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存在的问题及控制方法论文_朱国何

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存在的问题及控制方法论文_朱国何

肇庆高新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广东肇庆 526238

摘要:工程结算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工程竣工结算时往往由于施工合同管理、竣工结算资料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而产生工程结算纠纷。本文作者结合工作实际,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审角度出发,关于如何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结算工程的投资评审工作,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结算;施工合同;竣工结算资料

自各地政府成立了投资评审中心以来,加强了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在进行政府性投资项目结算时,往往会遇见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规范化,促进工程造价管理的健康发展,自1991年,国家颁布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于同年又进一步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特别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实施后,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其目的就是规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当事人的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由于当事人双方的合同意识薄弱,合同的签订往往具有随意性,比如合同条款约定不全或不明确等。

1、有些合同在签订时不严谨,合同里的内容东拼西凑,合同条款不全。比如,在审核某一工程时,其中某一条款中提到“物价涨落超过±5%时,应调整合同价款”,按照一般的做法,5%以内的风险是各自承担的,5%以外的风险才是对方承担的。但是由于合同里并没有具体规定如何调整,结算时施工单位有可能提出建设单位承担全部风险的可能,这样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迟滞评审进度。另外,当施工单位进场后,可能会先进行备料(预先采购存放),也可能会根据施工进度进行采购。由于根据这两种方法调整出来的材料价格,出入往往会很大,合同并没有对此进行说明,在结算时也会产生争议,给评审工作带来难度。

2、编制招标文件时会出现一些错误,导致合同出现问题。比如,在审核某一工程时,投标文件里6%水泥稳定石屑层的厚度是20cm,综合单价为30元/m3,而设计施工图纸上厚度是30cm,因此,施工单位在结算时进行索赔,要求增加10cm厚的水泥石屑层的造价。但是经过分析研究后,发现这一单价是厚度为30cm的单价,只是合同文件里把项目特征错误写成了20cm厚。由于可见,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都至关重要,有时会因为合同里的某一小小错误而引起索赔等不必要的纠纷。

3、尽管条款中有明确约定,但是对合同的监管流于形式。比如,某一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提到“合同履行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或者机械台班价格涨落超过合同工程基准期价格10%时,发包人承包人不利一方应在事件发生的14天内通知另一方”。由于招投标阶段钢筋、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价格高,而在施工期间,有部分材料的价格比投标时的价格远远低于10%,有的甚至超过了20%。按照这一合同规定,结算时应进行调整,扣除部分超过10%以外的材料价格。但是施工单位提出,在施工期间并没有接到建设单位关于扣除材料价格的通知,建设单位没有执行“发包人承包人不利一方应在事件发生的14天内通知另一方”的规定,不应进行扣除。从这一案例来看,之所以产生了结算纠纷,就是因为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合同监管不力所导致。

二、结算资料存在的问题

1、送审的结算资料不规范、不完整。完整的结算资料应该包括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项目结算书、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项目验收资料等,但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的现场签证单中三方签名、盖章不齐全,或者遗漏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遗漏项目验收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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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送审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合理。比如,招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是评审中心审定的最高限价,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是施工企业根据自身的施工水平、技术及机械装备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材料的进货渠道和所掌握的价格情况进行的报价,有时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进行送审。又如,审核某一工程时,发现合同中的挖沟槽土方的单价为29.49元/m3,这是根据1:0.75放坡方式进行开挖得到的综合单价。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对这一工程项目进行了变更,改用拉森钢板桩进行支护,因为用拉森钢板桩支护后,不用放坡开挖,则综合单价应该比原合同单价低得多。但是结算时,施工单位要求按照合同的单价进行结算,这样显然有失公允。

3、送审项目的工程量不合理。比如,在审核某一工程时,发现送审资料里有一交叉口的路面工程量,但是在竣工图里却没有反映,因此,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派人员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到现场调查后发现,在原来设计时确实有这一工程量,但是由于征地问题,建设期间这一工程量并没有完成,因此,对此项工程量进行了核减。

4、签证不合理,不规范。有的建设单位没有配备专业的工程造价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对一些签证把关不严。比如,合同明确规定场内外的便道由施工方自行解决,但是在施工期却对便道进行了签证。又如,签证里有苗木种植,但是又签证了台班费,这属于重复签证,因为苗木种植本身已经包含了台班费。

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的管理,是抓好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对施工单位送审的结算书需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做到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从而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包括:

1、评审“关口”不断前移。指的是深入施工现场,对一些变更的工程进行现场取证,既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处理提供技术性支持,从节省投资,少花钱办好事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一些具有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而且,可以做好现场记录,为以后结算提供依据。

2、对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首先应该对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进行把关,凡违背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约定的费用、或合同条款约定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等一律核减。其次检验结算资料,明确只有手续齐全的签证单、设计变更单等才能计入结算总价。

3、工程量的审核:对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最重要的是依据国家统一的工程的计算规则对工程量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核。另外要仔细划分专业分包与总包的界面,不能重复计算。对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做到实事求是,合理计量。

4、费用的审核:取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合同、招投标文件等来确定费率。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价差调整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规定。要注意计算时的取费基础是否正确,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为基础等,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5、在做好工程结算的基础上,应对项目进行一个整体的分析与评价,找出节约和超支的具体内容和原因。积累技术经济资料(比如新材料的主材单价等),为以后类似项目的投资决策提供资料和经验。

结束语:

在工程结算中,我们应该对结算难点问题进行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解决,才能够提高工程结算的质量,确保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

参考文献:

[1]廖勇君.浅谈市政工程预结算的问题及其对策.江西建材,2018,4

[2]陈静.市政工程预结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建材与装饰,2017,11

论文作者:朱国何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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