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社会保障改革重在把握辩证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辩证法论文,社会保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的社会保障改革已经进入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教授指出,这是从长期的试验性改革状态进入制度定型的发展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特别需要有全局观与长远观,特别需要理性的理论支持,特别要警惕犯方向性错误。因为如果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定型时违背了客观规律或者严重脱离了本国国情,贻害的不仅是当代人,还会波及子孙后代。30多年来“摸着石头过河”的经历,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成功的改革造福亿万城乡居民,失败的教训亦曾导致数以百万计的离退休人员无法按时领取自己的养老金等现象。因此,作为社会保障研究者,确实需要有一种责任感,就是理性思考、理性建言。 郑功成认为,深化社会保障改革的关键,需要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以及公与私的关系。他强调要把握好改革中的辩证法,“社会保障不再由政府包办,也绝不能放弃政府的主导责任;一些社会保障不再排斥市场,但也绝不能迷信市场,因为社会保障建制初衷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社会保障不再追求一大二公,也绝不能一味寻求化公为私。”他说,“尊重社会保障制度的客观规律和尊重发展变化中的国情,是理性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在优化过程中走向成熟的关键。” 针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郑功成教授十分明确地表示,不赞同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大账户制。他认为,大账户制是化公为私,迎合的是利己主义心态,不可能解决养老金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即使智利、瑞典等少数国家采取了个人账户制,其激励功能也不显著,仍然必须依靠强制性才能维持一定的参保率,更重要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取大账户制,必然损害这一制度应有的政治、社会、文化及互济功能。因此,不能夸大个人账户的功能,不能误导决策。深化社会保障改革把握辩证_社会保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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