中势不可挡。日资纱厂在大日本纺织联合会统一规定价格、津贴输出等措施下采取联合行动,打击华商纱厂。国产棉纱销路不振,原因虽然很多,但最主要的就是日商的压迫和垄断。据时人分析:“我国纺织业之发达,日人所最为嫉忌者也。夫以吾国土地之大,人口之多,棉布需要,日见增加,日本所纺之棉纱,所织之棉布,大多均运销于吾国,吾国纺织业之发达,是夺其纱布之销路也,故必思种种之手段以破坏之,此心蓄之久矣。遂于去年遽出其压低纱价,搜购棉花之阴谋,以逞其一网打尽之计,华商未及预防,而卒中其计,不得已而竟至停工”。[17] 在这种形势下,纱联会抵抗外资压力,维护华商权益的任务相当艰巨。
在艰难的环境下,爱国抵货运动成了华商企业获得喘息或发展的良机,但是在抵货运动高潮中,外资纱厂为了出销产品经常冒牌华商纱厂。溥益、鸿裕等厂都发现有冒牌混进市场,纱联会立即组织调查,并聘请律师帮助解决。为了杜绝冒牌货,联合会刊印了《中国棉纱商标一览》,免费赠送各界人士和爱国团体,以便识别真伪。1928年10月,纱联会接到报告,“有私运日纱改冒华纱牌号输入内地之事”。纱联会一边函请本市公安局侦缉,同时登报悬赏,“如查有任何人等用劣货改包,或在包外冒牌改充华厂纱布情事,获有确实证据,并指明主使人者,由会赏洋五千元。并警告本外埠印刷业,倘有人冒印各厂商标经获有确证者,由会酬洋一千元”。[18]
联合会还十分关注外资对华商纱厂的吞并活动,并尽力阻止。1919年下半年,风传裕通纱厂将要售与日人,纱联会多方调查,制订对策,最后由苏纶纱厂刘伯森租办该厂,不使利源外流。1935年申新七厂因债务纠纷遭汇丰银行拍卖,结果竟被日商以最低价225万元拍去。消息传出,举国震惊,激起公愤, 纱联会一面与其他工商团体一起声明反对,一面致函国民政府棉统会,指出“事关整个棉业前途,群情惶骇”,要求有关当局“迅筹善策,以保主权”。[19]在各界反对声浪中, 日商退缩,汇丰银行也解除拍卖,改为抵押贷款。
除了外资纱厂,国内厂商还常会受到外资洋行的欺诈,同样需要纱联会出面解决。1921年3月7日各地华商纱厂因向国外订购的机件不到,损失巨大,请求纱联会召集各厂代表商讨对策。据荣宗敬称,“查全国各厂所购机件,大半过期不交,镑价又见大跌。再查各洋行之惯性,于镑价低廉之时,则强迫加价,于镑价昂贵之时,则将现货售出,以图善价。种种不平,各厂吃亏太甚”。商讨后作出决议:“(甲)公请纱厂联合会,分向各经理行家及制造厂交涉,并由各代表署名为证。将来各该厂有不愿交涉者听。(乙)各厂原定合同之正副本,均送交联合会以资研究。(丙)每一万锭担任公费五百两,由联合会交存一指定之银行,将来款不敷用时,再临时增缴。(丁)聘丁熔及梅华铨为律师”。[20]
需要指出的是,纱联会与外资企业有对抗和斗争的一面,也有妥协和合作的一面。如前文提到的华商集体限产行动,没有外资纱厂的合作不但不能达到维持纱价的效果,反而使外资纱厂和洋纱有了乘虚而入的良机。纱联会在决定限产时便清醒地意识到“缩短工作一层,势必英、日及本外埠各华厂取一致之行动,方为有效”,于是先征求“英、日及外埠各华厂意见”,“俟有大多数赞成”,再作最终决定。[21]
又如华商纱厂需要的外棉过去一直由日籍棉商贩运。日商为控制原棉供应,以日籍纱厂和棉商为主,联合英商组成“印棉运华联益会”,垄断印棉的采购。当时华商纱厂不少,依赖印棉的比重很高,完全有条件联合起来直接购买外棉,但纱联会不敢与外商争锋,宁愿让会员依附于外商组织。其主要成员大丰、恒丰、溥益、裕中等纱厂在“印棉运华联益会”初创之际就匆匆加入,分取余沥残羹。 [22] 1927年冬,上海“沪东各厂如恒丰、厚生、永安、申新五厂相继发生工潮”,纱联会认为在对付工人运动方面,“中外各厂有联络之必要”,便与英商、日商纱厂联合起来,成立了一个“上海纱厂联合委员会”。委员会的8名委员中,日方3人,英方2人,纱联会3人,恒丰纱厂聂潞生任主席。委员会成立后,“第一要务,即请求工部局代编东部警备队”,经费由各厂分摊。从此,“各厂门首上工放工时,均有武装及便衣巡捕巡逻”[23],随时准备扑灭工人运动的苗子。
三、在与政府交涉中争取同业利益
代表华商纱厂与政府交涉的责任,在纱联会筹备阶段已开始实行。在1917年3月15日初次会议上,与会者一致同意以“华商纱厂联合会”的名义致电北洋政府,坚决反对日本提出的棉花出口免税条件,并派代表进京与政府商议。纱联会创立时订下四项迫切任务:“(一)呈请政府蠲免花纱厘税;(二)筹减本国花纱水陆运费,收取回扣,加以奖励;(三)商请国家银行减轻纱厂用款的利率;(四)逐年调查全国产棉之丰歉及需棉之实数,随时吁请政府斟酌情势,禁棉出口”。[24] 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都不是工商界值得依赖的政府,但工商界在许多方面仍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尤其在税制保护、行业扶植及解决劳资纠纷上。纱联会也只有尽其所能不断地向政府请求、呼吁。
1919年以后,纱联会多次呈请北洋政府减免纱布机进口税,结果小有收获,财政部只批准华商购用英美纺机之沿途厘金限期酌量减免。1922年12月,纱联会再次向政府呈文,“特吁请于今后一年中暂行禁止棉花出口,所有国内华商纱厂联合会会员所用之花及所产之纱布,由此口运往彼口及往来内地者,准援小麦免税成例将一切税厘暂予记帐放行”。[25] 政府一度准许了该项请求,交付海关执行,不料遭到公使团的反对。北洋政府不敢得罪列强,只好延迟实行,到次年5月竟宣布撤销禁棉出口令。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对工商业界有所承诺,使他们对政府的税收政策产生幻想。纱联会方面认为:“现政府已正式公布裁厘,同时宣告关税自主,所有本国工厂出口并须改征出厂税,其税率与外货进口同为百分之十二点五。我纺织厂业对于此项问题关系自极重要,当有详细研究,庶期实行无碍”。于是决定联合面粉厂,组织筹议厂税会,向政府陈述意见。[26] 但事实并不乐观,1931 年的国定税则虽然提高了棉纺织品的进口税率,日本棉货即可依据《中日关税协定》中的优惠规定,缴纳极低的关税。纱联会多次向政府请愿,要求改变这种状况,提高棉纺织品进口税,降低棉花进口税,均无结果。直到1933年修订税则时,棉纺织品的进口税才有大幅提高,起到一定保护作用,但迫于日本压力,第二年新的国定税则又把棉纺织品的进口税率大幅降了下来。纱联会在年会报告中无奈地说:“上年七月一日修改进口税则,棉布一项,类皆削低,减率自百分之一至四十八不等,而棉花则增百分之四十三。……减布税而增棉税,既便利外货之输入,复提高国布之成本,国内纺织业乃遭二重之打击”。[27] 数年努力一朝全废。
请求政府进行行业扶植是更加万难之事。纱联会曾把救济华商纱厂原料缺乏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国民政府身上,要求政府“向美国借款定购大宗美棉以资厂用”,但又担心“国棉因美棉充塞大受打击,价格势必惨落,棉农生计更不堪问”,引起社会其他行业的恐慌和反对。于是决定召集各厂会商办法,对进口美棉,“每月需用几何,定一确实数目”,由纱联会“诚请政府与美国预为订定,以免影响国棉”。[28] 这是一个争取三赢的设想,但是政府有自己的打算。棉麦借款的目的不是救济纱厂,而是救济财政,结果不但要纱厂认定包额,还要提供担保,而且价格偏高,使华商纱厂空欢喜一场。
相比请求保护和扶植,要求政府解决劳资纠纷方面,纱联会就满意得多。大革命期间,某著名棉纺资本家曾说:“现今最感困难而亟待解决者,莫如工潮。劳资两方,相资以生,本无深仇积怨,只以无第三者出任调停,予以公平之判断,驯致层波叠浪,愈演愈烈,商店歇业,工厂停机,市面萧条,为何如景象!”[29] 纱联会站在资本家一边,竭力替他们向政府呼吁求助。
北洋政府时期,纱联会曾多次请求盘据在江苏的直系军阀孙传芳派军警镇压罢工工人,并惩处号召罢工的首要分子。对1926年军阀政府查封上海总工会一事,纱联会更是拍手称快。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后,纱联会很快作出决议,全力支持,并与蒋介石临时拼凑的“工会组织统一委员会”接洽,迫使工人复工。4月16日,纱联会便迫不及待地向各纱厂工人发出通告:“本会决议定于星期一(即农历三月十七日)上午六时,一律开工。特此通告”。[30] 为了保障资方利益,纱联会还积极干预个别纱厂的劳资冲突。如1931年永安二厂工人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发动罢工,遭到反动军警镇压,事发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及上海市的工人、学生和市民愤起谴责政府和资方的暴虐,支持声援罢工工人。纱联会却电呈实业部和上海市政府,要求对被捕的工会委员“依法严办”。[31] 这些是纱联会不光彩的一面,但作为资产阶级性质的工商团体,无此表现反倒奇怪。在研究近代工商团体时,更不必回避。
收稿日期:200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