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践唯物主义解读中的“困境”--对中国“实践唯物主义”研究的思考_恩格斯论文

论实践唯物主义解读中的“困境”--对中国“实践唯物主义”研究的思考_恩格斯论文

论实践唯物主义解读的所谓“困境”——对中国“实践唯物主义”研究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唯物主义论文,中国论文,困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20多年来的“实践唯物主义”研究的情况表明: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实践 唯物主义”或“实践的、历史的、辩证的唯物主义”,契合马克思所创立的“新唯物主 义”的本真意义。在一个半世纪的人类实践中表现出巨大的说服力、解释力、指导力的 正是这样的哲学;实际地引导着中国现代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克服困难并取得划时 代胜利的也正是这样的哲学。“实践唯物主义”在当代社会实践中蓬勃发展,生机旺盛 ,它并未陷入困境,却被有些评论者看作是困难深重、几乎没有了出路。我认为,这里 的所谓“困境”是某些解读者由于脱离马克思“新唯物主义”本意去解读它从而强加给 它的,同时,也使这些解读者自身在学理上陷入困境。实践唯物主义的所谓“困境”是 假困境,而反对实践唯物主义的解读者的困境则是真困境。下面,我试图解析这一问题 。

一、解读者们的困境之一:“语义丛林”

“语义丛林”或“语义学丛林”之说出自管理学家哈罗德·孔茨。他在《管理理论丛 林》一书中指出:随着各学科学者以及众多企业人员介入管理学研究,各种管理理论被 提了出来。他说:“有才智的人经常在基本问题上发生争执,部分原因在于关键词的涵 义。管理领域中的语义学问题尤其严重,甚至对‘管理’一词的理解就存在着分歧”, “组织”、“决策”等基本概念也各提界定、争执不休。他以生长茂密、枝蔓交织的“ 丛林”喻之,称为“语义学丛林”。(注:Harold koontz:The Management Theory

Jungle,The Academy of Managent Journal 1961,pp.147—188.)显然,“语义丛林” 之说,不仅是指某一学科内学派的众多,而且是指各学派之间在用语上的交错、混乱。 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哲学有着各种不同的解读。如果这些解读的解读者都对自己使用的 术语、范畴作出切实、明确的界定,对他人的解读所使用的术语、范畴进行归本、还原 的理解,对各种解读所使用的范畴是否具有内在统一性作出合乎逻辑的判断,对本人的 解读与他人的解读之区别划出明晰、清楚的界限,那么,并存的诸解读顶多是一座“语 义树林”,而不能称为“语义丛林”。但是,实际的状况不是如此,各种解读之间,对 同一范畴作出不同的规定,而对同一涵义又给了相异的用词,于是相互交错、纠缠不清 ,这才构成了“语义学丛林”。许多的争论,是由“语义学丛林”引发的。有人据此便 认为:马克思哲学陷入了困境,对它的“实践唯物主义”解读也陷入了困境。而其实, 这只是某些解读者迷路于“语义丛林”之中的困境,而不是马克思哲学自身的困境。

我们先来看一下“一词多义”的现象。“一词多义”可能引发的问题是:使用相同核 心词语的各学派好似具有相同的面貌,但持有者互相批评而研究者难以分辨,从而导致 “混沌”;不同意使用此种核心词语的批评者,又借此而否定此种词语的范畴本意,从 而导致“荒芜”。比如说,“物质”和“意识”这两个范畴的规定是比较明确的,但作 为“物质”和“意识”统一之基础的“实践”范畴则存在着极多的界说。在一端,有人 把“实践”完全看作是“物质”的运动形式;在另一端,有人把“实践”完全看作是“ 意识”的一种操作。在此两极间,分布着各种色彩的中介性界定。即使都把“实践”界 定为人的对象性活动的学者也有尖锐的分歧。在一端,把这种活动完全理解为抽象的活 动;在另一端,则理解为具体的活动。在此两极间,分布着各种色彩的中介性界定。许 多的界定相互交错,又相互争论,这就构成了“实践”范畴本身的“语义学丛林”。“ 实践哲学”的称谓也有一词多义的问题。康德哲学就称为“实践哲学”,其实,只是他 的《实践理性批判》中所论的人的道德、宗教行为的哲学以此称之,不涉及我们所说的 对物质世界的改造;赫斯哲学也被称为“实践哲学”,它的实践只是人的抽象本性,没 有社会历史的具体内涵;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同样名为“实践哲学”,它以为自己超 越了一切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种多义性在哲学讨论中引发混乱。当一位哲学家说自 己的哲学是“实践哲学”的时候,你就搞不清这是怎样意义上的实践哲学;当另一位哲 学家批判“实践哲学”的时候,你也搞不清他所批判的是谁人和何义的“实践哲学”。 这就形成了“语义学丛林”,有些人一经进入就陷入逻辑混乱之中,难以自拔。人们把 马克思哲学称为“实践哲学”,即是此种混乱的表现。

再看一下“多词一义”现象。“多词一义”可能引发的问题是:使用相异词语而理论 实质相同的各学派互相否定,从而形成自家人打自家人的“混战”。别人眼里这种“混 战”不可理解,从而形成学术完全任意而没有定则的“错觉”。就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 理解而言,“实践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术语就是一义的。前者指称人 在其中生活的现实世界是以人的实践为基础、在人的实践中变革的世界;后者指称这个 现实世界是自然史和社会史统一的世界,无论自然或历史都在历史地变动和发展着。二 者所指是同一个现实世界。二者的“一义”经过界定就会显现的,这样做,就不是“语 义丛林”,但如果解读者对此不作一义的理解,那就会互相攻击、互相批判,以致争吵 了多年以后,问题仍不能澄清。这就陷入了一个“语义丛林”。

再有一种是“一词多义”同“多词一义”并存的现象,由此形成的“语义丛林”就更 显芜杂。比如,马克思哲学的“主体性”原则,人们对它的界说就是多义的。一种观点 认为“主体性”原则就是强调“人”作为现实世界之主人,具有巨大主动性、创造性的 能动性原则;一种观点认为“主体性”原则是指马克思哲学从主体方面看世界,以主体 性作为建构哲学的惟一根据;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主体性”即人具有追求自身自由、幸 福的价值性。显然,这些理解之间有着许多的区别。就第一义而言,人们也可用别的词 来表述,例如,称为“主观性”原则。如此芜蔓的“语义丛林”使问题更加繁复。当人 们赞成或反对“主体性”原则的时候,必须去问:你或你所说的“主体性”原则究竟指 的是什么,否则就会是一片混乱。

走出“语义丛林”,对问题获得确定的理解,这是科学研究,也是哲学研究的一项任 务。其方法一是对各种“范畴”作出合乎逻辑的规定,在有了规定以后,把握“范畴” 之间的区别性。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范畴,其内涵是指“人所从事的改变客观 世界同时也改变人自身的感性活动”;其外延是指以生产实践为基本形式,包含改变社 会关系的实践、科学技术实验的实践,以及其他感性活动形式的全部感性活动。当我们 说到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范畴时,确定的内涵和外延是不言而喻的,它同其他哲学学派所 说的“实践”的区别性也是不言而喻的。这样做,就摆脱了“语义丛林”而达于“澄明 之境”。二是建构多词组合的“范畴”,用“范畴”间互相制约的关系使各词获得准确 的规定。在我看来,把“实践”同“唯物主义”两词组合成为“实践唯物主义”就可以 较好地达到廓清问题的目的。把“实践”作为“唯物主义”的前置词表明:这里的“唯 物主义”并非直观的唯物主义,也非费尔巴哈式的人本学唯物主义,而是“感性理解为 人的实践活动”的“新唯物主义”。(注: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 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57页,第55页。)把“唯物主义 ”作为“实践”的后缀词则表明:这里的“实践”并非把它理解为精神批判活动的那种 “实践”,也非赫斯式的人本学的抽象“实践”,而是具体的、历史的活动,是承认自 然界的先在性、从既得条件出发的人的能动的活动。我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是克服 “语义丛林”之灾的一个具有确定涵义的术语,用以表述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本质特征是 确切的。

还有一种情况更值得研究,就是,对象自身的多样性规定造成了描述对象的词语的多 样性,其间相互交错,难以分清。姑且把这种学术现象称为“多义多词”。对马克思主 义哲学总体规定性的讨论就遇到这种情况。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以唯物主义为前提、又 以实践论为中心的特征,故称为“实践唯物主义”,但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有其他的特征 ,特别是强调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同一关系,故又称为“辩证唯物主义”。对于这种情 况,如何超脱“语义丛林”而达到正确理解?关键是弄清诸特征或诸涵义的关系。就“ 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关系而言,应该说“实践唯物主义”所指是更具 本质性的规定。因为马克思所说的唯物主义不是一般唯物主义而是“新唯物主义”,它 以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为前提,而以人的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为主题,这一关系是辩 证的,从而也是它的辩证法的主题。在实践中,人必须反映所处的自然的与社会的客观 环境,必须评价人作为主体和环境作为客体的价值关系,必须对“改变世界”的活动作 出规范和筹划,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就能够掌握辩证规律,使用辩证方法。在这样的意 义上,“实践的唯物主义”同时又是“辩证的唯物主义”。这样认识和界定,我们就会 完全走出“语义丛林”而把握住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棵参天大树。虽然这株大树枝丫纵横 、绿叶蔽天,然而它的根却只有一个。有的学者为了论证他所理解的“辩证唯物主义” ,竟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既不是实践的,又不是唯物的,说它不是实践的,因为它否认实 践的中介性(人与自然的中介)而把实践视为本体;说它不是唯物主义,因为它取消了哲 学基本问题,超越了主客体区分。(注:参看任平、王金福、王晓升主编《当代视野中 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苏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0页。)这里把“实践唯物主义 ”硬说成是“非实践的非唯物主义”,是很难真正分清是非的。马克思恩格斯所称的“ 实践的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的新形态,它是承认自然本体论所说的自然先在性的,它 又是承认实践既得条件的客观性的,怎么就不是唯物主义呢?同样,马克思恩格斯所称 的“实践唯物主义”也是实践论的新形态,它是确证人的实践是以生产劳动实践为基础 的,既改造现存世界以满足人的价值需要,又改造人自身以实现人在“自由王国”中的 生存与发展的活动,这种活动也正是现存世界的基础,怎么就不是实践的呢?视“实践 ”为本体,这“本体”是生存论意义上的,指明人的生存方式是实践的;“超越哲学基 本问题”,这“超越”应换成“深化”。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哲学是继承了唯物主 义传统的,同时又把这种唯物主义传统作为方法论去研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本来面 目”。(注:关于自然界的“本来面目”,参看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 斯选集》第4卷,第306页;关于整个现实世界包括人类社会的“本来面目”,参看马克 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7页。)我想,论者是 试图将他所理解的以物质本体论和物质运动论相统一为内容的、实践论只是其中短暂瞬 间和狭小范围的人类社会之论的“辩证唯物主义”定于一尊,砍去“实践唯物主义”, 从而廓清“语义丛林”,其结果,却使这座“语义丛林”更加纷繁复杂。“实践唯物主 义”的本意是清晰的,地位是确定的,它是新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只有这样去理 解“辩证唯物主义”,它才具有合理性,才能真正走出“语义丛林”。

二、解读者的困境之二:“文本横出”

“文本横出”之说,源于南京大学孙伯鍨教授对马克思哲学文本的解读模式。孙先生 的解读重视马克思每一篇文本的“语境”,返回到文本所出的历史环境和历史条件来解 读;同时,也就把“文本”看作是在哲学思想史每一环节上的文本,用历史主义的方法 去体认。作为孙先生的学生,张一兵教授更指明:马克思在各个历史阶段所作的文本具 有“异质性”,不能“不加任何历史性特设说明就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第1卷同 质性地引述到第50卷”。(注:张一兵:《回到马克思》导言,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年版。)我把孙、张的文本解读方式称为“文本纵出”,而把他们所反对的、把各种文 本孤立地同质地看待的解读称为“文本横出”,这是造成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目前的 思想分歧的一大原因,也是所谓“实践唯物主义困境”的来由。

“文本横出”首先表现为对马克思历史地展开并写成的著作作非历史的同质解读,由 此造出多个“马克思”和多种“马克思哲学”,造出各抓一段历史、各解一部分文本、 相互争论、莫衷一是的局面。应当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实现对传统哲学的革命而创立 的“新唯物主义”哲学,是以1845年写成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1845~1846年与 恩格斯合写而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为标志的。这两部著作所宣示的“新唯物主义” ,按前者所说,乃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按后者所说,是“实践的 唯物主义”,是把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现存感性世界当作对象的哲学,其主题则是 “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也就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哲学。把这样的哲学称之为“实 践唯物主义”是完全正确的。这个哲学从旧哲学脱壳而出有一个过程:先有马克思作为 黑格尔唯心主义者写的一些文本,后有他由唯心主义向新唯物主义、由革命民主主义者 向共产主义者转变时期写的中介性、过渡性的文本。这两种文本,均不能代表马克思实 现了哲学革命、形成了新世界观之后的哲学思想。现在的最大问题是国外国内都有学者 认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的中介性观念中具有抽象人本主义色彩的论 断,才是马克思真正伟大的哲学思想之所在。于是形成诸如“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 、“实践的人本主义”这样的概括,并且用以替代以至攻击“实践唯物主义”或“历史 唯物主义”,尤其试图抹去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在这些人看来,“实践唯物主 义”陷入了困境。这个困境就在于它拖了一个唯物主义尾巴。按他们的解读,唯物主义 即物质决定主义,亦即无人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人”的哲学,因而绝不是“ 唯物主义”的哲学。

照我看来,这种“困境”并不是“实践唯物主义”自身的真实困境,而是对马克思主 义哲学作“实践人本主义”解读的解读者造成的困境,同时也是这些解读者自身的困境 。这就是说:人学和唯物主义不是注定地对立的。古代的物本论唯物主义,是略去人的 ,但对宇宙的哲学考察和物质始原的思考仍是人作的思考和为了人作的思考。如果谈“ 人学”,我宁可叫它作“潜在的人学”。近代的机械论唯物主义,是抹杀人的,或如马 克思所说“是敌视人”的,(注: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 集》第2卷,第164页。)他们用当时繁荣发展的力学对人作机械的理解。我把这种哲学 叫作“扭曲的人学”。近代人本论唯物主义,开始重视“人”。其著名代表人物费尔巴 哈把“以自然为基础的现实的人”当作哲学的最高对象,这是伟大的哲学进步,但又是 有限的哲学进步,因为他对于作为哲学最高对象的“人”的本质作了意识的解释,从而 成为“抽象的人学”。到了马克思,由于面向“现实的人”,发现了人的实践本质和交 往性存在,走到了“具体的人学”。这种“人学”的唯物主义性质一是表现为承认自然 界对于人的优先存在的地位,人从自然界演化而来,人永远在自然环境的约束下生活和 发展;二是表现为承认现实世界的本有面目,在这里,唯物主义变成一种尊重“本有面 目”之客观性的方法论;三是表现为承认实践是“物质实践”,它既必须从不依实践者 意志为转移的既成条件出发,又必须面对客观效果的检验,从而形成有规律的客观过程 ;四是表现为承认人性在社会实践中具体历史地存在的事实,反对把“自由”和“平等 ”、“贪婪”或“善良”解释成天赋的永恒的规定。这也就是说:“实践人本主义”的 反唯物主义是一种悖论。因为你承认“实践”,就必定承认人的实践的两大要素——环 境和人,就必须承认人的活动的两个维度——科学范导维度和人文关怀维度。离开环境 的抽象人根本不存在,离开历史发展的永恒人文关怀也只能是一种心愿和空论。所以承 认“实践”而反对唯物主义,则已经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正是在这一点上,实践人 本主义自己陷入解读困境。

马克思在创立他的“新唯物主义”之后,思想还在发展。他致力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学 理研究,不断拓展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确立的实践论的唯物史观。在《共产党宣 言》、《致帕·瓦·安年柯夫》的书信、《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政治经 济学批判>序言》等文章中,揭示了社会的结构及其运动的规律,以及由此规律决定的 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内阶级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后人在解读这些文本时发生 分歧。相当多的人把社会规律同人的实践活动分割开来,由此而把这些规律看作具有同 自然规律一样的绝对客观性,再由此而把唯物主义历史观同物质本体论的世界观联系起 来;另一些人则不同意这样的观点,认为在马克思的文本史中,社会经济政治结构是人 的实践活动的结果,社会历史规律则是实践在其展开过程中形成的规律。持前一种意见 的人,把历史地发展着的文本割离开来,形成了机械的“历史决定论”思想,也正是“ 文本横出”的产物。

“文本横出”的再一个重要表现是对恩格斯历史地展开并写成的文本作非历史的同质 解读,由此造成以恩格斯后期文本作马克思主义哲学代表作,而排斥《关于费尔巴哈的 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确立的“实践唯物主义”或“实践的、历史的、辩证的 唯物主义”的新哲学。恩格斯的哲学文本以1878年写作《自然辩证法》导论为标志,分 成两个文本期。前文本期,他同马克思合写了一系列哲学著作,二人共同创造了并发展 着“新唯物主义”。后文本期,他有过一次哲学视野的转换,那就是:从关注以人的实 践为基础的现实世界转向关注作为自然科学研究对象的宇宙和它的各种物质形式。他自 己说得很明确,这时他研究的是“自然科学辩证法”。他写信给马克思说:“我正在埋 头研究关于本质的理论”,解决自然科学家们“完全没有能力认识自在之物”的问题。 (注:恩格斯:《致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第126页。)这个“自在 之物”就是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的“运动着的物质”。(注:恩格斯:《自然辩证 法》单行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29页,第19页。)马克思是支持恩格斯做这种 研究的,但他说得很明白:恩格斯研究的,不是他同恩格斯共同创造的“新唯物主义” 总体,而是一个侧面,即“自然哲学”。(注:马克思:《致威廉·亚历山大·弗罗恩 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229页。)我认为:恩格斯这次视界转换所获得 的成果是“自然哲学”的成果,显然,不能用“自然哲学”取代他同马克思创立的关于 现实世界的哲学,即“新唯物主义”哲学。假如这样做就等于说:马克思恩格斯只是某 种自然哲学的创立者,他们二人仅仅是“自然哲学家”。这样的结论显然是荒唐的。这 说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就哲学视野而言,同他与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 具有异质性。但在另一方面,就“自然辩证法”涉及实践论的一系列正确观点说,又有 同质性。特别是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中那一篇《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 具有很高的哲学价值。其一,它论释了人类及其实践的发生学原理。恩格斯提出了自然 演化中的“分化”说,指明“人也是由分化产生的”;而此次“分化”不同于自然分化 ,它的决定性基础是人的劳动实践。凯德洛夫曾经说过:“《自然辩证法》应当以人类 起源的劳动理论来结束”,(注:凯德洛夫:《论辩证法的叙述方法》,中国社会科学 出版社,1988年版,第191页。)这就是说,《自然辩证法》乃是马克思人论和实践论的 导论。其二,它论释了人类及其实践的环境学原理。恩格斯一方面说人“改变自然界, 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另一方面说:人必须尊重自然界的客观实在性,否则我们 就会遭到自然界的报复。其三,它论释了人类及其实践的过程学。这就是著名的人类历 史的两次提升说。第一次提升是借助于劳动,猿从而变成了人,这是在物种关系方面的 提升;第二次提升是借助于劳动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建立起“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分配 的自觉的社会生产组织”,“在社会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起来”。(注: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单行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29页,第19页。)

从《自然辩证法》到1884年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又有 了新的异质性变化,这已经不仅是哲学视野的转变,而是对唯物主义理解的转变。恩格 斯不再谈以实践论为核心的新唯物主义,而是着力谈一般唯物主义同辩证法相结合的哲 学。因为恩格斯对“从前的唯物主义”的批判没有提它的不从主体方面即人的实践方面 去看事物、现实、感性的直观性,而只谈它的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和非历史性。当 然,恩格斯在该书的历史观部分谈了许多正确的观点,例如,“历史合力论”等,并且 把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人本主义之后形成的新历史观称为“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 学”;但是,他把所有这些理解为“第一次对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彻底地运用”,(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7—229页,第241—257页。)而没有着重论明唯 物主义本身前进到“实践的唯物主义”的新高度。正是本于此,普列汉诺夫才把马克思 主义哲学界定为“辩证唯物主义”,列宁和斯大林才把本来的以实践论为核心的历史唯 物主义理解为“辩证唯物主义”的推广。应该指出:列宁在他的《哲学笔记》以及为实 际斗争写的一系列文章中,贯彻了“实践唯物主义”精神,(注:参看拙作《实践唯物 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逻辑分析》,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95—518页。)但斯 大林在写《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文时对此不予理会。

对于恩格斯后期哲学的成果以及它同马克思当初创立的实践论为基础的新唯物主义的 关系,中国哲学界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文本横出”性的同质解释,即认为马克思当初 创立的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恩格斯的后期文本只是把“辩证唯物主义”显性化 。应该说这种解释完全不合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文本的展开史。另一种“文本纵出”性的 异质解释,即认为恩格斯利用马克思哲学资源,发展了马克思的思想,构成了新的哲学 体系。黄楠森教授指出:“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和历史的发展来说,如果辩证唯物 主义的思想体系不是由马克思,而主要是由恩格斯、列宁明确起来的,那么,历史唯物 主义或唯物史观却主要是马克思的贡献。……单从时间上讲,可以说辩证唯物主义的思 想体系是从唯物史观中分化出来的,这主要是恩格斯的贡献,认识论的思想体系是从辩 证唯物主义中分化出来的,主要是列宁的贡献。”(注:黄楠森:《再论本体论》,《 人文杂志》1990年第5期。)这种解读有一点道理,就是承认恩格斯后期文本的某种异质 性,在一定意义上克服了纠缠不清的解读困境,但“分化”之说似不如我在《论马克思 主义哲学的理解方式》一文中所谈的“视野转换”和“硬核转换”之说,因为讲不清“ 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真实关系。

三、解读者困境之三:“对话失语”

近来有许多中国哲学工作者提倡马克思哲学与非马克思的现代西方哲学之间的对话。 应该说,这种对话是完全必要的。“对话”可以找到现代哲学各学派之间的一定的同一 性,这就是它们作为现代哲学都有的现代性;“对话”也可以明确各哲学学派之间的必 有的差异性,通过互相观照,显现各自的哲学特性;“对话”还可以确认各哲学学派之 间的常存的互补性,就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可以从其他哲学学派吸收思想素材和学理 资源,借以丰富并发展自己。这时,“对话”就变成一定视角下的“对接”。

但是,在进行这种“对话”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不利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保持其时代的 社会的本质特性,甚至被某些非马克思主义的西方哲学学说所同化,以致丧失马克思主 义哲学特有话语的“失语”现象。一旦发生这些问题,就形成马克思主义哲学解读之“ 困境”,并且是难以解脱的“困境”。我想分析一下以下几种解读发生的“失语”问题 。

关于“实践生存论”解读。现代西方哲学诸学派往往以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对 立的面貌出现。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西方从郭尔凯戈尔到海德格尔的人本主义学派。他们 认为自己的哲学是“存在论”或“生存论”的哲学。我想着重分析一下海德格尔,他是 存在论哲学的集大成者。海德格尔的哲学发问始于对传统哲学本体论的责难。这些哲学 都说自己是研究“存在”的哲学,但其实他们研究的只是“存在者”,而不是“存在” 本身。由此奠定了海德格尔哲学的起点。解答“存在”,必须对其发问,而这个发问者 非任何其他的“在者”,而只能是人这种“在者”,人便成为“此在”。“此在”一定 是“在世”的,并且一定是“同在”的。这种“此在”是时间性的存在,即此在是在时 间中超越自身的存在。后期海德格尔摆脱“此在论”的狭隘性,而进入广阔世界的探寻 。面对人类的各种危机,特别是生态危机,后期海德格尔强调自然界、人类、精神的统 一,用他的话说就是:“大地和天空、诸神和终有一死者[按:‘终有一死者’(die

sterblichen)乃是人类],这四方从自身而来统一起来,出于统一的四重整体的纯一性 而共属一体。”他们相互映射、相互游戏而构成的整体“我们称之为世界(welt)”。( 注:《海德格尔选集》下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180页。)我们阅读海德格尔, 就会有三种体验:一,其哲学是超验的,没有经验基础和经验内容;二,其哲学又是蕴 含经验的,由“在世”,我们会领会到人在世界之中;由“同在”我们意识到人结成社 会关系而生存、发展;三,由天、地、神、人统一,我们会理解到自然与人类的整体性 存在与发展。正是这三点,使海德格尔哲学同人的命运联系起来。中国的一些学者认为 :海德格尔式的“存在”是人的生存学说。他同马克思的学说是接近的,而马克思高于 他的地方在于:马克思面对的不是超验的哲思,而是从事实际生活的现实的人;马克思 不是一般的关心人的命运,而是通过实践论分析揭示出人的社会历史过程,确立了自己 的人学目标。基于这种对话和分析,这些学者把马克思哲学定位为“实践生存论”。但 是,这种解读立刻就遇到一个困难,如何诠释马克思宣称的“新唯物主义”,以及他本 人反复表示的“我是唯物主义者”。超脱这种“困境”的方法有二:一,把马克思哲学 解释成为非唯物主义亦非唯心主义的超越哲学。这种方法毋宁说是陷入更深的困境。问 题在马克思的实践论。只要你承认这个实践是人的现实的活动,你就无法超越这一实践 论的唯物主义基础、前提和本质。二,把马克思哲学解释成为“实践唯物主义”的“实 践生存论”,把实践生存论纳入马克思所宣称的“新唯物主义”的总体框架之中。这样 做就可以摆脱解说困境,然而摆脱的结果仍回到“实践唯物主义”的正解之中。

关于“人本价值论”解读。现代西方哲学中有价值哲学学派。他们认为,哲学和科学 是决然区分的。哲学面对的是“人”,而人的本质是对于价值的追寻。科学面对的是客 观自然界,为了取得真理性认识,必须尽力排斥人的主观意识,使知识尽可能“客观” 。这种哲学 = 价值论的思想似乎提示了中国的一些马克思哲学的解读者。他们认为: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属于实证科学,而真正属于哲学的只是它的为实现人的解放和人类 自由的价值论。很明显,这是把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片面地化归为价值哲学。这 种解读方式造成的“困境”,决不是马克思哲学自身的困境而是解读者的困境。马克思 的哲学恰恰超越了旧哲学的抽象本体论,马克思认为:这种旧哲学是作为哲学的哲学的 终结;马克思以现实世界为对象、以改变这一世界为目的的新哲学包含价值论而不能归 结为价值论,这是全新的哲学。现在反过头来,以终结了的哲学来代替全新的哲学,是 哲学的反动。

持“人本价值论”的解读者,突出地强调马克思哲学的人文关怀维度。这在提示人们 不可忽视马克思哲学的这一重要维度的意义上是正确的和积极的。但是,在界定“人文 关怀”时,论者往往抽象地要求关怀人的生存、关怀人的自由、关怀人的幸福。为什么 有这种抽象化表现呢?原因在于忽略人的生存的自然环境的既成性,生存条件的历史性 ,人性在社会历史运动中的变动性。按照马克思的实践论,人在实践中存在两大维度, 一是人文维度,人是价值存在物,人不逾地追求着自身的独立、自主、自由、幸福;二 是科学维度,人实现价值的过程是一个实践中的生产过程——生产物质资料、生产精神 产品、生产和再生产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依靠这些,人方可达到价值目的,脱离这种 现实的、历史的生产过程,价值实现只是一句空话。“人本价值论”者,脱离科学维度 ,他们面对人类的各种现实问题、面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自由和平等的矛盾, 没有解释力,显得苍白而空泛。

关于“回到康德去”的实践论解读。如果说“实践生存论”解读和“人本价值论”解 读都是借助于后马克思的西方哲学的范畴来解读马克思的话(我称之为“后联系性解读 ”)。这种解读的一个特点是贬低马克思哲学中一个最重要的观念就是“生产实践”的 观念,认为“生产实践”只属于认识范畴,而宗教、道德的实践才是本体论范畴,才是 同“自由”相联系的范畴。众所周知:马克思把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人口的生 产和再生产当作是人类生活的第一项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如果讲“存 在论”的话,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首先生产实践是人之基本的存在方式。如果讲“自 由”的话,作为人的终极目标的“自由”,只有在生产实践进入极高阶段,相应地人在 社会关系中摆脱所有的物化性束缚,人才能实现这个目标。这种“回到康德去”的解读 同马克思本意不合,同“实践唯物主义”不合,解读者自身陷入了一个困境。这是解读 者的困境,而非马克思哲学的困境。

四、解读者困境之四:“经院争议”

“经院争议”之说,众所周知,出典于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尖 锐地指出:“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 粹经院哲学的问题。”(注: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57页,第55页。)当今中国哲学界,在讨论马 克思主义哲学总体规定性的时候,正发生了这样的经院式争议。以下这些现象,都是脱 离实践、不顾思维的现实性、只在理论或思维范围内讨论和争论的“经院式争议”。

其一,解读马克思恩格斯文本时,不顾文本的语境亦即当时的客观环境和哲学发展阶 段,作纯粹字面的理解。这在对《184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自然辩证法》两书的解 读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前已论过,不再赘述。对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的解 读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此书写于1908年,有两大语境问题必须指明。第一,此书是为了 反对当时在俄国盛行的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而作的,因此,书的重点是捍卫唯物主义的 基本立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主张虽然是以实践论为核心的新唯物主义,但是,面对唯 心主义的挑战,马克思主义者也必须重复地强调那些一般唯物主义的观点。列宁正是这 样做的,他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无数次地申述: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 并被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意识是客观物质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甚至是“模写 ”。第二,此书是在列宁对于哲学研究尚不充分的时候所作。那时,列宁还未研读作为 马克思主义哲学直接前提的黑格尔《逻辑学》、《哲学史讲演录》等主要著作,还未读 到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还未经历准备和实施十月革命的实践以及相应 的哲学思考。正如列宁本人在1908年致信高尔基所说的“我们是普通的马克思主义者, 对哲学没有研究,但是为什么要这样欺侮我们,竟要把这些东西当作马克思主义哲学来 献给我们。(按:指波格丹诺夫等人写的以马克思词句为掩护的马赫主义著作)”。(注 :《列宁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2页。)《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 义》在捍卫唯物主义一元论和阐发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方面作过创新的贡献,但它只是列 宁比较早阶段的著作,不能作为列宁主义哲学的主要代表作来对待。

其二,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时,完全脱离人类实践发展,仅仅引经据典,打“语录战 ”。主张“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或“实践人本主义”的就只摘《1848年经济学哲学手 稿》中的语录,而不谈这部著作的语境和历史地位;主张“辩证唯物主义”的,就片面 强调恩格斯在19世纪70、80年AI写作的几部著作,而不研究这些著作的实践环境、写作主 题和历史使命;主张“实践唯物主义”的,只从马恩作品中找文本依据,而很少研究这 一主张的实践根源、实践价值,这就缺乏说服力。如果只抽象地摘取语录,每一种主张 都似有理,相互间的争论只能给初学者以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缺乏内在统一性或存在自我 分裂性的错觉,造成很坏的思想政治影响。

“经院争议”的另一重要表现是极少去研读马、列、毛回答和解决社会实践问题中所 写的非哲学专著。这些著作由于直接反映实践对象和主客体关系的生动的辩证面目,科 学概括丰富的实践经验而形成创新的哲学原理,因而就绝无“经院哲学”的气味,更深 刻地展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谛,给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种种争议以实践的判决。例 如,列宁在他的哲学专著中只讲到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但在非哲 学专著的哲学概括中却鲜明地提出:实践观点乃是一种世界观。他说:“必须把人的全 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 —包括到事物的完整的‘定义’中去。”(注:列宁:《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 基和布哈林同志的错误》,《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9页。) 这里的观点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事物、现实、感性”的观点是完 全一致的。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如此地强调一般唯物主义的本体论和 反映论,但在关于宗教问题的论文中却令人信服地申明:仅持这样的见解,那只是“预 备班的唯物主义者”,作为马克思主义者,要用历史唯物论去对待宗教,把宗教政策同 “目的在于消灭产生宗教的社会根源的阶级运动的具体实践联系起来”。(注:列宁: 《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列宁选集》第2卷,第250—251页。)又如,毛泽东在 他的哲学专著中曾经强调唯物辩证法规律的本体性和普遍性,这些规律似乎同人的实践 无关,但在非哲学专著的哲学论述中却明白地指出:辩证法规律中内含着人的实践性。 他在学习政治经济学的谈话中说:“规律自身不能说明自身,规律存在于历史发展的过 程中。应当从历史发展过程的分析中来发现和证明规律。”又以质量互变规律为例指出 :规律里面“有个主观能动性的问题。如果我们在工作中,不促进大量的量变,不促进 许多的部分质变,最后的质变就不能到来。”(注: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 书>的谈话(节选)》,《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06—107页。 )毛泽东在哲学表述上,反复强调“一分为二”,然而在大量分析实践问题的文献中他 突出的是“三”,即有中介的矛盾辩证法。诸如“中国社会阶级力量两头小、中间大” ;群众中有先进者,落后者,还有大量的是中间者;战争中不但有进攻,防御,还有相 持,等等。如果我们忽视毛泽东的大量富含哲理的非哲学著作,我们就无从正确把握毛 泽东哲学,也就无从由此观照马克思哲学在其后代的延伸中所显现的真谛。

在《哲学研究》2003年第6期的《实践唯物主义研究述评》中作者说到:实践唯物主义 研究“卡壳”了,“卡”在“不直面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问题,如‘三农问题’、‘入 世后的问题’等,这是中国实践唯物主义研究‘卡壳’的根本原因”。我认为实践唯物 主义研究必须面向中国现代社会变迁的实践,但不是如该文作者所要求的去回答各种具 体问题,而是着重考察:邓小平设计改革开放时的思维方式,江泽民等回答复杂的现实 问题时所作的哲学思考,社会进步中局部退步问题的内在根源,历史规律的展开同人的 实践的关联等根本问题。考察了这些根本问题,我们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 代性,才能判断怎样的文本解读是科学的,是有伟大生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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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践唯物主义解读中的“困境”--对中国“实践唯物主义”研究的思考_恩格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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