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疲倦症”: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疲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不久前,一位经济学家在谈到中国改革问题时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大意是在目前阶段上,中国的改革正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这时很容易出现“改革疲倦”,但中国已经“游到湖中”,必须坚持下去云云。从我们的实际情况看,这是一个颇为中肯的意见,很值得我们注意。
所谓“改革疲倦症”,当然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指的是改革动力衰减、推进改革的动力不足这类现象。我们知道,改革是一场由深刻的历史必然性所决定的社会变革,是当代中国的大趋势。在这个意义上,改革是不可阻挡、不可抗拒的。然而,改革的确又是一项艰难的事业,在经历了凯歌行进的最初阶段以后,我们面临着愈来愈严峻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改革无疑需要更为强大的推动力。尤其是当旨在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的时候,任何懈怠、犹疑都可能是致命的。因此,清醒地认识进而防止、消除可能出现甚至已经出现的“改革疲倦症”,显然是重要的。
一、渐进改革尤须慎防“师老兵疲”
就目标和任务而言,改革不是对传统体制进行局部的调整或修补,而是要从根本上、从整体上变革传统体制,所以改革无异于一场深刻的革命。然而就方法和步骤而言,我国改革从一开始走的就是一条渐进式道路。它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首先在旧体制的边缘,在旧体制控制簿弱或鞭长莫及、难笼罩的地方,逐步发展出新的经济关系和新的组织与制度范围,从而使新体制因素的生长发育获得必要的空间,并由此不断改变旧体制的生态环境,以最终促成它的解体和转化。农村改革的兴起,乡镇企业的发展,城市多种经济成分的出现,经济特区的建立,以及价格双轨制和产品市场、要素市场的逐步放开,都典型地表现了这一特征。
实践证明,在中国,这样的选择是完全正确的,渐进式改革的巨大成功也早已为世人所瞩目。这种方式曾经在推进体制变革进而带来显著的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小了改革所可能引起的社会震动,因而有效地实现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统一。毫无疑问,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来说,这一成功经验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然而,正如对待一切成功经验一样,我们对渐进改革方式也不能作片面的和绝对化的理解。从形式上看,渐进改革固然是一种先易后难的方式,从实际效果上看,它也的确保证了改革进程的平衡。但是,如果仅仅从这些方面来理解渐进改革的经验,并认为它可以适用于任何条件下、任何阶段上的问题,就可能导致不正确的选择。例如当改革已从“体制外”推进到“体制内”,已进入旧体制的核心部分为对象的攻坚阶段以后,如果在改革思路和方案设计上仍一味避难就易,避实就虚,一味推迟某些关键环节上的改革,或者在尽量降低和分散改革成本的问题上存有不切实际的想法,总是倾向于去搞各种名曰“过渡措施”的权宜之计,那么,一些至关重要的组织与制度创新就可能被一再延误,不断错过有利的改革时机。而各种权宜之计、变通办法虽然都被当作过渡措施,但实际上往往只是为了应付某些眼前困难,由于这个缘故,其中许多措施既游离于改革的总目标和大趋势,又缺乏彼此间一贯的逻辑联系,因而并不具有促成新体制生长发育的“过渡能力”。结果,尽管具体的口号和方案一变再变,但某些关键环节上的改革却可能一直难以充分展开和深化,反而会陷于改革措施又不断成为改革对象的低水平重复或循环之中。由此也就很容易导致改革动力的衰减,造成“师老兵疲”的困顿局面,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显而易见,对这个问题若不予以足够的注意,即难免拉长体制转轨的过渡时间,加大过渡成本。
那么怎样防止或扭转这种局面呢?这里的首要问题就是对渐进式改革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渐进是改革的一种策略,一种方式,而改革毕竟是一场深刻、全面的社会变革。中国改革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选择渐进方式,其基本意义已如前所述,因此它是指在一定阶段,通过新的组织与制度因素的生长来改变旧体制的基本环境,从而为最终变革旧体制创造条件。在到达一定阶段以后,这种条件可以对旧体制的彻底变革起到有效的减震作用。所以渐进方式决不意味着可以一味推迟、回避、绕开对旧体制深层结构的根本变革。应当看到,经济没有奇迹,改革也没有奇迹,无非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说到底,在改革进程中,那些关乎全局的重大问题是一个也回避不了,一个也绕不开去的。我们务必要诚实地对待之,不要老是幻想去找到什么能收种豆得瓜之效的奇招妙术,不要老是得过且过,非得等到积重难返,被困难逼得走投无路了,才肯正视那些无可回避的问题。同时也要看到,深层次的改革不可能不引起某些方面的震动,不可能不付出代价,我们当然要争取尽可能地减小震动,降低成本,但对此也要有一个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尤其是要从经济、政治、社会心理诸方面着手,争取尽可能同时提高政府与民众对改革风险和成本的承受能力。既然改革需要一个过程,那就既不能迟滞延宕,也不能因出现了某些暂时的问题而轻易打断这个过程,否则我们就难免反复地付出代价,却迟迟达不到既定的目标。
二、兴利易,除弊难:“改革疲倦症”的客观原因
简单地说,改革是从整个体制上来全面地兴利除弊。兴利易,除弊难,这大体上可以被看作是一条“改革定律”,古今中外,大抵如此。在不那么严格的意义上,似乎可以把迄今为止的中国改革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兴利为主,第二阶段则重在除弊。在改革的最初10年,从农村到城市,百废俱兴。只要一道放权让利的政策,过去被旧体制长期封闭的各种获利机会就一个接一个地到处出现,广泛地兴利遂成为这个时期最为引人注目的景象,新的市场经济关系和体制因素伴随着这一兴利过程而渐生渐长。改革因此而在一片勃勃生机中不断向前推进,并未露出一丝“倦容”。
何以兴利易呢?实践告诉我们,这是因为,第一,大量获利机会的开放形成了有效的激励,因而为改革注入了强大的动力。顺便说一下,改革从放权让利开始不是偶然的。现在人们常对放权让利作批评性的评论,并不一定适当。针对传统的集权体制,放权让利是改革的基本精神。我们今天要做的,是从整个制度安排上最终完成“放权让利”,而决不是相反。第二,由于是兴利为主,所以在这个阶段,改革具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即它基本上是在没有损害什么人的情况下增进了绝大多数人的福利,所以新的经济关系和制度因素的成长不至引起多少矛盾和摩擦。即改革成本相对较小。第三,尤为重要的是,当获利机会最初开放的时候,中国存在着主动争取这种机会的社会群体。其中最主要的是农民。传统体制虽然用人民公社制度严重束缚着农民,但农民却从未象城市职工那样得到过“铁饭碗”的保障。因此在广大农村,不论遭到怎样的打击,仍一直存在着顽强的“自发势力”,这正是在中国重新形成市场主体的最重要的基础。中国改革从农村开始,农村改革从农民冒死分田开始,这也不是偶然的。农民,再加上城市中未能被“铁饭碗”、“大锅饭”包下来的人们,其利益需求与市场化改革的方向高度一致,因而强烈倾向于新的经济关系,成为具有足够动力的改革主体。这也正是中国改革能够走一条渐进道路并获得成功的最重要的条件。恰好与某种认为农民对市场缺乏反应的理论相反,在中国,就是农民,以他们的自主活动,为市场化的改革举行了一个伟大的奠基礼。
从“兴利阶段”推进到“除弊阶段”,意味着改革的深化。除弊难,难就难在要从根本上革除传统体制时,改革的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知道,传统国有企业不仅是计划经济体制严密笼罩的领域,而且是这个体制的核心和基础。因此,根本变革旧体制的关键或中心环节便是国有企业的改革。但在这个领域,一般地说,改革已不再具有上述那些条件。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二者的逻辑是截然相反,完全对立的,所以在计划经济的核心部分,根本不可能象在“体制外”那样,自发存在着市场经济关系的生长点,此其一。其二,在传统体制下,国家向国有企业职工提供了以“铁饭碗”为标志的全面的生活、福利保障,尽管是低水平的和普遍贫穷的,但这种全面保障本身毕竟是一种已获得的特有的实际利益,而且它也已在国有企业职工的生存方式和群体性格特征上深刻地烙上了自己的印记。要除计划经济之弊,当然同时意味着要除掉这些,所以在市场化改革中,国企职工受到的冲击是深刻的,在若干重要方面,他们一时还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国企改革动力不足的问题。国企改革历经10数年仍然任重道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这里。而且,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过去几十年中,也曾发展到把包括农村在内的全社会都象国有企业那样严密控制起来的地步,那么在改革之时,哪里还有可能选择我们今天引以为自豪的渐进方式呢?
国企改革中的严重困难同样发生在政府方面。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要求全面转变在计划经济中形成的政府职能,与此相适应,也将深刻改变政府部门现存的权力与利益格局。政府是改革的领导者,但同时又面临着自身改革的任务。而政府的改革完全不能运用先在旧体制之外发展新体制的那种办法,任何时候,政府只有一个。所以政府改革,不改则已,要改就必须是深刻的自我革命。如果说改革是一场革命的话,那么这场革命主要就是发生在政府领域。毋庸讳言,旧有的权力及利益格局与这种深具革命性的除弊要求之间会发生许多矛盾和摩擦,这无疑将使改革面临最严重的考验。
三、“渡河未济”,另无选择
当前,中国改革犹如渡河未济,正处于半途之中。在旧体制下长期积累的一切矛盾已经充分暴露出来,但旧体制尚未被最后突破,其关键环节上的改革仍步履维艰;10多年改革过程中曾采取的一些过渡措施在产生了若干短期的、局部的、治标的效果后,其负面影响也已明显表现出来;市场经济关系正在不断发展,但它的体制框架尚未建立;各种行政权力对发育中的市场还缺乏足够有效的管理,而垄断性管制却仍有过多之嫌;由于新旧体制的不同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各社会阶层旧的利益平衡格局已被打破,差距已明显拉开。这一切,交织成一幅十分复杂的局面。的确,这时很容易出现“改革疲倦”。但我们已置身“河中”,进固不易退亦难,更不必说要退就注定是退回到过去的死路上去。于是,一种可能的危险便是在半途中因“疲倦”而缓进,而偏离方向,而误把某个荆棘丛生的荒岛当成柳暗花明的彼岸,以至搞出一个残缺不全的“半市场经济”来。为什么要注意“改革疲倦”的问题?最重要的就是为了避免这种危险的结局。
因此我们别无选择,唯有紧紧抓住关键环节,坚定不移地把改革推向前进。而这个关键环节即是国有企业的改革。作为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和基础,传统国有企业与旧的财政体制、金融体制以及政府的整个经济管理方式纠缠在一起,密不可分。金融问题来自财政问题,财政问题来自国有企业问题。同样,国有企业不改,它与政府的基本关系不变,所谓转变政府职能云云不过是空论。所以在目前的“除弊阶段”,国有企业改革显然是直指旧体制坚硬内核的真正的攻坚。
为此就需要解决“改革疲倦”与推进国企改革之间的矛盾。怎样解决这一矛盾呢?唯一的办法是增强动力。在这个问题上,仅有来自政府的动力是不够的,必须在广大国企职工中激发出强大的改革力量。应当看到,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国有经济(其中大多数是各种形式的公有经济)的活力,许多国有企业的成功改革,形成了重要的示范效应,正日益显著地削弱乃至消除传统体制对人们的影响。在这种有利条件下,能否高度有效地动员、鼓舞广大国企职工参与改革,推进改革,就完全取决于我们是否真正按照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的标准来筹划国企改革的方略了。只要符合这样的标准,蕴藏在广大国企职工中的动力源泉就一定会充分打开。现在,中央提出的“抓大放小”的方针,即体现了这种标准,是指导国有企业改革的极为重要的战略方针。我们应根据这一方针,在抓好关键少数的同时,尊重群众,尊重实践,真正下决心以各种方式放开、放活大批国有中小企业。
值得指出的是,“抓大放小”的方针正确解决了国有企业重新定位的问题。它的基本精神是根据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所具有的新的地位和作用,来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的整体结构。因此,不应用“甩包袱”之类的狭隘观念去理解放开中小国企的意义,以为只是为了把那些亏损严重、经营无望的不良企业从政府手里扔掉。这些企业当然也有一个放开、放活的问题,但是,由国有经济结构的战略性改组要求所决定,可以各种方式放开的决不仅仅是这些不良企业。对这个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正确、深刻的认识,就仍可能在实践中有违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和大趋势,而且,政府“甩包袱”一类的做法又怎能广泛动员和鼓舞民众特别是国企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呢?
不可否认,由于计划经济以传统国有企业为基础,因而计划经济观念以及长期“左”的思想对人们关于国有企业的认识也影响至深。事实上,正是这种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国企改革的阻力和难度。因此,在坚决推进国企改革的问题上,小平同志提出的“换脑筋”是尤为重要的。为什么要换脑筋?因为我们要搞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和内在逻辑是与计划经济完全不同的。小平同志也曾谆谆告诫我们,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在国企改革乃至整个中国改革的未来进程中,让我们记住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