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中高职协调发展的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职论文,协调发展论文,对策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高职协调发展是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因此,需要对中高职协调发展的基础、存在问题、发展路径和政策取向等进行深入研究,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
一、加快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良好基础
我国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和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加大,为中高职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
1.职业教育的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不断优化。2011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13941所,高等职业院校1297所,基本实现了“每个地级市有一所高职学校、每个县有一个职教中心”的目标。2011年,全国高职教育共有953种专业,专业点数48121个,校均37.7个。其中,农林牧渔类超过1300个,制造类超过1500个,财经类超过7500个,文化教育类达到6000多个,艺术设计与传媒类达到4000多个[1]。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布局和专业结构逐步优化,与产业结构的对接度大幅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2.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提升了职业学校办学水平。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支持100所高等职业院校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提高院校整体水平。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又启动了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新增100所左右骨干高职建设院校,围绕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政策支持和投入环境建设、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和领导能力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重点建设内容,推进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办学活力;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深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增强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相互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高等职业教育和谐发展[2]。
从2010年到2013年,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中央财政重点支持1000所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重点推进职业学校的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办学模式、评价模式改革,创新教育内容,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3],使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
国家实施的职业学校示范性建设计划,拉动了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优化了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促进了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3.财政投入不断加大为中高职协调发展提供了经费保障。“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100亿元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截至2009年底,中央财政已投入84亿元,重点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师资队伍建设。各地普遍加大了投入力度,配套资金比例超过1∶1[4]。2006年,启动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分期投入约25亿元专项资金,带动地方财政投入60亿元,行业企业投入近15亿元[5。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20亿元,建设骨干高职院校。同时,中央财政投入100亿元,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在全国建设1000所改革发展示范中职学校,带动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的进一步投入。
在中央财政投入的拉动下,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强。如宁波市,2009年开始,对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按省内本科院校生均经费标准给予拨款;2012年,所有高职院校都按本科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拨款,并通过出台《宁波市服务型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和新增资金的调节,引导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与当地主导产业相结合,在服务经济社会实践中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投入,改善了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了职业学校的办学质量。
二、中高职协调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中高职协调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存在于4个方面。
1.职业教育的发展政策与财政投入之间不协调。“十一五”以来,国家在教育政策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规模迅速增长。2009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超过860万,在校生达到2200万,但在规模扩大的同时,职业教育的财政政策与职业教育的发展政策不协调,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导致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严重缺乏,影响了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目前,全国有27个省份尚未制定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拨款标准,许多省份没有制定按本科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拨款制度。按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在2009年全国1.4万多所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中,各项办学条件全部达到标准要求的仅有148所;70%以上的学校,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等指标不达标。2009年,全国有19个省份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的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与2005年相比出现下降。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老化严重,实训基地建设极为薄弱,特别是专业实验实训设备缺乏,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仍然非常薄弱[6]。因此,经费投入不足已成为推进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瓶颈问题。
2.国家宏观政策对中高职协调发展缺少统筹规划。国家虽然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院校的区域布局等有了明确的发展政策,但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结构、质量等协调发展方面统筹规划不够,导致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成了“断头教育”,影响了职业教育吸引力的提升。国家对区域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如何协调发展缺乏政策指导,如对五年制高职教育的专业设置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有的省份按中职学校的专业目录设置;有的省份则按高职专业目录设置,从而导致五年制高职教育发展的不规范,影响了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发展质量。
3.地方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有些地方对国家规定的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执行不力。如对国家提出的“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要求,在多数地区尚未得到有效落实。据抽样调查,86.6%的中职学校反映政府对就业准入监管不严,65.6%的企业反映政府未落实对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6]。又如《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从2006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20%,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30%”,但2009年部分省份省内所有市(地)“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均低于20%[6]。
4.中高等职业教育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缺乏系统设计。目前职业教育尚未构建起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体系,人才培养存在断层和脱节现象。一是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实行分段管理,中高职人才培养缺乏有效衔接和系统设计;二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与其他类型教育之间缺乏衔接,制约了学生向上发展的空间;三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的人才规格之间缺乏衔接,服务产业的能力不够。因此,国家需要通过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加强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系统设计,推进中高职协调发展。
三、加快中高职协调发展的对策分析
加快中高职协调发展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迫切需要,为此,要认真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1.明确中高职协调发展的主要内涵。中高职协调发展的内涵非常丰富,本文所指的中高职协调发展主要是指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坚持自身办学定位、形成办学特色的基础上,在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布局结构、层次结构、专业结构、经费投入等方面实行协调发展,从而提升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提高服务经济产业发展的能力,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
2.不断优化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政策环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上,应该是一个包涵研究生、本科及以下教育的相互衔接的完整体系。因此,要改革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比例;构建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相互衔接的课程体系,鼓励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技术技能人才通过应用型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口培养制度,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3.系统设计和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既具有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经济属性,同时又承担着育人功能。因此,职业学校在坚持就业导向的同时,要把培养全面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首要任务,要把育人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既要加强学生的技能培养,又要突出育人功能,要从学生的全面发展出发,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基础。因此,要从系统培养人才的角度制定和完善中高职协调发展政策,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4.做好中高职协调发展政策的落实工作。要按《教育部关于推进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抓好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落实工作。一是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要在协调发展中找准定位。中等职业教育重点培养技能型人才,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发挥基础性作用;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培养技术型人才,发挥引领作用。现阶段中等职业教育要以保证规模、加强建设和提高质量为重点,拓展办学思路,整合办学资源,深化专业与课程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高等职业教育要以提高质量、创新体制和办出特色为重点,优化结构,强化内涵建设,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二是重点做好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建设、课程和教材等方面的衔接,提高中高职协调发展水平。三是要加强分类指导,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四是要建立适应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财政政策。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意见》的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教育投入优先保障职业教育投入。加快制定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拨款制度,并足额拨付。加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各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教育资金、教育附加费等要优先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确保职业教育经费投入逐步增加,建立适应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财政投入政策,为中高职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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