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类型与货币供给管制_货币供应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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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币形式多元化是信用经济发展的产物

货币俗称钱。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当有人问你(尤其是企业法人)有没有钱,有多少钱,你一定会这样考虑:第一你会想到有多少现金,第二你会想到有多少存款,第三你会想到手中掌握的支票、汇票、本票,第四你会想到能够随时变现的债券、股票、保险单等有价证券……。不管你是否意识到,你实际上在把货币的范围不断扩大——扩大到所有金融资产。你的货币观念,已经资产化了。

货币范围的不断扩展,得益于信用制度的长足发展,金融创新的日益普及和金融法规的逐步完善。

例如,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人们开始只知道货真价实的货币本体——金、银是货币,但随后又发现能保证兑现的商业票据、银行票据照样可以流通。金本位制崩溃之后,现代纸币制度(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打破了人们传统的货币观念,人们识别货币的准则发生了明显变化——无论货币本身是否有价值,只要能在流通中发挥交易媒介与支付手段的作用,并被大家普遍接受,它就是货币。由此,能够直接用于转帐结算的银行存款的货币属性则毫无疑义了。

本世纪中期以来,由于金融市场功能的日趋完善,各种债券、股票、保险单等金融资产同现金之间,再也不存在什么不可逾越的鸿沟。尤其是不断普及的金融创新浪潮,使许多新的金融商品,如大额定期可转让存单(CD)、ATS帐户(自动转帐帐户),NOW帐户(可转让提款通知书)的广泛使用,从而使一些名为储蓄存款、定期存款,事实上变成了活期存款,或具有活期存款的性质。这样以来,货币形式迅速从现金、活期存款、扩大到大额存单、储蓄存款以及部分定期存款。在金融法规不断健全的条件下,使债券、股票、人寿保险单等有价证券在市场上变现或贴现的能力大增,似乎同银行券只有一步之遥。

在当今货币形式不断增加,金融资产日益丰富的情况下,使人们定义货币时十分为难。中外学者经过长期探索,基本上有两种观点:一是交易媒介说,一是价值储藏说。交易媒介说把货币看作流通手段与支付手段,价值储藏说把货币当作一种资产;交易媒介说把货币作为简单的流通中介,价值储藏说把货币当作重要的金融变量和政策变量。

总之,货币形式的发展、演变与升华,是与商品经济、货币经济、信用经济的变革过程相一致的,人们对货币本质的认识也是与之同步深化的。例如,马克思在研究货币产生时指出,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在研究了货币的两大基本职能之后,马克思认为货币是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统一。并预言,货币的职能存在将吞掉它的物质存在,货币在流通中必将抛开其本体,升华为它的象征(货币符号)。当马克思研究了信用之后,引用了富拉顿的话说,“几乎每种信用形式都不时地执行货币的职能,不管这种形式是银行券、是汇票、还是支票,过程本质上都是一样的,结果本质上也是一样的”。[①]这是货币形式演变的历史和逻辑高度统一的典范。

现在的问题是,面对如此多元的货币形式,日益纷繁的金融资产和不断增加的货币层次,不少人开始对什么是货币开始了反思,并提出要在货币供应量中区分货币与非货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非货币性金融资产、货币外金融工具或货币替代物等等问题。

个人认为,判断某种金融资产是货币还是非货币,是货币性金融资产还是非货币性金融资产的唯一标准是,看其是否能在流通中不断地(或不时地)发挥流通手段与支付手段和职能。某种金融资产如果能在流通中连续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它就是货币,就是货币性金融资产。否则,就是非货币,货币外金融工具,非货币性金融资产。

按照这一标准,我们就能有效地把所有金融资产科学地加以区分。个人认为,现金、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允许开支票的储蓄存款、商业票据、银行票据(支票、汇票、本票)均是货币或货币性金融资产。而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保险单等有价证券,虽然变现能力很强,但不能在流通中直接发挥,更不能连续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故为非货币,货币外金融工具或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值得强调的是,在1996年元月1日我国《票据法》颁布实施前,商业票据、银行票据仅是一般的信用凭证或支付工具,是非货币。但之后,则是货币或货币性金融资产。因为这些票据可以多次背书流通。

因此,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对象应该是全部货币性金融资产,重点应放在M[,2]上。

二、货币类型与货币层次

在我们区分了货币与非货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非货币性金融资产之后,有必要对这些货币和货币性金融资产进行科学分类,研究不同类别货币间的内在联系。然后,再与货币层次相对照,从中探索哪些货币或货币性金融资产包含在货币供应量之内,哪些在之外;哪些在中央银行的直接控制之内,哪些在之外。以提高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能力与质量。

(一)货币的类型

货币和货币性金融资产可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若干不同类型。如按币材划分,可分为实物货币、金属货币、纸币等;如按其本身的性质划分,可分为基础货币与普通货币;如按发行主体划分,可分为商业货币、商业银行货币、中央银行货币等。为了透视不同类型货币间的相互关系,我们按后一种划分方法展开。

1.商业货币。商业货币是商业信用的票据化(商业票据),是企业法人创造的信用货币。它包括商业汇票和本票两种。商业票据本不是货币,但在《票据法》的保障下可以背书流通,因而具有货币的属性,人称商业货币。由于商业信用发生在企业法人之间,处在再生产过程当中,商品的买卖与货币的借贷一次性完成,所以,作为商业信用票据化的商业货币,具有强化企业法人自我约束,协调产销关系,节约融资成本等优势。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流通范围窄,流通规模小,信誉程度低等弊端。但是,票据持有人可以通过贴现,再贴现把商业货币转化为商业银行货币和中央银行的货币(法币),以克服商业货币流通的局限性。

2.商业银行货币。商业银行货币是商业银行创造的货币,是银行信用的票据化。它包括银行的汇票、本票、支票和派生存款等。

商业银行货币无论是在信誉度、流通范围、资金规模等方面大大优于商业货币。它通过贴现商业货币进入流通,并随着商业货币到期而回笼。故商业银行货币的发行条件包含着回笼条件。商业银行的贴现能力(或发行能力)受自己掌握的中央银行货币(基础货币)的多少限制。所以,当商业银行的贴现能力不足时,总是通过再贴现或再抵押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从而使整个融资机制与再生产过程相贯通。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货币供给与调控机制。

派生存款是商业银行创造的存款货币。它是商业银行在其超额储备的基础上,超负债贷款转化的存款货币。这是商业银行货币的主要部分,我国目前约有4万亿元左右。商业银行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受其掌握的原始存款(商业银行掌握的部分基础货币)的限制,亦即支付能力或清偿能力的限制。因而,中央银行经常根据货币政策需要或银根松紧,通过调整法定存款准备率,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吞吐基础货币,改变货币乘数,调控商业银行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

需要说明的是,基础货币与原始存款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至于二者的联系与区别,参见拙作“我国存款准备制度理论研究中的误区”一文(《金融研究》1990年第9期)。

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掌握着大量个人储蓄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等存款货币。

3.中央银行货币。中央银行货币是基础货币、高能货币、强力货币。它由流通于银行体系之外的现金和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两部分构成。基础货币的投放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再贷款,再贴现;二是公开市场业务,三是收购金银外汇。经过流通过程之后,基础货币一部分转化为流通中的现金,一部分转化为商业银行的原始存款,一部分转化为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以上三种类型的货币,尽管内容复杂,但其依存制约关系却十分明显。即商业货币依存并受控于商业银行货币,商业银行货币依存并受控于中央银行货币。可见,只要中央银行能控制住基础货币,并调节好货币乘数,就能有效地控制货币供应量。

为进一步提高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效果和计划性,有必要把货币类型与货币供应量层次结合起来研究。

(二)货币层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供应量统计和公布暂行法》(以下简称《暂行法》)中关于货币供应量的货币范围,以及该范围内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中国人民银行目前划定的货币层次为:

M[,0]=现金

M[,1]=M[,0]+单位活期存款

M[,2]=M[,1]+个人储蓄存款+单位定期存款

M[,3]=M[,2]+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由于我国暂时不测算M[,3],所以目前只测算和公布M[,0]、M[,1]和M[,2]的货币供应量。

从我国目前公布的货币层次所包含的内容来看,有以下特点:

第一,所有货币均为某一时点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总和(货币存量),即全部为货币和货币性金融资产,非货币和非货币性金融资产被排除在外;

第二,从涉及的货币类型来看,商业货币、商业银行货币、中央银行货币三个类型的货币都有。其中,现金是中央银行的货币,单位活期存款,个人储蓄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商业银行货币,商业票据是商业货币;

第三,部分商业银行货币——如银行的汇票、本票、支票等没有列入货币供应量之内(这起码是个疏漏);

第四,大部分中央银行货币——如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存款,财政在央行的存款没有被列入。因为这些货币处在流通之外,是形成货币供应量的基础,但本身不属于货币供应量的范畴;

第五,全部非货币和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如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保险单等均未列入货币供应量层次。

为此,笔者建议:

1.银行汇票、本票、支票等商业银行货币应和商业货币——商业票据一样,应该列入M[,3]之中。尽管它同商业票据一样,流通量较小,不便考察和测算,但一定要考虑到它是货币供应量的一个组成部分。

2.鉴于上述商业票据货币化,银行票据货币化的实际,我们起码可以认为,工商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融资能力大大提高了,货币供应量的弹性增大了。所以,在中央银行暂不测算M[,3]的情况下,央行应密切关注货币乘数的变化,并根据其变动趋势及时调控基础货币的供应量。即在货币乘数变小时,适当减少基础货币量;在乘数增大时,及时增加基础货币量。

3.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保险单等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应增列一个层次M[,4],但可只观察不测算。因为这些有价证券虽然不是货币,不能直接流通,但对货币供应量及其结构有较大影响。尤其是国库券的集中发行和兑付,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极大,而货币政策又在很大程度上无能为力。故应密切关注,适时调节。

三、流通中的货币量与货币供应量

流通中货币量是指为商品流通服务的一切交易媒介与支付手段。包括商业货币(商业票据)、商业银行货币(银行的支票、汇票、本票、大额存单、各种存款货币)、中央银行货币(指现金)。总之,流通中货币是指那些直接为商品流通服务的货币。流通中货币量是一种交易需求量,即货币流量。它研究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是否相适应等问题。

货币供应量即货币存量,是指银行系统根据货币需求量,通过其资金运用,注入流通领域的货币总量。它研究银行系统向流通中供应了多少货币,货币分布的层次结构,流动性强弱等问题,借以观察和检验货币政策效果。

可见,流通中货币量与货币供应量不是一回事,而且是有重大差别的。仔细分析,其主要区别如下:

第一,指标性质不同。流通中货币量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为商品流通服务的货币支出流量,是一个时期指标;而货币供应量是指在某一特定时点上(如12月31日)社会成员持有的货币总量,因而是一个时点指标。

第二,运动状态不同。流通中的货币量是一个川流不息的量,是飞着的货币量;而货币供应量则是相对静止的,或坐着的货币量。

第三,影响因素不同。决定并影响流通中货币量的因素主要是商品数量,商品价格与货币流通速度等内生因素,而影响货币供应量的因素除以上内生因素外,还有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政府和家庭的行为等外生因素。如中央银行实行的是扩张型还是紧缩型货币政策,财政是赤字还是节余等等。

第四,研究的问题不同。分析流通中的货币量主要研究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是否相适应等问题;而分析货币供应量主要研究与观察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效果。因而,货币供应量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变量和经济变量。

有些同志把流通中的货币量同货币供应量M[,1]和M[,2]进行了对比分析,并指出“流通中的货币是与目前的狭义货币M[,1]不完全相同”,“M[,2]并非都是流通中的货币”。显然,这些同志把流通中的货币量与货币供应量完全等同了。因此,他们在分析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如下偏差:

1.把微观现象当宏观问题分析。一些同志认为,M[,1]并非完全是流通中货币,如未用于转帐支付的活期存款,所以,流通中的货币=流通中的现金+用于转帐结算的存款货币。这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对的,但深入分析就不尽然了。且不说流通中货币与货币供应量本身不可类比,即使可以比较,也并没有那么简单。这是因为,存在于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至少有三种类型:一是原始存款(现金转化的存款,如储蓄存款、企业销货款),其资产形式可能是商业银行库存现金,也可能是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存款;二是派生存款,即贷款转化的存款;三是转帐结算划转的存款。表面看来,只有后一种存款属于流通中货币。其实并非如此。比如原始存款中的企业销货款和储蓄存款,应该是流通中的货币。再如派生存款,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间接转化,即借款企业A用贷款支付B企业货款后,转化为B企业的活期存款,这明显属于流通中货币,只不过它是转帐结算的结果,而不是开始而已。还有一种情况是直接转化,即借款企业贷款后没有立即用于购买,暂时还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银行,准备用于购买和转帐支付。如果把准备用于流通的存款货币划到流通过程之外,同样是没有道理的。

从宏观角度分析,企业在银行的活期存款,既是流通的结果,又是再流通的原因,既是流通过程的终结,也是再流通的开始。总之,活期存款是处在流通过程之中的存款货币。我们说活期存款处在流通过程之中,并不是说其全部会同时用于转帐支付,而是一部分可能转化为现金流通,一部分企业要用于转帐结算,另一部分企业可能暂时不用。企业暂时不用的部分,银行肯定是要用的,银行不会让钱闲置起来。翻开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我们会发现,世上无闲钱。

2.把飞着的货币当坐着的货币,把动态问题静止化。众所周知,现金流通与非现金流通(转帐结算)是统一的货币流通,其道理不仅在于二者都涉及货币与商品的对流运动,都要受货币流通规律的制约,而且在于二者经常互相转化。而有些同志认为,“任何形式的活期存款只要是经过提现后再用于支付,就不应算作流通中的货币”。显然,这是错误的。

3.倒果为因,自我封闭。这些同志之所以把要提现的活期存款划到流通中的货币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担忧,即“如果把这样的单位活期存款(被提现的)列入货币范围之内,就没有理由将活期储蓄存款拒之门外。”很明显,作者是从我国目前所划分的货币层次出发来研究问题的,用现在的结果倒推原因。问题在于存在的并不一定是合理的。我们可以预见,随着我国金融创新的加快,个人支票帐户的开设,活期储蓄存款与单位活期存款从货币性来讲,应该并无两样。

货币供应量是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因而是一个重要金融变量,政策变量,决不能与流通中货币量相提并论。否则,势必引起混乱,影响货币政策的贯彻实施与效果检验。

注释:

①《资本论》第三卷,1975年版,第4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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