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系统中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实现_财务会计论文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在ERP系统中的实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务会计论文,税务论文,会计论文,系统论文,ERP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理由

随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和税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差异越来越大,从会计理论的角度来说,这种差异的存在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究其原因如图1所示。

图1

也就是说,会计和税法因为目标不同而导致了对经济业务处理的方法和标准不同,不同的方法和标准自然会得到不同的信息结果。股东和债权人需要以会计制度为核算标准产生的会计信息,而税务部门需要更相关更准确的企业纳税信息。具体来说,税务会计的建立基于以下理由:

(1)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日趋明显。除了两者目标不同之外,差异还表现为核算基础、处理方法不同、计算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不同以及计量属性不同。同时,税务会计要对纳税申报、税款解缴、税款减免、税收筹划进行专门核算,而财务会计则把以上项目作为附属,这些差异,成为税务会计单独设立的前提条件。

(2)财务报告应该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但财务报告并不是用来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中,税务局是其中之一,而投资者和银行则是财务报告更重要的信息使用者。目前通行的做法是,财务报表必须能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企业先按会计制度公允地计算出公司的利润,而在纳税时,再按税法要求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如果能够建立一套独立的税务会计体系,则该体系下的财务报告更具有纳税相关性。

(3)建立税务会计能够有效地完善税制及税收征管。企业配备既懂税法规定、又精通会计业务的专门税务会计人员,根据税法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计算、申报纳税,及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不仅有助于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上缴,更有利于分清税企权责,使税务人员从繁杂的财务账簿、报表检查中解脱出来,利用更少的人力全面高效地履行税务机关应有的职责。

二、税务会计模式的构建及实施中面临的问题

为了能够理想化地应用于实践,完善税务会计理论,学术界提出了三种税务会计模式,分别是从属型税务会计模式、结合型税务会计模式和独立型税务会计模式。三种税务会计模式的比较如表1。

表1 三种税务会计模式比较

项目与类型

从属型税务会计模式 结合型税务会计模式独立型税务会计模式

与财务会计核算

从属,是现行财务会计

与财务会计相结合,相对独立完全独立,自成体系

制度的关系

体系的一部分

科目体系设置 科目体系设置及记账 与财务会计一致采用借贷记账法,

及记账方式

方式 但另设科目体系

优点 简单、工作量小 税务会计核算比较完整 税务会计自成体系,能够

充分提供纳税信息

缺点 不能提供完整的税务 改变了会计分录结构,增加了另行复制原始凭证,增加

会计信息

核算复杂性工作量和会计核算成本

通过比较可见,独立型税务会计模式最符合税务会计的目标,这种模式无需改变记账方式,还能够提供充分完整的税务会计信息,但是,在手工会计处理环境下,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共享的原始核算依据需要另行复制,即增加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也增加了会计核算的成本。既然这些缺点是由手工处理环境造成的,那么,采用计算系统处理,是否能弥补独立型税务会计模式的上述不足呢?ERP系统为独立型会计模式的建立提供了有效的实施环境。

三、ERP的解决方案

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首先由Gartner Group咨询公司于1990年提出,随着近年来企业管理意识的强化,ERP在全球企业中的反响越来越大,作为一种富含创新概念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思想系统,ERP的价值链中包括相互协同作业的子系统,如财务、市场营销、生产制造、维修服务、工程技术等,ERP不只是一个软件系统,而是一个集组织模型、业务流程、企业规范和信息技术、实施方法为一体的综合管理应用体系。由于ERP所形成的综合物流和管理作业系统,使得各种资源和信息的共享程度很高,在ERP系统中实施独立型税务会计模式基本上是可行的。

(一)独立型税务会计模式在ERP系统中实施的条件

ERP的财务系统中存在相对独立,又资源共享的各种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均是相对独立的,ERP的功能之一就是各系统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及传递,比如材料核算系统和报表核算系统的关系。利用这一功能,可在ERP财务系统内分别建立财务会计系统和税务会计系统,这对ERP而言,几乎轻而易举。由于独立型税务会计模式不改变会计核算方式及记账方法,因此,新建立的税务会计系统的记账功能与财务会计系统是完全一样的,不需要作任何改动。但在手工会计处理环境下,两套并行的系统将增加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对大型企业而言,往往需要投入双倍或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从而导致核算成本过高。在ERP系统中,借助于计算系统控制平台,工作量增加的问题几乎可以被忽略,将一个计算过程重复1次和重复n次的时间差可以小到用秒来计算。ERP的另一个功能是财务系统中几乎90%以上的会计凭证是自动生成的,这也为降低税务会计系统的运行成本创造了条件。

独立型税务会计模式需要复制原始凭证,手工会计处理环境下这种做法不仅繁琐而且复制的原始凭证的法律效力还有待证明。一般认为ERP系统应当至少具备财务、采购、生产、销售和人力资源五个基本的系统和一个信息分析平台,同时,系统还应具有专用的质量管理、设备管理、行业特殊管理、商务智能系统等接口,比如专业化的CRM、SCM、CDA、工业控制系统等,并且这些系统能够实现无缝的有逻辑的集成。因此,原始凭证共享的问题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因为财务系统处理的数据均来自ERP系统内部,其数据传递是严密而可靠的,不需要采取人工复制凭证的方式。

此外,ERP的外部扩展性使独立型税务会计模式不仅能够解决税务会计的核算问题,而且能够大大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比如将现行税务系统正在实施的“金税工程”纳入ERP系统管理范畴,则不仅系统内信息和资源可以动态共享,系统外部的业务处理也可自由进行数据采集和传递。

可见,借鉴ERP的技术和管理思想,独立型税务会计模式不仅可行,相对手工处理环境而言,还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ERP中实施独立型税务会计模式需要解决的问题

ERP系统中的税务会计系统与财务会计系统所遵循的记账方法相同,都采用借贷记账法,账务处理的流程相同,都是“凭证—账簿—报表”,所不同的是核算标准,因而两个系统输出的信息是不同的,如图2所示。

图2

系统设计的关键问题是对同一原始经济业务要提供两种不同的处理标准,分别用于财务会计系统和税务会计系统的数据处理。这样在税务会计系统中按税法标准提供的纳税信息与财务会计系统中所提供的信息完全不同,但却符合税收征管的要求,比如按照最终报表中出具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应缴所得税时,几乎不需要再进行纳税调整了。

(三)税务会计系统与ERP其他子系统的关系

根据以上分析,在ERP系统中建立一个独立于财务系统的税务会计系统,并与税务部门的“金税工程”衔接,不仅使独立型税务会计模式得以实现,而且扩大了ERP的控制内容和管理范围。税务会计系统应与ERP其他子系统建立如图3。

图3

上述设计方案是独立型税务会计模式在ERP系统中的实际应用,不同的企业在实施中应根据各自ERP系统的特点和要求设计具体方案。ERP系统中的税务会计系统的建立真正实现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即保证了向投资者及银行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又能向税务部门提供纳税相关信息,减少纳税调整的工作量,这将有效地解决会计部门与税收部门的矛盾,将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分解到各自的系统中,从而化解差异所带来的会计核算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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