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视角下的乡村长者互助模式探析论文_吴保民

志愿服务视角下的乡村长者互助模式探析论文_吴保民

宁夏义工联合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750000

摘要:乡村高龄、困境老人养老问题日渐突出,多角度多方面多层面的探索乡村老人养老模式成为当务之急。志愿服务视角下的长者互助模式不仅能使低龄老人发挥余热,提高他们的自我效能感和社会参与度,同时以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的形式为乡村高龄、困境老人提供了生活陪伴和援助,推动志愿服务和互助养老模式在农村的发展。本文以“耆义同行”乡村长者互助计划项目为例,深入探析该模式在具体操作中的运用,从而完善乡村长者互助模式的发展。

关键词:长者互助;志愿服务;乡村

一、乡村养老问题概述

我国历来是一个农业大国,乡村老年人的养老生活由于老龄化问题凸显、经济相对落后、养老制度不健全、土地养老保障功能减弱等原因本就存在很多问题。加之近些年,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很多乡村经过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集中安置之后,基本处于“村转居”过渡阶段的半农半居状态中,乡村中越来越多的青年外出到城市打工,留下的大部分是老人和孩子,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而社会养老受经济状况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并不能为大部分农村家庭与老年人接受。同时,在集中安置的新农村中,所有村民被打乱了原来的邻里关系,住进了集中安置区,老年人需要重新建立朋辈的社会支持网络,低龄老人精神文化需求与高龄、困境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急迫,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农村社区照顾养老和长者互助模式,不仅具有现实基础,而且有利于形成农村社区管理和养老相互促进的机制,是满足农村养老需求的有效方法。

二、长者互助志愿服务模式的理论基础

2.1需要层次理论。需要层次理论是由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其基本点是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人的需要由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或情感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依据需要层次理论,对于高龄、困境老人来说“老有所养”是他们最需要被满足的需要,而对于大部分低龄老人而言,归宿、社交或情感的需要是他们社会参与的主导需要,又是自我实现需要的前提和基础。

2.2积极活动理论。认为社会活动是个体生活的基础,人到老年期同样需要活动,适应老化的基本的原则是积极的与社会保持接触,继续以往的各种活动,在活动中获得积极的自我形象以及充实感与幸福感。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靠近城市的乡村经过土地流转、集中安置等过程后,一大批的低龄老年人被安置到新的“农转居”“村改居”的集中居住区,以往的生活方式和邻里关系被改变,老年人容易产生失落感、孤独感和空虚感。通过组织低龄老年人以参与志愿服务的形式结对帮扶高龄、困境老年人,帮助他们在新的环境中建立新的社会关系,结交新朋友,继续参与社会生活,以此可以实现低龄和高龄老人双方的需要。

2.3志愿服务的精神和理念。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志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志愿服务精神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低龄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不仅可以发挥自己的才智和余热,而且还可从中继续保持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

三、长者互助志愿服务模式的运用—以“耆义同行”乡村长者互助计划项目为例

“耆义同行”乡村长者互助计划是由宁夏义工联合会发起实施的一项致力于搭建乡村长者自助互助网络的助老服务项目。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项目通过组建、培育乡村低龄老人长者互助义工服务队,为乡村高龄、困境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和陪伴服务,强化乡村老人同辈群体和社会支持网络,让老年人“老有所依”;通过培育乡村老年人自组织和文化社团,搭建社会参与平台,让老年人“老有所为”;通过开设长者学堂和学习小组,提供学习支持,让老年人“老有所学”;通过将精神文化服务与实现老人微心愿相结合,让老年人“老有所乐”,以此提升乡村老人生活质量,逐步完善乡村长者互助网络。下面

以项目实施阶段为序介绍乡村长者互助模式的运作过程。

1.组建义工小组

前期先以义工小组的形式将乡村低龄老人领袖、已有的乡村广场舞文化团体成员组织动员起来,运用社会工作小组的工作方法,通过团队建设使小组初步成为一个互助支持小组,在中期借以义工志愿服务知识培训,以“雷锋精神”引导组员接受、理解志愿服务理念,注册成为长者义工。后期通过组织小组集体的外出和志愿服务活动,强化组员的归属感,并逐渐认可自己的义工身份。

2.长者互助结对服务

在此阶段,由项目组工作人员从村委会取得村内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或残疾、孤寡等困境老人的名单,第一次入户由工作人员带领长者义工了解高龄、困境老人的服务需求,以首次入户探访高龄困境老人需求为切入点,引导组员达成一对一为高龄困境老人开展入户生活照料和陪伴服务的志愿服务意向。后续,长者义工以每月两次的频率对高龄、困境老人进行入户的陪伴和服务,服务内容有陪伴聊天、打扫卫生、帮助买菜做饭、带老人外出散步、给老人按摩保健等。

3.成立乡村长者互助义工服务队

长者互助模式是一种长期且具有持久性的新型养老模式,应当建立一种长期运转机制,在具体实践中,项目组在长者互助义工小组达到稳定状态后,通过重点培养小组领袖和组织积极分子的方式,协助在村委会申请成立长者互助义工服务队。服务队成立后,定期为长者义工开展助老服务技巧培训、乡村自组织管理知识培训,带领长者义工到一些较成熟的社会组织和社区观摩学习,逐步提高长者互助组织的自我管理能力。同时,随着互助服务的深入和宣传,服务队成员开始发展新成员,骨干成员的主人翁意识越来越强,与高龄、困境老人的互助关系也更加稳定。

总体来看,“耆义同行”乡村长者互助计划在乡村内以低龄老人和高龄、困境老人互助为切入点,挖掘并培养了一批优秀的、能够凝聚其他村民的乡村长者义工领袖与骨干,通过发挥乡村熟人社会的优势,在村民中逐渐普及志愿精神与义工服务理念,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提升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同时,通过组建成立长者互助义工服务队,提升乡村长者互助组织的管理与服务能力,能够保障在项目撤出后,由长者义工领袖带领骨干义工持续开展服务,使项目产出的互助组织和互助模式能够实现自我运转。

参考文献:

[1]梁巧惠.城镇社区老年群体“互助养老”模式研究[A].研究与探索.2012.

[2]李宗华.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理论基础及路径选择[A].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

[3]蒋逸民.志愿服务的价值基础与理论依据探析[A].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1.

[4]刘梦.小组工作[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5]张恺悌.老年社会工作实务[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

——以“耆义同行”乡村长者互助计划项目为例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高级研修班2018级(秋季班))

论文作者:吴保民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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