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李何先生的学术贡献_胡适论文

论李何先生的学术贡献_胡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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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现代文学研究界有一个重要的学术活动,即五月在北京召开的纪念李何林先生诞辰一百周年学术讨论会,我正好在南方讲学,未能与会,为此而深感遗憾。现在只能用这篇短文来谈谈自己对李何林先生的学术贡献的认识,以表达对于这位我所尊敬的前辈的一点敬意与怀念之情。

李何林先生在80年代回顾自己的学术道路时,这样说道:“1938——1939年间我编写《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的思想武器,是在这以前的十年间所接受的,‘革命文学’论争前后所介绍宣传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文艺理论,‘左联’成立以后所译介与传播的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并“力图结合中国文艺运动的实际”。(注:李何林:《我的文学研究和学术生涯》,《李何林全集》第1卷3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这是 一个重要的说明:它表明李何林先生的学术研究从一开始即是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理论 与方法作为考察、描述中国现代文学的依据的。而据樊骏先生的研究,“对于‘五四’ 以来的新文学进行比较系统的历史考察,开始于二十年代末期,正当进步的文艺界、学 术界开始出现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高潮之际。当时,不仅革命作家在马克思主 义的指引下,提倡无产阶级文学;在社会科学的众多学术领域里,也纷纷建立起马克思 主义的新哲学、新史学、新经济学、新教育学……形成一个声势浩大的马克思主义的新文化运动。萌发于这个时期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从一开始就鲜明地显示出这样的时代特征和发展趋势”。(注:樊骏:《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论中国现代 文学研究》,50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应该说,李何林先生正是这样的“马 克思主义的新文化运动”所培育的新一代的学者,我们也必须将他的研究置于“中国现 代文学研究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发展历史这样一个大的学术背景下来加以考察与说明 。

如樊骏先生所说,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来考察中国现代文学,“最早的研究成果,主要是革命作家关于五四文学革命和初期新文学的评论”,(注:樊骏:《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50页,上海文艺出版社 1992年版。)如瞿秋白的《<鲁迅杂感选集>序言》,茅盾、冯雪峰、胡风的作家作品论 ,都是至今仍为人们提及的马克思主义的文论。而瞿秋白的鲁迅论更是给李何林先生的 研究以极大启示和直接而又深远的影响。直到20世纪60年代他还这样向南开大学的学生 专门介绍瞿秋白的这篇文章:“这在当时是思想界的最高成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 的原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论的最正确最深刻的运用”。他高度评价瞿文 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运用于鲁迅研究,而“又不是概念式的抽象的论述或贴标签, 而是从具体的思想斗争材料出发,具体人的思想出发来论述的”,“全篇也充满了历史 主义的精神,从当时历史的具体情况出发来评述某种思想,而不做脱离时代具体情况的 一般的肯定和否定”。(注:李何林:《瞿秋白<鲁迅杂感选集·序言>的特点(1962年在 南开大学讲课的提纲)》,《李何林全集》第4卷246页。)尽管这是20年后的分析,但如 果结合李何林先生本人的研究,是不难看出他自己也是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 析的观点、方法与具体的历史材料相结合的。而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路线;恩格 斯早就说过:“如果不把唯物主义方法当作研究历史的指南,而把它当作现成的公式, 按照它来剪裁各种历史事实,那末它就会转变为自己的历史对立物”(注:恩格斯:《 致保·恩斯特(1890年6月5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472页,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即使只是在一个单独的历史实例上发展唯物主义的观点,也是一项要求多 年冷静钻研的科学工作,因为很明显,在这里只说空话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靠大量的、 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注:恩格斯:《 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18页,人民出版社19 72年版。)。可以说,李何林先生的《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正是这样的在中国现 代思潮史这个“单独的历史实例”上,运用与发展“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自觉的最初 的努力与尝试。为此,他确实作了“多年冷静钻研”,是“充分地掌握了历史资料”, 才完成这一任务的。——据先生的自述,早在1929年他就编选了《中国文艺论战》与《 鲁迅论》两本史料集,以后更对文艺论争与文艺思潮给与极大关注,“注意随时搜集有 关这些论争的资料,正反两方面的资料都要”,前后积累了九年之久,才于1938年至19 39年最后成稿。(注:李何林:《我的文学研究与教学生涯》,《李何林全集》,第1卷 1—2页。)而在写作中又有意地采取“论评”与“资料长编”结合的叙述方式,(注:李 何林在《<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史论>1982年版重版说明》中曾说:“我没有总结出它 的‘史’的发展脉络或规律,我只稍稍提到每次斗争的社会政治背景和原因,以原始资 料为主。因此,只能叫作文艺思想斗争史资料‘长编’,不是‘史’”(《李何林全集 》第3卷3页)。但这其实也是可以视为文学史研究与叙述的一种模式的。)“除依编者个 人见解所下的论评外”,“多多引用原文:一以保存各时期作者的文艺思想的本来面目 ,以免复述失真;一以供人们查查旧案”。(注:李何林:《<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史 论>序》,《李何林全集》第3卷6—7页。)这就表明,李何林先生的马克思主义的现代 文学研究从一开始,就显示出了鲜明的倾向性(这一点,我们将在下文展开论说)与“一 切从历史材料出发”的科学性相结合的特点,并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写作模式,逐渐形成 了独特的学术个性与传统,至今仍在启迪着后人。

作为马克思主义学派的新人,李何林先生在1938年写作《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 时,给自己所确立的目标,是要在瞿秋白等前辈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 史观与研究方法由新文学作家、作品的评论,深入到文学史的研究领域。他曾在一篇文 章中这样谈到作为他的研究出发点与动因的“问题意识”——

“从社会经济基础上来解释上层文化现象,无论是对历史、社会、文化、政治或文学艺术各部门,在中国都还是很幼稚的学问;我们至今还没有一本这样的中国文学史或艺术史……

“自五四运动到现在出版的几十种中国文学史,有一部分是学术史中夹文学史,它们把经史子集都包括在内(集中有一部分是文学);有一部分文学史则注重形式上的数量列举和作家短史与作品举例,就文学本身范围内叙说一点某时期某种文学所以兴衰的原因;对于某作家或某类作品,多半赞扬一通,说如何好如何好,很少看见他们说过坏处或缺点,更不提什么社会意义或价值了。其余一部分文学史则应用社会学的观点,用时代社会因素来解释历代文学现象,对于作家作品的形成,都大略找出他们的时代社会背景;这算是中国文学史著作中最好的一类。不过,社会学的观点虽已走进科学方法的大门,可惜尚未升堂入室。我总觉得所谓时代社会还嫌有些笼统,某一时代社会之所以成为那样,似乎还有另种基本的东西作为主要因素在决定着它。

“在‘九一八’前后,当新哲学和新社会科学开始大量输入中国,引起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时,记得有一两本文学史书是从社会经济基础上来撰述的。据我现在的一点残余记忆,觉得他们的解释文献现象与社会经济基础和其他上层文化的关系,似都嫌单纯和粗略。……

“因此,中国的一切文化学术史和文学史,可以说是还停留在社会学的阶段,很少有进步的著作出现(虽有,很少)。中国很需要有一本用进步的科学方法写作,不忽略文学本身的源流或发展,并兼顾与其他上层文化关系的文学史”。(注:李何林:《中西市民社会的文学共同点》,《李何林全集》第4卷137—138页。)

李何林先生的《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正是他的这一追求的具体实践,可以说是中国第一部自觉地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也即李何林先生在文中所说的“进步的科学方法”)写作,又“不忽略文学本身的源流或发展”的现代文学思潮史。

于是,我们注意到,在《绪论》一开始,作者就讨论“‘五四’的新文化运动”的“经济基础”问题。这是一个“五四”新文化运动何以发生的问题,是任何研究者所不能回避,也是最能显示不同学者的不同的理论背景的。在“五四”发难者的陈独秀与胡适之间,就有过一次论争:先是1923年陈独秀在《<科学与人生观>序》里提出:“我们相信只有物质原因可以变动社会,可以解释历史,可以支配人生观,这便是‘唯物的历史观’”。胡适在《答陈独秀先生》中则表示:“我们治史学的人,知道历史事实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所以我们虽然极欢迎‘经济史观’来做一种重要的史学工具,同时我们也不能不承认思想知识等事也都是‘客观的原因’,也可以‘变动社会,解释历史,支配人生观”。陈独秀在《答适之》中又进一步指出:“唯物史观的哲学者也并不是不重视思想文化宗教道德教育等心的现象之存在,惟只承认他们都是经济基础上面的建筑物,而非基础之本身”。为论证自己的观点,陈独秀谈到了“五四”的起因:“常有人说,白话文的局面是胡适之、陈独秀一般人闹出来的。其实这是我们的不虞之誉。中国近来产业发达,人口集中,白话文完全是应这个需要而存在的。适之等若在三十年前提倡白话文,只需章行严一篇文章便驳得烟消灰灭。此时章行严的崇论宏议有谁肯听?”(注:上述讨论文章收《胡适文存二集》,《胡适全集》第2卷,222、224——225、227 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胡适后来在1935年所写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 论集·导言》里又作出了回应,强调“历史事实的解释不是那么简单的,不是一个‘最 后之因’就可以解释了的”,胡适更重视的是多元的,个别的,偶然的因素,他这样谈 到自己所写的关于五四发生的回忆文章《逼上梁山》的动因:“是要用我保存的一些史 料来记载一个思想产生的历史。这个思想不是‘产业发达,人口集中’产生出来的,是 许多个别的,个人传记所独有的原因合拢来烘逼出来的”。(注:胡适:《新文学大系 ·理论建设集·导言》,《新文学大系·理论建设集》15、17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 年据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6年版重印。)了解了这样一个背景,我们就可以懂得, 写于1939年的《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看作是作为一个年轻的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文学研究者的李何林先生,对这场论争的一个介入与发言。他与陈独秀一样力图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来阐释“五四”的发生,强调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民族资本,在帝国主义的压迫的放松中”的“兴起”,“代表这兴起的民族资本主义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影响也日益显著起来”,“‘五四’的反帝反封建运动正是在此种觉醒下勃发起来的(俄国的“十月革命”也给这一运动以很大的影响),相应着这种经济政治的情势,于是在文化方面就有了‘新文化运动’的出现”,而“新文化运动的标志,是提倡民主,提倡科学,提倡怀疑精神,提倡个人主义,提倡废孔孟,铲伦常”,而“这些内容,都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就是接受资本主义文化,反对封建思想”。(注:李何林:《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绪论》,《李何林全集》第3卷4—5页。)这些论述显然是比较粗略的;后来,李何林先生又写了《中西市民社会的文学共同点》一文,从“市民社会的文学”的角度,从文学发展的源流与发展,来探讨“新文学”的产生与性质,如李何林先生自己所说,他的写作动因是想“藉以证明这新的历史观或科学方法的正确”。此文可注意之点有二:“市民社会的文学”的概念提出本身,自然是以西方文学的发展为参照的,但论述的着眼点却是“它们的一般和特殊,同点和异点”,因而有了以下的说明:“本文的市民社会是广义的资本主义社会,是把孕育近代工业资本的封建社会内的商业资本主义也包括在内;所谓‘市民’,是商业资本发达以后的城市市民,虽然可以包括工业革命以后的大工商阶级和金融资产阶级,但也包括小商人及手工业者等等在内;所以它不是单指近代资产阶级而言,市民社会也不单是狭义的工业革命以后的资本主义社会”,并有了“以鸦片战争为界”的两阶段的划分:之前是“封建社会的商业资本阶段”,“以后的中国近百年社会,虽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性,但是有着主要的近代市民社会的成分与趋向,因此我把它作为中国市民社会的一个段落,放在本题的范围之内”。而文章的具体论述,则集中于“新文学”的语言、文体和这样的“市民社会”的关系,于是,就有了“中西市民社会初期均有新语文的新文学产生”、“小说是中西市民社会的叙事诗”、“政论文学是中西工业市民阶级兴起时的斗争武器”这样的命题的提出与讨论。(注:《中西市民社会的文学共同点》,《李何林全集》第4卷138、140、141、143、150页。)这里对“经济基础”与“阶级”、“社会”,以及作为文学本体的“语言”、“文体”关系的探讨,显然是既坚持“经济基础的最终的决定作用”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与阶级分析的方法,但又避免将其简单化、直线化的一个自觉的、最初的努力。

值得注意的还有同写于四十年代的《文学与商业和政治的关系》一文。此文有一个副题:“评沈从文先生的《文学运动的重造》和《文艺政策探讨》”。针对沈从文的“新文学与政治和商业发生了关系,是其堕落的原因”的观点,经过具体而详尽的讨论,指出:“新文学运动本来是资本主义的玩艺儿,它必定要与商业制度发生关系,借商业制度以广传布的”,而“古今中外文学都与政治有关”,沈从文所提倡的远离商业与政治,“由学校奠基,学校培养”的纯学术、纯文学的文学“重造”不过是“渺茫的”心造 的幻影,而且有违于新文学的本质。(注:《文学与商业和政治的关系》,《李何林全 集》第4卷156、157、161—162页。)人们自不难注意到,这样的关于“文学与商业和政 治关系”的争论,直到今天仍在继续,李何林先生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对文学、新 文学的特质的阐释,也就依然具有启示意义。

四十年代李何林先生还写了一篇重要文章,即《读谭丕模<中国文学史纲>》。文章一开始便肯定谭书是一本自己所期待的“用进步的科学方法写作,不忽略文学本身的源流或发展,并兼顾与其他上层文化关系的文学史”著作,更充分肯定了作者所提出的文学史写作的“基本观念”:“(1)要把握历代的社会思潮和文艺思潮;(2)要把握文学的社会基础;(3)要探求文学形式的各种渊源(“形式的变革多半被内容规定;但是内容对于形式的变化,也只是主要的因素,却不是唯一的因素”);(4)要把文学家的个人生活环境与文学作品联系起来”,并作出了如下评价:“以上这些方面都足以证明作者并非只是机械地应用唯物论或者笼统简单地以经济基础去解释文学现象,而是用进步的观点,从多方面去解释文学现象的”。(注:《读谭丕模<中国文学史纲>》,《李何林全集》第4卷166、168页。)这都表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文学史家正在努力克服“机械地应用唯物论”的幼稚病,在艰难地寻找一条恩格斯所提出的科学、正确地“应用”“新理论”的道路。(注:恩格斯:《致约·布洛赫》(1890年9月21—22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477—479页。正是在这篇文章里,恩格斯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和我都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末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斗争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 出来这一切因素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 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 于确定,以致我们可以忘掉这种联系,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向前发展。”)应该说, 在这方面,李何林先生是具有相当的自觉性的。

有意思的是,在1955年批判胡适运动中,李何林先生发表了一篇题为《批判胡适唯心论文学思想的几个主要方面》的文章,重提胡适与陈独秀当年的那场论争。尽管在当时的语境下,不免有将学术上的论争无限上纲为政治问题的“左”的倾向,如将胡适所发表的不同意见说成是“和马克思主义文学史观对抗”,进而断定胡适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死敌”,“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中国文学革命运动的死敌”,等等。但仍可以看出,李何林先生所坚持的是当年论战的基本立场,而且因为有了时间的距离,也就有了更为科学的分析。比如他这样谈到陈独秀在论争中的得失:“陈独秀的‘产业发达,人口集中’,当然不是科学的历史唯物论;但在当时(《科学与人生观·序》写于1923年)他是企图运用历史唯物论的观点,从经济基础的变动去解释新文学运动发生的原因;‘经济史观’或‘机械唯物论’都在所难免。这种朴素的唯物论的运用,虽然显得简单和粗糙一些,但在当时的学术界还是有它的进步意义的”。在论及胡适的观点时,他在肯定其观点的合理成分的同时,仍坚持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则,而与胡适划清了界限:“我们虽不否认胡适所提出的‘我们有了一千多年的白话文学作品’,‘有了全国各地通行的大同小异的官话’,‘有了欧洲近代国家国语文学次第产生的历史可以供我们参考,因而主张文学革命’——这三方面和新文学运动多少有些关系。同时,我们也不否认‘科举制度的废除’和‘满清帝室的推翻,民国成立’替新文学运动扫清了道路;但我们和胡适不同的是:我们认为这些‘政治势力’之所以形成,也是由于鸦片战争以后的经济基础的变动的‘最后之因’,不是和‘产业发达,人口集中’无干”;“这就是胡适的文学观和我们的文学观,胡适的文学史方法与我们的文学史方法的不同,他解释文学史现象,是向个人传记里面去找原因,把文学和文学运动当作是个人的东西;我们并不否认个人的东西,但我们把个人的东西和整个的文学现象当作社会现象来考查,当作阶级斗争的一部分来考查,要研究形成它的社会原因,最后还要追查到‘最后之因’”。(注:《批判胡适唯心论文学思想的几个主要方面——并驳斥他所自吹的对于新文学的所谓“贡献”》,《李何林全集》第4卷25——26、28页。)——人们不难注意到,近年 来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发生的考察中,胡适的意见似乎受到了更多的重视;或许正因为 如此,重温论争中陈独秀、李何林等马克思主义的文学史家的意见,应该是有一种特殊 的意义与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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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何林先生在1982年所写的《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重版说明”里,特意点明他的研究的“倾向性”,这是关系到他的一个基本的学术立场与观点的,在他看来,“任何文学史,或文学运动、文学思想斗争史的编著者,表现在他的‘论述’部分中都有倾向性”,“所谓倾向性,就是倾向于赞成一方的思想,反对另一方的思想;而在引述双方的文章时又似乎很客观,但‘论述’起来就表现出并不客观了。世界上有真正客观的文学史、思想斗争史吗?”而且李何林先生并不讳言:“这本书的倾向性,首先表现 在前面的两幅铜版像:鲁迅和瞿秋白,而且标明他们是‘现代中国两大文艺思想家’” ,(注:《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1982年版重版说明》,《李何林全集》第3卷3、4 页。)在该书的序言里,更是高度评价鲁迅“在近二十年内各时期里面中国文艺思潮的 浪涛中”所起到的“领港”与“舵工”的作用,以及瞿秋白在“中国新兴文艺理论建设 中的地位”。(注:李何林:《<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史论>序》,《李何林全集》第3 卷6—7页。)这样的论断,不仅如作者自己所说,为“当时一切反对派所不允许”,(注 :《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1982年版重版说明》,《李何林全集》第3卷3、4页。) 而且为当时的文学史家所不能接受。尽管在1930年李何林编选的《中国文艺论战》出版 以后,曾有读者邢桐华来信提出鲁迅“在中国是最伟大的思想家与艺术家和战士,十个 胡适之换不来一个鲁迅先生;十个郭沫若也换不来鲁迅先生的几本小说和数集杂感;五 个郁达夫,四个周作人,都换不来鲁迅先生对中国的难磨的功绩”,李何林在回信中也 表示“怀有同感”,(注:邢桐华来信与李何林回复均收《李何林全集》第5卷5、2页。 )但在许多人心目中,新文学与新文学思潮的“领港”与“舵工”仍是胡适等人,而非 鲁迅。这在1935年、1936年所编选的《中国新文学大系》(这是对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 的新文学第一次大规模的历史整理与叙述)的“导言”里可以看得很清楚:在胡适所写 的《建设理论集》的长篇导言,所突显的是他自己,以及陈独秀、周作人的理论贡献与 作用,只字未提鲁迅;倒是郁达夫在《散文二集》导言,朱自清在《诗集》导言里,都 给鲁迅的散文、新诗创作以极高的评价;鲁迅自己在《小说二集》导言里,也这样谈到 自己的贡献:“从一九一八年五月起,《狂人日记》、《孔乙己》、《药》等,陆续的 出现了,算是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又因那时的认为‘表现的深切,格式的特别 ’,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这里所注重的或许是一个历史事实的“陈述”; 但说到李何林所强调的“论述”,即倾向性的价值判断与选择,情况就比较复杂。这是 因为如研究者所说,五四新文化运动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运动的发动者、参与者,仅仅拥 有“态度的同一性”,即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的批判与怀疑态度,如胡适所说的“ 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共同理念;在此之外,尽管也有“科学”、“民主”这样一些被 今人认为是“五四精神”的共同的价值理想,但“实际上,《新青年》同人对‘民主’ 和‘科学’的理解并不一致”,并“事实上导致他们的严重分歧,一旦偏离开他们一度 共同拥有的批判和否定的对象,这种分歧将会以更加尖锐、甚至相互对立的方式呈现出 来”。(注:汪晖:《中国现代历史中的“五四”启蒙运动》,《汪晖自选集》313—31 4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这就是说,在某些大体的具有某种模糊性的共同价值理念之外,运动的发动者与有影响者,都以自己的各自不同的理解、追求与实践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上打上个人的烙印,甚至形成某种传统,于是,在总体的“五四”之下,还有“陈独秀、李大钊的‘五四’”,“胡适的‘五四’”,“蔡元培的‘五四’”,自然也还有“鲁迅的‘五四’”等等。后人,也包括现代文学史的研究者,在对“五四”进行回顾,研究,叙述与评价时,事实上如李何林先生所说,是不可能不自觉与不自觉地表现出某种倾向性的,即在对“五四”精神有总体的认同或批判之外,也还包含有对前述不同的个人“五四”的不同理解与评判。在我看来,这或许正是一个契机:有可能由此形成不同的“五四观”及相应的不同学派。在这样的观照下,李何林先生在《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中对鲁迅在五四新文学运动与新文学思潮史中地位的突显,就具有了重要的史的意义:这是第一部自觉地认同“鲁迅‘五四’”,突出鲁迅所代表与开创的五四传统的文学思潮史著作。(注:但如果仔细阅读李何林先生的《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仍可以发现,他在序言里所鲜明地表达的价值判断,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他的历史叙述中,这里的原因是复杂的,也涉及文学史理论的一些重要问题,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与讨论。)由此形成了李何林先生独立的学术立场与独特的新文学史观,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是他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运用于中国新文学史的历史实际所获得的重要成果。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在此后半个多世纪的历史的风风雨雨中,他始终自觉而顽强地坚守着、发展着这样的学术立场与以“鲁迅‘五四’”为核心的新文学史观,以至在他临终前可以毫无愧色地作出这样的自我评价:“六十多年来,为党为祖国培养了一大批中国现代文学和鲁迅研究的人才,坚持‘五四’以后新文学的战斗传统,发扬鲁迅精神,驳斥了鲁迅生前死后一些人对鲁迅的歪曲和诬蔑,保卫了鲁迅思想”。(注:《自传及著述经历》附录:《1987年8月1日自制悼词》,《李何林全集》第1卷5页。)据说有的朋友曾讨论过现代文学研究界中的“李何林学派”的问题;在我看来,在现代文学研究界确实存在着一个或许可以称作是“鲁迅‘五四’”的学派,李何林先生是举旗帜的代表人物之一,现代文学研究界的许多前辈,如王瑶先生,唐先生也都是 这样的举旗帜的学者。而且应该说这样一种“鲁迅‘五四’”观在现代文学研究中曾经 占据着主导地位,并因而出现了十分复杂的情况。(注:成为主导地位的一个重要的不 可回避的原因是毛泽东对鲁迅的高度评价所引起的意识形态乃至权力的介入,发展到极 端,就将“鲁迅‘五四’”唯一化,对其他人的“五四”形成了某种压抑,而“鲁迅‘ 五四’”本身也出现了许多李何林先生所说的“歪曲”,以及投机者的渗入,并在事实 上形成了对“鲁迅‘五四’”的不同理解与阐释,出现了许多分歧。而这样的分歧在学术研究中是永远存在的,因此,这里所说的“鲁迅‘五四’”学派本身,也只是大体上 的价值理想上的相同或相似,而在进一步的理解与分析上仍是存在着歧义的。)或许正 因为如此,近年来不断有人对“鲁迅‘五四’”、甚至“五四”传统本身提出置疑,如 果是一种严肃的学术探讨,这样的置疑是有助于现代文学研究多元化的格局的形成,而 且可以期待由此形成不同的学派;但如果因此而形成了对“鲁迅‘五四’”,以至整个 五四传统的否定与消解,形成对“鲁迅‘五四’”派的压抑,则同样不利于现代文学研究的健全发展。这也正是我们今天在这里纪念李何林先生,探讨他的学术思想与学术贡献的意义所在,或许我们可以借此对李何林先生和其他前辈所开创的这一“鲁迅‘五四’”学术传统,进行科学的总结,并寻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这一传统的道路,这应 该是“开创现代文学研究新局面”的题中应有之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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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还想讨论李何林先生这样的现代文学研究界的马克思主义的学者的历史命运问题: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却又是不能回避的。

李何林先生曾多次谈到他的《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出版不久,即被查禁(见张静庐编《中国现代出版史料·丙编》所收《1941年国民党反动派查禁书刊目录》),也因 此没有学校请他教书,只能改行。(注:参看《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1982年版重 版说明》,《李何林全集》第3卷4页;《自传与自述经历》,《李何林全集》第1卷3页 。)这是一个重要的事实: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曾被视为洪水猛兽,视为非法,用马克 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进行学术研究,必定要付出沉重的代价,马克思主义本质上 的批判性决定了他的真正信奉者也必然为专制体制所不容。近年来总是有人有意无意地 掩盖、遮蔽这一事实,美化国民党专制政权,这是颇为奇怪的。

当1948年5月,李何林先生逃脱国民党的追捕,来到华北解放区,并被任命为华北大学国文系主任,他自然会有一种解放感,并期待着可以自由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来进行被中断的现代文艺思潮史的研究。于是,他很快就依照《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 潮论》的纲目,加上抗战以后的十年,写出了《近三十年中国新文学运动大纲》,但没 想到却因此陷入了困境。这是因为这时的解放区的现代文学研究与教学,已经确定以毛 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为指导方针;对这一点,李何林并无抵触,毛泽东在《新民主 主义论》中将“鲁迅的方向”定位为“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注:毛泽东《新民 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658页,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这是与李何林的“鲁迅 ‘五四’”观相符合的,事实上,李何林在《近二十年文艺思潮论》序言中就不点名地 引用了毛泽东1938年在延安陕北公学讲话中对鲁迅的评价。(注:《近二十年中国文艺 思潮论·序》:“有人说‘孔夫子是封建社会的圣人,鲁迅则是新中国的圣人’”。李 何林并据此作了发挥,说“埋葬鲁迅的地方是中国新文学界的‘耶路撒冷’,《鲁迅全 集》中的文艺论文也就是中国新文学的《圣经》”。(《李何林全集》第3卷6页)。毛泽 东在延安陕北公学的演讲由胡风在他主持的《七月》月刊(重庆出版)1938年第3期首次 发展,毛泽东的鲁迅观也就在大后方知识分子中广泛流传,产生了很大影响。而据李何 林在《1982年重版说明》中交代,“在反动派掀起第一次全国反共高潮(1939年冬—194 0年春)的前夕,在法西斯统治的四川,我没有说是毛主席说的,用了‘有人说’三个字 ”。(《李和林全集》第3卷4页)。)但是,问题在于李何林与毛泽东的“五四观”既相 同又不同,如前文所说,李何林从他对当时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与阶级关系的分析出发 ,断定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指导思想是“资产阶级思想”,而毛泽东则为了中国共产党争 夺思想文化政治领域的领导权的需要,将五四新文化运动定位为“无产阶级的文化思想 即共产主义思想”所领导的统一战线的文化运动。(注:拙作《远行以后—鲁迅接受史 的一种描述》(贵州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对此有详尽分析,可参看该书36—39页。)本 来这样的分歧是可以通过学术争论来解决的,但解放区所建立的新的思想文化体制却要 求毛泽东思想的绝对领导,不允许不同意见的存在,而且任何思想、学术的问题都是政 治问题。于是,就有了1948年10月、12月时为华北大学领导的何干之与钱俊瑞的两次来 信,尽管采取的是尽量说理的态度,并直接引述了毛泽东的观点,作为说服的依据;但 内在的政治压力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一位传记作者所说,大有“必须修正”之势。(注 :参看田本相《李何林传》158—159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但李何林却并没 有立刻放弃自己的观点,如他自己后来所说,“我当时虽然觉得他们说的也有理由,但 并未能使我心服”。直到后来与范文澜交换了意见,又经过长时期的思考,才“认识到 他们的见解的正确”,并于1950年写出了《五四以来中国新文学的性质和领导思想问题 ——<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自评》,基本上接受了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的观点 。应该说,李何林对毛泽东五四新文化观的全面接受,既有原有基础,又经过后来的认 真思考,而且此后从未动摇,直到八十年代思想解放运动中,有人重提当年的论争,认 为正确是在李何林先生这一边,李先生却表示:“我现在倒不这样看”,仍然坚持在《 自评》中已经认定的“无产阶级思想领导论”。但他同时又表示,领导思想的问题还是 “可以讨论的”。(注:参看《<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自评》,《李何林全集》第3 卷1——9页;《我的文学研究与教学生涯》,《李和林全集》第1卷4页。据李何林先生 所说,最后说服了他的是范文澜所说的“无产阶级思想在这个运动中虽然数量比较小, 质量却比较高,……这是从发展的一方面着眼所得的结论”这一段话。李何林因此而检 讨自己“在蒋管区虽然也看过一点辩证唯物论的书,记了一些书本上的法则或教条,但 不能运用于实际,遂把一个衰老没落的似乎强大的事物(资产阶级思想)遮盖了新生的发 展着的量虽小而质高的事物(无产阶级的思想)的领导作用”。)

尽管李何林先生“心悦诚服”地放弃了自己在《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中的一些观点,但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独立思考,就自然日益为要求所有的知识分子都成为“驯服工具”的体制所不容,终于在1959年至1960年间,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对所谓“李何林修正主义文艺思想”的批判,起因不过是他写了一篇题为《十年来文学理论和批评上的一个小问题》的短文,就文艺政治性与艺术性的关系问题发表了自己的不同于主流意识形态的独立见解。(注:参看田本相:《李何林传》第十五章“一个 小问题”。)在宣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国度里,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独立思 考的学者,却遭到了无情的批判与压制,这个事实或许更为严峻,而且更加发人深省。 面对这样的对他而言也许是过于严酷的现实,李何林先生表现出“每临大事有静气”的 大家风度,仍然坚持马克思主义而绝不动摇,可以说他至死都是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 的学者,一个坚定的“鲁迅‘五四’”派。李何林先生留给后人的历经磨难而信仰弥坚 的风范,也许是更加值得我们永远怀想的。

2004年9月10—12日,2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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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李何先生的学术贡献_胡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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