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德治”的文化渊源探析-以古希腊和华夏文明为样本论文

“法治”与“德治”的文化渊源探析-以古希腊和华夏文明为样本论文

“法治”与“德治”的文化渊源探析
——以古希腊和华夏文明为样本

徐 圻1 金 鑫2

(1.贵阳孔学堂文化传播中心,贵州 贵阳 550025;2.云南大学,云南 昆明 650091)

摘 要: 改革开放40年来,“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一直作为我们国家治国理政、社会建设的基本方略与途径,两者起着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的作用。法治与德治,是人类历史上两种基本的治理国家、规范社会、约束行为的方式。古代希腊和古代中国分别是这两种方式的最有代表性的发源地。希腊文明和华夏文明都是在走出了原始氏族社会的质朴道德和风俗习惯之后形成了国家形态的,但两者的“走出”方式截然不同。希腊人伴随着工商业的发展而彻底告别氏族社会,开启了法治的传统;华夏民族则在农业环境下延续、升华了血缘伦理关系,奠定了道德立国的基础。由此,两者分别衍化出“法治”与“德治”的政治—文化传统。

关键词: 法治;德治;文化渊源;古希腊;华夏

中西两种文化有太多的差异,其中一个标志性的差异就是:中国文化注重群体价值——中国人群体意识非常强,这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内核;与群体、集体、家族、大家、家国等等相比,个人实在是渺小、脆弱、无足轻重、微不足道。而源自于古希腊的西方文化,则注重个体、个人、主体、自我等等,是一种“个人本位”的文化。根据这种文化,集体、群体、大家、国家再怎么重要,也是由一个一个的人构成的,因此从根子上讲,一切源于个人、个体。在英文里,“我”(I)永远是大写的。

这就好比水滴与江河湖海的关系。在中国文化中,大江大海当然比一滴一滴的水重要。中国人讲一滴水只有汇入江河湖海,才永远不会干涸,强调的是国家、民族、集体的重要性。从这个角度看,个体、自我、“I”显然是次要的。惟其如此,在中国历史上,社会关系、伦理关系、人际关系顶顶重要。中国哲学史上不曾出现过这种情况:面对这个世界,追问它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本性如何?不会的,那是古希腊人的思考;希腊人为什么这么想?这跟希腊的自然地理环境以及经济生活方式有关。中国古人思考的则是人性、人际、人伦,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伦常、等级关系。儒家思想说透了,就是一种教人如何做一个“好人”、安置好个人在群体中的恰当位置、处理好各种各样社会关系的思想体系。忠孝仁义、三纲五常、四维八德,都是在教人们如何做人。所以在中国,哲学差不多就是伦理学。

与之相反,中国人关于水滴与大海关系的那样一种理解在西方的文化中是得不到认可的。在西方,事情正好相反:如果没有一滴一滴的水,没有水沟、水渠、支流,怎么能够形成大江大河呢?因此,重要的不是江河湖海,而是水滴。西方人讲的“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是一种文化理念,即西方人的一种价值取向:个体价值最重要,“我”最重要,因为“我”是一切的出发点、立足点,也是中心点、归宿点。用哲学的语言讲,这叫做“主体性意识”或“自我意识”。话说回来,一旦突出了这个“我”,而每一个人都有他的那个处在中心位置的“我”,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必然会发生疏离、冲突,人情就会冷漠、竞争就得爆发,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为什么外国人长到了十八岁就得让他离开父母,出去自立?文化上的来由就在这里:血缘关系、亲情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不是特别重要。相比起来,中国人的人情味很浓,真正是“血浓于水”。这个“血”,即血缘、血统、血脉。

世界上每一个延续到了今天的古老民族,都曾经历过远古时代的原始氏族社会,生产力、文明程度极其低下。社会成员靠原始的、以血缘为纽带的淳朴道德、风俗习惯来维系、管理。“国家”这种文明时代的社会形态还没有出现。从公元前1000年左右开始,古埃及人、巴比伦人、希伯来人、印度人、波斯人、希腊人、华夏人都逐步、先后告别了氏族社会,走向文明、走向国家形态。这种转变或过渡方式,最典型的就是古代希腊和古代中国——前者是彻底斩断与氏族传统的联系、建立国家,后者则是从氏族社会传承、衍化、升华出国家。

通过比较希腊文明和华夏文明在治理方式上的差异,即法治和德治的差异,可以了解法治精神与德治观念的来源。

古希腊文明是今天整个西方文化的摇篮,不管是科学、哲学、艺术,还是历史、政治、法律,都来源于古希腊的城邦国家(除了宗教——基督教不是从希腊产生的)。从农业条件来看,希腊所属的巴尔干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实在是太贫瘠了。这一点,与华夏文明的自然地理条件(黄河、长江流域的农业条件)相比就差得太远了。由于土壤贫瘠,农耕条件差,古代希腊人在部落里呆着就活不下去。他们只能出海谋生,“走出去”是希腊人不得不选择的生存之道,这就导致了最早的工商业。由此发展起航海、天文、地理、气象等等最初的应用科学;进一步发展,就有了最早的哲学和科学,探究宇宙、人生的来龙去脉,说清楚究竟“是什么”和究竟“为什么”。

1215年,英国发生了“大宪章”运动,国王在贵族、教士、骑士和城市平民的联合压力下,被迫签署了《自由大宪章》,内容是保障封建领主、教会、骑士阶层和市民百姓的利益,限制王权。这是直到今天在英国乃至在全世界都具有象征意义的政治事件,《大宪章》是人类文明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大宪章》怎么来的?谈出来的,是讨价还价、妥协的结果,如果有一方或几方不妥协,就要发生宫廷政变、人头落地的事。1533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借口离婚问题与教皇决裂,自建英国国教圣公会(直到今天),他采取了十分激烈甚至残忍的办法来实施他的宗教改革。他的依靠力量是国会的多数(新贵族和平民代表),几经反复,通过谈判、讨价还价而取得成功,英国从此不再是天主教国家,英国从此走向了“日不落帝国”。1787年,美国宪法在费城签署,那是“联邦主义者”与“反联邦主义者”艰苦谈判、达成“伟大妥协”的产物。其结果,美国早期各种政治力量长期共存,轮流坐庄,延续200多年至今。

具体来说,家庭的稳固和不断扩大,逐渐演变为家族,由家族而氏族,由氏族而部落,由部落而部落联盟,最后演变成了部落国家及部落国家联盟,出现了根据血缘亲疏关系而推行的“分封”制度(周),分封制又蜕变为中央集权的专制帝国(秦)。于是,华夏社会就完成了《礼运·大同篇》里描述的“天下为公”到《礼运·小康篇》里描述的“天下为家”的转变。

夏启是实行世袭制的第一人。世袭,就是领导权、领导人的职务由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的人世代继承,因此不再是天下为公(“传贤不传子”),而是“天下为家”(传子不传贤),如此发展下去,就成了“家天下制”。其内在含义,就是“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家国一体”。这是氏族制度以家庭、血缘为基础衍化、演变的必然结果。家天下制度的成熟版本,是周代,其表现,一是宗法制,一是分封制。宗法制的内容主要是“父家长”(父王)和嫡长子(太子),如此传承下去(只不过,在后来千百年皇家传承历史中,有许多王朝并没有严格地按照嫡长子即位的制度来延续帝统;到了清代,这个制度就基本没有执行)。分封制,就是周天子根据血缘亲疏、兄弟子侄等等来封赏诸侯,把某一片土地和人民封给他,让他成为那片地方的王或侯或主人,成为统治者;这个王或侯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兄弟子侄关系再往下封,一层一层这么封下去,整个国家就在这个网状的结构下来治理。显然,这很容易发生“虚君”的情况,越高越虚,最后天子被架空;不像秦汉以后的郡县制、中央集权,皇帝可以一竿子插到底。到了东周以后(春秋、战国),周天子果然被诸侯架空,于是天下大乱,孔子谓之“礼崩乐坏”。

聚丙烯腈纤维在高边坡预应力锚索孔道压浆中的应用…………………………………………… 蔡宣炎,张杜娟(11-55)

[11]程仲鸣、张鹏:《财税激励政策、政府质量与企业技术创新》,《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7年第3期。

商业民族信奉的一条特别重要的生存法则是“谈判取胜”。坐下来谈,没有什么是谈不成的,无非是利益的争与让,讨价还价。只要能商量,任何事情都可以看做交易,都可以通过谈判解决,包括政治问题。当今世界,外交途径能够解决的问题,都不是死结。近几十年来,香港回归问题、中国加入WTO问题、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之间的争端问题、英国脱欧问题、朝鲜弃核问题、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等等,都是这样的。这些问题,有的通过讨价还价而顺利解决,有的出现争执或交锋而没有达成协议,但并没有破裂,仍然有谈判解决问题的空间。毕竟,交易一旦达成,一定是互利的、双赢的。因为以“自利”为前提的商业交易或政治、军事、外交博弈、磋商,只要双方(或多方)肯坐下来谈,就总能够找到双方(或多方)都可以接受、都认为自己获利了(至少是没有吃亏)的平衡点。否则就不可能有谈判、交易,更不会达成妥协。如此看来,美国领导人老是说他们在与中国的贸易过程中“吃了亏”(理由是美方“逆差”太大),被中国占了“大便宜”,是没有道理的。即便是逆差,不也是谈判、交易、你情我愿的结果吗?

笔者认为,法律翻译中术语翻译具有核心地位,关系到法律文本含义的传达、条文的解释和适用。译者应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考虑法律术语英译译名的选择。若当事人、律师、法官等面对着译法多样或是译名不准确的法律文本,当事人双方可能就会揪着几个词的译文反复争辩,不合理的一词多译就会严重影响司法实践的效率和效果,因而法律术语翻译对译者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事法律翻译的译者既要准确理解原文又要避免歧义、用目的语准确表达原文意思,仔细辨别各个译名和源语术语的内涵和外延,还要考虑到译文对读者的影响。不同的受众会有不同的阅读需求,但对于法律文本而言,译文若能满足“统一适用和解释”的功能,则应当是一篇合格的译文。

今天的中国已经持续推进了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日常生活已经习惯于市场规则和商业文化,这是历史性的进步:中国人学会了交易,商业、市场使中国人越来越文明了;尽管商业欺诈、商业霸凌、商业腐败这样的事情不曾间断,但总的来说是在规则范围之内。

开会解决问题,是两千多年前雅典人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大家聚在一起讨论问题,或激烈,或平静,最后付诸表决。当然,那个时候只有男性“自由人”有这个权利,妇女、外国人、奴隶不具有。但这就是最早的民主,也是最早的法治。其表征是:没有一个人例外,都得按法律、按会议表决行事,“法”是真正的老大。

出海经商,就一定会到异地(异乡或海外)落脚谋生,这就发生了三件事:一,脱离本部落、本族群,与别的部落、族群发生关系,包括定居、经济活动、婚姻关系等;二,对财产提出要求,或者说要求分割、明晰财产权。这是商业文化的必然要求:分工导致交换,交换通过市场来进行。而市场存在的前提是:交易主体的独立性,你的、我的、他的,泾渭分明、不能混淆,不能再像过去氏族社会的“共同体”“公社”那样“你有我有大家有”般地过活。三,开始使用“一般等价物”——货币,这也是工商业、市场交易得以成长、发展、壮大的必然产物。货币流通的前提是公信:每个人都认这个东西、都靠这个东西、都用这个东西;货币的频繁使用促进了经济发展、个人财富的增长,也培育了“认钱不认人”的观念,传统氏族制度的质朴道德规范必然遭到淡化、消解。

然而,法国人似乎有所不同。法兰西民族以浪漫主义、激进主义著称,其最大的思想代表就是卢梭。几百年来,法国的主流文化和大众文化都好走极端。18世纪法国大革命期间,民主与专制,左、中、右派都以极端的方式轮番登台表演。极端民主(无休无止的大规模群众运动)和极端专制(断头台、剥夺财富、禁止教会)往往同时发生,甚至由同一个派别实施(吉伦特、保王党、雅各宾、共和派,最后是拿破仑),忽左忽右构成了法国文化的特色。1793年革命、1848年革命、1830年“七月革命”、巴黎公社革命、1968年“五月风暴”、2018年“黄马甲运动”,都是发生在街头的大规模群众运动甚至街垒巷战,目标都直指最高决策层,要颠覆现行制度、改弦易辙。“上街解决问题”,既是法国政治的一大特征,也是法国文化的一大特征。

在这之前,也许我还能自我欺骗地说,我没有辜负康美娜的信任,我守住了她的爱情,等她回来的那一天,我一定会交给她一个身心清白、忠贞不渝的古意。

我们现在回到华夏文明,看看我们老祖宗是怎么从原始氏族社会过渡到“国家”,乃至于后来绵延几千年“伦理治国”体制的。

和世界各民族一样,中国古代社会也经历了从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到部落国家的过程。传说中的女娲,是母系氏族社会的时代;伏羲,是父系氏族社会的时代;炎、黄,是部落的时代;尧、舜、禹,是部落联盟的时代;夏,是部落国家的时代;商,是部落国家联盟的时代;周,是国家联盟的时代;秦汉以后,就进入统一国家(或中央集权、天下一统、郡县制)的时代。这里有个关键点:大禹的儿子启,首创了“世袭制度”,也就是最早的宗法政治制度,其特征是以血缘为纽带、根据亲疏关系来确定政治社会身份和经济利益。中国古代,没有出现过恩格斯所比喻的发生在古希腊的那种“炸毁”氏族制度的情况,氏族转化为国家,是“和平演变”过来的。酋长变成了国王,巫师变成了大臣,打仗有功的战士成了将军,一般部落成员则成了臣民。除了外出征战,我们的老祖宗——华夏族群部落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园,家庭、家族关系因血缘、血统的连接而一贯稳固、牢不可破,这跟古希腊人不得不背井离乡、漂洋过海出外谋生的情况大不相同。

厦门市财政要求各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1—6月、1—9月、1—10月序时进度分别不得低于45%、70%和80%,最后2个月支出金额不得超过全年预算数的20%,确保均衡支出,严控年底突击花钱。厦门T大学2017年的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如下表。

很显然,分封制的国家状态是不可能主张“法治”的:都是自己家里人,还讲什么法不法的?相反,“德治”更管用,不过是氏族时代原始道德规范的改进而已:西周的道德很简单:慈、孝、友、悌。其实秦汉实行一统天下的郡县制以后,其德治也不算复杂:核心就是儒家的“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说到底,就是“忠、孝”二字,甚至只有一个“孝”字:百事孝为先,孝是忠的前提,忠是孝的归宿。“忠臣出于孝子之门”,统治者当然看重这个“孝”。中国古代历朝历代对孝极为推崇,都有规定:在位官吏无论职位大小,如遇父母之丧,必须去官回乡,“丁忧三年”。因此,尽管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结束了春秋战国的动荡,却继承了宗法制(皇权世袭),而宗法制(注重血缘、亲缘关系)必然不是靠“法”来治,而是靠“德”来治(核心是忠、孝这两大德)。两千多年下来,基本都是这样,很少例外。

这样一来,希腊人原来的氏族部落血缘关系就瓦解了,旧的部落权威、淳朴道德、风俗习惯都不管用了;走出来的希腊人成为了一个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人。商业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最早的国家形态——城邦。城邦居民来自各部落,大家住在一起要发生各种联系、关系,大家都是“城邦的人”。于是,“公民”的概念就产生了——公民这个概念的古希腊语本义就是“属于城邦的人”。实际上,“公民”这个概念,就是拥有私人财产,因而有着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的人。他们当然不能再接受某个权威人物(酋长、尊者)的治理,也不能满足以前部落社会那些含糊其辞的道德规范。但必须得有一个新的权威,这个权威超越了一切个人,也超越了旧的风俗习惯。这个权威不能再是人,必须是某种“物化”的东西,其公信度、可靠性就像货币一样,其约束力就像商业契约一样,大家制定,人人遵循。这个东西,就是法律。西方意义的国家就此产生了。具体过程,当然与一些杰出的、开创性的政治人物直接相关。比如梭罗在公元前594年在雅典的著名改革,奠定了城邦民主共和制度的基础,在经济、政治、外交、军事各方面制定了法规;再就是公元前450—429年伯里克利担任雅典执政官期间的改革与发展,使雅典民主制达到了鼎盛。

在西方法治精神的形成过程中,商业精神、商业模式的作用极大;整个西方文化被称之为“商业文化”,这是有历史文化根据的。纵览世界历史,无论是古典的民主、法治国家,还是近现代的法治共和国,几乎都是由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国家,雅典城邦共和国算是第一个。商业民族一定是精打细算、斤斤计较的。不同民族的差异主要表现为“获利”方式的不同。正当的获利方式就是辛勤劳动、勤劳致富,这在农业民族(华夏民族最典型)、游牧民族(历史上的匈奴、契丹、突厥、蒙古、女真等)、商业民族(希腊及整个西方各国)都是一样的。在中国几千年的农耕社会里,我们的祖先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繁衍了世世代代的华夏儿女。历史上游牧民族的“辛劳”也是众所周知的:烧杀抢掠肯定是一件十分辛苦、危险、累人的活,古代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战士往往是根据他们砍掉的人头、抢掠的妇女或粮食的数目来论功行赏的。至于商业民族,一年四季起早贪黑、讨价还价、劳心劳力,其辛苦指数肯定不低。但如果讲“巧取豪夺”,那么商业民族更倾向于巧取而不是豪夺。商业上的成功靠什么?靠精心策划、反复权衡、讨价还价,以期达到利润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商业活动,不靠明火执仗、打家劫舍;不得已动武、动粗也有,主要是为讨价还价铺平道路或创造条件。如果全凭烧杀抢掠(比如古代欧洲北方的日耳曼、维京、凯尔特、斯拉夫人),那就不是商业而是强盗、海盗了。相比起来,以农业为生的华夏民族是最平和的,既不善巧取,也不会豪夺,讲的是一个实干。中国人从来信奉“实干兴邦”“天道酬勤”,这也是所有农业社会的特征。

如今的西方人普遍接受人类文明从“自然状态”(氏族社会)向“社会状态”(文明国家)过渡这个观念。17世纪以后,许多西方思想家描绘了这种过渡的历程,如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他们共同的一个观念就是所谓的“社会契约”:为了避免人的自然属性(生存竞争、你死我活、“人对人像狼”)的恶性发作,大家坐下来商量、讨论、谈判,解决“什么东西应该保留、保护,什么东西应当交出来,交给国家或法律或政府来行使”这样的问题;谈判的结果就是:政府是大家委托来给大家办事的机构,法律是为了保护大家利益、防范各种侵害的强制性规定,国家就是所有人一起缔造、为所有人服务的机器。

为什么是这样?因为黄河、长江流域的自然地理条件非常有利于农业生产,这个优越的条件是当时以至于以后千百年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比不了的。黄河、长江流域土地广袤、平坦、肥沃,日照充足、雨水充沛、气候温和,特别适宜于农作物的耕种、生长、收获,即便在耕种技术水平十分低下的远古时期,也足以满足那个时代人们的生存需要。与世界上其他古老文明相比,华夏文明处于地球的温带、亚热带地区,气候适中,古老的华夏民族在性情、品格、精神状态上介于寒带与热带民族之间。由此培育了华夏的农业社会及其文化,孕育、产生、发展了温和、自足、中庸、宽容、闲适的民族品性和生活态度;生活资料的充足(至少不十分匮乏),使人们的劳作、居住、交往相对稳定,大规模迁徙甚至远涉重洋的情况从来没有,完全不像古希伯来人、古希腊人、古罗马人、古波斯人、古阿拉伯人,也不像中国北方的诸多游牧民族那样。这就形成了日益稳固的关于家庭、家族、族群、家园、家国、国家等等意识、观念,从而人与人之间的各种伦理关系便成为人们安身立命、为人处世、治国理政时重点关注、思考、对待、处理的问题,形成了中华民族喜欢“抱团”“扎堆”、人际关系异常复杂稠密的状况,形成了中国人注重群体价值、认同世俗权威的普遍观念,也形成了中国人就事论事、崇尚现实、不重思辨的习惯。

先秦思想家留下来的道德伦理治国方案有三种:儒家的“德治”、法家的“法治”(不是现代意义的法治,而是严刑峻法、高压政策)、道家的“无为而治”。秦始皇用的是法家之策,汉初用的是道家之术(所谓的“文景之治”)。“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显然行不通,官逼民反、天下大乱;文景之治也只是权宜之计。于是,能够行之有效、管长远的,只能是孔、孟倡导的“德治”了。因此我们说伦理治国,也就是“儒学治国”。这个功劳属于董仲舒:他向汉武帝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一罢、一尊,就是两千年。天下一统、中央集权的王朝需要一个官方的意识形态,哪个最合适?当然是儒家思想,儒家成功地扮演了这个角色。怎么扮演?以文育人、以文化人、以文治人,即“德治”;其要点是控制人心,其纲领是三纲五常,其核心是忠、孝。 用儒家思想治国,就是要统一、引导、规劝、约束人的思想,道德的教化功用就在这里。统治人民,不但需要严刑峻法,更需要文化怀柔和道德训诫。就教化而言,儒家的确比法家(死、伤、毁)、道家(无序、凌乱)管用,而且成本低、效率高。不过千万不要认为崇儒者都是那么平和、温柔、中庸、和合;如果必要,他们会拔出“法家”之剑,毫不犹豫地杀人如麻(看看汉武帝、唐太宗、朱元璋、雍正吧)。

德治(伦理治国、独尊儒术)的确成功地维护了专制王朝两千多年,但我们民族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首先是遏制了人的思想。现在学术界公认这样一点:中国历史上最有思想的时代是“春秋战国”时期,又叫“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争奇斗艳,儒家、道家只是其中之二。德国哲学家雅思贝尔斯所说的“轴心时代”,包括了公元前8世纪前后世界不同地方出现的希伯来思想、佛陀思想、希腊思想和先秦孔子、老子的思想等。“先秦”,就是秦之前。秦之后就很贫乏、苍白了。两千多年,儒家思想也就是孔、孟、朱、王几座高峰,其余的都差得远,在儒学内部基本没有突破。关键在于提不出新的思想,只是不厌其烦地注解、诠释,为此专门形成了一门显学——“经学”。南宋陆九渊(陆算是有新见解的一位儒生,他直接影响了三百年后的王阳明)说,古今学术无非两种:“我注《六经》”和“《六经》注我”。“《六经》注我”就算是创新了,但最终还得算在孔、孟头上。没有了思想的自主与创新,也就没有了言论的畅通;反过来说,没有了言论的畅通,思想的自主与创新也就谈不上。

测区北东侧为花岗岩体内凹接触带转折处,区内地层东西各异,西部出露地层为震旦系的一套浅变质碎屑岩;东部为中泥盆统~石炭系的一套碎屑岩及碳酸盐岩。测区西部与东部地层以断裂和不整合接触。其中,中泥盆统跳马涧组(D2t)局部夹粉砂岩,底部为砾岩,不稳定,并见有毒砂、黄铁矿化,中泥盆统棋梓桥组(D2q)局部夹白云质灰岩、灰岩,底部铁锰碳酸盐化十分发育,为本区主要赋矿层位。区内地层以单斜或复式背斜产出,测区西侧走向NNE,东侧为NNW,受岩浆侵入接触变质作用,部分变质呈板岩或变质石英砂岩,灰岩大理岩化。

其次是抑制、堵塞了发明创造。儒家文化是“伦理型”文化,注重人际关系、社会秩序、等级制度;西方文化则是“工具型”文化,注重认识世界、索取自然、造福于人。据英国一家权威机构统计,从新石器时代到现在一万年,人类一共产生了1001项改变世界和人类命运的发明创造;其中中国30项,只占3%,而且这些发明全都是公元1500年之前产生的(最后一项是1498年发明的牙刷)。公元1500年前全世界的重大发明创造一共有多少项呢?160项,中国的30项占了18.4%,比例还是比较高的。1500年以后,全世界重大发明创造一共有838项,却没有一项是中国的,这样一来,中国的占比就跌落到了3%。公元1500年,就是明代中期,即王阳明在贵州“龙场悟道”前后那个时期;在西方,则是哥白尼生活的时期,即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宗教改革、科学理性主义的时代。哥白尼以后,在发明创造方面,相继出现了达·芬奇、伽利略、牛顿、瓦特、法拉第、麦克斯韦、爱迪生、莱特兄弟、居里夫人、爱因斯坦这些科学巨匠。他们所代表的时代,对人类文明和人们日常生活的改变,我们生活在今天的人每天都在感受。所以,虽然“五四”新文化运动曾经造成了矫枉过正,把我们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些优秀的、有生命力的东西一概否定,还主张“全盘西化”;但新文化运动的功绩是无论如何不能抹杀的,这不仅仅因为“五四运动”直接催生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还因为“五四运动”倡导爱国、进步、民主、科学,倡导古老的中国走向现代化,我们今天所说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在那个时候提出来的。

现在我们说说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五四”新文化运动高举“民主”和“科学”两面大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的“法治、自由、平等、公正”,这些概念及其内涵,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都是没有的,儒家思想不可能自行开出科学、民主、自由、平等、法治这些精神来(尽管某些因素、表述、萌芽还是有的,比如孟子的民本思想)。

正反对比也是突出中心论点,贴合论据的有效方法。学生可以将与论点相关的观点或人物进行正反对比论证,从而在对比映衬中强化自己的观点。正反对比可以是同一个人或事情不同时期的“纵比”,也可以是不同的人和事的“横比”,由于正反事例和观点有强烈的反差,可以形成明显的对照,优与劣、美与丑、对与错特点鲜明,作文的观点就不言自明了,起到突出中心、强化论据的作用。在素材的选择和运用上,不能强行对照,要有明确的对照点,并且以正面材料为主,反面材料为辅。

我们都知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里存在三个层面的含义:国家、社会、个人。在我看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意义举足轻重,它上通国家层面,下接个人层面,是我们国家健康发展、凝聚人心、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支撑,又是老百姓个人生活幸福、工作顺利、精神健全的保证。故“自由、平等、公正 、法治”极其关键。“民主”“科学”在“五四”时期是响当当的“两先生”“两面大旗”,100年来,科学已经立下赫赫功劳、深入人心;民主却有各种各样的解读,甚至有人噤若寒蝉,故仍然有必要加以阐释。

民主这个概念来自西方,这是没有争议的。民主的意思是什么?孟子曾有民本思想,说“民为本,社稷次之,君为轻”,意思很清楚。孟子是在春秋战国那个动乱年代讲这番话的,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独尊儒术”以后,这个民本的思想就很少被统治者提及了。皇权至尊、天下归一,怎么可能“民本君轻”呢?朱元璋就非常痛恨孟子的这个思想,曾下令不得传习。“民主”的含义和“民本”的含义是不一样的。民本讲的是一个“主次”关系:民第一,江山社稷次之,君最后;民主讲的是一个“主仆”关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官吏是人民的公仆。因此,一个有民本思想的封建官僚(历史上还是不少的)能够做到的,只是“为民做主”而已,但他自己好歹还是“父母官”,高居老百姓之上。这当然跟真正的民主不相干。真正的民主,其核心含义是主权在民,或人民授权。毛泽东同志早就讲过:“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里的要义是“人民当家做主”,跟“为民做主”的封建意识完全不同。

毛泽东1944年在延安与黄炎培先生有过一次著名的谈话,讨论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怎么跳出历史上治乱兴衰轮回更替的周期律问题。毛泽东同志说,我们共产党人已经找到了办法、途径,那就是“民主”,只有这一条路。如今共产党执政已经70年了,为了国强民富、长治久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问题一定要稳步推进。我们说“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一定是包含了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法治道路与制度设计的。这就是为什么“民主、法治、平等、自由”等概念要写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去的深层理由。

2.1.1 生存率 试验组及对照组3年生存率分别80.39%(41/51)及78.43%(40/51),5年生存率分别为78.43%(40/51)及76.47%(39/51),两组3年及5年生存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中图分类号: G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6924(2019)09-012-017

作者简介: 徐圻,贵阳孔学堂学术委员会执行主席、贵州省哲学学会会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西方哲学、中西文化比较;金鑫,云南大学历史档案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文化史。

[责任编辑:黄 昇]

标签:;  ;  ;  ;  ;  ;  ;  

“法治”与“德治”的文化渊源探析-以古希腊和华夏文明为样本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