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与政府的关系_混合经济论文

论市场与政府的关系_混合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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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是经济学、管理科学以及财政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这个问题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也很不相同。只有当人们逐步认识了市场的作用和缺陷以及政府的作用和缺陷之后,才能获得有效地处理市场与政府关系的经验。

一、市场失灵(市场缺陷)与政府职能

早期的主张自由放任、反对政府干预经济,是建立在市场充分有效的基础上的。但“看不见的手”只能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发挥完美的作用,然而在现实世界中找不到满足完全竞争的条件的市场,因此经济运行也就难以达到资源最优配置状态。引发资源无效率配置的因素在西方经济学中被称为Market failure。国内对Market failure一词并无统一的译法,常见的有市场失败、市场失灵、市场缺陷等,但在使用时,往往用一个词概括市场的资源配置失效,分配不公以及宏观经济稳定三种现象。如果从探讨国家职能和政府的经济作用的角度看,这样的用法未尝不可。本文探讨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也采用这一用法,但是它与原意并不完全吻合。

(一)资源配置失效。

市场配置资源为什么会失效,大致有以下三方面因素。

1.信息不充分也不对称。完全竞争市场要求消费者和厂商享有充分的信息,但是现实世界中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在信息稀缺的情况下,投机的冲动使信息垄断者不会按竞争规则行事,市场参与者也不可能做出符合实际的最大化决策,因此资源不能被最有效地利用。即使能够建立一个“信息市场”,买方判断信息产品的价值还需要其它更重要的信息,需要不断的信息,而卖方销售给不同购买者的信息产品不可能是同质的。买方购得信息后又将成为新的信息垄断者,只有处于垄断之中的信息才能有购买者。因此,信息市场不可能是完全竞争性质的。为了保证竞争规则不被违反,政府也只能根据事后的判断,利用法律规范信息市场,以信息公开来增大其来源,但不可能完全消除这个市场的不完全性。因此,信息问题是阻碍现实世界中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根本性因素之一。

2.自然垄断和产品差别。由于每一种商品都是有差异的,所以每一厂商都具有某些垄断因素。当规模报酬递增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受到障碍的条件下,市场竞争者减少。如果市场上只有一家卖者或买者,就产生卖方或买方的完全垄断;如果市场上仍然存在有几家卖者或买者,这种市场被称为垄断竞争市场。在现实生活中,多数市场的竞争是不充分的,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在长期均衡中,由于不存在完全竞争,这种市场的产品价格都高于行业的长期边际成本,经营者得到超额盈利,产量也达不到最大。垄断与不完全竞争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效率损失:(1)产量受到限制,产品的使用者的福利受损失;(2)由于存在垄断利润,缺乏尽可能降低成本的竞争,可能导致管理松懈;(3 )垄断者可能不积极地推动技术进步;(4 )垄断者追求超额收入的寻租活动会造成资源浪费。对于不完全竞争造成的市场失效,政府可以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对策,如: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国有化、管制和定价措施等,对于垄断竞争行业则实行反托拉斯政策,利用反垄断法来促进竞争;为了鼓励技术创新政策可以颁布专利法,等等。

3.外部性和公共产品。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一书中根据社会边际成本和私人边际成本的比较来说明外部经济现象,当社会边际成本大于私人边际时,将产生外部不经济,导致供给过多,典型的例子是与环境污染有关的产品生产;相反,如果社会边际成本小于私人边际成本,则为外部经济,会产生供给不足,例子如桥梁、道路的建设。当存在外部效应时,即使是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价格也不会等于社会边际成本,所以不能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如何纠正它,一般说有三种设想:(1 )通过重新分配产权由私人交易自行解决, 其根据是科斯定理(1960年)(注:科斯:《社会成本问题》载《法学和经济学》,1960年10月号。);(2)合并与外部性影响有关的企业, 由这个大企业来规划总产量,使“外部效应内部化”;(3)使用税收和补贴计划, 对造成外部负效应的企业,国家对其征税,其数额等于该企业所造成的损害,以便使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这些设想的后面,都有政府行为以及计划的某些踪影。

公共物品可以看作是外部经济极端化的结果。萨缪尔逊分析过公共产品的性质(注:参见萨缪尔逊:《公共产品的纯理论》,1953年。),一般认为纯公共产品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两种性质都产生了范围很广的“外部经济”,如国防,气象服务、灯塔等,按受益范围大小可以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公共产品。另一些准公共产品具有两种性质之一:“公共财产物品”具有非排他性不具有非竞争性,如地表水的灌溉;“俱乐部物品”具有非竞争性而不具有非排他性,如收费公路。从资源配置效率方面来考察,或者是由于存在完全的非排他性,或者是由于排他的本成较高,或者是具有非竞争性对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由私人按市场规则来提供有困难,所以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从帕累托最优效率的必要条件看,政府提供多少公共产品,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方能使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最优化,有赖于各消费者的边际支付意愿(边际替代率)之和等于各产品的边际成本。但是“搭便车”的心理掩盖了个人偏好也改变了个人的支付意愿,因而供集体消费的公共产品的需求预测并不能给政府提供完全确实的信息以决定公共物品的数量,在现实中的运用存在困难。

(二)分配不公平。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个人的收入分配取决于初始的要素禀赋分配,而这种初始禀赋的分配状况并不公平,长期累积的结果则更不公平。而且在现实经济中,由于不完全竞争和垄断的存在,以及各种社会因素如社会上惯用的薪给结构以及家庭关系、社会地位、性别种族差异等等因素,使得利润工资等收入并不完全取决于完全竞争条件下的要素价格。因此,政府必须担当起收入再分配的重任。

(三)市场经济的宏观不稳定性。

大萧条以前,主流经济学家相信完全竞争,在“二分法”古典模型中,劳动市场的均衡决定实际工资和就业水平,产出水平或总供给由生产函数决定;由于工资与价格具有充分的伸缩性,非自愿失业是不存在的;自由升降的利率对投资和消费水平的影响能保证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均衡,储蓄与投资相等,市场总能出清。因此古典经济学家的政策处方可以归结为“Laissez Faire”,意思是“自由放任”, 即政府干预应尽量予以避免,市场力量会引导经济正常运行。

本世纪大萧条的深度和时间上的长度动摇了人们对上述理论观点的信心。1936年,凯恩斯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在《通论》中凯恩斯阐述了劳动市场失灵即非自愿失业广泛存在的原因:(1 )在劳动市场上,由于存在“货币幻觉”,劳动供给应该是货币工资的函数。在“货币幻觉”和其它社会力量的作用下,货币工资存在刚性,所以劳动市场可以在低于充分就业的水平上达到均衡;(2 )在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资本的边际效率递减和流动性陷阱的共同作用下,将产生有效需求不足,使总需求小于充分就业状态下的总供给,引起非自愿失业。既然市场机制本身有可能产生有效需求不足并引起非自愿失业,而增加有效需求的最直接的方法来自政府,通过财政政策来调节总需求也就成为政府干预经济的合理依据之一。

凯恩斯之后,经希克斯、汉森、萨缪尔逊、帕廷金等经济学家发展的新古典综合派认为宏观经济本来能自动趋向均衡,但是,市场机制内在的自动调节的稳定性很微弱,在现实又确实存在工资刚性,流动性陷阱等阻碍因素,自动均衡机制的成本很高,代价太大,所以政府仍有必要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稳定经济。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承认市场经济有效性的同时,也必须承认市场缺陷普遍存在,政府经济职能是市场缺陷的逻辑延伸。马斯格雷夫将政府职能确定为“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三个方面”(注:理查·A·马斯格雷夫、皮吉·B·马斯格雷夫:《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版,第15~16页。)这是与市场缺陷的内容相对应的。在资源配置方面,政府必须从私人部门将部分资源转移出来提供公共物品,采取税收——补贴计划纠正外部效应;必须采取多种手段弥补垄断性市场的不足,促进竞争。在收入分配方面,政府必须利用税收和支出对初次分配进行调节。最后,政府必须采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控制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等等。

二、政府失灵

但是,政府行为也同样可能有缺陷。政府失灵的理论依据是公共选择理论以及新古典学派的政策无效说;在许多场合,政府失灵也与信息问题有关。

(一)公共选择的困惑。

古典学派和新古典综合学派都把政府直接假定为谋求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理性人:前者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维持市场秩序、提供公共设施服务;后者则认为政府是市场机制的合理调节者和干预者,民主政府通过利益集团的竞争能合理反映社会的意志。但是从60年代开始兴起的公共选择理论改变了上述看法。公共选择理论将理性人假设应用到政治领域,他们认为,选民、政治家和官僚作为理性人,都受他们个人的短期利益动机支配:一方面选民可能选择不投票,因而使得特殊利益集团在投票表决中的权重大为增加;另一方面,政治家为迎合选民的需要,自然会提出符合中间投票人意愿的竞争目标以增加获胜的可能性,而作为少数的选民就几乎是无法自主选择的。另外循环投票有可能被投票程序设计者利用,投票人也有可能通过互投赞成票使各自的议案获得通过。这些论证表明, 政府的活动并不是简单地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Arrow不可能性定理(注:肯尼思·阿罗:《社会选择和个人价值》1993 年。)(1963年)表明,不存在“完美的民主决策方式将个人偏好汇总成为社会偏好”。如果说一致通过规则产生的政府资源配置方式是满足帕累托效率原则的,那么公共选择理论表明一致通过不可能实现,多数票规则产生的均衡结果仅仅代表了中间投票人利益,因而通过政府配置资源难以达到最优状态。在宏观经济政策选择上,政治家和选民都有扩大政府预算规模的倾向。这种内在的压力迫使政府赤字不断扩大,货币政策也会因此而受到干扰。在经济自然均衡的假说下,不存在通货膨胀与失业间稳定的置换关系。膨胀性政策是政府行为的结果,因此政府干预只能给经济带来更大的不稳定,甚至出现“滞胀”现象。

(二)宏观经济政策的失效。

新古典综合派将IS—LM模型与菲利普斯曲线相结合,说明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存在某种置换的可能,并且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各种积极的政策工具。但是这一理论无法说明60年代末70年代初西方国家出现的滞胀现象。60年代初弗利德曼和费尔普斯利用“适应性预期”概念否定了负斜率的长期菲利普斯曲线(即失业与物价上涨有可能置换)的存在。货币学派认为,劳动市场的长期均衡由自然失业率决定,刺激就业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的最后结果只能导致通货膨胀而无助于降低失业率,因此最好是按经济增长率实行稳定的货币供给。但是80年代的实践证明,“单一货币规则”并不是经济稳定的充分条件。

理性预期学派从理性预期概念出发,完全否定了菲利普斯曲线:在理性预期的假设下,价格和工资迅速调整,以致使短期负斜率的菲利普斯曲线也不存在。只有当政府的宏观政策带有“欺骗”性质才能产生预期效果,但是一旦人们形成理性预期,政策将归于失败。而且一次又一次地使用“欺骗”性的政策将干扰经济人根据名义价格作出合理决策,货币体系中的“噪音”使经济更不稳定。另外,实质经济周期理论则将经济的波动完全归于预料不到的外部冲击,对于这些冲击,政府至少与公众同样无知,因此无法通过事前的政策来防止,即使政府作出政策安排,在理性预期的作用下,政策仍将归于失败。这些理论都从不同侧面说明了政府宏观政策的无效性。

(三)信息稀缺。

政府有效执行它的三项经济职能同样需要完全的信息:在提供公共物品时,需要真实、准确地了解消费者偏好;政府纠正外部不经济需要准确衡量社会边际成本;制定宏观政策需要准确估计政策的执行结果和私人部门的预期;执行再分配政策需要区分贫富差别等等。而现实中,信息稀缺及信息不对称却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政府决策的高昂信息成本必然会降低政府弥补市场缺陷的效率。

由于以上这些原则,政府行为的缺陷也不可避免。当然,也并不是完全否定政府的作用。

三、混合经济

经济中一些内在的根本性原因决定了市场缺陷与政府缺陷都是不可避免的;正如不能用市场的缺陷来否定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同样也不能用政府的缺陷来否定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市场的功能与缺陷以及政府的功能与缺陷既然同时存在,那就提出了另一个问题——两方面能否相互弥补呢?按照这样的思路,就有了“混合经济”的说法;如今,不少人(不仅经济学者)都认为现代经济必然是混合经济。

对于混合经济,西方经济学从不同角度来理解:

1.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混合。西方国家都有相当数量的政府所有的企业——称为公有企业,其经营方式各不相同,经营领域也广狭不一,但都进入市场,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市场上公有企业与私人企业并存,它们之间有程度不同的竞争。

2.不同性质产品的混合。私人部门与公共经济部门并存,两者通过市场相联系,互相交换,前者提供私人物品,后者提供公共物品。只要人类需求的多样性不改变,只要人类个性不完全被集体意志取代,这种性质的混合经济就是必然存在的。

3.市场机制与政府职能的配合(混合)。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并决定了初次分配的格局,政府则在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宏观经济稳定三方面进行广泛的配合与补充。显然,只要资源是稀缺的,只要存在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包括准公共物品)的区别,只要存在不同的市场类型,只要存在不同的公平标准,只要存在经济波动,市场与政府的配合与补充也就是必然的。

由于社会、历史等原因,混合经济在西方各国的实践中表现出不同的内部结构,各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私人经济与公共经济的不同的混合程度,并不存在混合经济的统一模式。历史及现实世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并不要求一个国家刻意模仿它国,照搬某一种混合经济的成功模式,而是在这种理论的基本前提下,在实践中探索一种适合具体国情的模式,用以合理、适当地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力求两者能取长补短,达到经济稳定增长的目标。

四、计划还是市场

(一)早期的思想。

随着资本主义内部矛盾发展,出现了各种抨击资本主义的思想。空想社会主义者将经济运行中的无序、混乱,两极分化乃至各种罪恶的社会问题都归之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并提出了“乌托邦”式未来社会的设想。从托马斯·莫尔《乌托邦》(注:托马斯·莫尔:《乌托邦》(1516),商务印书馆1982年中文版。)(1516)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未来社会以生产资料共有和共同劳动的小生产经济为基础,排除了商品货币关系,收入分配体现平等原则,这种思想与自由主义思想是对立的,预示了改造市场经济的必要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批判精神,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中“看不见的手”不可能消除生产无政府状态和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因此要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只有通过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化才能解决,对于这种公有制经济的内部运行机制,马恩并没有实践,当然也就设想得很简单:当生产资料转归社会共同占有时,整个社会也就变成一座在共同体控制下的大工厂。在这种体制下,商品货币关系不存在了,市场让位于计划配置方式。在那里,人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95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提出了同样的看法,他说:“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那时,一件产品中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首先采用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件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人们可以非常简单地处理这一切,而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注:恩格斯:《反杜林论》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后来的社会主义者继承和发挥了经典作家的这一思想。

(二)关于计划与市场的争论。

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外,众多的经济学家也就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计划经济的可行性进行过长期争论。十月革命胜利后,这种论战日趋激烈。冯·米塞斯认为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结果,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没有实际交换资本货物的市场,显然没有实际的资本货物价格,因而在资本货物领域中没有指导合理分配资源的“选择指数”,据此,他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中合理的经济计划是不可能的(注:参见冯·米塞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计算》(1920),英译本被收集在F.A.哈耶克编的《集体主义经济计划》(1935))。哈耶克和罗宾斯修正了米塞斯的论点。他们不否认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合理分配资源在理论上的可能性,因为从理论上讲,没有实际市场,计划者可以制定出“影子价格”,执行者如果都遵照执行,资源配置将达到效率状态。但是他们否定社会主义社会中实际解决资源配置问题的可能性。比如,罗宾斯(L.C.Robbins)说:“在纸面上,我们能设想这个问题用一系列数学计算来求解……,但实际上这种解法是行不通的。它会需要在几百万个预计数据的基础上列出几百万个方程,而统计数据又根据更多百万个各别计算。到解出方程的时候,它们所根据的信息会已过时,需要重新计算它们。根据帕累托方程可能实际解决计算问题的提法只说明提出这种主张的人不了解这些方程意味着什么”。(注:L.C.罗宾斯:《大衰退》,(伦敦1935年) 第151页。)

论战的另一方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可以通过试错法来进行经济计算。比如兰格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计划经济的模型,其中生产资料由社会占有,居民有消费选择自由和职业选择自由,因此有一个真正的消费品和劳动服务市场,而没有生产资料(资本货物)市场。只要中央计划局制定出资本货物价格,生产部门按平均成本最小原则组织生产,并按照边际成本等于价格来决定生产规模,如果最终每一种产品的供求都平衡时,说明中央计划局制定的价格是均衡价格,资源配置也是合理的。中央计划局的试错过程可以这样来描述:假设中央计划局根据历史上的某一物价指数制定出期初的物价,生产部门按照上述原则组织生产,期末供求不平衡,对供大于求的产品适当降低价格,相反则适当提高价格,在这个不断调整过程中(不断地试错),逐步缩小供求差额,即可找到均衡价格,并且使资源达到优化配置,从而解决了社会主义经济的“计算”问题。不仅加此,由于经济计算是在全社会的范围内进行的,生产规模是按完全的边际成本来调整的,可以将外部经济因素都考虑在内,从而可以避免自由竞争经济中外部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可以缓解产业规模的波动,可以在收入分配上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这些方面的思考使某些经济学家认为计划经济优于市场经济。(注:参见O·R·兰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9~23页。)

如果说本世纪30—40年代争论双方提出的理论都是纯粹抽象的,是“纸上谈兵”,那么,到战后,这种争论则稍稍地接近现实,比较具体了。瑞典经济学家R·艾登姆和S·威奥第在《经济体制——资源是怎样分配的》(1978)一书中,对计划经济有效运转所必需的两个前提作了分析:第一,中央计划机关对社会一切经济活动,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状况、技术可能性、需求结构等拥有全部信息(“完备信息假定);第二,全社会利益一体化,不存在相互分离的利益主体和不同的价值判断(单一利益主体假定)。显然,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集中计划经济就会由于计算不可能准确和计划不可能得到严格精确的执行,而使经济系统难以有效运转。这两个隐含条件暗示了计划配置方式的两个根本缺陷:一是信息机制的缺陷,另一个是激励机制的缺陷。关于信息机制的缺陷,兰格在他晚年的论文《计算机和市场》(1965)中通过电子计算机解联立方程组予以反驳。但兰格的反驳仍然是抽象的。他虽然举出电子计算机这种新事物,但信息机制的完善与否,决非一部计算机所能左右的。信息是公共产品,还是商品?信息的供求怎样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如何保证?信息的利用与利用者的道德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都不是计算机所能回答的。对计划经济的第二点批评是激励机制方面的缺陷。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也不可能是单一的“全民的国家辛迪加”,不同经济主体的不同的经济利益还是存在。如果各个主体只是追求各自的利益,集体利益就落空。为求得集体利益的最大化,需要监督,也需要激励。监督只能由政府承当,而监督成本是巨大的。激励要有一定的机制,而这种机制并非计划经济本来就有的,也要由政府来设计和实施。监督和激励是现实问题,是计划体制实施中的问题。对此兰格没有论证,其他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家也没有论证。

“计划,还是市场”的理论探讨,看来只有在实践中方能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我们正在进行这样的实践。

五、中国的实践

(一)我国社会主义的实践。

从1949年新民民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以后,我国开展了全国范围的经济建设。虽然早在50年代,毛泽东等人就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不尽同意,但建国后最初30年,仍然接受了苏联的模式:强化国家的经济职能,强化计划管理体制,限制市场经济。

从政府——计划——市场三者关系的角度来考察,似可有三点认识:(1)建国初期,政府集中人力、物力、 财力从事经济恢复和基础性建设,短期内取得中国历史上空前的成就;但随着建设的扩展和深入,政府的经济工作的效益就不像早期那么明显了。(2 )计划管理体制下,基础产业发展较快,为工业化打下基础;但国民经济中各种结构性问题并未妥善解决,经济效益不高。(3)市场不发展,激励机制欠缺,劳动积极性和生产率都不高,终于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增长。上述各点是我们当时实行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所固有的。

1978年开始改革旧体制,在计划还是市场的问题上,理论界逐步冲破了原来把社会主义经济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观点,大致经过了主辅论、结合论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三个阶段。主辅论把社会主义经济看作计划经济,同时认为需要辅之以市场调节,即所谓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种观点对于否定把计划与市场对立起来的观点起到了极大的历史作用,对于80年代初期的中国改革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结合论把社会主义经济概括为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其目的是要把社会主义与市场调节,与商品经济关系内在地统一起来,这种认识体现了把商品经济关系作为社会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属性,谈化了所谓主、辅的界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统一起来,明确了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市场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属性,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混合经济”, 但社会主义这四个字不能丢掉。

“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在一定意义上说明了社会主义经济也是“混合经济”。这种混合经济有以下一些特点。

1.不同的所有制企业的混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是由我国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决定的。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经济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

2.不同性质产品的混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区分依然存在,只不过这里的私人产品不都要求私人经济来生产,相反,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众多的私人产品将由公有制经济中的企业来提供,但是公共产品则必须由政府来提供。显然,国有企业负担过重或者政府公共产品严重短缺是混淆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以及混淆企业职能和政府职能的直接后果。社会主义经济中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区别要求划清企业职能与政府职能的界线,重新界定政府职能,以便有效地提供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国的混合经济还远未达到高度发达的状态。

3.政府部门经济与非政府部门的经济的混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市场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下发挥基础性作用。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都表明,“市场缺陷”是普遍存在的,弥补“市场缺陷”是政府应有的职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需要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增长三个方面接受政府的调控,这实际上也决定了政府部门经济的活动范围。从改革开放开始,我国逐步引进市场机制,缩小计划范围,改革宏观调控方式,重塑国有企业主体地位等等,所有这些改革都是在政府引导下完成的,在转轨时候,政府不但要承担弥补市场缺陷的职能,而且要承担体制设计,推进改革的重任。与西方国家从“自由放任”到“加强政府作用”再到“现代混合经济”的道路相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从“政府控制经济”到“发展市场经济”再到社会主义的“混合经济”,其中政府的作用在一开始就不可忽视,非政府部门经济的发展与政府的作用须臾不可分离。

以上三个方面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的“混合经济”,但社会主义这四个字不能丢掉。在社会主义的“混合经济”中,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整个经济的基础,政府行为在经济发展中起着较西方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正确处理我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必须正确处理国家与经济的关系,其中包含正确处理政府——计划——市场的关系。这也是处理许多具体问题中必须考虑的几种关系。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计划有什么优点,缺陷;市场机制有什么优点,缺陷;政府行为有什么样的必要性,又有什么缺陷和弱点。这三者不仅性质不同,在我国也还各有特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必须在三者之间“趋利避害”。

我们从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转向市场体制,不应忘记社会主义这个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应当实实在在地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其基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观点看,都不是从总体上弱化政府行为的过程。政府行为,并非必然也要强化计划经济并弱化市场经济。

改制或转轨,一方面要切实认识计划经济体制的缺陷,另一方面要充分和如实地认识市场经济体制的合理性,对它的优缺点作科学的分析。西方经济学界对市场机制优点的论述很多,但对它的缺陷也不是没有论述。即使坚决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学家,也没有多少人主张根本不要政府,不要任何政府行为。西方流传有一句话: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都要,但都有缺陷。

回到我们的实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候,应当联系市场缺陷对政府行为的缺陷作一些分析。

政府行为包含计划和行政手段。任何国家都在运用,中国也不例外。运用的限度在于:凡是市场机制证实有缺陷的地方,就应毫不犹豫地运用计划和行政手段去纠正它;凡是市场机制能产生良性作用的时候,也应毫不犹豫地收缩以至于停止运用计划和行政手段。

说到这里,就接触到一个敏感问题——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行为有没有缺陷呢?政府行为是各级政府机关和各个部门的行为,体现在各级政府机关和各个部门的人员即干部的所作所为上。应该认识到,政府行为也是有缺陷的。在我国的现实状况中,缺陷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认识能力和素质水平不高所造成的。比如,为规范市场运行而制定一套规则,则是必要的,而且应当有强制性,但如果规定不当,也可能反而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正常作用。这类缺陷应在实践中逐步纠正。另一类缺陷是由于政府行为主体即政府机关、行政机构以及干部本身追求自身的私利(物质的和精神的),因而不可避免地阻挡市场机制本可以发挥的良性作用;其中最为复杂的是,有这类缺陷的政府行为往往又是以纠正市场缺陷的名义出现的。这类缺陷如果发展下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就完善不了。

“漫谈”到此,也该结束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是艰苦的。恩格斯(1890年)曾经说过,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应能起重要的积极的反作用。党的“十五大”已经作了决定,国家权力应能运用上层建筑的一切积极因素,首先纠正政府行为的缺陷,“趋利避害”,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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