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用电监察工作的防窃电方式探究论文_刘福芹,赵生会,石文娟

基于用电监察工作的防窃电方式探究论文_刘福芹,赵生会,石文娟

在用电供需矛盾的日渐突出的当下,各种窃电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干扰了企业和个人电力使用的有序性和安全性,对我国电力产业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制约作用。为了有效防止偷盗用电事件的发生,供电企业必须确保用电监察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经济损失的同时,保证电力供给的安全可靠性。

一、窃电原因分析

从经济角度为出发点进行分析,窃电现象主要由于以下三方面原因产生。首先,是由于用电企业过于追求经济效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由化和开放化程度越来越高,企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而电力作为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动力能源,在生产企业总的成本支出当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某些企业便利用不正当窃电手段来躲避缴纳较高的用电费用;其次,对于某些窃电行为,相关部门并没有建立相应的打击制度,在管理力度和惩治力度上极为欠缺,如有发现通常都选用罚款方式来进行惩处,而没有追求相应的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因此浮于表面,无法从根本上遏制窃电行为;此外,供电企业监察部门缺少专业执法人员和先进监管设备,并且企业内部没有建立完善沟通合作机制,在管理上不完善,也是导致窃电事件数量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最后,在窃电方面,我国好没有十分健全的法律法规,即便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普法宣传的情况下,电力供需双方也并不十分了解,这也是窃电活动猖狂的重要原因。

二、用电监察工作中防窃电具体方法

(一)窃电手段

经总结发现,不法分子主要是依靠篡改、变革电表等电量计算装置的数据资料来达到窃电这一目的的。现阶段,窃电技术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第一种方法是更换用户端电能表等装置的接线,造成电流回路现象或者使电流线圈不存在电流经过现象。第二种方法是偷接电线,某些窃电单位则是将电线直接连接到电量计算表之前。最后一种方法则是通过篡改电量峰谷时间来实现窃电目的。

(二)防窃电方法

1.划分区域实行重点排查

针对年度用电量表和实际耗电数据存在严重出入的地区,供电部门监察人员应设为重点稽查地区,实施重点排查。对于波动明显或者存在台变的用电企业或个人家庭用户,需对台变原因进行详细了解和调查,在与抄表人员沟通后采取措施进行专项监察,这样在能在宏观和微观上进行有效用电监察,在最大限度上杜绝窃电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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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对比法来监察用户使用电量

在正常情况下,企业和个人用户的阶段性用电量是大致相同的,其波动范围不会很大,因此,电力部门监察人员在电力监测工作过程中,可以以年或月为时间段,将用户使用电量与之前的记录数据加以对比,对于在单位期间内用电总量波动范围较大的用电企业或个人,可以暂列为有窃电嫌疑的重点排查对象,在之后的用电排查过程中给予重点关注。

3.计算电量装置应及时更新换代

在窃电技术手段日趋多样化的今天,为了防止窃电活动的泛滥,计算电量的相应装置也需要不断更新。特别是对于带有多空设计的电缆设备,绝对不能允许用户很轻易的自行打开,否则窃电行为就很难加以遏制。同时在常规性排查工作当中,工作人员应将电表周围区域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于所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电力设施必须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处理。

4.为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实施定期岗位培训

设立专业培训机构,对用电监察部门人员提供相应的岗位培训,并实施培训考核机制,对于合格与不合格的监察人员给予相对应的奖励和惩罚。同时,要重视用电监察部门的人才补充,重点培养具备高级技术素质和高水平操作技能优秀人才。

5.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对窃电行为的严惩力度

在以往的用电监察工作当中,一旦发现窃电现象,都是给予相关人员或单位罚款惩罚,很显然,这项传统的惩治手段对于窃电行为的遏制作用已经微乎其微,因此供电单位应加大力度对所有窃电个人或单位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罚,建立诚信档案,将窃电行为纳入诚信机制,以便引起电力用户的重视。

6.做好规范用电的舆论宣传工作

供电单位用电监察人员在日常检查工作过程中应向用电单位和个人用户积极宣传常识性的用电规范,在思想上定位窃电行为的不文明性质。此外,应进一步完善电力使用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利用媒体进行舆论宣传,在思想意识领域杜绝人们侥幸的窃电心理。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电力能源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需求量也不断增大,但在电力资源的实际输送和应用的过程当中,也呈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个人及小团体利益,有损国家和社会集体利益的窃电现象越来越泛滥。为有效遏制窃电行为活动,必须采用有效办法,增强用电监察人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黄毅.用电监察管理与防窃电措施分析[J].电子世界,2014(18).

[2]辛丽宏.用电监察工作中的防窃电研究[J].计算机与网络,2015(7).

[3]欧阳红.用电监察工作中的防窃电思考[J].消费电子,2014(2).

论文作者:刘福芹,赵生会,石文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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