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转轨中效率增进的逻辑与路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经济论文,路径论文,逻辑论文,效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效率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效率被理解为资源配置效率。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帕累托提出了资源配置效率的标准,那就是:当资源配置达到这样一种状态,即任何一个人要想使自己处境更佳,必须以使其他人处境更差为前提,这就是最优的,这种状态就是所谓的资源配置的帕累托状态或帕累托效率。新古典微观经济学论证了完全竞争的市场能够达到帕累托资源配置最优状态。新古典经济学中的资源配置效率是一个静态概念,他们论及的经济中,制度不起作用,交易无摩擦不需要花费任何资源(交易成本为零),资源配置效率只能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实现。新古典的效率分析范式因其静态性和假定的不现实性受到诸多批评。①
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因素引入效率理论,分析和强调了制度对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特别是诺思强调了不同于配置效率的制度变迁的动态效率,提出了新的效率分析范式。诺思认为,“经济学家所坚持的理论是用来处理19世纪发达经济体所面临的问题的,那个时期的问题是资源配置。经济学家总是试图将那个理论进行修订以适应发展的基本问题,对于解决本研究所要解决的问题而言,这个理论完全不适当的。”② 诺思强调,长期增长的关键不是资源配置的效率,而是制度的适应性效率。在他看来,与配置效率不同,适应性效率是一个动态效率概念,“适应性效率考虑的是一个经济随时间演进的方式的各种规则,它要研究一个社会去获取知识、去学习、去诱发创新、去承担风险及所有创造力的活动,以及去解决社会不同时间的瓶颈的意愿。”③ 现代政体的一个主要难题就是如何既在私人又在公共领域建立和推行有关适应性效率的标准。④
显然,资源配置效率与制度适应性效率两种效率分析范式是不同的,前者是静态的分析,强调的是既定制度条件下的静态技术效率,后者是动态的分析,强调的是制度变迁的动态效率。作为方法,两种分析范式都有一定的适应范围。但现实中的效率变动,可能是配置效率改进的结果,也可能是制度变迁导致的适应性效率变动的结果,也可能是两种效率同时变化的结果。中国经济变革中的效率,不仅涉及资源配置效率变动的问题,而且也涉及制度创新引致的制度适应性效率问题。对中国经济改革中效率的分析,单纯的配置效率分析范式或制度适应性效率分析范式都不适用,需要把两种效率统一起来。本文尝试着把两种效率纳入统一的经济学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考察中国改革中效率增进的逻辑和路径选择。
二、双重约束与效率增进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仅改变了资源配置方式,而且改变了体制结构或制度安排,这两方面的变革改变了我国经济效率的双重约束,极大地提升了我国的总体效率。众所周知,我国改革开放前,政府直接控制和支配了几乎所有的资源,按照对经济发展轻重缓急的判断和政府偏好进行资源配置,在这种条件下,资源配置和利用的效率实际上受到双重约束,一是政府配置资源中存在的效率递减的约束,一是机会成本上升的约束。从第一种约束看,如果我们以单位资源带来的国民收入来表示政府效率的话,那么随着政府控制资源数量的增加,微观经济中存在的边际效率递减规律将会在宏观上再现,表现为单位资源带来的国民收入的减少。我们利用图1来说明这一问题。图1中横坐标表示政府通过行政性手段控制的资源量,纵坐标表示单位资源带来的国民收入(以此反映效率)。图中GB线表示随着政府控制的资源量的增加,单位资源带来的国民收入递减,当政府控制的资源达到AB时,其单位资源带来的国民收入变为零,这意味着政府配置资源达到了效率边界(这里没有考虑机会成本),再继续实行这种政府对资源的集中配置不再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我们把GB线称为政府配置的效率曲线。
图1 政府部门配置资源的效率约束
这是否意味着在社会资源量为AB时,完全由政府控制资源是合理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这里没有考虑机会成本,或者假定非政府部门控制使用资源带来的国民收入为零。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政府配置资源不仅存在效率递减的约束,而且存在机会成本上升的约束。政府集中控制和配置资源存在机会成本,也就是说,政府集中使用这部分资源能够带来的国民收入,民间部门同样通过使用也能带来国民收入。因此我们可以把机会成本看作是由于政府集中控制和配置资源而使民间部门不能使用该资源而损失的国民收入。一般说来,在国民收入水平低,经济结构简单,粗放经营,民间普遍缺乏人力资本的情况下,政府配置资源的机会成本较低,也就是说,依靠民间部门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集中和配置获得的收益低,但随着经济发展和民间部门人力资本的积累,这种情况将会改变,进而导致政府配置资源的机会成本的上升。图2中我们用DM表示政府配置资源的机会成本的变动情况。
图2 政府配置资源的机会成本约束
把图1和图2合在一起可以得到图3,图3中政府部门的效率曲线与机会成本曲线相交于E点。E点意味着社会资源根据机会成本在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之间分配的均衡点。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直接控制和配置整个社会资源将导致巨大的效率损失,这种效率损失即国民收入损失在图3中就是由MEB围成图形的面积。这说明,政府虽然在一定范围内能够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但不能超过一定限度,否则会导致严重的效率损失,因为政府配置资源要受到自身效率和机会成本的双重约束。
图3 双重约束下的效率损失
由图3可以看出,在政府效率曲线和机会成本曲线既定的情况下,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取决于资源在政府和非政府部门的均衡分配。而在政府和非政府部门控制的资源既定条件下,社会资源配置总体效率取决于政府和非政府部门配置和利用资源的效率曲线的形状(图中表现为GB曲线和MD曲线的形状)。效率曲线的形状主要取决于技术、管理和制度安排等。由于技术进步和管理都受制于制度安排,因此,制度是影响效率曲线的主要变量。合理的制度安排能够提高效率曲线,反之则会降低效率曲线,或使效率曲线过早的倾斜,造成效率损失。在长期的动态分析中,只有引入制度约束,才能对总体效率作出科学分析与判断。我国原有的体制或制度安排,不能说一开始就是低效率的,在机会成本较低的情况下,政府配置资源无疑是有效率的,但这并不是无条件的,这一方面受到机会成本上升的约束,另一方面受到制度约束,如果制度不能进行适应性的调整和改革,从而不能获得适应性效率,将会极大压缩政府合理配置资源的空间,引起效率曲线的下移,导致效率的损失。我国传统体制下的低效率的一个重要根源就在于长期不能对不合理的体制和制度作适应性的调整和改革,不仅不能获得制度适应性效率,而且由于体制或制度矛盾的不断累积导致效率曲线下移和效率损失。
可见,只有引入机会成本和制度约束,才能对社会总体效率作出合理的解释。基于上述分析,提高总体效率的改革,从理论上讲涉及两方面的任务,一是重新划分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资源控制权,这种划分要保证政府和非政府部门单位资源带来的国民收入相等,就是要保证资源根据机会成本原则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进行均衡分配(图3中政府和民间部门之间分配的均衡点为E点,与此对应的政府和非政府部门支配的资源分别为OB和BA);就是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起具有适应性效率的体制和制度,提高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效率曲线。改革能否或在多大程度上提高总体效率取决于这两方面的进展情况。
三、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增量分析
资源分配包括纵向分配和横向分配。所谓纵向分配是指资源在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分配。所谓横向分配是指资源在各产业部门之间的分配。无论是资源横向分配,还是纵向分配,都要根据机会成本原则来进行,否则就会导致配置效率的损失。按照机会成本原则进行纵向分配,意味着政府控制和利用的资源和非政府部门控制和利用的资源在边际上带来的国民收入相等,才能保证资源配置的效率。这就要求社会资源要在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之间进行均衡分配,这种均衡分配包括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的均衡分配。
增量资源在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之间的分配状况是由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支出结构决定的。我们知道,政府和非政府部门都能利用所掌握的资源进行投资活动带来国民收入。政府和非政府部门用于投资的资源来源于国民收入扣除消费后的剩余即国民储蓄。国民储蓄由政府储蓄、企业储蓄和家庭储蓄构成。在储蓄主体储蓄倾向一定的条件下,国民收入按何种比例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分配,直接决定了储蓄的部门结构。可以说,储蓄结构是国民收入分配的结果。储蓄结构反映着不同所有者能够支配的可用于投资的资源的比例关系。储蓄结构从资金供给方面制约投资结构。所谓投资结构是指投资的主体结构和部门结构。投资主体结构即投资决策主体的构成;投资的部门结构即投资的部门分布。投资的主体结构和部门结构都受制于储蓄结构。在储蓄集中于政府的条件下,企业和个人都不可能成为投资主体,投资的部门结构将直接取决于政府的投资决策,例如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直接控制着国民收入的分配再分配,政府既是储蓄主体,也是投资主体,家庭的少部分储蓄也被通过银行系统置于政府的控制之下,政府的储蓄决定和投资决定能够同时进行,直接决定着部门的投资结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支出结构的调整和改革,储蓄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使得储蓄投资的配置不再完全受制于政府,政府只能控制部分储蓄投资活动,非政府部门掌握的储蓄资源则主要通过市场实现配置再配置。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控制的储蓄投资和非政府部门控制的储蓄投资只有按照机会成本原则进行均衡分配才能保证增量资源的配置效率。为此,国民收入需要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进行均衡分配。从理论上讲,存在着与储蓄资源均衡配置相适应的国民收入均衡分配,国民收入分配一旦偏离均衡点,将会引起储蓄资源配置的非均衡,从而降低储蓄资源配置效率,进而影响长期经济增长。显然,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是决定增量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因素。我国传统体制下,由于政府集中控制着国民收入进而成为国民储蓄投资的惟一主体,基本上排斥了民间储蓄投资,使得增量资源不能按照机会成本原则进行配置再配置,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调整和改革了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和支出结构,进而调整和改变了国民储蓄结构和投资结构,使居民和企业成为重要的储蓄和投资主体,实现了储蓄投资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重新分配,把机会成本原则引入了增量资源的配置再配置,从而提高了增量资源配置效率。当然,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还不尽合理,特别是近些年来政府收入和垄断性企业的收入增长过快,使得增量资源过度向政府和垄断性企业集中,这不仅不利于国民收入的均衡分配,也不利于增量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从资源配置过程看,增量资源配置效率不仅取决于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决定的储蓄投资在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均衡分配,而且还取决于增量资源能否按机会成本原则在不同生产部门和领域进行配置。储蓄投资在政府和非政府部门分配既定的情况下,储蓄投资能够按机会成本原则在不同部门和领域之间进行分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渠道能否有效地沟通储蓄与投资之间的联系,实现储蓄资源的竞争性、高效率分配,这一点对于我国特别重要。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支出结构的调整和改革,一方面改变了储蓄资源在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分配,另一方面使储蓄与投资决策分离开来,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储蓄投资是重要的,而且储蓄投资之间的金融沟通渠道特别重要,这不仅是因为储蓄要借助于金融沟通渠道转化为投资,而且这一过程同时也是资源的配置和再配置过程,因而既影响储蓄投资流量,也直接影响资源配置和再配置的效率。随着我国储蓄结构和投资结构的调整和改革,我国金融结构也发生了相应变革,直接和间接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不断拓宽储蓄投资渠道,促进了资源在社会范围内实现竞争性分配和再分配,这对于提高我国储蓄资源的配置效率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应当看到,畅通的金融渠道还远没有建立起来,直接金融市场和间接金融市场都存在着功能性缺陷而难以有效协调和平衡储蓄与投资;金融的结构性矛盾还非常突出,对间接融资的过度依赖和直接融资渠道狭窄,影响企业资本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也造成企业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融资的限制。所有这些方面,都直接和间接地影响了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深化金融领域的改革,建立起畅通的金融渠道和合理的金融结构,是进一步提高我国增量资源配置效率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四、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存量分析
资源在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分配状况,一方面取决于国民收入的分配带来的增量资源的分配状况,另一方面取决于储蓄投资形成的存量资源的分配状况。就资源存量看,按其控制权划分,有政府控制(或国控)和民间部门控制两部分。存量资源整体效率,显然既取决于政府和民间部门各自控制的存量资源的效率,也取决于存量资源在政府和民间部门的分配状况。在政府和民间部门控制的存量资源效率一定的条件下,存量资源在政府和民间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就决定了存量资源的整体效率。
存量资源在不同主体或部门之间的分配受制于所有制关系。就其在政府或国家部门与民间部门之间的分配来看,这种分配则是由国有或国控的企业与非国有制企业的构成状况决定的。把国有或国控的企业和非国有制企业都看作是一个整体,并非存在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问题,因为国有和非国有各有自己的优势和局限,如国有制可以有效利用外部经济效应推动经济发展,但由于其利用外部经济效应,使其经济活动当事人难以与经济活动结果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系从而往往弱化其经济活力;非国有制则能够建立起直接的利益联系从而激发经济活力,但不利于利用外在经济效应,甚至导致严重的外在不经济而使社会付出巨大的成本或代价。既然如此,国有制和非国有制只有在其适应的领域才有效率。从资源配置效率角度讲,国有制与非国有制应合理配置以确保整体效率。根据机会成本。国有制的范围既不是愈大愈好,也不是愈小愈好,而应使国有与非国有资源在国家或政府与民间部门之间进行均衡分配。假定国有制资源利用效率曲线为图4中的MG(图中纵轴代表单位资源带来的国民收入和机会成本),非国有制资源利用效率为ND,这种情况下,国有制控制的资源为OF,非国有制控制的资源为FG,这时所有制结构为效率最大的所有制结构,因而是最优的所有制结构。所以,盲目扩展国有制或实行非国有化改革不仅不能提高效率,相反可能会降低效率,阻碍经济增长。原苏联东欧国家的改革就是明证。这些国家在改革之前,是国有企业一统天下,国家控制了整个社会资源(如图相当于OG的资源),这种情况下发展国有制企业的机会成本是很高的。假定这时非国有制效率曲线为图4中的DN的话,那么单一的国有制企业无疑会造成巨大的效率损失,在图中相当于损失了NEG的国民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有选择的退出,发展非国有经济,使国有与非国有经济共同均衡发展,本可以消除这种效率损失。如果不是这样,而是盲目地推行私有化改革,以牺牲国有经济为代价发展非国有经济,这等于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结果私有经济的发展面临机会成本的约束,从而导致新的效率损失。由于私有经济取代了国有经济,民间部门几乎控制了整个社会资源,尽管民间部门提供的国民收入增加了,但由于国有经济部门提供的国民收入减少了,原来社会资源配置带来的国民收入总量为MGO,现在则变成为NDOG,原来由于机会成本约束造成的国民收入损失为NEG,现在则变成为MED。改革前后效率没有实质性改变,不仅如此,而且会由于巨大的改革成本而影响经济增长。原苏联东欧国家的改革,固然提高了市场化程度,但却不能带来效率的提高,其原因就在这里。
与原苏联东欧国家的市场化改革不同,我国渐进式改革没有对国有经济实行民营化或私有化改革,而是在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包括多种公有制经济和多种非公有制经济)基础上,从整体上推进国有经济的改革,通过战略性调整和改革,使国有经济在其适应的领域和部门发挥作用,促进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均衡发展,这样既可以避免单纯国有经济由于机会成本约束造成的效率损失,同时也可以避免原苏联东欧进行非国有化改革造成的新的效率损失。因此盲目地发展国有制或盲目地实行非国有化或私有化改革都非明智的选择,国有经济改革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就是根据国有经济发展的效率边界,把国有经济规模控制在有效边界内。
图4 存量配置效率
国有经济的效率边界显然既取决于国有经济自身的效率曲线的形状(即图4中的MG曲线),也取决于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效率曲线,因为非国有经济的效率曲线代表着国有经济的机会成本。国有经济的效率曲线主要取决于国有经济所在领域和国有经济的制度安排。如前所述,国有经济只有在其适应的领域和部门比如外在经济效应明显的领域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发挥国有经济的作用,需要把国有经济的资源配置到适应的领域和部门,从那些不适应的领域和部门中退出。另一方面国有经济作用的有效发挥还取决于制度安排,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才能把国有经济的潜力发挥出来,否则就会缩小国有经济的效率边界。非国有经济的效率曲线反映了国有经济资源利用的机会成本,因此其效率曲线越高,意味着国有经济资源利用的机会成本就越高,相应意味着国有经济效率边界向左移。由此看来,国有经济的有选择退出不能不考虑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状况。不言而喻,在那些非国有经济能够有效发挥作用而国有经济并无比较优势的领域和部门,国有经济的退出有助于整体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从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关系看,在一些领域和产业部门,国有经济的发展与非国有经济有互补关系,如存在外在效应的领域和产业部门中国有经济的发展就是这样。在存在这种互补关系的领域和部门,国有经济无疑不能退出,退出不仅会影响该部门和领域的经济发展,而且会对其他经济部门和领域的非国有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在另一些领域和产业部门的发展可能存在另一种关系即竞争关系,在这些领域和部门国有经济是否退出或退出的程度既要考虑经济发展阶段上产业成长的状况,同时要看非国有经济发展程度。我们知道,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和水平是不同的,处于不发达阶段,面临着低度化的、缺乏竞争力的产业结构,有些产业生产能力很弱,甚至缺乏生产能力,处在工业化过程中的发展中经济就是这样。这与发达国家不同,发达国家产业结构门类齐全,生产技术先进,工业部门生产能力强。这种差异意味着发达国家的产业具有自我更新、自我维持的能力,且由于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生产能力强大,能够有效地利用外部经济效应,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由于其具有产业结构国际竞争能力,因而能够在国家竞争中赢得主动。而不发达国家由于其工业化任务没有完成,产业结构低度化,一些产业部门缺乏生产能力,因此难以通过产业间或产品间的管理关系有效利用外部经济效应,同时由于其产业结构缺乏国际竞争力,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不仅其工业化受到冲击,而且产业安全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显然单纯依靠民间资本不足以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结构,因此在一些竞争性领域依然需要有国有资本的进入,以克服民营资本进入存在的障碍。
从我国的情况看,一方面产业结构依然处于低度化阶段,实现工业化及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另一方面,民营资本整体实力还很弱,难以承担起这种重任。固然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在一些领域和部门获得了迅速发展,表现了较强的活力,逐渐成为一些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然而应当看到,我国由于其自身资本、技术和熟练劳动力等方面的限制,进入一些领域还存在很大障碍,这些产业部门和领域需要靠国有资本来支撑。在那些民营资本迅速发展壮大的领域,国有资本退出不会对产业发展产生多大影响,而在另一些领域,国有资本退出则会对产业发展乃至于对整个国民经济造成重大冲击或影响。因此国有资本决不能盲目退出,正确的选择应是有选择的进退。所谓有选择的进退,就是从那些难以发挥国有资本优势,或与民营资本过度竞争的领域中退出,退出的国有资本需要进入那些民营资本还不能进入或进入存在各种障碍的领域和部门,强化这些领域的产业竞争力。
显然,不能仅仅根据某些抽象的理论确定国有资本进入或退出的界限,从比较优势和机会成本的角度看,国有与非国有资本的配置存在一定的边界,超出边界的配置意味着效率的损失。实践证明,各种经济形式都有适应范围,在其适应范围内都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优势,过度进入或过度退出都会带来严重后果。从长期看,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应根据其机会成本和效率原则共同发展、均衡发展,这种共同发展、均衡发展对于实现动态效率和长期稳定发展,无疑是重要的。
五、效率增进与制度创新
我国效率增进一方面来自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使得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能够按照机会成本原则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均衡配置,另一方面来自制度创新带来的适应性效率的提高。前面的分析表明,在资源在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之间分配比例既定的条件下,社会的整体效率取决于政府控制部分资源的效率曲线和非政府部门控制的资源效率曲线的形状(在图3中,政府部门效率曲线为DM,非政府部门效率曲线为GB),而这两条曲线的形状主要取决于制度安排。不同制度安排下,DM曲线和GB曲线的形状是不同的,因而对应不同的国民收入水平。对制度进行适应性调整和改革,以更高效率的制度取代低效率或无效率的制度,并赋予制度具有适应性调整的功能,以提高两效率曲线的水平,避免两曲线过早的向下倾斜,从而促进国民收入总量的增加和长期的经济增长。
中国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要求我们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为实现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创新,主要是把基本制度创新与其实现形式的创新结合、把企业改革的创新与政府改革创新结合、把所有制改革创新与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结合、把发展公有制经济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结合等。这些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原来制度存在的失灵、失效问题,极大地释放了生产效率方面的潜力,改进了我国的制度效率。但应当看到,我国资源配置效率和适应性效率改进都存在制度障碍,特别是产权制度与行政权制度、正式制度创新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不协调,阻碍了配置效率标准和适应性效率标准的建立,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与适应性效率的改进。消除这种制度障碍和制度间的不协调,是我国制度创新的重点。
市场经济遵循的是产权规则,有效的产权制度具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功能。(1)确保交易界区的明确和契约自由。交换本质上是产权的交换。确保产权归属和交易界区的明确,交易者才能与其他交易者自由缔结具有法律保障的契约关系,从而有真正的市场交易及市场交易行为。(2)有助于形成公平而有效率的交易规则,约束和规范交易者的交易行为,促进交易者形成稳定的收益预期和经济行为。(3)产权赋予所有者进行合作、谈判、交易的权利,同时也明确了谈判、交易的对象,这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合作效率。(4)促进资源流动和配置效率提高。具有排他性的产权,能够促进自由、公平的市场交易;产权的可分离性,使人们拥有和行使这些权利时选择最为有利的分离和组合方式,实现其最大权益;产权的可转让性,使得资源能够自由流动,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从企业治理角度看,企业治理结构是在一定产权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企业治理的有效性取决于产权制度的有效性。治理结构实质上是所有者为保护其权益和监控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形成的权利安排。这种权利安排只有在有效产权约束下才能使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形成既相互合作又相互制衡的机制,形成有效治理结构,建立起增进效率的微观基础。中国实践证明,建立有效产权制度,不仅要把所有制关系的改革创新与产权制度的改革创新结合起来,而且必须把产权制度的改革创新与行政权制度的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否则就会导致产权和行政权的扭曲和由权利配置失衡引起的经济失衡。众所周知,产权与行政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二者来源、实施特征存在根本性差异。我国产权制度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产权受制于行政权、依附于行政权,不仅难以建立独立的产权规则,而且导致产权的非效率交易和行政权的扭曲,这在国有经济中尤为突出。因此,我国制度创新的关键一环就是要严格区分、界定和规范产权与行政权,建立独立的产权制度和产权规则,消除产权对行政权的依附。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应根据所有权与行政权分离的原则进行产权制度和行政权制度的改革,把国有产权从行政隶属关系中剥离出来,由专门的机构来行使,并通过法人财产权制度的建立,确立独立的法人产权制度,从而使产权独立于行政权,彻底切断产权与行政权的联系,使所有权和所有权主体能够相互独立地发挥作用,避免产权扭曲和行政权的扭曲。
产权制度的创新和产权规则的确立,无疑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环节,但制度的创新不能仅仅着眼于这一点,因为对配置效率影响很大的产权原则与那些影响适应性效率的原则并不完全一致。诺思认识到了这一点,并提出“财产权和建立在它之上的政治统治是现行的经济活动的强大保障,但它们会妨碍革新和新形式的经济组织的诞生”。⑤ 因此,仅有产权制度的创新和产权规则的建立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建立具有适应性效率的制度和规则。“适应性效率规则能够为了获取知识和学习提供激励,能够诱导创新,鼓励冒险和创造性的活动。”⑥ 建立适应性效率规则,不仅要有正式制度的创新和正式规则的建立,以保证明晰的产权、有效的竞争、分散的决策和错误的纠正,而且需要非正式制度的创新和非正式规则的建立以解决正式规则所不能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解决政治、经济和社会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出现的新问题,这些非正式规则通常包括习俗、行为标准和行为准则等。由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都有相应的利益目标取向和价值取向,因此,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相容互动和有效实施,才能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提供恰当的激励,促进资源配置效率和适应性效率提高。在我国具有适应性效率特点的制度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特别是非正式制度的不适应性越来越突出地表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和意识形态体系是建立在非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相当部分习惯、行为规则和标准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直接与市场经济正式制度矛盾、冲突,如身份制等级制观念与市场经济通行的自由平等原则之间的矛盾、熟人关系规则与公平竞争规则之间的矛盾等,这些矛盾冲突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不仅有损于社会公平,而且影响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传统伦理道德规范和意识形态体系在市场化改革的冲击下开始解体,而新的伦理道德规范和意识形态体系没有建立起来,适应性的行为标准和行为准则没有形成,造成了非正式制度约束的缺失,引起严重的道德风险和诚信危机,造成严重的社会失序和市场效率损失,降低或抵消了制度创新的效率。中国的实践证明,建立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不仅需要一个有效的、公正的法律和司法体系,以实施正式规则,而且需要进行正确的社会制裁,以实施行为标准,同时提供强有力的诚实和正直的规范性个人标准,以加强自我施加的行为标准。这些正是中国改革中进一步制度创新的方向和重点。
注释:
① [意]尼古拉·阿克塞拉:《经济政策原理:价值与技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1、83~84页。诺思:《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1页。
② 诺思:《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2页。
③ 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109页。
④⑤ 诺思:《国家经济角色的昨天、今天和明天》,载斯蒂格利茨著《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年版,第164页。
⑥ [美]詹姆斯·A·道史迪夫·H·汉科等编著:《发展经济学的革命》,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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