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以智“权”与“易”的哲学关系分析_方以智论文

方以智“均”、“易”哲学关系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哲学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方以智“均”与“易”二者在内涵上有一定的相同或相似之处。从方以智哲学内在逻辑上探究,“均”论或称为“均的哲学”,是方以智易学思想的深化和发展,更具有思辨性和系统性,但“均的哲学”是以易学为根据的,即“中土以易为均。”(注:方以智著:《东西均》,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页。)

一、何谓“均”

“均”的含义是什么?如何界定“均”,怎样赋予“均”以哲学意义?这是方以智撰写《东西均》时首要考虑的问题之一。方以智从文字学和哲学方面考察了“均”,明确了“均”的哲学概念。对于“均”的文字学和哲学含义,许多研究者都有论说,蒋国保先生说:“‘均’字,于《东西均》一书中共七十九见,……作‘平’解,……作‘同’解,……作‘泯’解,……其基本含义,应解作‘旋’与‘和’。”“哲学含义的‘均’字,实际就是指‘物物而不物于物’的‘道’。”(注:蒋国保著:《方以智哲学思想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86~287页。)张岱年、陈来先生则认为“‘均’指道、真理、学说,……均本身即有调和、均衡之意”。(注:见《江淮论坛》1984年第4期,第81页。)庞朴先生《〈东西均〉注释》对“均”也作了精辟分析,认为“‘均’具有变易、不易两端,复贯两端而中之,一均而有三义”。(注:庞朴著:《〈东西均〉注释》,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2页。)这些论述都很深刻,我现结合《东西均》一收剖析“均”的文字学和哲学含义,提出“均的哲学”概念,并进行解析。

1.“均”的文字学含义

方以智对“均”首先作了文字学解析。

方以智在《东西均·东西均开章》第一节云:“均者,造瓦之具,旋转者也。董江都曰:‘泥之在均,惟甄者之所为。’因之为均平,为均声。乐有均钟木,长七尺,系弦,以均钟大小、清浊者,七调十二均,八十四调因之(古‘均’、 ‘匀’、 ‘韵’、“妁”、‘钧’皆一字)。均固合形、声两端之物也。古呼均为‘东西’至今犹然(《南齐·豫章王嶷传》:止得东西一百,于事亦济,则谓物为‘东西’)。”(注:《东西均》,第1页。括号内文字为作者原注。括号内引文见、《南齐书》卷22《豫章文献王嶷传》“嶷谓上曰:‘古来言愿陛下寿偕南山,或称万岁,此殆近貌言。如臣所怀,实愿陛下极寿百年亦足矣。’上曰:‘百年复何可得,止得东西一百,于事亦济。’”)方以智首先从传统和日常意义上使用“均”,一,把“均”解作“造瓦之具,旋转者也。”相当于英语的“revolution”和“transfer”。“均”作为陶工使用的转轮,造瓦器的用具,犹《管子·七法》“不明于则而欲出令,犹立朝夕于运均之上”“均”的用法。二,把“均”解作“古乐器的调律器”。“均钟”其引语源于《国语·周下》“律所以立均出度也”句韦昭注。“均声”,调谐乐器,语出《太平御览》卷五六五引《乐书》:“是故乐之制器、法度、均声,得之毫厘,失之千里。”三,综合以上两点,解“均”为“东西”(stuff,thing),这是由于作为“造瓦器的转轮”,即陶均和调节乐器的用具(调律器)的均钟木,以及计量标准用的御器(均平,“均平”,语出《周礼·地官·贾师》“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价,然后令市”),都可统称为“器具”或“器物”,而“器具”、“器物”俗称“东西”。四,解“均”为“调节”(accommodate)、“调整”(adjust)、“调和”(unison)、“调谐”(tune),如“以默均语,以语均默,汝其均之”,“矜高傲卑,几时平泯?吾无以均之”,“步之积移,犹有岁差,望后人之均之”等;五,解“均”通“韵”(rhyme),《文选》晋成公子安(缓)《肃赋》“音均不恒,曲无定别”注:“均,古韵字也。《鹖冠子》曰:‘五声不同均,然其可喜一也。’”六,解“均”为学问(knowledge)、学说(theory)、道理(principle)等,如“空均”、“大成均”等;将“均”作“同”(same)解的,如“土木之皆均质,城郭川原之均宅”等,将“均”作“皆”、“都”、“全”(all,entirely)解的,如“高幡一教,别驰一术,或能取千万人之食以为食,或能食千万人以自取食,或以不苟食而公然可以乞食,均不免乎食”。(注:《东西均》,第122、4、1、2页。)

2.“均”的哲学含义

方以智对“均”的使用并没有局限在传统和日常意义上,而是加以引申使用,赋予其玄妙的哲学意义,把“均”看成是合“交、轮、几”为一体的范畴,认为“均”自身具备金、木、水、火、土五行,又与宫、角、商、征、羽音相合,它所作的“旋”“和”运动,不是用言语就能说出的,只能领悟,方以智为此花了十五年时间。“均备五行而中五音,所旋所和,皆非言可传”。“十五年而得见轮尊”。(注:《东西均》,第122、4、1、2页。)“均”有“旋”、“和”两重特点。“旋”有盘旋、旋转、返还、归来和圆周形回旋及转运等意思,相当于“轮”,“和”则有和顺、谐和、调和及应和等意思,相当于“交”和“合”,“旋”、“和”运动背后不能言说的便是“几”。从“旋”、“和”之意思便引申出“均”的哲学含义:“均固合形、声两端之物也”,(注:《东西均》,第122、4、1、2页。)“均”的作用就是将不调和的相对的两端加以和合,“均”有统一两端的意思。“白(月亮)本于赤(太阳),二而一也”。(注:《东西均》,第122、4、1、2页。)“赤者平起而高中白,白者能白、能黑而满轮出地之时本赤”。(注:《东西均》,第122、4、1、2页。)另一方面,“均”有运转的意思,指运动过程中的前后相续、首尾相衔,形成“轮”,即“东、西之分,相合而交至;东、西一气,尾衔而无首”。(注:《东西均》,第122、4、1、2页。)在方以智看来,“代而错者,莫均于赤白二丸”,(注:《东西均》,第122、4、1、2页。)日月有规律、和谐协调的周而复始的运行,昼夜更替,最能体现“代错”这一运动特点。(注:“代错”语出《中庸》“如日月之代明,如四时之错行”语。)把“均”的两层含义结合起来看,方以智认为:“两间有两苦心法,而东、西合呼之为道。道亦物也,物亦道也。物物而不物于物,莫变易、不易于均矣。”(注:《东西均》,第1页。)方以智把“均”、“物”、“道”贯通起来看待,“均”就是“物物而不物于物”的“道”,是动态中的平衡。“均的哲学”就是重“旋”与“和”、合“交、轮、几”于一体而富于辩证性的学说。

3.“均的哲学”创立的基础

方以智“均的哲学”的创立,并不是凭空创造的,其“均”的含义和“均的哲学”意蕴都有传统文化背景。“均”的“和合”意思,是对中华源远流长的和合文化的继承、利用和改造。在上古汉语系统中,“和”字有两种左右组合造型。一种是从龠禾声的“龠禾”字,最早见于甲骨文。“龠,乐之竹管,三孔以和众声也”。(注:许慎著:《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48页下。)“龠禾”的本义是指从三孔(或六孔,七孔)定音编管内吹奏出来的标准乐曲,以便调和各种音响。“和”,“调也”(注:《说文解字》,第48页下。)另一种是从口禾声的“和”或“口禾”字,最早见于金文。其本义是指音声相应和谐,旋律合韵。“和,相应也”。(注:《说文解字》,第48页上。)“和”所映射的哲学意蕴就是合谐、调和。关于“合”字的本义,许慎的《说文解字》认为是“口”,其上半部分“”按照传统文字学的六书理论,“谓似会意而实相形也”。(注:段玉裁著:《说文解字段注》(上、下册),成都古籍书店1981年版,第234页下。)“”为“三合也……象三合之形”。(注:《说文解字》,第108页上。)段玉裁以为“三口相同是为合……引伸为凡会合之称”。(注:《说文解字段注》,第234页下。)相当于古文“集”字,“合”字的总体含义就是:广泛采集,汇合、会合。方以智正是利用“和”、“合”的字义形成“均的哲学”集大成特点。

殷商“和”与“合”只是单一概念,尚未联用。至春秋之时,才将“和”、“合”两字连用并举,构成“和合”范畴。“和合”一词最早出自《国语·郑语》:“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韦昭注:“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商契能和合五教,使百姓安身立命。《国语·郑语》还记述了史伯关于“和”、“同”的论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若乃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和合”不是纯粹的同一、合一,而是包含有事物差异的、多样性的统一。“和”就如同五行中的土与金、木、水、火相杂,以成百物,烹饪中五味调合以成美味,音乐中宫音与角、商、征、羽音相配合才能形成和弦。(注:参见《左传·景公二十年》。)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注:《老子·四十二章》。)认为万物都包含着阴阳两个对立物,阴阳相互作用便构成“和”,只有阴阳调和,才能生成万物。

孔子把“和”作为其人文精神的核心。孔子弟子有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之,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注:《论语·学而》。)能否“和”是君子和小人的重要区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注:《论语·子路》。)

孟子继承孔子的思想,把“人和”看成比天时、地利更重要的因素,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注:《孟子·公孙丑上》。)

荀子提出:“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伪合而天下治。”(注:《荀子·礼论》。)认为万物化生、事物的运动变化、天下的治理,都是“和”、“合”的结果。

方以智深受易学和儒学影响,他把和、合概念用于“均的哲学”,形成调和、集大成的特色。

方以智“均的哲学”关于“旋”的思想直接受到庄子思想的影响,正是在批判改造、庄子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均的哲学”调和、循环的特点。

庄子利用“天均”、“天倪”、“道枢”、“圆机”等概念,强调道既生出万物之后,万物便周行不殆,人们的言论是非也是旋转无定的。他说:

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天均者,天倪也。(注:《庄子·寓言》。)

种有机。得水则为,得水土之际则为蛙蠙之衣……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注:《庄子·至乐》。)

万物以不同形态相传衍,如旋钧、如磨盘,周行不已,没有止时,事物的变化,象“环”似的首尾相接,“生”、“死”是一个永无终始的“环”,至于人们的议论,在庄子看来,就更是如此: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注:《庄子·齐物论》。)

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注:《庄子·齐物论》。)

何谓和之以天倪?曰: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于无竟(境)。(注:《庄子·齐物论》。)

万物的变化周而复始,认识的角度各有不同,且彼且此,亦是亦非,可然可否,最终都要归于大道。所以圣人观照于事物本来的样子,用自然的分际调和一切是非,处于环中,等万物,齐生死,一是非,任其周行。方以智进行剖析说:“上天之宰,本不远人,揭出人道,即天均也。毛犹有伦,故曰莫得其伦,皆种相禅,我曰环无非伦。”(注:方以智著:《药地炮庄》,卷八,第11页上。清康熙此藏轩刊本,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藏有此刊本和1932年成都美学林排印本。收入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续修四库全书·子部·道家类》。)认为人道源于“天均”,人道与天道一样,是周而复始,循环不已的。

方以智说:“吾故曰:《庄子》者,殆《易》之风,而《中庸》之魂乎!方圆同时,于穆不已,森罗布濩,既无待之环中也。”(注:方以智著:《浮山文集后编》,收入北京出版社印行《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见《清史资料》第六辑,“向子期与郭子玄书”。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研究室编,凌明标点,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页。)认为庄子体现了《周易》周行不殆、循环发展、超越是非的风格和《中庸》执中、调和的神韵。这正是他利用、吸收庄子思想的原因所在。

方以智提出的“均”的思想吸收和利用了这些因素,不仅如此,方以智也明确地谈到了“和合”的作用:“万古所师之师,惟有轮尊,轮尊无对而轮于对中。见所为因缘和合,成器而适用者,皆方老之所为也。”(注:《东西均》,第2页。)

方以智运用“和”与“旋”的方法作为形成“均的哲学”的一种手段,他说:“成均、空均与众均之所以为均,皆与我同其大小偏全,我皆得而旋之和之。”他试图采用烹、煮,反因对治的方法,调和众学说,以达到集大成的“全均”。从以上分析可知,“均的哲学”是强调变化、和合又具有调和、辩证性质的学说。

方以智“均的哲学”还有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崇实,他提出了“三均说”,“三均”即“公均”、“隐均”、“费均”,“三均”相互否定,又互相贯通,呈现为一实二虚:有藏无之“费均”为实,回答何以为“均”的“隐均”及所以为“均”的“公均”是虚;二虚皆藏一实中。(注:参见《〈东西均〉注释》,第2页。)他说:“两端中贯,举一明三,所以为均者,不落有、无之公均也;何以均者,无摄有之隐均也;可以均者,有藏无之费均也。相夺互通,止有一实,即费是隐,存、泯同时。”(注:《东西均》,第1页。)可见“均的哲学”是建立在实有基础上的。这里所说的“公均”是不落有无、两端中贯、举一明三的“道”,相当于太极,而“隐均”、“费均”则是有、无相对的两端,相当于无极与有极,方以智认为,“费均”为实,是可睹可闻的“现象”,称之为“费”或“显”;“隐约”是不可睹不可闻的“本质”,称之为“隐”或“密”。“公均”则“不落有无”,超越现象和本质。由于现象不可能脱离本质,本质只有通过现象才能得到反映。现象和本质必须同时存在,透过现象才能认识本质。

方以智还强调了本质决定现象,又不离开现象,即“所以然生不得不然,而与之同处”。(注:《东西均》,第1、107、108、98页。)他还进一步否定了外因说,强调从事物内部探求原因。“考其实际,天地间凡有形者皆坏,唯气不坏。人在气中,如鱼在水;地在天中,如豆在脬,吹气则豆正脬中,故不坠”。(注:《东西均》,第1、107、108、98页。)

生生者,气之几也,有所以然者主之。所以者,先天地万物,后天地万物,而与天地万物烟煴不分者也。既生之后,则所以者在官骸一切中。(注:《东西均》,第1、107、108、98页。)

自然岂非所以然乎?所以然即阴阳、动静之不得不然。(注:《东西均》,第1、107、108、98页。)

明其所以然,而安其不得不然,所以然即在不得不然中。(注:《东西均》,第1、107、108、98页。)

这些论述实际上揭示了“道不离器,道在器中”这一命题。可见,方以智“均的哲学”又是一种崇实不废虚、虚实合一的哲学。

二、“均”与“易”

方以智“均的哲学”与易学思想相通。他认为“均”亦具“易”之“变易、不易、简易”的特点,即前引文“物物而不物于物,莫变易,不易于均矣。两端中贯,举一明三。”“物物而不物于物”,语出《庄子·山木》,方以智借以指“均”能均物而不为物均、变易不易。旧谓“易”有三义:易简一也,亦易二也,不易三也。方以智认为“均”既具有变易、不易之性,又两端中贯,持守中道,一“均”也具“易”之三义。“均的哲学”主要是以易学为根据,它与易学具有并立和包含的关系。

既然“均”与易有如此密切的关系,所以,必须对方以智的易学进行了解。

方以智的易学思想十分丰富。他在承续三世家传易学的基础上,融贯象数、义理诸家之说,鼎薪炮药,创一家之说,企图集我国古代源远流长的易学思想之大成。方以智的易学思想贯穿其哲学研究的始终,形成了完整的理论系统,成为其“均的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1、易学渊源

方以智“均的哲学”与易学有紧密联系,可以说“均的哲学”直接来源于易学,是对易学的利用和改造,方以智的易学具有家学渊源,《周易时论合编》(以下所引该书简称《时论》)白华堂刊前识语说:“桐山方氏四世精易。”胡宗正在方中通《数度衍》跋内有云:“先生家屡世传《易》,《易蠡》、《易意》、《时论》、《易余》,诸书盈尺,类皆发前人所未发。”四代渊源和屡世传《易》指的是:方以智及其曾祖方学渐、祖父方大镇、父亲方孔炤。方以智以家传《易》学会通其外祖和老师之言,成集大成的易学,方以智说:“小子半生虚过,中年历诸患难,淬砺刀头,乃始悟三世之易,虚舟之河洛,宗一公之疑信。”(注:方以智著:《冬灰录·双选社传语》。安徽省博物馆藏有此书抄本。)“三世”指其曾祖、祖父、父亲,虚舟即其老师王宣,宗一公即其外祖吴应宾(1564~1634,字尚之,号观我,又号三一老人,著有《学易斋集》、《宗一圣论》、《三一斋稿》)。

方氏累世以易学相传,其曾祖、祖父、父亲均有易学著作,根据方以智《时论后跋》所言:“家君子自辛未庐墓白鹿三年,广先曾王父《易蠡》、先王父《易意》而阐之,名曰《时论》。”《易蠡》是方学渐的著作,共十卷;《易意》是方大镇的著作,有四卷。关于《时论》,方以智在《时论后跋》内有说明:“家君子……又会扬(雄)、京(房)、关(郎)、邵(雍)以推见四圣,发挥旁通,论诸图说。自晋以后,右王(弼)左郑(玄),而李鼎祚集之,依然皮传钩釽也,至康节乃明河洛之源,考亭(朱熹)表之。学易家或凿象数以言占,或废象数而言理,岂观其通而知时义者哉。一有天地,无非象数也。大无外,细无间,以此为征,不者洸洋矣。观玩环中,原其始终,古今一呼吸也。杂而不越,旁行而不流,此《时论》所以折衷诸家者乎!”

《时论》是“折衷诸家”而成的,尽管方氏家学有所衍变,但是《时论》的宗旨,继承和体现了方氏前二世释《易》的宗旨。马其昶在《桐城耆旧传》卷六中说:“方氏自先曾祖明善(明善为方学渐死后后人所谥之号)为纯儒,其先廷尉(方大镇)、中丞(方孔炤),笃守前钜,至先生(方以智)乃一变为宏通赅博,其三子中德、中通、中履,并传父业,于是方氏复以淹雅之学世其家矣。”(注:马其昶著:《桐城耆旧传》,卷六,第17页上。转引自《方以智晚节考》,余英时著,台湾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86年版,第70页。)方孔炤释《易》,“笃守前钜”,继承了其祖其父解《易》的宗旨,而方以智广采众说,成为“宏通赅博”的集大成易学。

方以智继承了家传三世之《易》“折衷诸家”的主要的学术传统。方以智在“悟三世之易”的同时,又会通其外祖和老师之言。“吴与钱谦益同是名僧憨三德清的门人,吴、钱都曾作憨三的塔铭。憨三是一个融合儒、道两家的释者……是一个主张三教合一的学者。”(注:方以智著:《通雅》,清光绪六年桐城方氏重刊本,另见侯外庐主编:《方以智全书·前言》,《方以智全书》第一册(全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6页。)吴观我对方以智佛学和三教合一思想有很深的影响。方以智在《膝寓信笔》内曾说:“外祖吴观我宫谕,精于西乾,与廷尉公(指方大镇)辩证二十年,小子未尝深入其藏,未敢剖也。”(注:方以智著:《膝寓信笔》,《桐城方氏七代遗书本》第25页上。)方大镇、吴观我学说在方以智早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致后来得以继承、改造和发挥。“墓下数年,重烹教乘。反复外祖观我公之旨,自合四世之易。”(注:方以智、施闰章合编:《青原志略》,卷八,第8页上,“致青原笑和上”,收入杜洁祥主编《中国佛寺志汇刊》第三辑第14、15册,台湾丹青图书公司1985年印行。)方以智对吴观我赞赏备至:“圜三宗一,代错弥纶,集大成,破群疑,其功大矣!”(注:《冬灰录》卷首,《金谷葬吴观我太史公致香语》。)再看老师王宣对他的影响,王宣,字化卿,号虚舟,著《风姬易溯》。方以智这样评价王宣的《易》学:

智年十七八即闻先生诸论,旷观千世,间引人闻道,深者征之象数。其所杂著多言物理。是时先生年七十,益深于《河》、《洛》,扬(雄)、京(房)、关(郎)、邵(雍)无能出其宗者。智方溺于词,得先生之必传,心重之,自以为晚当发明……。(注:《浮山文集后编·虚舟先生传》。见《清史资料》第六辑,第18页。)

王宣所著《物理所》对后来方以智《物理小识》多有启发。方以智在《时论后跋》内说:“余小子少受《河》、《洛》于王虚舟先生,符我家学。”方以智中年以后在给张自烈的信中则明确说,“年五十则专心学《易》,少所受虚舟先生河洛象数,当推明之,以终天年,人生足矣”。(注:方以智著:《浮山文集前编》,卷八《岭外稿》中《又寄尔公书》,此又见《桐城方氏七代遗书本》的《稽古堂文集》卷下。)在《通雅》卷首之一《音义杂论·考古通说》中说“王化卿先生长于吾桐,最精河、洛”。由此可见他对王宣的推崇和王宣易学思想对他的影响。

方以智继承了从其曾祖到其父渊源相传的“三世之易”的精髓——“公因反因”说和王虚舟“中五”说、吴观我的“三一”说,方以智正是将这些学说熔为一炉,并折衷诸家,构成了他那庞杂而又包含丰富辩证思维的“均的哲学”体系。方以智的易学思想本身就是运用和合、折中的方法形成的集大成易学。方以智以“公因反因”说为核心,将诸家之说融贯为一,构成了一个以《易》学为核心内容的“均的哲学”体系。这与时代自然科学进步也是分不开的。

方以智的《易》学思想,在他专门的著作《五位纲宗》、《图像几表》、《学易纲宗》、《易余》、《易义》、《易筹》、《易图》等中都有反映。《图表几象》八卷,根据侯外庐先生的研究,就是《图考》。方以智在 《通雅》自订《凡例》中说:“少受河洛于王虚舟先生,又侍中丞于法司(指方孔炤在崇祯庚辰1640年被杨嗣昌诬逮诏狱),闻黄石斋先生之易,别有折中论说。”“此天人大原,象数历律之微,尽本诸此。《通雅》类中,或偶举大概,不敢细述,别作《图考》。”《图像几表》附于《周易时论》,是方以智阐发家传“象数”《易》的精心之作,不仅搜罗了丰富的《易经》象数,而且给予了详细的文字说明论证。《易余》之目,见于朱彝尊的《经义考》卷六十四,马其昶的《方以智传》内亦有著录。目前研究方以智易学只有以《易余》、《东西均》、《周易时论合编》为主要根据。

《周易时论合编》共23卷;包括《图像几表》八卷,及“周易上、下经八卷,系辞上、下传四说卷,卦传、序卦传、杂卦传各一卷”十五卷。顺治十七年(永历十四年,1660)刊本;白华堂根据余飏所藏秘本,由李世洽鉴定梓行。白华堂刊前识语记述了刊刻动机、全书主旨和对该书的高度评价:

桐山方氏四世精易。潜夫先生研极数十年,明此一在二中、寂感同时之旨。邵、周、程、朱是为正铎,而理寓象数、中旁皆通。近代王阳明、焦弱侯、管东溟、孙淇澳、高景逸、黄石斋、倪鸿宝诸先生之说,万派朝宗矣。一切生成、天然秩序、元会呼吸、律历征几、通志成务、体用神明、兼该悉备,实造化人事之橐龠,百家九流之指归也。本坊特恳季芦先生手授秘本,公诸海内,诚古今之奇书,识者珍之。

“桐山方氏四世”即指方学渐、方大镇、方孔炤、方以智。“潜夫先生”即方孔炤。“季芦先生”即余飏(字赓之。),方以智乡试中举的座师,为《时论》作序。“一在二中、寂历同时”为全书主旨。

余飏晚年给方以智的一封信中说:“《周易时论》,此君家四代渊源,门外汉何能窥见。”(注:《青原志略》卷八,《寄药地尊者》,第12页上。) 《周易时论合编》是方孔炤、方以智及其家传易学的集大成。其主要部分虽在方孔炤生前完成,但未竟之业却是由方以智命三子合编完成。方以智《时论》“后跋”、“又跋”云:

家君子自辛未庐白鹿三年,广先曾王父《易蠡》、先王父《易意》而阐之,名曰《时论》,以六虚之归环中者时也。又八年抚楚以议剿谷城,忤楚相,被逮。时石斋先生亦拜杖下理,同处白云库中。阅岁有八月。两先生翛然相得,盖无不讲易朝夕也。肆赦之后,家君子特蒙召对,此两年中又会扬、京、关、邵,以推见四圣。发挥旁通,论诸图说。……忽忽十五年,老父归卧环中堂,《时论》又再易稿矣。……合编未竟,遗命谆谆。时当病废,墓庐碌趚,命儿子德、通、履合前后稿而编录之。

由此可见,《时论》不但是方孔炤、方以智两个人的精心杰作,同时也是方氏易学之集大成,其中蕴涵着方以智的许多哲学思想。《时论》,根据彭迎春的研究,“此书乃方孔炤、方以智二人合著”,“孔炤与密之父子二人,均为《时论》的编撰者”,“《时论·图像几表》与《时论·经传部分》都是我们研究密之易学思想的重要材料,至少是,凡明确标以‘智曰’、‘智按’之类者,我们都可以放心地把它作为密之的议论来加以研究、引用。”(注:《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13卷第4期,第72页。)

2、易学与“均的哲学”

方以智往往把“易”泛指,将伏羲之《易》、文王、周公之《易》、孔子之《易》统称为“四圣人之《易》”。他认为,诸圣人之《易》,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圣人注解天地自然的变化运动,所以他又称为“天地之《易》”。“天地之《易》”才是最根本的“易”,是“四圣人之《易》”的本源,先天易学为《周易》之根源。他说“天地露泄之,马体变龟用,而人不悟,此天地之棘栗蓬也。伏羲露泄之,以奇浑偶,而人不悟,此伏羲之棘栗蓬也。文王露泄之,转东西为南北而轮回之,反对相续,而人不悟,此文王之刺栗蓬也。孔子露泄之,杂上、下经而交易之,取三互之《大过》而颠之,天何言而代错,而人不悟,此孔子之大棘栗蓬也”。(注:《东西均》,第146页。)“四圣人于《易》之冬至,见天地之心,此推论呼‘心’之始矣”。(注:《东西均》,第106页。)所以他说:“愚曰:《易》者,尽情之书也,圣人之情见乎词,而天地万物之情见矣。”(注:方以智著:《易余·薪火》,安徽省博物馆藏有此书抄本。)这个说法,在《易》的起源问题上,继承了《易传》所谓“圣人仰观天象,俯察地理,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而作《易》的唯物主义观点。

“《易》以无是非示人”,方以智据此形成“均的哲学”的调和性特点。方以智一方面认为《周易》是一本占卜书,他在自己的著作里,对蓍法和策数多有谈及,另一方面他又强调,这部书所讲的占卜,只是“艺”,属于形式,而它的内容,却在于“立教”。他说:“《易》冒天地,为性命之宗,而托诸蓍策,以艺传世。”(注:《东西均》,第105页。)他认为《易》的宗旨是讲天地间的“性命”之道,而占卜只是它藉以传世的形式。方孔炤说:“一部全易,万世蓍龟,奉此圣论而已。”(注:《时论》卷十一,第5页下。)方以智说:“应对《诗》、《书》,皆揲灼也,玉帛钟鼓,皆蓍龟也。”(注:《时论》卷十,第60页下。)“中土以《易》为均,其道并包,而以卜筮之艺传于世”(注:《东西均》,第1页。),方以智曾经说过,《易》就是因为它“托诸蓍策”,而免于秦灾,从而流传下来。《易》是透过其占卜形式而发挥它对各类人的教化作用的。他说:“《易》故以天理其欲,而以蓍龟忘其法,以礼乐田其情,而以学畜其灵教。悟者眯悟,不教悟者真悟,逼揠之门不少矣。”(注:《易余·约药》。)正因为他把《易》看作圣人“立教”的著作,所以他将《易》视同《春秋》。他说:“知伦物切于《春秋》,《春秋》养于礼乐,礼乐载于《诗》、《书》,而《易》以统之,即以泯之。故曰《易》袭《春秋》,《春秋》律《易》。”(注:《易余·薪火》。)“《春秋》准《易》。”(注:《东西均》,第43页。)《时论·凡例》说:“故《易》冒天下之道而立仁与义,以宰其阴阳刚柔,政府既立,权统君民。”方以智还将《易》与《诗》作比,他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反复之,引触之,比兴而已矣。……言为心苗,有不可思议者,谁知兴乎?知《易》为大譬喻,尽古今皆譬喻也。尽古今皆比兴也,尽古今皆《诗》也。存乎其人,乃为妙叶,何用多谈?”(注:《通雅》卷首之三,“诗说”。)关于《春秋》的作用,方以智认为就是能评断是非,所谓“《春秋》则公是非之权也。”(注:《东西均》,第82页。)“权”即“衡”意。方以智著作中的“衡”,含义就是达到“不落是非,是非双遗”的所谓“至平”状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说:“《易》以无是非示人,即以公是非告人”(注:《东西均》,第45页。)。“无是非”其意即指“公是非”,也就是不落是非,是非双超的意思。方以智据此形成“均的哲学”的调和性特点。

方以智《易》学思想中的辩证法内涵是“均的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周易》最早体现了“合和”、“和合”的文化精神《乾卦》卦辞为:元、亨、利、贞。《周易·乾文言》称“元、亨、利、贞”为“君子四德”,“‘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君子四德”中就出现了“合”与“和”,“合礼”、“和义”是君子必备之德。

《周易·象传乾卦》“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道出了“合”、“和”就是要合于自然,和于人。关于“合”于自然,《乾文言》的解释是“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关于“和”于人,《周易·象传咸卦》中这样说:“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就是说,天地间阴阳之气合和交感,天下便能安康和平。圣人要做到与民众的合和交流,就必须顺应天地之间和合交感而产生的变化,“与天地合其德”,而“天地之大德曰生”。“生”就意味着生长变化。所以必须“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注:《周易·系辞下》。)圣人“和”人的要旨在“变”,顺应天地万物的变化而变化,就是要发展,不停留于原有的生产、生活水平上,有所创造。伏羲氏、神农氏、黄帝、尧、舜,至所以被称为圣人,就在于“合于自然,和于人”,有所创新。所以,《周易·系辞上》称“日新之谓盛德”。“变”和“新”也是“和”本身应有之意。方以智正是利用这一观念,形成“均的哲学”的进化论思想。

《周易》历来就被人们视为以阐发“简易、变易、不易”思想为宗旨的著作,方以智自觉地继承了这个传统,在论述“变易”与“不变”关系时,充满了辩证思维。对于《系辞》的“生生之谓易”这一著名论断,易家皆有注解,但只拘于作字面解,没有充分阐发,尚未形成系统的思想,韩康伯解曰“阴阳转易,以成化生”(注:转引自楼宇烈著《王弼集校释》下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张载解为:“生生,犹言进进也”(注:张载著:《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190页。),朱熹诠为:“阴生阳,阳生阴,其变无穷,理与画皆然”(注:朱熹著:《周易本义》,天津古籍书店1986年版。)。方以智则对“生生之谓易”进行了发挥,其思想远比他们详细和深刻。

方以智说:“易者,征天地之几也”(注:《东西均》,第108页。)。“几者,微也,危也,权之始也,变之端也。”(注:《东西均》,第24页。)认为《易》是揭示天地运动变化之几微的著作。方以智“均的哲学”认为,运动根源于它自身的内在矛盾。方以智还是从广义逻辑意义上使用“矛盾”概念的第一个人,他说“设教之言必回护,而学天地者可以不回护;设教之言必求玄妙,恐落流俗,而学天地者不必玄妙;设教之言惟恐矛盾,而学天地者不妨矛盾”。(注:《一贯问答》。)他承认矛盾的实在性,这无疑是对中国古代辩证法思想史的一个杰出贡献。王永祥先生给予了高度评价:“早在黑格尔之前二百年,即十七世纪的中叶,生活于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方以智,在继承古代朴素的对立面统一思想和思辨辩证法的基础上,改造了由韩非所提出的形式逻辑意义上的否定性‘矛盾’概念,以直观的形式提出了朴素但又具有思辨意味的辩证的‘矛盾’概念,阐述了矛盾的辩证法,从而成为中国古代朴素矛盾辩证法的集大成者。”(注:王永祥著:《中国古代同一思想史》,齐鲁书社1991年版,第400页。)方以智把矛盾普遍性的思想概括为“尽天地古今皆二”。“天地”指空间,“古今”指时间;而一个“尽”字,一个“皆”字,就表明矛盾无处不有,无时不在。他指出:“昼夜、水火、生死、男女、生克、刚柔、清浊、明暗、虚实、有无、形气、道器、真妄、顺逆、安危、劳逸、剥复、震艮、损益、博约之类,无非二端。”(注:《东西均》,第38页。)“二端”既相对又相依,故称之为“对待”,“夫对待者,即相反者也”,(注:《东西均》,第38页。)意即“矛盾”。“吾尝言天地间之至理,凡相因者皆极相反”。(注:《东西均》,第38页。)这个结论的得出,标志着我国古代辩证法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是方以智对我国古代辩证法思想的划时代的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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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以智“权”与“易”的哲学关系分析_方以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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