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摘要:教师幸福是教师职业追求的最终目的和归宿,教师对幸福的感悟将会影响教师在其职业上的发展与教育领域的发展。本文以职业道德为视角探讨教师幸福观问题,教师职业道德与其幸福观有内在一致性和矛盾性,而矛盾性外在表现就是教师幸福观呈现问题,主要存在教师坚守职业道德与幸福效能感获得不一致,对幸福看法迷茫;对教师强加过多非职业道德要求,幸福变得沉重难以获得;教师群体存在大量病态幸福观等问题,接着有针对问题提出解决途径。
关键词:职业道德;教师;幸福观;问题;解决途径
教师职业在社会大众心中一直是美誉度高的职业,而近年来,新媒体等媒体兴起,教师一言一行总会不经意间被无形放大,被公众以所谓的教师职业道德来评价和讨论,教师倍感压力,影响教师幸福感获得。教师幸福是教师职业追求的最终目的和归宿,教师群体的幸福观问题,不仅仅是教师的个人问题,更是关系到学校教育质量的现实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所以探讨教师幸福观现状不仅十分重要,也非常必要。
一、对幸福观的概述
(一)幸福观文献综述
从哲学角度来看,幸福就是人目的性自由实现的一种主体生存状态,在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到幸福具有目的性、自由性等特点,对幸福范畴的理解离不开对人的本质的透彻认识,即人的本质是离不开目的性的追求和实现。而幸福观是什么呢?“幸福观是人对什么是幸福,以及如何追求幸福等问题所持的系统观念,它由各方面的认知汇聚而成。”
关于幸福定义的具体阐述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幸福是自身需求和欲望的满足。自身需求和欲望满足是幸福感高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也是人们追求幸福的动力之一。“幸福就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和历史环境中的人们,再创造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的实践中,由于感受和理解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而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二是幸福就是快乐。心理学上把快乐定义为想要目的达到后的情感体验,它主要指的是感官上的愉快状态。快乐是幸福的浅层次表现,幸福是快乐基础上的更高一个层次,两者相互联系,但又有两者有根本性的区别,即是否具有意义性或价值性。三是幸福与德行具有一致性。人作为社会性的动物必须要具有社会要求的基本的德行,如果一个人不具有基本的德行,就很难立足于社会,终究很难得到幸福。四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真正的幸福不仅关乎个人幸福的实现,而且也要关乎社会幸福的实现。
(二)教师幸福观文献综述
“教师的幸福,就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工作中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的一种教育主体生存状态”。[3]教师幸福是教师职业追求的最终目的和归宿,教师幸福有两个突出特点即无限性、给予性与被给予性。教师幸福无限性体现在教师对学生的影响终生性。教师幸福的给予性与被给予性首先体现在教师使命上,学校教育中教师的使命是无私付出、给予而非索取,这与日常生活中的“师徒关系”有本质上的不同;其次体现在教学评价上,教师的幸福来源之一就是学生对教师所做的工作认可以及对教师所做付出心怀感激。
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术界教师幸福观研究成果颇多,采用的研究方法多样,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发现在研究教师幸福观的影响因素方面归纳各异,总的说来从学校、家庭、个人和社会四方面进行研究。不少研究证明得出幸福观与物质需求、社会地位有关系,且这种影响是相对的。物质需求满足,对于就业时间较少(1-5年)的教师来说,教师幸福就是工资适中、假期多、有保障满足自身需要,对于就业时间较长(5年以上)的教师来说,学生喜欢、社会地位提高、有很好的社会声誉看做教师幸福。有的学者从人性欲望角度出发,当收入和社会地位上升时,在社会比较和心理适应的双重影响下,人们会不断转变对幸福的看法以及提高幸福感知难度。[4]可以看到这些研究成果均是从宏观研究角度出发,较少研究是从小角度对教师幸福感进行细致分析,本文研究主要从职业道德角度研究的教师幸福观问题。
二、职业道德与幸福观关系
(一)职业道德定义
人是社会化的产物,人的一生就是同职业活动密切关联,人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在从事某种职业应当遵守的一定道德规范与准则,这就是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是职业道德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它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所要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呈现出来的道德观念、品质。“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自身的特点,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高层次性、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典范性、教师职业道德影响的广泛性和深远性。”[5]
(二)职业道德与幸福观的关系
由于历史、社会等各个因素的共同作用,职业道德与幸福观之间既存在一致性,但在某些特殊、局部的情况中,矛盾性也存在于二者的关系之中,其辩证关系具体表现如下:
1.职业道德与幸福观的一致性
从道德规范与人的幸福一致的具体情况来看,教师职业道德是影响教师幸福观的重要因素,而教师幸福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此外,德行本身具有自我实现的意义,即使千辛万苦,道德主体也有践行天命的神圣和愉悦,这正是那些恪守道德,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人格的动力所在。对教师而言,德福一致原则的存在是十分重要的,教师的幸福观形成来源于自我价值实现、和谐的师生关系、社会的认可与尊重,教师幸福观形成来源中内在体现了职业道德与幸福观之间的必然联系。所以对教师而言,教师职业道德要与幸福观具有一致性。
2.职业道德与幸福观的矛盾性
道德规范与人的幸福观虽然存在一致性,但是两者也存在矛盾性的冲突。二者之间的冲突可以因为道德规范的特定内容、道德规范与幸福二者的性质等因素而在一定条件下发生。所以在教师这一特殊群体中,职业道德与幸福观在某些情况下会存在矛盾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比如教师职业道德所希望最终达到的“雅福”与部分教师所追求的“俗福”矛盾;基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以及社会对于教师职业的诸多道德要求,教师群体对个人在职业上获得的幸福有着矛盾性纠结,教师的幸福是对生命的献祭还是对生命的张扬、是做高尚圣人还是做普通常人、把教师职业看做是事业追求还是谋生手段。
三、职业道德视域下教师幸福观问题表现
(一)教师坚守职业道德与幸福效能感获得不一致,对幸福看法迷茫
每个人都是多重身份的集合体,教师不仅是教师,同时还是父母、子女等多重身份,当多重身份发生冲突时,就会陷入多重困境,教师难以获得幸福,幸福效能感低。一定时期内我们的宣扬的师德形象是生病还坚持工作、深夜了还在批改作业、照顾不上自己的孩子却对学生尽心呵护等,这些宣扬都是在以生命损耗为代价,这是不可取的。如果把这种视为教师力求遵循的职业道德,不仅会使教师损耗生命同时也会使教师陷入两难困境,难以收获幸福,对于职业上幸福看法也会产生迷茫和困惑。
(二)对教师强加过多非职业道德要求,幸福变得沉重难以获得
在人们的眼中教师不仅学识高而且还是道德的楷模,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相比其他行业职业道德要求会高出很多。人们对教师职业有很高的期许,强加了许多非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把教师推崇到“高尚圣人”的道德地位,但教师作为人他也应该是普通常人,有七情六欲。教师在努力达到人们所期望的“高尚神圣”过程中,失去了本真,变成了另外的某个人,唯独不是他自己,这是很痛苦的,会使得教师在教师职业中难以获得幸福。特别是在如今的自媒体、新媒体等兴盛时代,教师的一举一动都被“监视着”,稍有不慎就会被放大到网上招来网名大骂,导致谨小慎微,过得惶恐不安。
(三)教师群体中大量的病态幸福观的存在
“教师的幸福有两种:意识教师个人的现实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二是教师的个人理想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6]前者为“俗福”,后者为“雅福”。教育行业市场化创造利益带来幸福感病态幸福观问题,部分教师过度看中对物质财富获得,认为幸福就是创造教师给自我带来的利益,对教师职业理想追求丧失。又比如为鼓励教师将职业道德要求转化为教师内在信念,将教师德行与其薪酬、评职、晋升挂钩,将利益作为道德的调节杠杆,用个人利益来牵引教师德行养成。
四、职业道德视域下教师幸福观问题的解决途径
总体考察分析教师的幸福观,教师幸福观存在的问题不是极其严重,而是在有些看法中出现了一些分歧或者由于德福不一致产生的迷茫,那么教师该如何对自身存在幸福观问题进行改正。
(一)明确“德福一致”存在的有效限度和原则
明确“德福一致”存在的有效限度和原则,在教师职业道德与幸福的主旨上,以共同道德利益为基础、以教师个体职业幸福为实现方式和最高标准进行调和;以学生心智的成长为教师职业幸福和伦理的共同起点和价值标准;以教师内心世界的和谐为幸福和伦理的共生点和最终归宿;在德福实践上应该赋予教师专业自主权,才能直击教师职业“德福冲突”的核心。从教师职业“德福一致”的组织保障、规范保障、内在动力、内在适应与践行、评价制度及法律保障六个维度,提出了建立教师专业社群、打造开放性的教师专业伦理规范与专业化语言范式、提升教师权能、教师教学伦理敏感性的适度发展、教师评价方式的多元与评价结果的非功利性使用及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和申诉制度的建议。
(二)正常看待教师职业,减少非教师职业道德标签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职业作为一个享有社会高度赞誉的职业,肩负着培育祖国未来的神圣使命,被社会大众贴上了很多的了道德标签。诚然,对教师贴上很多道德标签是对教师的一种肯定和鞭策,但是过多的贴道德标签将会对教师造成重负,时刻要求自己为学生、为周围人做好示范,特别是如今的网络时代,教师的任何行为都有可能会在网络上放大,这造成教师变得谨小慎微,难以在教师行业中找到幸福。教师职业应该被正常看待,不能给教师贴过多的非教师职业道德标签而使其变得难以重负,难以从教师职业中寻找到价值以及幸福感。
(三)树立正确的教师幸福观
2018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提出落实师德教育新要求,统领教师成长发展。在落实师德教育新要求中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当今教育行业市场经济化程度越来越高,金钱导向的市场使得教师职业价值和意义模糊甚至出现消解,树立正确的教师幸福观变得越发的重要。正确的教师幸福观不仅仅是“利己的”而且也是“利他的”,他能帮助教师达到新的教师职业境界创造一个新的自己,而且也能帮助教师唤醒学生真善美追求。
参考文献
[1][2] 齐英艳.青年幸福感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15(10):61-65.
[3]檀传宝.论教师的幸福[J].教育科学,2002(2).
[4]McBride,M,“Money,Happiness,and Aspirations:An Experimental Study.”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2010(7).
[5]刘亭亭.教师职业道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2.
[6]李清雁.困惑与选择:基于身份认同的教师德行养成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74-91.
作者简介:徐川(1994年—),女,汉族,重庆梁平人,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论文作者:徐川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7月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8
标签:教师论文; 职业道德论文; 幸福论文; 幸福观论文; 教师职业论文; 社会论文; 矛盾性论文; 《知识-力量》2018年7月中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