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及建议论文_任锐

浅谈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及建议论文_任锐

湖北江河正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湖北恩施 445000

摘要:我国近几年加大支持中小河流治理投入,通过多年治理,江河防洪体系得到巩固提升,河道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较大的提升改善。本文总结了当前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尝试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对策与建议

前言

当前,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面临着工作范围过大、工程数量众多的压力,从而暴露出诸多问题,不利于治理工程建设活动的有序、顺利开展。如何有效管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工作,是管理人员急需思考的问题。

1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设计变更过多

近年来,笔者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设计变更过多的现象,主要体现在:

①设计方案深度不够。中小河流点多面广,各具特色,普遍存在基本资料不全现象。设计单位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没有考虑河流特点,任务单一,措施单一,没有对河流类型、洪水特性等进行针对性分析,形成大量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的雷同,导致项目实施时设计与现状不符,影响了工程进度;

②未与市政规划相衔接。在设计穿越城镇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时,忽略了市政规划,从而在实施时发现市政项目已先行建设,导致治理项目的堤轴线、建筑材料及堤型断面等发生变更,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1.2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

在我州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征地拆迁工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①土地权属不清。由于河道没有堤防,并且多为季节性的河道,很多治理区域都被附近的群众侵占,部分滩地还划分成了农田与耕地,在征用和补偿时无法确定土地权属,影响工程进度;

②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低。征地拆迁补偿款由县政府负责兑付,受县财力的限制,一旦提高补偿标准,政府无法负担;但群众普遍对补偿资金期望值高,过低的补偿标准造成部分群众难以接受,不能按时对河道两岸附属物进行清理和迁移,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③涉及违章建筑物的清理问题。在河道的沿线,有很多群众私自违章搭建的建筑物,强拆与补偿时总是遇到很多困难,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阻碍。

1.3质量监督问题

①政府监督力量不足。县区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一般由州质量监督站承担,州质量监督站承担全州的中小河流项目的质量监督责任,任务十分繁重。在人员少、项目多、分布广的局面下,难以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②监理工作不到位。一些监理单位为了节约经费,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足或者缺乏有经验的监理人员,或未按要求进行跟踪检测与平行检测。

③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相关技术人员。一些施工单位为节约经费,四大员未按投标承诺进场到位,重要部位及关键工序施工均无主要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施工内业资料与工程进度不一致等现象;在工程质量上表现在混凝土堤面蜂窝麻面、堤线不顺直、局部堤段混凝土强度不达标等现象。

1.4建后管护难

县区的中小河流主管机构为县级水利部门,水利专业技术力量薄弱,非工程技术人员多,造成建后缺乏专业人员的有效管护;加上未制定规范的河道堤防监管措施,导致建后因人为或自然原因破坏严重。有的沿河居民的防洪意识较为缺乏,甚至把大量的生活垃圾倾倒进河道中,导致拥堵河道的情况屡屡发生,严重破坏、污染已经治理过的中小河流,使其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益。

1.5实例问题

(1)中央资金缺口较大。

长江流域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同程度存在中央资金缺口问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西藏自治区中小河流治理资金为国家全额补助,区、地、县各级财政尚无垫支先期开工建设能力,中央资金下达分解进度迟缓致使部分项目批复后仍无法开工建设。

(2)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困难

近年来,部分地区水利建设任务较为繁重,而水利建设项目均要求地方安排落实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地方财政困难的市县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及时到位,影响工程建设进展.

(3)工程建设进展总体偏慢

当前,各地正全力推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但部分地区纳入《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项目建设进展总体偏慢。截至2016年12月,江西、湖南、四川纳入《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年)》项目完工率分别仅为48.9%,61.0%和66.0%。其中,江西省规划项目282个,已完工项目138个;湖南省规划项目418个,已完工项目255个;四川省规划项目406个,已完工项目268个。

(4)未纳入规划的中小河流防洪问题较为突出

根据《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年)》等文件安排,当前已纳入相关规划开展治理的大部分为流域面积在200km2以上的中小河流,而大部分流域面积在200km2以下的农村河流尚未得到有效治理,现状防洪标准低,防洪能力薄弱,且多处于不设防状态,在2016年汛期出现的强降雨过程中造成大面积水毁,致使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

2 对策与建议

2.1深入做好工程前期工作

(1)做好设计基础资料的整理与收集工作。勘测设计人员、项目业主及参与设计工作的水工、地质及水文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细致的勘察,做好各种水文资料的调查与测量工作,最终使得各个参与设计工作的单位与成员可对治理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都有更深入的了解与掌握。

(2)借助协同集中办公的方式,尽可能优化设计方案。针对当前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任务重、周期短的特点,所有参与设计工作的人员应深入到工程建设的现场,与业主单位一起就设计工作的高质量开展进行有效的协调与配合。当地的水利机构应与城建部门进行沟通与协商,结合市政规划最终设计出最优化的治理方案。

(3)因地制宜,逐步完善治理方案。应根据各河流的特点,从投资合理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等方面比对,选择合适该河流的治理方案。

2.2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

建议县政府成立由多个部门组成的征地拆迁工作小组,落实责任,在项目实施前对所涉及的征地及拆迁范围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具体的征地拆迁方案,倒排工期,争取在项目开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开工建设。

2.3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有效策略

(1)项目法人将影响较大、老百姓关注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对象,并积极与质量监督部门沟通,将其列入重点质量监督对象,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的质量。

(2)要求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配足监理人员,做到全程监理。对缺乏监理经验的人员进行培训,并需在有经验的监理人员带领和指导下上岗;同时按相关要求进行跟踪检测与平行检测。

(3)项目法人应制定对施工单位五大员的考勤制度,不定时对施工单位五大员进行考勤,如超过三次以上考勤不达标,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2.4建立健全的河道管护机制

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完成后能否发挥效益关键在于建后管理是否到位。因此,各地政府应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探索治理项目建后管护的“河长制”,将每一条河流治理后的管护责任落实到各级行政责任人头上;确保工程建成后长久发挥效益。

3 结语

总之,建设管理是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管理人员只有全面了解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寻找有效管理方法和措施,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的现场管理,最终为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赢得更为理想的各种效益。

参考文献

[1]杨艳丽.浅谈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及建议[J].低碳世界,2017,13:22-23.

[2]罗绍兴.中小河流治理问题分析及水文规划设计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7,09:90-91.

论文作者:任锐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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