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社会保险基金论文

工会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社会保险基金论文

工会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保险论文,监督管理论文,对策论文,工会论文,建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我国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人数迅速增长,社会保险基金总量不断扩大,我们对此作了专项调研。2007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0812亿元,基金支出合计7888亿元,累计结存8000多亿元。从参与调研的各省的情况来看,均实现了社保基金收大于支、略有结余的目标。

被调查的各省市社会保险基金都基本上被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总体情况是实现省级统筹的地方(保险项目)要好于实行市县级统筹的地方(保险项目),为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监督其正常运行和保值增值,全国除青海省外,其余30个省市都成立了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从总体来看,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比较松散,开展活动不多,对社保基金的监督作用相当有限。根据2006年审计署审计结果,共发现违法违规基金71.35亿。其中1999年及以前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23.47亿元。

究其原因,主要有缺乏对各级党政领导动用基金的制约机制、社保基金监督的法规政策很不完善和社保基金的社会监督工作没有得到正常开展等方面。

一、工会参与社保基金监督的情况

社保基金是劳动者共同拥有的后备基金,作为劳动者利益代表的工会,在社保基金监督方面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工会参与社保基金监督工作的方式

(1)通过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近年来,为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各地建立了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社保基金的监督工作。各地工会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直接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加联席会议,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巡视检查。这方面最具典型性的是福建省。福建省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会,其主任由工会领导兼任。在福建社会保险监督体系架构中,工会组织负责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该省各级工会把社会保险监督工作作为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职工群众的普遍认可。

(2)通过积极动员职工开展群众性监督活动。职工群众监督是社会保险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等相互配合,对保障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例如辽宁省总工会2000年成立了全省社会保障职工群众监督委员会,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社会保障职工群众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全省14个地市总工会也相继成立了社会保障职工群众监督委员会。

(3)通过参与人大、政协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合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四川省各级工会积极会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合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庆市总工会与市劳动局、地税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从2004年开始,每年都抽调专门人员,参与由委员会组织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专项检查,每年都与劳动局、地税局一起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宣传周活动,此项工作已经形成制度,并被纳入到各级工会主席的目标考核中。

(4)发挥工会评选和管理劳模的优势,实行各种评优活动一票否决制度,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从2003年开始,重庆市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情况,作为推荐评选全国劳模、重庆市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重庆市“好书记、好厂长”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随后,又将考核指标延伸到其他四项保险,切实做到凡未参加社会保险或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得推荐评选。这一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五项社会保险的征缴工作。据市社保局提供的数据,仅2005年“五一”前夕,在评选全国劳动模范和市劳模的过程中,仅基本养老保险金一项,全市共补缴6800多万元。

2、工会开展社会保险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会在社保基金监督中的地位和作用尚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虽然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工会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暂行条例》对工会参与社保基金监督作过一些原则规定,但普遍对监督的程序、内容、参与方式的规定等都不够明确,缺乏可操作性,这直接影响工会参与社保基金监督的力度。

(2)工会参与社会保险监督的手段缺乏。目前工会参与社会保险监督主要依托于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大部分省市工会目前虽然已是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委员,但由于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本身工作开展不力,同时,工会在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中所担负的职责、所拥有的权力以及如何保障工会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等方面却缺少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工会依托这一平台参与社会保险监督的效果也不好。

(3)工会本身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有的地方工会组织认为社会保险监督是政府的事,工会没有必要做这项工作;有的地方工会组织存在着畏难情绪,认为开展监督是得罪人的事,工作缺乏主动性;有的地方工会组织对社会保险政策和业务不够熟悉,缺乏社会保险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二、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的对策建议

1、社会保险监督各方要密切配合,形成协作联动的社会保险监督工作格局

劳动保障、财政、审计、工会、新闻媒体等是开展社会保险监督工作的重要部门。在工作中,各有关单位一方面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另一方面,要搞好协同配合,共享检查资源,发现问题共同协商解决,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整体效应。

2、实行基金监督、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以及政策法规的完善三位一体,实现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全方位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是社会保险监督的核心内容,但远远不是社会保险监督工作的全部。实践中要坚决避免将社会保险监督简单地简化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做法(目前已经四次征求意见的《社会保险法》草案中只写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内容),必须实行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以及促进政策法规的完善三位一体,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的落实。

3、完善社保基金管理信息定期公开披露制度

了解基金的运行和管理情况是参保职工和企业的基本权利;实现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也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社保基金信息定期公开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社保基金的收支、积累、运营和审计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社保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

4、高度重视工会在社会保险监督中的作用

在社会保险监督工作中,工会完全可以发挥主导性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社会保险监督工作。参与本地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及措施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人大、政协及地方政府组织的专项检查活动;建立各级地方社会保险职工群众监督委员会,独立或配合人大、政协及地方政府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反映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发稿 王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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